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印第安重生》 001 【重生1840】 1840年。 美利坚合众国,中西部,一片尚无建制的领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着几十个圆锥形牛皮帐篷,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见的一种住宅,被称作“梯皮”。 只不过,此处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为尸体,被十几个手持来复枪的白人男性清点着数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我们发财了,哈哈,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值两千美元以上!” “我觉得赏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别忘了这几个成年男人,他们的头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还有他们营地里的毛皮,也能卖不少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针对印第安人发布的悬赏,悬赏往往以割下来的头皮为证,赏金价格因时期、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菲。 比如妇孺的头皮赏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头皮一百美元。在这个时代,美国人还以农业为主,多数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这足以称得上是重赏。 当然,想拿这赏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对的还是阿帕奇族这种好战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进去也是常有。 “一大笔赏金,我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面露丰收般的笑容,而后纷纷抽出刀子,开始收割他们的战利品——头皮。 “感谢上帝……” 他们当中不乏虔诚的信徒,当下习惯性地祷告着。几十个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头皮,虽然以妇孺居多,但也能让几乎每个人都分到相当于一年收入的赏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谢特!”一个年轻白人忽然咒骂道,却是在割印第安人头皮时不小心伤了自己的手,恼火不已。 “怎么了,伙计,你不是说你以前干过这活吗?” 年轻人脸上闪过几分窘色,转头回道:“过来帮我一下吧,康纳,我的手受伤了。” 康纳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不见了!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似乎不是错觉。 而且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应该已经死去的阿帕奇男孩,竟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男孩一边挠着头,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康纳不懂阿帕奇人的语言,但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阿帕奇人的语言,更不是英语! 事实上,不要说他,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能分辨出这是什么语言的人怕是百中无一。 这是来自另一个半球的语言,中文。 说着中文的,自然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 “……临死前的幻觉这么久?”马哨一脸疑惑,他的头脑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渐清醒。 他来自21世纪的中国,是一位年轻的中学物理老师。 马哨认为自己已经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弥留之际他甚至听到了心电图拉平的滴滴声。大脑可能还没死透,有一些幻觉很正常。 但这幻觉似乎太漫长了些,他感觉至少有十分钟。 而且意识怎么好像还越来越清醒了……正常人死后都是这样吗? “啊!”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又惧又怒的断喝,将马哨吓得一个激灵,猛然便恢复了七八分清醒。 他本能地闪身躲避,惊险地避开了一把匕首。 与此同时,匕首的持有者,一个中年白人男子,由于扑了个空,直接摔倒在地,还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胳膊里,发出惊惧交加的嚎叫:“啊——上帝!” 马哨惊疑地看着这个白人。 此人身着造型老旧的西式服装,仿佛从美国老电影里穿越过来的一般,旁边还有一把至少淘汰了一百年的前膛枪掉落在地。 这家伙已经快瘫了,因为胳膊上的伤口,以及莫名的恐惧。 马哨试图向他靠近。 “别过来!你,你……恶魔!恶魔!”康纳声音颤抖,语无伦次,倒在地上试图向后爬去,但腿脚却不怎么听使唤。 美国宗教风气浓郁,尤其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就算不是信徒,对宗教也有一定的敬畏。 康纳是一个信徒,而且比较虔诚,因此见马哨死而复生,自然地联想到了恶魔,而且除了恶魔之外,他也想不出其它解释——印第安人总不会得到上帝的神迹吧? 但他并没有因为伤痛和恐惧而彻底泯灭理智,在急促的呼吸中,他的目光注意到不远处地上的来复枪。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就算眼前这个印第安小子被恶魔附身了,自己也要拼一把! 枪里刚刚已经装好弹药,随时可以开一枪! 康纳鼓起勇气,克服身体的无力,从地上爬起来,猛虎扑食似的,扑向自己的来复枪。 马哨见状,不及多想,连忙也扑向来复枪。他虽然还没搞清楚状况,但眼前敌死我活的局面他还是看出来了。 康纳抄起了来复枪。 “啊!”但他还没来得及开枪,马哨就一巴掌按在匕首柄上,让他不由惨叫一声,手中一松,紧接着来复枪就被马哨抢了过去。 看着举枪瞄准自己的马哨,康纳恍惚地张了张嘴:“你……不是恶魔?” 恶魔,似乎应该不会用枪吧? 马哨英语水平不算出色,准确的说是很差,但这句话他听懂了。 毫无疑问,眼前这个白人是欲置自己于死地,他自然不会客气。 “fu god!”马哨用蹩脚的英语回怼了句,说着便扣下扳机。 “砰!” 002 【马哨】 看着地上被爆头的白人尸体,马哨一屁股坐了下来——主要是因为开枪的后坐力。 他前世是一个中学老师,最血腥残暴的经历也就是小时候在农村杀过鸡,开枪杀人自然是没有经验的,而且这副身体年幼,一枪下来颇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看来小孩还是不要打枪比较好。 等等,小孩?! 马哨一怔,旋即腾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这副瘦小年幼的身体,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同时一些零散琐碎的记忆在脑海中不断泛起。 重生? 对于这种离奇的遭遇,在他的认知范围里,似乎只有这一个合理的解释。 马哨尽可能地梳理往世与今世的记忆,总算是搞清楚了状况。 他确实已经病逝了,但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可能是偶发的自然现象,也可能是某个超然存在的干预,他重生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成为了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 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名字里的“阿帕奇”,就源于这个骁勇善战的部族。 现在,他的生理年龄是……九岁。 马哨深呼吸了几口气,平复心绪。 重生之后,他的名字某种程度上还是“马哨”,准确地说是阿帕奇语言中的“唤马的口哨”,翻译成马哨也算合适。 马哨这个名字,在中文名里略显另类,但在印第安人的文化里却是一个可以世代相传的好名字。 事实上,这就是传下来的。 这副身体的父亲便叫马哨,是一位勇猛的阿帕奇战士,后来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战死了,名字就传给他了。 对于这番重生遭遇,马哨并没有感到任何抵触,而是喜悦。 毕竟他前世二十多岁就病死了,现在突然重获新生,而且才九岁,活蹦乱跳的年纪,岂有不开心的道理? 如果是个教徒,必然要感谢一番上帝什么的。不过他不信神佛,他是个信仰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者。 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在十九世纪的美国,身为一个印第安人,处境绝对算不上好,生产力落后不说,动辄还有性命之忧。 刚刚他的氏族就遭遇了一场屠杀——白人趁族中战士外出狩猎,将留守在氏族营地的妇孺屠戮大半,只有少数逃走,这也正是这副身体死亡的原因。 还有就是,对于前世的种种,马哨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怀念。 他怀念互联网,怀念火锅,怀念手机,更怀念他的女朋友。 只能祝冰冰幸福了,唉…… 马哨没有时间怀念了。 隔着身旁土坡的遮挡,他听见几百米外的营地传来一阵动静,也不知是族人回来了,还是白人正在做什么。 营地方向的人暂时看不到他,保险起见,他必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当然,在此之前,他需要带上他的战利品——眼前这个白人的东西。 马哨简单搜刮了一下,得到了如下比较有价值的物品: 一袋钱币,包括美元金银币、西班牙银元(西班牙银元是这个时期美国最主要的流通货币之一)以及一些钞票或者说银行券,总的来说还挺多,但他暂时肯定也花不出去; 一个有点简陋的怀表; 一把沾着血液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当然,还有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那把前膛枪,准确地说是前装线膛燧发枪。 马哨前世的主业虽然只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但网络兼职却非常丰富,比如键盘军事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政治家、键盘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键盘,至少中学物理肯定不算。 凭借自己的知识,他大概辨认了一下,认出了这把枪的型号——1837年产自密苏里州的肯塔基长步枪。 其实是枪身上写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语知识。 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生产的肯塔基步枪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枪管长,比如这把枪的全长就比马哨现在的身高还要高不少,目测一米五以上,拿起来颇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枪比较纤细,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枪名声很大,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把枪就曾大出风头。 在著名的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的狙击手莫西·墨菲就是用这种枪射杀了英国的弗雷泽将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独立战争的形势。 通过枪身上的文字,马哨还获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这把枪产自1837年,那么自然,现在的时间在1837年之后,同时结合身体里的记忆,1846年的美墨战争似乎也还没打。 综合来看,现在多半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确的公元日期,马哨还需要找人打听打听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长或者萨满对外界的事了解较多,他们应该知道。 除了这几样东西之外,其实还有一样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白人的头皮。 白人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印第安人也把白人的头皮视为重要的战利品,至少可以带来荣誉。事实上,白人的割头皮最开始就是和印第安人学习的,这是印第安人记战功的手段。 但马哨下不去手,这玩意太阴间了。 而且他也没这手艺,折腾十分钟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剥下来,万一被那边的白人发现就完蛋了。 还是赶紧跑路吧。 马哨带上这些战利品,穿上对他来说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离开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远,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战士回来就安全了。 与后世相比,此时的美国颇为蛮荒,远方的世界对一个九岁的阿帕奇孩子来说同样很危险,不仅有白人,还有野兽,当然还有敌对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远远不是铁板一块,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马哨找了个洞穴,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待到天色渐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营地附近摸去。 走了没多远,斜前方突然传来马嘶和一声断喝:“去死吧,白人!眠熊氏族要你们血债血偿!” 马哨连忙脱下身上的皮外套,用阿帕奇语喊到:“是我!” 伴随着一声马嘶,一个头戴两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马停在近处,他的眼眶泛红,显然刚刚哭过,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哨子……你还活着?” 003 【眠熊氏族】 印第安人没有严格的姓名规范,起名比较随意,也很多样。 有些人的名字莫名其妙甚至不忍直视,有些人一辈子有几十个甚至更多的名字。 其他文明往往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成熟规范的姓名体系一般都在封建社会乃至更晚以后才出现。 很多印第安人出生时父母会起一个乳名,长大些族人会起一个绰号,成年后会起一个正式的名字,立下战功可以起一个代表荣誉的名字,甚至做个神秘的梦也可以据此起一个有宗教寓意的名字…… 还有就是祖传的名字,父亲可以把名字传给儿子,死后遗赠可以,生时现赠也行,当然,如果父亲活着时候赠名给儿子,自己就必须要重新取一个名字了。 “小哨子”是族人给马哨取的绰号,因为他父亲的绰号是“大哨”。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因为老爹大哨天生擅长吹口哨,哨声巨大,高亢嘹亮,吹一声口哨,老远就能唤来自己的战马,所以后来进化成了“马哨”。 马哨继承了父亲的名字,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同样很擅长吹口哨,自然就是小哨子了。 族人一般都这么称呼他。 “白人袭击的时候,我从营地逃了出来。”马哨说道。 青年连忙问:“还有人跟你一起吗?” “应该……没有。”马哨回想了一下,这副身体留下的记忆他还没有消化好,“我是最后一个逃走的,有些族人也跑掉了,但没有跟我一起。” 青年闻言一阵沉默。 随即他才想起什么,上下打量了一番马哨:“你这身衣服是哪来的,还有这把枪?” 马哨解释道:“有个白人追我,结果自己摔倒了,然后我抢到地上的枪,对他开了一枪。” 厚肩一指斜后方说:“那边被扒了外套的白人就是你杀的?” 马哨点头。 厚肩笑了一下:“虽然是侥幸,但你也很勇敢,就像你父亲一样。” “我们先回营地吧。”说着他就伸手一拽,将马哨拽到马背上,然后调转马头,往营地去了。 “开枪的感觉怎么样?”厚肩看着马哨手里的肯塔基步枪。 “还行……就是开枪时顶人比较疼。”马哨没有找到适合翻译后坐力的阿帕奇语词汇,只能这样形容道。 厚肩点了下头:“的确,但其实这并不是主要的问题。我以前也得到过一支墨西哥人的枪,可惜用过几次就坏了,它装弹太麻烦了,还是弓箭和斧头更方便。” 马哨没有说话。 这个时代,枪械还有很多缺点,冷热兵器混用是常态,莫说印第安人,白人在战场上也经常要拼个刺刀什么的。 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学会使用枪械,但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开来,至少他所在的这个眠熊氏族,仍然以弓箭、战斧之类的冷兵器为主要武器。 偶尔在战斗中缴获的枪械,不是当做收藏品吃灰,就是因为使用不当而毁坏,又或者因缺少弹药和维修保养而无法长期使用。 在马哨看来,步枪真正显现出威力,应该从普鲁士的德莱赛针发枪开始算。 德莱赛针发枪是1841年正式推出的,他之前估计眼下的时间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普鲁士应该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开始装备了。 当然,尽管与后世各种强大的自动步枪相比,他手里这把肯塔基步枪缺点一大堆,但他还是将其视若珍宝。 在更远的距离上,这玩意可比飞斧、弓箭强太多了。 不多时,马哨和厚肩骑马回到了营地。 入眼一片狼藉,各种物件以及毁坏的痕迹散落在营地四周,几十具被割了头皮的惨烈尸体躺在地上。 族人们无不悲痛万分,许多人都伏在尸体身旁哭泣着,同时用黑色颜料在脸上绘画着一种图案——这象征着亲人的离去。 一个巨大的损失。 毕竟眠熊氏族总共才一百二三十人,经此一役,族中妇孺折损大半,几乎可以形容为“准灭族”状态了。 马哨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头,呼吸也有些急促。 事实上,这副身体旧主的人格并没有消失,而是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格融合了。 当然,与一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且受过系统教育的青年相比,九岁印第安儿童的精神世界实在是太过单薄,因此两者融合之后,旧有的人格被极大地稀释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如今的马哨对氏族没有一丝感情。 至少在这一刻,看着地上横陈的几十具亲友尸体,听着弥漫在空气中的痛哭声,他的情绪很受震动。 “北美奴隶主匪帮,必须被毁灭!”两个人格找到了一个契合点,马哨感觉自己的精神世界瞬间平顺了许多,仿佛某个融合过程至此终于完成。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马哨反应过来,他刚刚说的是中文,还是四川话。 厚肩不以为意,沉默片刻后说:“酋长和萨满正在商量出路。” “出路?” “我们可能会投奔其他兄弟氏族,只有这样才能繁衍下去。”厚肩叹息道,“我们几乎没有女人和孩子了。” 如果真这样做,眠熊氏族这个名字就会消失,族人们会成为其他氏族的一部分,虽然比生物学灭亡要好一些,但无疑也是个令人悲伤的选择。 马哨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不能拘泥于一个小小的眠熊氏族,甚至不能拘泥于阿帕奇族,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大融合。 只有团结美洲所有的原住民,才有可能瓦解西方殖民者的统治。 没办法,原住民的底子太薄弱了。与印第安人相比,晚清简直称得上王者开局:文化高度统一的几亿人口,虽然腐败僵化但起码功能完善的各级政府,几千年打下的农业基础,虽然落后但至少能吃到西方尾气的科学技术…… 这种千锤百炼的巨型古文明,只要有人能重新组织起一个强力高效的中央政府,哪怕技术落后,也无须畏惧地球上的任何侵略者,甚至可以反杀。 印第安人则是一个零碎的石器朋克社会,生产力落后,社会组织落后,科学技术约等于没有,人口锐减,内部矛盾一大堆,部族无数,且互不认同。 哪怕能团结所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于美洲,恐怕也只有一丢丢希望。 马哨遐想之际,一个长发披肩、身穿灰色长袍的中年人走过来,他身佩流苏、珠串,头戴五根羽毛,威望很高。 事实上他就是眠熊氏族的萨满祭司,石鸦。 “跟我去见酋长。”石鸦面无表情,对马哨招了招手,然后就转头走了。 004 【两个孤儿】 萨满或者说巫师,一般都是由族内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是地位仅次于酋长的人。 当然,小氏族没那么多规矩,在马哨的印象里,不论酋长还是萨满,直观的感觉都和邻家大爷差不多。 马哨跟着萨满石鸦,很快就来到了酋长的帐篷。 酋长叫做眠熊,也就是氏族的名字。 他五十多岁,头发灰白,但身体还算硬朗,精神也很好,他手里拿着一杆烟,面目忧愁。 帐篷里还有另一个人,一个小男孩,长相有些秀气,年龄和马哨相仿。 “你们来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看着两个孩子,“小哨子,还有风声。” “酋长。”两个孩子问候道。 老酋长先将目光投向风声,也就是另一个长相有些秀气的男孩,用一种带着安慰的语气说:“风声,你的父亲他可能已经不在了。” 风声怔了怔,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酋长继续道:“我们狩猎野牛的时候,你的父亲不小心坠入河里,水流很急,我们没找到他……愿大灵保佑。” 马哨此时已经明白酋长为啥叫他们两个了,两个可怜的小孤儿,自然要关照一下。 他的父亲去年战死,母亲则在今天的袭击中死亡。 风声的母亲在生他时就去世了,一直由父亲抚养,如今其父亲被水流冲走,凶多吉少,自然也就成了孤儿。 马哨转头看向风声,准备出言安慰几句。 结果万万没想到,得知父亲多半死亡的消息,坐在地上的风声竟然面无表情,只是像个输了棋而又不失风度的棋手一样,微微低下了头。 马哨一时无言:“……” 不过这也不算太意外,风声的性格便是极其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可谓少年老成。 “还有小哨子,你可能已经知道了。今天白人的袭击,让族内的大部分女人丧命,你的母亲也在其中。” 马哨也只能低下头。毕竟印第安人格已经被稀释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对于这位母亲,他并没有强烈的感情,至少现在让他哭是肯定哭不出来。 “你们两个的父母都已经不在,年龄又都还小,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吃饭也与我一起,若我不在,你们可以去找石鸦。” “还有,你们以后要更加努力地练习战斗技巧,做最勇猛的战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向白人复仇。”说到这里,老酋长用烟杆敲了下地面。 他又叮嘱了几句,这时马哨突然说道:“酋长,你去过白人的世界吗?” “去过,怎么了?” 白人和印第安人并不总是敌对。比如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国人就和许多印第安部族结成同盟关系——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另有所图的白人,比如商人,为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也会尽可能保持相对缓和的关系,有所交流。 马哨犹豫了一下:“我想了解我们的敌人。” “一个邪恶的种族,一群无耻的入侵者!”老酋长给出了简短的答复。各个印第安部族千差万别,但这是少有的共识之一。 马哨想要的显然不是这个:“白人什么时候开始入侵的我们?” “很久以前的事了,应该有三百年。开始是英国人、西班牙人,他们占领我们的土地,现在是美国人,不过白人的长相都差不多。”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顺着他的话,一路旁敲侧击,终于将交谈的内容引到了日期的话题上。 “……美国曾经属于英国,不过后来自己建立了国家。至于独立的时间,按照他们的说法,好像是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接着问道:“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这是怎么算的,现在又是多少年?” 老酋长皱了皱眉:“这个,我也不清楚,好像是白人一个神的生日吧。现在吗,是一千八百三十九年。” “那是去年了,酋长。”石鸦补充道。 “哦对,这是去年的消息,今年应该是一千八百四十年。”老酋长拍了下自己的额头,也纠正道。 公元1840年! 听到这个时间,马哨不禁眼神微动。 毫无疑问,对于中国人而言,这是个特殊的年份。就是在这一年,公元1840年,庚子年,英国和清国爆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屈辱的近代史。 其实刚刚重生那会,马哨有去中国的想法。 他的灵魂是个正儿八经的中国人,而作为印第安人的这副身体也属于黄种人,融入中国社会的难度似乎并不大。 不过也就是这么一想,仔细寻思寻思就知道并不可行。 首先他得先成年再考虑其它,其次就算成年了,以一个印第安人的身份,想在美国踏上前往中国的船也是难如登天。 至于以华人的身份……这会华工还没来美国呢,美洲能有几个华人,就算有,待遇也不比印第安人好多少,同样寸步难行。 而且此时的中国连太平天国都还没有,他回去之后,一时半会只能留辫子给清廷打工了。 一想到要扎辫子,马哨觉得印第安人的石器朋克画风也挺不错的…… “你可不要自己乱跑去和白人接触,知道吗?”老酋长又严肃地叮嘱道,“这很危险。” “知道。”马哨应道。 “晚上吃肉干吧,我们这几天要为族人准备葬礼。”末了酋长说。 狩猎成果颇丰,氏族猎取了很多野牛,新鲜牛肉储备丰富,但此时的眠熊氏族显然无心也无暇制作烤肉什么的,只能吃些肉干了。 随后马哨、风声就和老酋长一起吃了晚餐,也就是牛肉干,印第安人最主要的食物之一,对于眠熊氏族这种狩猎为生的氏族而言,没有之一。 烤肉这种东西,一般只有在刚刚完成狩猎之后才能吃到,剩下的野牛肉都要制成肉干,以便长期保存。 牛肉干不难吃,但也没什么味道,和二十一世纪丰富的美食没法比,唯一的好处就是蛋白质充足,这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很重要。 嗯,蛋白质…… 啃着牛肉干,马哨觉得自己应该为这副九岁的身体制定一个营养计划。 005 【营养计划】 蛋白质无疑是最主要的。 古代也有能让一个国家多数人都填饱肚子的盛世,但国民平均身高的大幅增长必然只会在蛋白质充裕的工业时代出现。 不仅是身高,一个人成年以后的方方面面,包括智力、精力、情绪调节能力等等,都和其早期的蛋白质摄入量息息相关,尤其是动物蛋白,也即肉蛋奶等。 马哨生活在一个狩猎族群,对于蛋白质倒是不用太担心,主食就是野牛肉。在这里,缺乏蛋白质等同于饥荒,不是营养计划需要考虑的问题。 蛋白质以外的其它营养就有点麻烦了,尤其是维生素。 肉煮熟之后,维生素会有所流失,但为此生吃野牛肉又有点舍本逐末,不干不净的,万一生了大病咋办,难道去找美国医生?怕是直接给你来个头皮环切,最丝滑的割头皮体验。 一般来说,这种缺乏也不会太严重,但马哨希望自己能长得更健康强壮一些,九岁正处在身体发育的黄金阶段。 他前世就是病死,更让他感到耻辱的是,他死前曾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结果肝脏因为有脂肪肝而无法捐献! 这辈子说什么也得健康地活着。 现在是1840年,还是印第安部落,补剂之类的东西肯定找不到,想要补充营养,只能改变饮食结构。 马哨不是专业的营养师,精细的方案提不出来,真正能落实的操作其实只有一个:膳食多样化。 就是吃牛肉之余,也吃些果蔬、鱼虾、杂粮。 对此,马哨只能自己动手了。 虽然氏族经常也会采集一些野果野菜,但数量较少,不是每顿饭都有。而且负责采集野果野菜的一直是妇女,现在族里没几个妇女了,所以他想加餐自然要亲自动手。 好在这顿饭还不必,野果尚有现成的,马哨啃完牛肉干便吃了几个。 野果的味道不怎么样,多有些酸涩。后世各种香甜圆润的瓜果,都是长期育种和精心栽培的产物。 但为了维生素,为了这副身体的发育,为了自己将来的身高、肌肉、长度、硬度等等……酸涩就酸涩吧,他现在可没资格挑食。 在酋长家吃完晚饭,马哨回到了自己家的帐篷,准备休息。 帐篷不大,一家三口住着略显拥挤,不过现在只有他一人,反倒有些空旷。 他的床铺很简单,两张松软宽大的野牛皮,一张铺在地上,一张盖在身上。 外面依旧时不时地传来族人的哭声,甚至有些愈演愈烈,似乎是入睡之际空荡荡的床席再次勾起了人们的悲伤。 马哨躺在野牛皮上,听着外面的哭声,有些恍惚。过去的记忆在他脑海里沉浮,有些是二十一世纪的,也有些是氏族的。 这让他心绪万千,不能入眠。 马哨当然想拯救自己的族群,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既符合他的情感和理想,也与他的现实利益相一致。 同时,毫无疑问,如果有谁能够拯救未来一片黑暗的印第安人,只可能是身为重生者的他。 然而即便他身负超越时代近两百年的知识,对于这个目标,也依旧感到毫无底气。 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物理老师,尽管在网上觉得自己很牛逼,但他自觉根本没法和那种力挽狂澜的风流人物相提并论。 马哨也曾设想过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场景,无非是做个物理学巨佬,把麦克斯韦、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的理论统统拿出来,震碎物理学界,赢得无尽美名,同时建设一下中国的科学教育事业。 这种级别的物理学家,牛顿都得往后排一个档位,活生生就是个圣人,在哪都不会有性命之忧。而中国自有历史进程,他无须过多干涉,也不敢乱干涉……万一弄巧成拙咋办,对吧? 马哨觉得这很完美。 结果命运把他变成了一个印第安人,难以接触物理学界,原有的历史进程更是直接通向绝路,而且指不定哪天就被灭了全族老少,头皮都给你割咯。 总不能当带路党吧? 马哨对自己的牺牲精神深表怀疑,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但至少,在脑门子被枪顶住之前,带路这种事他是肯定不会干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哭声早已停歇,马哨的思路终于有所转折。 就当他yy自己成为巨型物理学家的时候,一个物理现象突然映入脑海: 姆潘巴现象,热水可以比冷水更快结冰,它还存在一个对称的“反姆潘巴现象”,即冷水可以比热水更快加热。 这看起来很反直觉,但它确实客观存在。 冷水和热水的差距真就像看起来那么大吗? 与水相比,文明的进程只会更加复杂,直觉上的差距真就可靠吗? 以弱胜强,自古有之。清兵能入关,印第安人又何妨一试。 而且自己已经死过一次,就算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瞻前顾后属实没必要。 马哨的心情乐观了许多,随即仿佛想起什么,连忙从怀里一摸,取出怀表——从白人搜刮到的那个。 擦,都三点多了! 赶紧睡觉! 身体发育不仅要有营养,锻炼、睡眠都很重要。 马哨连忙躺好,掐断一切杂念。随后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天赋异禀,他掐断杂念之后,竟然十几秒钟就睡着了。 夜深人静。 眠熊酋长从帐篷里钻出,手持烟杆,眉头紧锁地在营地即踱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酋长?” 老酋长闻声转头:“石鸦啊,你也醒了。” 石鸦点头。 老酋长没说什么,依旧是眉头紧锁的模样,时而嘬着烟。 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道:“我刚刚做了个梦……长眠之熊睁开了眼睛。” “什么。”石鸦闻言,不禁露出吃惊之色。 氏族和历代酋长的名字便是眠熊,这种梦境在眠熊氏族人的眼里自然非同一般,也难怪酋长半夜跑到营地散步。 “我想,这是大灵的启示。”酋长又道,“我们或许不应该并入其他氏族。” 石鸦犹豫道:“可是,我们几乎没有女人了,如果不并入其他氏族,氏族必然难以繁衍。” “我们还有男人。”老酋长缓缓说道。 石鸦眨了眨眼睛:“难道……” 006 【风声与大声说】 “只要还有男人,我们至少不会立刻覆灭。”老酋长继续说,“而且这场灾难让我们有了一个理由,一个不用服从大酋长战争集结命令的理由,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应该不会有战争的麻烦。” “是这样。”石鸦点了点头。 “你刚刚想说什么,什么难道?”酋长反问了一句。 石鸦解释道:“我以为你的意思是想让其他氏族并入我们。” 酋长说:“我确实这样想,但需要等待,据我所知,暂时还没有急需庇护的阿帕奇氏族。如无必要,没人愿意主动并入其他氏族。” 顿了顿,他又道:“总之,这件事暂时不急。至少等我们办完族人的葬礼,也许在葬礼上,大灵会有进一步的启示。” 两人又交谈一会,天空便蒙蒙亮了,一些早起的族人走出帐篷,两人便各自回去了。 清晨时分,马哨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对自己的超高质量睡眠感到满意。 虽然凌晨三点多才睡,但早上起来却并不困,尤其是昨晚的光速入睡经历,让前世习惯了失眠的他尤其欣慰。 马哨开始了晨起的卫生工作,而这严重破坏了优质睡眠带来的好心情。 印第安人没有卫生纸! 大便过后,随便找个什么东西擦一擦,这就是生活的常态,这对马哨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上大便之前就意识到了问题,提前找了几块表面积较大且较为圆润的石头,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不便中的大便了…… 想到日后都要这样上厕所,马哨对于推动印第安社会发展的意愿更加强烈了。 还有洗漱的问题。 刷牙是别想了,漱漱口就得了,洗脸也不甚方便,因为没有合适的容器。 族人装水用的是皮制的水袋,但这玩意显然不适合洗脸。马哨找了半天,最合适的也无非就是一个用野牛头骨制成的容器,勉强算个盆。 洗脸之际,通过水中的倒映,他认真观察了一会自己现在的长相。 嗯……虽然九岁的年纪很显稚嫩,但不得不说,还挺帅的。尤其是眼神,非常纯真。 人们的主要工作依旧是准备葬礼,马哨作为小孩不用参与这个,但却要接受战斗训练,当然还有风声。 族内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剩他们两个。 负责训练他们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身材魁梧的战士,头戴四根羽毛,名叫断斧,他也是厚肩的父亲。 断斧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从他头上象征战功的四根羽毛便不难看出。 “今天还是先从射箭开始。”断斧说道,伸手一指,“拿出你们的弓箭,对着那边的靶子射箭,我会纠正你们的错误。” “是。”两个孩子应道,随即弯弓搭箭。 须臾只听“咻”,两支箭矢先后飞出,都成功射中了靶子,虽然较为边缘,但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已经不错了。 枯燥的练习持续着,射箭,射箭,射箭,然后则是斧头。 除了弓箭之外,阿帕奇人最重要的武器便是石斧,使用方式分成两种,主要是飞掷,其次是近战。 在斧柄扣上绳子,握住绳子挥臂圆抡,然后在合适的时机松手,飞斧便激射而出。 飞斧射程不远,但威力很大,能把人开瓢,木盾、皮甲肯定挡不住。 上午的训练结束,马哨回到自己帐篷,就取出了那把肯塔基步枪。 目前来看,弓箭和飞斧还是比较有用的,但他很清楚,随着枪械的发展,冷兵器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尤其是正在逼近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也正是枪械发展的一个高潮,明年德莱赛针发枪就正式推出了。 将大量精力花在冷兵器的训练上,实在有些浪费。 想到这里,马哨便又取出弹药,准备尝试一下装弹。 这个时代的枪械,最麻烦的就是装弹,线膛枪尤其麻烦,因为枪管内有膛线,导致子弹从枪口进入时阻力很大,不仅要通条捅,还要用木槌敲。 他前世看过一些关于枪械的视频,大体知道这种前装燧发枪的装弹流程,但对于细节却没有把握。 因此尝试的时候,马哨一边回忆,一边观察肯塔基步枪的结构,好几分钟才把弹药装上。 然后跑到外面的空地,特意远离了营地,然后瞄准几十米外的一棵树。 “砰!” 很好,没射中,但至少证明他的装弹手法没问题。 马哨没有再次射击,他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的弹药没几发,经不起打靶练习,知道装弹手法就行了。 想要练习打枪,首先得有足够的弹药,这个暂时还搞不到。 返回营地的路上,马哨意外遇到了风声:“你怎么来了?” “我听到有枪声,是你开的?”风声看着他手里的步枪。 “是啊,这是白人的武器,我觉得它很强大,我们应该像学习弓箭一样学习它。”马哨说道。 “你觉得它比弓箭好用?”风声问道。 马哨:“至少在有些场景下,必然如此,如果这东西没有优点,白人肯定不会把它当做主要武器……我们的敌人不是傻子。” 风声沉默了一会,随即点头:“你说的对。” 两人一起返回营地。 不料刚返回营地,就看到不远处许多族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热切地讨论着什么。 “这是怎么了?”马哨莫名其妙。 这时一个族人跑过来,兴冲冲地对风声说道:“风声,你父亲没死,他回来了!你快过去!” “啊?哦……”风声先是一怔,随即竟露出一丝失落的表情,低头默默地朝人群走去。 马哨注意到了风声的表情变化。 这孩子明显讨厌他的父亲,至于原因…… “啊哈哈哈!儿子,爸爸回来了!”风声的父亲名叫大声说,他大声说道,“是不是很惊喜?哈哈哈哈!” “怎么了,儿子,你一定很高兴对吧?”大声说还在哈哈大笑,他身上又湿又脏,像从锅里掉到地上的鱼。 “嗯。”风声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无喜无悲,但当父亲试图拥抱他时,抵触的神色还是不可避免地有所流露。 风声的性格内敛且安静,其父大声说却正好相反,人如其名,性格粗鲁,说话时恨不得全族人都听见。 而且大声说的头上只有一根羽毛,还是酋长出于安慰赐予的,可见其作为一个战士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没有战功可言。 007 【海姆立克急救法】 两个月后。 由于风声那个粗鲁的父亲的回归,马哨的身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唯二的孤儿之一变成了唯一的孤儿。 但这并没有让马哨变得更孤单,事实上,为了远离父亲,风声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战斗训练以及和唯一同龄人马哨的相处之上。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风声发现与过去相比,马哨似乎变得非常聪明和……幽默,有时甚至能击穿他的超高笑点。 这很正常,马哨毕竟是网络时代的人,头脑里的段子和骚话比印第安人至少多出两个数量级,面对未成年人还要再加一个数量级。 于是两人成了好朋友。 马哨每次出去收集食材,都会叫上风声一起。 他很乐意这样做,合理的饮食结构对儿童作用很大,在他看来,这就是在给未来的队友刷buff。 “今天是捕鱼,对吧?” “没错。” 两人准备好渔具——长矛,前往附近的河流。当然,还有防身的武器,弓箭和马哨的肯塔基步枪。 眠熊氏族吃鱼虾较少,但捕鱼技术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印第安人常见的长矛捕鱼术,也就是在浅水区用长矛插鱼的技巧。 经过两个月的练习,两人已经掌握这种技术,效率还不错。 今天收获很好,一阵忙碌过后,他们带着总共将近二十斤的几条河鱼返回营地。这么多鱼两个小孩当然吃不了,他们一般会将多余的鱼制成鱼干,就像牛肉干那样,以便长期保存。 走在路上,马哨吹起了口哨,吹的是《月亮船》的调子,他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对这首儿歌情有独钟。 马哨的家族天赋确实很强大,就像父亲一样,他的口哨也很嘹亮清晰,基本可以当成一种乐器了,吹得有模有样。 风声开始时还试图模仿,但现在已经放弃了,安心听歌,提前一百多年享受到了随身听的体验。 找人借了个火,他们开始煮鱼。 “儿子,你们在煮鱼吗?来,再放点野牛肉!”大声说跑过来,不由分说就往石锅里倒了一堆野牛肉干,汤水四溅。 此举莫说风声,就连马哨都不禁皱起眉头。 “你能小点声吗?”风声说了句。 “啊,这也算大声?你想让我多小声?”大声说睁大眼睛,大声说道,天上的飞鸟俯首观察,族人们却早就见怪不怪了。 “……”风声一阵深呼吸,身体微微颤抖,目光涣散。 他显然被气着了。但不是被父亲气的,而是被自己气的,他气自己又说了“你能小声点吗”。 他明明知道这句话只能换来“这也算大声”,但他还是没忍住,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马哨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不得不说,大声说的性格和习惯比风声更像个孩子,也难怪风声不想和父亲在一块,能避则避。 大声说也不改,或者说根本改不了,只知道以各种理由笨拙地往儿子身边凑,以为这样能挽救一点父子关系,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风声除了尽可能保持沉默外别无他法,劝说、哭闹、发火只会浪费精力。因为父亲的存在,他整个童年都是对沉默和忍耐的练习。 “儿子,给你讲个故事,你知道兔子为什么喜欢它的尾巴吗?”大声说仿佛想起了什么有趣的故事。 “……”风声低头不语。 气氛有些尴尬,当然只在马哨和风声之间弥漫,大声说浑然不觉。 好在这时,一顶帐篷里忽然传来阵惊慌的叫喊:“救命!快救救我弟弟!”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族人们纷纷闻讯赶来,马哨、风声还有大声说当然也赶了过去。 他们赶到的时候,只见帐篷外,一个十三四岁的长发少年正躺在地上,他两手捂着脖子,面色涨红,翻着白眼,眼看就要失去意识了。 “乱发怎么了?”萨满石鸦问道。 乱发的哥哥一脸焦急:“他……他噎住了。” 噎住了。 虽然这听上去似乎是个小问题,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吃饭噎死的人并不算稀罕。 哪怕到了后世,噎对人类造成的死亡也和交通事故差不多。 印第安人的萨满也是医生,但实际上最多就是个业余水平的心理医生,真正能算得上医术的东西很少,且多集中在外伤领域,对此束手无策。 因此很快石鸦就两手合十了,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大灵保佑,大灵保佑……” “大灵保佑,大灵保佑……”族人也纷纷开始祈祷。 “闪开!”马哨半天没挤进去,顿时有些急了,当下连挤带喊,终于从人群挤了进去。 他不由分说,冲上去就是一个海姆立克急救法。 马哨让别人从旁扶起乱发,同时自己站到乱发身后,左手从后绕到其身前握拳,使虎口对着其上腹部,然后右手握住左拳,快速而又节奏的向腹部冲击。 他年龄尚小,所以需要人帮扶,同时还要使出十二分的力气。 “小哨子这是在干什么?” “这还用说,你看他在乱发后面一顶一顶的……明显是在跳舞!”大声说大声说道。 跳你妈! 听到这句话,马哨心里不由大骂,救人居然能被当成跳舞。 不过,这其实不算太离谱,在很多印第安人看来,跳舞确实是一种治病方法。 十几秒钟之后。 乱发“哇”地吐出一块牛肉,然后被人搀扶着,一边眼冒金星,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半天没缓过劲来。 “乱发得救了!” “这是怎么做到的,太不可思议了!” “小哨子一定是得到了大灵的启示!” 见人已经得救,马哨也松了口气,思考怎样用族人能听懂的唯物主义语言解释海姆立克急救法。 “冲击他的肚子,肚子里的气当然就能把东西顶出去。”马哨尽可能通俗地解释道,一边又示范了一下动作。 动作很简单,人们一学就会了。 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这是大灵的启示——所谓大灵,可以理解为部分印第安人的上帝,但更抽象一些,有点类似“圣光”这种概念,是一种比较原始和朦胧的信仰。 族人这么认为还不要紧,萨满石鸦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先是从吃惊中平复,然后沉思了一会:“小哨子……你跟我来。” 008 【萨满学徒】 马哨被石鸦叫进了帐篷,外面族人喧闹的声音还在持续。 “你刚刚救了乱发的那种医术是谁告诉你的?”石鸦问。 “不是谁告诉我的,就是我自己觉得这样应该可行。”马哨只能这样说道。 发明这一急救法的海姆立克医生在他重生前几年才去世,这会还没出生呢。 “那就是大灵的启示了。”石鸦随即做出了判断。 ……行吧,你说是,那就是吧。 马哨没有反驳,他也没法反驳。 大灵这个概念不像神佛那样具体,它至高无上,但却虚无缥缈,玄之又玄,人格色彩很淡,啥都能归结到它身上,关于它的一切争论都能吵出二律背反。 大灵的人格色彩如果再淡化一点,估计就能变成“大自然”的同义词了,因此对于这种宗教概念,马哨情感上也不怎么抵触,索性便默认吧。 “看来你很适合学习萨满的知识。”石鸦说道,接着一脸严肃地看着马哨,双目炯炯,“孩子,你想成为萨满祭司吗?” 马哨一怔,随即感到犹豫。 他当然想成为萨满,对印第安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身份,有这一层身份会更容易获得人们的认同。但想成为萨满,却需要学习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各种跳大神的技巧…… “怎么?” 马哨最终还是决定混个萨满的身份,当下便说:“想,我想学萨满。” 石鸦露出笑容:“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学徒了,我会把一个萨满应该具备的知识都教给你。” 自此之后,马哨除了要和断斧学习战斗技巧外,每天还要抽出时间和石鸦学习萨满文化。 不过他的空闲时间反而变多了。 为了让他学习萨满,石鸦从体育老师断斧那里索要了不少课时,而萨满毕竟是脑力方面的学习,马哨总是能很快学习,然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马哨没有浪费这些空闲的时间,他开始了更普适的体育锻炼。 战斗训练虽然也算体育锻炼,但毕竟是以冷兵器作战为核心,对一般的力量、速度、耐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并不关注。 断斧也不懂这个,他就知道射箭、扔斧子。 而在马哨眼里,这些基本身体素质比冷兵器使用技巧更有价值,至少更具普适性,在热兵器时代也很有用。 除此之外,在学习萨满文化的过程中,他还萌生了另外一个想法——文字。 阿帕奇语没有文字,一切文化皆是口口相传,文明自然难以发展。 不过作为一个物理老师,马哨对此感到无从下手,他没什么语言学知识,或者可能c语言编程也算? 也许可以尝试把中文搬过来?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马哨一边做俯卧撑,一边思考着关于语言的问题。 就在这时,石鸦从帐篷外进来,看到他的动作,不禁一问:“你在干什么?” “这是我发明的舞蹈。”马哨发现舞蹈是一个容易被族人接受的概念。 石鸦点了点头,没有再问,而是话锋一转:“有个好消息,一个兄弟氏族即将过来投奔我们。” “投奔我们?” “没错。”看得出来,石鸦心情不错,“虽然几个月前我们失去了很多女性族人,但这个兄弟氏族的情况更危急一些,在一场与墨西哥人的冲突中,他们的男人几乎都战死了。” 原来如此。 眼下已经开始入冬,生活逐渐艰辛,没有男人的氏族,很难熬过冬天,必须要投靠他人。眠熊氏族的一干老少爷们,对此当然也是非常乐意。 “我们已经派出一支队伍去接应她们,三天之后,我们就可以见到她们了。”石鸦补充道。 “小哨子,你最好准备一下,在合族仪式上,我会让你为我们远道而来的姐妹们吹一曲口哨……你的口哨如此精湛,她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马哨的音响属性已经在氏族传开,人们动不动就找他吹个曲子,这样盛大场合自然少不了他。 三天后。 一个寒冷但却晴朗的傍晚,在眠熊氏族一众男人的翘首以盼之中,来自西南的兄弟氏族终于抵达营地。 或者应该叫姐妹氏族,马哨远远地望了一眼,觉得除了眠熊氏族去接应的护卫队之外,几乎全是女人,估计有八九十个。 这些女人的首领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她五官还算精致,就是身材有些高大,手里还拿着把斧子。 “这女人是谁?” 人们议论着。 有人解释道:“她是红女,她们酋长的三老婆,她们的男人死光之后,现在由她带领族人。” 印第安部落大多支持一夫多妻,眠熊酋长和石鸦也有两个老婆。 不过对小族群而言,三个老婆还是稍微有点多。 队伍抵达营地,红女翻身下马,呼出一口气,然后微微躬身问候道:“眠熊酋长。” “欢迎你们,氏族的姐妹。”眠熊酋长带头出来迎接,手持节杖,面带笑容。 简单的问候之后,老酋长一挥手:“准备取火!” 对于所有文明而言,火焰都是神圣的。石器时代的文明更是如此,每逢重要的活动和节日,火焰总是必不可少。 随着酋长的命令,几个手臂粗壮的汉子闪亮登场。 这几个汉子和参与仪式的多数族人一样,身上、脸上都涂了颜料,只不过图案清一色是火焰状。 他们异常粗壮的手臂拿着一把火弓。 火弓,是钻木取火的一种工具,形态上就是一把弓,取火时将它的弓弦缠在木棍上,然后通过反复拉拽的动作实现钻木。 这种方法属于钻木取火的改进版,降低了手搓伤的风险,效率也更高。从动作上看,也可以用“锯木取火”来形容。 眼下这几位身涂火纹的汉子就是族里的取火专家,族里使用的火焰都源自他们之手。 他们之间的取火比赛,往往也是重要仪式的开场。 “开始!” 话音刚落,几人便开始比拼着疯狂锯木,转眼就面红耳赤,空气中迅速漫起焦灼的气味。 “呜咯呜咯——”族人们也都兴奋起来,跟着大呼小叫。 可惜这个过程并没有持续多久,仅仅过了半分钟左右,就有一个汉子举起火焰,呐喊着宣告了比赛的胜利。他叫快火,是在取火比赛中获胜最多的人。 两秒钟之后,另一个人也完成了取火,但却垂头丧气——胜利永远只属于一人。 酋长接过胜利者的火焰,点燃营地中央的篝火:“让我们开始仪式吧,今夜之后,我们的祖先便会重聚!” 009 【音乐家】 接下来便是合族仪式了,首先是祭祀活动,人们围着篝火祈祷,祭祀神灵和祖先,还有氏族的图腾。 眠熊氏族的图腾是一只巍峨的北美灰熊,巨熊伏在冰雪之中,闭目长眠。 祭祀结束,人们在欢笑中饮酒吃肉。与此同时,男女们彼此观察,为成立新家庭做准备。 两边几乎都是鳏夫和寡妇,接下来必然会有许多新家庭伴随着氏族的合并而诞生。 眠熊氏族没有酿酒传统,喝的酒都是在与其他部族交流或者战斗的过程中获得的。 这些酒基本都是用玉米酿成,酒精度数很低,马哨尝了一点,感觉和后世的啤酒差不多。 但他一向不喜欢喝酒,出于好奇地尝过一口之后就不再碰了。 他只喜欢快乐水。 “音乐家。”石鸦看向马哨,面带微笑,“让我们的新族人欣赏一下你的音乐吧。” 话音未落,男女老少一百多道目光便先后看向马哨。 虽然经常有人专门过来听他吹口哨,但一下子聚集这么多人还是头一次,尤其当中还有这么多女性,他顿时有些不适应。 这让他有种异样的即视感,仿佛前世小时候过年在亲戚面前表演节目。 当然,内心的尴尬很少流露在马哨的脸上,他的脸皮虽然不厚,但质量非常好。 他从容地回想了一下,稍作酝酿,随即悠扬的口哨声从他口中响起。 这次他吹的调子是《敢问路在何方》,也就是老版西游记电视剧的主题曲。 他觉得眼下的气氛还挺适合这首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马匹和行李就在人们身旁,而晚霞才落下不久,眠熊营地中央的篝火刚刚取代了它的余晖。 虽然只有音乐,没有歌词,但族人们还是被这首歌深深吸引。 悠扬、惆怅而又坚定的乐风让他们忍安静下来,专注地倾听。 这很少见。 对于重大的聚会,印第安人一向崇拜热闹,往往从头到尾都会有人“呜咯呜咯”地叫嚷,不得安宁。 然而此刻,无论是谁,哪怕是风声那粗鲁聒噪的父亲,也乖乖闭上了嘴巴,静听音乐。 不一会,整个营地中除了篝火在木柴上跳动的“噼啪”声,以及冷风时而吹过的“嗖嗖”声,便只剩下《敢问路在何方》的悠悠曲调…… 马哨初时尚不以为意,但随着众人的安静倾听,他自己也越来越进入状态,往日的记忆在脑海里放映。 “好!!” 一曲吹完,大声说腾地站起来,两手举过头顶疯狂鼓掌。其他人也跟着纷纷叫好。 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在印第安人的石器社会,精湛的口哨绝对堪比最顶尖的乐器,而马哨吹的曲子又是后世的经典名曲,本身便有着跨越时空的独特魅力。 莫说印第安人,便是在这个时代殖民全球的西方人,听了这首口哨曲恐怕也会有进入新世界的感觉。 “真好听!” “吹得太好了,再来一个吧,小哨子!”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人们大呼小叫地起着哄,马哨只好吹了一首新的。 这次他吹的是《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的主题曲。 又一首迷人的音乐,族人再次安静地倾听,这些惯于在草原上驰骋的骁勇善战的阿帕奇人,此时此刻仿佛变成了歌剧院里的绅士。 不过这首常使马哨联想到英雄的音乐,调子颇有几分悲壮,有点“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感觉。一些族人听着听着,也许是想起了死去的亲人,竟开始低低地哭起来。 笑会传染,哭也是如此。伤感的气氛逐渐在族人中弥漫。 马哨很快意识到问题,连忙停下:“不好意思,各位……这首歌似乎有些悲伤。” 没有人责怪,有的只是对演奏者的钦佩。尤其是一些年龄和马哨相仿的孩子,看向他的眼神无不充满了崇拜。 《太阳照常升起》结束,一群孩子围向马哨。 最先跑过来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他们长相神似,但互相看不顺眼,多半是姐弟或者兄妹。 “你真厉害!”小女孩长得稚嫩水灵,她忍不住说道,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小男孩则犹豫了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我一点声音都吹不出来?” “哼,你这么笨,当然吹不出来!”小女孩呛道,说话时她还蹦了一下,似乎试图增强这句话的说服力。 “说得好像你能吹出来一样……”男孩撇了撇嘴,很是不屑。 “你们好。”马哨不失礼貌地笑了笑,介绍了自己。 “你好你好!我叫小麻雀!”女孩两眼放光,也连忙自我介绍道,然后一戳身边的男孩,“他是我哥哥,但是比我矮。” “你好,我叫小畜生。”男孩恼火地避开妹妹的手指,然后如是说道。 马哨一愣。 “……你叫什么?”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畜生。”男孩显然也知道这个名字很羞耻,脸上露出几分囧色,“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我妈总是这样叫我,我又没有其它名字……不过早晚有一天,我肯定会在战场上获得一个无比荣耀的名字!绝对!” 马哨汗颜,但也明白了情况。 印第安人取名随意,尤其是小名和绰号,常常不忍直视,比中国农村的“狗蛋”之类有过之而无不及。 话虽如此,不过“小畜生”这个名字未免也太…… “很高兴认识你,小畜生。”马哨说完这句话总觉得怪怪的。 “你能教我吹口哨吗?”小畜生说。 “教教我们吧。”其他孩子也纷纷这样说,希望能学到此等神技。 “这不太好教,你们只能自己尝试。”马哨虽是教师出身,但从未教过吹口哨这种技能。 “那你再吹一个给我们看看,我们自己学。” “好吧。”马哨答应,随即为这些孩子吹了《奇迹再现》和《热血的决斗者》两首歌,热烈澎湃的曲风顿时唤醒了十九世纪的中二之心,让他们手舞足蹈起来。 