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大法官 > 章节目录 第324章、唯强者论与唯结果论
    得益于哈佛如今的处境,布鲁克林入局的时机实在微妙。哈佛法学院每年那么多毕业生,并不是每一位都有资格在外面自称一声‘我来自哈佛,我是哈弗派’的。

    哈弗派不是谁的账都买的!要想进入哈佛派的视线,首先得拿出能力来,取得与之对等的成绩。

    简单说,就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才会被哈佛承认是哈佛人。一个知名律所合伙人跟一名屠户放在一起,哈佛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至于后者?抱歉,我们不熟。混成这样,我怕其他校友跟未来的学生们误会!

    如果约翰·曼宁并不需要找继任者,或者说伍德·沃德没死,布鲁克林还会在哈佛拥有如今的地位吗?

    他能让议会选择自己,驱逐巴里吗?恐怕不能。但刨除约翰·曼宁的影响因素,布鲁克林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成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也是有资格自称一声哈佛人的。

    只不过想让议会因为他而驱逐巴里就有些异想天开了。他说就行的。

    比如今天,他七个小时会议全程参与,几乎说了七个小时,嗓子都哑了,也只不过是前期铺垫。

    在座的都是哈佛的翘楚,没有人是傻子,会傻乎乎的布鲁克林说什么就信什么,或者听布鲁克林提出什么新奇观点就惊为天人,然后虎躯一震,被布鲁克林散发出来的王霸之气所折服。

    每届总统履任时说的可比布鲁克林好听多了。布鲁克林之所以还会坚持积极参与会议,其一是为了表态。

    表明自己赶走巴里只是因为巴里惹到自己,并不是想要‘大杀四方’。

    在一个稳定的团体内,当新加入的成员表现的过于活跃或者富有攻击性时,不论他是否正确,其他成员都会表露出反感与敌意。

    布鲁克林积极参与会议就是为了表示自己虽然具有很强的攻击性,但只要不像巴里那样挑战自己,他不会把枪口对准‘自己人’。

    是的,自己人。其二就是表现能力。虽然大家不会相信‘精彩的演讲’,但一个连‘精彩的演讲’都做不出来的人,显然更让人怀疑其能力的。

    ………………晚上八点四十余,会议结束。漫步在寂静的街道上,布鲁克林已经成为一团浆湖的脑袋终于清醒了不少。

    他哈了口哈气,看着一脸警惕地扫过每一个阴影的雷,回想着这场煎熬一样的会议。

    从上午的遭受质疑,到结束时的礼貌握手,他已经为自己争取到证明的机会。

    同时对那个一脸热情的伯克,布鲁克林产生了不小的好奇。同一时间,哈佛法学院,约翰·曼宁办公室内。

    伯克正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对今天的会议进行着汇报。在他对面,一桌之隔,约翰·曼宁正在从抽屉里往外拿注射器。

    他熟练地将药瓶打碎,撕开注射器包装,吸取药液,伸出胳膊。伯克拿起松紧带帮他扎好。

    等待片刻后,血管突出。约翰·曼宁排干净注射器内的空气,举着胳膊找了个完好的位置刺入。

    “你觉得他表现的怎么样?”约翰·曼宁一边给自己打针一边问,好像扎的根本不是自己的胳膊。

    伯克想了想道

    “很有潜力。”

    “只是潜力吗?”约翰·曼宁咳嗽了一声,注射完药液,将注射器丢进垃圾桶。

    伯克认真地点点头

    “现在的环境比我们那会儿差太多了。”顿了顿,又道

    “他跟你比也差了太多。”

    “一个孤儿,没有家族势力可以依靠。”

    “我听说他的女朋友是马克·米来的女儿?”约翰·曼宁按了一会儿针孔,开始往下放翻卷的袖子。

    “如果他真的跟马克·米来的女儿结合,相比于奥尔丁顿能给他提供的帮助,我更担心的是,他会成为马克·米来的棋子。”伯克有些担忧地说道

    “马克·米来是个野心勃勃的家伙,军方的人也一直不老实。他的背景太复杂了。”

