无限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战国之燕歌 > 第二十三章 爷孙
    悬崖下面漆黑一片,仿佛连接地狱的通道,只是在边上站了一会儿,便觉得冰冷的寒气直入骨髓,整个身体都忍不住有些颤抖。

    阿依律寒着脸,脸上的皱纹都延伸到了一起,组成一层一层的台阶,他斜过脸来,对隗失思力和鲜虞人的骑兵道:“此子曾对右大都尉无礼,我方才杀他,你们好生记住了,千万别说错话了。”

    “是,是。”隗失思力擦了擦额头的汗,笑道:“大人说的是,我们都看见了。是他先动的手。”

    阿依律转过脸,望着漆黑的悬崖底部,忽然道:“这小娘们到底跑哪里去了?”

    隗失思力听见阿依律的话,也愁容满面。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是抓燕国的那个女子,右大都尉赫舍里之前已经暴怒,没想到自己一行人又扑了个空,若是此行毫无结果,那自己回去,右大都尉那里也必然是没什么好果子吃。

    “等等!”阿依律支着额头,他总感觉那里不对劲。脑子里一片混乱,对于今天的事情,他总有一种被拖着鼻子走的感觉。

    “怎么了,大人?”隗失思力在一旁小心的问。

    阿依律既然是右大都尉面前的红人,自然不只是普通打打杀杀的汉子,他沉思了片刻,忽然大叫一声,骂道:“他娘的,我们中计了,快,返回芒壶部!”

    阿依律一把推开隗失思力,大喊着就往树林里走。隗失思力不敢怠慢,忙指挥众人跟在阿依律后面。

    阿依律在心里暗骂,真是蠢啊!他说他怎么觉得那个小厮有些不对劲,这个时候才恍然想起来是味道不对劲!那个小厮虽然长得丑,身子瘦弱,但是他身上的味道,他在哪里闻过。他仔细想了想,忽然想到,是在右大都尉的帐篷里闻过,在那个燕国男子送给右大都尉的舞姬身上闻到过。

    只不过那个小厮的味道更淡。

    该死!

    自己竟被左大都尉部的这个毛头小子戏弄了!

    可他们已经离开芒壶部半天了,而且人困马乏,还能不能追到?

    燕蛮儿没有死!

    很幸运,悬崖底部是一个深潭,冰冷的水将他的全身浸透,他艰难的从水潭里爬出来,摸着小路,往南奔去。

    他的腿也受伤了,那是被水潭里的石头划的,所幸腿部伤得不太严重。

    他在夜色中如一只孤独的狼,在奋力奔跑。

    在不远处,他看到了几个闪闪发光的点,他知道那是牧马人的帐篷。

    燕蛮儿心中大喜,忙乘黑窜过去,躲过牧羊狗的看管,悄悄地拉起一匹马,就开始狂奔。

    等他将马儿往出拉的时候,看守的牧羊狗才反应过来,狂吠起来。帐篷里的牧马汉子也纷纷出来呼喊,可是燕蛮儿早去的远了。

    一夜的狂奔,一夜的疼痛,到第二天中午时分的时候,全身的力气感觉被抽的干干净净。

    他终于没有了力气,伤口处不断地渗血让他慢慢的虚弱无力。

    他趴在马背上,昏迷了过去。

    箕国,平郭城外的大道上,人烟稀疏。

    平郭城是箕国西北疆的重镇,人口比较殷实,但在北门外,相对要荒凉许多。东胡人每年“孜孜不倦”的南下让箕国人吃尽了苦头,每到秋高马肥的季节,基本上也就是东胡人南下牧马的好日子。

    在平郭城北门外,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牵着一头小毛驴,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小毛驴背上驮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年,缓慢的走着。望着不远处隐隐约约映入眼帘的城墙,老头终于长长出了一口气。

    “哼,都怪你个丫头片子,别人家的孙女巴不得自己的爷爷好,就你是个怪胎,把我赶下毛驴不说,还把我的毛驴给那个家伙,真是气死老夫了。”老头童颜鹤发,身子微圆,但看上去极为康健,在这北国的草原上,倒也醒目。

    小女孩扎着两个小发髻,看她模样,估计最多也就是幼仪年华。穿着虽然普通,但齿如编贝,可爱的紧。

    她捏着自己的鼻子,刮着自己的娇嫩的小脸蛋,向一边的老头,做了个鬼脸。

    “爷爷,你说这话都不脸红的吗?你贪图人家马好,转手就把人家的马给卖了,赚那么多钱,你还真想把人扔在草原上不成?”