孩子们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大人们也开始围着篝火跳舞,这是仪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寻觅伴侣的一种方式。 男男女女在舞蹈中逐渐成双成对,甚至有人当场许下婚约。两个氏族通过融合的方式,摆脱了灭亡的命运,重获新生。 仪式进行到深夜方才结束,人们逐渐结束之际,老酋长和石鸦坐在角落里交谈。 “酋长,你不打算再结婚吗?”石鸦问道。 老酋长在地上敲了敲烟灰:“不了,一大把年纪,身体重要。” 两人交谈的时候,目光逐渐投向不远处的马哨,马哨依旧坐在一群孩子中间,吹着各种新奇的曲调,说说笑笑。 这些都是新来族人的儿女,但此时却无不亲近且崇拜地看着马哨。 “酋长,我感觉这孩子将成为我们的英雄。”石鸦由衷感慨道。 老酋长却在一阵沉默后缓缓说道:“不,我的萨满……你可能错了。” “怎么?”石鸦怔住。 老酋长的眼睛里显出沧桑:“我想,他更可能成为所有人的英雄。” “所有人?你是指——” 酋长没有再说话,而是有点吃力地从久坐的地面起身:“该休息了,我们回去吧。” …… 010 【美国总统之死】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 春天无疑是个美好的季节。对印第安人来说,1841年的春天尤其如此。 帐篷中,石鸦正在为马哨授课,他用树枝在地面的沙土上勾勒着图案,一边讲解道:“这是用来治疗瘟疫的图案,我们在画好之后,让病人躺在中间,他就能得到大灵的保佑……” “嗯嗯。”马哨感到十分头大,但还是不得不认真学习,为了应付以后的功课考察。 好在图案并不复杂,否则他恐怕要退学了,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实在是太沙雕了。 劝说石鸦放弃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就算没试过,他也知道根本不可能。 事实上,他只要稍稍显露对鬼神之事的质疑,石鸦立刻就会严肃地批评他。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信仰,光讲道理是不够的。马哨明白这点。 他现在的身份终究只是个小屁孩,虽然得到了一些长辈的重视,但根本没有足够的威严去改变一个成年人的精神信仰。 所以他从不试图在信仰问题上说服石鸦什么,他现在思考的只是如何潜移默化地改变族中儿童的思维模式,这应该是比较可行的。 授课进行中。 石鸦现场来了个跳大神示范,并要求马哨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跳。 “石鸦。”这个时候,老酋长从外面进来,面带微笑,看了看马哨,“跳得不错,相信你会成为一个杰出的萨满祭司。” “有什么事吗,酋长。”石鸦停下舞蹈。 “哈里森死了。”老酋用蹩脚的发音又重复了一遍,“哈里森。” “哈里森?”马哨辨认了一下,觉得酋长说的是这个英文名。 “是的。”老酋长称奇道,“欸,小哨子,你的发音这么准?” 马哨汗颜,他的英语水平明明像屎一样,发音并不标准,这完全是因为酋长的发音更不标准。 “哪个哈里森?”石鸦问道。 老酋长:“还能是哪个哈里森,当然是美国总统,那个刽子手,先知的预言应验了,大灵惩罚了这个混蛋。” 石鸦恍然:“是他,他早就该死了。” 酋长接着说道:“我们今晚应该进行仪式,沟通大灵,让这个混蛋的灵魂承受更严厉的惩罚!另外……我们还应该祭奠故去的黑豹过境,他虽然是肖尼人,但他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他是个英雄。” “没错,我这就为仪式准备。”石鸦点头,然后就带上马哨,为今晚的活动做准备工作。 听了两人的对话,马哨也明白是什么事了,美国总统哈里森感染肺炎病死了。 如果是其他美国总统死了,印第安人未必会过多关注,马哨也多半不会有什么印象,但这位却很特殊。 对印第安人来说,哈里森基本上是恶魔的同义词,因为此人就是以掠夺、杀戮印第安人成名的。 多年以前,哈里森还是一名军队将领,他在蒂珀卡努战役中,对阵肖尼族领袖特库姆塞——也就是酋长口中的“黑豹过境”。 特库姆塞是一位知名的领袖人物,他认为全体印第安人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反抗白人。他的主张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被想在美国搅屎的英国人看中,获得了英国人的帮助。 可惜,特库姆塞在这场战斗中失败了。 哈里森取得了蒂珀卡努战役的胜利,随后对当地的印第安人展开屠杀,他还肢解了特库姆塞的尸体,并将剥下来的人皮制成磨刀带。 这让哈里森成为了美国人的民族英雄,也是他日后问鼎白宫的重要筹码。 与此同时,这还为他带来一个诅咒,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特科抹人诅咒”,特库姆塞的弟弟诅咒美国每过二十年死一个总统。 这个诅咒还真应验了。 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美国确实每过二十年左右就会有在任总统死亡,直到里根总统才停止。 特科抹人诅咒的第一次应验,便是哈里森总统。这个屠杀印第安人的刽子手,成为总统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创下了当时的当选年龄记录。 仅过去一个月,他就再接再厉地创下了另一项记录——在位时间最短的美国总统。 为了在就职典礼上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哈里森总统以高龄之躯,在寒风中口若悬河地一通演讲,最终成功感染肺炎,并在一个月后顺利病死,造就一段佳话。 哈里森只当了一个月的美国总统,而且还是在病床上当的,自然毫无作为,但这些事迹却让他名声大噪,并在日后被《人类的愚蠢历史》一书收录。 以致于马哨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却对这位美国总统相当熟悉,甚至知道他的全名:威廉·亨利·哈里森。 “酋长,哈里森是什么时候死的?”马哨找到酋长问了句。 “五天前。”老酋长随口说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知晓他的确切信息,以便更好地诅咒他。”马哨编了个理由。 “确实。”老酋长思考了一下,觉得很有道理,“小哨子,你果然适合当萨满。” 其实马哨是想以此知道精确的日期。 印第安人信息闭塞,对白人的事情知之甚少,唯一能及时获得的消息大概也就是哈里森病死这种超级大新闻了,因此他之前虽然知道了公元纪年的年份,却一直没打听到更精确的日期。 而哈里森的死期他是知道的,因为此人还有一项成就——刚好死在清明节。 当然,美国人不过清明节。准确的说法是,这货死的时候,太平洋对面的中国正好在过清明节。 确定了哈里森的死期,马哨自然就能确定当下的精确日期。 五天之前……嗯,如此算来,今天应该是1841年4月9日。 马哨不禁呼出一口气,心说真不容易,几个月了,总算知道了精确的日期。 这一方面是氏族消息闭塞,另一方面也是他年龄太小,只能依赖于族人,没有任何和外界接触的机会。 每每想到此处,马哨的内心都忍不住升起对于成长的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快些长大。 美国总统意外身亡,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大事,不知会搅动多少暗流。 但对眠熊氏族来说,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至少暂时还没有,人们的生活很是平静。 时间就这样平静地流逝着。 马哨在对成长的渴望中,逐渐度过了大约三年光景。 011 【挑选战马】 眠熊氏族领地中的一片空旷处,十几个人站在一起,这些人年龄都不大,有的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他们当中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头发浓密及肩的英武少年,他正手挽劲弓,瞄准了百米以外的箭靶。 他上身赤裸,露出坚实的肌肉线条,随着他拉弓的动作,手臂上的肌肉更是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形态。 须臾,只听“咻”的一声,弓箭从离弦而出,转瞬即逝。 “箭呢?” “快去看看!”一群少年纷纷跑向箭靶,想要找到突然消失不见的飞箭。 而刚刚射完此箭的马哨却站在原地,低头看向手里的弓,轻抚下巴,面露沉思之色。 这把弓是由他亲手设计和制造,并且经过多次改进的产物。 印第安人的科技非常落后,至今仍处于石器水平,偶尔从外界引入一些工业品也不能在本质上改变什么。 就弓箭而言,马哨估计,印第安人的弓箭技术可能比同时代的其他文明落后几千年。 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设计出来的这把弓箭,性能居然远超族人使用的弓箭。而他对弓箭设计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他完全是凭借着纸上谈兵的力学知识,以及几年间积累的印第安社会生活经验,设计出来的这把弓。 马哨不相信这是因为自己具有未曾注意过的冷兵器天赋,在他看来,这更可能是族人以前制造的弓箭太辣鸡了。 想想也很正常,印第安人用的工具都是石斧骨刀,金属工具寥寥无几,还全都是白人入侵后带来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缺少金属工具,加工制造的水平当然上不去,长期在原始阶段徘徊。 马哨能设计并改进出这把弓,还是多亏了此前从白人尸体上搜刮到的金属匕首。而为了给族人普及更好的弓箭,他更是在酋长和石鸦的帮助下,集中了整个氏族的金属工具。 “箭在这呢,找到了!” “靶子居然被射穿了!”找到箭矢的少年们不由惊呼道,然后跑回来。 “哨子哥,你的力气真大,我爸爸都做不到这种事。”一个身材微胖的少年说道,看向马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 马哨笑了笑:“是弓变强了,我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不大?你是在嘲讽我们吗?”小畜生闻言不禁吐槽道,“我两只手都掰不过你一只手!” 马哨来到这个世界快四年了,如今刚过十三岁生日不久。 虽然只有十三岁,但得益于长期坚持的合理饮食和锻炼,当然也有一部分先天因素,他的体格非常出众,身高至少有一米七。 考虑到十九世纪的男人身高一般也就一米六多,这绝对属于比较少见的高个子了。而且他的身高至今还在快速增长,过去三个月长高了两公分左右。 除了身高,马哨的肌肉也很发达,有着他前世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当他用力的时候,身上便会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肌肉线条,充满了力量感。 十三岁的他,看上去却更像一个魁梧的青年。 正是因此,很多人都开始称他为“哨子哥”或者“哨子”,而非过去的“小哨子”,毕竟怎么看也不能说小了。 马哨的力量也像体格一样,远超同龄人,甚至绝大部分成年人都比不上。小畜生这种身材比较瘦弱的,别说两只手,四只手都不一定能在掰手腕中胜过他。 这样的发育成果让马哨很是满意,过去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哨子哥,就要到选马的时间了,我们回去吧。”风声说道。 他的年龄比马哨大半岁,但也和其他少年一样称呼马哨为哨子哥,甚至一些比马哨大几岁的人也这么称呼,比如乱发。没人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好,我们回营地。”马哨点头,心中也有几分期待。 很快他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战马了。 阿帕奇人一般都在十三四岁的时候获得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事实上这是成人仪式的一部分。 马哨以及和他年龄相近的几个少年,都将在今天上午挑选属于自己的战马,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 氏族中主要负责养马的是跳蹄,他三十多岁,脸型很方,身材矮壮。 他是个养马的好手,得益于他出色的工作,氏族的马群日益壮大,现在已经有超过六百匹马了。 六百匹马,不仅意味着可以满足族内的一切征战需求,更意味着氏族有了一定的饥荒豁免权。 倘若哪年氏族遇到了饥荒,找不到野牛群了,这些马匹无疑可以帮助他们渡过一段艰难的岁月。 跳蹄几乎总是和马待在一起,今天自然不例外,他看着不远处走来的马哨、风声、小畜生几人,笑道:“看来你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来挑一挑吧。”他指着身后的马群说道。 “你们最好选一匹两三岁的马,小马更温顺,而且还可以和你们一起长大,彼此更好地熟悉。” 在跳蹄的指导下,几个少年陆续找到钟意的战马,如他所言,都是两三岁的快要成年的小马。 除了马哨之外。 他开始也想遵照跳蹄的意见,挑选一匹亚成年的小马,但他的身材太过高大,小马多半承受不住。 似乎只能挑一匹成年马了…… 马哨暗暗叹了口气,身材太高大也有坏处。 他走向了一群高大的成年马,准备从中挑选一匹。 “等一下。”不料跳蹄却突然说道,“哨子,跟我来,这有一匹可能比较适合你的。” 马哨转头,随即跟着向他招手的跳蹄走了过去。 他们在群马中穿过,不多时就见到了一匹黑马,它此时正卧身草地,仿佛在晒太阳。 这匹黑马有着一身黑亮的毛色,看上去颇为俊朗,但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对于马哨和跳蹄,黑马视而不见,依旧懒洋洋地卧在地上,时而甩动着马尾。 “它……” 跳蹄笑了笑:“从体型上看,它和你正合适。它才刚刚两岁,但体型却和成年马差不多。将来它一定会长得高大威猛,就像你一样。” “不过它的性格和你不一样。”他摊了下手,“别看它现在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但在我养的这么多马之中,就属它最凶猛好斗,我几乎不敢碰它。” 012 【黑锋】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跳蹄又道,“你的力量应该能制服它。” 马哨看着眼前的黑马。 别的不说,这匹马的颜值确实挺高,一身纯净黑亮的毛发,若不是趴着,绝对一眼就能在马群中看到。 帅马自然应该配帅人。 于是他很快决定,就选这匹黑马了。 他摩拳擦掌一番,随即小心翼翼地向黑马靠近,一边微微伏下身体,做出试图抚摸的动作。 黑马顿时显露出警惕,马尾不再慵懒地甩动了,而是昂起了头。 马哨见此,不禁放慢步伐,轻手轻脚,自以为尽可能地表现出善意。 但黑马却丝毫不为所动,在他快要近身之际立刻翻身而起,迅速站立起来,发出阵阵低沉的嘶鸣。 “嘶——嘶——” 不管是一匹马,还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个猴子,都能听出这嘶鸣声中的警告意味。 这的确是一匹凶猛刚烈的马,尽管它自小就被氏族饲养。 马哨意识到,自己试图表现的善意毫无意义。这样一匹凶悍的烈马,不可能被温柔的方式征服——除非对方是一匹母马。 所以他转变了策略,于咫尺之前停下脚步,仔细观察黑马的反应。 对峙持续了颇久,黑马似乎有所松懈,也可能是感到了尴尬。 马毕竟是群居动物,事实上,能驯化的动物基本都是群居动物。周围那么多同类,黑马或许感受到了同类关切的目光。 它左右动了动。 马哨当即抓住机会,一跃而起,瞬间跳到黑马背上,并双手抱住马脖! “咴——”黑马发出一声怒鸣,猛然狂奔出去,同时甩动脖子,试图将马哨从背上甩下去。 马哨自然不能让它得逞,否则不仅意味着失败,还有很大可能受伤。 他死死地夹紧马腹,抱住马脖,任由黑马狂奔乱甩。 这黑马速度相当快,载着他直往远处蹿去,不知道要跑到哪去。 跳蹄担心发生意外,连忙也翻身上马,追了上去,不一会就和前面的一人一马都消失在族人的视野当中…… “嘶——嘶——咴——” 黑马一路狂奔,践尘四起,嘶鸣震天。 看得出来,黑马非常愤怒,也有足够的反抗意志,它绝不愿意有什么东西骑在自己的背上。 它是天生的头马,马中的王者! 是马三分龙,何况是此等骏马。 但身为一个重生者,马哨显然也不会认为自己将来会是个平庸的家伙。 他同样不会认输,决心与这匹马中王者较量到底,将它耗至筋疲力尽,然后征服! 马哨的自信很高涨,但并不盲目。 毕竟人类的耐力并不弱,而且他还在马背上,拖得越久,局面肯定对他越有利。 角力持续着。 跳蹄则在后面不远骑马跟着,关注着前方的动向。 在此期间,一个问题突然引起了马哨的注意——印第安人没有马镫。 过去他没怎么骑过马,偶尔骑马也是和族里的长辈同乘,导致他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善于骑马的游猎民族是没有马镫的。 其原因想必和其它许多问题一样,都是主要由金属制品的匮乏导致的。 好在印第安人的马术还不错,尽管美洲本土并没有马,或者说早就灭绝了,但在殖民者将欧亚大陆的马匹传入美洲之后,印第安人却仿佛觉醒了种族天赋一般,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 印第安人就这样,骑着异大陆的战马,手持远古的石器,以一种朋克的姿态对抗着白人入侵者…… 角力还在进行。 而时间已经到了傍晚。 落日余晖逐渐散去,黑夜即将统治半个世界。 马哨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僵了,尤其是手臂和大腿的肌肉,传来阵阵酸痛。 他毫不怀疑,只要他现在从马背下来,绝对站不住身子。 当然,经过长时间的狂奔和对抗之后,黑马的情况也不怎么样,显然已经快要筋疲力尽,速度大减,几乎和走差不多了。 跟在后面的跳蹄看出来,胜负即将揭晓。 果不其然,过了片刻功夫,黑马终于支撑不住,踉跄几步之后,摇晃地摔倒在地。 马哨四肢酸痛,只能勉强调整姿态,避免自己被马压在身下,然后就也一同摔倒在地。 一人一马,俱趴在地上,气喘吁吁。 又过了一会,马哨先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努力地使自己保持站立姿态,居高临下地看着黑马。 “嘶——嘶——”黑马见此,顿时也挣扎着爬起来,重新站立,一副不甘示弱的样子。 随后它还发出一声有力的怒鸣:“咴——” 马哨则深吸一口气,然后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作为回应:“咻——” 哨声尖锐嘹亮,黑马显然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手,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再次发出一声马鸣:“咴——” 这次马哨两手并出剑指,然后四指扣在下嘴唇,这个动作对其口哨的作用就像是《功夫》里铜钟对包租婆狮吼功的作用一样。 随后他再次深吸气,发挥出全部的肺活量,也吹出了空前的巨大哨音。 “滴!!”他感觉自己嘴里仿佛发出了汽车的鸣笛声,这声音尖锐、高亢、嘹亮……甚至可以用刺耳来形容,立刻就将黑马的气势压了下去。 黑马不由后退几步。 马哨则上前几步,再次吹响他的极限哨音,气势咄咄。 如此又两个来回,终于,在锐利的哨声之中,黑马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发出屈服的信号。 马哨不由得松了口气。 总算结束了。 他伸手轻轻抚摸黑马的鬃毛,这次对方没有反抗。 跳蹄从不远处走来,面带笑容和几分羡慕:“恭喜,你赢到了它的尊重……这可真不容易!还好你有着无人能比的哨声,就像你父亲一样,甚至更出色,无愧于你的名字。”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的哨声也能在战场上唤来自己的伙伴。”他又说。 马哨微笑,他也期待着这样的一天。 “给它取个新名字吧。”跳蹄说,“我以前叫它小黑黑,但它显然不喜欢这个。” 马哨闻言沉思,过了一会,他说道:“嗯,就叫它……黑锋吧。” 013 【偷马贼】 在原地休息了一会,捶捶酸痛的大腿,活动活动手脚,马哨便骑上黑锋,和跳蹄一起返回营地了。 虽然此前黑锋跑的并不是直线远离营地的路线,但跑了这么久,路程也不短了,再加上此时人马都没什么体力,返回自然要花不少时间。 等到两人靠近营地时,时间已经到了深夜。 两人一边闲聊着。 “跳蹄,你的两根羽毛是怎么来的?”马哨注意到跳蹄头上的两根羽毛。 与一些人包括前世的他印象不同,印第安人并不是都戴会一顶羽毛编织的大帽子,有些部族压根没有这个东西,而有这项传统的部族也不是谁都有资格戴的。 羽毛意味着功勋,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就能获得两三根羽毛,戴在头上。 只有少数德高望重、功勋卓著之人,由于获得的羽毛过多,才会编织成战冠,成为人们印象中那个经典的印第安战士形象。 至于战冠羽毛特别多的,都拖到地上的那种,在如今的马哨看来,其实就跟勃列日涅夫的画风差不多。 另外,战冠的材料也不都是鹰羽,有时候也会随便找些差不多的鸟羽毛凑合用,类似“狗尾续貂”。 “一根来自我的养马工作,一根来自战斗。”跳蹄说道。 “与谁的战斗?” “当然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阿拉帕霍人。”跳蹄脱口而出。 马哨听了,不禁皱下眉头:“阿拉帕霍人确实是我们的大敌,但我认为白人的威胁更大。” 他对各个部族间复杂而激烈的内部矛盾感到厌恶,有时候一些部族甚至会联合白人背刺其他部族。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如果印第安人能团结起来,何至于被白人打到这步田地。 跳蹄却不以为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父亲就是被阿拉帕霍人杀死的吧。” “是的,但我的母亲死于白人之手。”马哨说。 “所以你更爱你的母亲?”跳蹄问。 “……”马哨一滞,“这与个人仇恨无关。白人比我们团结,还掌握着更先进的文明,如果我们不联合起来,所有部落都将被赶到贫瘠的保留地之中。” “礼仪?白人烧杀抢掠,算什么礼仪!”跳蹄说,声音里有些火气。 马哨叹息一声。他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翻译“文明”的阿帕奇词汇,而是用了个概念和“礼仪”十分接近的一个词。印第安人并不理解他所说的文明有哪些内涵,语言中似乎也不存在一个对应的词汇。 气氛有些尴尬,两人无言地又前进了一会。 “等等。”马哨忽然警惕地小声说道,让黑锋停下来,同时目光盯着不远的某处。 跳蹄也警觉地止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得益于一项生吃野牛肝脏的宗教陋习,眠熊氏族没有夜盲症,饮食健康合理的马哨当然更没有。 所以夜色当中,两人很快察觉到了些什么,原是一个黑影正在马群中鬼鬼祟祟。 “有人在偷马!”作为一个出色的养马人,跳蹄立刻明白了这个身影正在做什么,瞬间火冒三丈。 随即他取出腰间战斧,怒吼着冲向那个黑影:“敢偷我的马,去死吧!” 马群很快分出一条路,以便他通过。马哨也拿出战斧,紧跟上去。 不一会两人就和正欲逃跑的偷马贼狭路相逢。 对方也有两人,是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他们的处境显然不妙,毕竟这里紧挨着眠熊族人居住的营地,如不及时逃走,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凭借着出色的视力,马哨成为双方中最先看清对方动作的人。 眼看其中一个偷马者也手持战斧准备掷出,他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反手掷出了自己的战斧。 “啊!”只听一声惨叫,战斧劈中了偷马者的胸膛。 事实上马哨打偏了,他的手臂还酸痛得很,否则这一斧子完全能将对方开瓢。 另一个偷马者顿时惊恐起来,也不想着还击了,转头就要逃跑,被跳蹄追上来,一斧子砍断了手臂。 自然又是一声惨叫。 族人当然早就听到动静,最先赶来的是个身材瘦高的青年,他骑着马,神情焦急:“哨子,跳蹄,你们回来了?刚才的声音是?” 跳蹄指了指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盲射,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怎么看马的?差点就让这两个人偷马贼得手了。” 盲射一脸愧色:“对不起,是我失职。” 不一会,又有十几个族人陆续赶来,酋长和萨满都在其中。 他们很快了解了情况,酋长看了看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先说道:“石鸦,给那个受伤的处理一下伤口,问问他的身份。” 石鸦点头,带着受伤的偷马贼离开了。 然后酋长看向马哨,微笑了一下:“哨子,你击杀了一个敌人,氏族将授予你一根鹰羽作为奖励。” “多谢酋长。”马哨有点意外,随即称谢道。 老酋长又看向盲射,面露严肃之色:“盲射,这是你的失职,氏族将剥夺你的一根鹰羽,作为失职的惩罚。” 盲射张了张嘴欲争辩,但还是低下头,沮丧道:“是,酋长。” 马哨犹豫了一下,随即说道:“酋长,此事因我而起,如果不是我驯马跑出营地,跳蹄就不会离开马群,而他作为最出色的养马人,也一定不会让偷马贼靠近。” “所以,责任在我,还是剥夺我的鹰羽吧,盲射毕竟只是临时照看马群,不能和跳蹄相比,缺少经验也很正常。” 听了他这番话,盲射顿时投来感激之色,跳蹄的表情也隐隐有些自得。 老酋长也觉得有道理,他想了想,最终点头:“也对。既然如此,刚刚的赏罚就抵消吧。” “我们去看看那个偷马贼吧,他的伤势不轻,说不定会死。”有人说道。 众人随即来到石鸦所在,旁边躺着那个受伤的偷马贼。 “知道他的身份了吗?” 石鸦还在给偷马贼包扎伤口,但却点点头:“他是科曼奇人,双狼氏族的,就在我们西南边不远。” “科曼奇人!” 014 【科曼奇人】 科曼奇人。 和阿帕奇人一样,科曼奇人的名字也在后世成为了美国武装直升机的名字。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支奴干、基奥瓦、拉科塔、乔克托、易洛魁…… 作为一个能被用来命名武装直升机的部族,科曼奇人自然也称得上是骁勇善战。 但那是以前了。 几十年前,科曼奇人确实威名赫赫,不亚于阿帕奇人,是一个武德充沛的印第安族群。 然而随后不久,他们就被武德更充沛的阿拉帕霍人击败,势力遭受重创。 再之后,为了能够尽快停战,科曼奇人不得不与夏延人结盟。夏延人则是阿拉帕霍人最亲密的盟友,遂充当了调停者的身份,让两方就此停战。 自此以后,科曼奇人就处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还在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几个部族,比如阿帕奇人、纳瓦霍人,觉得他们是胆小鬼甚至是叛徒,十分瞧不上。 而阿拉帕霍和夏延,也并没有真把科曼奇当成自己人,偶尔还会搞些小摩擦,然后借机讹点财货。 “还有其他消息吗?” 石鸦摇头:“没有,其实这个人什么都没说。是我以前在双狼氏族见过他,有些印象。” “你为什么要来偷马?”酋长看向科曼奇人。 他懂一些科曼奇语,再加上印第安人传统用来对外交流的手语,基本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科曼奇人躺在地上,一言不发,断臂的失血和剧痛让他面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 见他仿佛哑了一般,老酋长不禁眉头紧锁,过了一会说道:“我想我们得去找双狼氏族谈谈,否则可能会带来麻烦。” 随后他指了几个人:“明天一早,你们跟我前往双狼氏族。石鸦,你留守在氏族。” “是,酋长。” 马哨连忙说道:“酋长,也带上我吧。” 他以前的身体条件不允许,现在已经长得又高又壮,有了机会,自然想多接触接触外界。 老酋长想了想:“那你也一起来吧,我知道你一直想到外面看看。” “好了,时间不早了,大家现在都先去休息吧,睡个好觉。” 众人纷纷散去,马哨也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哨子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待他转身,小麻雀就已经出现在眼前。 “怎么了?” 与三年前相比,小麻雀已经长大许多,是个秀气的少女了,她扎着两个辫子,走路时一晃一晃的。 跑到马哨面前,她面带微红:“哨子哥你……你没事吧?” “当然没事了。”马哨一笑,然后摸了摸小麻雀的头,“别担心我了,回去休息吧。” 随着他的摸头动作,小麻雀真的就像个小麻雀一样羞怯地缩了缩脖子,蚊声道:“哦……” 她嘴唇轻动,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乖乖地回去休息。 望着小麻雀离开的身影,马哨沉默片刻,摇了下头便转身进帐篷去了。 …… 次日清晨。 马哨醒来,不由得一阵龇牙咧嘴,却是手脚的酸痛还没有散去。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忍着四肢酸痛,迅速穿齐衣服,带好武器,一番洗漱便准备出发了。 说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他重生之后,自制力似乎变强了很多。 前世为人,有时候天气寒冷,他连被窝都不想出,如今他四肢酸痛,却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便起床穿衣。 马哨想着,这可能是因为身体素质和自我预期的差异。 现在的他毫无疑问是个猛男,身体素质全方位碾压前世的肥宅之躯,精力几乎充沛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当然,更重要应该还是自我预期的改变。 尽管马哨经常提醒自己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但作为一个重生者,他还是时不时地会产生一种天命眷顾的感觉。 这种念头虽然从未达到冲昏头脑的程度,但却始终萦绕不绝,即使马哨明确地意识到了它的存在,也无法将其根除。 这是他过去yy重生时不曾料到的,真正的重生居然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如此深刻的改变,简直就像是为他的精神世界重装了驱动。 但总体来说,这是件好事。 重生带来的自命不凡让马哨不得不大幅提高对自我的预期,而对于一个理性的人来说,预期几乎就是要求。 早晨的卫生工作结束之后,马哨的自命不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每天都是如此,没有卫生纸的排便让人沮丧。 其他人还在准备。 马哨取出一块木板,用匕首在上面刻了个叉叉,他每天早上都会这么做,这是他记录日期的方式。 通过这块木板,他可以确定现在的日期——公元1844年4月12日。 过了一会。 “该出发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然后翻身上马。他骑的是一匹老马,估计快二十岁了,看上去颇为削瘦。 众人纷纷上马,马哨也骑上黑锋。算上那个受伤的科曼奇俘虏,总共有八个人随行。当然还有另一个偷马贼的尸体,装在袋子里,由马驮着。 人数多了,难免让对方不安,只身前往,又难免自己不安,酋长觉得这样一支队伍正好合适。 “走吧。”老酋长一振缰绳,便领着队伍出发,离开了眠熊氏族的营地。 科曼奇族双狼氏族位于西南方向,不算远,大约有五六十公里的样子,当天就能抵达。 美国中西部地广人稀,一路上也没见到人,众人顺利地在下午来到了双狼氏族的营地。 “站住!”一靠近营地,立刻就有骑马巡逻的科曼奇战士警告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阿帕奇族眠熊氏族的酋长。”酋长用不太熟练的科曼奇语说道,一边配合着手语。 印第安人的语言千差万别,但却有一套手语,几乎所有部族都通用,外交场合必备。当然,这种手语表达不了复杂的意思。 “我来找你们的酋长,想谈谈关于他的事情。”眠熊酋长往旁边挪了挪,指着身后的科曼奇俘虏。 自从靠近了双狼氏族的营地,这位俘虏就始终低着头,族人出现之后,他更是根本不敢面对。 015 【什么是利息】 在巡逻战士的带领下,眠熊酋长一行人进入双狼氏族营地内,不多时见到此地的酋长,也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 “你好。”双狼酋长先是看了一眼俘虏,然后不咸不淡地问候道。 “嗯,你好。”眠熊酋长回应,然后指着俘虏说道,“我这次前来拜访你们,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他——你的族人企图偷窃我们的马匹,但显然他失败了。” 顿了顿,他接着说:“首先我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询问过他,但他什么都不肯说。” 双狼酋长沉默了两秒钟,微微低头道:“他偷马的原因我并不清楚,是他的私自行动……很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情。” “私自行动?”眠熊酋长显然不太相信。 “没错。”但双狼酋长却已认定,“大酋长说过,阿帕奇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当然会尊重你们的财产。但也总有一些贪婪的人破坏我们的友谊,这难以避免。” “你说的对,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是朋友。”眠熊酋长点点头。但他并不相信这句话,阿帕奇人和科曼奇人在历史上本就发生过冲突,而自从科曼奇人和夏延人屈辱结盟之后,所谓的友谊就更不存在了。 现在的两族,勉强算是中立关系。 尽管友谊已经不复存在,但眠熊酋长显然也不打算进一步破坏双方的关系,于是便说:“既然这样,就到此为止吧,两个偷马的人也已经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生命和一条手臂。” “现在我将这两人交还给你,希望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说着,眠熊酋长示意将俘虏身上的绳子解开,同时将装有另一个偷马贼尸体的袋子从马背上卸下来。 被解开绳子之后,俘虏走到双狼酋长面前,依旧一言不发地低着头,但身体却微微颤抖,似乎在流泪。 双狼酋长低低地叹息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去让萨满看看你的伤势。” 俘虏抬手在脸上擦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双狼酋长随即说道:“天色不早了,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允许双狼氏族举行仪式,招待你们。” 眠熊酋长摆了摆手:“仪式招待就不必了,我们在此休息一晚就好,马儿跑了一天,也累了。” 双方又客套几句,天色渐暗,便都准备休息了。 眠熊酋长向双狼氏族借了两个帐篷,以便随行众人睡觉。 安全起见,借的这两个帐篷位于营地边缘,万一双狼氏族起了什么歹念,逃跑时也方便些,同时还安排了人在夜晚轮班值守。 马哨便是上半夜负责值守的人,因为他有个怀表,知道精确的时间。 整个上半夜,他都一手拿着怀表,一手拿着肯塔基步枪,警惕着四周的动静,时而到外面围着帐篷转两圈。 不过除了那个断臂的偷马贼半夜在帐篷附近出现了一次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 后半夜也同样平静。 一夜过去,眠熊氏族的人从睡梦中醒来,简单收拾一番,便准备骑马返回了。 “酋长。”马哨却找到酋长。 “怎么了?”老酋长看着他的表情。 马哨说道:“你认为那个偷马的科曼奇人真的是私自行动吗?” “当然不,但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受人指使。”老酋长说,“我们也没有损失什么,就让这件事过去吧,要是多了个敌对的邻居,麻烦可就大了。” “不,我的意思是……”马哨示意酋长往营地东面看,那里正是双狼氏族养马的地方,“看看那里的马群,数量太少了,连一人一马都做不到,明显是发生了什么,比如袭击或者马瘟。” “他们应该是出于这个原因才有了偷马的打算。” 老酋长微微皱眉,随即认可了他的想法:“确实,但这能说明什么?” 马哨又道:“酋长,我认为我们应该主动了解他们的问题,然后考虑向他们提供一些帮助,比如借给他们一些马,让他们渡过眼下的难关。” “为什么要帮他们?”几个族人都不解地说道。 马哨解释说:“如果他们始终处于危机状态,肯定还会选择冒险,去偷盗甚至劫掠附近的氏族,首当其冲就是马匹最多的我们。” “与其被动地承担这样的风险,不如主动借马给他们,既能改善关系,还能收些利息。” “什么是利息?”一个族人茫然道,其他族人也大都投来了疑问的目光。 马哨:“……” 老酋长听了他的话之后,思考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我们和科曼奇人的已经不是从前的关系了,没必要帮助他们。” “至于袭击,他们既然缺马,应该不敢来袭击我们。就算真敢来,也一定不是我们的对手。如今的眠熊氏族空前强大,尤其是有了你制造的强弓之后,我们可以轻松地击败他们。” 马哨设计的强弓让眠熊氏族的战斗力提升了不少,所有人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狩猎的效率明显提高。 再加上合族之后,眠熊氏族的规模一直在扩大,人口突破两百,马匹数量则超过六百,至少在氏族层面已经算得上强大了。 “可是酋长,你不是也说过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吗?”马哨又劝道。 “话虽如此,但是……万一我们把马借给他们,他们不还了怎么办?”老酋长不想承担白白损失一部分马匹的风险。 见酋长无此意愿,马哨也没有再劝,众人随后便骑马离开双狼营地,原路返回氏族。 科曼奇人的偷马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似乎人们都已将之抛诸脑后…… 回到氏族之后,天还没黑,趁着傍晚的余晖,马哨找来了一堆木板、绳子、牛皮、牛筋之类的东西,一个人蹲在黑锋旁边,比划来比划去。 “哨子哥,你在干什么?”小畜生一脸好奇地过来,看着他的怪异举动不禁问道。 “没什么。”马哨随口一说,没有解释的打算,因为他正在设计一样大多数印第安人不曾用过的东西。 他在设计马镫。 016 【马镫】 马镫的结构并不复杂,以致于它的出现时间之晚常令人感到惊奇——如此简单而实用的东西,居然直到西晋才出现。 任何人只要见过马镫,复制就不是难事。 唯一的麻烦在于材料。还是老问题,印第安人是石器社会,不会冶炼金属,而正经的马镫都有金属结构。 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金属,马哨自然只好用木板代替,也能做出来,就是耐久性差些罢了。 对于骑兵来说,马镫的作用不言而喻。有了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工具,骑兵对马背的适应性将大大提高。 但可惜的是,印第安人对马镫的价值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认识,即使所有的白人骑兵都装备了马镫,也没几个印第安部族愿意效仿。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是马背民族的高傲。 在美洲大陆引入马匹之后的极短时间里,游猎印第安人就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即使没有马镫,他们的骑术也并不输于白人。 在他们看来,马镫就是low逼骑兵的标志,真正的骑兵不需要马镫,甚至连马鞍都不需要。 这种看法无疑是盲目的。 马哨以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天生的马背民族,印第安人之所以能迅速适应马背,完全是社会形态的契合。 在较发达的文明中,社会的支柱都是农业和工业,工农几乎没有接触马背的机会。而许多印第安人作为游猎民族,生来就和马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不适应马背才是怪事。 材料的匮乏,以及这种心态上的傲慢,导致印第安人至今没能普及马镫,拖累了战斗力。 马哨没有这种心态,也懂得寻找替代方案,于是他刚得到自己的马,便决定制作马镫和马鞍。 对于马鞍,暂时还不用着急。 一来是马鞍的作用小些,而且印第安人虽然没有马鞍,但至少有“马垫”,即在马背上铺个简易的皮垫;二来则是马鞍的制造比较麻烦,比马镫费事多了。 最简陋的马镫只需要弄个皮圈就能发挥作用,而马鞍要是没做好,既伤马背,又硌人屁股,还不如没有。 折腾了没多久,马哨就成功做出一对马镫,并安装在黑锋身上。 他骑上去试了一下,觉得确实省力许多,当下满意地点点头,决定将之在族内推广开来。 “欸,这不是白人用的东西吗?”小畜生看着看着,恍然认出了马镫,“哨子哥,你干嘛学那些白人,他们的骑术比我妹妹还差。” “等明天我送你一个,你试试就知道了。”马哨没有多说,这东西事实胜于雄辩。 “不可能的,我绝对不会学白人的骑马方式!”小畜生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它真的有用,我也不会用,我宁愿从马背上摔下来!” 第二天。 小畜生骑着已经装上简易马镫的小马,在营地附近转了转,不禁惊喜道:“真好用!” 在马哨的主动推广下,眠熊氏族很快就接受了马镫,成为必备的马具。 望着装备了简易马镫和改进版弓箭的眠熊氏族战士们,马哨的脑海里不由闪过一个念头:这该不会就是眼下印第安人最精锐的战士吧? 不对,毕竟东部有些印第安人已经能熟练使用枪械,甚至创造了文字体系,实力应该更强一些。 当然,东部的印第安人由于更容易和白人接触,遭受的打击也更惨烈,很多已经被打散并驱赶至保留地。 最密集的印第安保留地就在眠熊氏族所在区域的南方,也就几百公里,后世那里被称作俄克拉荷马州。 眠熊氏族的战士虽然不是最精锐的印第安战士,但经过此番装备改良,绝对也算得上是实力出众的一支队伍。 想到这里,马哨不禁暗暗感叹。 真是前路漫漫…… …… 1844年的美国并不平静。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美国和墨西哥的关系。 早些年间,墨西哥为了开发地广人稀的德克萨斯,放宽了移民政策,结果导致大量美国人进入德克萨斯,彻底改变了当地的人口结构。 美国人成为德克萨斯人口的主流,美国政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于是里应外合之下,1836年,德克萨斯成功脱离墨西哥,成立了“孤星共和国”。 此后孤星国便一直试图融入美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直到今年,美国和孤星国终于达成一致,准备合并。 准确地说,是美国总统和孤星国达成了一致,美国国会则还没有答应。 只要美国国会也答应,这事就算成了。 而一旦孤星国成为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美国和墨西哥的矛盾势必激化,许多人已经隐隐嗅到大战的气息。 与此同时,北美印第安人的世界也是汹涌动荡。 阿拉帕霍人——最好战的印第安部族,又一次向南方的几个部族发动了攻击。 阿帕奇人作为阿拉帕霍人最主要的敌人之一,自然不能幸免。 “又要和阿拉帕霍人打仗了……”在氏族的会议上,老酋长叹了口气。 “需要前往部落吗?”有人问道。 “肯定需要。”萨满石鸦点头,“之前因为遭受了白人的袭击,部落大酋长允许我们休养生息。如今我们没有这项特权了,必须再次和其他氏族一起,共同对抗阿拉帕霍人。” “这次我们应该派出多少人?” “三十人怎么样?” 老酋长直接摇头:“太多了,二十人吧……我们还没恢复好,大酋长应该不会责怪我们的。” 眠熊氏族恢复得很好,但酋长是个比较排斥战争的人,尤其排斥这种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自然是尽可能少地派遣战士。 石鸦点头:“那就二十人,由我来领队吧。” 随后他看向马哨:“你想加入吗,去和阿拉帕霍人战斗?” “当然。”马哨没有拒绝。 石鸦:“每一个成熟的战士都需要承受战争的考验,相信这次经历会让你成长许多,而且——” 他的话戛然而止,仿佛什么东西打断了他的思绪。 “怎么了,老师?”马哨不禁疑问道。 017 【平原部落】 石鸦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抬头望天:“刚刚的场景似曾相识,好像在我的梦里出现过,嗯,这一定蕴含着大灵的某种启示。” “……”马哨一阵无语。 但其他人却颇看重此事,尤其是老酋长,一脸严肃道:“我们需要改变计划吗?” “应该不需要。”石鸦缓缓地摇了摇头。 “看来也许是好的征兆。”酋长说,“今晚氏族将举行仪式,大灵一定会庇佑你们凯旋而归。” 如他所言,眠熊氏族的人们在当晚举行了盛大的萨满仪式,向神灵和先祖,为出征的族人祈福。 夜晚降临,精熟的取火者先引燃木屑,而后营地里便升起明亮的篝火。 当篝火烧至旺盛时,一头剥了皮的北美野牛就被架上去,在烈焰的炙烤下流淌着“滋滋”的油脂,并逐渐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人们啃食着牛肉,围绕火焰声嘶力竭地跳舞、叫嚷,一些人甚至疯疯癫癫,仿佛磕嗨了一般。 二十名出征的族人即将步入战争,面对的敌人则是阿拉帕霍人——科罗拉多高原和北美草原上最凶狠的印第安部族。 当他们在部落集结,全军覆没的噩耗随时可能传来,留在氏族的人们也随时有可能失去亲人。 面对这种巨大的风险,祈祷的人们空前疯狂,状若颠魔。 马哨前世听朋友说过一句话:迷信源自脆弱的抗风险能力。 以前他对这句话没什么看法,但眼下看着众多努力祈祷的族人,顿时觉得不无道理。 在原本的历史中,这类仪式会在几十年后演变成为“鬼舞运动”——当白人走向最终的胜利,彻底绝望的印第安人终于团结起来,他们疯了似的跳舞、祈祷,他们虔诚地认为,只要所有印第安人都一起跳舞,跳到第五天的黎明,大灵就会消灭所有白人,并归还他们失去的一切。 然后,就在他们癫狂而绝望的鬼舞之中,白人完成了最后的屠戮。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人关注印第安人的斗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已经彻底输了…… 马哨没有参与族人那狂热的跳舞,只是坐在角落里啃着烤肉。虽然他其实已经是一个正式的萨满祭司,名义上不仅要参加,还应该是领舞者。 “哨子哥,你不是说过,你不喜欢打仗吗?”小麻雀跑过来质问道。 “是啊。”马哨往她嘴里塞了一大块烤肉。 小麻雀先是把塞到嘴里的烤肉吃完,然后抹了抹嘴上的油,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打仗!” “嗯……因为这就是我讨厌战争的方式。”马哨停顿了一下。 小麻雀不解地看着他。 马哨继续说道:“假如你被困在一个洞穴里,洞口起了大火向你烧来,正确的做法不是向洞内撤退,而是及时迎着火焰冲出去。” “美洲就是这样一个洞穴,后退没有出路。凶残的敌人则是火焰,在它的燃料耗尽之前,你不要指望它自己退缩。” 小麻雀似懂非懂。 马哨见她又要质问什么,便又撕了一大块烤肉投喂,同时转移话题。 “小麻雀,我来考你一道难题,你觉得是重的东西下落快,还是轻的东西下落快?” “当然是重的东西了!” “那如果一个重的东西绑上一个轻的东西,下落速度是会变快还是变慢?” “嗯……应该是变慢吧。” “两个东西绑在一起,重量肯定也变重了,既然如此,它们的下落速度不应该更快吗?” “对哦,那应该是变快。” “可是轻的东西下落慢,速度慢的肯定会拖累速度快的,下落速度不应该变慢吗?” “这……”小麻雀一愣,随即便陷入茫然,拽着两个羊角辫蹲下来,“怎么会这样呢……” 一个小小的物理问题,成功让小姑娘开始怀疑人生。马哨默默地继续吃烤肉,深藏功与名。 …… 所谓的“印第安人”是白人起的称呼,原因是当初哥伦布误把美洲当成印度,把美洲土著人当成了印度人。 在印第安人自己的世界里,则几乎不存在类似的概念,多数印第安人心目中最大的群体划分就是“族”,也就是阿帕奇族、科曼奇族、阿拉帕霍族这种。 而一般来说,族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甚至有的根本算不上组织,只是一种文化联系。 相对比较严密的组织是“族”之下的“部落”,比如阿帕奇族之下主要有七个部落,眠熊氏族属于这七个部落当中的“平原部落”,也被称为“基奥瓦阿帕奇部落”。 叫平原部落,是因为大多数人生活在平原上,叫基奥瓦阿帕奇部落,则是因为这个部落和基奥瓦族关系密切,有时甚至会混居。 作为平原部落的成员,眠熊氏族当然要听从平原大酋长的命令,应召参加族战以及其它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 只不过由于眠熊氏族当初前因白人的袭击遭受重创,这几年一直以休养生息为理由,并没有履行什么义务,每年春天让石鸦过去跳个舞就完事了。 直到今年,一方面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加剧,另一方面也是眠熊氏族实在不好意思继续休养了,便时隔三年再次响应大酋长号召,派遣队伍,与其他氏族一起为阿帕奇而战。 在石鸦的带领下,经过六天的路程,眠熊氏族的二十名战士踏入了墨西哥境内——当然,在他们看来,阿帕奇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此处便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前线,阿拉帕霍人的军队从科罗拉多高原的东南边缘奔涌而下,意欲击垮阿帕奇的防线。 但阿帕奇人也不是善茬,面对凶残的阿拉帕霍人,打起了拉锯战,互相征战多年。 在马哨重生的前一年,这副身体的父亲便是死在这个战场上。 因此亲身来到此处,马哨的内心多少有几分异样的感觉。 “我们就快到了。”石鸦骑在马上,伸手一指前方,视野尽头已经隐约可以看见一些锥形帐篷。 “部落的大酋长就在那边。” 018 【大酋长】 平原部落的大酋长名为“守帐篷”,看上去四十多岁,相貌没什么特点,就是个子高些,他头上戴着鹰羽拖到背上的战冠,看上去也算威风。 对马哨来说,这位大酋长就是顶头上司了。 阿帕奇人如其他绝大多数印第安部族一样,不存在全族领袖,部族事务都是几个部落商量着来。 商量妥了一起完成,商量不成直接散会回家,甚至掀桌子、同室操戈的事也发生过。比如利潘部落和梅斯卡莱罗部落,就曾经干过一仗。 好在如今外部矛盾严峻,阿拉帕霍气势咄咄,西方殖民者也在步步逼近,这种情况下,阿帕奇人还是比较团结的……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好事。 大酋长所在的帐篷自然是全部落最大,足有八九米高,面积则有五六十平方米。也难怪他的名字叫“守帐篷”。 守帐篷坐在一大张熊皮上,旁边是他的大祭司,一个长相斯文的青年人。 “尊敬的大酋长。”石鸦俯身行礼,“眠熊氏族听从您的召唤,将为阿帕奇与阿拉帕霍人战斗到底。” “嗯。”大酋长随意地点了下头,然后看向石鸦身旁的马哨。 和石鸦一起面见大酋长的只有马哨一个人,其他族人则正在外面忙着扎营。 石鸦介绍起来:“他是我的萨满学徒,名叫马哨……” 马哨没有注意石鸦的介绍,他正暗中观察大酋长身旁的大祭司。 这位大祭司让他很感兴趣。 首先是年龄,这位部落大祭司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相当年轻。 其次是气质——书卷气,这在印第安人中更为罕见,尽管许多萨满祭司的气质也都不错,比如石鸦,看上去冷静而睿智,但和书卷气还是有区别的。 恍惚间,大祭司身上的这种书卷气让马哨有种回到前世学校的感觉,因为只有在一些学霸、学神身上才能见到类似的气质,而且一旦离开学校,学霸身上的这种气质往往也会慢慢淡化掉。 一个印第安人有这种气质,着实有些稀奇。莫非此人到部落外面留过学吗? 当然,对于所谓的“气质”,马哨并不迷信。 毕竟归根结底,气质这玩意也是一种视觉信号,能被相机捕捉,也能被演员模仿,和一个人的内在品质没有绝对的联系。 比如石鸦老师,看上去睿智沉稳的一批,打扮打扮估计能演诸葛亮,然而却是个狂热的跳大神爱好者,一举行仪式就领着全族老少嗨。 “马哨!”石鸦忽然叫道。 马哨一惊,随即恍然意识到,由于自己刚刚的走神,大酋长已经面露不悦之色。 “尊敬的大酋长。”他连忙问候道。 大酋长有些不满地说:“石鸦,你的继承人似乎不怎么样啊。” 石鸦低头解释道:“抱歉,大酋长,他今年只有十三岁,确实不够成熟。” “十三岁?”大酋长有些惊讶,又看了看马哨那魁梧的体型,“十三岁居然长得这么高,看来他更适合做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而不是祭司。” 石鸦没说话。 “好了,你们出去吧。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可能就会有战斗,那些下贱的阿拉帕霍人急不可待地想送死。”大酋长摆了下手。 “是。”石鸦应道,随即领着马哨离开帐篷。 刚出帐篷没几步,他就忍不住对马哨训道:“你刚刚在想什么?忘了我怎么叮嘱你的吗?” 而与此同时,大酋长也说了类似的话,他看向身旁的大祭司:“下雨天,你在想什么?” 大祭司下雨天平静地回道:“那个叫马哨的萨满,他看上去很特殊。” “特殊?”大酋长不以为然,“我觉得是没礼貌,真正的萨满祭司应该像你这样。” “每个人都会有表现不得体的时候,这没什么。”大祭司说。 “哈哈,我看不见得,你不就一直很得体吗!”大酋长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你从不犯错,以前不曾犯过,未来也不会。” “也许吧。”下雨天一脸平静,听上去不置可否。但他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他知道每个人都会犯错,甚至犯错是人的一种常态,只不过并非每个错误都会被察觉。 …… 此地作为战斗的最前线,阿拉帕霍人南下的必经之路,平原部落在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名战士(注)。其他几个部落在此也有不少驻兵,总兵力估计有千人。 以中国人的视角看,一千人的守军,这种战争规模着实是小打小闹,在史书上也就一行字的事。 但对印第安人来说,这却无疑是一场大战。 这条由千人把守的防线俨然就是阿帕奇民族的长城,对应地,北方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则就像是阿帕奇眼中的匈奴。 在平原部落的驻地,多数是阿帕奇人,但也有一些基奥瓦人。 分辨基奥瓦人并不困难,语言就有差别。交流倒是不算麻烦,毕竟已经长期生活过。 眠熊氏族来到之后,自然要与其他氏族打个招呼,尤其是关系亲近的几个兄弟氏族,五十年前是一家的那种。 在石鸦的要求下,马哨遂成为工具人,为亲戚朋友们表演口哨。 马哨早已习惯自己的歌手身份,当下口吐芬芳,张嘴就是一曲魔兽争霸的《returs》。 不出所料,所有人都被这恢弘悠扬的曲调吸引了,跨越时空的音乐魅力折服了这里的每一位阿帕奇战士。 让他意外的是,他吹口哨的过程中,竟有一位又瘦又高的青年跟着拍起了鼓,而且鼓点与这首曲子相当搭配,听众们由此更为享受。 “太好听了!” “没想到口哨能吹成这样,比费迪儿还好听!”音乐结束,在场的听众无不叫好。 费迪儿也就是青年手里的鼓,鼓不大,可以轻松挂在身上,上面绘着花花绿绿的各色图案。 “你好,我是龙舌兰氏族的长棍。”刚刚敲鼓的青年向马哨热情地介绍,然后说道,“口哨真是厉害。” 得知马哨的名字之后,他又道:“你的口哨能呼唤战马?” —————————— 注: 据我查到的资料,现实历史中的平原阿帕奇部落,人口貌似一直都很少,不太可能派出两百人的部队,这里肯定是夸大了。 印第安人的资料太少了,中文资料更是少得可怜,而且小说也不可能完全照着资料写,希望大家不要较真。 019 【初战阿拉帕霍人】 “是的。”马哨微笑点头。在获得黑锋之后不久,他就掌握了和父亲相同的技能,可以用口哨唤来战马。 “那可真是人如其名,你在战场上一定是最勇猛的战士。”长棍说。 马哨觉得长棍更人如其名,此人长得又高又瘦,确实像根棍。不过两人又不熟,这话他倒是没说出来。 他只是笑了笑:“但愿如此,其实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第一次?”长棍有些惊讶,在他看来,阿帕奇人只有十几岁的孩子才可能是第一次上战场。 “我今年十三岁。”马哨猜到他的想法,解释道。 “十三岁!” 在场有五六十个人,闻言无不感到惊讶。 在这个人类男性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六几甚至更矮的时代,马哨的个子比绝大多数成年人还高,而且肌肉发达,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勇猛的青年。 十三岁的少年长成这副体格,几乎可以说是灵异事件了。 “我的学生确实只有十三岁,这是事实,大灵赋予了他超凡的力量和才能。”石鸦说道,虽然表情依旧沉着,但语气里还是隐隐流露出凡尔赛的意味。 当然,他并不是为了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学生,至少不仅仅是为了这个,他确实真心地相信马哨得到了大灵的赐福。 这话听得马哨有些尴尬,但其他人却坚信不疑,石鸦是受人信任的萨满祭司,于是人们看向马哨的眼神里不禁多了些许羡慕甚至崇拜。 众人闲谈片刻,随后马哨又被起哄着吹了几曲口哨,长棍也跟着一起拍鼓。 不过这毕竟是军营,还是有一些纪律的,于是夜色未深,眠熊氏族的人就不得不去休息了。 刚刚来到此地的他们没有被安排巡逻警戒或者任何任务,可以好好休息一晚,而到了明天,他们的好日子就要结束了。 事实上,根本没有等到明天。 仅仅几个小时之后的深夜,一场战斗就毫无征兆地爆发。 “阿拉帕霍人!” “袭击!袭击!” 营地里的呼喊声打破了所有人的美梦,自然也包括眠熊氏族的战士们。 马哨翻身而起,感觉脑瓜子嗡嗡的,不是因为被惊醒,而是因为第一次参加战斗。 重生以来,他已经杀过两个人,但一个是被他重生的景象吓傻的白人,一个是慌慌张张的偷马贼,和战争根本不是一回事。 现在,真正的战争来临了! 