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玩转大明帝国 > 第一百零六章 正儿八经的装
    吃是人们的第一首要任务,往往就是因为吃不饱才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朱熹洛因为猪肘子而引发的叛乱。如果顺朝皇帝知道自己是败在猪肘子身上,会不会呕血三生。

    好在,大家还比较节制,没有爆发严重的流血事件,晚饭就在这种不是很和谐的情况下结束,当然了身为地主,老吴也许诺明天会有大餐。

    女子本身饭量就少,小红和苗翠花在一人吃了小半碗之后,两人也就躺下,王不死把剩下的米饭都吃完,王不死也成为了小明带来的这帮人中为数不多吃到两碗米饭的人。

    可恶的老吴那帮人,虽然外表都是瘦不拉几,恨不得一阵风就能吹到的人,面对大米饭却爆发出了无尽的潜力,仅仅饿了一天的小明这帮人竟然不敌,自然想要吃到两碗米饭的就没有机会。

    老吴也挺不好意思的,捂住小明的手。面色羞红的说:“小明堂主见笑了,我这帮手下,只要看到吃的,就连亲爹亲妈都不认识,我这个堂主说话也不好使”。

    “额。好吧”小明竟无言以对,难道自己还说上一句没事的,自己是不会介意的,可是自己也都还没有吃饱呢。

    晚餐在不和谐的情况下结束,大家各自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休息,自然那散发着香气的石板床成了王不死这伙人地位最高的人的床,小明同志躺了上去,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躺上去,小明竟然真的感受到了一丝带着香气的凉气。不大一会就呼呼的睡着。其他人也是如此。

    虽然山洞里还是很凉快的,但王不死总是睡不着,这是王不死真正的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一切总是那么的好奇,这个世界和另一个世界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却也有着不同。为官者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百姓还是几千年不变的百姓,每天在地里刨食,为了三餐奔波。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又能改变什么,或者是又能够得到什么,相比于这个世界的人,自己的见识还是很超前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自己总要在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哪怕不为了自己,为了老不死,为了朱悟螚,为了许许多多陌生人,轻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自己要改一改,穷为人民服务,富也要为人民服务。名垂青史,想一想也挺不错。

    古之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铝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看来想要在这个世界留下名字,传世前年,只有写书,有钱也是没用的,当然像是沈万三那样的也成,但是没有安全感。自己是不是也出书立传,《三国》《西游》《水浒》也包括兰陵笑笑生的我国第一本性启蒙书籍也已经问世,要不抄一抄《红楼梦》,那是满清时期的,虽说里面都是官员秘史,也有对朝廷的讽刺,不过大明帝国也没有文字狱,只要你不是在书里指名写道‘朱熹洛我问候你全家十八代女性’。基本上锦衣卫是不屑理睬你的。

    很遗憾,王不死从小读书少。红楼梦没看过。想抄也没得抄。看来想要留名还是很难的。

    王不死只能是放弃出书的想法。想来想去,王不死发现自己除了会做饭,竟然没有其他一项拿得出手的技能,不得不说自己成了无数穿越者中最渣的那一位。

    月明星稀,夏日的夜晚总是那么的美好,没有受到工业污染的天空总是那么的干净。

    大家都已经睡着,鼾声如雷,王不死想到这,却怎么也睡不着。

    只听外面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一位练武人士的必备技能,王不死人家是练过,而且还是男主,这技能他值得拥有。

    只听声音传来。

    “我们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怎么说他们也是我们的教友,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如果老吴知道了会生气的”。

    “什么兄弟姐们,都是骗人的,是兄弟姐们为什么他们每天都有白米饭吃,而我们就只能啃树皮,你知道吗,三娃子已经一个多月拉不出臭臭了,据说每次只能用手扣,至于安全,你就放心吧,那山洞里一到晚上总是散发着迷香,是个人都会迷倒,神不知鬼不觉”

    “我有些害怕”

    “那好,如果你想每天只能用手你就回去,老子早就憋不住了,说什么加入白莲教吃香的喝辣的,就连找的姑娘也是最漂亮的,哪曾想,加入白莲教比做和尚还是辛苦,吃不饱不说,还没有女人”。

    “不,我不想用手,我也想要”

    "想要你就乖乖的跟我走"。

    “怪不的大家这么快就睡着了,虽然半天很辛苦,但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如此,而且小红伤势还没有好,想要安心入睡是很难的,原来是有迷香的原因,为什么自己就没有中毒,难道自己是先天灵体,百毒不侵,千年不遇的特殊体质”。想到这里,王不死乐了,这种体质可只是在小说电影里见过,往往拥有这种体质的人,那必是人中龙凤,搅动天下风云之人,没错,自己就是大明帝国最亮的那颗星。

    额,王不死实在是想多了,至于天生灵体那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又不是玄幻仙侠,哪有那么特殊的体质,王不死之所以没有中毒,还要得益于自己的这幅身体,人们穿越基本上都是灵魂穿越,而王不死不仅仅是灵魂,就连躯体也跟着一起掉了下来,这也多亏了孟婆那锅汤,因为体积太重把王不死的身体也带了下来。而王不死的这一副身体,那都是好身体,从小就在垃圾桶找吃的,毒牛奶,地沟油,转基因大米,化学药品浸泡过的各种肉类,以及化学物质合成的各种零食,吃的多了,这些东西早在王不死的体内形成了抗体,基本上每个另一时空的人拉到这个时代都会百毒不侵。当然你要是抬扛,非要找死喝一些砒霜鹤你,我已经多久没有吃鸡了”。

    酒鬼看了看旁边老不死刚刚吃剩的鸡骨头,指了指,意思不言自明。

    啪,又是一巴掌,“我说的不是这鸡,是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那鸡啥味,比风流鸡还好吃”。

    “额,好吧,”面对一位游戏小白,老不死只能是无言以对。

    “师父,小师弟,前几天进衙门了”,酒鬼摸了摸脑袋,酒鬼嘴里的小师弟自然指的是王不死。

    “哦,是嘛,我就知道这小子不会安心的在五户村呆着,”老不死漠不关心的说道

    “听说是犯了一点事,前几天国公爷让我找人把他放了出来”,酒鬼继续解释。

    “哦,是嘛,国公爷这样做是不对的,国公爷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影响司法公正,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孩子总要经历艰难险的才能登上高处看到最美丽的风景”。

    看了看师父无比伟岸的身躯,又想到因为自己的手下受了委屈就找朱熹洛说理的老不死,酒鬼崇拜的说道:“师父,一正儿八经装比的样子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