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破晓者也 > 第一百八十一章:追龙少年
    老城区,四文街莲蓬路四号。

    冷风穿过街道上,寒冷的气温融入冷色系的气氛里,黑发鸟窝少年行走在人行道上,得有点不对了,光看着有错吗?说不定人家在纠结哪个苹果红彤彤,哪个香蕉新鲜,哪个西瓜保熟。怎么就成了神经病了?你心情不好别把脾气发泄别人身上吧,难不成你拉不出屎还怪马桶不给力?

    林回归一句话也没说,看了最后一眼后就继续走在人行道上。他掏了掏口袋里,十分钟前他早就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现在他只不过是想再确认罢了,确认一下里面是否真的没钱,说不定下一秒里面腾空变出一张百元钞票。

    他无奈地继续走在人行道上,外套只裹着一件三天未洗的白色衬衫,虽然没味道,但是衬衫不会平白无故给你多余的温暖,它只能保暖这种程度,所能给予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他不停地打寒颤,本来身体就虚弱,寒冷的天气让他身子更加雪上加霜。

    路人见着他,纷纷避开这位追龙少年,他们并不知道这位少年是一位追龙十八级的少年郎,只知道他外表看上去有一丝的可怕,脸色如此的惨白显得无力回天,眼袋很沉重,黑眼圈比熊猫还要真实。

    林回归看着周围的路人,每一个人都带有着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就像是看神经病一样。这位曾经脸上有太阳的少年,邻家哥哥般的温柔,有时候耍小脾气。现在却如此的狼狈,试问还有谁能拯救这个快要面临死亡的少年?

    路过年轻女士牵着自家小孩,女士身上穿着一件棕色修长风衣,裹着一条黑白格子围巾,就像是盘龙般缠绕着高山流水。深蓝色的牛仔裤紧紧贴身大长腿,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伴随着离子烫翻滚。

    小孩穿着黑色大棉袄,领口露出衬衣领子,脚踩牛皮小靴子。左手拿着超级棒棒糖,右手握住他母亲的手,两人走在街上,即使冷风向着他们吹来,但是两人却很温暖地拥抱冷风。拥抱那阵向来刺骨人心的冷风,人心的温暖却像篝火一样燃烧天空,抵御寒冷。

    “妈妈,那个大哥哥的脸色好惨白啊!像……”惨白两字从男孩的嘴里吐出来,字正腔圆,反而最后两个字被他妈用手掌捂住,故意不让他说出来,怕说出来会惹上一堆麻烦。

    “小屁孩瞎说什么大实话呢……”他老妈带着小孩加快步伐就走,躲着某个人远远的。

    现在的家长一般都有教育孩子打小告诉他们,什么东西不能碰,什么东西坚决不能碰,什么东西打死都不能碰,一旦你碰上那种玩意,你就毁了一辈子的人生,人生再完美,宛如唐朝繁荣时期,结果碰上那种玩意之后,一瞬间由盛转衰,从此毁于一旦,家破人亡,支离破碎。

    不仅家庭的教育,学校也有教育孩子们,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出道社会,你们不能碰那些玩意,不能去奇怪的场所,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他们费尽心思在孩子们的大脑里灌输有用知识,即使是强迫他们认识从未碰过的东西,那也是对他们好。

    换句话来说,假如从小就告诉那些孩子们,这些东西上瘾了就对大脑有帮助,对学习有帮助,估计那些孩子们拼了命都要抢购一波,然后注射在身体里。从此一命呜呼,一大批食死徒从此诞生。

    即使学校和家庭的强力教育,都敌不过一群人强迫在你身体里灌输神秘的he

    oi

    。让你跟他们一样,变成所谓的食死徒,为伏地魔效力,变成出卖灵魂的家伙。

    林回归看着那年轻女士带着孩子急匆匆就走了,走进下一个路口里,背影消失在拐角处。

    他什么都没说,也不想说什么。他知道那男孩下一句话里隐藏着什么内容,他自己心知肚明。小孩子就是喜欢说大实话,即使大人们告诉小孩有些话不能在别人的面前里说出来,但有时候孩子们还是会忍不住就脱口而出。