初临战争,马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情绪波动,肾上腺素仿佛射jing一样疯狂分泌,让刚刚醒来的他没有任何疲软的感觉。 “滴——”他吹出鸣笛般的巨大哨声,呼唤着附近的黑锋。 当马哨冲出帐篷,黑锋正好赶到,随即他便一跃上马,同时弯弓搭箭,看定前方。 黑夜之中,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冲击着阿帕奇的营地,在火把的照耀之下,马哨看到附近大约有三四十个敌人。 和阿帕奇人类似,阿拉帕霍人使用的主要武器也是弓箭和石斧,他们骑着马在夜幕中疾驰,四处放箭。 “呜咯呜咯——”战场到处响彻着双方的尖啸,听上去有点像猴群的叫声,这可能是人类传承了几百万的习俗。 一个阿拉帕霍人突破了防线,他手里拿着一根火把,全速冲向一个帐篷,似乎是要放火。 马哨及时发现了他,并拉满弓弦,旋即锐利的箭矢激射而出! 由于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兴奋和紧张,箭矢的准头有些偏差,并没有如愿爆头,而是射中了对方身下的马匹。 “咴——”被利箭射入躯体,这匹马一声哀鸣,摔向地面。 它背上的阿拉帕霍人也随之摔下来,但却及时地调整了姿势,并没有因此明显受伤。 马哨射偏之后,立即一踢马腹疾驰过去,同时抡起手中“流星斧”,转动的石斧在空气中发出“呼呼”响声。 把握好时机,他猛然松手,石斧随之飞出! “啊!”从地上匆忙爬起的阿拉帕霍人正要去拾火把,就一声惨叫,再也起不来了,却是被石斧劈中后背,甚至可以从伤口看见他被劈开的脊柱。 马哨迅速拽回流星斧,再次弯弓搭箭,瞄准了不远处的敌人。 “咻——”这次他准头不错,一箭射中对方面部,自鼻贯入颅内,当场毙命。 连杀两个敌人,这已是不错的战绩,尤其对于一个初上战场的新兵来说。 马哨不由得更加兴奋。 但他的这股兴奋还没持续两秒钟,一支不知道从哪飞来的利箭就从他的后脑擦着头皮飞过,让他瞬间毛骨悚然,冷汗淋漓。 这是战场! 战场上杀机遍布,任何人随时都有可能死亡。 保命的意识和操作和杀敌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想到这里,马哨立时清空了头脑里全部的激烈情绪,强制自己进入镇定的状态。 强烈的情绪有时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神奇作用,但冷静和理智才是持久的王者。 恢复冷静之后,马哨的各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得益于长期坚持的科学饮食和锻炼,他有强劲的力量和耐力,敏锐的视听觉和反应能力。 他还装备了马镫、强弓,身下骑的马也是强壮而凶猛的黑锋。 整个战场上,没有哪个人比他更强大,他就是这里最猛的仔! 一箭,两箭,三箭,四箭,五箭…… 连发五箭,连毙五人! 这个时候,已经有阿拉帕霍人隐约意识到对面的阿帕奇阵营里似乎有个异常强悍的家伙。 但他们没能确定这个神射手到底是谁。 现在是黑夜,视野本就很差,而且马哨骑的是纯黑色的马,在夜幕直接就是半隐身状态。 还有一个原因,马哨头上一根羽毛都没有,一看就是个刚上战场的新兵,没人能想到新兵会这么猛。 于是马哨射杀了差不多有十人,却几乎没有遇到阻力,偶尔有人向他发起攻击,也根本不是对手,无论近战还是远程都被他碾压。 除他之外,由于同样装备了马镫和强弓,眠熊氏族的其他战士表现也很出色,战斗力明显超过他人,很快就将这片区域的阿拉帕霍人彻底打崩。 020 【猛少年】 “咻——” 只听又一声箭响,一个阿拉帕霍人应声而倒,从马背摔下来。他手里拿着一根长矛,随着他的丧命,长矛顺势而落,插在地上。 马哨随即驱马上前,俯身一捞便将长矛拾起。 若是印第安人的石矛,他当然没有兴趣,几乎没人愿意用石矛进行战斗,那是用来插鱼的玩意。 但眼前这把长矛的矛头却是金属材质,多半为钢铁,单面开刃,长而锋利,或者说,这矛头根本就是一把刺刀。 刺刀显然是从白人手里获得的,被阿拉帕霍人绑在木棍上,改装成了长矛。钢制长矛在战场上还是有一定实用价值的。 马哨望向四周,搜寻着下一个目标。 但结果却是一无所获,眠熊氏族附近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阿拉帕霍人的进攻线在此被狠狠撕开一道口子,并且这道溃败的裂口正在向西蔓延。 马哨见此,便也调头向西,与族人一起杀向余下的阿拉帕霍人。 “呜吼——呜吼——”尖啸的声音再次响彻四周。 黑锋在夜幕中迅速穿梭,马哨在它的背上不断射出箭矢,几乎每一箭都能命中敌人,罕有虚发。 “啊!”忽然间一声惨叫从不远处传来,听上去竟有些熟悉,让正专注于猎杀敌人的他不由一惊。 他连忙循声而去,很快就看到,原来是长棍与一个阿拉帕霍人正在地面死命缠斗,就在这缠斗的过程中,阿拉帕霍人的石斧砍中了长棍的肩膀,使其发出了刚才的惨叫声。 长棍的处境十分危险。 强壮的敌人将他压在身下,石斧不断向他的脖子逼近。 他则使出浑身解数,握住对方的双手,以免让石斧砍中自己的脖子,但肩膀的伤势却让他的抵抗愈发羸弱。 眼看着石斧已经凑到他脖前一公分处,只要阿拉帕霍人再加把劲,就能切开他的大动脉,而后破裂的血管将在瞬间宣泄走他的生命。 阿拉帕霍人的脸上露出残忍的微笑,长棍仿佛已经在他的瞳孔里看到自己死亡的场景。 “哗——” 鲜血飞溅,染了长棍一脸。 长棍乍以为是自己的鲜血,但很快就意识到并非如此,他匆忙擦了下遮眼的热乎乎的血液,然后定睛一看。 竟是一把锋利的金属长矛从太阳穴贯入阿拉帕霍人的头颅! “你……”长棍转头看见手持长矛的马哨,一阵支吾,“你,你叫什么来着?” 马哨:“……” “哦对了,你叫马哨。”长棍恍然想起,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多谢你救我。” “你的马呢?”马哨从阿拉帕霍人的脑袋里长矛,一边张望四周,随口问道。 “我的马死了。”长棍喘息着,以平复情绪和伤口带来的疼痛。 马哨看了一眼他的伤势,同时弯弓搭箭,瞄准夜色中的某处:“你到后面休息吧,这场战斗应该就快结束了。” 话音未落,只听“咻”的一声,一个长棍几乎看不见的敌人就被劲矢射落马下。 而后马哨又握起长矛,对着最近的一个敌人发起冲锋,旋即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锐利的长矛一举贯穿了敌人的后背,在胸前绽放的鲜血中露出锋芒! 这是马镫的力量。 没有马镫的骑兵,几乎不可能做出持矛冲锋这种操作。 只有装备了马镫,骑兵才能进行高强度的近战,才能更好地借助战马狂奔的力道,而不必担心自己被甩飞或者顶飞。 不一会功夫,马哨就又杀了几个阿拉帕霍人。 长棍怔怔地看着这个无可匹敌的勇猛身影,几乎忘了马哨只不过是个初上战场的十三岁少年…… 正如马哨所说,整场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不一会便结束。 阿拉帕霍人的这次夜袭颇有水平,确实让阿帕奇人有些措手不及,但他们显然没料到眠熊氏族的存在。 至少,他们肯定没有料到一个如此凶猛的眠熊氏族的存在。 眠熊氏族只有二十名战士,但实际发挥出的战斗力却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致于开战不久就迅速撕开了阿拉帕霍人的攻势,如同尖刀一般。 阿拉帕霍人由此便走向不利的局面,最终狼狈地结束了此次袭击,败北而去。 多数时候,阿帕奇人都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处于下风,因此看着败退的阿拉帕霍人,许多阿帕奇人都相当兴奋,趁势追击。 “呜咯——呜咯——” 原野上依旧响彻尖啸之声,但却只是阿帕奇人的了,这是胜利者的欢呼。 许多人都前去追击阿拉帕霍人,但作为这场战斗无可争议的mvp,马哨却只是停留在营地,沉默地望着北方的夜色。 他的脸上没有胜利者的喜悦。 长棍捂着受伤的肩膀,走到他身边,问道:“怎么了?我们赢了,可你看上去一点也不高兴。” “这的确是一场胜利,但更是一场失败。”马哨看向营地四处的尸体。 这场战斗下来,印第安人的总人口又少了一两百人,面对殖民者的劣势又扩大了些许。在他看来,这当然是一场失败。 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眼下阿拉帕霍人和阿帕奇人正处于战争状态,在许多阿帕奇人看来,阿拉帕霍人比白人还可恨。 这个时候说要团结阿拉帕霍人,根本就是妄想,不仅毫无意义,还会招来族人的谩骂。 “其实我明白你的意思。”长棍的话让马哨有些意外,“白人才是真正的敌人,我们应该放下仇恨,团结起来,就像黑豹过境主张的那样。” 马哨点头,但又话锋一转:“仇恨可不容易放下。” “的确。”长棍沉默片刻,“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只有胜利者才能从容地放下仇恨。”马哨觉得这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先战胜阿拉帕霍人。” 长棍闻言,一阵若有所思,直到肩膀上的伤势传来一阵疼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嘶……” 马哨看了看他的伤口,想了一下问道:“你有酒吗?” “酒?” “是的,酒。”马哨又补充一句,“我是说白人酿造的烈酒。” 021 【烈酒】 “这是我兄弟的酒,喜欢它的人不少,但是我不喜欢,它的味道太烈了,也不知道白人是怎么酿出来的。”长棍进入帐篷,拎出一个酒袋,“你要喝吗?” “不,我用它治疗伤口。”马哨接过酒袋。 “治疗伤口?”长棍一脸茫然。 马哨点头,一边拉开他的衣领:“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这会很痛。” 待长棍脸上浮现出紧张之色,马哨便打开酒袋,将烈酒倒向他肩膀处的伤口。 “啊!”长棍顿时嚎叫起来,冷汗狂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哼哼哼啊啊啊——” 过了一会,烈酒终于倒完,而他仿佛要虚脱了,面色苍白道:“我活了二十四年,从未感受过这样的疼痛……它真的能治疗伤口吗?” 马哨说道:“感到疼痛很正常,任何治疗过程都不会是愉快的。” 清洁完伤口之后,他找来麻布为长棍包扎,同时叮嘱道:“注意保持伤口清洁,这很重要。” “不用敷草药吗?”长棍迟疑了一下。在人们的观念里,草药和跳舞都是必备的治疗手段。 “烈酒就可以了。”马哨随口说道。 印第安人巫医不分家,医学理论完全可以直接作为玄幻小说的设定来用,包含了大量稀奇古怪的治疗方法,比如跳大神以及各种奇葩的草药配方。 对于这些草药,马哨并不信任,相比之下,酒精的消毒作用则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能发挥一些积极作用。 当然,正所谓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印第安人无比简陋的草药学里也有一些让他惊讶的东西,比如说……青霉素。 没错,就是那个青霉素。 一些印第安巫医在治疗时会使用从树上刮下来的霉菌,这显然是利用了青霉素的作用,尽管印第安人只是遵循祖先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理解其中的原理。 只不过,这种粗糙的利用方式效率非常低下,而且不安全,这都不能说是有杂质的青霉素,而是有青霉素的杂质,甚至说不定连树上的鸟屎都一起刮下来搅匀了。 反正知道这个治疗方法之后,马哨觉得,除非自己马上要死了,否则绝对不会使用这种青霉素。 其实这个时代的医学普遍都不怎么样,和未来能重新定义死亡的现代医学根本没法比。 别说印第安人了,就是同时代的美国医生,也会说出“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样无奈的感叹。 可见心理安慰才是十九世纪以及更早期医学发挥作用的最常见形式,治愈则是一种幸事,把小病治成大病甚至直接治死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当然,安慰不等于无效,事实上安慰经常能起到积极作用,心理暗示也是一剂良药。 因此马哨略一寻思,就紧接着说道:“这是我的独门配方,非常神奇,你放心好了。你现在只需要注意不要让伤口沾上脏东西,过几天解开绷带再看,效果必然出乎你的意料。” 长棍闻言,脸色不由舒缓许多。 “我们去清点一下杀敌数吧。”他想起什么,随即先出了帐篷。 几分钟之后…… “你在干什么?”长棍迷惑地看着正在搬尸体的马哨。 “这些是我杀的敌人。”马哨又将一具阿拉帕霍人的尸体搬到某处空地,他已经在这里堆了两具尸体。 长棍晃了晃手里还沾着鲜血的头皮:“割头皮就行了,不用搬尸体,你不知道?” “……我不会割头皮。”马哨下不去手,他觉得太恶心了,尽管这几乎是所有生活在美洲的战士的必备技能,不论白人还是印第安人。 “我来帮你。” “不用,我搬尸体就行了,这累不着我。”马哨力量惊人,搬几具尸体倒是轻松,不一会就将九具尸体堆在一处。 他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当然不止九个,至少有十二三个,但有些尸体却找不着了,当然也可能是被其他人冒领了……冒功这种事,古今中外都不罕见。 前往追击的阿帕奇战士陆续返回营地,这场战斗正式宣告结束,胜利的喜悦弥漫在营地中。 “真是漂亮的反击!阿拉帕霍的酋长今天晚上估计要哭出来了,哈哈!” “经过这次教训,他们估计要消停一段时间了。” “我觉得刚才应该继续追下去,直接把阿拉帕霍人赶回高原上!” 在这一众阿帕奇人当中,最为兴奋的无疑要属眠熊氏族的战士,二十人的队伍只有一人死亡,余下连个重伤的都没有。 而他们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却超过五十人,几乎每个人都杀死了两名以上的敌人。 身旁堆起来的九具尸体更是让马哨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 不过马哨这会没工夫去享受人们的羡慕与崇拜,而是忙着去救治伤员了。 救治的方法和刚才一样,烈酒消毒过后,用干净的麻布作为绷带对伤口进行包扎,虽然简陋,但多少有些作用。 治疗的过程中,烈酒浇在伤口上带来的疼痛让所有伤员都记住了他,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当然,伤员们肯定也记住了他反复重复的几句话,比如“伤口清洁”、“独门配方”什么的。 “九个!” 平原大酋长得知马哨的战绩,感到很是震惊,甚至不敢相信,但堆在营地里的九具尸体以及其他战士的作证让他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 “马哨,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一个出色的战士!甚至我想,用不了多久你就将成为部落的战争酋长!”他很快从震惊中恢复,转而来到马哨身旁,大笑着拍了拍其肩膀。 “所有阿帕奇人都会铭记你的丰功伟绩,明天的仪式上,我将代表平原部落授予你九根鹰羽!” 绝大多数印第安战士终其一生也不过两三根鹰羽,九根鹰羽已是巨大的荣耀,同时也意味着某种权力,比如在战场上,头戴羽毛多的人便可以指挥羽毛少的人。 马哨对此倒是没有多兴奋,只是回了一些客套话,几根鹰羽并非他所追求的目标。 就像大酋长说的那样,为了庆祝这场胜利,人们在第二天举行了一场庆功仪式,不仅是平原部落,所有驻守在此的阿帕奇部落都参加了仪式。 在场的除了守帐篷之外,还有三位大酋长,分别来自梅斯卡莱罗部落、吉卡里拉部落以及奇里卡瓦部落。 由四位大酋长组成的阿帕奇会议,即是这支千人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 022 【战功的奖赏】 如同所有印第安仪式,庆功仪式上也少不了跳大神之类的宗教活动。 在几位大酋长和萨满祭司的带领下,人们愉快地诅咒着敌人,并祈祷下一次胜利的到来。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流程是嘉奖战功,战士每杀死一个阿拉帕霍人,就可以换来一根鹰羽以及一袋烈酒作为奖励。 马哨自然得到九根鹰羽,还有九袋烈酒。 “这是属于你的荣耀。”平原大酋长从大祭司手里接过九根鹰羽,然后亲手将之绑在马哨的头发上。 九根羽毛还不宜编成战冠,而且战冠的制作颇耗时间,一时半会也编不出来,便和多数人一样,直接绑在头发上了。 “感谢你,尊敬的大酋长,以及大祭司……”马哨不失礼貌地说道,这羽毛头饰他觉得还算美观,至少比此时他脸上涂的颜料好看多了——胜利者必须用红色颜料涂在脸上,这是传统。 “还有这个。”大酋长又笑着一招手,旁边一个战士便有些吃力地抱来九个大皮袋。 “最火热的烈酒——没人不喜欢它!” 烈酒是印第安人和白人交易时获得的最主要商品之一,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都痴迷于高浓度酒精带来的强烈麻醉感。 马哨前世就听闻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很严重,但由于眠熊氏族很少有烈酒,直到最近他才知道,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其实此时就已经存在了。 不得不说,花费大量财物从白人手里买烈酒喝,绝对是印第安人做的最亏的生意,甚至可能没有之一,简直堪比从英国大量购买鸦片的清国人。 染上酒瘾的印第安人日渐堕落,上进的希望更加渺茫,这个问题一直持续到二十一世纪都没有解决,也没有人帮他们——喝酒是自愿的,高尚的自由主义者白人有什么理由干涉印第安人自愿的选择呢? 除了鹰羽和烈酒,作为战功最卓著者,马哨还得到了来自另外三个部落的奖赏。 “平原部落的勇士,我代表梅斯卡莱罗部落向你表达敬意。”梅斯卡莱罗部落的大酋长说道,然后取来一副绘有复杂图案的蒙皮木盾。 这位大酋长递来盾牌,一本正经地说道:“这是我们送给你的礼物,大灵祝福过的盾牌,可以帮你抵挡一切伤害。” “……”马哨一阵汗,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不失礼貌地接过盾牌,同时道了声谢,“感谢我的兄弟部落。” “勇士,这是吉卡里拉部落的礼物。”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牵出一匹棕马。 这匹马虽然不及黑锋,但看上去也还算雄壮,马哨当然更是感谢了。 最让马哨印象深刻的则要属奇里卡瓦部落的赠礼,当这东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 “收下它吧,宝刀赠英雄。”奇里卡瓦部落的大酋长是个颧骨突出的中年男人,他微笑着递来一把闪着光的短刀。 纯金的刀! 马哨感谢之际,便拿来手里掂量了下,估计有大约一斤重。 这么多黄金,就算纯度不高,也绝对堪称厚礼了,按照后世的价格,差不多相当于二十万软妹币,或者三万多美元。 马哨瞬间就记住了奇里卡瓦大酋长的名字——橡木,以及他那突出的颧骨。 就是单纯觉得这人适合做朋友,嗯,就是这样。 奖赏战功的环节结束,气氛却愈发热烈。 “让我们来尽情地痛饮!”平原大酋长高举酒袋,看着四周的阿帕奇人。 “呜咯呜咯呜咯——” 伴随着一阵叫嚷,几乎所有人都举起酒袋,而后仰头灌下烈酒,咕咚咕咚一阵豪饮,转眼间空气中满是酒精的味道。 “为了部落!” “这场胜利只是个开始,阿拉帕霍人很快就会被我们彻底击败,他们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我们的草原上!”人们在酒气中豪言不绝,助兴的鼓声笛声也夹杂其中。 “哈哈哈,说的没错,嗝……” 气氛如此浓烈,马哨起初也想跟着众人喝一小口,但终究还是没喝。 他神色闪动,却是犹豫起来要不要劝其他族人也别喝酒……至少别像这样过量喝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印第安人的喝酒方式既不是小酌,也不是大饮,而是比拼着谁更能喝。 印第安人本就处境不妙,若是再让这种风气蔓延下去,简直是雪上加霜。 只是,眼下众人酒兴高昂,庆功气氛火热,劝说似乎也不合时宜。因此马哨迟迟坐在原地,没有说话。 不过他的犹豫很快就结束了。 “你怎么也喝上了?”马哨忽然跑到一个瘦高青年身旁,直接劈手夺过酒袋。 这瘦高青年正是长棍,他愣了一下:“大家都在喝,我也喝一点……” “可你身上还带着伤!”马哨指了指他的肩膀。 “你不是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吗?”长棍问。 “……”马哨深吸一口气,“那是洒在伤口上,而不是通过喝的方式,喝酒只会让你的伤口变得更糟。绷带也能治疗伤口,绷带能吃吗?” 他紧接着又看到几个伤员在喝酒,当即也毫不客气地说道:“都别喝了!” 马哨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威严,而且这些伤员又都是他治疗过的,当下也不敢说什么,纷纷不再喝酒。 但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坐在营地中央的平原大酋长,守帐篷直接皱起眉头:“马哨,你在干什么,今天是喝酒的好日子!” 接着就一挥手:“都接着奏乐,接着喝!再过不久,白人的酒商就又要来了,烈酒多得是!” 大酋长一声令下,伤员们纷纷又要开始喝酒。 马哨见此,顿时来了火气:“不准喝!” 他这一声中气十足,全场的噪音都遮盖不住,远近几百号人听得清清楚楚,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安静了七八分,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 几百道目光纷纷向他投来。 “什么不准喝,酒吗?” “糟糕,守帐篷大酋长要发火了……” “马哨要干什么?” 人们议论纷纷,倒是都不喝酒了。 随后,就像一些人猜测的那样,守帐篷大酋长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眼下有七八百人聚在一起,其中大部分还是来自其他部落的人,马哨作为他的下属,此番举动让他感到脸上无光。 ———————————— ps: 其实很多印第安部落非常松散,根本没有部落层面的首脑也就是大酋长。比如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也就是科奇斯),其实只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地方干部,而非整个部落的老大。书里这样写是为了方便。 至于主角所在的平原部落,确实有部落大酋长这个职位。 023 【药不能乱吃】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守帐篷大酋长直视着马哨,声音里透着压抑的怒火。 马哨也觉得自己刚刚有些上头,但既然如此,正好把想法都说出来,让族人抵制酗酒。 他深吸一口气,走到四位大酋长面前,说道:“烈酒不能大量饮用,尤其是受伤的人,饮酒只会让他们的伤口愈合困难。” 对于这种说法,阿帕奇人自然是闻所未闻,众人听了,不由一阵议论纷纷,都是将信将疑。 “喝酒能让伤口愈合困难,真的假的……” “不对吧,你昨天给我包扎时还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怎么今天说法不一样?” 马哨闻言,便将刚才对长棍说的话重复一遍:“包扎前用烈酒冲洗伤口,确实可以起到治疗的效果,但把酒喝下去却没有这个作用。这就像绷带一样,绷带如果吃下去,只会让人肚子疼。” “这是谁告诉你的?”守帐篷大酋长声音里的火气依旧未消,质问道。 马哨迟疑了一下,最终说道:“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实际上,鉴于印第安人的认知水平和传统信仰,将这种超前知识的来源归结为神灵的启示是最方便的选择。 马哨也清楚这一点。 但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物理老师,对于装神弄鬼这种事,他有着本能的抗拒。 所以经过短暂的思考,他只能甩给早就去世的父亲,反正死无对证,自己的爹怎么吹捧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不过话刚一说完,一个可能有些奇怪的念头就突然在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这算不算搞祖先崇拜? 算了,不管这些。 “在我小时候,父亲和我说过,他曾经有一次受伤,伤口沾染了污泥,而身边只有一袋烈酒,于是他只好忍痛用烈酒清洁伤口,结果他意外地发现,经过烈酒的清洗,伤口的愈合速度竟然快了不少。”马哨边讲边编,缓缓地说道。 众人听了,都是不知真假,但这故事听上去还挺合理,当下又一阵议论。 这时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忽然说道:“喝酒会导致伤口愈合变慢,这又是谁告诉你的?” “……还是我父亲。”马哨又开始讲故事,“他一开始认为喝酒也能起到同样的治疗作用,而向伤口倒酒又是如此疼痛,于是他后来再受伤时便大量喝酒,结果没想到,他的伤口反而加重了。” 场面先是一阵安静。 随后忽然有人喊道:“我刚刚喝了酒,怎么没见伤口加重,你不会在骗我们吧?” 马哨转头看向说话的人:“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如果你不相信,自己多喝些试试就知道,只要你保证一天喝掉一袋酒,我这九袋烈酒全送给你,到时候丢了命别来找我就行。” 作为战功奖励的酒都是大号酒袋,一袋估计有两升之多,约合四斤。每天四斤烈酒,连续喝九天,别说有伤在身,就算没有伤,这么喝也是妥妥的找死。 那人也不傻:“谁能喝得了这么多酒!” 马哨看着众人:“你们也知道,人喝不了这么多酒。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所有人都能每天喝一大袋果汁,却没有人能每天喝一大袋烈酒?” 人们面面相觑,显然是说不上来。 “为什么?”有人很想知道答案。 马哨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因为果汁是一种食物,而酒是一种药。” “药!” “人吃下去的东西分为两种,一种是食物,一种是药。食物的特点是没有量的限制,人的肚子有多大,就能吃多少食物。但药正好相反,药必须有量的限制,一些药甚至本不应该吃进肚子。”马哨接着讲道,“人不能喝酒喝到把肚子填满,这正说明酒是一种药。”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既然是药,就肯定不能乱吃,乱吃就会引发不好的结果,比如头晕、呕吐……” 把酒解释为一种药,可能有些不太合适,而且马哨的表达还犯了一个循环论证的错误。但他觉得,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让印第安人直观地意识到酗酒的不合理之处。 毕竟对于“药不能乱吃”这个观点,印第安人还是有一定理解的。 听了这套解释,在场许多人都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 “原来酒是一种药,难怪喝多了会这么难受……” “我早就觉得不应该喝这么多酒,你们宁愿喝到吐也不相信我,这回总信了吧!”印第安当然也有反对酗酒的人,当下顿时觉得有了底气。 “说得对,确实不应该乱喝酒。” “嗯……不过这次就算了,都喝掉一半了,把剩下的也喝完吧。” “也对,这次先喝完。” 尽管马哨的一番话让许多族人意识到了酗酒的不妥,但认知和行动总是存在距离,即便明白了酗酒不妥,但还是有人耐不住酒瘾,把剩下的酒喝了。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再喝了!”酒鬼们言之凿凿。 马哨感到一阵欣慰,虽然距离真正革除酗酒风气还有很远的一段路,但现在至少有了一个开头。 族人们在思想上对酗酒已经有所认识,他相信这种认识会在所有印第安人中推广开来。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喝酒不是一件好事,我甚至听说有人因此而死。”橡木大酋长也对马哨的想法表示认可,想了一下,遂放下酒袋,“我们也别喝了吧。” 梅斯卡莱罗部落和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也都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烈酒。 守帐篷大酋长却依旧拉着一张脸,他想喝酒,但这不是最主要的,他更在乎的是自己身为一个大酋长的尊严。 只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对马哨的看法表达了认可,他却是不好发作。 沉默了半天,最终守帐篷直接一言不发地起身离开了。 刚从大酋长手里得到九根鹰羽,转头就闹僵了关系,马哨自然也觉得很是尴尬。 他想挽回一下,可大酋长根本不给他机会,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走远了。 好在这时,平原部落的大祭司下雨天走了过来,面带微笑地说道:“不用担心,我会劝说他的。” “多谢你,大祭司。”马哨有些意外,但还是称谢道。 下雨天摆了下手:“其实我也不赞同喝酒,我觉得喝醉的样子很糟糕,只是大酋长喜欢喝,而且我也没有找到足够好的理由阻止人们喝酒。” ———————— ps: 牛年呐,祝大家春节愈快,阖家欢络。 024 【大祭司下雨天】 “你刚刚说的理由就非常好。”下雨天很喜欢马哨的理论,“酒确实应该被看作一种药,而非食物。” 在酒的问题上,两人又随便交谈了几句。 而只经过这短短几句的交流,马哨此前通过以貌取人对下雨天做出的判断就得到了印证——此人确实学识渊博,或者智力非凡。 显而易见的是,这位大祭司有着异常发达的语言能力。 他的语言能力是如此突出,以致于任何人只要与他发生对话,都不难察觉到这一点。 与中文、英文之类成文多年的语言体系相比,印第安人的语言明显不够成熟,没有文字且不说,口语表达也有一些不足。 语言本身不够成熟,再加上教育匮乏,没有语文课,导致绝大多数人的语言能力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马哨重生以来,日常生活中一个直观的体验就是人际沟通比较费劲,尤其在涉及到复杂信息时。前世他一分钟能完成的对话,现在可能要进行两分钟。 这并不是他的问题,事实上他的阿帕奇语言能力算是很出色的了,其他族人彼此沟通时往往更费劲。 几年的时间里,马哨已经习惯了这种低效率的人际沟通,直到遇见这位大祭司。 同样的阿帕奇语,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词不达意、含含糊糊,但从下雨天嘴里说出来却是井井有条、滴水不漏。 马哨甚至觉得,下雨天可能是整个阿帕奇族语文水平最高的人。 在其他人的衬托下,与下雨天交谈简直像是一种享受。 另一边,大祭司其实也有类似的感受,马哨是他见过除自己之外阿帕奇语水平最高的人。 他终于不用像个教语言的老师一样,边说边教了。这让他如释重负。 “对了,我注意到眠熊氏族的战士好像很多都装备了马镫?也就是白人使用的那种骑马工具。”下雨天话锋一转,问起了马镫的事。 “准确地说是所有人都配备了马镫。”马哨点头。 “这是你们强大的源头?”下雨天显然没有亲身使用过马镫。 “源头之一。”马哨一边说着,一边拿来自己的弓,“另一个源头则是我们手中的强弓。” 下雨天接过强弓,摆弄了一会。 他身材清瘦,气质斯文,应该没有什么战斗经历,但骑马射箭是阿帕奇人的基础技能,不论男女老幼,多少都懂一些。 因此他还是可以察觉到这把弓的非凡之处,随后不禁感叹道:“看来眠熊氏族有一位伟大的工匠,你们的木制马镫也是他设计的吧?” “伟大谈不上。”马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虽然两世为人,但却是第一次和这个词发生联系。 “怎么谈不上,这弓——”下雨天仿佛忽然意识到什么,嘴里的话戛然而止。 随即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马哨:“难道……难道那个工匠就是你?” “正是在下。”马哨说。 大祭司怔怔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从吃惊中恢复,但紧接着,一抹思索和犹豫在他的眼中闪过。 这个神色变化让马哨一愣。 他该不会怀疑我在吹牛逼吧? 不过事实证明,马哨想多了,下雨天似乎很信任他,根本没有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虽然我不是个合格的战士,但我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下雨天拨动着强韧的弓弦,“而你,毫无疑问是个伟大的创造者。” “这并非创造。”马哨却道,“白人肯定早就掌握了类似的甚至更先进的技术。” 这是实话。 他前世并不懂冷兵器,更没上过战场,100%纯度的弓箭门外汉,眠熊氏族现在使用的强弓,不过是他根据力学知识一个人瞎琢磨出来的。 虽然他一向有些厚今薄古,但如果说这就能达到十九世纪高端弓箭的水平,也未免过分小看古人了。 马哨甚至怀疑,自己设计的这种弓箭可能连中国汉朝的水平都达不到——李广射虎的典故他还是知道的。 也就是印第安人弓箭技术太过原始,他设计的弓才能显露峥嵘。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真的在无意中琢磨出了一些超前的技术细节,但他觉得这种可能性可以忽略。 “有道理。”大祭司显然对白人的力量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但你也依靠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它。” 他将强弓还给马哨,然后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让其他氏族的人也装备你的马镫和弓箭?” “当然。”马哨毫不犹豫地说道,他从不认为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止是氏族,我们的兄弟部落也应如此。” “甚至是我们的兄弟民族,基奥瓦人,纳瓦霍人,乃至所有愿意团结起来的原住民民族,他们都应该拥有更锋利的武器。” 下雨天闻言,不禁有些动容。 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许多依旧茫然无措,在通向绝望的道路上浑浑噩噩。但也有不少印第安人很清醒,甚至清醒到了悲壮的地步。 下雨天便是后者。他希望印第安人团结共进,但他认为这不可能。 但马哨的话语里却流露出一种奇特的坚定,这坚定的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更不知道该怎么理解。 这让他的心绪有些难以平静。 他让自己的表情恢复平静:“既然这样,就麻烦你了。不过经过昨天的战斗,阿拉帕霍人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为所有族人配备马镫和强弓。” 两人又谈了几句,下雨天便先离开了。 马哨则回到眠熊氏族的人群当中,他刚一回来,石鸦就不禁说道:“你不该惹怒大酋长。” “大祭司会帮我劝说大酋长的。”马哨说了句。 “这可不一定有用,就算有用,也很难改变大酋长对你的印象了。”石鸦叹了口气,“他第一次见到你就对你印象不太好。” 马哨没说话,他其实不太在乎。 过了一会。 “对了,你父亲的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石鸦问道,“就是你刚才讲的关于烈酒的那个。” 025 【北美野牛】 “因为他是我父亲。”马哨理直气壮。 “……”石鸦一滞,想要再问些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问。 众人吃着烤牛肉。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要去狩猎野牛了。”烤肉快要吃完的时候,石鸦又开口道,“为了补充食物,以及收集皮草——商人近期可能会来到,我们可以交换一些东西。” “美国商人?”马哨随口问了句。 “没错,就是白人,总有一些人,为了钱愿意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石鸦说,“这些商人往往也很危险,他们每个人都会佩戴武器,到时候我们得小心应付。” 马哨闻言,心中有些期待,毕竟美国商人必然会带来许多外界的新消息,印第安人的信息实在是太闭塞了。 不过紧接着,一个问题就让他有点犯愁。 他的英语水平。 作为一个普通大学出身的理科生,马哨的英语水平本就不好,在英文字母都难见的印第安社会生活几年之后,他的英语水平更差了。 差到什么地步? 他甚至一度想不起p站的全名应该怎么拼。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英语和后世本就有一些区别,马哨觉得,自己多半已经听不懂几个单词了。 “美国商人来了之后,我们要怎么和他们交流?”马哨遂问道。 “他们之中有人懂一些阿帕奇语。”石鸦解释说,“当然,我们也有懂英语的人。正常交流问题不大。” “谁?” “就是我们的大祭司,下雨天。” 这个答案并不算意外,马哨点了点头。 石鸦缓缓说道:“下雨天是个厉害的人,除了阿帕奇语之外,他还懂很多语言,比如苏族语、阿拉帕霍语、科曼奇语……当然还有一些白人的语言,不过他说他对白人语言掌握得不熟练。” 这倒让是马哨感到惊讶了,没想到下雨天掌握的外语居然如此丰富。 就算下雨天英语不熟练,应该也比自己强一些吧——马哨对自己稀烂的英语毫无信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阿拉帕霍人没有来犯,防守此地的阿帕奇人颇为安逸。 马哨的主要工作便是在族人当中制作推广马镫和强弓,争取早日让所有阿帕奇人都装备这两样。 到时候全族战斗力必然更上一层楼,阿拉帕霍人就算大规模来袭,也无须太过担心了。 在此过程中,马哨和大祭司下雨天交流颇多,并且趁机向他“学习”了一些英语。 所谓的“学习”,就是马哨假装从认识26个英文字母开始学习英语,然后没几天就展现出直逼小学生的英语水平,成为整个阿帕奇营地第二个会说英语的人,狠狠地震惊了一把下雨天乃至所有人。 除此之外,马哨有时还要加入狩猎队,外出营地去狩猎北美野牛。 狩猎北美野牛的过程不算轻松,可以看作是一场低烈度的战斗,经常会有人受伤。 这些野牛体型庞大,动辄能达到一吨,性格也颇为凶悍,而且总是一大群一大群地出现,漫山遍野,横冲直撞。 狩猎者一旦被牛群围困,便有性命之危,几头牛顶上来,人马皆亡。 当然,印第安人长期狩猎这些野牛,经验丰富,虽然受伤难以避免,但出人命的情况倒是并不多见。 上万年来,许多印第安人都以狩猎北美野牛为生,庞大如同海洋的牛群为他们提供了肉食、骨头、毛皮等多种必备物资。 现在,野牛还为他们保障了最重要的贸易途径:皮草贸易。 对于大多数印第安人来说,如果想获得白人生产的东西,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找一个商人,用皮草与之交换。 各种皮草之中,野牛皮不算最贵的,但却无疑是最丰富的,至少目前还是如此。 许多白人也早就加入捕杀野牛的行列之中,而且几乎是奔着灭绝野牛的目标去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压缩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但就目前而言,野牛的数量还算庞大,还可以产出丰富的毛皮。 “咚咚咚——” “哞哞——” 平原之上,浩浩荡荡的北美野牛群奔涌着,发出惊天动地的踏蹄声,当然还有它们的叫声。 伴随着野牛群的步伐,目之所及,皆是烟尘四起。 在这烟尘之中,娴熟的阿帕奇猎人骑着他们的战马,在牛群的空隙间反复穿梭,挑选着目标和时机。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须万分小心,时刻警惕,以免陷入牛群的包围,否则随时有可能被踩成肉酱。 此处的阿帕奇猎手大约有七八十人,马哨便是其中之一。 他骑着黑锋在浩瀚的野牛群中穿梭,按照古老而简单的规则寻找着合适的猎物——优先猎杀年老和落单的野牛。 平原印第安人很清楚,自己离不开野牛,因此为了长久的生存,狩猎时也要尽可能地考虑牛群的生存繁衍。 既然要照顾牛群的繁衍,小牛和母牛当然是能不杀就不杀,年老体弱的牛才是首要的猎杀目标。这样的牛也比较容易得手。 很快,马哨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目标。 他又四下观察了一下,随即驱马靠近一些,同时弯弓搭箭,瞄准选中的年老野牛。 “咻——咻——咻——” 他快速地射出数支箭矢,几乎全都命中目标,箭头扎入野牛的躯体,使其发出一阵嚎叫。 北美野牛体格强壮,生命力当然也不一般,至少不会像人类那样中了一箭便站不稳了。 多数情况下,即使它们身中数箭,依然不会立刻倒地,而是会横冲直撞一段时间,直到在失血中筋疲力尽。 在此期间,猎人需要做的就是离远一些,任由受伤的野牛自己跑到死,然后待牛群也离开这一片区域,再上前收取野牛的尸体。 受伤的老牛越跑越慢,不一会就被前方的牛群彻底甩开,然后筋疲力尽地倒在地面。 马哨此时上前,确认野牛死了之后,便用绳子将其尸体绑好,等待狩猎队马群的到来。 他们狩猎野牛时,还需要带上一群马,以便将牛拖回去。 一天的狩猎结束,阿帕奇猎人们拖着几十头北美野牛的尸体返回营地,迎接他们的是烧烤晚会。 当然,在烧烤开始前,人们还需要让剥皮高手将这些野牛的毛皮尽可能完好地剥下来,剥皮技术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牛皮的价格。 营地当中,阿帕奇人已经积累了上千张野牛皮,现在就等着前来收购的白人皮草商了。 026 【美国商人】 5月10日上午。 营地里的阿帕奇人收到消息,从东边来的美国商人已经抵达附近,商人将在停留一天时间,收购或者说交换他们的野牛皮。 于是在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以及平原大祭司下雨天的带领下,一队阿帕奇人带着野牛皮,前往指定的交易地点。 印第安人不会信任白人,白人也不会信任印第安人。 因此双方的交易地点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离阿帕奇营地有一段距离,同时又地形平坦,视野开阔,无法在这里设伏。 双方的人数也有限制,均不能超过五十人。 阿帕奇这边去了四十几个人,即将抵达目的地之际,马哨远远地目测一番,估计前面白人商队的人数应该在三十左右,其中大部分是配枪的骑兵护卫,正警惕地也望着他们。 橡木是这支阿帕奇队伍的领头人,马哨则紧跟其后,和下雨天骑马并行。 “这马镫确实好用。”下雨天踩着木制马镫,说了句,“骑马比以前轻松多了,可以想象它在战场上的威力……马哨,你的确适做一名战争酋长。” 走在前面的橡木也道:“我们早该使用它的。不过就是有点不耐用,我已经踩坏了一个。” 马哨说:“毕竟是木制的,如果换成金属,耐用性会好很多……我们需要金属。” 在下雨天的帮助下,马镫和强弓的推广非常顺利,营地里上千号阿帕奇人都已经换上了这两样装备。 为此,马哨还得到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大工匠。 这无疑是个好名字,如果换成其他人,多半会直接顶掉原来的名字,成为新的正式称呼。 但马哨却不一样,他的口哨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过去一个月里,马哨已经办了不知多少场“全营巡回演唱会”,凡聚会、仪式,几乎都少不了他的口哨绝活,让所有人都深深记住了他超凡脱俗的口哨。 因此,马哨这个名字更加深入人心,即使大工匠这样的称号也顶替不了。 不多时,众人抵达交易地点,下雨天骑马上前几步,对面的白人商队也过来两个人。 其中一个显然是领头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微胖,下巴有些胡茬,他面带微笑问候道:“我们又见面了,大祭司,相信你还记得我。” “你好,史密斯先生。”下雨天也用英语问候了一句。 双方并不是第一次交易,因此没什么废话,商人史密斯直接说道:“我带来了你们最喜欢的烈酒,有六百二十加仑,足够你们装一千两百袋。” “酒的价格还是和上次一样,成色最好的野牛皮可以换三加仑,成色普通的野牛皮可以换一加仑半,成色差的半加仑……不知道这次你们需要多少?五百加仑?” 牛皮换烈酒,其他商品都是小头,生意一直是这么做的,史密斯以为这次也一样。 然而下雨天的话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这次我们不要酒。” “?”史密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下雨天当即用阿帕奇语又说了一遍,吐字清晰:“我们这次不买酒。” 白人队伍里的翻译将这句话翻译给史密斯,史密斯终于确认自己刚才没听错。 印第安人居然不买酒了! 他顿时感到又迷惑又恼火,说道:“什么,为什么?你们不是每次都要买烈酒吗?美味的威士忌,难道你们不喜欢它了?” “是的。”下雨天说道,面色平静,“我们已经决定远离烈酒,那会腐蚀我们的身体。我们早就该这么做了。” “不,这是谁告诉你们的?简直胡说八道!”史密斯一挥手,语气激动。 他发誓,如果让他知道是谁劝说的阿帕奇人戒酒,他一定要把这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以上帝的名义,威士忌绝对不会伤害我们的身体,不仅如此,它还会让我们变得更有精神。”史密斯连忙继续说道,一边指示翻译,保证自己的意思能更准确地传达过去。 “……当然,有的人喝得太多,确实会发生一些不好的后果。但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哪怕是水,喝下一加仑也会涨破肚皮,不是吗?这不能说明酒是一种有害的东西,完全不能。” 下雨天回道:“烈酒的问题从来不是涨破肚皮,没人能喝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们的一位萨满已经指出,酒其实是一种药,根本不适合饮食。” “药?” 史密斯一滞,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他很快恢复冷静,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好吧,尽管喝酒的好处再显然不过,但我得承认,是否喝酒也是每个人的自由。”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们有权利不喝酒,但是,你们应该遵守信用!” “这买卖不是第一次了,每次我们都会准备至少三百加仑的酒,并亲自为你们送过来,你们不应该破坏约定。如果你们不想买酒,应该提前告诉我们。” “我们并没有签署协议。”下雨天说。由于印第安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很少签署纸面协议。 史密斯辩道:“去年你们还告诉我,你们需要更多的烈酒!” “或许,但那最多也只是口头,按照你们白人名义上的诚信原则,只有写下的契约才是必须遵守的。”下雨天语气中带着一丝讽刺。在绝大多数印第安人眼中,白人和诚信没有半毛钱关系。 史密斯无言以对,一时间只能抿着嘴,紧握着缰绳,似乎在试图压抑怒火。 商队里的其他白人也都一阵躁动,议论纷纷。 “真是见鬼,印第安人居然说他们要戒酒!”没人能想到阿帕奇人居然会突然戒酒。 “难道我们要白跑一趟?” “这下可赔大了!” 还有一些白人直接恶向胆边生,与周围的人低声讨论起了冲突的可能。 “我想我们可能需要一场战斗……” “说得对,但不能在这,你得知道,不远就是阿帕奇人的大本营。而且就算要打,最好也不是我们出手,我们是商人……” 看着白人们的骚动,下雨天不为所动,事实上,这完全在他的预料之中。 阿帕奇人压根就没考虑过不买酒,这根本不可能,且不说族里有些酒鬼一时半会戒不了,烈酒的医疗用途阿帕奇也不可能放弃。 他只是想少买些罢了,刚才说的则不过是一种谈判的方式。 027 【柯尔特转轮手枪】 觉得机差不多了,下雨天话锋一转:“这虽与诚信无关,但出于友善和理解,我们仍愿意购买一小部分烈酒,为你们降低一些损失。” 商人史密斯的脸色缓和一些,想了想说道:“你们愿意买多少?” “五十加仑。”下雨天说道。 “五十加仑?这太少了!”史密斯脸色又难看起来。 “我们带了六百多加仑的酒,五十加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你们至少得买走三百加仑,否则我们就血本无归了!” “我说过,阿帕奇人已经决心戒酒,我们不会再让酒侵蚀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下雨天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这样吧,一百加仑,不能再多了。” 用大酒袋装,一百加仑差不多就是两百袋,医用绰绰有余,个别酒瘾严重短时间戒不掉的,也可少量饮用以便续命。 “两百加仑。”史密斯还想争取一些。 “就一百加仑。”下雨天毫不犹豫地说道。 史密斯一阵沉默。 下雨天却又说:“不过,虽然烈酒我们只要一百加仑,但其它商品,我们愿意多买一些。” “其它的商品,我们现在可能没有足够的货物。” “这次不够没关系,又不只是这一次买卖。今后阿帕奇人依然愿意向你们购买商品,而且生意的规模只增不减,只是不再主要购买烈酒了而已。” 史密斯想了一下,问道:“你们想买什么,布料?刀?还是火枪?” 在他看来,工业世界精美多样的布料、金属制的刀斧以及火枪,这三样最有可能取代烈酒的地位。 “火枪。”下雨天说道,“我们需要两百支枪。” 抵制烈酒的决定让阿帕奇人省下了不少钱,经过讨论,尤其是经过马哨的推荐,人们决定购买一批火枪,两百支,不多但也不算少。 “你们需要什么型号的火枪,这把怎么样?”史密斯拿来一把枪。 下雨天看向马哨,马哨点了点头,上前从商人手里接过枪,准备试一试。 “棕贝丝,英国货,这把据说还在1840年杀死过一个中国军官。”史密斯随口说道。 为了照顾印第安人的英语水平,史密斯用的都是简单词汇,语速也比较慢,因此马哨听懂了。 毫无疑问,这说的是鸦片战争。 马哨有些感叹,然后才摆弄了一番棕贝丝。 他不想要这种枪,太老了,在他的印象里,这玩意好像是十八世纪早期发明的,距离现在都有一百多年。 其实现在使用棕贝丝的人并不少,就像史密斯说的,一直到鸦片战争,英国军队还在装备棕贝丝。但作为一个未来人,马哨对这种即将淘汰的火枪实在提不起兴趣。 他正要问还有什么型号,目光却忽然一凝,直勾勾地盯着史密斯身后的一个年轻白人,准确地说是其手里的枪。 左轮手枪! 马哨仔细看了一眼,确定对方拿的就是左轮手枪或者说转轮手枪,当即指着说道:“让我看看这个。” “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侄子买的新鲜玩意,叫什么柯尔特转轮手枪。”史密斯说。 “不过我觉得这东西很不好用,容易损坏,它的扳机也让人感觉糟透了,价格还贵,难怪生产它的公司会倒闭,产品也几乎没卖出去。” 马哨没有说话,而是回想着他前世所知的有关柯尔特的信息。 塞缪尔·柯尔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国枪械大师,他几乎就是转轮手枪的代名词。 这位枪械大师早期的创业经历并不顺利,有过一段时间的狼狈,就像史密斯说的,由于手枪设计不够成熟、价格偏贵等原因,柯尔特创建的第一个公司倒闭了,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 但马哨并不认为这些有缺陷的武器没有实用价值,尤其是柯尔特转轮手枪,即使存在瑕疵,仍然有着很多枪械所不具备的火力优势。 而且,转轮手枪是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手枪结构的趋势,最好早点熟悉。 他觉得到这是一个机会。 用不了多久,至多到两年后的美墨战争,塞缪尔·柯尔特就会摆脱困境,成为举世闻名的枪械大师。 到那时,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想再买到柯尔特的手枪可就难上加难了。 现在柯尔特公司倒闭,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应该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买到一些。 至于柯尔特本人……如果马哨是个白人,倒可以试试拉拢,来个雪中送炭什么的,但印第安人还是别想了。 在史密斯侄子的指导下,马哨试射了几发。 诚如史密斯所言,这把柯尔特手枪确实有不少瑕疵,折叠式扳机让射击流程颇显繁琐,每次开完枪都要进行一个奇怪的操作:将扳机重新折叠进枪体,再将击锤后扳至待击发状态,从而让扳机重新弹出。 另外据说这种枪容易损坏,眼前这把此前就已经修过一次。 但这依然是一把可以迅速射出五发子弹的手枪,因此稍作考虑之后,马哨还是说道:“就要这个。” “你确定?”史密斯心想这帮阿帕奇人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以前最喜欢的烈酒不要了,反而要买这种生产公司已经倒闭的破手枪。 “确定。”马哨说。 “好吧,但得等到下次,下次交易我会为你们带来两百支转轮手枪,但这次我们只有两把。”史密斯说道,“另外,我也不能保证一定买到,说不定那家关门的公司已经把卖不出去的枪都清仓了呢。” “其它的枪你们不考虑一下吗?”他又拿来两把枪,“我们还有一些来复枪,比如落基山步枪、肯塔基步枪。” 阿帕奇还是买了两百支来复枪以及一批弹药,毕竟柯尔特手枪得等到下次才有,现在先装备一批来复枪也不错。 除了火枪之外,阿帕奇还买了许多铁制品,比如铁箭头、铁马镫、马掌、匕首短刀之类,还包括一些生产工具,比如木锯。 对于这些货物,尤其是马镫这种印第安人以前不需要的,史密斯的队伍并没有特意准备,相当一部分都是预订。 史密斯觉得这次交易实在是太奇怪了,阿帕奇族仿佛换了一群人。 但更奇怪的还在后头。 “你说什么,你们要买报纸?”史密斯仿佛见鬼一般。 028 【报纸】 “是的,报纸,就是你们用来记录新闻的东西。”下雨天说。 用得上报纸的当然只有下雨天和马哨两人,事实上,这个决定正是两人交流之后的结果。 即便当下阿帕奇族能认全26个英文字母的人屈指可数,下雨天和马哨的英语水平也都不怎么样,但阿帕奇想要真正发展起来,主动的消息获取必不可少。 在马哨看来,就算是放眼物理世界,信息也依然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物质,倘若世上真有造物主,其最珍视的宝藏必然是信息。 而且,除了获取信息之外,报纸还有另一个重要用途——擦屁股! 马哨还依稀记得,前世小时候在农村,就经常用旧报纸、旧书页擦屁股,擦前还能看一看。 这本不是什么舒适的体验,有的纸硬,有的纸滑,但和用石头木棍相比,还是不知好了多少。 由于粗陋的如厕方式,自打重生以来,马哨已经不止一次弄到手上,每次都能败坏一整天的心情。 因此,为了自己的民族和屁股,他必须购买报纸,哪怕为此付出高价。 “这东西赚不到钱。你知道,我是商人。”史密斯平静下来,他的回复没有任何意外,“商人什么生意都可以做,除了赚不到钱的生意。” 下雨天没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 史密斯见状便问:“你们想要什么报纸?” 下雨天:“美国最常见的报纸是什么?” 史密斯想了想:“《论坛报》、《太阳报》还有《先驱报》,我想大概是它们。我有时会看看《论坛报》,它在中西部很受欢迎。” 他说的正是在这个时代快速崛起的美国三大便士报,也称美分报,顾名思义,其主要特点就是价格低廉,每份报纸往往只卖一美分或者两美分。 在此之前,美国的报纸主要是各类政党报刊,价格昂贵且充斥着大量政党撕逼内容,互相造谣诽谤,以致于被称为美国新闻史的“黑暗时期”。 直到十一年前也就是1833年,伴随着《太阳报》的创立,这个黑暗时期才得以终结。 而作为旧时代的屠龙者,以《太阳报》为首的一众商业报刊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王者。 “暂时就这三家吧,他们发行的报纸我都要两份,你每隔七天派人送一次。”下雨天说道。 史密斯眉头微皱:“那么,你每周打算付多少钱?” “一张牛皮,我想这应该相当于报纸价格的十倍以上。”下雨天说。 史密斯毫不犹豫地一摆手:“跟报纸的价格毫无关系,你知道的。每周三张牛皮,我可以专门找个人帮你们跑一趟。再少的话连喂马的草料钱都不够。” 下雨天思考了一会:“如果你们能再给我们送一些空白的纸张,我可以答应。” “每趟附送你们二十磅白纸。”史密斯说。 生意终于谈妥,虽然史密斯的烈酒大部分没能卖出去,但其它东西倒是卖了不少,并且阿帕奇还预订了许多东西。 因此双方和过去一样,生意结束后还有所客套,坐在一起喝了点酒,谈笑风生。 马哨趁此机会,用重生之初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到的美元,将商队手里的两把柯尔特转轮手枪买了下来。 两百支柯尔特手枪不一定能有,但眼前这两支一定不能放过。有了这两把枪,他将可以在半分钟内打出十发子弹,足以在某些关键时刻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交易结束,两边的人也喝完了酒,史密斯遂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 “怎么了,威廉,莫非你在想哪个女孩子吗?”史密斯看向走神的侄子,开玩笑地问道。 “我有点后悔把转轮手枪卖掉了,叔叔。”侄子威廉叹了口气。 史密斯却不以为意:“要我说,你早就该这么做了——看到没有,只有印第安人才会喜欢这种枪,他们还要买两百支。” 威廉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他忽然又说道:“你有没有感觉,这次的印第安人很不一样?” “确实。”史密斯点点头,“他们居然宣布要戒酒,这太离谱了,虽然他们酗酒确实挺严重,但我以为他们永远不会理解酗酒的可怕。” 顿了顿,他又说:“还有报纸,他们真能看懂吗,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英语还不如我的小女儿。” 年轻的威廉说:“坦白说,叔叔,我有点担心……这些印第安人明显意识到了什么,他们正在试图改变,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 “也许吧。”史密斯耸了耸肩,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 威廉又说:“如果印第安人变得强大,一定会对美国不利。我们可能在做一件伤害祖国的事情。” “不,没人能伤害我们的国家,我的爱国者侄子。”史密斯却笑了笑。 威廉不解地看向他。 史密斯接着说道:“因为我们的祖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马尼共和国!” “哈哈哈!” 