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的方卓没有闲着,上午睡了个懒觉,又和家人们享受过年氛围之后便在下午匆匆赶往申城易科的办公室开启新年第一天的工作。
他今天约了纽约来的三位商务大律师。
至于潘犇的去向只是这中间的小插曲,老熊是个明事理的人,今天的重点在于和律师们探讨收购方案。
三位律师并不是这两天才对新浪的方案有所思考,他们是代表纽约知名律所iga基金一定会进入董事会,miga是香江公司代持的结构,我在华夏境内还有自己作为法人的投资公司,易科投资。”
“如果我能让这家法人投资公司也占据一个董事会席位呢?”
“我们不用顾忌20%的这条线,一旦miga基金触发了新浪的毒丸计划,它虽然无法吸收增发的股票,易科投资却能大量增持。”
“表面上是miga基金谋求控制权,实际上,易科投资吸纳股权,这样不管是一致行动人协议还是单纯的34%,都可以对新浪产生否决性控股。”
“马丁先生,这样能否在法理下有操作的空间?”
方卓把想法描述完毕,询问最关键的问题,想的再好,到时候新浪反手控诉,一切成空就难受了。
马丁惊讶了,他扭头和两位同僚讨论一番。
甚至,拿起手机和纽约那边联系许久,探讨《威廉姆斯法案》下的操作空间,这主要是因为miga基金开曼群岛的注册地和香江代持公司的界限。
他这种商务律师就是干这种活的,让游走在违规边界的行为变得合规。
《威廉姆斯法案》是要让一切操作尽可能的透明,律所就是要在明文规定下寻找尽可能的博弈操作。
“方,我认为我们可以试试。”
马丁给予最终的意见,又称赞道:“方,你很有这方面的天赋,这是一个很有创造力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