    老头脸上白一阵红一阵,被自己的孙女两句抢白,憋得说不出话来。

    “哎哎哎,哪有孙女这样跟爷爷说话的,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老头摸了摸自己长长的山羊胡子,颇为无奈的说道。

    小女孩一蹦一跳的跑到那头驴旁边,摸着驴的头,那头驴对小女孩很是亲昵,用他的头顶了顶小女孩的手。小女孩也装着一股老气横秋的劲,叹息一声道:“都知天命了还这般贪财,真是为老不尊,哎,道德沦丧,以至于此,无奈啊!无奈啊!”此时的小女孩,像极了老头的神态。

    “你!”老头大怒,想一把掌扇将下去,可是手刚提起来,看到孙女那盈盈如水的求饶眼神,那一巴掌就再也打不下去了。

    “哼,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养了你这么个爱拆台的孙女。”老头气的吹胡子瞪眼,颇为无奈。

    小女孩捏住鼻子摇头晃脑的笑道:“爷爷,你该说你到底上辈子修了什么福,这辈子遇上这么一个可爱又伶俐,关键还能给你挣钱贝的孙女。”

    老头翻了翻白眼,不置可否。

    老头看着城门渐近,将驴缰绳递到孙女手里,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幡,他将布幡套在手里拿的一根棍子上,挑起来,扛在肩上,清了清嗓子,喊道:“神医扁鹊下凡喽,药到病除喽!”扁鹊是春秋时期的名医,医治病人无数,名气很大。加上他晚年广收门徒,自创医家之流,各国学医子弟争相前往,拜师学医,学成后散落各地,救死扶伤,医病救人,所以在天下散布最广,最是得百姓爱戴。

    三人一驴走到了北门口,北门守卫的士兵挡住了去路,平郭城是箕国北境要塞,有着严格的出入制度,以防草原奸细入城,每一个进城的人都要接受严格的盘查。

    一名守门的士兵道:“你们干什么的?”

    老头捋了捋自己长长的胡须,自吹道:“吾乃蓬莱仙岛的仙人下凡,因见天下为病所苦者多,因此云游四方,治病救人,以解百姓疾苦!”

    一旁的小女孩偷笑一声,没有戳破自己爷爷的胡吹大气。

    “大人啊,我怎么看你印堂发亮,双目有神,实在是难得的福禄相啊,莫非这两天有好事降临吗?”老头看着那个守门的士兵突然抓住他的手,说道。

    “咦!你怎么知道的?”守门士兵大惊,他有些好奇的回答。他这两天媳妇儿刚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全家人都开心的不得了,总算听不到父母的唠叨了,没想到这个老头居然知道了。

    士兵笑的有些腼腆。说道:“在下家里刚添了一个大胖小子,实在是欢喜的紧。”

    老头眼波流转,笑道:“真是可喜可贺啊。”他掐了掐自己的手指,笑道:“当真是贵不可言啊,俗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的好日子快来了。”

    那士兵心里大喜,忙道:“老神仙,你说的可是当真?”

    老头忽然脸色一变,嗔怒道:“你看看我头发,能是骗人的人吗?”

    士兵一顿,见他皮肤奇白,童颜鹤发,不见老态,真的就和传说中的仙风道骨一般,于是十成中已经信了九成。惊问道:“老仙人,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哈哈,天机不可惜泄露啊,这才是好运的开始,接下来,升官发财,添丁进口,涛涛鸿运,会扑面而来的。”老头一边说,一边踢了自己自己的孙女一脚,小女孩会意,忙牵起驴就往城门里面走。其余的守门士兵看那老头和他们的头相谈甚欢,以为两人认识,也不敢阻拦。

    老头见孙女已经进了城,笑眯眯的从袖子里拿出一粒药丸,递到士兵手里,对士兵说道:“这是一粒‘驱邪避鬼’丸,你拿着,就算是我给你儿子的见面礼了,你我有缘。我也不瞒你。”他忽然拉了士兵一把,示意他往边上站了一点,然后低声说道:“我乃神医扁鹊的弟子,你的儿子百日之内,或有一劫,你于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将此粒药丸喂他喝了,自此百病皆除,邪祟不近,将来建功立业,兴家旺族,指日可待啊!”

    “啊!老神仙,你说的可是真的,望老神仙救救我儿啊!”那士兵一听自己得之不易的儿子居然有在劫难逃的劫数,吓得什么都忘了。

    忙低声求救。

    老头见自己的孙女愈走愈远,也不等自己。大叱一声道:“都给你说了,这粒‘驱邪避鬼丸’最是有效,内服就好,怎么还啰里啰嗦。”

    士兵被他的气势所压,他看着手里的那粒小药丸,忙压低声音道:“老神仙说的是,可是这个真有用?”

    老头眯了眯眼,不再理他,转身就走。

    一副信不信由你的态度,倒是让士兵稍稍安了心。

    士兵不敢阻拦,看着老头仰着头,嘴里念念有词的进了城门。

    一旁的守卫士兵凑过来,看着他们的头手里拿着一粒黑色的小东西,都问道:“头儿,这是什么?那老头是干什么的?”

    士兵咳嗽一声,将小药丸仔细的包在手巾里,揣在怀中,喜笑颜开的说道:“此乃‘驱邪避鬼丸’,是刚才老神仙给我的礼物。”

    一旁的一个士兵不长眼的说道:“那个,头儿,我怎么看着你的那个‘驱邪避鬼丸’那么像···”

    “像什么?”

    “像···像羊粪蛋啊!”

    “啪”头上拍了一巴掌,远远地还传来领头士兵的怒喝,“没见识的东西,这是神仙的宝物,你怎么敢如此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