商队的许多人都一起笑起来,草原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一周后。 第一批报纸以及白纸送到阿帕奇人的营地,马哨和下雨天对此早已迫不及待,因此第一时间就去拿到帐篷。 两人坐在帐篷里,默默地阅读着一份《太阳报》,脸上逐渐浮现出尴尬。 几乎看不懂…… 马哨的情况不必说,英语本来就烂,这几年又退化了一波,再加上十九世纪英语自身的差别,读报纸如同啃石头一般。 但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下雨天竟也看不太懂报纸,毕竟下雨天的英语是比他好不少的。 “我的英语是和一个伊利诺人学的。”下雨天咳了两声,解释道,“他只懂口语。文字是我和白人接触时又零散学习的,所以其实不是很熟悉。” “伊利诺人?”马哨不了解这个部族。 “东边的一个民族,他们善于经商,和白人接触比较多。”下雨天说道,“不过他们现在被美国人赶到保留地了。” “哦……” 一阵沉默之后。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文字。”马哨忽然说。 029 【汉语拼音方案】 “自己的文字……”下雨天叹了口气,“我也考虑过,但却感觉无从下手,并非谁都是塞阔雅。” 塞阔雅是切罗基人,切罗基文字的创造者,他还曾拜访各族,以尝试创造出一种通行所有部族的文字,但这显然不可能做到。 最终这位印第安文字事业的先驱在四处奔波中病逝,遗憾而终。 马哨沉默了一会,似乎还在犹豫,但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说道:“我有一些思路。” 下雨天闻言不由一愣。 不过他似乎十分信任马哨,因此并未质疑,而是有些期待地直接问道:“什么思路?” 马哨起身取来几张白纸以及一根羽毛笔,随后就在纸上书写起来。 他先是写下26个英文字母,接着又写下了一些它们的组合,如“zh”、“g”、“an”…… 没错,就是后世新中国使用的《汉语拼音方案》。 印第安人想要发展,文字必不可少。但马哨不是语言学家,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知识,连英语都稀烂,独立创造文字根本不可能。 他创造文字的思路只有一个,就是从他的母语入手,准确地说是他前世的母语,中文。 中文是一套成熟的语言,也是一套比较难学的语言。 因此,虽然马哨不止一次地想过为阿帕奇人全面引入中文,但理智下来想想,还是意识到根本不可行。 印第安人学中文肯定比中国人学英语更难吧,而在学外语这件事上,马哨自己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如果真的全面引入中文,推行十年,印第安人的识字率恐怕连春秋战国时期的水平都不一定能达到。 印第安人还有几个十年? 马哨觉得也就两个,如果等到南北战争打完,印第安人还不能在北美站住脚跟,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足以自保的坚实根据地,那么以后的命运跟前世的历史多半也没什么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阻止了他引入中文。 这个时代华工尚未到来,美洲的华人凤毛麟角,一个基本没与外界接触过的十三岁阿帕奇少年,该如何解释他那一口流利到令人发指的中文? 难不成要宣称“昨夜大灵托梦,将一种美丽的文字传授给我”? 太扯淡了! 如果是重生到公元前十九世纪,马哨或许愿意这么干。但现在是公元后十九世纪,1844年,麦克斯韦都快要发表第一篇论文了。 这么做也许开始时在印第安人当中有奇效,但然后呢,印第安人惊叹于神迹昭昭,从此笃信宗教不可自拔? 马哨不希望这样。 所以最终,他只能选择《汉语拼音方案》,结合阿帕奇语,创造出一种拼音文字。两者融合的结果可能会不够完美,但这是他唯一能实现的造字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它是后世数以万计的语言学者结合实践讨论出来的结果,既易学,又实用,既简洁,又精准,既适合中文,又贴近英文。 它虽不完美,但绝对均衡,堪称正六边形选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通过它,足以拼出所有阿帕奇词汇。 而且马哨不需要解释什么,毕竟这套方案是1958年的,离现在还有一百多年呢。 眼下这个年头,别说《汉语拼音方案》,就是威妥玛拼音都还没出现,他直接说是自己发明的就行了。 至于未来,如果大洋彼岸的中国人发现这套阿帕奇拼音竟然和中文莫名搭配,那也不难解释——缘分嘛! 正好促进一下双方的友谊。 甚至更进一步,两边趁此直接认个亲,说是一万年前失散的亲兄弟……反正马哨绝对乐意这样。 “我的设想是这样。”马哨一边写一边说道,“这些字母和组合的读音和英文差不多,比如a、b、、en……然后可以用它们拼成阿帕奇语的词汇。” “数字‘一’可以用‘datelaa’表示,数字‘二’可以用‘nakeyi’表示或者简化为‘naki’,数字‘三’可以用‘tagi’……还有这个‘giao’……” “对于声调的变化,我们可以加入四个符号,对应四种基本的声调。” 下雨天年纪轻轻就会说多族语言,语言天分自然不一般,因此很明白了马哨提出的方案,并且可以举一反三,根据拼音规则写出了一大堆阿帕奇词汇。 “ashilai、gousidan、gonsiei、naniyagei……”一个又一个阿帕奇字词被创造出来,他越写越激动,甚至连笔都有些拿不稳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套绝对可行的方案,甚至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奇迹! 过去下雨天也想创造阿帕奇文字,但却毫无头绪,有种难如登天的感觉。 但当马哨提出这套规则,一切就仿佛水到渠成似的,各种字词的诞生是那么的自然而然,行云流水。 他相信用不了几天,阿帕奇语言就可以完成文字化。 “马哨,你创造了阿帕奇文字!”下雨天一把抱住马哨的胳膊,唾沫星子激动地四处飞溅。 “冷静。”马哨尴尬地擦了擦脸。 下雨天激动依旧,不能冷静,他言之凿凿地说道:“你一定是大灵派来拯救我们的,绝对是!我用生命担保,这一定是大灵的旨意!” “……”马哨一阵汗。 他一直感觉大祭司下雨天的宗教信仰并不强烈,甚至经常流露出一些唯物主义的苗头,现在该不会因为这件事直接变成狂信徒萨满吧。 他把话题重新引回文字上面:“咳咳,我们需要尽快完成所有字词的建立,并且设置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 “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下雨天有些不解。 马哨解释说:“标准用法就是所有人都要尽可能遵循的文字使用方法,只有统一的语言才能交流,越统一越便于交流。” 这不难理解,下雨天恍然点头,但又问道:“更新规则又是什么意思?” “更新规则就是改变标准用法的规则,语言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也不能随意改变。我们必须设置一套专门应对语言变迁的规则,只有这样,阿帕奇语言才有生命力。”马哨缓缓说道。 作为一个来自网络时代的人,语言的改变、创新、淘汰等演迁过程,对他来说就是生活中的常识。 030 【推广文字】 比如说,在马哨的记忆里,菊花曾经仅只是一种植物,木耳曾经只是一种食物,后来…… 但印第安人却不易理解这个概念,甚至所有前网络时代的人,对于语言文字的变迁都很难有直观的理解。 “语言会改变?”下雨天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当然了,不然为什么各个部落的阿帕奇语会有所不同,为什么世上会有那么多种语言。”马哨随口说道。 下雨天说:“也许它们创造出来就是那样。” “不会改变的东西不会被创造出来。”马哨说,“而且,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不就是对语言的一种改变吗?” 下雨天没说话,微微皱眉,他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不是很好理解。 但他支持了马哨的想法,和他一起完善阿帕奇文字的标准用法以及更新规则。 在两人的合作下,几天之后,阿帕奇语言的文字化就基本完成,虽然尚不够完善,但已经可用。 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加上阿拉伯数字,以及一些符号,构成了这套体系的基石,而后以《汉语拼音方案》组合成文字。 在这套阿帕奇文字中,马哨还增加了一些大胆的表达方式。 比如他加入了一种括号,这种括号可以将句子中的一部分括起来,以便消除歧义或者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就像数学中那样。 在他看来,长期以来只有口语且交流匮乏的阿帕奇语,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歧义和模糊。从数学语言中引入一些表达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没有什么比数学更精确的了。 实际上他一度考虑大范围引入数学语言,包括许多现在还没被发明出来的各种数学符号,但尝试一下后发现排版太乱,遂作罢。 语言文字的更新规则也做了设置,由于现在只有马哨和下雨天懂这套文字,因此更新规则只有很简单的一条:经过两人的同意。 等到以后学会的人多了,可以组建个“阿帕奇语言文字委员会”什么的,专门负责修订语言。 “文字有了,我们应该怎么把它推广开来?”下雨天说,“将族人叫过来,我们为他们逐一讲解?” “当然,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马哨说,思考了一会,“但我想我们还需要一些辅助手段。” “什么辅助手段?”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马哨嘿嘿一笑,卖了个关子。 第二天上午。 下雨天和马哨在营地中间的空地上召集了五六十个年轻族人,准备向他们讲授新生的阿帕奇文字。 “告诉你们一个惊天的好消息。”下雨天兴致勃勃地看着坐在前方的五十多个年轻学员,声音中有着难以抑制的激动,“我们发明了——文字!!!” 他张开双臂,面色潮红,像个激昂的歌唱家。 “……” 然而,下方却一阵鸦雀无声。 席地而坐的年轻人们一脸茫然,随即互相看了看,议论纷纷。 “文字,那是什么?”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肚子好饿,我想吃生牛肝。” 根本没人关注文字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下雨天是大祭司,马哨是令人敬畏的战士和工匠,他们才不会老实地待在这呢。 “文字啊,是文字,我们发明了文字,你们——”下雨天顿时有些焦躁,但很快被打断。 马哨一拍他的肩膀:“他们现在不会明白的。” 下雨天叹了口气,然后点头:“你说得对。” 他不再试图让人们明白文字的意义,而是摆出一副大祭司的姿态,拿出一张写着字母的纸。 “看向我手中的纸,这上面写着二十六个符号,而你们必须记住们,就像记住自己的手指头。” “跟我念,啊,波,呲,的,俄,佛,哥……” 年轻的族人们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应该听从大祭司的命令,于是纷纷跟着念。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下雨天和马哨轮流担任小学语文老师,为这几十个年轻的族人讲授拼音规则和一些应用实例。 不得不说,来自1958年的《汉语拼音方案》确实是一套强大的方案,尽管它最适合的语言是汉语,但和阿帕奇语结合之后,依旧表现出了活跃的生命力。 仅仅经过几天的学习和训练,第一批学员便初步掌握了文字的使用方法,个别天资聪颖者甚至已经可以进行比较流畅的书面表达了。 而就在此时,马哨带着一个皮包和一块刻着格子的木板出现在课堂上,表情颇带着些神秘。 “马哨老师,那是什么?”学员们看着他的表情,不禁问道。 坐在一旁的下雨天也面露好奇之色。 “我来教你们玩一种游戏。”马哨说道,将手中木板放在地上,然后打开皮包,从中拿出一沓纸片。纸片上面似乎写了许多文字,还绘有一些图案。 “游戏?”人们更加感到好奇。 马哨随便指了一个学员隔着木板坐到自己对面,然后让包括下雨天在内的所有人围过来。 “这是一张卡牌,我这一沓总共有六十张。”马哨抽出一张纸片,上面用简陋的线条和色彩勾勒出一条巨龙。 “青……青眼白龙?”一些人认出了纸片上的文字。 “文字学得不错,就是‘青眼白龙’。”马哨微笑道。 这些纸片正是他制作的《游戏王》卡牌,还混合了许多《炉石传说》的设计。 当然,不论是和游戏王比还是和炉石传说比,他刚设计出的这一套都是低配版,或者说青春版。 图案十分简陋,规则也大幅简化,牌数也只有六十张,只是文字较多,目的就是为了辅助推广文字。 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娱乐生活,印第安人的娱乐生活尤其贫乏,他相信这种新奇的游戏可以引起人们的兴趣。 而想要在游戏中获胜,则必须看懂卡牌上的文字说明,这便起到了促进文字推广的作用。 马哨也加入了大量印第安元素,比如加入“雷鸟”、“大灵的祝福”、“中部大平原”、“特库姆塞”、“塞阔雅”等卡牌,还有科技元素,比如“铁路”、“战舰”。 还设计了一些跟美国有关的卡牌,比如“美国总统哈里森”,主要效果是“屠杀”:杀死场上全部印第安角色;以及“偶染风寒”:只能存在一回合,下一回合即因肺炎而死。 “游戏的名字叫做‘决斗卡’,双方遵循基本规则和卡牌效果进行决斗,谁先让对手失去全部生命值,谁便是决斗的获胜者。”马哨继续说道。 “都有什么规则?” “先从决斗场说起,也就是这张木板,看看上面的格子,这几个格子是用来放置角色卡的位置,而这几个用来放置道具卡……” “这几个小圆圈表示生命值,开场时用石子放在上面,每减少一点生命值即移除一颗石子,石子全失即决斗失败。” 将规则讲清楚之后,马哨看向自己对面的学员,一笑说道:“好了,规则你已经知道了,现在让我们开始第一场决斗吧。” 031 【一定要有一位游戏王】 “使用道具卡‘铁路’,抽取三张卡牌。” “使用角色卡‘特库姆塞’,发动效果‘团结一心’,使我方所有角色共享最高数值。” “使用道具卡‘破釜沉舟’,本回合我方角色连续攻击两次,下一回合扣除我方决斗者全部生命值。” “你输了!”马哨打出最后一张卡牌,面带微笑地宣布了胜利。 “不行不行,再来一次,刚才我还不太会玩。”学员有些懊恼地挠头道。 “可以,那就再来一次。”马哨重新洗牌,一边说道,“你们都看好了,我想知道今天有没有人能战胜我。” “战胜你会怎样?”有人忽然问道。 “战胜我的人,我愿称之为‘游戏王’!”马哨说道。 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马哨,早就经受过各种高大上称号的洗礼,现实里有教皇、元首、统帅、大帝之类,玄幻里也有斗帝什么的,游戏王根本排不上号。 但这些年轻学员却很少听到如此犀利的称号,顿时就被直戳嗨点,纷纷踊跃起来,一场又一场地投入卡牌的决斗之中。 而为了读懂卡牌上的说明文字,学员们识字的热情空前高涨,围在对战双方的身旁,激烈地纠正彼此的阅读错误。 只一天下来,学员们的识字水平就有了明显的提升。 对于这种现象,马哨自己也是有所体会的。他还记得小时候背古诗,一堂课也背不下几首,但如果换成不知从哪流传出来的小黄诗,几乎听一遍就能背下来。 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学员们除了争论语文知识,自然也难免对选手的战术指指点点。 “破釜沉舟,直接破釜沉舟!上去干他!” “用远古蟾蜍,每回合可以收取一点生命值!” 面对这种观棋高声语的行为,马哨没有制止,甚至有所鼓励,因为他觉得这种行为和阅读是并存的,学员们读懂了一张卡牌上的文字,自然要对战术发表看法。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就因为他这么一鼓励,观棋而语从此成为了阿帕奇决斗卡的一项传统,很多人都觉得玩决斗卡时要是没人在旁边指指点点就没内味了。当然,这是后话。 第一天,没人能战胜马哨,即使有时马哨运气不佳,但学员们对卡牌的理解终究太浅,字也认不全,并不能因此获胜。 第二天依旧如此,直到第三天,才终于有一个学员战胜马哨。 “一定要有一位……游戏王。”说着,马哨便取来一顶粗糙的木冠。 马哨将这木冠缓缓戴在获胜者的头上,同时将卡牌也交给他:“现在,你是游戏王了,去接受他人的挑战吧。” “呜咯呜咯呜咯——”中二少年们顿时欢呼起来。 然后便是接连的王位争夺战。 决斗卡在阿帕奇人当中迅速流行起来,文字也随之加快了传播。为此,马哨还专门委托族里擅长绘画的人帮忙制作更多的卡牌。 这天中午。 马哨主持的语文课刚刚结束,学员们迫不及待地又投入到卡牌决斗当中。 下雨天则带着一张报纸找到他。 “怎么了?” “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下雨天笑了笑,“大酋长终于同意我的提议了,决定让你担任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 战争酋长,自然就是主管战争事务的职位。本来,平原部落战争酋长一职空缺,而以马哨之前在战斗中的惊人表现,再加上制作马镫和强弓的功劳,成为战争酋长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可惜由于马哨与大酋长关系僵硬,此事一直未成。 好在下雨天反反复复地向大酋长提议此事,尤其在马哨造字之后,下雨天对他已经五体投地,全力支持他当战争酋长。 大酋长耐不住下雨天的软磨硬泡,再加上族人多支持,总算是答应。 “多谢你。”马哨说。成为战争酋长,意味着他可以直接训练整个平原部落的战士。 “对了,举行仪式的时候,别忘了和大酋长缓和一下关系。”下雨天不以为意地摆了下手,随口道。 “我明白。” 然后下雨天拿起报纸,指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看这个新闻。” 这个时期的商业报纸虽然才刚起步,但已经隐约呈现出后世uc的苗头,各种抢眼球的八卦新闻越来越多地占据版面,政治经济类的新闻则颇受冷遇。 经过一番吃力的阅读,马哨终于搞明白了这条新闻的内容: 6月8日,海斯上尉和沃克上尉带领十五名德克萨斯骑警,轻松击败了八十余名持枪的科曼奇人。而他们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战绩,则是因为他的队伍全员都装备了柯尔特转轮手枪。 “这个柯尔特手枪就是你买的那种吧?”下雨天问道。 “没错。”马哨点头。 他虽然早就知道,人们一定会意识到柯尔特手枪的威力,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经此一役,曾经对柯尔特不屑一顾的人们恐怕要重新审视转轮手枪的威力了。 另外,新闻里提到的沃克上尉,大概就是“沃克手枪”的那个沃克。 正是在这位沃克上尉的建议下,塞缪尔·柯尔特进一步完善转轮手枪的设计,推出了在美墨战争中大放异彩的沃克转轮手枪。 下雨天:“我在想,这条新闻会不会导致我们买不到转轮手枪,或者那个史密斯坐地起价?” “有可能。”马哨说道,“我们需要早做准备……” …… 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 沃克上尉的战斗发生在德克萨斯共和国,而柯尔特的工厂位于美国新泽西,相距几千里。 而直到上个月,莫尔斯电码的那个莫尔斯才刚刚成功发送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份长途电报——四十英里的长途。 因此,除了个别国际大新闻之外,绝大多数消息的扩散速度和封建时代并无明显区别。 等到史密斯将预订的转轮手枪送到阿帕奇营地的时候,他甚至还没听说这件事。 就这样,阿帕奇人以低廉的价格得到了两百支柯尔特手枪。当然,低廉只是相对柯尔特公司倒闭前的价格,阿帕奇实际付出的代价并不低,比上次的两百支来复枪还贵一倍。 如果是正常销售,一支柯尔特手枪的价格是50美元左右,是很多步枪的四倍,仿佛在钓钱多的傻子,大多数人一看到价格就兴趣全无。 也难怪柯尔特会倒闭。 如此昂贵的价格,也为马哨带来了麻烦。 上次阿帕奇已经买下两百支来复枪,这导致很多人觉得火枪采购计划已经到此为止了,没必要再买枪,尤其还是这么贵的枪。 为了说服人们购买柯尔特手枪,马哨不得不豁出小脸,找关系亲近的氏族挨个游说。 好在人们对他还是很尊重的,他如今又是战争酋长,经过他的全力游说,这两百支柯尔特手枪总算被买了下来。 “这枪真的值这么贵吗?”石鸦反复观摩着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疑惑道。 马哨已经不知被问过多少次,自己都有点心虚了:“嗯……好枪需要合适的战术来搭配,我想我们还应该进行一些训练。” 032 【训练士兵】 随着转轮手枪、铁制刀具、铁制马镫等装备的到齐,马哨觉得阿帕奇人可以尝试一些高端的操作了。 他在脑海里已经想到一套比较适合现状的战术,现在要做的就是训练族人掌握它。 于是在这天上午,马哨召集了所有配备转轮手枪的族人。 这些人总共有二百左右,主要来自平原部落,还有一些来自其他部落,他们被马哨说服买下昂贵的转轮手枪,自然也愿意被召集过来。 二百人骑着战马集合在空地上,列成一个松垮垮的方阵。 马哨站在众人前方,喊道:“通过识字考试的人向前走出队列!” 有十五个人驱马上前一步,作为他们的语文老师,马哨都认识他们。 “我会将二百人分成十五个小队,称为‘什’,由你们担任‘什长’,每人带领十二人,余下的人由我直接带领。”马哨说道。 话音刚落,人群顿时有些骚动。 “为什么他们担任‘什长’?” “那毛头小子脑袋上才一根羽毛,凭什么让他当‘什长’……” 现在学习文字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至多二十五六岁,这些年轻人多数都没什么战功,难以服众。 因此,得知这个安排之后,人们不禁一阵议论,流露出不满的情绪。 马哨皱起眉头:“想当什长,必须识字——先看识字与否,再比战功高低!” “我和大祭司创造的文字简单易懂,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课程,学习它并非难事,你们都可以做到。” 众人的声音小了些,但依旧在议论着,交头接耳。 没办法,印第安人的组织纪律性就这水平。严格地讲,这些人根本不能叫一支军队,只能叫一群战士。 “你们当中的任何人,如果对我的安排感到不满——可以按照决斗的传统来挑战我,我将接受你们的挑战。”马哨只能如此说道。 如同所有事物一样,纪律也不能无限上溯,最初的纪律必然来自非纪律的事物,比如暴力。 这下人们总算安静了。 理解纪律性或许不易,但理解力量的威严却是人的本能。看着如此魁梧的马哨,任何人都自忖没有取胜的信心。 马哨的身高依旧在增长,虽然没有可靠的公制尺,但他基本可以确定,自己的身高已经在一米八左右,差不多是整个营地最高的人,肌肉又发达,再加上胯下同样高大威猛的战马黑锋,让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得不抬头仰视。 九根鹰羽印证了他惊人的体型并非徒有其表,无人敢质疑这位少年的力量。 “从现在开始,除非我允许,任何人不得互相议论。”马哨说道,同时思考着以后该如何更深刻地塑造战士们的纪律性。 “你们这些什长也要明白,你们今天能成为什长,是因为比其他人更早地学习文字。等他们也学会文字,而你们依旧没有过人的功勋,我就会更换什长。”他又说道,“明白吗?” “嗯。”什长们点头。 “回复我‘明白’,而不是‘嗯’。”马哨回想着印象中的军队。 “嗯……明白。” “战争酋长,我有一个问题……”这个时候,有个少年犹豫地说道。 “什么问题?” “为什么叫‘什’,但却有十二个人?” 马哨:“……” 他其实也想过用班、排、连、营之类比较现代化的编制,奈何阿帕奇人的语言和观念中没有类似的概念,而且本来也没多少人。 所以他只好模仿古代中国,使用了一个可以翻译为“什”的概念。 随后马哨开始划分队伍,并登记造册,组建了一套简陋的军队编制以及规章制度。 之后的几天里,他主要的工作就是让这二百人初步适应军队的模式,让他们知道应该怎样回复上级,让他们的脑海里逐渐形成“军队”的概念。 再有就是适应转轮手枪的射击流程。 军队以外,他和下雨天还承担了更繁重的教学任务。 毕竟“先看识字与否,再看战功高低”是他亲口说出来的,那些有战功且不甘心当普通士兵的族人纷纷加入学习文字的行列之中。 连带着还有一堆跟风看热闹的。 以致就读学员的规模直接增长至一百五十多人,且水平参差不齐,可把两个老师愁坏了。 马哨还要为学生们普及一些差不多是小学二年级水平的理工科常识,当然更加头疼。 为此,他们不得不挑选了几个成绩优秀的扫盲班毕业生担任助教,分担一部分教学任务。 如此数日之后,教学工作趋于平稳,手枪部队的两百名成员也勉强有了点士兵的样子,应该和军训时的中学生差不多了。 “上午的课就到这里。”马哨放下粉笔,从黑板前走开。 黑板是他手工自制的,木板刷漆而成,很是简陋。 一共有两块,露天地竖立在营地中央,逢雨则收入帐篷,因为油漆质量不好。两块黑板既作教学之用,也作张贴公告之用,还作张贴决斗卡攻略之用。 “长棍,下午的课由你负责,记得抽查乘法口诀的背诵。”马哨又叮嘱道。 “好。”长棍应道,看上去就像后世的课代表或者学习委员。 下课之后,一部分学员欢欣鼓舞地开始了卡牌游戏。 另一部分则唉声叹气地跟着马哨离开课堂,他们是手枪部队的成员,还要参加马老师的军训。 两百人的手枪部队再次集结在空地上,相比于几天前,他们的队列已经整齐了许多,并且队伍里弥漫着几分严肃紧张的气氛。 马哨骑马踱步,注视着他们,暗自点头。 应该可以开始战术的训练了。 “你们都已经感受过马镫的作用。”他缓缓说道,“通过这个简单的配件,我们可以更轻松地驾驭战马。” “但它的作用远不止如此,从今天开始,我将训练你们更好地利用马镫,当然还有我们的新武器——柯尔特转轮手枪。” “我们要进行的第一项训练是冲锋,准确地说是集体冲锋。” 033 【冲锋哨】 有马镫和没马镫,骑马的难度完全不是一回事。只有装备了马镫的骑兵,才能轻松地发起冲锋。 现在,营地里的阿帕奇人基本都装备上了铁制的马镫,而所有的阿帕奇战士都是优秀的骑手,这意味着他们在战场上可以肆意地冲锋敌人,借助战马的冲击力发起猛烈的攻击,而不必担心被甩下来。 马哨并不需要指导他们怎样冲锋,因为他们像觉醒天赋一样,几乎在装备马镫的同时就掌握了这个技能。 真正需要训练的是如何在冲锋过程中保持阵型,配合队友。 “接下来我将用一段口哨作为冲锋的命令,只要听到这个口哨,你们就要同时向前冲锋。”马哨说道。 “第一次训练,不要求你们冲得快,只要求你们冲得平稳、整齐——看好你们附近最慢的那个人就好。” “谁要是冲得太快,三十个俯卧撑,三十个蛙跳!”马哨补充道,“还是和以前一样,作为你们的教官,我会和受罚的人一起做。” 听到要罚俯卧撑和蛙跳,许多人都不由面露胆寒之色。 过去几天里,他们已经领教过到这两种奇特舞蹈的威力。 任何人,只要被连续罚几次,基本上只能躺着了。 当然也有一个例外,就是马哨本人。任何人受罚,马哨都会陪着一起做俯卧撑和蛙跳,他是进行这两项舞蹈最多的人,但是却从来没有躺过。 这当然是因为马哨经历了长期的锻炼,一身发达的肌肉便是证明。 但族人们并不理解,在许多人看来,这就是一位强大萨满的力量,充满了神秘。直到他们也逐渐具备了这一力量,但这是以后的事了。 “准备。”马哨骑马站到队列一侧,同时深吸一口气,将手搭在嘴唇。 “嘀嘀嘀滴滴——”他嘹亮尖锐的哨声随即响起,曲调正是后世解放军的冲锋号。 冲锋号的魅力不必多说,一听到这激昂的哨声,有人当即便忘了马哨的叮嘱,一个激动:“驾!” 话音未落,数骑绝尘而去。 几秒钟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什么,连忙勒马回头,看着正在碎步小跑的其他人,脸上满是尴尬:“……” 马哨没有看他们,而是盯着其他人的阵型,时而出言提醒:“猎鼠,你稍微快点。” “盲射旁边那个,速度慢点,想做俯卧撑吗!” 过了一会,阵型再也维持不住,瓦解成松松散散的长队,第一次训练随之宣告结束。 “最先冲出阵型的几个人,过来跟我做俯卧撑和蛙跳。”马哨对此毫不意外,当即按部就班地开始了惩罚。 “教官,能不做吗,我昨天已经做了好几次了。”有人苦着脸说道。 “规矩就是规矩,你们现在是有文字记录的军人,必须遵守。如果你真的太累了,我可以批准你休息一段时间,但惩罚不能免。”马哨说道。 登记在册正是这些人和过去直观的区别,马哨以此塑造“军人”的概念。 “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 “不论训练还是惩罚,都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马哨已经不知解释过多少次,依然有人不能理解这种训练的作用。 眼看对方还是不想做俯卧撑,马哨便说道:“俯卧撑和蛙跳就把你吓退了?” 众人跟着一起叫嚷起来:“不敢做俯卧撑的胆小鬼!” “怂包,我前天被罚了十次都没像你这样!” “哈哈哈,你像个娘们!” 这招百试百灵,人类终究是群居动物,在大量同类的激烈起哄下,任何人都招架不住。 那人不得不跟着一起受罚,做了俯卧撑和蛙跳。 但马哨的心情却有些郁闷。 平日里人们都视他为杰出的战士、萨满、工匠以及战争酋长,尊敬有加。 但真到练兵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不服气的声音,需要他动用威慑、煽动、激将之类的手段才能应付。 如果不是他肌肉够发达,而且惩罚他人时总是一并惩罚自己,指不定已经有人不满情绪爆发,真跟他决斗了。 真闹到决斗的地步,不管怎样,都将带来巨大的损失。 看来自己的威望还是不够啊…… 什么最容易带来威望? 当然是战争,准确地说是胜利的战争。 因此,开始训练士兵之后,马哨的内心第一次萌生了对战争的渴望。他以前虽然不畏惧战争,也知道战争不可避免,但渴望战争却是头一次。 他察觉到了自己的这种心态变化,因此有时夜深人静,他的脑海里不禁会浮现出这样的疑问:我会变成一个战争狂人吗? 马哨还是挺担心这种未来的。 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人,尽管重生以来已经在战场上手刃多人,但他的内心依然保留了对和平的认知,或者说敬畏。 是的,敬畏和平…… 骑兵的冲锋训练日复一日。 除此之外还有乘马卧倒训练,即连人带马一同卧倒,以减少损伤并射击敌人。 如果手持前膛步枪,卧倒基本上就不能射击了。因为士兵一旦卧倒,给前膛枪装弹的操作就会变得困难。 但马哨训练的是转轮手枪部队,并没有这个烦恼,所以可以使用卧倒战术。 又是一次冲锋训练,随着冲锋哨的响起,战士们集体发起冲锋。 “呜咯呜咯——” 两百名骑兵排成横阵,一边长啸,一边平稳地冲向前方,战士们兴奋异常,他们过去从未感受过这种整齐划一的力量。 这次整齐的冲锋持续了三分钟,尽管人数只有两百,依然产生了几分排山倒海的气势。 这在战场上很重要。 对于骑兵之间的战斗来说,巨浪般的气势才是第一战斗力。 冲锋结束之后,战士们无不激动地说道:“我感觉我们有一万个人!” “哈哈哈,如果对面有一群阿拉帕霍人,我们现在肯定已经在收割他们的头皮了!” “没错!” 尽管只是一次训练,但所有人都相信,这样的骑兵队伍必然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马哨也很满意战士们的表现,但他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而且说不清楚,如鲠在喉一般。 “呜咯呜咯——”而战士们依旧沉浸在集体冲锋带来的士气当中,激动地大呼小叫着。 马哨思来想去,终于意识到是哪里出了问题。 034 【人道主义】 问题就出在这个“呜咯”,也就是许多印第安人都喜欢喊的口号,表示某些激昂的情绪。 这声音急促尖锐,听上去还算有威慑力,但人数多了之后,更多带来一种嘈杂的感觉。 马哨觉得应该改变一下。 “战士们,我来教你们一种口号。”他让士兵重新集结站好,然后说道。 “这个口号就是——乌拉!” 没错,马哨决定把族人的“呜咯”改成“乌拉”,两者听上去有点像,但后者明显更容易整齐划一地喊出来,而且发音浑厚,更易产生威慑力。 俄国人喜欢喊这个口号,但实际上并不只是俄国人,历史上很多民族都有类似的口号。 事实上,马哨认为这可能是从几百万前流传下来的习惯,毕竟他一直觉得急促的“呜咯”听上去有些像猴叫。 “乌——拉!”他又为战士们示范了一遍,并让他们一起喊。 “乌——拉!” 重复几次之后,众人便都知道该怎么喊了,而且知道把握节奏,尽可能和其他人一致。 “乌拉!”两百人同时高喊,发出雷鸣般的呼声,气势慑人。 “我们再来一次冲锋,并且加上这个口号。”马哨说道,不一会就再次吹响冲锋号,带领众人冲锋。 果不其然,整齐划一的骑兵墙,以及整齐划一的“乌拉”声,将队伍的气势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如同洪流一般。 时间慢慢推移。 马哨每日忙碌于教学和练兵,看着识字的族人越来越多,看着手枪骑兵队的气势一日胜过一日,颇有几分满足感。 虽然他有时会渴望能为他带来威望的战争,但这种平稳充实的生活也并不让人排斥。 但平静终有打破的一天,而且打破的方式往往出人意料。 “这堂课到此为止,大家休息一会吧,下堂课我们讲一点美国历史。”马哨宣布道,就像往常一样放下粉笔,转身离开。 大多数学员还是第一时间开始了卡牌决斗,事实上,这个游戏正是许多人参加扫盲课堂的原因。 但却有几个学员直接跑开,火急火燎地钻进了远处的一个帐篷,看得马哨一脸迷惑。 “他们干什么去了?”马哨不禁问了问身旁的学员。 “嘿嘿,老师你还不知道吗?”一个学员面露猥琐之色。 “?”马哨更加莫名其妙。 “走,老师,我们带你去。”几个学员起哄道,“那边有好康的,比决斗卡还刺激呢!” 怀着好奇的心情,马哨跟随几人走向那个帐篷。 但很快他就皱起了眉头。 “不要——求求你们!不要啊!”帐篷里传来妇女痛苦而绝望的尖叫声,说的是英文。 这时有人解释道:“秃脑袋不知道在哪打劫了一伙白人农民,还弄到了一个漂亮的白女人,大伙都在排队呢!哈哈!” 中西部荒无人烟,此处由于印第安人聚集,更是很少能见到白人平民,但终究还是有一些。 于是就像白人对待印第安人一样,印第安人常常也会用最残暴的手段对付白人,没人会区分军民什么的。 男人直接割头皮。 至于女人,当然是先“物尽其用”,然后也是割头皮。 “不过老师你要是去了,他们肯定让你先来!” “哈哈哈!” 学员们依旧嬉笑、起哄着,并没有意识到马哨的脸色已经阴沉似水。 “哗——”他几步上前,一把掀开帐篷。 阳光照进昏暗的帐篷,里面的景象就像学员们描述的,一个白人妇女全裸地躺在地上,十几个男人围在她身旁。 “求求你们……”女人早已遍体鳞伤,甚至被咬掉了乳頭,依旧在苦苦哀求。 帐篷里的男人们听不懂她的语言,也不在乎,他们有的在抽打、虐待她,有的在做针线活,有的正在排队等候属于自己的时刻。 “马哨老师!” “都让让,我们的战争酋长来了!” 接下来的场景也像学员们描述的那样,许多人看到马哨进来,纷纷表示愿意让位置,让他先享用一番。 正在埋头干活的是个身材矮壮的秃头男子——他的秃头并不是源自谢顶,而是被剥了半张头皮,惨烈的伤疤永远取代了它的头发。 他正是秃脑袋。 秃脑袋见到马哨,动作不由一滞,表情有些尴尬和迟疑:“嗯,那个……需要我让吗?” 马哨沉默了一会:“不需要。” “哈,那多谢了。”秃脑袋面露喜色,连忙加快了动作,争取尽快完事。 不料就在此时,马哨忽然从腰间取出转轮手枪,扣动扳机。 “砰!” 伴随着一声枪响,妇女的惨叫戛然而止,一颗子弹在她的头颅内耗尽动能,同时也结束了她的痛苦。 众人无不震惊而茫然,愣愣地看着马哨。 马哨同样心情复杂。 在刚刚过去的大约一分钟时间里,很多念头在他的脑海里闪过。 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救下受害者,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没有理由这样做,印第安人不会放过白人俘虏。 人道主义,即使在一百多年后的未来,也只有少数国家愿意在实践中遵守,而且往往也不会严格。 眼下更不必说,杀光全村老少或者抓起来做奴隶,才是对待仇敌的共识。谈人道主义的,不是在校园里给学生讲课的教授,就是在议会里攻击政敌的议员。 马哨没有理由让族人放过一个白人,但作为一个深受教育影响的二十一世纪中国人,他也无法忍受这样一场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暴行。 于是他最终选择了开枪,以提前结束这个白人妇女的痛苦。 经过短暂的沉默。 秃脑袋愤怒地穿上衣服,一边说道:“你干什么,她是我的战利品,你凭什么杀她!” 他怒气冲冲,几步来到马哨面前,似乎要教训马哨一番。 但他终究没有这个胆量,马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便按捺住了愤怒,只是又质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杀我的战利品,我甚至愿意让你先享用她!” 马哨没有解释的打算,叹了口气,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秃脑袋恨恨地跺了跺脚:“神经病!” 035 【再战阿拉帕霍】 白人妇女的事引起了一些波澜,无人能理解马哨的想法。 在绝大多数阿帕奇人看来,马哨的行为性质很明确——破坏他人财产,而且似乎没有任何理由。 实际上,马哨想息事宁人很容易。 只要他以一个萨满的名义,宣称自己得到了大灵的启示,杀死那个白人妇女可以免除一场灾祸云云,这事立刻就没人在乎了。 但和以前一样,对怪力乱神有着本能抵触的他没有这么说,于是他不得不去见守帐篷大酋长以及橡木大酋长。守帐篷是他的上司,橡木则是秃脑袋的上司,因此由这两人询问马哨缘由。 “你为什么这么做?”守帐篷问道,皱着眉头。 在下雨天的斡旋下,守帐篷大酋长和马哨的关系有所改善,但这件事又加深了他对马哨的不满。 橡木大酋长也看着马哨,等着他的回答。 “我只是觉得,强暴妇女不是一个战士应该有的作为……”马哨如是说道。 “但她是白人。”守帐篷打断了他,“你怎么可以维护白人?” 橡木的态度好一些,缓缓说道:“白人就是这么对待我们的,我一个妻子的妹妹就有过同样的经历,她被白人士兵虐待致死……我们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对付白人,这很公平,不是吗。” 马哨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方面他知道几乎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说服族人,或者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民族、国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个足够好的理由。 按照他的思维模式,想要说服一个人做某件事,必须阐明这件事的价值。 而且马哨不会扯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诸如“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什么的,他想阐述的总是现实的价值,就像物理那样清晰、具体。 那么,不伤害白人平民和俘虏的价值是什么? 为了让白人也不伤害自己的平民和俘虏?为了占据道义的制高点?或者为了让白人与印第安人作战时不那么卖命——反正可以当俘虏? 对此时的印第安人来说,这些理由都没有什么说服力,人们甚至多半搞不清其中的逻辑关系。 “这样我们岂不是和白人没有区别。”马哨又说了一个避实就虚的回答,他现在只想让这件烦心事快点了结。 “怎么没有区别?”橡木说,“虽然都是杀害,但白人是侵略,我们是复仇,这不是一回事。” 守帐篷则又道:“我们不能对敌人仁慈,这毫无疑问!” 下雨天这时说道:“马哨的正直就像他的力量一样与生俱来,我想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我愿意替他赔偿秃脑袋,橡木大酋长。” “赔偿倒是不必,一个本来就快要死了的白人女奴而已,秃脑袋也没损失什么。”橡木摆了下手,“我也理解马哨,任何十三岁的少年多少都会有些天真的想法,即使是他这样的天才也不例外。” 守帐篷看着马哨:“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你现在可是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 “我明白。”马哨点了下头。 过了一会,他离开大酋长的帐篷,下雨天也跟了过来,问道:“坦白说我也有些奇怪,你为什么会有那种举动?虽然我知道你很正直,但这还是有些……” 马哨沉默了一会,然后拍了拍下雨天的肩膀:“就像你说的,与生俱来。” 几天之后人们就忘却了此事。 毕竟对阿帕奇人来说,这只是一个白人俘虏而已。 马哨的生活也恢复了往日的节奏,每天不是在扫盲课堂教学,就是领着手枪部队训练。 转眼时间到了十月份。 北方的大敌阿拉帕霍人至今没有动静,几乎让阿帕奇人以为他们已经退回科罗拉多高原再也不出来了。 但阿拉帕霍人终究是阿拉帕霍人,作为所有印第安部族中最为好战的一支,他们岂会因为此前一场小小的失败就善罢甘休、放弃南征的计划。 于是这一天,正当营地里的阿帕奇人享受凉爽秋风的时候,战争的阴云再次从北方的高原上涌来。 “阿拉帕霍人来了!” 几个负伤的骑兵回到营地,他们是负责巡逻的族人。 此时此刻,他们看上去狼狈不堪,人人带伤,还有一个在马背上昏迷不醒。 “他们有多少人?”橡木大酋长问道。 “可能有一千人。”为首的报信者气喘吁吁,面色苍白,他的手臂上还插着一根箭矢,鲜血直流,“这是一场大战。” 一千个阿拉帕霍人! 听到这个数字的人无不色变。 毕竟阿拉帕霍人本就战斗力强悍,人数又和己方总兵力差不多,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阿拉帕霍人沉寂了几个月后,大的终于要来了。 但阿帕奇人能和阿拉帕霍人僵持至今,当然也不是胆怯之辈,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立刻便准备应战。 一千阿帕奇人纷纷骑上战马,拿好弓箭、战斧、木盾以及枪支等武器,等待着他们即将到来的宿敌。 “滴滴——”马哨独特的口哨响彻营地,现在他吹的自然是集结号,或者说集结哨。 由他训练的士兵们应声集结,以惊人的速度排好队列,站在所有阿帕奇战士的最前方。 他们看上去与众不同,奇特的武器,还有整齐的队型,与其余较为散乱的族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还记得我教给你们的那些吗?”马哨注视着两百名手枪骑兵,“现在就是检验的时刻!” 他毫不怀疑这支部队的战斗力。 “乌拉!”士兵们齐声呼喊。 两百人的手枪部队,每人都配备一把柯尔特转轮手枪,再加一把刺刀,整齐地排成横阵,气势如虹。 尽管其他族人早就知道手枪部队独特的口号,但在战场上听到这巨浪般的呐喊声,仍不禁为之震动。 很快,前方的平原上出现了一群人影,他们骑马而来,大地随着他们的前进微微颤抖。 双方的距离迅速缩短,不一会就只有不足千米。 就在这时,马哨吹响了冲锋哨。 036 【碾压局】 随着年龄和技巧的积累,马哨的口哨愈发嘹亮,俨然有种直冲云霄的气势,响彻在草原上。 “乌拉!”两百手枪骑兵齐声呐喊,同时集体发起高速冲锋,驰向对面的阿拉帕霍人。 马哨一手持铁盾,一手持转轮手枪,冲锋在队伍最前。 他的战马黑锋也穿上了一些护甲,加上他携带的各种物品,重量不轻,但以黑锋的力量,倒也轻松。 马哨一骑当先,两百手枪骑兵排成横阵,在“乌拉”的无畏呐喊中汹涌而去。 如此气势,看得身后八百族人都目瞪口呆,好一会不知该作何反应。 “冲锋,冲锋!”梅斯卡莱罗部落的战争酋长最先反应过来,也招呼自己的部下发起冲锋。 不过与严格训练过的手枪部队相比,他们的冲锋着实有些拉垮,松松散散,几乎没有阵型可言。 后方八百族人发起冲锋的时候,马哨带领的手枪部队已经逼近阿拉帕霍人,双方距离缩短至百米。 “乌拉!乌拉!乌拉!”手枪骑兵的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他们冲锋的气势连同族都感到目瞪口呆,作为敌人的阿拉帕霍人,感受到的冲击力自然更不必说。 马不是傻子,人更不是。 眼看对面一堵骑兵墙以远高于自己的速度,排山倒海地撞过来,不少阿拉帕霍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调转马头。 这一调头,阿拉帕霍人的阵型顿时就乱起来,虽然他们本来就没什么阵型可言。 见敌人阵型出现了混乱,马哨立即扣动扳机,打响了第一枪。 “砰!” 一个阿拉帕霍人应声摔下战马。 “砰砰砰!”一众手枪骑兵也纷纷扣动扳机,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里,每个人都开了两枪或者三枪。 霎时间,阿拉帕霍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火力密度,惨叫声此起彼伏。 “啊!” “发生了什么!” “那短枪是什么东西,怎么——”说话的阿拉帕霍人戛然止声,一颗铅弹击穿了他的脖子,鲜血喷射而出。 枪械大师塞缪尔·柯尔特的设计智慧,第一次在世人面前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来,无数的鲜血为之绽放。 猛烈的冲锋和密集的火力,转眼间就将阿拉帕霍人的阵型撕裂。 伴随着上百名阿拉帕霍人的快速阵亡,马哨带领着两百人直接击穿了敌人的大部队,如利刃削泥一般。 虽然马哨一直相信自己的手枪部队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却也没想到能打得如此顺利。 在一瞬的失神之后,马哨再度吹起震天响的口哨,先是命令部队调头,接着从阿拉帕霍人背后再次发起冲锋。 他们从后发起冲锋,而其他八百族人此时也已经杀到,两边正好可以形成合围。 一时间,阿帕奇人对阿拉帕霍人形成锤砧之势,猛烈地夹击。 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任何意外。 阿拉帕霍人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开战不过十秒钟,士气阵型全崩,然后还要面对几乎没有损伤的一千敌人的包围攻势。 他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俨然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几分钟之后,残余的大多数阿拉帕霍人便不得不投降,放下武器,伏身在地。 也有一些阿拉帕霍人逃了出去,他们骑着战马不顾方向地向远逃跑,身后多少则会有追击的阿帕奇人。 马哨就在追击一个敌人,这个敌人头戴战冠,身份十有八九不是大酋长就是战争酋长,他当然不想放过。 不过此人跑得颇远,眼看要追不上了,他当即取来肯塔基步枪,细长的枪管瞄准前方,然后扣动扳机。 “砰!” 作为一种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通过狙杀英军将领扭转战局的线膛枪,肯塔基步枪几乎相当于这个时代的狙击步枪,射程远,精度高。 当然,主要还是看运气,至少对马哨来说是这样,他几乎没用过这把枪。 好在这一枪运气不错,一声枪响过后,那个头戴战冠的阿拉帕霍人很快连人带马摔下,倒在了草原上。 马哨将步枪重新挂在黑锋身上,然后拿着转轮手枪赶了过去。 到了地方之后,只见这个阿拉帕霍人和战马皆倒在地上,无法动弹,依旧在流淌的鲜血在旁边草地上形成一滩血泊。 不过马哨很快察觉到不对,这血分明是从战马的肚子上流出来的! 而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刚才还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阿拉帕霍人,忽然怒喝而起,手持一把雪亮匕首,直刺马哨面门! 马哨急忙闪身躲避,但还是没有完全躲开,胳膊被划了一道伤口,鲜血渗出。 他倒吸一口冷气,同时反手扼住对方手腕,用力一扭。 “啊啊啊!”阿拉帕霍人放声惨叫,匕首应声而落,被马哨踢到一旁。 他还欲挣扎,另手握拳打向马哨,但拳头还没碰到人,马哨的膝盖就先一记猛击正中他的腹部。 “啊!”他又一声惨叫,随即便痛苦地瘫倒在地。 马哨看了看四周,将手臂上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然后就绑上这个阿拉帕霍人,骑马返回了。 返回的路上,这阿拉帕霍人稍微恢复了一些,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马哨也不懂阿拉帕霍语,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这阿拉帕霍人却懂一些阿帕奇语,见状当即用一口生涩的阿帕奇语说道:“卑鄙的阿帕奇人,你们到底用了什么邪恶的法术!” 马哨认真地看了他几眼。 此人大约三十四五岁,身材还算健硕,相貌却没什么特点,如果不是脑袋上戴着一顶鹰羽战冠,还真不好从人堆里认出来。 “输了就是别人用了邪恶法术,看来你们之前的胜利不过是侥幸。”马哨讽刺了一句。 “你……”对方顿时面色涨红,说不出话来。 他实在无法接受这场战斗的结果,曾经威风八面的阿拉帕霍人,如今竟然被阿帕奇人碾压,而且准确地说是被两百阿帕奇人碾压。 即使对上最精锐的白人军队,阿拉帕霍人也不曾出现这种离谱的失败。于是在他的世界观里,除了巫术邪祟之外,再无原因能解释得通了。 037 【伤口感染】 战斗自然已经结束,五六百名阿拉帕霍人被俘虏,少许逃跑,剩下的都是地上的尸体。 阿帕奇人则损失寥寥,即便算上轻伤,总共伤亡也不过百人。 取得如此空前的大胜,阿帕奇人都是兴奋不已。而毫无疑问,这场战斗的首功只能是马哨。 因此当马哨带着最后一个俘虏回到族人身边,所有人都为他让开道路,并献上最崇高的敬意。 “我从未经历过这样伟大的胜利,在你面前,凶狠的阿拉帕霍人变成了一群慌张的羊驼!哈哈!”橡木大酋长激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守帐篷大酋长也露出笑容:“我断定阿拉帕霍人再也不敢来犯……我们甚至可以反攻他们,让他们为过去的侵略付出代价!” “反攻!反攻!”不少阿帕奇人都有这个想法,当下纷纷激动地喊道。 马哨打了打胜仗,本来也挺高兴,但见族人如此旺盛的战意,反倒冷静下来。他不希望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无休止地继续下去,早日团结起来共同对抗白人才是正事。 “这个人是谁,你们认识吗?”他转过话题,指着他带过来的俘虏说道。 “当然认识,他就是乌鸦!”守帐篷笑着上前,羞辱性地拍了拍乌鸦的脸,“好久不见啊,我们的老朋友,乌鸦战酋。” 马哨恍然地一点头。 乌鸦是阿拉帕霍人的一位战争酋长,颇有名气,他以前也是有所耳闻的,没想到今日竟能亲手活捉。 “滚开!”乌鸦愤怒道,奈何被束缚手脚,只能任由守帐篷羞辱。 “还记得你们怎么对待我儿子的吗?”守帐篷冷笑一声,“你猜猜,看到你被活捉的时候,我的心里有多高兴。” 乌鸦咬牙切齿道:“你高兴得太早了!我们的萨满昨天预言过,你这混蛋将被毒蛇咬死!晚上睡觉小心点,一定会有毒蛇钻进你的被窝里!” 守帐篷听了,脸色微变,印第安人没法完全忽视一个萨满的预言,哪怕这可能是乌鸦现编的。 “这是你自己编的吧。”他说道,“如果你们的萨满昨天真得到了大灵的启示,你们今天又怎会输得这么惨?” 乌鸦无言以对。 “轰隆……” 这时,远处的天空隐隐传来雷声,望着渐渐密集的阴云,人们意识到有一场雨就要来了。 “要下雨了!” “我们动作快点,带上战利品还有这些俘虏,赶紧回营地吧。” 雨云涌动,很快就有雨丝飘下,赶在此处离营地不远,阿帕奇人迅速收拾一番战场,在雨下大之前总算都回到了帐篷之中。 回去的路上,马哨被手枪部队的士兵们簇拥着。 这些士兵在此前训练过程中积累的种种不满和牢骚,此刻都烟消云散,只剩下对教官马哨的五体投地。 “教官,你教的战术太厉害了,以后别说青蛙舞蹈,就是训练我倒立拉稀,我也一定照办!” “没错,教官说什么就是什么!” “还有这转轮手枪,那些没听劝的人现在估计已经后悔死了。” “唉,我的手枪坏了,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当初应该多买一把的。”柯尔特转轮手枪毕竟还不成熟,损坏率有点高,尤其在激烈的实战环境中。 马哨已经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战斗中,有不止一个人的转轮手枪发生损坏。 他想了下:“回到营地之后,各什长写一份简要的报告,把伤亡、缴获、俘虏等情况告诉我……另外,损坏的转轮手枪也送到我这里来。” “是!” 大约半小时后。 马哨坐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前堆放着十几把柯尔特转轮手枪,这些都是在战斗中故障或者损坏的。 他拿着几样简陋的工具,逐一尝试维修这些手枪。 作为中国某知名三线城市最强工科院校的毕业生,马哨在大学期间还是有些金工实习经验的,虽然早就忘得差不多了,但……聊胜于无吧。 结合他对转轮手枪的了解,解决一点小问题不难做到。 当然,如果是关键部位发生损坏,印第安人基本没法修,只有白人枪匠才能修。 而对印第安人来说,白人枪匠也不好找,除非给出超高的价钱。 为了修复这十几支转轮手枪,马哨一直折腾到深夜,搞得满头大汗,手都弄伤了好几处,才修好了六支。 剩下的似乎都是他没法修的。 一场战斗损失差不多十支手枪,这玩意简直是消耗品。 看来以后使用得更注意点,印第安人想要补充比柯尔特手枪更牛逼的武器可不容易。 “轰隆隆……” “哗哗……” 营地里夜深人静,外面只有雨声和雷声。 马哨觉得应该休息了,遂披着一张牛皮,匆匆到外面解完小便,又洗了个手,便返回帐篷睡觉。 这一夜很不平静。 不仅是因为雷雨的声响,而且马哨还做了一系列的梦,这些梦的景象都极是扭曲的,充斥着各种怪异的几何图形,如蜂巢、蛛网、漩涡……天旋地转,光怪陆离。 当马哨逐渐从睡梦中清醒时,他意识到他梦到的东西是什么——克鲁弗常量。 所谓克鲁弗常量,是一种因大脑皮层活动异常产生的幻象。 当人的脑海中出现这种幻象,一般说明他的状态不正常……比如发烧。 没错,马哨发烧了。 他痛苦地从床席起身,只感觉浑身火热,口干舌燥,头晕目眩,这毫无疑问是发烧的症状。 这是马哨重生以来的第一次发烧,得益于他一重生就制定的饮食和锻炼计划,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从来没有发过烧,甚至几乎没有生过病,短暂的感冒和口腔溃疡都极少出现。 如今他比以前更强壮,按理说更不应该生病。 除非…… 马哨想起什么,看向自己的左臂,那里有一道浅浅的泛红的伤口,是昨天他活捉乌鸦时造成的。 当时他只是做了个简单的包扎,事后便没有关注,昨夜修了一晚上的转轮手枪,更无暇关注伤口。 没想到就这么一疏忽,再加上淋雨…… 总而言之,他的伤口好像感染了。 038 【杀俘】 伤口有些红肿,隐隐泛脓。 马哨忍着高烧,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在帐篷的角落找来酒袋,将烈酒倒向伤口。 “哗啦——” 或许是因为烧得太厉害了,有些神志不清,烈酒浇在伤口上,他竟然没有感受到疼痛。 须臾功夫,一袋烈酒浇了个干净。 随后马哨重新坐回床席,平复了一下,感受着口舌的极度干燥,又找来一袋清水喝下。 “咳——咳咳!!”不料刚喝下一口,他就猛地呛出来,本就被高烧的脸上更显涨红。 妈的,是酒! 原来自己刚才把水倒在伤口上了,难怪没感觉到疼! 马哨一边咳嗽,一边又拎着皮袋向伤口浇灌,钻心的疼痛提醒他,这回是真酒:“哼哼哼啊啊啊!” 听到他的声音,附近的族人纷纷赶来。外面的雷雨还在下,人们跑进他的帐篷时都是一身水渍。 “你怎么了?”石鸦看到他虚弱的模样,连忙问道。 “水。”马哨没有多说,他现在只想喝水,“我要喝水。” “厚肩,快去拿一袋水。”石鸦意识到马哨发烧了,一边取出随身携带的草药,一边如此说道。 “先把这个吃了。”他将草药递到马哨嘴边。 马哨沉默了两秒钟:“不用了,还是给我拿些肉干和浆果吧。” 以印第安人的医疗条件,他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为自己的免疫系统做好后勤工作,及时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也就是好好吃饭,然后听天由命。 好在,他相信自己的免疫系统足够强壮,就像他的肌肉一样。 “唉,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医术。”石鸦叹息道,“其实我也不太相信。” 马哨:“……” 过了一会,他吃饱喝足,并重新认真地包扎了伤口,这让他略感心安。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遂人意。 他的发烧症状越来越严重了,虚弱和灼热遍布全身,躺在床席上不动都能感觉到强烈的天旋地转。 直觉告诉马哨,自己的体温可能已经达到40摄氏度。 这是一个危险的数字。 脑细胞耐受的上限是41摄氏度,发烧一旦达到这个程度,就很可能伤及大脑,再严重一些甚至可以造成伤残和死亡。 “哗啦……” “轰隆隆……”外面依旧雷声阵阵,这巨大的动静传入马哨耳中,让他感觉仿佛要撕裂自己的脑壳。 不是吧,老天……这才重生多久,就要带走我? 马哨的脑海里一团乱麻,额上汗如雨下,汗水流过耳边时仿佛和外面的瓢泼雨声融为一体。 他躺在床上,却感觉仿佛陷入了泥淖,并且还是炙热的泥淖,沸腾的泥浆让浸汗的皮肤几欲窒息。 神志恍惚之际,马哨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些梦境,也可能是幻觉。 在梦境中,他看到自己的免疫系统大军正在和漫山遍野的病菌激战,黑云压城,炮火连天,场面极其惨烈。 免疫系统的指挥官是一个戴着八路军帽、长相神似李云龙的白细胞。 对面的病菌大统领则是一个金黄色葡萄球菌,一头蓬乱金发,正在演奏手风琴为亿万病菌助威…… …… 就在马哨与疾病斗争的时候,另一场斗争也在阿帕奇人的某个大帐篷里悄然开始。 “我们不应该杀俘。”说话的是平原部落的大祭司下雨天。 “为什么?”有人质问道,“去年阿拉帕霍人杀了多少我们多少人!” 下雨天深吸一口气:“我们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应该趁此机会与阿拉帕霍人和解,进而团结更多的原住民部族。” “胜利了还要和解?” “不然呢,难道失败才和解,那更不可能做到!” “不,我们的意思是,为什么要和解?”说话的是梅斯卡莱罗部落的战争酋长,“阿拉帕霍人元气大伤,我们应该一鼓作气彻底消灭他们,不管是这里的俘虏,还是他们北方的大本营!为我们的族人复仇!” “白人才是真正的敌人,原住民不能再这样互相仇杀下去了,我们已经快要灭绝了!”下雨天的语气很是焦虑,晃动的两手在身前紧握。 “我想这有些危言耸听了。”