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幽冥真仙 > 章节目录 第793章 金光境中的修炼
    在一阵金光绚丽中,徐阳,慕容宇,公孙治和张立四人来到了传送阵的出口。

    四人从八角状的传送阵出口走下去,然后沿着一处封闭的甬道,向前又走出了一段距离。

    甬道出口处,四人顿时被眼前看到的景色所震撼。

    映在四人眼前的,是一带“金色大瀑”,足有万丈高大。

    抬头望去,金雾缭绕,神识和视线都无法穿透,让人看不到初始,好似直通天外一般。

    金色大瀑之中飞坠而下的却不是水,而是数不清的金色梵文字符,一道道,一条条,一枚枚,看似拥挤,每一个梵文字符之间却不相互碰撞。

    一切是那么有序,像是成群的金鳞之物在畅游,闪烁着金色的光彩。明明没有任何声响发出,但观者的心中却似有大瀑之声唱响,震撼心神,久久不能自拔。

    徐阳道:“这金色大瀑应该就是金光境真正的入口了,没想到如此让人震撼。”

    慕容宇道:“这金色大瀑的后面八成就是金光境了。粗略估计,这金色大瀑上加持的佛门禁制至少是以万计数的。不知道其内的金光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公孙治目光闪烁道:“我感觉的出来,这金色大瀑就是一道神奇的造化之门,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黑小子张立道:“当初建造出如此规模的金色大瀑不知花费了多少天材地宝,金佛寺真是富有。”

    正当几人品头论足的时候。

    就在几人身侧不远的空地之上,一道金光一旋,无声中现出一道虚影来。

    那是一个身穿金色袈裟的小和尚,却只是一个投影。

    徐阳四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了过去。

    “四位施主,见面是缘,我乃此地的值守——金离和尚。拿出你们的试炼金符,只要将金符攥在手心之中,就可安然无恙的穿过这“十万佛经大瀑”了。后面,就是各位要去的修炼之地——金光境。切记,修炼时间不可超过三日。否则,将有去无回。”

    话落,不待徐阳四人回应,自称金离和尚的投影化作一缕金光消失在原地,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

    徐阳四人将各自的试炼金符攥在掌心之中。

    黑小子张立看了一眼对面,“我来了。”

    话落,他一个纵身,就跳入对面的金色大瀑之中。

    金色流淌在他身体的表面,只是一瞬,他的身形就被金色大瀑淹没其中。

    剩下的徐阳,慕容宇和公孙治三人互相看了一眼。

    徐阳道:“诸位,三日后见。”说完,大踏步进入到金色大瀑之中。

    之后,慕容宇和公孙治二人也并肩进入大瀑之中。

    ......

    徐阳一进入大瀑之中,就感觉好似有一座巨大金山落在头是一处香火之力和祈愿之力所化的异空间。不知慕容宇,公孙治和张立三人如何了?”

    ......

    光滑的巨石上,慕容宇睁开了一只眼睛,来回看了看周围。见四周没有异状,他双眼睁开,看了一眼手中陷入沉睡的,没有丝毫灵力波动的石佛宝珠。

    “幸亏我以石佛宝珠修炼,而不是本体。不然还不被这金光境给吞了。这里的香火之力实在是厉害,真的会把人当做燃香给烧掉的。本公子不玩了,告辞。”

    慕容宇站起身来,辨了辨方向,手持石佛宝珠飞遁而去。

    ......

    一处空地上。

    公孙治盘膝闭目,整个人的气息陷入绝对平静,不能自拔。而他的身后也现出了一根燃香的虚影,随着燃香的燃烧,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虚化。

    就在这时,公孙治膝盖上放着的龙虎火焰枪,兀自颤动了一下,然后跳跃起来。

    像是被另一个透明的人拿着一般,枪尖朝着公孙治的肩头轻轻一刺。

    “哎呀。”公孙治的本体陡然清醒。

    公孙治将火焰枪攥在手中,“还好我这火焰枪中有我的一缕分魂封印其中,不然就完全陷落在香火之力当中了。”

    ......

    一条金色溪流旁。

    黑小子张立和他的三目黑熊仍旧在呼呼大睡,那是一个幸福的梦,幸福得让人无法苏醒。

    咕噜,咕噜。和黑小子背靠背而睡的三目黑熊的肚子中发出饥饿的打鼓声。

    三目黑熊眉心间的第三只眼睛率先睁开,射出一道凶光,然后它另外两只眼也随之睁开。

    “嗷——”

    三目黑熊目露嗜血之色,它似乎感觉到了来自周围的危险,张开兽口发出一声咆哮。

    咆哮如重锤般捶下,对面的金色溪流猛然翻卷,化作一带金色烟雾消失不见。

    三目黑熊看了一眼躺在地上仍旧呼呼大睡的黑小子,伸出一只熊掌拍在黑小子的头的是梦里的那些人吗?都是可爱的家伙。”

    公孙治道:“金光境是一个提升心境的宝地,其内的香火之力的确有它的过人之处。”

    徐阳道:“在金光境中修炼就像饮酒,不能贪杯,否则,就沉醉不醒了。”

    说完,徐阳取下腰间的酒葫芦,举起来,一道银线入口。

    酒香四溢。

    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就是他的金光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