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江湖谪仙行 > 章节目录 第三卷 青门引 第四十七章 青衫白马,仗剑天涯
    白发老者同样惊讶于自己的真实身份被识破,两眉倒竖,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这个上半身光-溜的年轻小子。

    魏颉丝毫不敢隐瞒,将自己在月渠镇与卜倩偶然结缘的事情讲了出来,并言道:“小萝卜曾与我提起,前辈说过凡是九阶尘仙境以下的人,连看都不用看的……”

    那个姓嬴名秋的白发老者挤着眉头,自言自语道:“这个倩丫头,我不是叮嘱过她不可透露老夫名姓的吗?”

    魏颉连连摆手,解释道:“小萝卜并没有透露您的名讳,除了刚才的那句话外,她一个字都没有多说!”

    “嗯?那你是怎么知道老夫叫什么的?”黑瘦老者挑眉问道。

    魏颉拱手应道:“晚辈有幸在云过,你爹魏魁的枪法堪称天下无双,至于关老五嘛,则是当之无愧的‘千古用刀第一人’呐!”

    魏颉心下万分好奇,壮着胆子问了句:“前辈,关大侠当真已经……”

    嬴秋瞥了魏颉一眼,嘴角向下,沉声道:“是,关老五被我杀了,我把他的尸首和佩刀都安葬在了昆仑雪山。”

    魏颉重重叹了口气,正准备出言询问他为何非要杀了刀圣关昭。

    剑圣嬴秋却忽然不耐烦的说道:“别再多嘴多舌了,老夫且问你,你不是说你和倩丫头成了要好的朋友吗?她现在人呢?怎么没和你在一块儿啊?”

    魏颉听了这话,脸色顿时忧郁了起来,低垂着脑袋说道:“小萝卜她……她已经走掉了。”

    “走掉了?”

    “对,她说自己患有‘狂病’,可能会伤害到我,便就不辞而别了,我也不知道她如今在什么地方……”

    黑瘦如一棵老松的剑圣发出“噗呲”一声,立时哈哈大笑起来,拍着魏颉的肩膀说道:“什么狂病,她有‘先天地煞境’的修为,怎可能会生什么病?依老夫看,倩丫头就是嫌弃你太弱了,这才会胡乱编一个理由来骗你。”

    魏颉愣住了神。

    他其实一直都在反复思索卜倩离去的真正原因。

    先前曾想过是那个叫作卢小倩的红衣女子用谎话哄骗了小萝卜,编造一个合理的借口将其带走了。

    但仔细想想不对,那日在赤霞山兰溪寺中,卜倩确实是变得有若狰狞妖魔一般,那个“狂病”的说法似乎并不是假的,而且小萝卜虽然憨愚天真,却又绝非真的傻子,按理说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拐走……

    “前辈的意思是,小萝卜是故意不想见我的?”魏颉肃声问道。

    “想必就是如此。”嬴秋淡淡然说道,“倩丫头这人啊,心肠好得很,多半是怕直接走了伤你自尊心,就编了这么个鬼-扯的理由……哈哈,狂病,亏她想的出来!”

    魏颉暗暗思考道:“照这个说法,莫非这真是小萝卜演的一出戏?她化身成那个头出来才是啊!你把什么东西都藏在心底,什么都不肯说,人家得不到回应,可不就走了吗?你真当自己是个香饽饽啊,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小子除了长得入眼一点儿,还有其他拿的出手的本事?单以修为而论,倩丫头轻轻一巴掌就拍死你了!”

    嬴秋厉声喝道,“现在好了,倩丫头走了,你小子知道后悔了?!哼,晚了!老夫告诉你,这世间女子,越是痴情之人,无情时便越是无情!那是你终其一生一世都没办法挽回的!”

    看着老剑圣情绪不稳的样子,被泼了一脸口水的魏颉大受震撼,心下暗道:“前辈为何会这般激动?莫非……他从前也弄丢过一名女子么?”

    眼中只有陆地尘仙的无敌剑圣平复了一下心情,道:“罢了罢了,老夫的宝贝徒儿,量你小子也配不上!反正老夫今日给你句忠告——日后倘若碰到了想要一起睡觉的姑娘,就一定要及时跟她表达心意,认真且负责任地告诉她,你有多喜欢她,然后啊,如果当真是命里就该在一起,那你务必要好生待她,不可亏欠其半分……知道了吗?”

    魏颉扁了扁嘴,心道:“嬴老前辈这话糙是糙了点,但终归也有些道理,当初刀圣关大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子的时候,我若借机表白坦露心声,说自己喜欢小萝卜,那她或许就不会走了。”

    于是正色道:“大师良言,晚辈自当牢记于心!”

    “牢记个屁,你这个年纪若能听得进去我的话……”剑圣嬴秋一副兴致索然的无聊模样,“哎,老夫跟你说那么多干嘛,走了走了!”

    “前辈慢走。”魏颉抱拳恭送。

    嬴秋略微点了下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他娘-的,搞得老子酒都醒了,得再去好好喝一轮。”

    说完便身形一纵,再度化成一道璀璨白金长虹,往西边天空去了。

    待剑圣离开后,魏颉又去附近寻了一家酒楼。

    要了一间最好的包房,用从三名男子手里抢来的银票买了一大桌子的好酒好菜,狠狠痛饮饱餐了一顿。

    填饱肚皮后,魏颉又痛痛快快地冲了一个热水澡,彻底洗去身上的尘泥污渍。

    跟店老板要了件干净的衣服后,骑着白马出门了。

    去了市集上的一家裁缝铺。

    买了一袭崭新的长衫。

    依旧是碧青色。

    他之所以会选择买这个颜色,是因为当初有个身穿葱绿色衣衫,扎着两根羊角辫的小丫头。

    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说过一句——“你,好好看。”

    如今,小丫头已经不在了。

    魏颉却养成了喜穿碧青色衣裳的这个习惯。

    英姿飒爽、容光焕发的他,迈着矫健沉稳的大步走出了那家裁缝店。

    来到门口,纵身跃上了大白的后背。

    策马扬鞭而去。

    这一日,主动离开了道门巽风宫的魏颉。

    再一次青衫白马。

    仗剑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