橡木大酋长道,“虽然白人的威胁确实很大,但想要灭绝我们还不可能。” “与三百年前相比,原住民已经十不存一……”下雨天继续说道,同时眼神时不时向门口看去,焦急之色愈重。 就在这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外面进来。 下雨天连忙道:“猎鼠,你终于来了,马哨呢?” “老师他病了。”猎鼠说道。 “病了?”下雨天闻言愣住,帐篷里的其他人也都是面面相觑。 “是,而且还挺严重,一直躺在床上。”猎鼠补充道。 “怎么……唉!”下雨天扶额长叹。 在他看来,唯一能阻止人们杀俘的人只有在战争中威望暴涨的马哨,可马哨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 这下麻烦了。 阿拉帕霍人作为阿帕奇人多年来的宿敌,多数族人都想处死营地里的俘虏甚至北伐反攻阿拉帕霍人。 帐篷里只他一个人坚定主张和解,根本没有任何希望说服众人。 守帐篷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这样吧,我们先把一部分罪大恶极的阿拉帕霍人处死,比如乌鸦。剩下的等天晴了再说。” “没错,乌鸦必须死!” “把乌鸦千刀万剐!” “我要活剥他的头皮,还要让他吃下去!”人们纷纷附和道。 彼之英雄,我之仇寇。乌鸦在阿拉帕霍人心目中是一位可敬的英雄,在阿帕奇人心目中自然就是一个恶魔。 下雨天心绪混乱,听到“天晴了再说”便没有多想,道了声:“好吧。” 随后他起身跟着猎鼠走出帐篷:“我去看看马哨,这家伙不是比野牛还壮吗,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病了。” 过了片刻,下雨天和猎鼠来到马哨的帐篷,他们刚一进来,就听到阵阵胡言乱语。 “阿巴阿巴阿巴……”马哨躺在床上呓语着。 他说的其实是中文梦话,但在下雨天等人听来,这就是阿巴阿巴,是彻底病傻了的征兆。 039 【垂死病中惊坐起】 “马哨?”下雨天没想到马哨病得这么重,愣了一下才道。 “阿巴阿巴……”马哨还是在胡言乱语,双目紧闭,身体颤抖着。 “他的身体现在很热,可能是伤口的缘故。”石鸦叹息道,“我和几位萨满已经为他跳了治疗伤病的舞蹈,愿大灵保佑我们的英雄。” 守在马哨周围的人无不祈祷着,不止如此,其他得知此消息的族人,很多也都在默默祈祷。 经过昨日那场传奇般的胜利,所有阿帕奇人都将马哨视为英雄,甚至很多人认定他就是大灵的使者。 下雨天长叹一声,默默地坐了下来。 他的医术和多数萨满差不多,但他更有自知之明,他明确地知道很多所谓的治疗手段本质上就是图个吉利,并无实效。 事实上,迄今为止,他见过最有效的治疗手段基本都是马哨发明的,比如可以解决噎食的“腹部冲击法”,还有“人工呼吸”之类。 如果印第安人只有一位真正的医者,毫无疑问只能是现在病重的马哨自己。 看来只能听天由命了。 但愿大灵继续眷顾阿帕奇…… “我听说大酋长和大祭司们正在讨论处理俘虏的事?”石鸦随口问了句。 “是的。”下雨天点头,“讨论的结果是——” “杀了乌鸦!”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吵闹,并且声势迅速扩大,转眼间便满是喧哗。 下雨天神色一变,连忙掀开帐篷,匆匆离去。 “轰隆隆……” “哗哗……” 外面雷雨正盛。近六百名阿拉帕霍俘虏被集体捆在一片空地上,他们早就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浑身都是雨水和泥浆,看上去狼狈不堪。 此时此刻,上百名阿帕奇人手持利刃来到俘虏面前,他们纷纷叫嚷道:“杀死乌鸦!杀死乌鸦!” “活剥他的头皮!” 大多数阿拉帕霍人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看架势和语气也大概能猜到,纷纷紧张愤怒起来。 乌鸦能听懂阿帕奇语,他的脸上一阵阴晴不定,然后叹了口气,毅然走上前几步。 绳子将他和族人连在一起,他没法更往前了。 “你们要杀我,那便来吧!”乌鸦缓缓说道,“但我有一个条件,你们杀了我之后,不能再伤害其他俘虏。” “条件?”守帐篷拿着一把刀走过来,哼了一声,“你现在有什么资格谈条件?” 乌鸦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最终跪下来:“求你……放过他们吧!” “你们当初可没放过我儿子。”守帐篷不为所动,“你确实是个有胆气的家伙,但复仇就是复仇。不仅我要复仇,所有阿帕奇人都要复仇!”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你们南征的时代结束了,接下来是我们北伐的时代!” “北伐!北伐!”附近的阿帕奇人纷纷呐喊。 乌鸦一咬牙,转过头用阿拉帕霍语对身后的族人说道:“他们要杀俘虏,虽然我们现在被绑着,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跟他们拼了!”阿拉帕霍人也都激愤起来,全都开始努力挣脱绳索。 “你们干什么?”看守的阿帕奇战士自然注意到他们挣脱的企图。 但话音未落,就有阿拉帕霍人将一个阿帕奇战士撞倒在地,场面顿时大为混乱起来。 守帐篷似乎有所预料一般,当即说道:“把他们全杀了!” “住手!”这时下雨天匆匆赶到,他挡在阿帕奇人和阿拉帕霍人之间,看着守帐篷,“大酋长,不能杀他们!” 守帐篷面色一沉:“让开!” “大酋长……” “你还知道我是你的大酋长?”守帐篷冷哼一声,“我命令你,立刻让开!” 下雨天张了张嘴,终究选择了服从,一声长叹,便低下头,默默地转身离开。 与此同时,马哨的帐篷里。 “先杀乌鸦,剩下的阿拉帕霍人等天晴了再说?”石鸦眨了眨眼。 猎鼠点头:“没错,大酋长是这么决定的。” “这和直接杀全部阿拉帕霍俘虏有什么区别……以乌鸦在阿拉帕霍人心目中的地位,他如果被杀了,其他俘虏一定会拼死反抗,直到被杀光。”石鸦摇头道。 猎鼠闻言一怔,随即紧张地说道:“马哨老师一定会坚决反对杀俘,这……” “没错,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唉。”石鸦看着依旧高烧不退的马哨,叹息道。 “不行,我们得试试叫醒老师。”猎鼠说着就跑到马哨身边,“老师,大酋长要杀俘虏!” 石鸦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杀俘虏?”然而就在此时,马哨竟悠悠睁开眼睛,虚弱地说道,“他们要杀阿拉帕霍俘虏?” “没错,你听外面的声音。”猎鼠说道。 马哨虽然虚弱至极,耳目不清,但外面喊打喊杀的喧哗声他确实听到了。 他当即便咬着牙,挣扎起身:“我得去阻止他们!” “你现在病这么重,连路都走不动,怎么阻止?”石鸦连忙拉住他,想让他躺回床上。 马哨却不为所动,但他却是有些走不动路。 他目光左右扫了扫,随即注意到旁边的一杆长矛,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缴获的战利品。 他伸手取来长矛,当做拐杖,然后就不顾石鸦劝阻,迎着瓢泼大雨,一步一晃地走出帐篷。 另一边,守帐篷大酋长距离乌鸦只有一步之遥,但却停了下来。 不是因为他回心转意,而是因为乌鸦正在说的话。 “还记得我昨天和你说的话吗?”乌鸦的长发被雨水浸得紧贴在脸上,他微微喘息着,“守帐篷,你将会被毒蛇咬死。” 守帐篷一怒,但乌鸦紧接着又道:“这个预言,并不是我为了羞辱攻击你而现编的。我们的萨满确实做了这个预言……所以,我想我们很快就会在死者的世界重逢。” “那就请你先走一步吧!”守帐篷既愤怒又有几分害怕,高举长刀,就要砍向乌鸦的头颅。 “轰隆!”一声惊雷在天空中炸响,璀璨的闪电照映着万千雨水。 几乎就在同时,一杆长矛从远处激射而来,仿佛天空中的惊雷就是他飞行时发出的呼啸声! “锵!” 长矛猛然刺入地面,正好隔在守帐篷和乌鸦之间,矛杆微颤。 040 【雷霆的化身】 在场所有人都是神色一变,望向长矛射来的方向,随即便看到了正在雨中蹒跚而来的马哨。 “你要干什么?”守帐篷被这一矛吓得不轻。 “当然是要你们别杀俘虏……”马哨摇摇晃晃地走过去,重新拾起长矛拄在地上,避免自己摔倒于泥泞中。 “轰隆隆……” 气氛凝重,无人发生,空气中只有雷声和雨声在弥漫。 不知道是否是错觉,马哨感觉自己的额头好像在冒烟,似乎是雨水被他高烧的体温蒸发了。 高烧正严重,又跑出来淋雨,此时的他虚弱极了。 他甚至感觉全身的细胞都在和大脑作对,试图让他躺下来。 马哨拄着长矛,以一种仿佛在说遗言的语气缓缓道:“你们应该知道我一直以来的想法……虽然我在战场上从不留情,但在任何时候,我总希望原住民能联合起来,就像特库姆塞当初主张的那样。” “三百多年来,原住民已经损失掉十分之九的人口。与其说我们是祖先的后裔,不如说我们是祖先的残骸。” “我们必须尽快集中残余的力量,不论是阿帕奇人、纳瓦霍人,还是阿拉帕霍人、夏延人……我们总是能分辨彼此,但白人和瘟疫永远不会区分我们。”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生存。” 马哨说了一段话便喘得不行,只能更用力地握紧长矛:“在昨日的战场上,我们已经完成了复仇,现在是时候和解了……看看我们曾经的敌人,阿拉帕霍人,他们有着和我们一样的肤色。一万年前,两族人必是手足。” 其实严格来说,所有民族都能追溯到共同的祖先。 但显然,现在不是谈全体人类大团结的时候,现在的印第安人也不应该是人类大团结的倡议者。 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做这个倡议者。 在十九世纪,白人可能有这个资格,但遗憾的是,他们还沉浸在攻城略地的快感之中,殖民世界如火如荼。又或者,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胜利者,真正的胜利者还在沉睡。 现在的印第安人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在被碾碎之前拼命抓住历史的车轮,然后爬上车,获得一席之地。 马哨的话让一些人动容,但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如果说这番话的不是马哨,而是别的什么人,估计早就被轰走了,甚至可能被当做叛徒。 也就是马哨,作为刚刚带领族人获得传奇胜利的英雄,绝大多数人都至少愿意听他把话讲完。 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对他的言论感到极大的不满。 “你在阻止我的复仇吗?”守帐篷喘息道,他当然没有生病,但愤怒的情绪让他同样剧烈地喘息着,他感觉马哨是在故意和他作对。 “我并没有针对你,大酋长……我也阻止了我自己的复仇。”马哨感觉自己和守帐篷的矛盾似乎已经不可调和,“你知道,我的父亲也死在与阿拉帕霍人的战斗中。” “我不管!”守帐篷怒喝道,“今天我一定要杀了乌鸦,以及这里的所有阿拉帕霍人!” 马哨沉默了一会,最终说道:“那我只能选择阻止你。” 守帐篷几乎要被气晕过去,雨水都随着喘息进到肺管里,让他一阵剧烈的咳嗽:“你!咳咳——咳!” 他终于怒不可遏,直接指示身后的族人道:“给我杀了他!” 一众族人顿时慌乱起来,不知所措,议论纷纷。 “大酋长要杀战争酋长?” “怎么办,我们该不该服从命令……” “不,我绝对不会杀马哨老师!” 平原部落的阿帕奇人绝大多数都是手枪部队的成员,以及扫盲课堂的学员,马哨就是他们教官、老师以及最优秀的指挥官。 经过昨日那场史诗般的胜利,马哨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比大酋长只高不低。 见族人半晌没有动静,守帐篷更加愤怒失据:“你们在干什么,我命令你们杀了马哨,杀了这个叛徒,他不再是平原部落的战争酋长了!杀了他!” 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大酋长连忙过来劝说:“守帐篷,别这么冲动。只不过是一些阿拉帕霍俘虏而已,我们何必为此自相残杀。” “是啊,这样太过分了。”梅斯卡莱罗部落和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也都来劝说。 但守帐篷已经听不见劝,浑身颤抖地吼道:“平原部落我说了算,给我杀了他!立刻!” 眼见如此,马哨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当即深吸一口气,翻转长矛,矛柄猛然刺向地面! 大约是巧合。 就在他长矛撞击地面的一瞬间,天空中忽然响起一声空前的惊雷。 “轰隆隆——!!” 这声惊雷仿佛要撕裂天穹,声势胜过此前数倍,伴随着耀眼的闪电,在场之人无不为之震骇。 并且,在接下来足足半分钟时间里,天空中都弥漫着剧烈的雷动,一道道骇人的雷霆纵横于穹顶。 眼见这番景象,别说其他印第安人了,就连马哨自己都不禁心生一丝怀疑:该不会真有一个超然的存在正暗中帮助自己吧…… 不过马哨并没有为此迟疑。 长矛落地之际,他决然甚至凶狠的呐喊声和天空中的雷霆一同涌入众人耳中:“今日如果有人被杀,我必在其中!” 此时的他,确实怀抱着几分必死的决心——愈演愈烈的高烧让他担心,今天有可能就是自己这一世的终点。 如果真是这样,他是万万不甘心的,毕竟他还没有改变印第安人的命运。 所以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阻止这场屠杀,他不希望自己死的时候,身份仅仅只是击败了阿拉帕霍人的阿帕奇战酋。 话音落下之后,众人耳中,除了雷霆的咆哮,再无旁音。 “轰隆隆——” 所有人都陷入了震惊,既因为天空中的雷霆,更因为马哨这疯狂的宣言。 周围已经围聚千人,而在这上千人中,最震惊的既不是守帐篷,也不是下雨天,而是站在马哨身后的乌鸦。 事实上,乌鸦的脑海里已经空空如也,只剩下眼前的景象。 他当然认得马哨,就是这个人在昨日将他活捉。 他万万没想到,一天之后,这个活捉了自己的年轻战酋竟然会做出如此举动,在雷雨中手持长矛,誓死捍卫被俘虏的阿拉帕霍人。 “轰隆隆——” 天空中依旧雷霆纵横,璀璨的电光照下来,仿佛将眼前的景象凝固。 乌鸦怔怔看着马哨,这个挡在他和守帐篷之间的阿帕奇战争酋长。 他知道,这个仿佛雷霆化身的伟岸身影,将永远烙印在自己乃至所有阿拉帕霍俘虏的心中,不可磨灭。 041 【坚定的追随者】 众人无声许久,全都怔怔地望着中间那个雷霆般的身影。在刚刚过去的半分钟里,许多人相信,眼前的一切便是神迹。 上天用辉煌的闪电昭示了正义。 守帐篷脸上神色变幻,转头看了看族人,从他们的眼神中,他确信,没有人会服从自己的命令。 他又看向马哨,握刀的右手时紧时松,显示出犹豫和紧张的心情。 毫无疑问,马哨现在病得很重,摇摇晃晃,随时有可能倒下。 但守帐篷还是不敢亲自动手,毕竟这家伙的体格着实魁梧得有点吓人,而且一旦他动手,身后的族人说不定会直接造反,至少有一部分肯定会造反。 再者便是,对于刚才那惊人的雷霆景象,任何人都无法视而不见,守帐篷也有点担心会不会触犯神意。 因此犹豫了一会,守帐篷最终只能颇感屈辱地哼了一声,扔下刀子,转身离去:“哼!” 马哨松了口气,这一松差点让他晕过去,连忙又紧握长矛,转身看向乌鸦:“你……应该记得我吧。” “记得。”乌鸦垂首道。 马哨点点头:“如果你们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可以放你们离去。” “什么条件?” 马哨虚弱地喘了一会,继续说道:“第一个条件,从此以后,阿拉帕霍人再也不侵略任何原住民部族,再也不向其他原住民部族挑起战端。” “……第二个条件,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原住民应该团结,你们回去之后,要向所有阿拉帕霍人传达我的声音。我做了第一个放下仇恨的人,希望你是下一个。” 乌鸦说道:“我可以答应,但阿拉帕霍人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没关系。”马哨的声音依旧是虚弱的平静,但接下来的话却让乌鸦为之一凛,“我能让你们离开,就能让你们回来……如果你们终究不愿放下仇恨,我会让你们放下生命。” 乌鸦想起昨日在战场上被碾压的恐惧,连忙说道:“您是一位令人敬畏的英雄。我以我的生命和荣耀起誓,我一定尽我所能,让所有阿拉帕霍人遵守您的条件!” 马哨没再说什么,斩断了几道绳子:“你们走吧……” 众多阿拉帕霍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连忙互相解开绳子,在雨中陆续离开。 许多人以阿拉帕霍语向马哨道谢,马哨虽然听不懂,但大致能猜到意思。 “感谢您的仁慈。”最后,乌鸦郑重地俯身行了一礼,然后也离开了阿帕奇营地。 马哨终于彻底松了口气,然后眼前一黑,便失去意识,“扑通”一声倒在了雨水之中。 “老师!” “教官!” …… 也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三个小时,也可能是三天。 当马哨从昏迷中醒来时,雷雨早已经结束,天空一片晴朗,明媚的阳光争先恐后地钻过一切孔洞和缝隙。 而且外面似乎十分安静。 这很不寻常,至少在马哨的记忆里,几个月以来,除深夜之外,外面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 仿佛换了个地方。 妈的,老子不会又重生了吧? 马哨连忙翻身而起,使劲晃了晃脑袋,惺忪的感官逐渐恢复了往日的敏锐。 他还有些晕乎乎的,甚至对昏迷前的事情有点记不太清,直到看到自己左臂的伤口,才恍然想起许多。 对了,伤口感染,发高烧,还有阿拉帕霍俘虏的事…… 与昏迷前相比,他的伤口已经好多了,至少不再红肿泛脓,高烧自然也随之褪去。看来在他的身体内部,免疫系统已经宣告了最终的胜利。 除了饥饿之外,马哨现在没有任何不适感。 “老师,你醒了!”这时猎鼠从外面进来,惊喜道。 “嗯,刚醒。”马哨翻出一袋牛肉干,边啃边说道,“我昏迷了多久?” “两天。”猎鼠说,“外面正在烤肉呢,老师来和我们一起吃吧。” 马哨当即放下牛肉干,起身跟着猎鼠出了帐篷。虽然烤肉他也早就吃腻了,但无论如何也比啃肉干强。 刚一出帐篷,诧异之色就在他的脸上浮现。 “这……” 马哨眨了眨眼,怔然地看着营地。 空旷的营地。 以前的时候,阿帕奇营地有几百个大大小小的锥形帐篷,还有大量的战马,四处走动的族人。 然而此时此刻,营地里的帐篷只剩下十分之一,人员马匹以及各种杂物相应地也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 难怪他刚醒来时觉得外面如此安静,原来人都快走光了。 “战争结束,人们当然要回到各自的氏族。”石鸦从不远处走来,还十分贴心地递过来一只烤牛腿。 “原来如此。”马哨了然地点头。 印第安人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在战争时期,战士们会响应部落或者部落联盟的号召,离开氏族,聚集前线。 而一旦恢复和平,人们就会回到氏族,和亲人朋友一起生活。 在此前的战斗中,马哨重创了阿拉帕霍人,乌鸦也答应要维持和平,战争无疑已经结束了。 马哨一边啃着牛腿,一边走向聚在篝火附近的人群。 “你们呢,你们为什么不回自己的氏族?”他问道,此时营地里还剩百人左右,都是熟人。 “我们打算追随你,马哨老师。”长棍站起来说道,恳切地说道。 “没错,教官,让我们还有我们的氏族加入眠熊吧!”独眺也站起来说道,他是个独眼龙,但弓箭和枪法都很出色。 马哨有些感动,他沉默了一会:“多谢你们的信任……但我也希望你们认真考虑,跟随我可能会有一些风险,你们知道我一直将美国视为首要的敌人。” “白人本来就是首要的敌人,正因为我们这样认为,所以我们才要追随教官!”草原狼高喊道,他头上戴着一顶木冠,这证明他是新任的游戏王。 “老师,只有你能带领我们击败白人!” 石鸦笑着拍了拍马哨的肩膀:“我已经和他们谈过了,留在这里的人都坚定地信任着你,他们都愿意带着整个氏族加入我们。” “其实不止他们,还有很多人也想追随你,但那些人暂时还不能做主,必须先回去和氏族商量,然后才能做决定。” 042 【女孩米莉】 “现在已经决定加入我们的有四个氏族。”石鸦说着从腰间摸来一个卷轴,打开原是一张地图。地图上绘着附近几百公里范围的区域,并标注了许多印第安氏族的位置。 他指地图继续说道:“我们返回的时候沿着这条路线走,便可以途经这四个氏族,然后正好带上他们的族人,一起返回眠熊。” 马哨看了下,石鸦所指的路线几乎就是眠熊氏族来时的路线,只不过稍微绕了一个弯,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半个月应该就能返回眠熊氏族了。 “你觉得怎么样?” 马哨点头:“就这么走吧,我们准备一下,明天正式出发。” 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略一迟疑道:“对了,下雨天呢,他怎么说?” 这几个月里,他和下雨天相处最多,也最投缘。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下雨天也能加入眠熊氏族。 “他毕竟是部落的大祭司,当然是跟着大酋长回去了。”石鸦说道,“不过他临走前告诉我,他已经嘱咐送报纸的人,以后将报纸送到眠熊氏族。” 马哨点点头,没说什么。 经过一天的准备,在他的带领下,众人离开营地,一行共九十八人,往东面出发。 “这一趟出征真是出人意料。”走在路上,石鸦又感慨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我原本担心会少几个人,没想到反而多了这么多。” “并不多。算上他们的族人,四个氏族最多六七百人,再加上我们自己,总共一千人不到。”马哨说。 前世生长在作为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马哨对人口的观念自然也是根深蒂固的中国式。 八九百人,也就是中国一个村子的水平,而且还不是大村,算什么人多。 “这还不多?”石鸦乃至其他印第安人当然不会这么想,“有了他们的加入,我们可能是最大的氏族了。” “更何况,以后肯定还会陆续有别的氏族加入,恐怕用不了几年,眠熊氏族的人口就能达到一个可怕的数量,比如说——”他思索了一下,最终想到了一个自认为足够惊人的数字,“三千人!” “……”看着激动地伸出三根手指的石鸦,马哨一阵无语。 “奇怪,你为什么还觉得这不算多,这可是三千人,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石鸦说了句。 过了一会,他转过话锋:“毫无疑问,人们都信任着你。这么多人,你打算怎么管理?” “首先,我们需要定居。”马哨说道。 包括眠熊氏族在内,许多印第安氏族都是游猎为生,经常会追着野牛群来回迁徙。 眠熊氏族还算好的,位于美国中部,气候相对温和,附近的野牛群也还繁盛,因此居住点比较稳定,这几年都不曾远迁。 但想要发展工农业,这种半定居的状态显然不够,必须有一个长期的居住点。 “定居?万一野牛群迁到远处怎么办?”石鸦不由问道,这也是很多族人的疑问。 “所以我们还要开展农业。”马哨说,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土块,我记得你有种小麦的经验吧?” 被称作土块的圆脸青年是个纳瓦霍人,纳瓦霍人和阿帕奇人关系亲近,语言都属于阿帕奇语,混居也是常事。 土块点头应道:“我最开始所在的纳瓦霍氏族就是种小麦的,后来加入了现在的氏族,才跟着一起捕猎野牛。” “以后我们要多吃地里长出来的东西,不能只依赖野牛。”马哨说。 北美野牛难以驯化,以野牛为主食,与坐吃山空无异。他可是知道,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野牛都成保护动物了。 印第安人依赖野牛的结果,就是和野牛一起濒危,发展农牧业势在必行。 众人一边骑马前行,一边交谈着氏族未来的发展规划,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小河附近,周围长着许多草木。 “嘶——” 就在这时,马哨胯下的黑锋忽然发出一阵嘶鸣,停在原地, “怎么了?”马哨俯身拍了拍黑锋,试图了解它的想法。 “嘶嘶——”黑锋缓缓走出几步,来到一处浓密的灌木丛旁边,然后又停了下来,不断发出叫声。 众人都是面面相觑。 马哨看着前面的灌木丛,皱着眉头。 难道里面有东西? 马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至少肯定比人类灵敏得多,所以尽管他什么都没感觉到,但他有理由相信灌木丛里面可能藏了什么。 他当即翻身下马,一边拿好匕首,小心地摸索着灌木丛。 然而他刚有动作,就见灌木丛一阵晃动,然后从中猛然爆发出女孩崩溃的哭声:“哇——救命!” 随即,穿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但却衣衫褴褛的白人女孩,就像一只惊慌的小鹿,从灌木丛中踉踉跄跄地跳出。 她没跑出几步,就一个平地摔,狠狠地扑在地上。 “爸爸,妈妈,呜呜呜……”她一边努力地爬起来,一边继续大哭,泥灰混着眼泪鼻涕抹得满脸都是,看上去灰头土脸的,身上还有些血迹。 女孩爬起来,可惜前面就是河流,后面则是一群荷枪实弹的印第安人,却是无路可逃,只能可怜巴巴地站在河边,哭着左右张望。 有人将枪对准了她。 马哨连忙抬手示意:“她只是个孩子,别伤害她。” 族人将枪放下,他走到女孩身前,组织语言,用英文说道:“你还好吗?” “呜呜呜……”女孩没说话,依旧抹着眼泪。 “我们是好人。”马哨受限于英语水平,只能说出这种听上去有点弱智的对话。 “好……好人?”女孩的恐惧似乎缓解了一些,她抬头看向面前的马哨,觉得他确实像个好人,或者说比较帅。 “没错,我们不会伤害你。”马哨点点头,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米莉。”女孩用微微抽泣的声音说道,她看上去十一二岁,虽然一副灰土头脸的样子,湿润的眼睛却很明亮。 “你的父母呢,你为什么要躲在那里?”马哨没想起来灌木丛应该怎么说,遂用手指了一下。 米莉犹豫了一会,最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你是好人……你能救救我的爸爸妈妈吗?他们,他们就在那边。” 043 【墨西哥土匪】 “他们怎么了?”马哨询问。 “我们遇见了土匪!”米莉又哭起来,“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妈妈让我快跑。” 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中西部蛮荒之地,与现在的西部相比,后世美国的犯罪水平简直能用腼腆来形容,遇见一伙土匪再正常不过。 马哨想了想:“我们去那边看一下。” 随后他就带上米莉,和一众族人朝着她所指的方向前去,很快就来到一个土坡附近,借助土坡的掩护,他们小心地观察前方。 一伙土匪刚刚完成工作,他们有十几个人,都持枪骑马。在他们面前是一辆马车,车上堆着各种杂物,车下则是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想必就是米莉的父母了,不过米莉被要求不许露头,因此还没有看到这一幕。 土匪们正围在女尸旁边一起议论着什么,马哨能隐隐听见对话的声音,但却一个词都听不懂。 他们说的似乎不是英语。 “是墨西哥人。”石鸦说道。 “为什么?”马哨感到诧异。 “直觉。”石鸦说,“你还是年轻,阿帕奇人最熟悉的就是墨西哥人了。” 确实,阿帕奇人大部分都居住在现在的墨西哥境内,和墨西哥人打交道更多,眠熊氏族最初也是从西南部迁到现在的位置的。 相比美国人,阿帕奇人更熟悉墨西哥人,当然也更痛恨墨西哥人。 “杀了这些墨西哥人!”厚肩恶狠狠地说道。 “应该是杀了这些土匪。”马哨看了一眼被厚肩语气吓到的米莉,“我们是好人来着。” “对,杀了这些土匪!” 眠熊氏族这边虽然人多势众,但狮子搏兔也需出全力,死伤总归是越少越好,因此马哨命令一部分族人迂回至土匪的两侧,而后同时发起冲锋。 伴随着他的冲锋哨,近百名阿帕奇人从三个方向杀了过去。 战斗过程没有任何悬念。 阿帕奇一方大约有九十把转轮手枪和二十把来复枪,人多枪多,而且不讲武德。 相比之下,这十几个可怜的土匪则没有任何防备。 面对突然的袭击,猝不及防的墨西哥匪徒们顿时乱作一团,慌张地向后逃跑,但却没能跑得了。 不多时,他们就被转轮手枪的密集弹雨全歼。 随后阿帕奇众人清点战利品,发现这伙土匪还挺富有——总共搜出来九百多枚西班牙银元,以及一些美元和黄金,当然还有他们的物品,比如如枪械和马匹。 西班牙银元是北美最通行的货币之一,其一枚的价值和一美元差不多。 因此马哨估计,这些战利品的价值应该能达到两千美元,相当可观。 而他们为此只付出了几人轻伤的代价,自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也有人陷入了悲伤——米莉,她看见了父母的尸体,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说,这与天塌无异。 她伏在父母身上哭泣着,显得可怜而又无助。 “你打算怎么处理她?”石鸦走到马哨身边,问了句。 马哨思考了一会,最终说道:“我准备把她带回氏族。” “她是个白人。”石鸦提醒道。 “我知道,但她还小,她应该能逐渐融入我们。”马哨说道。 但这并不是他做决定的真正原因,他其实还有另外的考虑——他想找个人学英语。 虽然一个小女孩的语言水平也不会很高,但毕竟是母语者,肯定比绝大多数非母语的学习者强多了,足以做马哨的英语老师,至少教口语绰绰有余。 而且,马哨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如果找个成年美国人当英语老师,要么不敢放心,要么就得付出高价。 相比之下,米莉无疑是一个稳妥的选择。 毕竟,小女孩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于是他走到米莉身边,先安慰了几句,然后说道:“米莉,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我不知道。”米莉茫然地抽泣着,她的回答完全在马哨的意料之中。 “既然如此,你愿意来我的村庄吗?”马哨不知道氏族应该怎么说,只能说成村庄。 “村庄,在哪?” “在东面,我们需要走几天。” 米莉一时没说话,而是打量着马哨以及其他阿帕奇人,然后犹犹豫豫地问道:“你们……你们真的是好人吗?” “当然了。”马哨微笑了一下,“难道你觉得我们不像?” 米莉沉默了一会,最终答应道:“好,我跟你们回村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嗯……你可以叫我口哨。”马哨想了想,最终为自己起了一个草率的英文名。 对于美国人来说,不论音译还是意译,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有些奇怪,不太好记,而且马哨也不知道该怎么意译自己的名字,whistle to call horse? 至于前世的英文名,“shaw ma”,明显是个中国人起的名字。 “好奇怪的名字。”米莉不禁说道。 “如果你学会我们的语言,你就能理解我的名字了。”马哨说,“其实在我看来,你的名字也挺奇怪。” “才不是呢,米莉是很好听的名字,大家都这么说!”米莉坚持道。 “好吧。”马哨说,“可能是因为我英语太差了。” 米莉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确实,不过我可以教你,你也可以教给我你们的语言。” “当然没问题。”马哨微笑。 随后众人简单地埋葬了米莉的父母,并将他们的遗物带上。 这对夫妇没什么贵重的东西,但却有一袋小麦,这正是眠熊氏族能用得上的。 人们沿着计划中的路线,先后途径四个氏族所在,带上他们的全体老少继续向东,前往眠熊氏族。 随着四个氏族的全体加入,队伍人数达到了六百人,还有上千匹马,看上去颇有些浩浩荡荡的气势。 除此之外,路上又有两个氏族也加入进来,他们一个是刚刚与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游骑兵战斗落败,不得不投靠他人。 另一个则是不久前参加阿拉帕霍之战的一个氏族,当马哨带着几百人的队伍经过他们所在地时,他们稍作商量,便决定也带着全族老少加入其中。 由此,这支队伍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数达到了八百左右,马匹则超过两千。 于是,当初跟随二十人出征的马哨,就这样带着八百人和两千多匹马回到了眠熊氏族。 044 【成为酋长】 眠熊老酋长望着眼前的庞大队伍,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他是一位长者,自然是见过些场面的,但他已经忘记上次见到这么多人是什么时候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队伍前面的石鸦和马哨。 石鸦笑着说道:“酋长,我们在高原之南大败阿拉帕霍人,这个消息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没错,而且我还听说……是马哨带领你们打赢了战争?”老酋长有点不敢相信地又问道。 虽然马哨毫无疑问是一个杰出的少年,但带领阿帕奇重挫阿拉帕霍人,听上去还是有些不可思议。 石鸦接着说:“那场胜利绝对比你想象得还要激动人心!因为这个,很多氏族都愿意追随马哨,成为眠熊氏族的一部分。” 老酋长愣了一会。 随即他仿佛想到什么,竟毫不犹豫地一拍马哨的肩膀,笑容满面地说:“既然如此,马哨,现在你是眠熊氏族的酋长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成为我们的英雄!”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面面相觑。 虽然明眼人都能看出,现在的马哨更适合担任氏族的领袖,毕竟那么多加入眠熊氏族的人都是冲着他才来的。 但老酋长如此痛快地退位让贤,还是难免让人感到意外。按照常理,多少也应该考虑一会吧? 甚至于,马哨隐隐从老酋长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迫不及待的、求之不得的莫名意味…… 这是怎么回事? 老酋长没有解释原因,而是开心地组织着合族仪式和继任仪式,第二天就将酋长之位正式交给了马哨。 同时交给马哨的还有历任酋长沿用的名字,也就是与氏族同名的“眠熊”。 “眠熊氏族的每一位酋长都会继承这个名字,如今他是你的了。”老酋长在仪式上说,一边还将自己的烟杆也递过去,“还有这杆烟。” 马哨犹豫道:“我想名字就不必了,我早就习惯现在的名字了。” “不行,这是氏族的传统。你可以继续使用‘马哨’这个名字,但身为酋长,眠熊之名你必须继承。”老酋长坚持道。 “那好。”马哨只好接受这个名字,就当是个称号。烟杆他也收下了,他以为这能促使老酋长戒烟,直到老酋长拿出一杆全新的。 老酋长为自己起了个新名字,语气感慨:“以后我就叫‘老熊’吧……唉,老了啊。” “让我们为新酋长欢呼!” “酋长!酋长!”人们围着篝火纷纷高呼道。 那些曾在马哨带领下击败阿拉帕霍人的战士们,他们对于这样一位骁勇善战的酋长的出现,更是感到欢欣鼓舞。 他们喊出马哨传授的独特口号。 “乌拉!” “乌拉——乌拉!” 其他人虽然莫名其妙,但听着这情感强烈而富有节奏的呼喊,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喊了起来。 “乌拉!乌拉!” 于是不一会,所有人都在高喊“乌拉”,声震夜幕,营地中央熊熊燃烧的火焰仿佛都在跟着节奏跳动, 千人山呼“乌拉”,气氛空前热烈,很多阿帕奇人这辈子都没见过此等景象。 马哨也为族人们献曲数首,然后和众人一起吃烤牛肉。 “哨子哥,你真的打败了一千个阿拉帕霍人?”小畜生感觉像做梦一样,几个月不见,他所熟悉的哨子哥竟然变成了万人敬仰的阿帕奇英雄。 “现在要叫酋长。”厚肩纠正道。 “哦……酋,酋长。”小畜生觉得很不适应。 “没必要。”马哨对此不以为意,摆了摆手,“除了在正式场合,你们像以前那样称呼我就行。” 小畜生露出贱兮兮的笑容,又专门地叫了一声:“嘿嘿,哨子哥。” “……”马哨看着他的表情,突然感觉有点后悔。 厚肩继续刚才的话题:“这还有疑问吗,你看酋长头上——咦,酋长你头上怎么还是九根鹰羽?” “九根就九根吧,编个战冠也挺麻烦。”马哨本来还挺喜欢鹰羽战冠,但自从活捉乌鸦之后就再也没兴趣了——这玩意在战场上不是吸引火力吗? 战冠平时戴着也麻烦,他索性就继续戴着这九根羽毛,意思意思得了。 众人一边吃着烤肉,一边闲聊着,这时红女向这边走来。自从加入眠熊氏族,她在妇女中便颇有威望。 “酋长。”她面带微笑,似乎有事要说。 “怎么了?” “酋长你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吧。”红女问。 “嗯。”马哨点头,实际上他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四周岁。 红女缓缓说道:“十四岁,这也差不多是结婚的年龄了……” 小畜生这时忽然眼前一亮,插嘴道:“老姨,你打算把我妹妹嫁给哨子哥吗?太好了,这下她终于不能出来烦人了!” 红女沉默了两秒。 马哨这时出言道:“十四岁太早了,不是考虑结婚的时候。不仅是我,以后族内所有人,都必须年满十八岁才能结婚。” “十八岁才结婚?”红女讶道,相对于印第安人的早婚传统,这确实太晚了。 “没错,人到十八岁之后,身体才基本算发育成熟。太早结婚生子,会损害身体健康,尤其是女孩子,生完孩子自己还在长个子,合适吗?这件事就这么定了。”马哨没有妥协的意思。 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生育产出关于生育年龄的函数,几乎必然呈现为一个先升后降的趋势,最大值出现在中间。 他不知道这个最大值的精确解是多少,但十四岁显然偏早了,而且正所谓“早婚弱种”,早婚早育对人口数量未必有多大提升,对人口质量的拉低倒是毫无疑问。 事实上他已经有所妥协,毕竟按照现代中国人的观念,二十岁出头才是结婚的最好时机,三十岁都不算晚。 这成为他担任眠熊酋长后的第一道命令。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熊迫不及待地想把酋长的位置让给他了。 清晨,他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着该如何安排族人的分工,直到老熊来找他。 “酋长。”老熊进入帐篷坐下来,皱着眉头迟疑地说,“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是关于科曼奇人的。” “科曼奇人?”马哨讶道。 “就是南边的那个双狼氏族。”老熊提示道,“在你们出征期间,我们和双狼氏族以及白人发生了一些……嗯,复杂的争议。” “具体来说就是,双狼氏族把我们的土地卖给了白人。” 马哨听得一头雾水。 科曼奇人,把阿帕奇人的土地,卖给了白人? 什么鬼? “你知道,虽然长期以来,我们和双狼氏族还算相安无事,没有什么冲突。”老熊缓缓说,“但我们算是后来者,双狼氏族是在这附近定居最久的氏族,所以他们宣称这里的土地都是他们的。”老熊缓缓说道。 “最近他们又比较拮据,结果就向白人出售了大量土地,包括我们所在的大片区域。” 最后他叹了口气:“早知道我当初就应该听你的建议,给双狼氏族提供一些帮助,唉。” 045 【土地争议】 在历史上,这种情况相当常见。 白人向某个印第安部族购买了一片土地,但出售土地的印第安部族实际上并不完全占有土地甚至完全不占有土地,土地上还生活着许多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 借助此类操作,白人一方面可以挑拨印第安各部族的关系,另一方面还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名义,宣称自己占有的土地是买来的,自己是土地的合法主人。 既然自己是土地的合法主人,驱逐甚至屠杀住在上面的印第安人,自然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白人的这种行为固然卑鄙,但印第安人自己的短视和内斗也难辞其咎。 有些时候,出售土地的印第安人甚至连讲价都不会,随便给点烈酒什么的,他们就将住着邻居的土地卖了,然后等邻居找上门来,双方大打出手。 印第安各部族就这样互相坑害,最后被白人一网打尽,统统驱赶至保留地。 马哨并不了解这段历史。 但他也知道这种情况确实有些麻烦,搞不好要打几仗。 难怪他前天刚一回到氏族,老熊就毫不犹豫地把酋长之位让给他了…… 如果是以前的眠熊氏族,面对这个局面,还真没什么好办法,甚至可能连坏办法都没有。 但现在,随着八百新族人的加入,眠熊氏族的人口直接突破千人,青壮年的战士两百有余,还大量装备了转轮手枪这样的利器。 这在方圆几百里内都算得上是比较大的势力了,解决些许土地争议还是足够的。 毕竟1844年的美国中西部,人烟十分稀少,人口能破千的村镇隔一百公里都未必能遇见一个。 不仅如此,中西部大片领土连个正式的建制都还没有——也就是还没有州政府,这点导致马哨至今还不能确认眠熊氏族到底位于后世美国的哪个州。 人烟稀少,又没有州政府,拥有一千人口和精锐武装的眠熊氏族,只要不惊动美国联邦政府,根本不用怕谁。 马哨稍微思考了一下,便说道:“我们去和科曼奇人谈谈。” 随后他就召集了一百名战士,荷枪实弹,快马加鞭,直奔双狼氏族而去。 当日下午。 “误会,只是误会而已!”双狼酋长惊恐地看着马哨以及其身后的一百名阿帕奇战士,连忙辩解道。 马哨走上前,直白地说道:“别跟我说什么误会,我的要求只有一个,立刻撤销你们和白人做的交易。” “这……”双狼氏族面露难色。 马哨接着道:“只要你们撤销和白人的交易,眠熊氏族可以力所能及地为你们提供帮助,你们缺少马匹、食物,我们可以借给你们一些,让你们至少撑过这个冬天。” 双狼酋长有些不敢相信,眨了眨眼道:“真的?你们真的愿意帮助我们?” “不然呢?”马哨指了指身后的阿帕奇战士们,“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将阿拉帕霍人赶回北方,如果我不怀好意,何必与你们多费口舌?” 双狼酋长怔了一下,随即仿佛猛然想起什么,睁大眼睛打量了一番马哨:“难道,你就是‘天空之子’?” “什么?”马哨莫名其妙,因为两人中间还隔着一个翻译,他以为是翻译说错了。 “天空之子,令阿拉帕霍人尊敬而又畏惧的阿帕奇战争酋长,他轻松地击败了阿拉帕霍人,并仁慈地释放了所有俘虏。”双狼氏族的翻译补充道。 “酋长,这一定是阿拉帕霍人为你起的名字!”马哨身后的猎鼠说道。 “这是个绝妙的名字,当时的天空确实就像一位咆哮的父亲在保护自己的儿子!”其他阿帕奇战士也议论道。 马哨反应过来,想起那天他释放阿拉帕霍人的时候,天空中却是有一阵惊人的雷动,看起来如同神迹。 出于那般惊人的景象,阿拉帕霍人称呼他为“天空之子”确实没什么好奇怪。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太中二了? “阿拉帕霍人告诉你们的?”马哨随口问,他记得阿拉帕霍人和科曼奇人名义上还是盟友来着。 “是的。” 马哨先是点头,然后以一种平淡的口气说道:“如果阿拉帕霍人口中的‘天空之子’指的是击败了他们又释放了全部俘虏的那个人,那么除我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我现在也是眠熊氏族的新一任酋长。” “真是荣幸。”双狼酋长微微低头。 确认了马哨就是那位击溃阿拉帕霍人大军的天空之子后,他认为马哨说的没错。 作为阿拉帕霍人的手下败将以及盟友,科曼奇人很清楚阿拉帕霍人的强大,而可以轻松击败阿拉帕霍人的存在,其强大的程度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眠熊氏族确实没必要伪装什么,仁慈的天空之子甚至释放了所有的阿拉帕霍人,为可怜的双狼氏族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会告知白人,取消这笔交易。”双狼酋长说。 马哨补充道:“我是说完全撤销,你们与白人进行的所有土地交易都作废。这是一桩愚蠢的买卖。” “是这样。” 天色渐暗,阿帕奇众人在双狼氏族的营地休整一晚,双狼酋长也准备了一些烤肉,招待了马哨。 “你们的马匹似乎很少?”马哨问起了双狼氏族拮据的根源。 “是啊……”双狼酋长有些愁眉苦脸地点了点头,“我们现在只有不到七十匹马。” “因为什么?” 双狼酋长:“几个月前,我们的马不知怎么染上了一种瘟疫,损失惨重。虽然现在瘟疫已经过去了,但缺少马匹的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进入冬天前捕猎到足够的野牛。” “唉,瘟疫,怎么那么多瘟疫!”他又叹息道。 大量的瘟疫自然是随着殖民者来到美洲的。由于内部频繁而复杂的交流,欧亚大陆有着丰富多样的病菌,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人们也相应地具有了抵抗力。 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则长期处在一个较为封闭、单一的环境,缺少外部交流,也缺少通过驯化动物获得的病菌。 结果就导致,当殖民者和原住民发生接触,在这场亚美大陆的病菌交换中,印第安人收获了大量的“逆差”,死伤无数。 经过三百多年的磨练,印第安人对欧亚病菌的抵抗力已经大幅提高,但还是有些不足,时不时来一场瘟疫。 双狼氏族的马瘟没有直接影响到人,其实还算是幸运的。 046 【初创制度】 “你们不考虑发展农业吗,也就种植玉米或者小麦什么的。”马哨问了句。 双狼酋长摆了摆手,显然对农业毫无兴趣:“我听东面的一些部族说,种地要看天,但谁能看清楚天呢?还是野牛容易看,它们在草原上奔跑,有声音、烟尘,还有脚印和牛粪……我们总是能找到它们。” 马哨:“但白人越来越多,他们早晚会把野牛群赶尽杀绝。” “也许吧,但那一天肯定还早着呢。”双狼酋长不以为意。 “我还是建议你们学习种植,事实上,眠熊氏族正准备这样做,接下来几天我便会去考察土地。”马哨到,“只要你们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开垦农田。” 双狼酋长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便点头:“也好,我会找一些人和你们一起去的……长毛,你会说阿帕奇语,到时候就由你带人去吧。” “好的,酋长。”长毛应道。 长毛就是两人的翻译,三十出头的男子,人如其名,体毛旺盛,眉毛胡须都郁郁葱葱。他不怎么笑,可能是因为笑起来的时候眉毛看上去很奇怪。 实际上,即使不笑,他的样子看上去也有些奇怪。 毕竟印第安人的体毛全世界最少,比亚洲人还少,许多人皮肤光滑得仿佛海豚,眉毛、胡须也大都疏淡,极少有人长着浓郁的眉毛或者大胡子。 就体毛而言,长毛在印第安人当中绝对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双狼酋长年事已高,早早地休息去了,帐篷里留下长毛和马哨二人。 长毛正要也离开,马哨却叫住他:“长毛,你如果不急着休息的话,教我一点科曼奇语吧。” 重生以来,他愈发认识到语言的作用,觉得自己应该多学一些外语,不论是白人的语言,还是印第安人的语言。 次日。 马哨带着族人从双狼氏族离开,返回了眠熊营地。 眠熊氏族的营地还有些乱糟糟的,许多帐篷扎了又挪。毕竟一下子多了八百人,很多人都还不能适应。 趁着晚上吃饭休息的时候,马哨将一些人召集起来,准备商量事情。 算上自己在内,他总共召集了三十八个人,主要包括原先各个氏族的酋长、萨满祭司,以及军队的什长们,还有就是红女、跳蹄这种在某一群体或领域中有威望的人。 众人坐在一堆篝火周围,有的人还在吃着烤肉,稍远些还有来围观的人,看上去和日常聚会没什么区别。 没办法,又没有会议室,帐篷也容不下三十八个人和篝火。 “我们组成了一个空前庞大的氏族,足足有千人之多,这在阿帕奇人的历史上还没有过。”马哨开场说道,“因此我决定建立一些新的制度,以便管理整个眠熊氏族。” “首先是会议制度。你们三十七个人,将组成‘氏族会议’,会议定期举行,向我汇报族中状况。当遇到重要的事情,我也会主动召集你们,以询问意见,或者分配任务……”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马哨觉得这样一个机构必不可少,毕竟上至各国议会、代表大会,下至居委会、村委会都是如此。 开会,是人类进行组织动员的最基本方式。眠熊氏族以前当然也开会,但并没有形成什么正式的制度。 当然,马哨也知道不能随便分散权力,所以他将这个机构定位成了自己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提供意见、执行、汇报,而不能擅自决策。 “接下来是部门制度。”他接着说道,“按照我初步的想法,眠熊氏族将设有以下六个部门:种植部、萨满部、妇女部、牛马部、文字部、军武部。部门负责人为部门酋长,简称部长。” “种植部负责开展农业,由土块担任部长。” “萨满部负责管理所有的萨满祭司以及长者,由石鸦担任部长。” “妇女部负责管理妇女儿童,由红女担任部长。” “牛马部负责养马和狩猎事务,由跳蹄担任部长。” “文字部负责推广文字知识,由长棍担任部长。” “军武部负责军队和治安事务,由我亲自兼任部长。” 六部之名简单易懂,马哨接着又补充道:“以上只是我的初步设想,以后如果你们在实践中发现什么遗漏,可以向我提出意见。” “怎么样,各位有什么意见吗?” 经过大约五秒钟的沉默和面面相觑,一个五十多岁、手持烟杆的老者犹豫地说了句:“酋长,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马哨心里有点紧张,他担心自己的集权行为会引发一些人的不满。 老者缓缓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什么是‘制度’?” 马哨:“……”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如果你学习过文字,你会理解这个词的含义。” “那算了。”这位老人显然没有学习的欲望,不以为意地嘬了一口烟。 马哨叹了口气:“部长都要参加文字课,如果有谁不能掌握基本的文字知识,我会更换部长人选。” 跳蹄问:“我也要学习文字吗?” “当然要学。”马哨说,“文字是白人强大的根本原因,我们想要战胜他们,就也要学习文字。不仅是部长,以后所有人都要学习文字。” “好吧……”跳蹄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应道。 石鸦笑着安慰了一下他:“文字很好学的,你这么聪明,肯定几天就能学会。” 接下来人们又向马哨提了几个问题,但基本都是比较肤浅的问题,对于这套制度的设计,人们则没有任何想法。 会议的最后,马哨看向土块也就是新鲜出炉的种植部长:“土块,你在族内找几个也有种植经验的人……明天跟我一起去考察附近土地的情况。” “哦,好。”土块应道。 “散会吧。” 众人陆续散去。 马哨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刚走出没几步,就迎面撞上了小麻雀。 “怎么了,小麻雀?”马哨笑着拍了下少女的头,但少女稚嫩的脸上却显露出一些不满的情绪。 “她是谁?”小麻雀伸手一指,马哨看过去,就见米莉正一个人坐在不远的角落里,孤零零地左右张望着。 047 【应该是堪萨斯】 “呃,她是米莉。”马哨感觉到了一丝麻烦,“她现在也是氏族的一员。” 小麻雀抿着嘴:“她不是个白人吗?为什么你出征一趟,却带了一个白人女孩回来?” “准确地说,我是带着八百人回来的,她只是其中之一。”马哨停顿了一下,“至于她白人的身份,这并不影响她成为我们的一员。” 小麻雀不解地说道:“白人不是我们的敌人吗?哨子哥你一直这么说。” “白人殖民者是我们的敌人……也许你还不太理解什么是殖民者,但至少,任何庞大的群体中都有好人、坏人乃至各种人,并非所有白人都是我们的敌人。”马哨缓缓解释道,“米莉和你一样,她只是个孩子。” 小麻雀闻言,脸上微微泛红,有些羞恼地转过头:“我不是孩子了!哨子哥你真是的,明明才比我大半岁,就因为长得高,总是叫人家孩子!” 马哨略显尴尬。确实,他总是忘记自己现在的生理年龄才不到十四岁。 他又说道:“她刚刚失去父母,是个可怜的孩子。如果我们不收留她的话,她恐怕就要被野兽吃掉了。” “想想那个令人绝望的场景,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在荒野中磕磕绊绊地奔跑,时而惊慌地回头,她拼命地跑,但还是被身后的灰狼轻松追上,然后她哭泣着央求灰狼不要吃掉她……” “啊!”小麻雀尖叫一声,马哨绘声绘色的描述让她一阵小脸发白。 马哨接着说道:“所以,难道我们应该就这样把她丢在草原上吗?” 小麻雀说不出话。 马哨又拍了下她的头:“时间不早了,休息去吧。对了,过几天的文字课你可别忘了。” “文字课?” “就是我会把我发明的阿帕奇文字教给你们,所有孩……年轻人都要来学,一些年长的人也要学。” 小麻雀点头答应,然后就离开了。 随后马哨走向米莉,坐下来问道:“不适应吗?” 米莉的脸上写着沮丧:“没人跟我说话……这里除了你之外,没人懂英语,我也不懂你们的语言。” “总会有这样一个过程。”马哨安慰道,然后想了下,“你识字吗?” “嗯。”米莉点点头。 这颇为难得,这个年代即使是白人也以文盲为主,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就更少了。 马哨找来一些英文报纸,虽然大部分旧报纸都被他擦屁股了,但有些涉及重要新闻或者他觉得可能涉及重要新闻但却看不懂的报纸,都被保留了下来,也有不少。 “平时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看看这些报纸。”马哨将报纸递给米莉。 让一个不满十二岁的女孩天天看报纸,这显然有点不妥,但在米莉学会阿帕奇语之前,她显然不可能有更多的娱乐活动。 “好吧。”米莉对报纸也是没什么兴致,而且现在是晚上,虽有火光,但阅读文字还是有些困难。 “能给我讲个故事吗?”她犹豫了一下,“我妈妈以前经常给我讲故事。” “呃……你想听什么故事?”马哨问。 “什么都可以,最好是关于你们的。”米莉说。 马哨想了一会:“我给你讲个关于冒险的故事吧,男主角的名字叫做‘火焰’。” “火焰?” “是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关于火焰的故事,准确地说是关于‘奇异火焰’。”马哨用笨拙地英语解释道,“所谓‘奇异火焰’,是指某些具有魔力的特殊火焰,在这个故事里,‘奇异火焰’总共有二十三种。” 虽然他讲两句就要被米莉纠正一句,讲述的过程磕磕绊绊,但这个新奇的故事还是引起了米莉极大的兴趣。 马哨渐渐也乐意如此,因为很明显,这种总是能被及时纠正的交流正是学习语言的最佳方式。 学习母语之所以容易,就是因为孩子的每一句话都会得到大人的及时纠正或者反馈,并且大人们也总是鼓励孩子说话。事实上,对于任何知识来说,快速试错都是最可靠的学习方式之一。 “萨满?”米莉睁大眼睛。 马哨说的是阿帕奇语中萨满的音译:“萨满就是一种……魔法,奇特能力,嗯……” 米莉思考了一下:“巫师?” “对,差不多是这个意思。”马哨想起了这个词,“其实我也是萨满,但不是故事里的那种,那是一种神话传说。” 米莉点点头:“所以,为什么火焰的戒指里会有一个年老的萨满?” “准确地说是萨满的,那个,灵魂,对,是灵魂……”马哨继续讲述着故事。 他其实想准确地说把《斗破》的故事讲出来,但很多细节他早就记不清了,再加上英语表达能力的限制,他不得不一边讲一边各种魔改。 讲了两个小时后,他觉得就算土豆亲至,恐怕也认不出他正在讲的故事了。 …… “哗哗——” 一条大河在前方奔涌,它足有百米宽,水流湍急,溅起的水花为空气增添了许多湿润。 马哨带着土块等二十几个阿帕奇人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考察氏族附近的土地和环境。 “大声说,这就是你当年掉进去的那条河吧?”马哨转头看向大声说。这大约是他刚重生时候的事了,大声说在狩猎野牛时不慎跌入大河,人们都以为他死了,最后捡回一条命。 大声说大声说道:“没错,就是它!就是它差点淹死我,它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 “哈哈!河水可不能化成灰!”同行的族人纷纷笑道。 马哨则摊开手中地图,盯着地图看了一会,然后又看了看眼前的大河。 “应该是堪萨斯……”他喃喃说道。 眼前的这条河流明显不是什么无名小河,通过地图,他基本可以确认这条河是阿肯色河,美国母亲河密西西比河的大支流之一。 考虑到西面是科罗拉多高原,那么眠熊氏族所在的地方,多半位于后世的堪萨斯州境内,美国正中部的州。 048 【开垦农田、建立小学】 (开头前几章有所改动,不影响后续情节) 在后世的美国,堪萨斯作为一个平平无奇的中部州,属实没什么存在感。 身处中国的马哨,对这个州最主要的认知就是:漫画电影中的堪萨斯州,是超人克拉克·肯特长大成人的地方。 超人从来不是真实,那只不过是一个堪萨斯农民的梦想——这句台词似乎能说明堪萨斯的农业条件还不错。 事实也确实如此,堪萨斯州是美国最重要的农业州之一。 马哨几乎没有农业实践的经历,但他放眼看去,也能看出周围的农业条件非常出色,土壤松软肥沃,水资源充沛,很适合开展农业。 如此优质的无主土地,在此时的堪萨斯州还有很多,这对眠熊氏族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随后,他和土块分别带领十几个人,沿着阿肯色河畔考察挑选,当天就确定了一块最适合开垦的区域——土地足够平坦,距离氏族也很近。 其实根本不需要怎么挑选,附近几乎所有区域都很适合。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缺少农具了,此前与史密斯的交易中,马哨也买了农具,土块等有种植经验的印第安人也大多携带着些农具,但数量终究不足,难以支撑大规模的开垦种植。 不过,马哨也没指望着眠熊氏族今年就能从游猎民族转型成农业民族。 在他看来,今年最主要的农业目标就是在族中积累和传播经验,培养出一批能下地的农民。 至于食物的来源,自然依旧是捕猎野牛,堪萨斯州的野牛群还足够繁盛,近几年应该都没什么问题。 “土块,从今天开始,你就带着族人在这里开垦农田。”马哨停在阿肯色河边,望着眼前滔滔不绝的河水,一边缓缓说道。 土块问:“带着种植部的人吗?” “是所有族人,只要有劳动能力,都要来学习农业技术。”马哨说。 “所有族人!”种植部的人都是一惊,毕竟他们总共才十几个人。 马哨解释道:“当然不是同时。我打算设置一座小学,并将种植列为课程之一,就像文字课那样。你们担任老师,分批次地对全体族人进行教学。” “但愿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可以将粮食作为主食了……” 在眠熊氏族建立第一座小学需要多久? 答案是两天。 一间足以遮风挡雨的大木棚,一张黑板,这就是眠熊氏族小学的物质实体。 说是小学,其实主要还是扫盲班,学员不分男女老幼。那种正儿八经的学校,一时半会还办不起来,毕竟合格的老师还只有马哨一个。 与此前战场上的扫盲课堂相比,这座小学最大的不同在于设置了两个年级,低年级和高年级。 低年级的课程有三门:文字、算数、常识。 高年级的课程有所变化:文字、算数、世界。 文字课和算数课不用多说,常识课也是字面意思,讲一些最基础的常识,比如地球绕着太阳转什么的。 至于所谓的世界课,其实就是高配版的常识课,也可以叫做“21世纪常识大杂烩课”,为族人开拓见识,知道外面的世界大概什么样。 在世界课中,马哨会将21世纪几乎人尽皆知的各种常识,从宇宙大爆炸开始,一路讲到《资本论》。 哦不对,《资本论》还没出版,马克思这会可能才刚认识恩格斯。 那就讲到罗伯特·欧文——大约二十年前,这位空想社会主义者在美国搞了个“新和谐社区”,然后失败了。 