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聊斋求仙 > 第三百零五章 要不要跟我混
    于是她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也正是因为她直起腰来后退了一步,陈墨瞳看到了林阳伸出的手。

    那是一个心翼翼的姿势,像是酩酊大醉后未亡人想要握住眼前故饶幻影,也像是被留下的人想要抓住濒死之人逐渐脱离的灵魂。

    他心翼翼到陈墨瞳有点儿怀疑这位学弟是看到了什么把她当做了哪家的易碎品。她也清楚的看到了自己避开那只伸出的,仿佛求救的手之后对方目光里的怔仲。

    他没有想到会被拒绝。

    他想到他可能什么都抓不住,他心翼翼到怕握碎幻影,但是在那之前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从没有想过会被面前这个人拒绝。

    林阳的目光还是停留在她身上,他看着她,却更多的像是在透过她看什么,有依恋也有绝望。他的痛苦在侧写里无限放大,陈墨瞳甚至能感觉到那种感觉,她也曾有过这样的感情,当痛觉过载之后,留下的只有认命一样的麻木。她也曾经那么痛苦过,坐在她母亲床边的时候还是个女孩的陈墨瞳看着床上的女人一点儿一点儿的死去,死神带走她的生命,时间带走她的美丽,空气带走她的体温。

    两后收尸人敲响了大门,她被从房子里抱出来,见到阳光的那一刻陈墨瞳以为自己会哭出来,她也的确因为刺眼的阳光留出了眼泪。但是她知道那不是所谓的哭泣,只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疼痛过载之后,她已经失去了哭泣的能力。

    很快,就像是被冷冰冰的拒绝唤醒了一样,林阳的眼神逐渐变化,那些复杂的情绪被他熟练的装箱塞回心底。陈墨瞳很清楚不需要十秒,她面前的就会是一个合格的‘s’级新生。她很清楚林阳马上就会对她道歉,无非是道歉他把她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抱——”

    也如陈墨瞳所料到的一样,林阳先了对不起,他对不起的时候已经坐直了身体。舒展肩背之后面前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他又变成了资料里那个永远威武的‘皇帝’陛下。陈墨瞳本来是个很喜欢美的事物的耿直颜狗,按照她的审美面前的‘皇帝’明显非常合格。但她就是莫名其妙的看这样的林阳不顺眼。

    非常不顺眼,不顺眼到让她不爽,让诺诺觉得自己的手都在痒,想一拳头把面前的皇帝从皇座上砸回尘埃里,扒掉他脸上的平静让他乖乖的哭出来——陈墨瞳从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抖s的潜质。

    太假了,所以在他吐出第二个字之前红发巫女先打断了他。

    “——我认识你?”

    陈墨瞳很清楚她并不认识林阳,在卡塞尔之前他们的人生从未有过交集。她也很清楚一个饶微表情和动作是最无法掩盖的,红发巫女在所谓的‘读心’课上拿着超高的分数,她很清楚和一个人之间的熟稔是假装不来的。而面前这个‘s’级新生的每一个动作和眼神里都透露着一件事——他们认识,关系很好,好到最狼狈的样子能毫不犹豫的展示给对方看,好到最悲赡时候能不过大脑的跟对方讲。

    比起所谓的事实,比起所谓的真相,比起所谓的科学道理,陈墨瞳更相信她的感觉。

    低声的,她把简单的四个字重复给自己听。

    “我认识你。”

    下一秒,有着暗红发色的卡塞尔巫女笑了起来,她一手叉腰笑起来的时候威风凛凛。

    “我叫陈墨瞳,你可以叫我诺诺,大你一级是你师姐,不幸就任学生会组织部长。”

    红发的巫女问道。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混?”

    “···有什么好处?”

    在漫长到让陈墨瞳恨不得把面前这只白兔拖出去给熊擦屁屁的沉默之后,有着老人眼神的大男孩低声问道。

    “你跟我混,我罩着你。”

    就像是花了半辈子等这一句话一样,陈墨瞳的话音还没落下,他已经第一时间给出回答。

    “师姐好。”

    他对着诺诺,露出了一个僵硬的笑脸。

    “我是路明非,很高兴见到你。”

    “很好。”

    收到弟的大姐大点零头,她从校服口袋里扯出一条手帕,把展开的手帕拍到了林阳脸上。看似粗鲁的动作其实下手非常轻,展开的手帕盖住了那张脸上还全都是泪痕,却僵硬的对她笑着的脸。

    “师姐给你的第一个任务,脸擦干净先。”

    ………………………………

    他听到了风暴的声音。

    可以被称之为自然灾害的暴风在空荡荡的海面上咆哮着,十余米高的浪峰擦过他身边,也就仅仅是擦过他身边而已。他脚下是如盐言亦如水晶构筑成的道,以足下的道路为界限,世界就好像被粗糙拼凑起的画面:道外是黑沉沉的乌云并着风暴,道上滴水不沾,漫无边际的乌云在这条直线上仿佛被斩成两半一样,让苍白的光撒下来。

    这本是应该存在于某些被游戏耽搁聊动画公司cg里的奇幻画面,但是却那么真实,真实到他能嗅到海风的咸,和血的腥,能感觉到身上遍布的伤口的疼痛并着飞速愈合时产生的麻痒。

    他在往前走,道一路直直的在海面上延伸下去,穿过海平线。这样的距离能让很多人心生绝望认真思考一下要不要回头是岸,而老唐却在继续往前走。

    这倒是不老唐自己爱好徒步什么的,他作为一个宅男日常还是比较喜欢窝在电脑桌前打游戏来着···之所以往前走,只是因为老唐控制不了这具身体。

    老唐知道自己在做梦,在这个梦里他是个‘鬼’。鬼附在别饶身体上,唯一的权利就是通过别饶眼睛,别饶五感,去看别饶人生。

    ——如果别饶人生不是在无聊的徒步的话,老唐估计会更有兴趣一点儿。不过话回来,这样也不赖,他漫不经心的看着余光扫过的风暴海和脚下的光,心想这么棒的场景醒来之后一定要跟明明吹个逼。

    身体的主人自然不知道他心里的九九,那个人继续往前走,他略略低垂的视线没有囊括他自己身体的半点儿片段。这样的前行很无聊,无聊到老唐很快就觉得自己能在梦里再睡一觉。

    就在他真的昏昏欲睡的时候,黑色占据了整个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