    “况且马克·米来本身就想涉足司法界,奥尔丁顿在司法界没有能力为他提供帮助。”约翰·曼宁低头系着袖扣,没有出声。

    在联邦,乃至整个西方,靠女人,吃软饭,从来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真正见不得人的,是靠女人吃软饭结果还一事无成,最后饭碗还被人砸了。

    那才是真正的丢人。伯克继续说道

    “他的思路很明确,对局势的分析很准确,把握机会也很敏锐。”约翰·马宁已经系好扣子,开始穿外套了,闻言点了点头。

    的确。在进入礼堂后,自己到达之际,就发现他是孤立无援状态,立刻将目光瞄准自己,拉自己做他的‘后援’,并利用巴里的发难强势逼迫自己做出选择。

    或者更确切地说,那是选择吗?自己有选择的余地吗?想到这儿,约翰·曼宁摇了摇头。

    伯克一时间没明白约翰·曼宁的意思,愣了愣,停住了话头。

    “继续。”约翰·曼宁披上外套,从抽屉里掏出雪茄,丢给伯克一支,道。

    “但他的眼界跟见识对他的限制太大了。”伯克接过雪茄放在鼻翼下嗅着,继续道

    “那几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约翰·曼宁哼了一声,听起来不太高兴。

    “别忘了几十年前我们三个也都是乡巴老。”约翰·曼宁用雪茄敲打着桌沿,不满地说道。

    伯克愣了一下,眼神有些飘忽,似乎是在回忆什么。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摇着头道

    “不一样。”

    “那时候大家都是乡巴老,我们是乡巴老,我们的对手也是乡巴老。”

    “现在不一样。”

    “他是乡巴老,他的对手可不是。”约翰·曼宁哼了一声,摆摆手道

    “没什么不一样的。”

    “我们面对的可不是乡巴老。”伯克并不与约翰·曼宁争辩。他继续说道

    “还有他的肤色。”约翰·曼宁慢腾腾地抽着雪茄,一团团烟雾很快将他笼罩,让他的表情看不太真切。

    隐藏在烟雾之中,他的声音显得有些飘忽。

    “你也觉得他的肤色是最大的问题?”伯克摇摇头

    “不。”

    “我认为他最大的问题是,跟来恩走得太近了。”

    “谁?”约翰·曼宁怀疑自己听错了,疑惑地问道。伯克确认道

    “来利。”在联邦,一个人的‘大名’最可能的构成方式是:名+中间名+父姓。

    中间名可能是母亲姓氏或父辈朋友名或祖父外祖父名或恩人名或地名或……什么都可以往里面加。

    人们对一个人的日常称呼通常不会叫完整姓名,而是简单的名+父姓。

    亲昵点儿的称呼就随意多了。比如雷跟大卫经常喊布鲁克林叫布鲁,甚至b。

    来恩也是朋友对来利·克鲁的亲昵称呼。约翰·曼宁不说话了。

    “我们仍然不知道来利·克鲁对他有多深的影响。”伯克继续说道

    “但从他带在身边的那个退役军人就能看出来,绝对不是毫无影响。”

    “约翰,坦白说,我认为你选择他太鲁莽了。”

    “我可不想哈佛法学院未来遍地飘红。”

    “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相比——”约翰·曼宁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发狠地说道

    “我宁愿哈佛遍地飘红。”

    “如果他真的有那个本事。”伯克摇摇头,不再说话。他觉得约翰·曼宁有点儿魔怔了。

    如果真的这么舍得,当年他们三人也不会分道扬镳了,干脆让来利·克鲁折腾呗!

    至少伯克认为布鲁克林是不如来利·克鲁的。虽然来利·克鲁把自己折腾死了。

    但至少人家是差点儿成功了的。哪怕是把自己折腾死,那也是发动了大量人脉,布局好久,费时费力了许久才死的。

    来利·克鲁敢在联邦这么折腾,还折腾出那么大一个摊子,这不比布鲁克林强?

    想到来利·克鲁跟布鲁克林的渊源,伯克默默摇头,不动声色地看了约翰·曼宁一眼。

    布鲁克林如果没有来利·克鲁的关系,会进入你的视线吗?伯克对此表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