讲课的路线很明确,宇宙大爆炸之后天体形成,然后地球绕着太阳转,然后元素构成化合物,无机物合成有机物,有机物构成生物,生物进化出人类,人类发展出文明…… 有些知识虽然貌似超前,但因为都是一带而过,不涉及细节,实际上也不算超前。完全可以说是从报纸书籍上看来的。 比如进化论,在达尔文之前就已经存在,只是缺陷很多,马哨粗略地讲一点,传出去也不会引起什么关注。 再如宇宙大爆炸理论,这可是相对论以后才诞生的东西,马哨如果真的讲清楚了,传出去之后,全世界的目光都会聚过来。 他当然想成为这个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但现在的眠熊氏族可承受不起来自全世界的目光,匹夫怀璧,到时候不知道会引发什么后果。 所以他想讲的宇宙大爆炸,其实也就跟神话差不多,宇宙莫名其妙就炸出一堆天体,细节一概不提。 低年级、高年级共用教室,但上课时间错开。 低年级的学员通过考试之后,即可转入高年级学习,同时也获得了担任职务的基本资格。 高年级只有一位老师,也就是马哨自己。 除了文字课、算数课、常识课、世界课之外,还有两门与年级无关的特殊课程,一个是种植课,一个是体育课。 毫无疑问,在后世的教育体系中,农业、体育都是组成部分之一,但现在这两门课与眠熊小学还没多大关系,虽然列入小学课程,但其实是种植部、军武部直接负责。 当一个年级在上文化课的时候,另一个年级便要参加体育课或者种植课,在户外锻炼身体,学习急救常识,学习种植技术。 高年级的课堂上。 第一堂世界课正在进行。 高年级的学员都是当初在战地扫盲班毕业的,有三四十人,包括低年级的几位老师比如长棍在内。现在,马哨正在为他们的大脑增加一些新奇的知识。 “我们的宇宙在一场大爆炸中诞生,抛射出无数元素,然后凝结为天体,就像是绽放的火药……”马哨缓缓讲述着。 极简版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只有寥寥数语,但他还是说了几分钟。 因为为了描述这些东西,他在阿帕奇语中创造了很多新词,他必须不断强调、重复,以便学生们适应。这大约也相当于文字课的“课外读本”。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意外。 长棍问了一个问题,一个几乎所有人都会疑惑的问题:“老师,宇宙诞生之前是什么?” 049 【军人三大铁则】 “没有‘宇宙诞生之前’这个概念,或者说那是我们永远无法触及的东西。”马哨说道,“当你站在宇宙诞生之初,不论怎么走都是宇宙诞生之后,而不能是之前……就像当你站在北极点的时候,不论怎么走,都只能向南,而不能向北。” 众人听得似懂非懂,马哨便又举了几个例子。 当有人听懂的时候,另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被提了出来:“老师,这和我们以前听到的故事不一样啊!我妈妈告诉我,世间万物是上天和大地用织布的手段纺织出来的。” “那些只是故事,而这些则是真理。”马哨在黑板上写下真理一词,也是他最近刚创造出来的词汇。 转过身之后,他继续说道:“故事总会有一个结局,但真理永不完结,所以接下来我还会讲述更多的东西。” “我们的大灵呢?”有个萨满问道。 马哨沉默了两秒钟:“如果非要在宇宙诞生之前设置一个存在,那么称呼它为‘大灵’也无妨。” 印第安人的信仰十分杂乱,有时同一部族内的信仰都能千差万别,但几乎所有印第安部族都有类似“大灵”的概念,一个人格化色彩很淡、近乎大自然本身的至高神。 马哨知道不可能彻底消灭宗教,所以他并没有直接把大灵剃掉,而是为它留了一点生存空间。 毕竟不管怎么说,相比于西方的各种一神教,大灵这种人格色彩极淡的至高神,还是比较温和友善的存在。 极端派尚且活蹦乱跳,却把温和派赶尽杀绝,显然没道理。 课程继续进行,人们并没有发出太多的质疑。 作为一个专业的物理老师,马哨知道应该怎样展现真理的魅力,那是一种天然的说服力。 即使是懵懂的印第安人,在听懂了他的讲述后,也会感受到物理规律自然散发出来的和谐感。 “今天的课就到这里。”马哨拍了拍劣质自制粉笔带来的灰尘,“黑板上的这些词语,你们好好熟悉一下,文字课上我会抽查。” 和在战场时一样,教完文化课之后便是训练军队。 眠熊氏族现在的武装力量是二百余人,其中一半拥有转轮手枪,剩下则是以弓箭、来复枪为主。 那些没有接受过冲锋、卧倒等训练的士兵,马哨此前已经安排什长进行训练,他现在要训练或者说传授的是另一项重要内容。 长远来看,这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内容。 “战士们,今天我告诉你们‘军人三大铁则’。”马哨站在两百多名战士前。 整个眠熊氏族,最敬畏马哨的就是这些士兵,他们安静地倾听着,并且几乎总是可以无条件接受马哨提出的一切要求。 “第一条铁则:一切行动听指挥!”马哨一字一顿地喊道,“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什长要服从我的命令,士兵要服从什长的命令!” “第二条铁则:一切缴获要归公!” “你们是军人,不是强盗土匪,你们在战场上缴获的一切,不论是来复枪、战马,还是一件衣服、一双鞋子,甚至是俘获的敌人,都归氏族所有。” “还有第三条铁则:不虐待无还手之力者!” “军人的荣耀不是欺凌弱小,对于没有还手之力的俘虏、妇女、儿童,我们不可虐待、奸淫、调戏。” 这三大铁则其实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只是做了简化。 毕竟现在的印第安军队,和后世解放军所处的环境截然不同。 比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条,马哨思来想去,发现目前的印第安没有“群众”这个概念,也很难专门造出一个词来表达。 氏族是群众吗? 不,那是亲人。区区一千人的氏族,基本都是沾亲带故的关系,用群众形容显然不太合适,也没有哪个士兵会侵占族人的东西。 族外的其他印第安人呢? 也不合适,关系又远了,有的还是敌人。 至于白人就更不用说了。 可能得等到印第安人成立起一个国家,或者至少一个城邦,人民群众之类的概念才有意义。 至于比较细节性的纪律,马哨觉得暂时也无必要,印第安人能把这三条铁则严格落实了,那就是这个时代一流的严明军队、正义之师了。 “……触犯三大铁则必有重罚!即使是最轻程度的触犯,也会记录在册,有这种记录的人,基本也就告别什长、百夫长等军官职位了。”马哨说。 “百夫长是什么?”有些新兵还不适应军中纪律,忍不住插了话。 他的什长当即喝道:“闭嘴!” 马哨解释道:“百夫长就是管理一百名士兵的军官。当然,还没有人获得这个职位,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训练里,表现出色的什长将有可能被我任命为百夫长。” 听到这里,什长们顿时有些两眼放光,许多人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当上百夫长。 “这三大铁则,你们必须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就像记住自己的名字一样。”马哨又强调道。 就个人勇武而言,印第安人还是非常不错的,他们都是出色的战士、骑士,但组织纪律和战术颇成问题。 马哨希望这支军队能尽快拥有严明的军纪,并且全员都掌握一些基本的战术,这样他才能展开进一步的训练。 有一项他心心念念的战术,如果印第安人能掌握,足以成为世界级的劲旅。 到时候只要保证装备不太落后,马哨相信,就算是美国联邦军队,也绝对不愿意主动招惹他。 然后就是等待时机,等到南北战争的时候,狠狠地从美国身上撕一大块肉下来! 马哨继续训练着士兵们。 …… 眠熊氏族东南面大约五十公里处,一行十几个印第安人骑着马缓缓前行,他们是科曼奇人。 “就要到了。”这些科曼奇人为首的是一个老者,正是双狼氏族的酋长,他看向身后的族人,“待会与白人接触的时候,千万要小心,但也不要过度紧张。” “好的,酋长。” 又走了一会,前方便出现了一个白人小镇的景象,并且镇中的居民也很快注意到了到访的科曼奇人。 旋即一队白人带着武器从小镇中出来,为首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身材中等,头戴一顶牛仔帽,留着络腮胡,嘴里叼着烟,看上去有点漫不经心。 “啊,好久不见,我的朋友。”他说着就招了招手,随即身后走过来一个穿着白人衣服的印第安人,“给他翻译翻译。” 穿着白人服饰的印第安人走到两方中间,看向双狼酋长,但目光似乎有点不敢直视。 只听他用娴熟的科曼奇语说道:“托马斯镇长向你们问好,来自双狼氏族的朋友们。” 050 【契约精神】 “你好,托马斯镇长。”双狼酋长从马背上下来,礼貌地问候道,然后也问候了一下翻译,“还有鸟窝。” 随即他斟酌着缓缓道:“我们这次来,是想重新商量一下关于土地的事。” 托马斯镇长眉头一动:“你想怎么商量,打算出让更多的土地吗?” “不,恰恰相反……我们打算取消这笔交易。”双狼酋长停顿了一下,“我们将交易的东西都退还彼此,双狼氏族的土地,以及你们的货物。” “撤销交易,当然没问题。”托马斯镇长笑了笑,“稍等一下,让我找找契约。” 他找出来一张纸,上面用英文写着几段简短的文字,以及一个签名、一个手印。 看着手里的契约,托马斯镇长说道:“哦,在这,看看我们的违约条款是怎么说的,如果一方擅自撤销交易,必须支付违约金……八万美元!” “所以,双狼氏族的酋长,只要你付给我八万美元,这笔交易就可以取消了。” “什么!”双狼酋长对美元的价值不甚清楚,但也知道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八万美元,把全族的头皮卖了都没这个数! 他当即说道:“这不可能,我记得契约上没有这条!” 托马斯镇长说:“怎么会没有,白纸黑字写着,你不信可以拿出自己的契约看看。” 双狼酋长面色阵红阵白,一边取出自己的契约,一边说道:“肯定是你们在胡说!” 托马斯镇长没说话,只是脸上露出一丝几无掩饰的讥讽之色,同时暗暗地将手搭在身后,做了个手势。 双狼酋长取出一张皱皱巴巴的英文契约,上前与托马斯镇长的契约对比:“你看,两张契约一模一样!” “是一模一样,都写了你们要付给我八万美元!”托马斯镇长推了一下翻译鸟窝,“告诉他们是哪句话。” 鸟窝低着头,伸手指了指两张契约的同一段话:“这里就是违约条款,如果你们要取消交易,确实需要赔给托马斯镇长八万美元……” “听到了吧,科曼奇人,我没有修改契约,也没有胡说。这就是你们签的,哦,应该说是按的。”托马斯镇长笑道,手指在契约的手印上敲了两下。 他重新收起契约,一边继续说道:“你们既然按下了手印,就得遵守契约精神。撤销交易当然没问题,只要你们支付违约金,八万美元……我是个仁慈的人,可以给你们打个半价,四万美元就行了,怎么样?” 双狼酋长不禁看向鸟窝,声音微微颤抖:“你……你为什么要骗我!” 鸟窝没说话。 “你这个叛徒,你背叛了科曼奇!”一众科曼奇人纷纷骂道。 鸟窝闻言,脸色顿时涨红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不甘示弱道:“我跟你们这些野蛮人没有关系,我早已皈依基督,我现在叫亚当,我有什么义务帮你们!” 双狼酋长也感到气愤:“就算你不帮我们,也不应该骗我们!” 鸟窝:“你们自己不识字,是你们活该!像你们这样愚昧的文明,早就应该灭绝了,美利坚才是昭昭天命!” 事实上,这时候的美国人还不怎么以天命自居,“昭昭天命”这个词要到1845年也就是明年才开始在美国流行。 但鸟窝似乎比原装的美国人还要狂热,甚至说不定他才是第一个使用这个词的人。 “好了,别跟他们吵了。”托马斯拍了拍鸟窝的肩膀,“他们不过是一群野蛮人。” 鸟窝点头,情绪平息下来:“的确,我不应该理会他们。” “让我们说回交易的事。”托马斯狠狠地嘬了一口烟,吞云吐雾道,“那么,亲爱的酋长,现在你的打算是什么,是支付四万美元,还是带着你的契约回去?” 双狼酋长的呼吸有些急促:“这契约是你们骗我签的,不算数,是你们先违背了契约精神!” 托马斯笑起来:“我们一向遵守契约精神,这是我们最重要的传统,但契约精神可不包括对愚昧的怜悯。” “这笔交易必须撤销!”愤怒的双狼酋长直接撕毁了契约,纸屑落了一地。 看着被撕毁的契约,托马斯镇长看上去面无表情,只说了句:“真令人遗憾。” “砰!”话音刚落,数声枪响自科曼奇人背后传来,当场就有两个科曼奇人中弹身亡,却是有一群白人不知何时绕到了他们身后。 “砰砰砰!”紧接着,正面的白人也纷纷向科曼奇人开枪。 托马斯则霍然上前,冲向双狼酋长。 双狼酋长年老,又猝不及防,当场就被他扼住脖子,面露惊恐之色。 “投降吧!”托马斯喊道,“除非你们迫不及待地想捐赠一些新鲜的头皮!” 科曼奇人被两面夹击,转眼就陷入劣势,酋长也被俘虏,自然是必败无疑。随着鸟窝的翻译,已经有人选择了投降。 不过却也有一个科曼奇人冲出了包围,骑着马逃向远方。 托马斯亲自拿来一把来复枪,瞄准这个逃跑的家伙,然后扣动扳机。 “砰!” 科曼奇人惨叫一声,却是肩膀中弹,这让他险些摔下战马,但最终还是咬牙坚持住,消失在白人的视野中。 望着这个逃跑的身影,托马斯皱着眉头,随即看向鸟窝:“双狼氏族应该没有多少战士了吧?” “没错。”鸟窝点点头,“他们本来就是个小氏族,失去这些人之后,更没有几个战士了。” “我们根本不用担心,镇长。事实上,我认为我们一开始就应该这么做,根本没必要花钱买地。”有个白人说道。 托马斯没说什么。 被俘虏的双狼酋长则愤怒地说了句:“天空之子会惩罚你们的!” “他说了什么?”托马斯随口一问。 鸟窝道:“他说神灵会惩罚我们。” 虽然印第安人起名比较随意,但“天空之子”这种名字显然不像是人名。 因此,作为一个早已皈依美利坚、远离印第安社会的科曼奇人,鸟窝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一个神灵的名字,整句话也不过是一句平平无奇的咒骂罢了。 “哈哈,上帝可不会站在野蛮人一边。”人们笑着。 “应该说野蛮人不会站在上帝一边。”有人这么说道。 “这可不一定,我的伙计,你看鸟窝不就站过来了吗?”托马斯指正道。 “说得对,哈哈哈!”人们大笑。 鸟窝也跟着一起笑,等人们的笑声出现了一个空档,他连忙说道:“我现在是亚当,亚当,不叫鸟窝了。” 051 【夜袭小镇】 当马哨收到科曼奇人的求援消息,时间已经是傍晚,族人们正在为晚饭忙碌。 “你们的酋长被白人抓住了?” 长毛和几个科曼奇人骑在马上也是气喘吁吁,看得出来他们赶路很急,他连忙点头:“酋长带人去东面的白人小镇商量取消交易的事,结果白人的镇长突然翻脸,抓住了酋长,还杀了好几个人,幸亏有人逃回来及时将消息告诉我。” “尊敬的眠熊酋长,我请求你帮帮我们,救出我们的酋长!” 马哨问道:“那个白人小镇有多少人?” 长毛说:“我们不是很清楚,但应该不超过五百人。” 马哨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摸了摸下巴一阵沉思,不知在想些什么。 长毛见状不由急道:“白人既然翻脸,交易自然没有取消,这附近大片土地名义上都属于他们,你们肯定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而且,眠熊氏族当年曾遭遇过一伙白人的屠杀,据我所知,那伙白人大部分都来自这个小镇……难道你们不想复仇吗?另外这个小镇的人都很富有,相信你们去了之后,一定能有不菲的收获。” 这让马哨有些诧异:“你从哪得到的这个消息?我是说屠杀的事。” 长毛一滞,显然并没有可靠的消息来源,便解释道:“他们是离这里最近的据点,肯定也是嫌疑最大,这符合常理。” “你说得对。”马哨点了点头,但看起来还是没有答应救援的意思。 长毛似乎终于下定决心,一咬牙以极其庄重的语气说道:“尊敬的眠熊酋长,原住民的天空之子,只要您能救出我们的酋长,双狼氏族愿意答应您的任何条件!” “任何条件?”马哨眉头一动。 “任何条件!”长毛坚定地说道。 双狼氏族已经无所谓了,经过马瘟、白人的连续打击,他们现在已然陷入危亡状态,只要能得一线生机,什么条件都愿意答应。 而且马哨释放阿拉帕霍人的义举在前,他相信眠熊氏族也不会提出太过分的要求,至多就是双狼并入眠熊罢了。 “好,我们今晚就动手。”马哨终于点头答应。 其实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不是三分钟之前,而是三年前,自从他得知东南面有个白人小镇,就时不时地琢磨干一票,只是此前一直没有这个实力。 如今眠熊氏族人口破千,武装精锐,他也成为了酋长,本来就打算挑个时机去找这伙白人的麻烦。 印第安人的各种物资太匮乏了。马哨希望在二十年内把这个石器文明带入电力文明,如果只靠印第安人自己,根本不可能。 他必须从白人世界获取资源,大量的资源。 随后在族人吃晚饭的时候,马哨做了一番战争动员,集结一百余名战士,吃饱喝足之后急驰南方。 双狼氏族也派出了二十名战士,这是他们的极限了,派出这些战士之后,他们的妇孺都不得不拿起弓箭守卫家园。 一番急行军过后…… 马哨低头看了看怀表。 凌晨两点。 他们已经靠近了白人的小镇,黑夜之中,隐约能看见前方一些建筑的轮廓,以及小镇周围的树林。 当然,马哨知道这只是他一个人看到的,别人应该还不能看见这些东西。 不知道是因为天赋异禀,还是因为他当初制定的营养锻炼计划效果太好,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他不仅身体高大健壮,感官和反应速度也明显比普通人更加敏锐。 马哨做过估计,他在夜晚的视野要比几乎所有人都远三分之一以上。 三分之一看似不多,但在夜战中足以致命,因为这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他的敌人跟瞎子没区别。 当敌人是白人时,这种差距会进一步扩大——白人有更多的夜盲症。 很多印第安人喜欢吃牛肝,甚至生吃,维生素a自然量大管饱,夜盲症极少。相比之下,白人在这方面则处于劣势。 “打起精神。”马哨说道,“待会解决掉白人的哨兵,我们立刻冲进小镇,抓住他们的镇长……还记得我教给你们的那几句英文吗?” “记得。”身旁的什长们用生硬的英语说道,“放下武器,举起双手,投降不杀,是这么说的吧。” “没错,都准备好。前面不远就是白人的哨兵。”马哨已经看见站在小镇入口的两个持枪男子,对方则显然没有看到他。 他弯弓搭箭,身后的战士们也是同样的动作。 “放。” 话音刚落,十几支箭矢激射而出,两个白人身中数箭且都被穿喉,纷纷倒地,几乎没有发出大的动静。 顺利解决掉哨兵,夜深人静,马哨随即带人进入小镇,很快就包围了位于小镇中心区域的公所,以及附近几处较为精美的住宅。 直到此时才终于有人察觉到他们,可惜为时已晚。 “是印第安人!”一声恐惧的尖叫打破了黑夜的寂静。 “砰!” “砰砰砰!”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密集的枪声,白人的尖叫和哀嚎,以及阿帕奇战士们蹩脚的英语呐喊:“投降不杀!”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投降不杀!” “放下武器!” 巨大的喧哗席卷整个小镇,镇长托马斯当然也在第一时间被惊醒。 “该死!”他咒骂着翻身而起,也不顾穿衣,便迅速抄起来复枪,冲出房间。 他刚冲出房间,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就哭着跑过来:“爸爸!” 托马斯连忙抱住儿子:“别怕,我的孩子,爸爸一定会赶跑这些野蛮人!” 话虽然这么说,但外面异常密集的枪声却让他脸色发白。 他习惯性地以来复枪的标准进行衡量,如此密集的枪声让他觉得可能有三百个印第安人在攻击小镇各处。 怎么会有这么多印第安人! 而且,这帮印第安人居然还会用英语说“投降不杀”! 简直太荒唐了,托马斯更愿意相信这只不过是一个离谱的噩梦。 就在此时,黑暗之中,前方的过道忽然拐进来一个高大的身影。 托马斯注意到了这个身影,连忙要举枪射击,可惜对方的反应更快,而且力量惊人,转瞬之间便箭步而至,一把夺过了他的来复枪! 052 【投降不杀】 托马斯想夺回自己的枪,但对方紧接着就是一脚揣在他的肚子上,让他疼得直接跪在地上。 “爸爸,爸爸!”小男孩哭喊着。 马哨看着这对父子,用科曼奇语说了句:“他就是那个托马斯?” “没错,就是他!”身后一个科曼奇人上前指认道。 “把这个屋子里的人都绑起来,带到外面去。”马哨下令道,几个阿帕奇战士便将托马斯一家三口都绑起来,一路拖到外面。 战斗已经基本结束。 阿帕奇人火力凶猛,镇上的白人本就不是对手,再加上没有防备,战斗刚开始就是一边倒的局面。 马哨教给士兵们的几句英语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听到“投降不杀”的口号,很多惊慌的白人都直接选择投降,放下武器,被驱赶到了镇中心的一片空地上。 不多时,包括镇长一家在内,整个镇上的白人,不论男女老幼,都被集中到了这里。 当然还有一些尸体。 总有些人顽抗到底,但在阿帕奇转轮手枪的弹雨面前,他们的反抗注定失败。 十几个白人的尸体被陆续拖过来,堆在镇民们面前,血腥的场景让儿童和一些女性都哭喊起来。 被俘虏的双狼酋长等人自然也得到了解救,他们来到马哨面前,激动不已,连声道谢:“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谢!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整个双狼氏族都可能面临绝境!” 马哨笑了笑:“义不容辞,白人是所有原住民共同的敌人。” 双狼酋长点头:“说的没错,这些肮脏无耻的家伙必须受到惩罚!” 又过了一会,马哨估计所有白人镇民都已经被集中过来,他们大约有四五百人,都是衣衫不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们哭泣着,议论着,恐惧而无助地看着四周持枪的阿帕奇人。 除了白人,镇上还有几十个黑奴,他们也被阿帕奇人驱赶到了一处,和白人镇民稍稍分隔。 这些黑奴虽然也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但恐惧却少一些,且都是成年人,也不怎么哭泣,他们脸上更多的是茫然,不知所措地互相张望着。 “嘀——” 马哨将手指搭在嘴唇,吹响了一阵嘹亮急促的口哨,在黑夜中极具穿透力,直冲云霄。 听到这阵锐利的口哨,白人们不由安静了许多。 “你们明白这次袭击是为什么——复仇!”马哨用英语向他们说道,“你们背信弃义,杀害、抓走了我的原住民同胞。可你们不知道,时代已经变了。” 他不禁回想起1840年的某一天,那些失去头皮的亲人们的尸体。 这让他的情绪起伏起来,猛然握拳道:“这片大陆的主人将不会再任由你们欺辱,你们的每一次杀戮和冒犯都将收获一份染血的复仇!” 马哨迅速恢复了冷静。 因为他感觉自己刚刚高喊复仇的语调和动作太像某位阿道夫了,而且严格来说,这并不是无意的结果。 当他说起杀戮、复仇这些词汇,当他看着眼前瑟瑟发抖的白人们,他的脑海里确实浮现出了阿道夫演讲时那激昂到近乎癫狂的状态。 这让他潜意识里有种想要模仿的冲动,让他仿佛看到了蛰伏在历史前方的尸山血海。 他那稀薄的印第安人格,似乎正在渴望着这样暴烈的复仇和杀戮…… 马哨不会让欲望冲昏自己的头脑,所以立刻掐灭了这些念头,让自己恢复冷静,表情重新变得平静无波。 随即他眉头轻动,仿佛察觉到什么,转头一看,发现托马斯镇长刚才似乎在看着他。 托马斯镇长急忙收回目光,低下头,但身体却忍不住微微颤抖。 恐惧涌上他的心头。 生平第一次,他因为一个印第安人而感受到如此强烈的恐惧。 在短暂的接触中,眼前这个年轻的印第安领袖,展现出了一系列超出他想象的特质。 惊人的体格和力量,会说至少三种语言——托马斯能分辨出科曼奇语和阿帕奇语,掌握着一群训练有素、战斗力异常彪悍的战士,打着全体原住民的旗号,嗜血的复仇欲望,以及迅速脱离这种欲望的能力…… 一个印第安人,具备其中任何一项特质,都将成为难缠的家伙。 而拥有全部这些特质的印第安人……托马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印第安人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领袖? 不仅是托马斯,当刚刚马哨握拳高喊染血复仇的时候,所有的白人镇民都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惧,死亡的命运似乎近在咫尺。 “酋长,要怎么处理他们?”厚肩问道。 马哨说道:“说了投降不杀,我们当然要遵守承诺。” 厚肩一怔:“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 “也不是。”马哨缓缓道,“屠杀是低效率的复仇,我们还有更好的方式。” 他接着用英语对白人说道:“坦白说,我很想杀了你们。亲手撕下你们的头皮,把它们缝起来,制成劣质的皮靴。” 白人镇民更加恐惧了,儿童和妇女再次大声地哭泣、尖叫起来。 马哨话锋一转:“但我会遵守承诺。我的战士们说过投降不杀,你们放下了武器,所以我不会杀你们。” 听到这个消息,白人镇民们大都先一愣,然后纷纷露出惊喜。 “他说不会杀我们!” “我们不用死了!” 马哨嘴角一勾:“也别高兴太早,你们不用死,但却要付出其他东西。” 白人镇民们对此并不意外,在他们看来,印第安人不杀他们,但破财消灾总是不可避免。 但马哨接下来的话却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意料。 “我宣布,从即日起,这个小镇改名为‘克拉克镇’,为眠熊氏族领地。”马哨说道,“眠熊氏族将在此长期驻军,管理镇中秩序。”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方案,在他看来,对这些白人杀一轮或者抢一轮,利用效率实在太低。不如当成韭菜园,长期利用,吸收其文明基础。 当然,这个方案施行起来也有一些困难。 美国政府方面暂时还不用担心,这里天高皇帝远,连个州政府都没有。 联邦又在折腾兼并孤星共和国的事,总统约翰·泰勒作为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开除党籍的美国总统,正在不惜一切代价推动兼并法案,争取在滚出白宫前实现兼并,哪有闲心搭理他。 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管理镇上的白人镇民,如何以较低的成本,做到让他们不反抗、不逃跑,当一群合格的韭菜。 对此,马哨也想到了一些办法。 首先,他将目光投向了白人镇民旁边的黑奴们…… 053 【自由的黑人】 “你们渴望自由吗?”马哨询问这些黑奴。 黑奴们顿时有些骚动,这声询问让一些人的眼睛里有了光彩。但也有的人茫然依旧,并不是很理解自由的概念。 “告诉我,你们渴望自由吗?”马哨加大声量,又问了一遍。 “渴望!”黑奴们最终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马哨点头继续说道:“既然如此,你们现在便拥有了自由——克拉克镇自此废除奴隶制!在这里,占有奴隶将受到惩罚,捕奴同样会受到惩罚,你们将和你们昔日的主人一样,拥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和自由。” 这个时代有一种特殊的职业叫做奴隶猎手,专门抓捕外逃的黑奴,当然有时也会“抓良冒功”,把自由黑人也抓了。 马哨特意强调了惩罚捕奴,目的自然是告诉这些黑人,留在克拉克镇才是安全的。 要是这些黑人自由以后直接跑了,他岂不是白忙一场。 其实不用他强调,这些黑人也会留下的。黑人也知道外面很危险,不仅有奴隶猎人,野兽盗匪也是横行,这里好歹还是个村镇,而且还没有奴隶制,傻子才会出去乱跑。 “自由!” “我们自由了!” “我不用当奴隶了——芜湖!”突如其来的自由让黑人们一阵欢呼尖叫。 旁边的一众白人镇民自然不爽,但嘴上也不敢说什么,毕竟拳头才是第一真理。 合法性有很多种,但合法性的合法性只有暴力。 “当然,你们现在有的只是人身自由,而不是财务自由。”马哨让黑人们欢呼了一会,然后又说,“你们仍然需要劳动,否则虽然不会有主人的鞭笞,但却会有饥饿与寒冷的鞭笞。” “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成为小镇的警察,负责小镇的治安、防卫……当然,你们大概有八十人之多,小镇不需要那么多警察。” “所以第二个选择就是像白人一样,在镇上从事农业或者手工业。我们会为你们提供一点起始的帮助,后面就靠你们自己了。” “想当警察的举手。” 几乎所有男性黑人都举起手来,甚至女性黑人也有几个。 “看来需要筛选一下。”马哨笑了笑,“好了,你们先放下吧。现在,识字的举起手来。” 三个黑人举起手,两男一女。 两个男性一个三四十岁身材微胖,一个是二十出头体格强壮;还有一个女性,二十几岁。 “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马哨走过去问两个男人。 “弗洛伊德。”年轻强壮的黑人说道。 他上身赤裸,凛冽的寒风让他强壮的体格都不禁微微颤抖。 其裸露的皮肤上有很多淤伤,显然他平时没少挨打,但说话语气还是有点冲,即使站在他面前的是马哨——比他还要强壮两圈的家伙。 当然,其实马哨只比他强壮一圈,但他没穿上衣,而马哨则穿着牛皮大衣,头上还是茂密的长发以及鹰羽,所以又加了一圈。 面对解救自己的人,弗洛伊德也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语气和表情有些不礼貌,低下了头。 “我叫汤姆。”身材微胖的中年黑人说道,他穿着背带裤和浸着汗渍的粗麻衬衫,面容和善,略带沧桑,看上去像个朴素的农民。 马哨问道:“如果你们是警察,会怎么对待这些白人?” “就像他们当初对待我一样。”弗洛伊德的语气里压抑着怒火。 汤姆则道:“警察是负责治安的人,当然是惩罚犯罪者,保护守法者。” 马哨点点头:“汤姆,以后你就是这个小镇的警长,弗洛伊德是你的助手。” “谢谢。”汤姆微微躬身。 马哨又看向弗洛伊德:“你很有个性,但我是个热爱和平的人,希望你担任副警长后不要干出什么过分的事情。” 弗洛伊德没说话。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马哨这次问的是那个识字的黑人女性。 “我叫玛丽。”玛丽说,她看上去相当漂亮,有着一双薄唇,这在黑人当中似乎极其罕见。 “你似乎有白人血统?”马哨猜测道。 玛丽点头,以一种平静甚至略带调侃的语气说道:“没错,我的父亲是亚拉巴马领地的奴隶主,有一天他突然对他的一个女奴产生了兴趣,然后就有了我。遗憾的是,母亲在怀孕的时候被他卖掉了,所以他亏了一大笔钱——上个月有人打算花五千美元买我。” 她说的没错,各种黑奴之中,最值钱的就是这种有姿色的混血女奴。很多时候,她们甚至会被拍卖,就像艺术品那样。 “你的前主人为什么没卖?”马哨好奇地问了句,五千美元确实不是个小数目。 “因为他是个欲求不满的家伙,只有火枪能满足他!”玛丽看向地上的一具尸体,眼中含着愤怒。 马哨点了点头:“相信你以后会过上好日子的……过几天我将给你安排一项工作。” “什么工作?” “我现在还不太确定。” 玛丽说道:“好吧。你救了我,不管你给我安排什么工作,我都一定会做到。” “你们有姓吗?”马哨问向众黑人。 “我们随主人的姓。”黑人们答道。 马哨便宣布道:“既然如此,从今以后,镇上所有的黑人都姓弗里曼。当然,如果你们特别喜欢自己的前主人,非要随主人的姓,我也不会拦着你们。” 弗里曼也就是freeman,自由人之意,这是自由黑人的常见姓氏,后世也是如此,比如摩根·弗里曼、凯茜·弗里曼。 “克拉克镇警长汤姆·弗里曼,你从黑人中挑选十八人作为警员,明晚之前将名单交给我。”马哨说。 “是。”汤姆应道。 对于一个小镇来说,二十个警察着实有些多,何况这里还要养一批驻军,但为了控制住小镇,马哨觉得这很有必要。 警察和驻军的开支则不是大问题,有了这个小镇的文明基础,他将可以实施很多赚钱的手段。 确实很多,作为21世纪中国的资深网民,对于穿越类的各种故事和讨论,他早就见识过不知多少。 当然,可以预期的是,这些手段中的大部分,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甚至可能根本不可行。 但也有一项赚钱的手段,几乎立刻就可以实现,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和资源限制,并且非常适合西部。 054 【你姓勃朗宁?】 阿帕奇人驻军,黑人警察。 马哨觉得这还不够,还应该再来一些……白人人质。 最适合做人质的,无疑是未成年人,最好是那种懵懂的儿童,不仅是安全无害,以后长大了,说不定还能变成白皮黄心的鸡蛋人,当个间谍什么的。 前世的马哨就是一个业务能力出色的物理老师,除了鸡飞狗跳的入职第一年之外,他总是能让自己的学生获得更好的成绩,以及对他的尊重和喜爱。 因此,他相信自己比绝大多数人更擅长塑造儿童的精神世界。 “托马斯镇长,你的儿子叫什么?”马哨问了句。 托马斯闻言,脸上顿时惊恐起来,连忙说道:“不要伤害他,求你了,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哇——”他的儿子也大哭起来,托马斯夫人紧紧地抱着儿子。 “我当然不会伤害他。我都没把你怎么样,又怎么会去伤害一个无辜的孩子?”马哨道。 托马斯镇长迟疑道:“他……他叫约翰,约翰·托马斯。” 马哨点了点头:“他看上去很聪明,那么以后,就由我来担任他的老师。” “什么!” 马哨觉得自己接下来说的听上去很像是吹牛,但却是实话:“虽然我的英文不太好,但除此之外,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老师之一。” 托马斯当然不相信,认为他在说大话,握拳道:“你不能分开我和我儿子!” “你确定?”马哨眉头一皱。 托马斯一阵沉默,他看了看四周的阿帕奇战士,他知道自己其实没有选择。 “你……保证不会伤害我的儿子?”最终他问道。 马哨说:“只要你们不伤害我的战士。” 托马斯明白了,对方这是想用自己的儿子当人质,以便彻底控制自己乃至整个小镇。 想到这里,他不由一声悲叹。 看来这个印第安人是铁了心要奴役镇上的白人,且手段之丰富、刁钻、狠辣,他们恐怕是永无出头之日了! 难道这就是神的惩罚? 上帝,求你宽恕我的罪过! 在这一刻,托马斯似乎可能变成了这颗星球上最虔诚的基督徒。 “希望你能遵守承诺。”他叹息着表达了答应。 马哨:“当然,我说到做到。但我也必须得提醒你,儿童更容易发生意外,如果你的儿子意外夭折,我也没办法。” 在现代医学成熟之前,人类的非正常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即使现在已经是1844年,夭折对于儿童来说仍不算什么稀罕事。 托马斯也知道这点,于是想了下问道:“我可以看望吗?” “可以。” 托马斯终于点头,更咽地对儿子说道:“孩子,答应我,去了那边之后不要哭闹,要听话,好吗?” “呜呜呜……”小托马斯哭着。 随后,马哨又挑了大约二十个孩子,多是镇中富户的孩子。挑富户下手,一方面是富户子女的健康状况更好,另一方面则是富人对小镇的影响力更大。 在这个过程中,不出意外地引发了一阵冲突和哭喊,甚至差点发生战斗。 “砰!”一声枪响陡然传来。 马哨闻声看去,发现是个白人男子似乎不知从哪又拿出一把短枪,一个阿帕奇战士见状过去抢夺,在争抢的过程中擦枪走火,好在没有打中人。 “别杀他。” 马哨走过去,然后问道:“刚刚不是把武器都收缴了吗,这是哪来的枪?” “他好像是个枪匠。”一个阿帕奇战士说道,“我刚才在他家里搜出十几把枪,没想到还是漏了一把。” 枪匠? 听到这个消息,马哨的眼睛顿时亮起来。 他虽然也懂一点枪械,但毕竟缺少实践,勉强能给枪械进行一些小毛病的维修,造枪则根本不能。以致于他空有许多设想,族人却依然在使用相当于残次品的转轮手枪。 现在沃克转轮手枪还没推出,这种残次品还能逞一逞威风,等到以后柯尔特的设计成熟了,眠熊氏族的武器优势就会被抹除。 所以毫无疑问,对他来说,一个能造枪的专业人才具有战略的意义。 “你叫什么名字?”马哨连忙问。 “你别想分开我和我的孩子!”白人男子面红耳赤,被两个阿帕奇人架着依然有种要拼命的样子,“肮脏愚蠢的野蛮人,我跟你拼了!” 马哨说:“你是一个枪匠?如果你如实回答,也许我可以不拆散你和的孩子。” 白人男子闻言,情绪平息下来:“当然,我是方圆五百英里最优秀的枪匠,没人比我更懂制枪!”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威廉·勃朗宁。” 马哨闻言一惊:“你姓勃朗宁?” 勃朗宁! 这个名字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别说枪械爱好者,稍微看过点战争片都不会陌生。 约翰·摩西·勃朗宁,最杰出的枪械大师之一。 当然,这位大佬活跃的年代是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初期,死期是1926年——马哨对这个年份很敏感,现在要么还小,要么还没出生。所以马哨怀疑,眼前这个姓勃朗宁的枪匠,会不会是勃朗宁的父亲。 毕竟据他所知,勃朗宁子承父业,其父也是一位枪炮工匠,名字倒是不清楚。 他看了一眼威廉·勃朗宁的孩子,一大一小两个女儿。 嗯……看来可能是他多想了,这位只是重姓而已,并不是后世那位勃朗宁大师的父亲。 虽然多半跟真正的勃朗宁没什么关系,但马哨还是希望这位能配得上这个姓。 “勃朗宁先生,只要你愿意为我造枪,我就不会拆散你的家人。”马哨说道,“而且我还会按照市场价格为你支付报酬。” 这听上去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考虑到印第安人的需求应该不小,这甚至可以算是一桩好生意。 “真的?”勃朗宁有点不敢相信。 马哨微笑:“当然,我可不是什么野蛮人,我非常了解你们白人经常说的那个‘契约精神’。” “好吧,我答应你。”勃朗宁点头,还笑了一下,“不得不说,你还有点见识,嘿嘿。” 马哨满意地说:“非常好,既然如此,那就带上你的家人,和我一起回氏族吧。” 055 【上帝的惩罚】 勃朗宁一怔,随即再次气愤起来:“你说过你不会——” 他的话说到一半却说不下去了,因为马哨说不会拆散他和家人,也确实说到做到了。 把全家都带走,当然不算拆散了。 马哨拍了拍他的肩膀:“相信我,方圆五百英里最杰出的枪匠先生,用不了多久,你就会适应甚至喜欢上在眠熊氏族的生活。” “不可能!我就算是死,被自己做的枪击穿心脏,也不会变成和你们一样肮脏无耻的野蛮人!”勃朗宁显然是个暴脾气,越骂越起劲,最后直接狂飙脏话,“法客游沙滩,沙滩之子!” 马哨说了句:“我不喜欢杀人,但我的族人可未必,要我把你的话翻译给他们听吗?” 勃朗宁终于闭嘴,但还是瞪着眼,胡须乱颤。 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三点,随后马哨安排好夜间值守的人,便在镇上休息了,准备第二天再对这个小镇做进一步的处理。 在休息的时候,一些族人向他表达了疑惑。 “酋长,我们为什么要收留那么多白人小孩?”族人们基本能理解占领这个小镇的意义,但却对收留白人儿童一事感到不解。 “首先他们是人质。”马哨解释道,“我会派一些士兵长期驻守在克拉克镇,驻守的士兵短期内不会太多,可能是二十人……而镇上有四百多个白人,如果他们团结一致,拼死反抗,二十人的驻军就算有黑人帮助,也很可能会被击败。” “现在他们的孩子在我们手里,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人的孩子,但足以保证他们无法有效地团结起来。” 族人恍然大悟,随即满脸佩服道:“我明白了!酋长,你不愧是阿帕奇最有智慧的人!” 马哨笑了笑。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早,马哨醒来之后,先是在镇公所叫来了托马斯。 托马斯显然一夜未眠,而且可能是在愁苦甚至哭泣中度过的一夜,看上去十分憔悴。 而当看见晚睡早起却还精神十足的马哨,他的脸色变得更加疲惫憔悴了。 “我准备为克拉克镇写一部法律,需要咨询一下你的意见。”马哨说道。 “好的……能让我先去洗个脸吗?”托马斯说。 “去吧。” 不一会,托马斯洗完脸回来,他看上去好多了,脸上也挤出了一点僵硬的微笑。 “你的全名叫什么?”马哨问。 “亨利·托马斯。” 马哨点头,然后又问了托马斯许多问题,包括有些他不太确定的英文表达,一边书写着简易的法律。 法律的内容主要包括七项,分别是:镇的归属和建制、土地制度、税收制度、废奴、警察和治安、驻军、枪支管控。 克拉克镇的归属为眠熊氏族,最高领袖为氏族酋长,镇长由酋长任命,且须服从酋长的意志,现任镇长为亨利·托马斯…… 小镇土地为氏族所有,居民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为小镇成立正式的税务系统,当然,收来的钱大部分都要上交给马哨。 永久废除黑奴,以黑人组建警察,警长为仅次于镇长的职位。 阿帕奇人在此驻军,并且有更高的治安权限,即使是镇长触犯法律,驻军也可以实施逮捕。 严格的枪支管控,除警察和驻军,任何人不得购买和使用枪支…… “看看还有什么遗漏吗,托马斯先生。”马哨将法律递给托马斯。 托马斯拿过几页法律,但没有细看。他知道里面都写了什么,毕竟这就是在他眼前写出来的。 “我想……没有。”他注视着这些并不漂亮的笔迹,不得不承认道,“你比国会里的那些人强多了。” 这部法律有些简陋,而且明显处处都在针对他,乃至针对所有白人镇民。 但客观地讲,这部法律也称得上是井井有条,清晰易懂的同时,不多不少地涵盖了所有重要事项。 虽然在压榨白人但看上去也没有特别过分,还有一些他闻所未闻的创新,很难想象这是用一上午时间写出来的。 对于马哨来说,这不过是常识的一部分。任何一个受过系统教育的现代人,想到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 但在亨利·托马斯看来,一个印第安人随手就写下这样一部法律,却着实有些匪夷所思。 他的精神世界再次产生晃动。 作为一个信徒,托马斯不禁说出了内心的疑惑:“你是上帝派来惩罚我的吗?” “我不信上帝。”马哨笑了笑,“不过坦白说,有时我自己也会怀疑,我可能真是一位神灵派到这个世界的。” “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我既不喜欢斗争,也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我必须为自己的民族做点什么,这是我的血液决定的……人之恒情,不是吗?” 托马斯沉默了一会,然后点点头:“说的没错。” 马哨随即拍着他的肩膀,又说道:“你有你的利益和人之恒情,我能理解你的敌意和对抗。” “……但至少有一点我希望你明白,作为酋长,我是个讲道理和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我排斥激烈的复仇和压榨。甚至,只要你们愿意配合我,为我提供我想要的东西,我不介意分一部分利益给你们,毕竟这样我才能更好地利用你们。” “你们可以选择激烈的冲突与对抗,那确实会伤害到我,甚至可能是唯一能伤害到我的方式。但我可以保证,你们几乎必然失败,而你们在这种场景下的失败,结果将是失去一切。” 托马斯低着头,沉默不语。 “当然,万事无绝对,如果在那种情况下我输了,麻烦你们给个痛快,至少别在我活着的时候割头皮。”马哨最后又一笑道。 以上都是他的真实想法,他觉得有必要向白人说清楚这些,以降低他们进行非理性对抗的可能性。 面对一个没有天然邪恶倾向、追求长远利益、理性、坦诚、强大的统治者,只有傻子才会选择损人不利己式的对抗。 后世的美国为什么会成为恐怖袭击的主要受害者?因为作为世界的统治者,它并没有同时具备这几种品质。 马哨达到了预想的目的。 托马斯虽然没有回应什么,但当他回到家中时,表情却轻松了许多。 “怎么样了?”他的夫人眼睛已经哭肿了,上前问道。 托马斯拥抱了一下妻子:“我相信我们的孩子不会有事,以及——” “以及什么?” “以及,那个印第安人确实是上帝派来惩罚我的。”托马斯叹息道,并起身找来一本《圣经》。 随后就是一些奇奇怪怪的家庭宗教活动。 如果让马哨看到这些,他可能会怀疑自己的计划失败了,因为这看上去一点都不理性。 …… 056 【反向殖民】感谢书友“老书虫MMSs”打赏支持 随着武装的进驻以及法律的设立,克拉克镇成为了马哨的领地,或者说殖民地。这听上去似乎有点魔幻——印第安人对一个美国小镇实施了殖民。 既然已经实施了殖民,他当然不会再洗劫这里的居民。 洗劫是不会洗劫的。 但按照法律文件,有些该“充公”的东西,当然还是要“充公”。比如昨晚收缴的差不多一百支火枪,大部分都会被带回氏族,还有一些则留给镇警察使用。 再比如,有一户白人在反抗中全家覆没,他的财产自然也要“充公”。 而他又似乎是镇上最富有的一家,所以对他财产的清点收缴,颇费了一番功夫,马哨也到场参与。 镇公所旁边不远,一处精美小楼中。 几人正在忙着清点、搬运财物。 “西班牙银元1145枚,各面值的美元金币514枚,还有钞票、金条、珠宝……光这些就得值七八千美元,真是个财主!”马哨手里拿着清点的单子,不由说了句。 这些只是货币和金银珠宝,此户人家拥有的住宅、土地和一家木材厂还没算。 “这户人家就是你的前主人?”马哨转头看向玛丽。 “是的。”玛丽·弗里曼说。 马哨想了想:“在镇上修建足够的住宅以前,暂时没有住所的人,包括驻军以及黑人们,可以住在这栋以及枪匠搬走后留下的住宅,再加上镇公所,不够的话再搭几个帐篷。” “玛丽,你先担任临时税务官。” “临时税务官?”玛丽疑惑道。 马哨解释说:“因为这并不是你的正式任务。现在我需要返回氏族,等过几天,我会再来给你安排正式的任务。” “在此期间,你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三件小事。首先,你要找几个懂记账的人……” 玛丽忽然说道:“我会记账。” 马哨先是有点惊讶,随即点头:“既然如此,我想这方面就不用我多说了,到时候我会直接来检查你的工作成果。” 玛丽自信地说:“没问题,另外两件事是什么?” 马哨继续说道:“集中一些会缝裤子的工人,暂时不必太多,还有就是再收购一些旧帆布。我会给你一笔钱。” “你打算用旧帆布做裤子?”玛丽猜到他的想法。 “没错。”马哨确实是这么打算的。 更准确地说,他准备设计牛仔裤。 在历史上,牛仔裤最初就是为了适应西部探险的需要,用旧帆布制作的裤子。 这种裤子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很快就得到了冒险者、工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流行起来,并最终成为全世界最主流的服装之一。 按照原有的历史,几年之后,就会有一个精明的西部商人推出牛仔裤,由此发家致富。 但现在,马哨可以抢在那家伙之前设计出牛仔裤,他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生产牛仔裤,可能是这个时代最容易实现的赚钱手段,技术含量就是缝裤子,资源就是随处可见的旧帆布。而牛仔裤的客户遍布全世界,所有冒险者、工人都会爱上它。 玛丽迟疑了一下:“恕我直言,这看上去并不是个好主意。” “也许吧。”马哨没有解释,只说,“有了工人和帆布之后,暂时先不要急着缝裤子。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会告诉你们应该怎么做。” 制作牛仔裤虽然没有难度,但款式设计还是有点门道的,他则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款式会成为主流。 玛丽虽然很怀疑帆布裤子的价值,但既然马哨已经吩咐了,他自然照办,转身便去忙活了。 离开小楼之后,马哨又在小镇上逛了逛,而后如下的一幕场景进入他的视野。 两个阿帕奇战士走过街道,忽然注意到某户镇民门口堆放着一种新奇的农作物。 大蒜。 他们似乎没见过大蒜,当即凑过去,拿起两串大蒜一阵讨论。 这家的男主人见状,脸上不由露出几分惊恐之色,然后又强行摆出一副奉承姿态,笑着将门前的大蒜都送到两个阿帕奇战士手上,意思不言自明。 两个阿帕奇战士见他如此热情,也没有推脱,便笑纳了。 不远处的马哨顿时皱起眉头,走到白人镇民面前,掏出一枚西班牙银元:“这大蒜多少钱?” “呃……不用钱。”白人镇民哪敢收钱。 马哨直接将银元给他:“那就拿着这枚银币。以后别干这种事,不论平民、警察还是驻军,在镇上买东西都要给钱。你非要赠送的话,我有理由怀疑你是在行贿。” 一枚西班牙银元,价值约等于一美元,买些大蒜自然绰绰有余。但马哨懒得算账,不由分说地就将银元扔过去,镇民只能惶恐地接受了。 “谢谢,印……” “叫我酋长。” 镇民连忙改口道:“感谢你,尊敬的酋长!” 随后马哨又和两个阿帕奇战士谈了一阵:“你们在这里驻军,是治安者,而且是最重要的治安者。你们不仅要遵守军纪,也要以身作则,遵守镇上的法律。不要劫掠,也不要受贿,更不要与他人发生冲突……” 他很担心镇上会爆发武装冲突。克拉克镇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块反向殖民地,人员和矛盾十分复杂。 这种地方一旦发生冲突,很可能会演变成惨烈的流血事件。 那样不论结果如何,他都将损失惨重,轻则人员减少,重则殖民计划直接失败。最糟糕的情况下,甚至会引起美国联邦政府的注意。 因此,马哨必须要约束此地各方,不仅是白人,也包括黑人和他的族人,如此才能使这块殖民稳定下来,持续地产出价值。 阿帕奇人对军纪、法律尚无深刻理解,好在他们足够敬畏马哨的个人权威。 在马哨的反复强调下,他们纷纷保证会遵守军纪镇法。 当天下午,马哨带着科曼奇人、枪匠勃朗宁一家、白人儿童,还有大部分阿帕奇战士,准备离开克拉克镇。 “他是科曼奇人吗?”即将离开小镇之际,马哨注意到不远处的街角正站着一个印第安人。 此人显然不是阿帕奇人,但也不在双狼酋长等人身边,而是站在街角,畏畏缩缩地望向他们。 “他是科曼奇人的叛徒。”一个科曼奇人冷冷说道。 057 【双狼加入】 “叛徒?” “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们就不会上当受骗,和白人签了那个契约。”双狼酋长将事情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马哨听完点点头,一阵思索。 据双狼酋长说,这个鸟窝懂英文,也算有点本事。但他却不想任用此人,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无法信任。 在他看来,这家伙已经属于逆向民族主义的范畴了,几乎不可能劝回头,纵然劝回,有前科也终究难让人放心。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鸟窝不过就是个懂些英文的科曼奇人罢了,对科曼奇人或者白人来说还能算是比较重要的人才,但对阿帕奇人来说则无足轻重。 “这家伙居然说我们是落后的野蛮人!”科曼奇人嘲笑着叛徒,“哈哈!” 马哨没有说话。 因为他也觉得印第安人是落后的野蛮人,而且他对这一点的认识比任何人都更加深刻和理性,只不过他从不认为这是背叛的理由。 对族群的热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本性,它不仅不可能被理性推翻,甚至会被理性加固,人只有在失去理性时才可能背叛这种本性,变成逆向歧视者。 它更类似于人对自己的热爱——理性的思考只会使人更好地热爱自己,失去理性才会使人自戕。 “你们打算怎么处理他?”马哨询问道。 双狼酋长说:“他想当白人就让他当吧。他现在信仰着白人的神灵,说着白人的语言,过着白人的生活……而且他的家人都已经死了,所以他也只能这样了。” 马哨想了下,随即对一个阿帕奇驻军说道:“多注意一下这家伙。” 虽然他没有任用此人的意思,但还是觉得应该稍微监视一下。 这里距离双狼氏族很近,所以离开小镇之后,一行人先抵达了双狼氏族,并稍作歇息。 科曼奇人用颜料在身上涂画着象征胜利和热情的图案,载歌载舞地庆祝胜利,也对马哨等人表达欢迎和感谢。 众人围坐在篝火附近,吃着烤肉。 双狼酋长拿着一条烤得油香阵阵的牛小腿,但却没吃几口,迟疑之色时不时在他脸上闪过。 过了一会,他终于开口道:“眠熊酋长,你解救了双狼氏族,作为感谢,我们答应愿意接受你提出的一切条件,可是我们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 “你们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马哨放下手中烤肉,随即索性挑明了,“我不需要任何财物,只要你们加入眠熊氏族,和我们一起开垦农田、建设家园。” 双狼酋长没有太意外,但脸上还是有些为难:“如果我们两族都是阿帕奇人,或者科曼奇人,我当然愿意这么做。但毕竟,我们不是同族,语言也不通。” “这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马哨说道,“我已经聚集了一千原住民,但这只是开始,以后我会聚集更多的原住民,不仅是阿帕奇人、纳瓦霍人或者基奥瓦人,你们科曼奇人也一样,甚至阿拉帕霍人、夏延人我也要。” 双狼酋长怔了怔:“你想像特库姆塞那样?” “不,比特库姆塞更进一步。”马哨坚定地说,“在北美大陆上,原住民大约还有三十万到五十万,这些人我全都要。我们必须团结,而且是像拳头一样团结,才有可能与白人相抗衡。” 双狼酋长一阵沉默。 特库姆塞当初试图团结印第安人的举措,还是产生了很大影响的,让不少印第安人都萌生了彼此团结的念头,可惜最终惨遭失败。 以致于现在人们虽然常常也有类似的想法,但却总觉得不靠谱。 在双狼酋长看来,虽然马哨带领下的眠熊氏族日渐强大,但结果却还是难料,说不定最后和特库姆塞的结局一样,到头一场空。 马哨自然看出他的犹豫,便又道:“如果你们不愿意加入,那我的条件便是撤回之前答应你们的援助。” “这……”穷困潦倒的双狼氏族如果再没有援助,这个冬天怕是就要亡族了。 马哨:“以你们现在的条件,除了眠熊之外,几乎不可能在入冬之前再找到一个愿意收留你们的氏族,科曼奇氏族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双狼酋长明白自己的处境,终究也只能答应,点头叹息道:“好,双狼氏族便并入眠熊吧……但愿我们能适应彼此。” 随后他便将消息通知族人。 双狼氏族的科曼奇人得知此事后,自然都有些不情愿。 但他们也知道只能如此,如果不加入眠熊氏族,等待他们的就是寒冬的屠刀。 至此,眠熊氏族迎来了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外人”氏族。 之前虽然也有基奥瓦人、纳瓦霍人加入,但这两者都是阿帕奇人的亲近民族,甚至使用同一种语言,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外人。 科曼奇人则与阿帕奇人没有任何亲近关系,甚至多数时候连朋友都算不上,彼此之间必然会有较大的抵触。 尽管马哨知道,这是发展过程中必须面临的一步,但心中还是不禁有些忐忑,担心融合过程中会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当然,这个冬天应该还不用担心什么。 双狼氏族离开眠熊氏族必死无疑,只要眠熊氏族这边别太过分,他们肯定是能忍则忍。 必须尽快让科曼奇人学会阿帕奇语。 马哨带着双狼氏族回到了眠熊,不出意外地引起了一些议论。 为了避免发生冲突,他将科曼奇人的营地安排在相对独立的一片区域,和其他族人稍稍隔开。 人们也都接受了这样的安排,看上去似乎还比较和谐。 但造成这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却是衬托——白人的衬托。 除了科曼奇人之外,马哨返回的队伍里还有一群白人,二十来个小屁孩且不说,勃朗宁一家四口可有三个成年人。 枪匠勃朗宁一家四口在眠熊氏族中引发的议论,和整个双狼氏族都不相上下。 “这么多印第安人!”勃朗宁的夫人和大女儿惊恐地望着四周的眠熊族人。 勃朗宁不禁又犯了脾气,抱怨道:“真是进了贼窝了!” 马哨领着他们来到一个帐篷前:“你们就先住在这吧。” “我们不住帐篷。”勃朗宁说道。 马哨点头:“我知道,但氏族暂时还没有房屋,只能委屈你们了。” “暂时?” 058 【返回克拉克镇】 “没错,就是暂时。”马哨笑了笑,“早晚有一天,这里会变成一座城市,就像圣菲那样,甚至是纽约、伦敦。” “哈哈哈!”威廉·勃朗宁丝毫不加掩饰地嘲笑着。他早就看出来了,这个懂英语且奇怪的印第安酋长根本不在意这种嘲笑。 “你不相信?” “没有,我只是觉得根本不可能。” 马哨不以为意:“随你怎么说。几年之后,这里就是北美第一座原住民城市。” “住进去吧,相信你知道分寸。”他拍了拍勃朗宁的肩膀。 勃朗宁当然知道,他一家人都在马哨手里,他要是真敢搞事情,全家一齐升天。 于是,他们只能搬进眼前这个令他们深感嫌弃的牛皮帐篷。同时马哨专门为他们安排了几个站岗的阿帕奇战士,既是监视,也是保护。 勃朗宁几乎刚放下行李,马哨就带着一个皮包进来:“这是你的第一笔生意,枪匠先生。” 勃朗宁打开皮包:“这些是……损坏的柯尔特转轮手枪?” 马哨点头:“看来你对这种枪有所研究。” “那是当然。虽然民间关注这种枪的人还很少,但作为一名优秀的枪匠,我早就在关注它了,尤其在德克萨斯的事发生之后。”勃朗宁打量着这些转轮手枪,“这上面的痕迹……有人修过它?” “就是我。”马哨说,“但显然,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其实大部分我都解决不了,而这又是一种容易损坏的手枪。” 勃朗宁面露异色:“没想到你还懂这个。” 马哨:“一些皮毛而已,对于制枪,我只是纸上谈兵。你应该可以修复它们吧?” “可以。” “那就麻烦你了。” 安置好勃朗宁一家,马哨将那二十来个白人小孩带到了妇女部长红女那里。 “红女,这些孩子就交给你了。”他领着一群哭闹的小屁孩,找到红女。 这些孩子最小的只有五岁,最大的也不过九岁,自然还是由妇女照顾更专业一些。 看着这些白花花的孩子,红女很是惊讶:“他们是?” “人质。”马哨简洁地解释道,“所以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别让他们挨饿受冻,就像对待族里的孤儿一样。” 妇女部负责管理妇女儿童,照顾孤儿的任务自然也由她们负责,她们基本都是经验丰富的妈妈或者奶奶。 “……另外,也千万要避免他们和族里的孩子发生冲突。”马哨又叮嘱道。 红女一边答应,一边和其她妇女试图安慰哭闹的小孩,奈何语言不通,自然是手忙脚乱。 “多教他们说阿帕奇语。” 红女抱着最小的孩子:“要不让米莉来帮忙?她是大孩子,也是白人,应该能得到这些孩子的喜欢。” 马哨想了一下:“也对,我去找她。” 他转身去找米莉。 米莉正在围观一场卡牌决斗,虽然她还几乎不懂阿帕奇语,但游戏者与围观者的热烈氛围还是感染了她。 “米莉。”马哨看到她,走近喊了一声。 “你回来了。”米莉指着决斗板上的卡牌,转头问道,“这是扑克牌之类的游戏吗?” “差不多。”马哨笑了笑。 米莉又有点沮丧地说:“它看起来真有趣,要是我也能玩就好了。” 马哨:“虽然你暂时还不能玩决斗卡,但是我给你带来了一些……嗯,小伙伴,跟我去看看吧。” “小伙伴?”米莉有些疑惑。 很快她就看到了从克拉克镇来的一众孩子,这让她感到无比惊讶:“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白人?” “嗯,这个……”马哨觉得有点难解释,最终还是实话实话道,“这些是我们俘虏的人质。” “人质?”米莉睁大了眼。 马哨:“我们和东南面的小镇发生了战斗,他们输了,于是就有了这些人质。” 米莉沉默须臾,随即有些气愤地说:“你说过你是好人!” “是那个小镇先攻击了我们。”马哨连忙补充了重要信息,“看到那边新搬来的族人了吗,他们就是因为遭到了小镇的攻击而损失惨重。” 米莉一滞,然后又问:“就算是这样,你为什么要抓他们,他们比我还小,难道是他们和你在战斗?” “当然不。”马哨说,“事实上,这是一种制止战争的办法。