    回归路过一家看似价格不菲的西餐厅,他现在捂着肚子,肚子咕咕地叫,两眼依旧充满渴望的眼神看着这家西餐厅里的活动,人们动着刀叉在七分熟的黑椒牛排上来回切割,那块黑椒牛排七分熟里透着暗红色的血迹,一口咬下去,搭配着某年代的红酒,与对面佳人朋友共享着休闲时刻。

    人们花价钱来这里吃饭,并没有错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休闲时刻,前提是你能完成生活里的各项事情,或者工作上的忙碌。当然,有头有脸的人并不会在意这些事情,他们只在意气氛上的烘烤,和红酒的浓度,牛排的鲜嫩,刀叉的锋利。

    他站在西餐厅门前有了一会,抬头一望,“布鲁克林西餐厅”非常的显眼,头不定人家只是简单来这里吃饭的。

    这话有点毛病,来西餐厅不吃饭难道踢馆子?还是说来招牌?前台小姐并没有在意多少,反正人家已经进来了,不能白白让人家尴尬吧。

    前台小姐走了过去,林回归扫了一眼那年轻女人,前台小姐上半身裹着一件妖艳似火的马甲,打底一件白色衬衫,红***结领带系在衬衫领子上。下半身穿着一条以膝盖为水平线的黑色短裙,配着一条透明丝袜,把光鲜亮丽的大白腿完美地展现出来,最后配上十年不变的笑容。

    “一个人来吗?”前台小姐两手放在腹部上,甜美的笑容对林回归说。

    林回归点了点头,什么也不敢多说。

    “这边请。”接着前台小姐把林回归带到一处角落位子里,林回归小心翼翼地坐下来,然后前台小姐叫来服务员倒杯水给客人,再把手上的菜单递给客人。

    林回归接过一叠有点厚的菜单,再打量一眼服务员,貌似和前台小姐的穿着打扮不一样。年纪偏向于三十多岁,身着黑色西装驳头领子展开深渊巨口,里头藏着白色蕾丝边背心,裹着突出的小山丘,半边江山只露出冰山一角,仅仅一点就很诱惑人。再来一抹春光泛滥的微笑,显得迷人骚气的笑容,随时都在勾引人的魂魄。

    他没多想,咽下口水就看着菜单,只见服务员和前台小姐两人在窃窃私语啥的,反正林回归啥也没听清,他可能知道啥情况,但是当下填饱肚子最重要。最后他点了两份黑椒牛排和一份提拉米苏,就把菜单交还给服务员。

    服务员再次鞠躬后转身就走近厨房里。

    十分钟过后,服务员端着两份黑椒牛排和一份提拉米苏走了过来,林回归坐在位子上,两手各自紧紧握着银色刀叉,就像是一头饥饿的狼,等待着食物摆在自己的面前,然后表现出狼吞虎咽的模样,很可惜他压制着自己的内心,像有钱人家孩子一样,优雅从容脸色不变,对待这些食物,就如同白米饭似的。

    服务员再一次鞠躬,说了句,“请慢用。”随后转身就走了,忙于帮别人服务。

    左手持刀,右手持叉,三叉头怼着牛排,银色刀子划开黑椒牛排边缘,露出酒红色的血迹,他从容着像一名绅士一样,仿佛此刻就像华晨宇的那首《无聊人》的开头歌词,“我嚼着最贵的晚餐,可惜我无所谓应对这账单。”

    林回归两手持着刀叉,细嚼慢咽地吃起黑椒牛排。不知是他天生的教育,还是刻意装扮成绅士模样,银色的刀叉餐具在他手上,却是意外的优雅,压根就不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流浪汉。

    不一会儿,解决完两份黑椒牛排后,林回归继续持着油腻的叉子,在提拉米苏的悬崖边缘一叉子划下。把一块又一块的提拉米苏蛋糕吃进嘴里,他还是头一回吃这些玩意,感觉还不如街边的小蛋糕。

    总而言之,比he

    oi

    好太多了,至少还能填饱肚子。而那玩意只能填饱大脑的精神空虚。而且越来越上瘾,还对身体不好。

    现在肚子倒是填饱了,水也喝够了,现在就思考着如何逃离西餐厅。虽然他的大脑被he

    oi

    给麻痹过,但他不至于发起疯来在人家的西餐厅里发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