将这些孩子带到氏族,他们的父母便不会继续与我战斗……我还有更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杀掉他们和他们的父母,我能做到,但我不会这么做。” 米莉动了动嘴唇:“他们为什么要攻击你们?” “为了利益,比如土地和赏金。”马哨指了指自己的头,“美国政府正在悬赏我们的头皮,成年人的头皮可以换一百美元,未成年人的头皮也能换五十美元。” 米莉一阵沉默:“……你把他们带到氏族,以后打算怎么对待他们?” “就像对待阿帕奇的孩子一样,他们的父母还可以时不时来看望。”马哨说道,“不过他们显然需要一位大朋友,不然可能会哭个不停,而你是唯一的人选,所以你愿意去陪陪他们吗?” “好吧。”米莉心里依旧有一些疑惑,但还是点头答应。她也确实需要这些小伙伴,不然马哨不在的时候,她只能一个人无聊地看报纸了。 随后几天的时间里,马哨一直在密切关注着新来的白人和科曼奇人在氏族内产生的影响。 但由于他准备还算充分,一直没有发生什么冲突,人们缓慢地适应着彼此。 马哨对氏族的担忧稍稍放松,但对克拉克镇的担忧却迅速上升。 毕竟克拉克镇在几十公里之外,有什么事他也不能及时获悉和干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于是时隔几天,他再次回到了克拉克镇。 好在克拉克镇也还算平静,至少表面看上去是这样,在此驻军的二十个阿帕奇战士照常地站岗、巡逻。 在确认没有发生暴力冲突之后,马哨便找到了玛丽·弗里曼。 “玛丽,你收集了多少帆布?” 玛丽带着他来到存放帆布的房间:“我几乎把整个小镇的旧帆布都买过来了,看看,觉得怎么样?” 059 【设计牛仔裤】 主要的旧帆布来源是帐篷,此时正值西进运动期间,中西部虽然依旧空旷,但每天都有人从东部移居过来。 西部辽阔,铁路又尚未普及,汽车更是还没发明出来,移居过程中,为了不风餐露宿,帐篷自然是必不可少。 镇上的大部分人家都会有一顶旧帐篷,都被玛丽低价收购过来了,大约有七八十顶,被整齐地堆放在眼前的杂物间里。 而且看样子,这些旧帐篷已经清洗过了,都很干净。 “做得不错。”马哨点点头。 玛丽问:“那么,现在你打算怎样用它们缝制裤子?” “叫裁缝过来,我来告诉你们怎么做。” 不一会,几个白人妇女被叫了过来,并带着简单的缝剪工具。 马哨突然陷入了沉默。 看着这些裁缝手里简易的生产工具,他想到了一项发明。 缝纫机。 严格来说,这个时代是有缝纫机的,而且几十年前就有了,但因为设计不够成熟,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只有一小部分人使用过。 他也许可以改进一下缝纫机,就像瓦特改良蒸汽机那样? 这看起来完全可行,毕竟成熟的缝纫机距离眼下这个时代并不遥远,他需要做的改进应该并不多。而且前世在农村生活过的他,对缝纫机也有过近距离的接触和一点点使用经验。 “你们有缝纫机器吗?”马哨询问了一下。 一个身材微胖的白人妇女说道:“我家里有一台,但它不怎么好用,我感觉和手缝差不多。” “你的缝纫机什么时候买的?” “半年前。” “花了多少钱?” “大概五十美元——是我丈夫买的,他当时一定喝多了。” 马哨想了想:“如果它没有损坏的话,我想以三十美元的价格收购它,怎么样?” 白人妇女怔了一下:“真的吗?” “当然。不过现在先不急,让我们先讨论一下帆布裤的设计。”马哨拿出一张图纸,他在上面画了后世牛仔裤最常见的款式。 “你们需要用旧帆布制作这样的一条裤子。”他指着图纸为裁缝们介绍道。 严格来说,图纸上的牛仔裤和后世的常见款式相比还是有一些差别的,主要是拉链。 ——这个时代还没有拉链。 而且马哨也不打算发明这东西,因为他知道,以当下的技术条件,发明出拉链不难,但发明出良好耐用并且廉价的拉链却几乎不可能,或者说根本不可能。 拉链看着不起眼,其实门道很多。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项技术真正走向成熟,已经是20世纪的事了。甚至直到21世纪,拉链技术仍然在发展。 现在的牛仔裤,还是老老实实地用帆布和铆钉吧,这也已经是久经市场考验的成熟设计了。 马哨相信,他设计的这款牛仔裤将会比原本历史上的第一条牛仔裤更受欢迎,西部人会更快地爱上它,甚至更快地流行到东部乃至全世界。 不多时,在他的指导下,第一条牛仔裤被缝制出来。 不算拉链的话,它的款式看上去和后世几乎一样,就是颜色不是后世最流行的蓝色,而是棕色。 “就是这样,非常好!”马哨称赞道,“按照这个款式,将所有的旧帆布都制成裤子。” 玛丽问:“你打算申请专利吗?” 马哨点头:“必须申请专利,相信我,这东西一定会大卖。” “可是……你是印第安人。”玛丽摊了下手,“我甚至不确定你能否走进专利局。” 她说的没错,毕竟印第安人的头皮还在被悬赏呢。对白人来说,印第安人就是行走的美元。 印第安人跑到白人城市申请专利,根本就是羊入虎口。 黑人去也不行,自由黑人虽然不至于被直接抓去割头皮,但想要申请专利,还是千难万难。 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找个白人去申请。 “我知道。”马哨想了想,“我准备让托马斯去申请专利,然后派弗洛伊德做他的保镖。” 托马斯作为一个根正苗白的白人,申请专利自然要容易许多,就算遇到一点麻烦,最多花个几十美元打点一下也就过去了。 弗洛伊德自然是为了约束他,虽然小托马斯在马哨手里,托马斯应该不敢搞事情,但保险起见,还是找两个黑人陪着更稳妥。 玛丽点头:“只能这样了。” “对了,既然要申请专利,这种裤子你打算起个什么名字?” 马哨略一寻思:“就叫‘克拉克工装裤’吧。” 他开始想叫阿帕奇工装裤,但转念一想,觉得起了这个印第安名字,申请专利时可能会遇到麻烦,遂作罢。 马哨随即去找了弗洛伊德·弗里曼,后者正带着几个黑人警察在镇上巡逻。 虽然弗洛伊德对白人情绪很大,但在马哨和汤姆警长的一再强调下,还是保持了克制,没有主动报复白人,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酋长。”见到马哨,黑人们纷纷问候道。对于这位给予他们自由和工作的人,他们自然是心怀尊敬。 马哨走到弗洛伊德面前:“怎么样,做副警长的感觉如何?” “还不错,这些白人终于懂得谦卑了。”弗洛伊德说。 马哨笑了笑,然后话锋一转:“我有个任务交给你。过几天我打算派镇长托马斯去城市申请专利……但你知道,我信不过白人。” “所以,我需要你带一个黑人陪同前往,负责监视和保护托马斯,直到你们带着专利证书顺利返回克拉克镇。你能做到吗?” “当然没问题。”弗洛伊德应道。 两人随后又交谈了一会,弗洛伊德说到:“酋长,坦白说,我不是很明白,你对白人为什么如此仁慈。按理说,你们应该比我们更恨他们。” “的确。”马哨点头,“但这就是我复仇的方式,我相信你会看到它的效果,对于任何人来说,它都远比屠杀、劫掠更有意义。” “千万要记住我和汤姆说的话。”他最后又叮嘱道,“你现在是警察,惩罚犯罪者,保护守法者。” 从弗洛伊德处离开,时间到了傍晚。 马哨便前往白人妇女家,花费三十美元买下了那台二手缝纫机。 随后他就一个人闷在屋里,钻研着这台古董缝纫机。 060 【专利】 按照马哨最初的打算或者说某种过于乐观的估计,他是准备先改良缝纫机,然后和牛仔裤一并申请专利,以节省些时间。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缝纫机的改良一时半会恐怕做不到。 他买到的这台二手缝纫机,尚无脚踏装置,这是一个明显的不足,对他来说很好解决。 然而缝纫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机械,至少对马哨这个非专业人士来说,缝纫机已经称得上复杂了。 任何复杂的机械,都几乎不可能只靠一两处关键的改进就万事大吉。 就像写代码,中间插一段新代码之后,大概率会带来一堆新bug,需要再反复调整才能真正完成改进。 所以马哨放弃了赶制新型缝纫机的计划,将心思都集中到牛仔裤的专利上面。 牛仔裤应该可以申请两个专利,一个是它的外观设计,另一个则是上面的铆钉。 马哨并不看好前者。即使在专利制度更加完善的后世,服装的外观专利也没有多大意义,仿造品满大街。 眼下的专利制度漏洞百出,这种专利自然更加鸡肋。 说来可笑,八年前,美国专利局发生了一场火灾,结果数以万计的专利就这么没了——其中还包括消防栓的专利。 这场火灾让美国的专利制度完善了许多,但和后世相比,依旧十分简陋。 所以,为牛仔裤的外观设计注册专利,基本上也就是图个名,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甚至可能被判定根本无创新,从而无法通过专利审核,别人该仿造的仿造,该抄袭的抄袭。 比较有价值的是牛仔裤上面的铆钉。 因为这其实可以算作一种技术——加固技术。 这些铆钉可不是装饰品,正是由于它们的存在,牛仔裤变得更加结实耐用,以致于在原本的历史上,牛仔裤的发明者甚至设计了一个仿佛“马德堡半球实验”场景的双马商标,让两匹马往相反方向拽动牛仔裤,以示其坚固…… 作为一种实用技术,其专利就比较有意义了。 所以,牛仔裤的核心专利应该是“一种应用于裤子的铆钉加固技术”。 马哨一边查阅着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一边起草申请文件。 书面文件其实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专利模型。 专利模型就是字面意义,具体来说,就是马哨需要提供一条加装了铆钉的牛仔裤,实例展示。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只凭借纸面说明,专利局的工作人员往往不足以理解大多数发明的原理。 也不能怪他们水平不行,毕竟发明都是新事物,而且涉及各行各业,理解、审核起来本就不容易。 图纸,文字说明,再加上成品牛仔裤作为模型,这便是正式的专利申请材料。 准备好这些材料,马哨便找来托马斯、弗洛伊德以及另一名黑人警察,将材料交给他们。 “这是专利的申请材料,也就是需要送到专利局的东西。”马哨说。 托马斯看了看材料:“有两项专利?” 马哨:“没错,一个是工装裤的外观设计,一个是铆钉加固技术。前者如果拿不下就算了,后者一定要拿下。” “还有六把转轮手枪,每人两把,用作你们路上防身。” “三百美元的经费,申请两项专利绰绰有余……如果遇到某些贪心的专利局职员,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马哨将枪和钱币分别递给三人,“最好快点搞定申请。” “我知道。”托马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另外,再挑选一些和帆布相似的布料,也就是结实耐磨的,最好还是蓝色的,买一些样品带回来。”马哨又说。 帆布只是早期牛仔裤的材料,而非最适合牛仔裤的材料。 真正属于牛仔裤的布料叫做“牛仔布”,也就是后世满大街都是的那种蓝色布料。 但马哨并不知道这种布具体是什么,只能让人买一些样品回来供他辨认。 托马斯、弗洛伊德三人骑快马离开小镇,向东南而去。 他们首先会抵达著名的圣菲小路,然后沿着路向东,很快就会进入东部的第一个州,密苏里州。 严格来说,密苏里州也不能算东部,称其为中部更合适些。 但密苏里起码是个正儿八经的、有州政府的州,又在东面,算进“东部地区”也无不妥,至少在西部人眼中是这样。 相比之下,这会的堪萨斯,别说州政府,连个指派的总督都没有,连个领地都不是,也就名义上属于美国。 这种“无政府”的状态还会在中西部维持相当长一段时间,至于原因,最重要的当然是奴隶制——设州可以,但新设的州是算蓄奴州还是废奴州? 现在距离南北战争还有十几年,南北冲突已经愈发凸显了,北方想废奴,南方想畜奴,只是双方还算维持着平衡。 如果设置新州,这个微妙的平衡势必会有所倾斜,甚至会被彻底打破。 在这种情况下,大片的无建制领土自然就是一种最容易被接受的方案。 托马斯三人去东部申请专利,马哨这边继续组织裁缝们生产牛仔裤。 他将牛仔裤的工序拆分成几个部分,分配给镇上精通裁缝的主妇们,让她们在家里完成任务,然后带着成品找玛丽结账。 这正是参考了流水线的生产方式,虽然流水线可能在秦始皇制作兵马俑的时候就出现了,但一直到目前为止,这种生产方式仍然没有大规模普及开来。 这条分布式的牛仔裤流水线当然很粗糙,但依然让暂无工厂的工人们拥有了不弱于工厂工作的生产效率。 一条又一条的牛子裤被生产出来,旧帆布也迅速地消耗着。 在此期间,马哨的主要工作是训练镇上的阿帕奇士兵和黑人警察,不断向他们灌输纪律和法律概念。 灌输过程中,他心中也隐隐有些忧虑和迷茫:纪律和法律总会完善,但信仰呢? 马哨发觉,不论是在原住民当中,还是在克拉克镇,他都想不出一种合适的信仰。 也不能说没有,宗教不就是吗,在团结和维稳方面,宗教还是有用的。 但他对这玩意的抗拒太强烈了,在他看来,当神棍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羞耻的职业了,还不如卖肉呢。 我就算是死,也绝对不会去当神……等等,不对!这怎么像是真香定律的节奏,不能这么说! 想到这句话在真香定律语境下揭示的可怕景象,马哨的额上不禁渗出一丝冷汗。 到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信仰? 061 【丹宁布】 选项着实不多,还要结合实际。 整个人类历史上,可进行大规模社会动员或维稳的信仰无非就是那些,亚伯拉罕诸教、佛教、儒家、民族、资本、红色道路…… 但这些思想都不完美,尽管它们都被一部分人视为神圣和完美。 不提封建时代的那些,这六例中的后三者也各有各的问题,尤其对印第安人和美国而言。 印第安人并非统一的民族,人种还算统一,但文化、认同以及地域都高度分散,民族主义之路注定艰难。黑人和白人更不必说。 资本,这条路的结构性缺陷,二十几年后便会有一位大胡子先生讲得清清楚楚。 红色道路,眼下这个时代还停留在彻头彻尾的空想阶段,至于后世经过实践的道路,也不是谁都能走。 在马哨看来,其实也就只有一个国家有可能走通,也就是他前世所在的中国,一个长期持有强烈集体主义和强烈世俗主义的巨型实体。 其余国家包括苏联在内,对这条道路都有着严重的排异反应。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让马哨不愿意过多涉及这条红色道路,具体的也不好解释,咳咳…… 思来想去,马哨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哪。 第一个问题在于,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坚定的信仰,最多算是有一些信仰倾向,虽然他的很多选择都很坚决,但却和信仰无关,更像是遵循天性……让没有信仰的人去塑造他人的信仰,这听上去有些滑稽。 第二个问题在于,他总想找一个真正完美的信仰,而这显然不可能。 马哨觉得自己应该改掉这两个问题,但左右斟酌之后,发现一个都改不动。 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思索无果,他只能又将此事搁置。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世界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多少怀有坚定信仰者,也从来就没有长盛不衰的信仰。 长远来看,历史上此起彼伏的种种信仰可能不过是社会自然进程中的插曲。就像一个人看了励志故事或者感人故事,短时间内会斗志昂扬或者悲天悯人,但最终还是会回归到行动力和道德水平的常态附近。 …… 在专利申请成功之前,马哨没有对外推销工装裤。 他不确定这是否会对专利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于是只在小镇内做了些销售。 销售的结果也不出意料。 这种结实耐用又造型别致的工装裤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农民和工人,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被繁重的工作轻易磨破裤子了。 镇上的农民、工人市场饱和之后,马哨又回到氏族待了一段时间,向族人推销了一部分工装裤,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主持教学和军事训练,参加农田开垦。 由于克拉克镇的缘故,眠熊氏族获得了更多的铁制农具和种子,农业发展比预想中得要顺利。 今年的冬小麦应该会有一些收获。 成为主食虽然还不至于,但让每个族人都能时不时吃点粮食,却是没有问题。 在种植部的教学示范下,眠熊氏族的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些种植技术,这意味着明年就可以大规模地开展农业了。 专利申请比马哨预想得还要慢。 他一度怀疑托马斯三人路上出了意外,比如遭遇劫匪或者爆发内讧什么的。 这完全有可能,尤其是后者。 六把转轮手枪的配置让这三人足以称得上最精锐的轻骑兵三人组,自保能力还是不错的,走的还是著名的圣菲小路,治安相对一般路线更好些。 但如此火力配置也会导致内讧的烈度急剧上升,同归于尽都没什么奇怪。 好在事实证明马哨多虑了。 托马斯三人去了这么久,纯粹是因为专利局办事速度太慢了而已…… 经过一番艰苦的专利申请,在第二年的三月,也就是冬天刚刚过去的时候,托马斯、弗洛伊德三人终于返回克拉克镇。 “你们可终于回来了!”马哨看到风尘仆仆的三个人,不禁说道,“怎么样,专利申请成功了吗?” “成功了,两个都成功了。”弗洛伊德取出两份专利证书。 他接着抱怨道:“专利局的那帮混蛋简直就像是冬眠没睡醒,真不知道为什么看个裤子也会这么慢!” “很好。”看着两份专利证书,马哨露出笑容。 不过他心里也有些犯嘀咕。 这么低效率的专利局,专利保护力度到底怎么样啊?虽然他本来也没抱太大期望。 保护外观设计他就不奢求了,起码保护一下铆钉加固技术吧,不然牛仔裤这种几乎没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只怕是赚不了太多钱。 其实这是他误会了。专利局审核专利的速度一直都很慢,到后世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作为一个搞理论物理和中学教育的,当然不清楚这些,托马斯和弗洛伊德自然更不懂。 “还有你要的布料。”托马斯取来一个皮包,交给马哨,“我们把圣路易斯能见到的所有结实耐用的布料都买了一份样品,尤其是蓝色的。” 马哨打开皮包,里面全是各色布料样品。 很快他就眼前一亮,从中找到一块靛蓝色的厚布。 这正是他记忆中的牛仔布,几乎和帆布一样结实耐用,但却比帆布更柔软,牛仔裤的天选之材。 “这是什么布?” “丹宁布。” 马哨微微点头:“丹宁布……” 随后在他的组织下,克拉克服装公司正式开始组建,一家属于眠熊氏族的公司,由玛丽负责管理。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克拉克镇已经修建好了一些房屋,包括一间制衣厂房,工人也都是现成的。所以这几乎是水到渠成。 工厂成立之后,立刻便开始运转,为牛仔裤加上商标,向附近地区推销,并联系大量购买丹宁布,用以生产最正宗的牛仔裤。 牛仔裤对外的定价是原价3.99美元,打折卖1.99美元。 没错,这正是马哨前世经常在网购上见到的套路,商品永远在打折促销,而且末尾数字不是9就是8,给人一种仿佛很赚的感觉。 带着这些套路,服装公司的销售员们开始向周边的白人聚居点推销产品。 而毫无意外地,牛仔裤就像原有历史一样受到了劳动人民的热烈欢迎,即使价格不算很便宜,仍然出手即脱销。 仿佛人们早就在期待这种裤子,现在终于有人把它做了出来。 新鲜出炉的克拉克服装公司,几乎立刻便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062 【快乐的小托马斯】 清晨,天空蒙蒙亮。 镇公所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十名阿帕奇战士和二十名黑人警察排成整齐队列,全都挺胸而立,目不斜视。 “跑步——走!” 随着马哨的命令,三十人同时迈开步伐跑步,绕着镇公所一圈又一圈,时不时还喊着口号。 命令和口号都是阿帕奇语,经过几个月的适应,黑人警察们或多或少都掌握了一些阿帕奇语,至少训练过程中的常规命令和口号都知道。 经过大约三公里的慢跑,马哨又带着战士和警察们进行了一些简单的队列练习,稍作休息。 随后则是进一步的体能训练,主要包括俯卧撑、蛙跳、仰卧起坐以及军体拳。 当然,这个军体拳并不是真正的军体拳。 马哨前世上学时也学过一点军体拳——军训教官和体育老师教的,但早在重生之前他就把这些东西基本忘光了。 眼下他教给战士和警察们的这一套所谓的军体拳,只有一小部分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军体拳,剩下大部分都是他自创的。 好在与前世不同,这一世的马哨是一名杰出的战士,对近身战斗也略有心得,因此他大半自创出来的这套军体拳倒也有些实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动作霸道,有助于提振士气。 一如既往地,所有的训练,马哨都会陪同进行,甚至会给自己加倍。 比如俯卧撑,以他现在的力量水平,普通的俯卧撑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所以他更多地会做单臂俯卧撑。 得益于威猛的体型与强大的力量,马哨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威慑力,这让他在训练士兵时事半功倍。 清晨的训练结束之后,亨利·托马斯找到马哨:“我想去看看我的儿子。” “好,我也正准备回氏族,你跟我一起出发吧。”马哨点头。 吃过早饭,马哨就带着几个阿帕奇战士,还有包括托马斯在内的几个要探望孩子的白人家长,骑马往氏族去了。 等抵达氏族,时间已然到了傍晚。 几十公里的路程赶十个小时,每次马哨都会感到有些不爽。想想前世,这点路程也就刷一集剧的时间,如今却要在马背上颠簸差不多一个白天。 但也没办法,铁路虽然已经有了,但还远未普及。至于汽车,距离发明都还早着呢。 “这……”望着眠熊氏族的景象,托马斯镇长眼中不禁露出几分惊异。 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来眠熊氏族,毕竟当初小托马斯被带走没多久,他就被派去申请专利了,一去就是几个月。 因此他对眠熊氏族的景象一无所知,直到现在亲身抵达。 这个印第安氏族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首先是庞大,应该超过千人规模,在此时的中西部,无论是对白人还是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聚居点都是罕见的规模。 这里有帐篷,但还有很多木屋,这同样很新奇——在托马斯的印象里,中西部的印第安人都是住帐篷的。 “每次来都会有变化。”同行的一个白人男子说道,他显然不止一次来眠熊氏族看望孩子了。 “也算是个好消息吧,有了这些房屋,我们的孩子也能生活得更好些。”白人叹了口气。 托马斯没说话,跟着马哨进入眠熊氏族,印第安人对此则已经见怪不怪。 “我,我有‘复生’,复活一个死去的角色卡!” “……我要召唤,死亡之翼!” “打败他!” “直接用‘破釜沉舟’,不要怂!” 一阵青涩的童音从不远处传来,既有阿帕奇语,也有英语,托马斯隐约听到了儿子的声音,不由加快了步伐。 很快,白人家长们就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一群十几个孩子,有大有小,有白人也有印第安人,正围在一起大呼小叫。 “爸爸!”围观者当中的小托马斯注意到父亲,顿时惊喜地跑过去。 托马斯也露出笑容,抱住了儿子:“你还好吧,我的孩子。” 尽管他相信马哨不会伤害他的儿子,但看到儿子确实安然无恙,他还是不禁松了口气。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决斗。”小托马斯这句说的是阿帕奇语。 托马斯莫名其妙:“什么?” 小托马斯:“就是决斗的意思,一种游戏,类似扑克牌,但比扑克牌好玩多了。” “哦,是吗。”托马斯也有点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看,这里都是孩子,他不用挤进人群,只要弯腰俯视就行了。 他确实看到了决斗卡牌,但遗憾的是,由于卡牌上都是阿帕奇文字,他并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破釜沉舟,破釜沉舟!”小托马斯被父亲抱着,也获得了很好的视野,居高临下地喊着,喊的自然是阿帕奇语。 托马斯眉头微皱:“这是什么意思?” 小托马斯则一脸激动地挥舞着拳头:“‘破釜沉舟’是最受欢迎的卡牌,我还不太清楚它是什么意思。但只要使出它,胜负就会揭晓,所以人们都喜欢它!我也喜欢它!” “破釜沉舟!” “别听他们的,这些字都认不全的家伙就知道喊‘破釜沉舟’!” “破釜沉舟,破釜沉舟!” 接下来依旧是孩子们的狂欢,直到一场对战结束。 托马斯当然看得出来,自己的孩子生活在眠熊氏族,不仅没有受到伤害,反而还过得很快乐——似乎比以前还快乐。 对此他自然是感到欣慰。 但与此同时,这也让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丝隐隐的不安…… 今天正好是阿帕奇人的一个重要节日,所以到了晚上,人们举行了庆祝的仪式。 几个月的时间里,马哨带人在族里修了许多木制房屋,酋长大厅、学校都已经换成了正儿八经的木屋。 除此之外还有一处广场,位于酋长大厅正前方。当然,说是广场,其实也就是平坦干净的空地,有一块讲话站着用的石台,还有一些供老人使用的木椅。 广场不大,但紧凑一点,一千人还是能挤下的。 平时有什么集会、仪式,都会在广场上进行,士兵的训练有时也会在此。 类似节日晚会这种场合,马哨往往会一改严肃姿态,化身成为主持人,时不时讲个段子什么的。 063 【世俗化】 不仅要讲段子,还要演奏音乐,甚至差点还要演小品。 只是后来马哨仔细一想,演小品似乎有点过于不严肃了,喜剧光环对酋长来说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人们一提到酋长就想笑,岂不是威严扫地。 所以他最终只是写小品剧本,而没有亲自出演。至于这些剧本,当然主要是改编自他前世所见的各种喜剧、小品、段子了。 以马哨的标准来看,印第安人的笑点普遍偏低,所以这些喜剧桥段产生的效果非常拔群,几乎可以说是摧枯拉朽地击穿了所有人的笑点。 晚会一到语言类节目,全场笑声就停不下来,气氛比暖烘烘的篝火还要热烈, 出人意料的是,由于他的这一套操作,族内的各种聚会迅速走向世俗化,宗教属性削弱,进而带动了整个氏族的世俗化,而且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不满。 所有人都热爱美妙的音乐,以及令人开怀大笑的喜剧,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 刚开始还有个萨满找到马哨,希望晚会上能多一些宗教活动,但马哨直接来一句:那样小品和音乐就没时间了。 萨满自己都喜欢看小品、听音乐,于是便妥协了。 最终马哨规定,宗教环节只能在各种聚会刚开始的时候短暂地进行一会。 而这短暂的宗教环节也没有为宗教起到什么正面作用,因为由于后面各种精彩节目的存在,大部分人在参与宗教活动时都会心不在焉甚至感到厌烦。 这种高效无害的去宗教化效果,马哨自己其实也没有料到。 他最初只是想为族人们带来更丰富的娱乐活动,仅此而已。 但他当然乐见如此,也算是个意外之喜。 晚会就应该是这样——只有纯粹的快乐,而不是夹杂着别的什么东西。 又是一场愉快的晚会,压轴出场的是阿帕奇乐队,主要成员是三人,负责吹口哨和编曲子的马哨,负责敲鼓的长棍,还有一位负责吹笛子的老兄,名字就叫“吹笛子”。 与后世的乐队相比,这个乐队简直不要太简陋。 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相当豪华了,在印第安人的音乐史上更是开天辟地一般。 配合马哨传授的各种未来音乐,不仅能震撼印第安人,甚至也能震撼白人,至少托马斯等几个陪孩子参加晚会的白人家长确实如此。 他们听不懂语言类节目,但音乐之美却是无国界的。 晚会结束之后,眠熊氏族的人们在欢笑声中陆续离开,回去休息了。 几个白人家长坐在一起,表情复杂。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想喝一杯。 不过他们感觉这里好像没有酒,至少他们在晚会上没看到什么人喝酒,太奇怪了,不是说很多印第安人都酗酒吗。 “托马斯……你怎么看?”一位身材瘦高的白人男子犹豫地看向托马斯。 “什么怎么看?”托马斯轻轻说道,有些心不在焉,儿子已经在他怀里睡着。 “我是说这场晚会。” “还不错。”托马斯随口道。 瘦高男子却凑近了些:“我觉得刚刚的气氛简直太棒了,你不觉得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千个人聚在一起笑一个小时!” 托马斯点头:“的确。” 另一个白人家长加入了讨论:“我真想知道那几场喜剧在演什么,从这些印第安人的反应来看,那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喜剧。” 瘦高男子叹了口气:“唉,我甚至有点想在这里生活了。他们对我的孩子也不错,不像我以前接触的那些喊打喊杀的野蛮人。” “你是认真的吗,老兄?”其他人觉得这个想法太离谱了。 瘦高男子却不以为意地说道:“为什么不?看看我们的总统,约翰·泰勒先生,他简直像一只愚蠢的土拨鼠,甚至被自己政党开除了!我敢打赌,他就算走遍整个美国,也不会有一个小镇如此爱戴他——像这些印第安人爱戴他们的酋长那样。” 此言一出,几个白人顿时争吵起来。 “什么,你居然敢骂总统先生是土拨鼠!”一个谢顶的白人男子腾地站起来,满脸怒容,“你知道为了德克萨斯,我们的总统付出了多少心血吗?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 “我就骂他了,怎么了!谁在乎德克萨斯,我要的是更富裕、更有尊严的生活!约翰·泰勒兼并了德克萨斯,好处也都是富人权贵的,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国家变成世界第一强国,我的生活就能比其它国家的人更好了吗?”瘦高男子倒豆子似的说了一堆。 对方面红耳赤,但却不善言辞:“你,你这个爱尔兰蠢货!” “英国佬,我早就看你不爽了——” 即使再昏庸暴虐或者英明神武的领导人,都会同时有支持者和反对者,这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一样。 但在许多白人国家尤其是美国,这一点却格外凸显。 几人在这吵了好一会,差点大打出手,最终不欢而散。 第二天,看望完孩子的白人们返回克拉克镇,但却分成了两批。 眠熊氏族的人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们照常地建造房屋、推广文字。 相比去年,氏族小学已经正规多了,由四间木屋构成,并且还在持续扩建。 四间房屋中,一间属于低年级;一间属于高年级;一间用于给学习能力差的中老年人扫盲,让他们至少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数字;还有一间属于“留学生”,也就是科曼奇人和白人。 师资力量依旧匮乏。 低年级和中老年扫盲班还好,但高年级至今还是只有马哨一位老师,助教倒是有几个,但这几人还达不到独自承担教学任务的水平。 担任扫盲班主讲教师的是石鸦,他在低年级的学习成果还可以,更重要的是他萨满部长的身份,更容易得到中老年人的尊重。 “……酒是一种药,药不能乱吃,我知道仍然有些人在偷偷喝酒,但如果你们不希望自己的身体迅速腐朽并在死后堕入地狱,最好放弃这种危险的饮料。”石鸦在课堂上讲述着常识课的内容,并掺杂了一些私货,也就是喝酒下地狱之类的话。 “我们还是应该像酋长说的那样——多喝热水。” “热水是最干净的饮料。” “一定要多喝热水,酋长是大灵的使者,他的话不会错的。”石鸦继续掺杂私货。 但事实证明,对扫盲班的中老年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教学方式。他们看起来笃信不疑。 就在这时,一个妇女匆匆跑进教室,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我有急事要离开一会。”石鸦神色微变,然后说道,“风声,你暂时来替我讲课。” “哦,好……”风声成绩出色,很快就从低年级毕业并担任助教,但对于石鸦的这个安排,他的表情和语气却充满了无奈。 并不是因为他胆怯,而是因为他要面临的学生当中赫然包括他的父亲,大声说。 “儿砸!”大声说果然兴奋起来,在座位上向他的儿子老师挥手道。 064 【父不教,子之过】 风声假装没听见,深吸一口气,走到讲台上,看着手里的讲义,继续为教室里的中老年人普及常识:“……尽可能吃熟肉,生肉不洁,容易引发疾病。牛肝是美食,但也应该熟食。” 大声说却脱口而出:“牛肝就应该生吃,熟牛肝根本没得味道!”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是大嗓门,像是在喊口号,教室里的其他中老年人闻言也都议论起来。 “安静。”风声说。 但他不过才十四岁,既没有鹰羽,身材也不算威猛,在一众长辈面前自是没有半分威信可言。 中老年人们该唠的唠,完全没有安静的意思。 大声说作为他的父亲,自然更不在意他的威信了。加之周围嘈杂的议论声,大声说的嗓门更大了:“儿子,你尝尝生牛肝就知道,爸爸绝对没骗你,生牛肝才是真的好吃。” “这是酋长说的,包括牛肝,所有肉类都,都,都应该熟食!”风声说话有些结巴,显然是情绪不稳。 面对愈发嘈杂混乱的课堂,年轻的老师往往都会如此。风声的处境尤其严峻,毕竟带头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就是他的亲生父亲。 大声说不以为意:“哎呀,酋长不也说过‘万事无绝对’吗……生牛肝我都吃这么多年了,也没见有什么事。” 此时,学生里忽然有个中年男子蹦出来一句:“对了,你们有谁吃过母牛的那玩意吗?” “啥玩意?”人们纷纷好奇道。 “就是那话儿。”中年男人的笑容猥琐起来。 “哎呀,你真不害臊!”妇女们纷纷说道,“老不要脸的。” 眼见教室都要变成聚会了,饶是风声再沉稳,也不禁面红耳赤起来,准备狠狠地喊几声“肃静”。 然而他嘴还没张开,大声说接下来的话就让他几近崩溃。 “我吃过牛逼!”大声说自豪地说,“不信你们可以问我儿子!” 人们顿时摆出一副惊呆了的表情,纷纷向风声投去询问之色。 风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握着拳头的手微微颤抖:“你别说了行不行?” “怎么了,你小时候不也吃过吗,我亲手喂给你的,你还说好吃!”大声说又道。 课堂哗然。 风声眼神涣散,已经说不出话来:“……” 接下来直到一堂课结束,课堂上全是讨论吃牛欢喜的话题,大声说十分自豪地成为了人们的焦点,事无巨细地传授着自己的秘制美食。 风声直接放弃了讲课,沉默地坐着,等到下课时间一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 他来到另一间教室门口,也就是专门给白人和科曼奇人学阿帕奇语的那间教室,马哨也刚刚结束了课堂。 “酋长……” “怎么了。”马哨招了下手示意风声跟上,同时便走向不远处的酋长大厅。 所谓的酋长大厅,只不过是个名字,事实上无论从任何角度看,这个酋长办公室兼氏族会议室都称不上“大厅”,就是一间稍大的木屋。 两人进入酋长大厅,坐到椅子上,风声说道:“酋长,我不想做助教或者老师了,至少别让我做扫盲班的助教和老师。” 马哨看着他憔悴沮丧的表情,大约猜到真相:“因为你父亲?” 风声点了点头。 马哨沉默片刻:“虽然可能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还是建议你,尽量多和你的父亲沟通。” “没用的。”风声叹息道,“他不是一般的父亲,他是很少的那种……他连小声说话都做不到,他的名字简直像个诅咒一样。” “你也很少见,少见的优秀。”马哨并不是瞎说。风声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他很了解风声。 尤其在小学成立之后,风声表现出了相当惊人的学习能力,文字学习很快,还展露出了不俗的数学天赋。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就可以为低年级和扫盲班讲课,数学水平更是在所有学生中仅次于长棍。 要知道,长棍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是马哨最早的学生,无论生理年龄还是学龄都比风声高一大截。 倘若在中国,风声绝对会被奉为天才少年,考虑到他还有个缺根筋的父亲,说不定还有机会重演“伤仲永”的名场面。 只可惜,印第安人没有重视文化教育的传统。 别说重视文化教育了,连文化教育本身都是刚起步,所以人们丝毫不觉得风声有什么了不起。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学习成绩还不如决斗卡战绩重要。 即便有少数人意识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同样也不会觉得风声有多厉害,毕竟在他们眼前还横亘着一个根本无法理解的存在,也就是同样十四岁的酋长马哨。 就像烈日的存在会让星辰和天空没有区别,马哨的存在也让风声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少见的父亲,少见的儿子,这不挺好的吗,也许是他把智慧都给你了。”马哨笑了下。 风声没说话。 马哨收起笑容,有些严肃地又说道:“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时代。” “的确。”风声点头,“这是你带来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和以前已经大不相同。” 马哨却摇头:“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不是变化的结果,而是过程。过去,我们的生活也有变化,比如欧洲人带来的马匹,但变化大体上是渐进的。” “现在不一样了,变化的速度加快了,我希望把白人的知识以及我自己的思考都尽快地教给你们。” “接下来的二十年间,原住民社会的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过去三百五十年的总和。” 其实马哨说得保守了。 如果他的计划一切顺利,印第安人将在接下来二十年内走完相当于许多文明一万年的路程,从新石器文明飞进电力文明。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巨大的代沟,空前绝后的天堑代沟——二十年后的阿帕奇人,在知识上会普遍超过前辈几百年。” 风声若有所思。 马哨继续说道:“在一个停滞的社会里,长辈对晚辈拥有绝对的教育义务。” “但在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社会里,不仅长辈对晚辈有教育义务,长大的晚辈对长辈也有。所以,风声,如果你爱你的父亲,就应该肩负起教育他的责任。” 风声想了想,随即说了句:“可是,我好像根本不爱他。” “……”马哨表情一滞。 空气安静了两秒钟,忽然石鸦从外面匆匆进来,似有急事。 马哨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065 【抗生素】 石鸦进门说道:“三雪要不行了!快来看看吧,也许你有办法救她。” 马哨连忙起身,跟着他离开酋长大厅。 很快,他们来到一间木屋。 屋中已有多人,红女、小麻雀也围在其中。 “哨子哥,三雪姐姐昏迷好久了,你能救醒她吗?”小麻雀看到他进来,当即说道。 “先让我看看。”马哨通过人群,然后便看到了躺在床上的一个少女,她有十五岁,身材略瘦。 此时此刻,三雪正躺在床上昏迷不醒,脸色蜡黄,唇干如槁,看上去虚弱得可怕。 马哨伸手一探,随即不由感到心惊——高烧,而且不是一般的高烧,至少四十度。 至于高烧的起因,当然是产后感染,三雪前几天刚刚生完孩子。 尽管马哨已经要求族人晚婚,并反复强调“早婚弱种”,但三雪早在他提出这条之前便已经有孕在身,他自然管不了。 三雪身体又不够厚实,结果便是一场过程凶险的分娩,好不容易生下孩子,却又引发了严重的产后感染。 马哨之前也曾有过严重的伤口感染,但他的强壮体格显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三雪作为一个虚弱的产妇,身体机能更是脆弱。 看样子,她多半是挺不过去了。 除非能有抗生素,只是青霉素的制取何其麻烦。 找点霉菌确实不难,但想要从中提取干净的青霉素,却极为不易,即便提取出来了,产量也是个问题。 二十世纪的弗莱明医生发现了神奇的青霉素,之后他耗费一个月的时间都没能提取出足够一个病人使用的青霉素,再之后,十年的时间也才生产了区区几公斤。 这导致青霉素的价格一度比等重的黄金还要贵很多,甚至几百倍。 直到二战后期,青霉素的产量才开始大幅提高。而二战后期距离现在,正好一个世纪时间。 “……老师,你跳过舞了吗?”马哨无计可施。 “所有舞都跳过了,还是不行,所以我才来找你。”石鸦说,“你也没办法吗?” 马哨沉默片刻,最终微微一叹:“保持通风,都不要堵在房间里,多用烈酒为她清洗身体。” 也只能这样了,但愿三雪能挺过去吧。 众人也都听出言外之意,当下纷纷叹息着离开。 马哨也转身离开房间。 小麻雀从后面跟过来,跑到他面前:“哨子哥,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马哨摇头。 小麻雀依旧不愿接受这个事实,抱着他的胳膊说道:“哨子哥,大家都说你是大灵的使者,你再想想大灵都告诉过你什么,一定有办法的。三雪姐姐她人那么好!” “我不是神使。”马哨脱口而出,然停顿了一下,“至少,我不相信自己是神使。我从来没有见过大灵,大灵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什么。” 小麻雀低着头:“可是,可是……” 马哨拍了拍她的头,叹息道:“生老病死是最基本的自然规律,我们总是要接受它的。” 小麻雀没再说话,两人站在这里,空气安静了一小会。 就当尴尬的气氛隐隐浮现时,马哨忽然目光一凝,仿佛注意到什么。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间木屋门口,赫然挂着一种对许多印第安人来说有些稀奇的农作物——大蒜。 这大蒜当然是来自克拉克镇。 自从发现克拉克镇的大蒜之后,有些族人就时不时地会购买一点,作为调味品使用。 看着挂在门上的大蒜,马哨的眼神渐渐明亮起来。 大蒜素! 抗生素又不是只有青霉素一种,他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大蒜素也是抗生素,而且远比青霉素容易制取。 更重要的是,大蒜素就算制取失败,也不会带来额外的风险,毕竟大蒜本身是一种食物。相比之下,青霉素需要从霉菌中提炼,如果提炼失败,把霉菌什么的一起带进去了,再给病人使用,后果恐怕难以预料。 当然,据马哨所知,大蒜素在后世貌似主要是兽药,比如掺在饲料里喂猪喂鱼,对人的效果应该不是很理想。 但反正也没什么风险,病人都快死了,为什么不试一试? “哨子哥?”小麻雀有点被马哨两眼放光的表情吓住了,在他面前挥了挥手。 “把全族的大蒜都集中起来,立刻!”马哨反应过来,急忙说道,“还有一袋烈酒!” 小麻雀一怔,随即惊喜道:“你想到办法了?” 马哨说:“我还不确定,但我们的动作得快点,三雪可能撑不过今晚!” 全族的大蒜很快就被集中起来,数量还不少,足有几十串之多。 “把大蒜捣碎,越碎越好。”马哨吩咐道,族人们纷纷忙活起来,在干净的木板上用棍棒将大蒜打得稀烂如泥。 大蒜本身并不包含大蒜素。 只有将它捣碎捣烂,大蒜内部的硫化物才会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最终生成大蒜素。 发生的化学反应很多,但操作其实很简单。 只要将大蒜捣碎,然后静置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大蒜素就生成完毕了。 然后就是收集大蒜素。 大蒜素难溶于水,但易溶于一些有机溶剂,比如酒精。所以马哨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将蒜泥在烈酒中浸泡,每隔一个小时换一批蒜泥,以尽可能提高大蒜素的浓度。 这样做的效率很低,用药时也麻烦。更好的办法是水蒸气蒸馏法,油水分离,得到高纯度的大蒜素直接注射,然而眼下连个烧瓶都没有,只能这样了。 换了六批蒜泥,时间已经到了夜晚。 吸收了六批蒜泥的大蒜素之后,一小袋烈酒已经变成了黄色,由于过滤手段比较粗糙,它还有些粘稠。 马哨觉得差不多了,便带着这袋酒来到三雪所在的房间。 酒袋打开,房间里的几个人被熏得纷纷捂鼻,刺鼻的大蒜味混合着酒气扑面而来。 “这是什么?”红女问道。 “一种新药,你们可以叫它‘蒜酒’。”马哨解释说,“良药的味道总是不怎么样,希望这能帮到三雪。” “三雪有救了?”人们惊喜道。 马哨微微一汗:“不,我还不能肯定,你们别抱太大希望。” 这么粗制滥造的大蒜素,疗效怎么样,他实在不敢打包票。况且就算是高纯度的大蒜素,也不能包治百病。 马哨小心地将酒灌入三雪口中…… 066 【限酒令】 事实上,大蒜素的抗菌能力相当强悍,而且不容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的副作用也小,是一种卓越的抗生素。 它之所以没有成为人体的主流用药,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易保存,常温下16小时即分解。 马哨制作的这一袋“蒜酒”,如果当晚没有及时用掉,天亮之后,效果估计就要打个对折。 由于这个特性,后世很多名义上的大蒜素产品,其实根本就不含真正的大蒜素,只有一些大蒜素的近亲或者分解产物。 这些伪大蒜素虽然可以长时间保存,实际作用却不能和真正的大蒜素相提并论。 唯一比较方便获取的真·大蒜素,大概也就是吃饺子时现捣的新鲜蒜泥了。 一袋大蒜素酒精溶液的效果,比马哨预想的要好。 仅仅到了后半夜,三雪的高烧便开始迅速消退,等到天亮,她的体温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所以当马哨早上醒来前去看望三雪时,一进屋便看到了人们的笑容。 “酋长,蒜酒生效了,三雪的病情真的好转了!”红女说道。 马哨也有点惊讶。 他走到床边,伸手探了探,发现三雪的体温确实已经基本恢复正常,脸色也好了些,只是还未醒过来。 小麻雀一脸开心:“我就知道哨子哥一定有办法!” 见大蒜素确实可行,马哨心情也愉快起来,笑了笑:“先别掉以轻心,继续好好照顾三雪。” 消息很快传遍全族。 人口不到一千两百的眠熊氏族,其实就是个村子,邻里的事本就很容易传开。 何况昨天马哨还下令收集大蒜,又当众捣碎,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和议论。 酋长用大蒜和烈酒制作了一种药,将垂死的三雪救了回来! 这个印第安人听上去本就有些不可思议的故事,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添油加醋,变得更加夸张。 甚至于有人说马哨能听懂大蒜的语言,简直离谱。 几天之后,三雪已经恢复得不错。 而伴随着族人的讨论,马哨也趁机召集了一次氏族会议,并且是在广场举行,允许所有族人旁听。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酒精管制。”他几乎开场就说。 “酒精?”这是个新词,人们似懂非懂,但倒是能听出它和酒有联系。 马哨解释道:“所谓酒精,就是酒的精华。酒精少而水多的酒便是普通的酒,酒精多而水少的酒便是烈酒。” “原来如此。”人们点点头。 马哨继续说道:“酒精是‘蒜酒’的关键之一,没有酒精便制不出这种神奇的药。三雪的事情你们已经都知道了。” “所以,为了宝贵的酒精不被浪费,同时也为了督促更多的人戒酒,眠熊氏族今后将实行酒精管制,成立‘酒药局’,对所有酒精饮料进行管理。” “所有族人手里的酒精饮料,都将由‘酒药局’收购,然后只在医治伤病时发放。以后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制造、持有、交易、饮用酒精。” 尽管酗酒有害健康已经是眠熊氏族的共识,但一些族人的酗酒习惯至今仍未戒除。 在眠熊氏族以外,印第安人的酗酒现象更多、更严重,是印第安人的一大顽疾,几乎堪比清朝之鸦片。 所以借着这个机会,马哨打算正式确立一些措施,对酒精实施管制。 当然也不是禁酒,禁酒令在历史上产生的影响他还是知道的。 限酒令就差不多了。 有些酒鬼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慌了神,连忙问道:“酋长,以后难道不能喝酒了吗?” “也不是不能喝,但喝酒必须前往指定的地方。”马哨看向恐慌的酒鬼们。光有惩罚肯定不行,那样和禁酒令就没什么区别了,堵疏结合才是上策。 “那我们该去哪喝?” 马哨伸手一指:“看见那个正在修建的木屋了吗,那里就是你们的‘饮酒屋’。” 酒鬼们纷纷露出笑容:“太好了,我还以为不能喝酒了呢。” “你们也别高兴太早。”马哨话锋一转,“饮酒屋的酒不是免费的,你们需要花钱买酒,而且喝得越多,酒价也越高。另外还会有人监督你们。” 酒鬼们面面相觑。 “早些戒酒吧,族人们……这既是为自己的健康考虑,也是为所有人的生命考虑。”马哨又道。 石鸦问:“蒜酒还需要大蒜,我们是不是要从白人手里多购买一些大蒜?” 马哨:“克拉克镇也没有多少大蒜。我们还是应该自己种一些。土块,你对大蒜了解吗?” 土块点了点头:“听说过一点,现在这个季节就可以种大蒜。” “那你尽快安排,可以去克拉克镇找个种过大蒜的白人农民过来帮忙。”马哨缓缓说道。 “收获的大蒜也由酒药局管理,一部分卖给族人,作为调味品,剩下的留作制药……” 最后他又想起什么,连忙补充道:“对了,蒜酒要现做现用,不能久放。小病小伤也不必用。” 他大概知道大蒜素化学性质不稳定,很容易分解。具体的数据虽然不清楚,但他估计,以现有的技术条件,大蒜素能保存几天时间应该就谢天谢地了。 要是没有这个巨大的缺陷,马哨对大蒜素的发现足以震撼全世界,说是十九世纪医学的第一大发现也毫不为过。 其实也不是马哨先发现的。 严格来说,就在去年,也就是1844年,欧洲已经有人提取出大蒜素了。 但那位化学家提取得并不纯净,再加上知识、技术所限,他根本没搞清楚到自己到底提取出了啥。 会议结束之后,酒药局的唯二成员也即正副局长便开始收购烈酒。 “今天之内,酒药局将收购全族的烈酒。明天开始,私藏酒水便是不允许的了。”局长名叫不喝酒,人如其名,从不喝酒。 “一袋多少钱?”人们纷纷拎着酒袋过来。 “一大袋四美元!”不喝酒伸出四根手指,喊道。 四美元一大袋算是高价了,不过大部分烈酒从白人手里买来的时候本来就不便宜。没有白人会便宜卖给印第安人东西,除了最近才被眠熊氏族反向殖民的克拉克镇之外。 “美元?” 067 【百夫长】 很多族人已经开始使用美元硬币、西班牙银元作为货币,但还是有些人对此不甚了解。 “就是这些钱币。”不喝酒晃了晃几枚硬币,有金币、银币,当然还有更多的美分。 “为什么要用白人的硬币,贝壳珠不好吗?”一些人议论道。 但更多的人已经认同了这些印有数字的金银铜币:“这些钱币都是金属制的,还有数字,比贝壳珠好用多了!这都什么年头了,谁还用贝壳珠啊。” “你该不会还不认识数字吧?” “不会吧,不会真有人还不认识数字吧?” 就算有人不认识数字,自然也不好意思承认。不过也应该是少数,扫盲班最低的要求,就是让所有人都认识数字和自己的名字。 不喝酒道:“这些钱币确实更方便。酋长说了,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金属钱币,但现在我们还是只能用白人的……其实这次收购烈酒,也是为了推广货币,你们大多数都认识数字了。” “如果你们非要贝壳珠我也可以给你们,只要以后吃亏了别来找我就行。” 个别想用贝壳珠或者以物易物的都被打消心思,只能同大多数人一起,接受了酒药局的美元或者西班牙银元。 一大袋烈酒四美元,酒药局总共收购了四百多袋,为此支付了接近两千美元。 族人失去了烈酒,但却一下子得到了大量良好易用的货币。 以前人们都是以物易物,各种不便,现在有了更方便的货币,许多人顿时被点燃了做买卖的热情,看见什么东西都想讨论一下价格。 眠熊氏族内的经济活动逐渐丰富起来。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左右。 4月。 在这一个月里,马哨的生活依旧忙碌,甚至更加忙碌。因为又有两个阿帕奇氏族加入进来,使眠熊氏族的规模又扩大了些,也为他带来了更多的事务。 锻炼身体、处理族内事务、学英语、学科曼奇语、教学、练兵……这些事情他都必须要做。 同时出于长远考虑,睡眠也不能缺少,所以他几乎没有娱乐时间,要娱乐也只能和族人一起娱乐,比如办个晚会。 极度的忙碌,勉强够用的睡眠,几乎不存在的娱乐。 幸亏这一世的马哨有着远超常人的充沛精力和强大执行力,要是搁在前世的肥宅身心,这种工作强度,一个星期估计就得躺了。 随着他工作的推进,他能感觉到,族人对他的认可正在逐渐加深。过去他的崇拜者主要来自军队,现在全族都开始越来越多地弥漫对他的崇拜情绪。 他并不排斥人们对他的崇拜,大概也没人会排斥这种东西。 但这种崇拜中总是夹杂着各种怪力乱神的东西,这让他感到纠结,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选择承认或者默认,有悖于自己的理念。 选择解释,又很难跟这么多人解释清楚。本来就解释不清,比如马哨曾说过自己没见过大灵,听到这话的族人们依然认为他是大灵的使者——你见没见过大灵和你是不是大灵的使者有什么关系?我不管,你就是大灵钦定的。 选择强行制止,则可能伤害族人的感情,并损害自己的权威。 于是在这个关乎信仰的问题上,马哨再一次选择了听之任之,有点逃避的意思。 不过至少目前来看,这种逃避并没有为他带来任何损害,他在族中的权威依旧与日俱增,没人敢对他表达不敬或者反对…… 氏族广场上,近三百名战士整齐地排列成方阵,周围大量族人围观。 士兵们没有骑马,因为现在是步兵时间。 所有人都穿着简洁的麻布衬衫和牛仔裤,包括站在队列前的马哨,这是眠熊氏族现在的军装。 单从服饰来看,如果没有头上的羽毛,这些印第安战士的着装几乎就是白人的风格。 马哨并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格,他更喜欢后世的各种军装,但那暂时还不切实际。这身衬衫配牛仔裤的装扮,至少比族人以前的样子好多了。 以前的族人,身上穿着的不是简陋宽大的皮衣,就是粗糙而褴褛的布衣,天气稍暖便直接裸露上身,往往还要在皮肤上涂着各种颜料,以示威武。 这些让军容看起来乱糟糟的元素,马哨以身作则,统统废弃,换上了简洁实用的服装,只保留了头上的羽毛。 “什长们,文化考核的成绩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马哨对战士们喊话道。 话音未落,许多什长的脸上便纷纷露出紧张之色,但他们已经熟悉军中纪律,依旧抬头挺胸,一言不发。 马哨继续喊道:“今天则是演练考核,两项考核加在一起的总成绩便是本月度的什长考核结果。” “除此之外,今天还将诞生三位百夫长!” 百夫长! 马哨几个月前就向士兵们说了这个职位,听到这个消息,什长们无不两眼放光。 “百夫长的产生规则你们应该还记得,我再说一遍,这几个月考核成绩累积排在最前且无违纪记录的三人,就是百夫长。” “好了,现在考核正式开始!” 考核的内容包括队列、体能、战术,以步兵考核开始,但更重要的是马背上的考核。 考核持续了一上午,马哨记录了每一个什长在每一项考核中的成绩,同时也关注了士兵的表现。 在历次考核中,一些表现优异的士兵也会得到奖励,主要是鹰羽。 考核结束之后,马哨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整理成绩,然后在下午公布了结果。 “总成绩的前三名分别是草原狼、厚肩、独眺。从今天开始,你们便是氏族军队的百夫长!”马哨宣布道。 随即他为三位百夫长分别颁发了一件蓝色衬衫以及一个袖章,作为百夫长的标志。 三位百夫长很开心,围观的族人们也很激动。 马哨也松了口气,三位百夫长各个方面都达到了一个不错的水平,足以为他分担许多军队工作。最近一段时间,他实在是太忙了。 “草原狼。” “到!”刚刚成为草原狼的百夫长激动地应道。 马哨点点头:“我安排给你一个任务。” 068 【密谋】 “明天随我去克拉克镇,以后克拉克镇的驻军事务我会逐渐交给你来管理。”马哨说道。 “是!”草原狼应道。 每隔一段时间,克拉克镇的阿帕奇驻军都会轮换一个什,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驻军的训练跟氏族脱节,同时也是为了让更多士兵了解白人社会。 克拉克镇。 毫无疑问,如今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就是制衣厂,这座看上去还有些简陋的工厂每天一边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着牛仔裤,一边不停地施工,扩大厂房。 熟练的裁缝在这里工作一个月,至少可以拿到二十美元的薪水,虽然和东部的工人还没法比,但无论如何也比种地强多了。 而且制衣厂的工作时间也比较宽松,每天只需要工作十个小时。东部地区的有些工厂虽然高薪,但工作时间动辄能达到十二个小时,甚至十四小时。 裁缝多是妇女,工作机会本就稀少,如此优渥的工作更是令人羡慕。当她们的收入超过丈夫,她们就可以在丈夫喝酒时理直气壮地夺过酒瓶了。 于是,凡是懂点裁缝技艺的人,都抢破头地想进入工厂做工。 扩建中的制衣厂门口,玛丽正看着忙碌的制衣工人和建筑工人,脸上若有所思。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她转头一看,原来是警长汤姆过来巡视。 “汤姆。” 汤姆警长也微笑地点了下头,尽管他穿着整洁的衣服并且腰上别着一把转轮手枪——镇上只有他、弗洛伊德以及阿帕奇驻军可以佩戴这种枪,但他看起来仍像是一个刚刚走出田地的老农民。 “在想什么?”他随口问道。 玛丽说道:“没什么,只是一些关于工厂的事。” 汤姆也没有在意,转而望着工厂感叹了一句:“我感觉这会成为中部最大的工厂。” 玛丽点点头:“的确,我当初怎么也想不到,工装裤居然会如此受欢迎。” 汤姆却说:“我倒是有一点预料。我以前经常干重活,时不时会把裤子磨破,琼斯先生不止一次地抱怨,如果有磨不破的裤子就好了。” 玛丽沉默了半秒钟,突然说了句:“我真羡慕你。” “什么?”汤姆一愣。 玛丽:“我是说你和琼斯,琼斯先生是一位仁慈的人,即使你是他奴隶的时候,他也不曾虐待你。” “是这样。”汤姆笑了笑,“我们现在还是朋友,昨天我们还喝了一杯,他说——” 玛丽的奴隶岁月显然不像汤姆这样幸运,她的表情有点黯然。 汤姆注意到她的表情,意识到不应该继续展开这个话题,当即话锋一转:“不过话说回来,克拉克工装裤能受欢迎到这种地步,我依然没有料到。不得不说,酋长是个有远见的人。” “我感觉他更像个预知未来的巫师,你可能没见过他说‘这一定会大卖’时的样子。”玛丽笑了一下。 他们交谈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却是马哨正好在这个时候过来。 “酋长。” “我好像听到你们说我是个巫师?”马哨的英语水平已经提高了不少,他笑着走到两人身前,“那我得纠正一下,我是萨满,而不是巫师。” “最近工厂怎么样?玛丽。”他问道,一边打量着制衣厂的情况。 制衣厂的厂房里正有一群女工在埋头缝制牛仔裤,而在不远处,则是一些建筑工在修建新的厂房。 “这是上个月的收支。”玛丽拿来一份单子递给马哨,“三月的净利润是1145.14美元,这个月的数字应该可以翻倍……” “我们目前联系到了两家批发商,一家可以把我们的工装裤卖到圣菲,另一家可以卖到圣路易斯。” 玛丽将工厂的收支大致说了一遍,然后犹豫地问道:“酋长,工厂为工人支付的工资是不是有些高了?中西部可能很少有这样的工资水平。” “不高。”马哨却这样说道,“比起那几个铜板,我更需要快速的扩张。牛仔裤没什么技术含量,专利保护也未必有多大作用,我们需要尽快把产量提上去……” 几乎就在马哨离开氏族,抵达克拉克镇时。在眠熊氏族的领地内,一场密谋正在酝酿。 眠熊氏族现在的人口大约是一千五百人,人们大多住在帐篷里,也有一部分住在木屋,并且越来越多的木屋被建造出来。 众多帐篷和木屋在平原上大致分布成一个圆形,其中一处区域稍显隔阂,看上去就像是蛋糕上被切下的一角。 这是科曼奇人的区域。 此时此刻,几个科曼奇男子正聚在帐篷里,低声议论着什么。 “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说话的是一个方脸青年,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坚说道,“我们的孩子都在说阿帕奇语,再过不久,双狼氏族就要变成阿帕奇人了!” “我不会用阿帕奇文字写自己的名字,前几天还被骂了!说我是文盲!”另一个人说道。 “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 “方脸,你得去找酋长,让双狼离开这里,我们不能继续待在眠熊氏族了!” 方脸却叹了口气:“我找过了,但酋长不愿意。他说,是眠熊氏族在危机时刻救了我们,我们不能背信弃义。” 众人沉默了两秒,有人说:“眠熊氏族确实帮了我们……” 然而话音未落,就被打断:“胡说八道,他们根本没有帮助我们——如果不是因为眠熊氏族要求我们和白人解除交易,我们压根就不会遭遇这场危机!” “没错,眠熊氏族才是罪魁祸首!”几人的情绪激昂起来。 就在这时,方脸又道:“我有一个办法,也许可行……” 069 【部落冲突】 “什么办法?” 方脸说道:“我们可以联系部落的大酋长,想办法让他出面,甚至出手,如果大酋长愿意讨伐眠熊氏族,我们就可以作为内应。” “这能行吗,眠熊氏族人这么多,和部落联合起来都差不多了,而且还击败过阿拉帕霍人。”有人质疑道。 方脸:“那还能怎么办,除了部落出手,我们还有其它对抗眠熊氏族的可能吗?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们的孩子变成阿帕奇人吧!” 这听起来相当冒险,虽然帐篷里的几个科曼奇人都比较反感眠熊氏族,但闻言还是有些面面相觑。 “万一失败了……”一个青年犹犹豫豫地道。 方脸不屑地在他脑袋上一扫:“瞅你害怕成什么样子了!亏你这还有四根羽毛,捡来的吧?” 随后他拍着自己的胸脯说:“失败了都算在我头上!” “不愧是大哥!”几人纷纷佩服道。 “那你打算怎么联系大酋长?大酋长离我们可不近,来回一趟最快也要五天时间。眠熊氏族对双狼显然有所戒备,我们想要单独外出这么久,恐怕会有些麻烦。” 方脸说道:“最近马哨不在氏族,代管事务的是石鸦,他是个好说话的家伙……我们可以找他申请外出狩猎,就我们几个人,然后假装我掉河里失踪了,我趁这个机会去南面联系大酋长。” “如果石鸦不答应,我就找个晚上直接溜出去!实在有人追问起来,黑角,你就说怀疑我偷了你的东西跑了。” 几天之后。 德克萨斯共和国。 西北部的一片森林中,方脸骑着一匹棕马疾驰,周围的景象在他眼中飞快后退,不一会就隐约有帐篷出现在前方。 看到这些帐篷,方脸不由面露喜色,一振缰绳,加快了速度,很快就来到帐篷所在区域。 这里的帐篷大概有一百多,居住着三四百人,与绝大多数印第安氏族相比,算是少见的规模了。但这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氏族。 事实上,此处是科曼奇森林部落的核心所在,也可以称为森林氏族。 大约在一百年前,双狼氏族的第一位酋长从森林氏族离开,建立了自己的氏族。从森林氏族分支出去的众多氏族们,共同组成了森林部落。 方脸进入森林部落,很快就见到了大酋长猫头鹰,并说明来意。 他的描述自然是添油加醋的。 在他声泪俱下的故事里,双狼氏族是一个完美受害者,而眠熊氏族则是一群狡诈、阴险的家伙,怂恿双狼氏族与白人发生冲突,然后借机吞并。 这个故事七分真三分假,事情的大体经过都是真实而符合逻辑的,唯独在关键之处进行了歪曲或混淆。 猫头鹰大酋长白发苍苍,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听完之后身体微微颤抖,自然是极为愤怒:“眠熊氏族强迫你们的孩子学习阿帕奇语?” “没错!他们强迫所有科曼奇人学习阿帕奇语,还有文字!”方脸跪在地上说道,“大酋长,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再过几年,可能我们连科曼奇语都不会说了!” “我恳请部落讨伐眠熊氏族,解救双狼氏族!” “讨伐眠熊?”猫头鹰大酋长冷静了下来,思考了一下,“你说的阿帕奇眠熊氏族,是不是‘天空之子’的那个?” 方脸一滞,然后小幅度地点头道:“是……” 旁边的大祭司闻言道:“‘天空之子’在高原上的战绩众所周知,阿拉帕霍人都输得心服口服,我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方脸连忙说道:“马哨能击败阿拉帕霍人,是因为阿帕奇人也集结了各部,有一千人之多。一个眠熊氏族没有那么多人。” “眠熊氏族有多少人?”猫头鹰大酋长问。 “三百……” “三百人?”猫头鹰大酋长眉头稍稍舒展,三百人也不算太多。 “三百战士。”方脸迟疑地补充道。 猫头鹰大酋长怔了一下:“什么?” “三百是战士的数量。”方脸硬着头皮继续说,“眠熊氏族的人口,大约……大约有一千五百人,哦不对,是一千四百人,双狼氏族不算。” “一千五百人!”猫头鹰大酋长倒吸一口凉气,“一个氏族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方脸解释道:“击败阿拉帕霍人之后,马哨就一直在吞并其他氏族,上个月还有两个氏族加入进来。” 大祭司说道:“一千五百人,三百名战士,这依然很多了。除非召集其他部落,成立科曼奇联军,否则几乎不可能击败他们。” 方脸想起什么,连忙说:“大酋长,大祭司,你们可能不知道眠熊氏族有多富有,他们光马就有至少五千匹,只要我们成立联军,击败眠熊氏族,一定会大有收获!” 很多游猎为生的印第安族群,除了捕猎野兽之外,经常也会兼职土匪,四处劫掠,不管对方是美国人、墨西哥人、德克萨斯人或者外族印第安人。 听到这个消息,猫头鹰大酋长脸上隐隐有几分心动之色。 方脸不断地控诉和恳求:“大酋长,部落不能任由他族吞并自己的氏族,今天如果对眠熊氏族的行为视而不见,犹他人、基奥瓦人、奥塞奇人……他们都会觉得我们是毫无勇气的懦夫!肯定也会来吞并我们的氏族!” 看得出来,猫头鹰大酋长确实是想出手的。 但现实的骨感终究阻止了他。 他和大祭司互相看了看,又凑近低语了几句,最终说道:“召集联军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而且你也知道,去年科曼奇人在德克萨斯遭到了一些打击……这个时候,我们再去招惹天空之子,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方脸一愣,失望之色涌在脸上,但他还是不甘心:“难道部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双狼氏族变成阿帕奇人吗?” “当然不。”猫头鹰大酋长说,“进攻眠熊,暂时还不必考虑,但我们可以和阿帕奇的平原部落沟通一下。” “阿帕奇平原部落?”方脸有些茫然。 070 【守帐篷】 “眠熊氏族就是阿帕奇平原部落的一员,而且据我所知,他们和部落的关系并不融洽。”猫头鹰笑着说,然后看向身旁的大祭司,“是这样没错吧?” 大祭司点头:“准确地说,是马哨和阿帕奇平原部落的守帐篷大酋长关系紧张,据说因为阿拉帕霍俘虏的事,守帐篷几乎要杀了他。” 猫头鹰继续说道:“只要我们把事情和守帐篷说一说,让他命令马哨交出双狼氏族,我相信眠熊氏族一定会遇到麻烦。” “说不定这可以直接挑起阿帕奇人的内战,等他们内战的时候,我们再出手,不论做什么都会容易许多……” 俄克拉荷马州。 当然,这是后世的说法,如今的俄克拉荷马州和堪萨斯州一样,也是无建制领土,无州政府,亦无正式称谓。 这里大约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密集的区域,因为这里分布着大量的印第安保留地,被美国击败的印第安人都会被驱赶至保留地之中。 也有一些地方不是保留地,而是印第安人的传统居住区域。比如阿帕奇平原部落,其大部分氏族都分布在俄克拉荷马州的西部。 加拿大河是阿肯色河最大的支流,也是俄克拉荷马州的主要河流,贯穿东西。 至于为什么美国境内会有一条叫做加拿大的河,这还是个未解之谜……不论美国人还是加拿大人都说不清楚。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条河倒没有什么令人迷惑的名字。 印第安人一般称之为红河。 阿帕奇的平原部落就位于红河之畔。 守帐篷大酋长正在仔细检查他居住的帐篷,眉头紧锁地翻边每一个角落,其认真程度,简直就像是在检查气密性。 过了片刻,他在某个角落找到了一个破洞,破洞连小拇指都容不下,却让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庆幸。 “大酋长,你在干什么?”帐篷的入口被敞开着,下雨天从外面进来,惊讶地问道。 守帐篷站起来,有点尴尬:“啊,没什么。下雨天,你有什么事吗?” 下雨天说:“大酋长,我准备扩建一下课堂,以便更好地向族人普及阿帕奇文字。” 守帐篷对此却毫无兴趣:“那东西又没什么用,一间课堂还不够吗?” 尽管这个答案没有出乎下雨天的预料,但他还是不禁暗暗叹了口气,然后搬出了准备好的说辞:“文字可以帮助我们记录大灵的旨意,只有——”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有个阿帕奇战士从外面进来。 “大酋长,部落外面来了个科曼奇使者,说要见你。”战士说道。 “科曼奇人?”守帐篷和下雨天都有些诧异,随后跟着战士过去,不一会就在部落入口处见到了科曼奇人的使者。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身前垂有两根大辫子。 “尊敬的阿帕奇平原部落大酋长,我是来自科曼奇森林部落的使者,您可以称呼我为‘长步’。”使者躬身说道。 守帐篷点了点头:“嗯,你好,长步。你们酋长叫你过来,是想和我说什么?” 长步说着娴熟的阿帕奇语:“猫头鹰大酋长希望我向贵部落表达抗议。” “抗议?”守帐篷和下雨天都皱起眉头。 长步继续说道:“平原部落下属的眠熊氏族,利用欺骗、挑拨的手段,在北部蛮横吞并了科曼奇的氏族双狼氏族,强迫科曼奇人学习阿帕奇语……” “两族并非战争状态。猫头鹰大酋长希望您能立刻制止眠熊氏族的行为,命令眠熊酋长马哨释放双狼氏族。否则,科曼奇将考虑召集联军,反击阿帕奇的侵略。” 守帐篷先是怔了一下,随即喝道:“什么,马哨居然敢干出这种事!” 下雨天则面上一惊,连忙说道:“大酋长,这恐怕不是真的。马哨的为人你也清楚,他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的。” “没错,他的为人我很清楚——狂妄自大、蛮横无礼、阴险狡诈!他是阿帕奇的耻辱!”守帐篷脱口而出,他对马哨早已没有半点好感,上次没杀马哨让他感到后悔。 下雨天眉头紧锁,脸上神色一阵变幻,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于修复守帐篷和马哨关系,他早已经有过无数次尝试。 但可惜的是,他的努力最终失败了。 下雨天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归根结底,守帐篷和马哨不是一路人,而两人又注定发生频繁的接触,交恶乃是必然的结果。 长步正要再说什么,守帐篷直接表示:“你放心,我以阿帕奇平原部落大酋长的身份保证,我会给科曼奇一个交代的。” 长步当即说道:“感谢您,睿智的守帐篷大酋长。” 待他离开之后。 下雨天问道:“大酋长,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守帐篷沉吟片刻,眼神隐隐闪烁了一下,最终说道:“当然是命令马哨释放双狼氏族。” “如果他不愿意呢?”下雨天又补充道,“或者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科曼奇人描述的那样呢?” “我会亲自跟他谈谈。”守帐篷没有和他多说,随即便转身离去。 他回到帐篷之后,先是将帐篷关好,然后自己找来一块牛皮,将刚刚在帐篷上发现的那个微小破洞结结实实地缝补好。 看着修补好的帐篷,守帐篷不由舒了口气,一抹安全感浮现在他脸上。 …… 为了能够在春种之前拥有足够多的土地,眠熊氏族所有劳动力最近都在忙着开垦土地。 阿肯色河畔的田野,每天都有几百名族人在忙碌,马哨也时不时地参与其中。 尽管大多数族人都不是熟练的农民,但得益于附近优渥的土地条件,以及合理的规划,农田的扩张速度依然相当可观。 迄今为止,眠熊氏族已经拥有五千余亩农田,人均三亩多。如果有先进的技术条件,这已经足以让氏族转型为农业民族。 可惜大多数人的农业技能还不够,想要真正完成转型,至少还需要一年时间。 马哨一副农民打扮,拄着锄头站在田野间,这让他回想起前世儿时在农村的场景。 “土块,什么时候种玉米?”他问向土块。玉米可是好东西,后世的美国正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米生产国,堪萨斯州也是美国最重要的玉米生产州之一。 土块:“再过几天就是最合适的时候了。” 两人交谈着,土块说到:“酋长,我们以后会一直是这个制度吗?” “你指土地公有与集体生产?” “是。” 马哨沉吟道:“土地会一直公有,集体生产却是暂时的。我们现在还不熟悉农业,在耕种过程中必须互相学习和帮助,这样产出的粮食自然也应由氏族统一支配。” “但等我们熟悉了农业,粮食的生产就应该分配给每一个家庭,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氏族只收取少量粮食。至于再往后……” 土块见他没说下去,不由问道:“再以后呢?” “没什么。”马哨没说下去。 再以后当然是机械化农场,不过这时候连标准石油公司和福特汽车都还没影,后世美国那种机械化的大规模农场更是早着呢。 从农田离开,刚回到氏族,马哨就得知了一个令他惊讶的消息。 “大酋长要见我?” 071 【饮酒】 “是,大酋长希望你到部落去见他。”说话的是来自部落的使者。 马哨问道:“因为什么?” 使者说:“大酋长为去年的事情感到后悔,他希望能够与你当面谈谈,并为你恢复战争酋长的职位。” 马哨眉头微皱:“我暂时有点忙,让我安排一下。” 使者犹豫了一下:“大酋长希望你能尽快前往部落……事实上,他最近身体不适,他担心自己可能已经时间不多,所以想尽快和你谈谈,同时他也知道你精通医术,想得到你的帮助。” 这听上去很合理。 但马哨还是招了招手,吩咐族人道:“安排使者去休息,让他尝尝我们的酒菜——饮酒屋对他不用作限制。” 使者还要说什么,但几个眠熊族人却不由他分说,半客气半强迫地将他带到了饮酒屋,随后就是一通灌酒。 作为守帐篷大酋长的使者,此人和大酋长一样,也是个好酒之徒。 当他闻到酒气,便很快顺从地接过酒袋,和饮酒屋里的其他人一阵推杯换盏,谈笑风生。 房间里充满了酒精的味道,当然,还有快活的空气。 “这杯子是从白人手里买的吗?看起来不错,哈哈。”使者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然后看着手里的玻璃杯。 “是啊。” “玻璃杯,用它喝酒比皮袋好多了。”其他几个饮酒者说道,一边小口抿着酒。 使者见了不由诧异道:“你们怎么喝这么少?都使劲喝啊。” 几人不失礼貌地笑了笑:“我们喝酒是要花大钱的,多喝半杯,价涨三倍,可不敢使劲喝。” “限酒嘛!其实咱也知道喝酒不好,但总是戒不了,就好这一口,有什么办法!” “不过使者你不用担心限酒令,尽管喝就行,我们看你大口喝酒也挺过瘾。” 使者闻言,不以为然地说了句:“你们规矩真多!” 说着就一阵吨吨吨,没多久便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被架出了饮酒屋…… 过了片刻,酋长大厅内。 “怎么样,小畜生,问出什么了吗?”马哨看向小畜生。 马哨觉得小畜生看上去人畜无害,遂让他询问喝醉的使者,看看能不能套出什么话来。 马哨必须这么做,因为他已经无法信任大酋长,毕竟那是对他有过杀心的人。 小畜生摇了摇头:“没有。那家伙虽然喝醉了,但嘴巴还挺严实,我什么都没问出来,也可能是他什么都不知道。” “也可能是你水平不行。”有人调侃了他一句,他经常遭到人们的调戏。 马哨沉默片刻:“各位怎么看?” 老熊说道:“我听说你和大酋长闹了矛盾,虽然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但他毕竟是我们的大酋长,既然他愿意与和解,你便去和他当面谈谈吧,都是一家人。” 独眺却当即说道:“守帐篷绝对没安好心,他就是个狭隘的老家伙!酋长,你千万不能去部落!” 马哨看向石鸦。 虽然石鸦绝对算不上足智多谋,但作为他的老师,自然更受他的信任。 而且与其他族人相比,石鸦的能力也算比较出众了,年轻人阅历不如他丰富,中老年人识字不如他多。 所以马哨做决定时总是要听一听石鸦的想法,虽然多半没什么用,但也算是兼听则明了。 石鸦说沉吟道:“我觉得老熊和独眺说的都有道理。” “有一说一,确实。”小畜生也点头应道。 马哨叹了口气。 不过这事其实也没什么难抉择的,让他信任大酋长是绝对不可能的,他高度怀疑大酋长是想玩鸿门宴。 但直接忽视大酋长的命令,他同样有些顾忌。 守帐篷作为平原部落之长,威望还是相当高的。毕竟,平原部落所有的氏族,基本都是从守帐篷所在的氏族分化而来。 在马哨的认知里,守帐篷在部落的地位有点类似中国古代周天子那种感觉……当然,和周天子相比,这连青春版都算不上。 总而言之,部落和氏族间的关系有些类似于中国早期的分封制,这是马哨两世认知融合的结果。 思来想去,马哨做出了决定——带着军队去见大酋长。 如果大酋长确实没有恶意,和解也无妨。 如果大酋长想搞事情,他也绝不会手软。 带着军队去见大酋长,这显然也是一种不恭敬的行为。搁在中国古代的画风里,怎么也得打个“清君侧”的旗号,但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案了。 “独眺,明日召集一百名士兵,随我前往部落。”马哨说道。 次日一早,看着集结在马哨身后队列整齐的一百名士兵,使者瞪大了眼睛:“这……你,你怎么带这么多战士?” “防备白人。”马哨说道。 使者试图争辩:“白人?这附近并没有白人城市,去部落的路途又不远。大酋长要见你,你却带这么多战士,根本就是在藐视大酋长!” 马哨不管他怎么说:“相信大酋长会理解我的,好了,出发吧。” 部落位于南方约三百公里处,马哨带着一百多人,又不急着赶路,怎么也得走个一星期。 平原部落。 自从那个科曼奇使者造访之后,下雨天的心情一直很焦虑。 他不知道大酋长究竟有什么打算,尽管他多次旁敲侧击,但大酋长却始终含糊其辞。 这加深了他的焦虑。 很明显,大酋长不想和他说实话。而他作为马哨的亲近者,大酋长不想对他说实话,原因自然呼之欲出。 下雨天已经隐隐意识到了大酋长的打算,但他还是心存侥幸,总想着确认一番再做决定。 终于在这天晚上,一场狩猎结束,人们带着收获的野牛回归部落,随即举行了一场烧烤晚会,享受烈酒和烤肉。 在烧烤晚会上,守帐篷喝了许多烈酒,面色潮红,身体摇晃。 下雨天犹豫片刻,随即走到守帐篷身边:“大酋长。” “喝!”守帐篷直接递给他一袋酒,不由分说地指示道,说话间酒气熏天。 072 【梦想与毒蛇】 下雨天心中叹了口气,象征性地喝了一口,随即酒精的味道让他一阵咳嗽:“咳咳咳——” 好一会他才回过劲来,呼出一口气,他真是恨透了烈酒。 “哈,叫你不常喝酒,出丑了吧!”守帐篷使劲拍了拍他,“男人就得喝酒,多练练就习惯了。” 下雨天时不时地还咳嗽两声:“咳咳……我不打算练这个。” 守帐篷闻言有些恼火:“哼,你还是觉得饮酒有害?酒明明就是粮食变的,是粮食的精华,能有什么害处!” “也许吧,但至少我不适合喝酒。”下雨天说。 守帐篷拿起酒袋,又豪饮一大口烈酒,并打了一串酒嗝:“嗝儿……” 随着喝下越来越多的烈酒,他脸上的醉色愈发浓稠,言辞开始不清楚,情绪也逐渐变得不稳定,大起大落。 他时而挥动手中酒袋,对着跳舞的族人们大喊大叫,一会沉默地望着焰头跳动的篝火,怔怔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下雨天注视着他的状态,觉得时机差不多,便斟酌地说道:“大酋长,你经历过与科曼奇人的战争吗?” “你在说什么胡话……嗝儿!才喝一口酒你就醉了?”守帐篷又打了个酒嗝,“不过我可没醉,一点都没醉。” “所以我知道,阿帕奇人与科曼奇人的战争发生在六万多年前,哦不,是六十多年前,我怎么可能经历过!我父亲都不一定经历过,我只是听祖父讲过一些。” “而且,跟科曼奇人打仗的主要是梅斯卡莱罗部落,我们都没怎么参与……” 两人聊着有关阿帕奇、科曼奇战争的历史。 其实也称不上是聊,几乎全是守帐篷在讲,人在喝醉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健谈。 “……科曼奇人曾经也是个勇猛的民族,在那场战斗中,他们击败了我们。”守帐篷又拎着酒袋往嘴里倒,可惜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再拿一袋酒给我!”他吩咐族人道。 不过此时晚会已经结束了,族人都已经回去休息,他只能自己摇摇晃晃地起身,拿了一袋酒又回来坐着。 他继续喝起来,然后笑道:“不过科曼奇人后来被阿拉帕霍人击败了,而我们又击败了阿拉帕霍人,哈哈!” 下雨天沉默须臾:“科曼奇人一定忌恨着我们。” “没错。”守帐篷表示认可。 下雨天又道:“既然如此,森林部落的科曼奇人会不会是在骗我们?我是说……眠熊氏族也许并没有吞并双狼氏族?” “没有就没有,谁知道呢。”守帐篷一脸无所谓地说。 下雨天闻言,心中顿时一紧。 这句轻飘飘的话,无疑透露了一个可怕的事实,或者说一个他早就意识到但却不愿承认的事实——守帐篷根本不在乎真相。 守帐篷要的只是一个理由,一个处理马哨的理由。 他仍然心存希望:“我想我们应该先查清楚,万一误会了马哨……” “误会?”守帐篷似乎被激怒了,一把将酒袋摔在地上,“有什么误会!他背叛了我,他放走了阿拉帕霍人,他阻止我为儿子复仇!” 说话间,他头发散乱,浓烈的酒气仿佛从他的发丝间喷薄而出。 他双目圆睁,血丝布满眼球,直视着下雨天怒吼道:“为什么你总是为这个混蛋说话?你还记得我的儿子吗,他把你当做亲弟弟,你却一点也不想为他复仇!” “我曾经想……”下雨天低着头。 “是的,曾经!”守帐篷继续道,“你说你想去东面,我让你去了,回来之后你却仿佛变了个人,你几乎忘记了你敬爱的兄长,忘记了我们的仇恨!遇到那个马哨之后,更是忘得一点也不剩!” “我只是有了更值得追求的梦想。”下雨天强忍着情绪,但还是不禁鼻子一酸,眼眶迅速泛红。 “什么梦想,你把最重要的东西都忘了!”守帐篷气喘吁吁,“我做了错误的决定,我不该让你去东面,不该带你去战场,不该让你认识马哨,更不该放过那个马哨!但这次不会了!” 下雨天猛然抬头,更咽让他没有立刻说出什么。 等他从更咽中挣脱,守帐篷已经转身离开。 酩酊大醉的大酋长一步三晃,幸亏帐篷就在旁边,他才能依着帐篷行走,卷帘而进,休息去了。 夜深人静,只剩下雨天一人。 篝火早已熄灭,好在天上还有月亮,所以他能望着黑夜中的灰烬,默然良久。 他甚至尝试再喝一些酒,以期麻醉自己,但他终究无法忍受烈酒的味道,痛苦地扔开了酒袋。 又过去许久,一阵微小的声音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窣窣窣……” 这声音几乎微不可查,但却让下雨天毛骨悚然,连忙站起身来,四处张望。 阿帕奇人作为一个经常和野外打交道的游猎民族,对这个声音有着本能般的反应。 这是响尾蛇的声音! 响尾蛇是北美洲最危险的毒蛇,不能对它有所警惕的人类都已是冢中枯骨。 下雨天仿佛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循着声音,很快找到了响尾蛇的位置。 响尾蛇在草地上缓缓行进。 看着这条可怕的毒蛇,下雨天的脸上一阵神色变幻,写满了挣扎和痛苦。 当响尾蛇即将消失在他视野中时,他最终做出了决断。 他迅速找来了一根长木棍,用这根木棍压住响尾蛇的脑袋,然后一手扼住蛇颈,一手握住蛇尾,将整条蛇抓起来。 “呼……”下雨天看着手里的毒蛇,长长呼出一口气。 而后他转过身,泛红的眼睛望了望大酋长的帐篷,随即一咬牙,决然地走了过去,进入其中。 守帐篷倒在帐篷入口附近的地面酣睡,不省人事,身上的酒气弥漫四处。 “大酋长……”下雨天蹲下来,声音颤抖。 守帐篷依旧酣睡,发出阵阵呼噜声,血液中的酒精让他注定不可能被呢喃唤醒。 下雨天继续呢喃着,也许是对大酋长诉说,也许是对自己:“也许你永远不会明白,我在外面的世界都经历了些什么。当我知晓白人的强大与我们的弱小,我深知特库姆塞是正确的……我曾经的梦想是战胜阿拉帕霍人,为了我们的仇恨。” “但现在,我的梦想是拯救所有的原住民,即使为此献出我的一切……” “这是一个可笑的梦想,威廉·亨利·哈里森的磨刀带一定会嘲笑我的愚蠢,我也深知自己的不自量力……” 下雨天看了看手中的响尾蛇,它正在愤怒地挣扎,獠牙散发着剧毒的锋芒。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再次更咽起来:“直到我遇见马哨,那个你所愤恨的人……他的出现,让这个愚蠢的梦想变得前所未有的真实,仿佛触手可及。”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靠近这个梦想,从来没有!” “当他在我眼前奇迹般地创造出阿帕奇文字时,身为一个萨满的我,第一次信仰了大灵——我已祭祀了十几年的神。” “这不再是个愚蠢的梦想了,它就在不远的将来等着我,我一定要亲手实现它,至少也要亲眼看到它!” 下雨天闭上眼睛,两行泪水随之滑下,当他重新睁开双眼,一抹决然赫然闪过:“所以,我的大酋长,即使是您,也不能阻止我向这个梦想继续靠近!” 话音未落,他握着响尾蛇凑向守帐篷的手臂。 挣扎中的毒蛇当即一口咬住守帐篷的胳膊,并被下雨天一直按在上面,无法松口,毒液猛注。 剧烈的疼痛让守帐篷睁开眼睛,模糊的视野中他还是看到了咬在自己身上的响尾蛇,以及捏着这条蛇的下雨天…… 守帐篷恍然大悟。 阿拉帕霍人预言他将被毒蛇咬死,他以为将帐篷的每一个破洞都找到并修补便能安然无恙。 原来毒蛇并不是从帐篷的破洞钻进来的,原来他对这顶帐篷的守护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这一丝恍然是守帐篷最后的意识,酒精让他的血管扩张,血液更快地在全身流动。大剂量的响尾蛇毒液顺着血液的激流,很快便宣判了他的死亡。 大酋长守帐篷,最终死在了他的帐篷之中。 73 【预言应验】 第二天,守帐篷的尸体被族人发现,他两手握着响尾蛇的脖子,看上去似乎是和毒蛇同归于尽了。 几乎没人想到其它可能,纷纷都认定这是阿拉帕霍人的预言应验了,对神秘和未知的恐惧笼罩在人们心中。 清晨时分。 族人们围成一圈,议论纷纷,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大酋长的尸体便躺在其中。 下雨天站在尸体旁边,环视四周:“很不幸,我想这是预言应验了。” 一些儿童直接哭起来:“呜哇……” “大祭司,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人们纷纷问道。 下雨天:“我们不用担心什么,昨天晚上,我已经在梦中看到了大灵的启示。” 人们迫切地问道:“什么启示?” “我梦见了日食。”下雨天缓缓说,“我们的太阳被黑暗遮蔽了一段时间,但很快,黑暗就会离我们而去,光明将重现人间……并且,黑暗过后,新的太阳更加明亮、璀璨,世间的一切邪灵都被它的光热驱逐殆尽!” 他为族人们描述了一个美好的景象,人们的恐慌情绪得到了安抚,议论声小了许多。 更有甚者,一些人在得到了安慰后直接恢复了平静和乐观,该干啥干啥去了——在漫长的历史中,易安慰是人类习得的最重要的被动技能之一。 当然,这种极易安慰者也不多见,大多数人还是有一些惴惴。 “就算我们遇到什么困难,也不要害怕。”下雨天继续鼓励着族人,并在不经意间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这是后世fdr也就是小罗斯福总统的名言,不过想必在他之前,表达过类似意思的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没被记住罢了。 “将这条毒蛇焚为灰烬!” 下雨天亲手拎过响尾蛇的尸体,命令族人取火焚烧。 随后在他的带领下,一众阿帕奇人开始了某项宗教仪式,围绕烈焰中的蛇尸手舞足蹈起来,一边念诵着怪异的咒语。 下雨天的情绪很复杂,他与族人们一起舞动,目光却总是盯着火焰中的毒蛇。 那条毒蛇已经被烧成外形模糊的碳灰,恍惚之间,下雨天觉得,这些尸骸的灰烬其实是属于他自己…… 经过一系列的萨满仪式,族人们基本脱离了内心的迷茫和恐惧,大多回归俗务,各干各的去了。 原地只剩下寥寥几人,商量后事。 “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位新任大酋长。”说话的是鹿手,他大约四十岁,身材敦实,手指短粗,头上戴一顶战冠,显然是一位功勋赫赫之人。 任何人都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期待。 众人也能理解鹿手的期待,守帐篷死后,他就是最合适的继任者,无论资历还是功勋。 当初守帐篷北上抗击阿拉帕霍人时,留守在此的便是鹿手。 所以他话音刚落,就有人说道:“我觉得没有比鹿手更合适的人选了,就让鹿手做我们的大酋长吧。” “鹿手是令人尊敬的长者,而且除了守帐篷之外,他是获得鹰羽最多的人。” “没错,我也支持。”鹿手的儿子说道。 人们几乎已经达成一致,鹿手已经面露笑容,唯有下雨天还未表达意见。 鹿手看向他:“大祭司,你的看法是什么?” 下雨天却道:“鹿手,我认为你不应该担任大酋长,至少现在不应该。” “为什么?”鹿手皱起眉头。 下雨天解释说:“按照我在梦中见到的启示,现在应该还是黑暗时期,如果你现在便继任大酋长,可能会和上任大酋长守帐篷一样被黑暗吞噬。” 众人听了,都不由微微色变。 鹿手脸色变幻:“那我什么时候继任才合适?” “我想至少要等十天。”下雨天说,“最好是等到盛夏,选一个烈日当空的时候,再继任大酋长。否则你将面临黑暗的威胁,下一次黑暗的化身可能比响尾蛇更加可怕……” 众人面面相觑。 鹿手心里也是一阵打鼓。他并不是特别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但让他完全忽视,他也没这个胆子。 “十天是吗?好吧,我就等十天。”他最终点点头。 毕竟也就是十天而已,很快就过去了。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愚蠢的决定。因为几天之后,马哨和他的军队就抵达了平原部落,而且时间相当凑巧,刚好赶上了守帐篷的葬礼。 下雨天第一时间迎接了马哨,或者说,他几乎是硬生生等到马哨的。 马哨翻身下马,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就被下雨天引到一旁无人处。 “怎么了?”马哨诧异道。 “你来得可真是时候!”下雨天激动地说,他看了看马哨身后的手枪部队,更是不禁露出笑容。 “什么真是时候?”马哨疑惑地望了望部落里的景象,似乎是有人在举行葬礼。 下雨天直接说道:“大酋长死了。” “什么?”马哨以为自己听错了。 “几天前的晚上,一条响尾蛇咬死了守帐篷大酋长。”下雨天说,“就像阿拉帕霍人预言中描述的那样!” 马哨眨了眨眼,一时无言。 他带着一百名精锐战士来见大酋长,本以为等待他的是一场战斗,又或者是一场气氛诡异的和解。 结果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动手,大酋长自己就先死了。当真是世事难预料。 他注视了下雨天片刻。 下雨天的目光有些闪躲:“我想你应该很清楚现在的局面,只要你愿意,你就是新一任大酋长。别告诉我你不愿意。” 马哨当然愿意。 成为大酋长或许并不会为他带来很大的收益,但至少,以后他的头上再也没有领导了。 “我当然愿意,但是部落的人都能接受吗?”他说。 下雨天:“可能会有一点麻烦,但我相信不难解决。麻烦主要在于鹿手,他几乎被看作新任大酋长了,但还没有真正继位。” 74 【决斗】 两人交谈片刻,下雨天想起什么:“对了,守帐篷大酋长的使者是怎么跟你说的?” 马哨说道:“他说守帐篷身体不适,想借助我的医术,并趁此想与我和解,恢复我的战酋之位。” 下雨天沉默了两秒,微微点头:“还好你带了军队过来。” “这么说这些都是假的?” 下雨天笑了笑:“当然是假的,听上去就不怎么可靠,和平时期的战酋,呵呵。” “……不过这是好事,既然使者这么说了,那你现在就是现任战酋,大酋长之位的优先继承人。传统上,只有大祭司才可以和你争夺大酋长的位置,名正言顺。” 马哨问了句:“你想过当大酋长吗?” 下雨天:“如果我今年四十岁,并且没有你,我也许会和鹿手争一争。” “当然,即便如此,我多半还是会输——看看我的胳膊,几乎只有你的一半粗细,没人相信我能领导阿帕奇人。”他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马哨的胳膊。 下雨天的身材其实不算瘦,基本就是普通人水平,个子相比普通人还高一些。 但凡事就怕比较。 马哨现在的身材看上去和电影里的美国队长差不多,并且发育的势头还没有完全停止。 他与这样的马哨站在一起,俨然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阿帕奇人作为一个骁勇善战的民族,对雄武强壮的领袖有着天然的强烈向往,如下雨天这等身材平庸之人确实很难成为大酋长。 其实别说阿帕奇人,就是在美国,乃至21世纪的美国,身材和大选胜选率也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越高大的人越容易当选总统。 对高大领袖的崇拜,是深深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从第一个古猿领袖的诞生,直到人类文明的灭亡,这一点可能都不会改变。 马哨这一世的雄伟体格,简直就是天生的领袖模板。 两人又交谈了一会,随后便带着军队进入部落,这自然引起了一阵骚动,甚至几乎演变成混乱。 “他们是谁?” “难道是侵略者?”马哨和士兵们的武器以及奇装异服让部落里的阿帕奇人炸开了锅。 下雨天连忙喊道:“他们是眠熊氏族的兄弟,大家不用紧张!” “眠熊氏族?” “是马哨战酋,确实是眠熊氏族的兄弟!”参加过阿拉帕霍之战的人很快认出了马哨。 “他们怎么来了,来参加葬礼吗?可为什么要着这么多人和武器……” “这些衣服看起来真奇怪,像是白人的衣服。”人们指点着眠熊军队的军装。 在部落中央的空地上,鹿手正站在那里,脸色阴沉地望着缓缓走来的马哨,一言不发。 直到他和马哨近在咫尺,下雨天为两人做介绍。 “他就是鹿手,一位广受尊敬的勇士和长者,同时也是部落的上一任战争酋长。”下雨天说。 然后他紧接着介绍起了马哨:“这位是眠熊氏族的马哨,部落现任的战争酋长。” 鹿手闻言,瞬间睁大眼睛:“现任战争酋长?” 下雨天微笑:“没错,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当初在与阿拉帕霍人战斗时,守帐篷大酋长任命马哨为战争酋长。正是在他的训练和指挥下,我们击败了阿拉帕霍人。” “战士们,我说的没错吧?” “没错!”回答的主要是马哨身后的士兵,他们的答复整齐划一,气势慑人,令人胆寒。 这支军队的凶猛气势让鹿手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说话时也稍微结巴了一下:“据,据我所知,他已经被大酋长取消职位了!现在也是和平时期,按理不应有战争酋长!” 下雨天伸手拽过来使者,微笑地问道:“守帐篷大酋长死之前是怎么跟你说的,告诉大家。” 使者瑟瑟发抖,将当初告诉马哨的话重复了一遍:“大……大酋长确实说要恢复马哨酋长的部落战酋之位,所以才让马哨酋长来部落见他。” 鹿手顿时无言以对。 马哨:“的确如此。我万万没想到,在我见到守帐篷大酋长之前,他便不幸身逝,这真是令人遗憾。” 下雨天这时说道:“马哨酋长担任战争酋长,这是大酋长的命令,而他又恰好在大酋长的葬礼赶到部落,这无疑则是大灵的旨意……” “部落急需一位新领袖。今天我们为守帐篷大酋长举行葬礼,也应该确定下一任大酋长的人选。” 顿了顿,下雨天抢在鹿手开口之前继续说道:“而按照传统,在任的战争酋长理应继承大酋长之位,我作为大祭司,也赞同马哨酋长成为部落的领袖……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 “我反对!”鹿手当即喊道,怒气冲冲。 他看着下雨天,语气有些愤恨地说:“你当初说,新的大酋长应该在至少十天以后继位,否则就会连同守帐篷一起,被黑暗吞噬!” 下雨天平静地说:“没错,我们现在只是确定人选,继任仪式可以过些日子再举行。” 马哨知道这是下雨天为了拖延时间搞出来的说法,他当然不必在意:“如果真有什么黑暗盘踞在此,我愿意为部落承担这一切。” 鹿手闻言一滞,脸上一阵青一阵红。 他忽然意识到,几天前的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他如果知道“唯物主义”这个概念,也许会就此改变信仰。但他并不知晓,所以他只觉得是下雨天伪造了神的旨意。 但不管怎么说,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几乎没有翻盘的希望了。 马哨作为战争酋长,继任大酋长本身名正言顺,又有大祭司的全力支持,更重要的是,还带着一百名精锐的战士,把这里屠了都毫无问题。 任何人都能看出来,除非大灵显化人间为鹿手站台,否则谁也不能阻止马哨成为大酋长。 鹿手当然也能看出来。 但他不甘心啊! 明明是我先来的,资历也好,战功也好,还是战争酋长也好……可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鹿手胸口起伏,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气炸了。 不,我还有机会!我还能反杀! 他稍稍平复心情,伸手一指马哨:“我要跟你决斗!” 75 【裸绞】 决斗? 马哨怔了一下。 他起初觉得鹿手的要求有点莫名其妙,毕竟他现在已经胜券在握,根本没必要决斗。 不过稍作思考和观察之后,他还是觉得应该答应这个决斗的请求。 首先是因为即使决斗,他也几乎可以做到稳赢。 两者的身体素质就相差很大。鹿手虽然也强壮,但与他相比还是差了些,身高矮了至少十公分,体重估计也要少十几公斤。 如果按照后世格斗对于重量级的划分,这种差距已经不啻巨大的等级压制,同技术水平下完全是碾压。 而且马哨不光有身体优势,技术上同样有优势。他和士兵一起训练,格斗也是训练内容之一,他半原创的军体拳当中就涉及不少超前的格斗术。 这些格斗术当然是来自他前世在电视上观看的比赛,虽然前世从来没有实践过,但理论却知道一些。 有了先进的理论指导,再结合这一世的实践经历,马哨的确掌握了不少超越时代的格斗术。 面对身体和时代的双重压制,鹿手根本没有任何获胜的希望。 对于阿帕奇人来说,决斗的胜利是巨大的荣耀,这无疑可以极大降低马哨成为大酋长的阻力。 马哨可以感觉到,不止是鹿手,这里的大部分人对自己都不怎么尊敬,毕竟参加阿拉帕霍之战的只是少部分人。 他在这里需要一场胜利。 “好,我答应你。”马哨说道。 鹿手问:“那么,按照传统,你现在可以选择场地和武器。” “就在这里,武器是我们的拳头。” “很好!”鹿手似乎对自己的水平很自信,这也许源于他那粗壮的手指。 众人分开场地,为两人留出足够的空间。几乎所有人都来围观,或站或坐或蹲,环绕空地,里三层外三层。 “你们觉得谁能赢?”人们议论纷纷。 “我觉得……马哨看着更强壮一些。” “强壮有什么用?他肯定连鹿手的一根手指都掰不动!” “没错,鹿手是最勇猛的战士,而且他差不多四十岁,经验丰富。马哨长得高大,其实我听说他才十四岁,年轻人一个,肯定什么都不懂!” 部落的族人多数更信任鹿手,也更看好鹿手。 甚至连下雨天都不是很相信马哨,在决斗正式开始前跑过来说:“要不还是别比了吧,我觉得没太大必要……鹿手虽然看着没你强壮,但力气十分惊人。” “不用担心。”马哨笑了笑,舒展四肢,钢筋般的肌肉之下传来清脆的筋骨之声。 说罢他便走上前,摆好了拳击的架势:“开始吧。” 在阿帕奇人看来,他的姿势看起来很奇怪,或者说,专门摆出来一个姿势这件事就很奇怪。 相比之下,对面的鹿手几乎没有姿势可言,就是叉腿站着。 “啊!”鹿手怒吼一声,便直接莽了上去。 马哨看到这种王八拳打法,心中顿时觉得刚刚高估了他,原来是个只知道用蛮力的莽夫。 马哨轻松地躲过鹿手的攻击,紧接着就是一个左刺拳! 拳头打在鹿手脸上,不过并非重拳。而且,鹿手的格斗技术虽然远低于马哨预期,抗击打能力却远高于预期,几乎没什么事。 马哨耐心充足,近乎逗弄,一边躲开鹿手的所有攻击,一边不断加重出手的力道。 鹿手完全跟不上节奏,马哨不仅更壮,而且更快,也更灵活,这甚至让他想起了自己以前揍儿子的场景。 不一会的功夫,他就被揍得鼻青脸肿,气喘吁吁,而他的攻击则十有九空,没有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效果。 胜负已经分明。 围观群众对此自然是大为惊讶,感到难以置信。 “奇怪,鹿手怎么根本打不到?” “这该不会是马哨的一种法术吧,我听说他还是个萨满……” 马哨看着鼻青脸肿的鹿手,平静地说道:“认输吧,鹿手。” 鹿手却丝毫没有认输的意思,又怒吼一声莽了上去,然后毫无意外地又挨了一顿揍。 这次马哨使出了全力,拳脚齐上,招招都是重击!他有力的肢体仿佛构筑了一场华丽的风暴,围观者也能感受到这猛烈的攻势。 在他的猛攻之下,饶是鹿手皮糙肉厚,也被打得遍体鳞伤,口鼻流血,喘息了片刻才重新站稳。 “还不认输吗?”马哨再次问道,声音里有些不善,他反感这种死磕的对手。 鹿手还就是死磕,又莽了上来。 马哨见状,转身就是一个裸绞,双臂交叉扼住鹿手脖颈,巨大的力量猛然压向其颈动脉! 作为柔术中最知名的绞杀技,裸绞的威力不必多说。 鹿手又正是虚弱,马哨甫一上手,一秒钟就将之绞至几近晕厥。 鹿手无力地摔倒在地,吃力地一阵呼吸,身体也抽搐了几下,半晌都爬不起来,彻底失去还手之力。 “决斗结束了。”马哨轻飘飘地说,然后转头看向下雨天,“我们先办完上一任大酋长的葬礼吧。” 刚刚那一闪而过的裸绞,惊呆了所有人——如此简单的动作,居然瞬间就放倒了鹿手? 下雨天也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好,先办完葬礼。” 伴随着鹿手在决斗中的完败,再也无人反对马哨继任新的大酋长,至少明面上没有。接下来的事情便顺理成章了。 守帐篷的葬礼结束之后,人们开始筹备新一任大酋长的继位仪式。 在部落的学校或者说教室里,马哨和下雨天讨论着一些话题。 “……眠熊氏族的文字推广应该进行得不错吧?”下雨天问道,一边翻看着些带有文字的纸张,那是学生们的作业。 马哨点头,但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是啊,大部分人都已经认识数字并且会写自己的名字。” 下雨天不禁感叹:“唉,我这边就困难多了,守帐篷不在乎什么文字。我想扩建课堂,让部落有一所正式点的学校,但至今也还是这样。” “好在这样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以后部落的所有人都将像你的氏族一样学会文字。”下雨天露出些许笑容,但很快又收敛下去。 马哨看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 沉默许久之后,他忽然蹦出一句:“是你……杀的吧?” 076 【成为大酋长】 下雨天闻言,手上的动作不由停住。 空气安静了一会。 随后他若无其事地继续批改作业,一边低着头:“你怎么知道?” 马哨:“我不相信预言,在我看来,所谓的预言要么是巧合,要么就是被人利用的巧合,又或者干脆是骗局。而且我知道,其实你也不怎么相信这类东西。” “阿拉帕霍人预言守帐篷将被毒蛇咬死,在这种情况下,抓一条毒蛇毒死他确实是个好办法。换做是我,我可能也会选择这种方式。” 下雨天没说话。 马哨看着他:“只是我不是很理解你这么做的原因,因为什么?” 下雨天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如果是你,你又会出于什么原因杀死他?” 马哨想了想:“为了反击,以及……人民,这么说好像有点虚伪。” 下雨天抬起头笑了一下:“你似乎经常妄自菲薄。” “妄自菲薄?” “没错,在我看来,你是唯一有资格说这种话的人。如果你所做的一切都称不上‘为了人民’,那么这句话本身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们应该把它从《阿帕奇语》中删除。”下雨天的语气甚至有点激动。 停顿并平复了一下,他又说:“我相信你将带领我们走向希望的道路,这就是我选择你的原因……大酋长是我尊敬的人,但他挡住了这条路。” “任何人挡住这条路,我都会这么做!” 马哨沉默须臾:“如果挡路的是我们自己呢?” 下雨天一怔,随即有点结巴地说了句:“这……这不可能。” “完全有可能,至少我并不信任自己。”马哨缓缓说道,“看看我做过的事,哪一件没有名利可图?” “如果有一天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件纯粹损己利人、连好名声都没有的事情,我不知道我会怎么选择。” 不赚钱无妨,但至少也要求个好名声,说得高大上一点叫“社会认可”,这是马哨的人生信条。 比如前世他签的遗体捐献协议,就是在这一信条指导下的产物——自己都死了,身体反正也无用,何不废物再利用一下,至少能赚点好名声。 马哨也得偿所愿,他捐出了遗体,一件对自己毫无用处的东西,而人们则为此在他的墓志铭上增添了些赞美的文字。 不仅是遗体捐献,连他在前世选择当老师也是一样的原因。 在认清自己的天资之后,马哨觉得,去小地方当个好老师是他人生的最优解,操作难度、社会认可、个人生活都在他的可接受范围内。 如今他不仅当老师,还要规划管理上千族人的方方面面,还要带领军队冲锋陷阵……其工作的复杂、危险程度远超前世,但终究都有回报,没有一件既无名也无利的事。 “你不会!”下雨天听了马哨的话,语气再次激动起来。 “也许我会,但你一定不会!而如果我自己挡住了人民的路,我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让自己粉身碎骨!” 他又重复道:“你太妄自菲薄了,你不该这样!” 马哨挠了挠头,有些不理解下雨天的激动语气。 过了一会。 “对了,科曼奇人是怎么回事?”下雨天忽然想起这件事。 “什么科曼奇?” 下雨天解释说:“之前有个科曼奇使者过来,和守帐篷说眠熊氏族蛮横吞并了一个科曼奇氏族。守帐篷正是打算以这个理由杀了你。” “你是说双狼氏族啊。”马哨恍然,将去年的事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下雨天点点头。 马哨摸了摸下巴:“看来是双狼氏族捱过了冬天,想趁着这时候脱离我们了,回去得好好查查。” …… 不日,部落举行了仪式,马哨顺利地继承了大酋长的位置,成为整个阿帕奇平原部落的领袖。 部落大概有两三千人,全部加起来最多也就比眠熊氏族多一倍,但成为大酋长的意义却不止于此。 大酋长没有上司,这意味着马哨以后不必再考虑领导的想法。 大酋长可以随意授予鹰羽,这意味着只要他愿意,就可以给自己发无数鹰羽,成为阿帕奇版的勃列日涅夫。 更重要的是,大酋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命令下面的氏族,还还可以联系其他部落,组建阿帕奇联军。 马哨要做的,当然是以大酋长的名义整合平原部落,把这两三千人集中起来。 在此之前,他首先需要召集部落里一些有威望的人物,告知他们方案。 召集的人物里包括鹿手,这位几乎是被强拉过来的,进了帐篷之后,脸上的表情也像是死了马。 大酋长的帐篷里围坐了十一个人。 “也许你们知道眠熊氏族现在的情况。”马哨看向其余十人,“我在原眠熊氏族的领地内建立了一座城市,聚集了一千五百人,大部分都是部落的各个氏族。” “什么是城市?”有人疑惑道。 马哨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作为阿帕奇的造字者,他经常会说一些生僻、外来甚至原创的词汇,引来人们的疑惑。 他也必须这么做,以逐渐扩充族人的词汇量,完善阿帕奇语言体系。 “墨西哥的圣菲你们知道吗?”马哨问。 “知道。”众人点头。 马哨:“圣菲就是一座城市,城市就是人们大量聚集、稳定生活的区域……城市,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为人们解释了一些基本概念之后,他继续说道:“严格来说,眠熊氏族还不是一座城市,甚至我还没有这么命名它。但我已经决定这么做了。” “以后眠熊氏族将不复存在,只有一座‘眠熊城’,而这座眠熊城便是平原部落的核心领地。” “一座真正的城市,至少应该有上万人,所以我打算将全部落所有氏族都集中至眠熊城。” 话音刚落,鹿手就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要搬离自己的家乡,加入你们眠熊氏族?” 马哨纠正道:“不是加入眠熊氏族,而是住进眠熊城。” “这不是一个意思吗?” 077 【眠熊城】 “那你来说说,这两个怎么就成一个意思了?”马哨直视着鹿手。 鹿手被他这么一盯,气势顿时弱了不少。不久前的决斗历历在目,甚至他脸上的淤青还没消除呢。 他的语气不由收敛许多:“反正不都是去眠熊氏族吗,一个地方。” “地方一样,事情便一样吗?”马哨又问道。与人争论时,多问少答,便能占据极大优势。 鹿手登时就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半晌没有说话。 马哨收回目光,继续说道:“城市和氏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事物,它们的规模就大不一样,氏族最多两三百人,城市最少几千上万人,多的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万人。” “百万人!” “没错。比如英国人的伦敦,就有超过百万的人口,比所有部落的阿帕奇人加起来还要多几十倍。”马哨说。 “人多力量大,一座城市的建立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富有和强大。迁移当然要花费时间精力,但相比于城市带来的好处,这点代价根本不算什么。” 一个老者迟疑地说:“可是那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万一野牛不够怎么办?” 马哨回答道:“眠熊城附近野牛群丰富,河里的鱼虾也很多,我们现在不仅捕牛,也不鱼虾。而且我们已经开始大范围推广种植小麦、玉米。” “另外,我们还可以向白人购买一些粮食。” “向白人购买?” 马哨:“眠熊城控制了一个白人小镇,这为我们提供了巨大的便利。通过这座小镇,我们可以以正常价格从白人世界购买各种物资,包括粮食。” 众人听了更是称奇,颇有脑洞大开的感觉。 毕竟按照阿帕奇人过往的套路,对白人小镇的处理方式基本上只有屠杀和劫掠两种。 他们既不能控制住自己仇恨和贪婪,也不能控制住白人的反抗和逃跑,更对白人的种种技术积累一无所知。 反向殖民这种操作,根本就想都没有想过。 人们仍然有所顾虑。 “……平原部落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迁移恐怕会触怒祖先的意志啊。”有人说。 下雨说了句:“放心,不会的,我以大祭司的名义向你们保证。而且你们也许还不太清楚,科曼奇人最近有向我们挑衅的意图,我们提前集结起来,也方便应对外敌。” 众人终于不再表达反对,马哨便道:“我们稍微准备一下,过两天就前往眠熊城。” “另外也告知其他氏族,让平原部落下属的所有氏族都尽可能迁往眠熊城,如有氏族不能迁往,也必须派酋长或萨满当面与我说明情况。” 大约十天后,马哨带着六百余人返回眠熊。 这六百多人当中,除部落之外,还有两个氏族的人口,都是距离不远的氏族,得到命令后直接就跟着马哨一起出发了。 随着这批人马的加入,眠熊氏族的人口一举突破两千,这个规模可能已经是堪萨斯最大的人类聚居点了。 在抵达眠熊之前,人们或多或少有一些顾虑,但当看到这里繁荣热闹的景象,大多数人都安心许多。 诸多正在修建或已经完工的木制房屋,整洁的区域规划,以及远处的大片农田,更重要的是人们脸上的笑容。 总而言之,这里充满了欣欣向荣的气息。 抵达后,除了安排新族人居住之外,马哨的首要工作自然是召集议事会,正式将“眠熊氏族”改成“眠熊城”,同时调整人员设置。 “从此以后,我们就只有部落,没有氏族了。这里也改为‘眠熊城’。”马哨对着参加会议的大约七十人说道。 “改为眠熊城之后,氏族议事会相应改名,同时增加十四名新成员,职责也有所更新……” “此前的六个部门,种植部、妇女部、牛马部三部保留在眠熊,再增设一部建屋部,负责房屋建造,眠熊城共设四部。” “萨满部、文字部、军武部则归属部落,人员与职责大体不变。” “眠熊城设置城市酋长,简称‘市长’,管理城内四部,市长由大酋长任命,现由石鸦担任。” 石鸦听了不由问道:“那萨满部呢?” “萨满部交给下雨天。”马哨说道。 “设置部落议事会,成员包括六部部长,三位百夫长,以及眠熊市长,总计十人……” 马哨将制度做了一番调整,比以前稍微正式些,但依然较为粗糙,毕竟即使到现在,他治下的人口也才不到2200人,本质上还是个大村子。 随后他又认真询问了玉米和小麦的情况,粮食很重要,人口激增后更是如此。 而与粮食对应的另一端也极为重要——厕所。 在马哨看来,没木屋可以住帐篷,但没厕所却不宜野外解决,这既不卫生,也不经济,毕竟粪便还要收集起来做肥料呢。 此前眠熊氏族也修了公厕,不过眼下又来了六百多人,而且近期肯定还会有几百人从其他氏族陆续赶来,现有的厕所自然是不够的。 所以建屋部正式成立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修建公共厕所。 旱厕。 旱厕很简陋,但考虑到阿帕奇现有的施工水平以及迫切的厕所需求,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其实也不算简陋,马哨回想前世90年代的农村,家家户户也都是旱厕。甚至二十多年后那个为“奥利给”赋予了名词属性的事件,发生地也是在旱厕。 马哨还有一项工作需要尽快搞定,就是查清到底是谁联系了科曼奇部落。 事实上这并不难查,双狼氏族那点人,稍微打听打听,就知道是谁溜走了。 078 【语言天才】 “方脸。”马哨念着这个名字,缓缓说道,“那看来就是他了。” “他,他怎么了?”双狼酋长有点结巴地问,虽然名义上双狼氏族已经不复存在,但许多人仍会称呼他为双狼酋长。 马哨:“前不久科曼奇森林部落声称我蛮横吞并了双狼氏族,要我释放你们,这套说辞,应该就是方脸说的了。” 双狼酋长顿时紧张起来:“我想恐怕是有什么误会,方脸应该不会这么做。” “也许吧。”马哨不以为意地说,然后话锋一转,直视着他问道,“你们加入眠熊也有半年时间了,感觉怎么样?” “感觉很好,这里生活安定,食物充足……还有许多我们没有的东西,我们很满意,对,很满意。”双狼酋长连说道,但这显然不是真心话,至少不是全部。 “跟我说实话。”马哨淡淡地说,依旧直视着他。 在他的目光之下,双狼酋长不由面露几分难色,沉默须臾才支吾道:“也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语言,很多人学不会阿帕奇语。” “不是学不会,是不想学。”马哨点破道。对一个老师来说,这句话是最常见的台词之一。 双狼酋长一滞,然后尴尬地点了下头:“是这样。” 马哨深吸一口气,然后长叹道:“人之常情,没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母语。我能理解你们的想法。” 双狼酋长没说话。 空气安静了片刻,马哨站起身来:“召集所有科曼奇人,我有话讲。” 大约半小时后。 所有的科曼奇人就被召集起来,老老少少百余人,围着站在一片空地上。 马哨望着他们,张口道:“来自科曼奇的居民们,我知道,你们对学习阿帕奇语有抵触情绪,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 他话音未落,众科曼奇人就不由低低地议论起来,不是因为他说的内容,而是因为他的语言。 马哨说的是科曼奇语。 虽然还不熟练。 他这半年来花费了不少时间用来学习科曼奇语,比英语还多,毕竟他多少还有些英语基础,科曼奇语则是一窍不通。 好在他比前世要勤奋得多,现在的他几乎可以不间断地维持一整天的高度专注,学习效率远超常人。 由此,经过半年的学习,他的科曼奇语已经达到了可以进行日常对话的水平,至少比他重生前的英语水平高出不少。 再借助手里的小纸条,对科曼奇人讲几段话绰绰有余。 科曼奇人对此自然是十分惊讶,包括双狼酋长在内,听到马哨的科曼奇语,都不禁睁大了眼睛。 双狼酋长看向身旁的长毛:“这……” 长毛作为马哨最主要的科曼奇语老师,对此自然是知晓的:“很惊讶对吗,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样。” 双狼酋长低声说:“他才学了半年,而且据我所知,他找你学科曼奇语的时间也不多吧?” “没错。他每天最多和我学三个小时,有的时候连续几天都不来学,但他一天的学习效果,跟别人半个月都差不多。”长毛说道。 “我花费十年的时间才熟练掌握一门新语言,他可能再学半年就能做到了。” 说着他不禁一阵感叹:“或许这就是天才吧,我以前以为这种人只在故事里才有……” 马哨没有在意这些低声议论,继续着自己的演讲。 掌握多门外语的人往往充满了魅力,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位领袖,语言带来的魅力更是会超级加倍。 马哨很清楚这点,因为他前世就知道这样一个人,多才多艺,风趣幽默,可以用多门外语谈笑风生,在年轻人当中广受膜拜。 现在的场景也是。 有些科曼奇人甚至不在乎马哨说了什么,只是惊喜于他的科曼奇语,和身边的人津津乐道着他的水平以及某些奇怪的口音。 “……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原住民必须团结起来,必须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片大陆以及世界上立足。” “想要团结,统一的语言必不可少,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 “我可以向大灵保证,我绝无蔑视科曼奇语之意,毕竟,我现在嘴里说的就是科曼奇语。” “我之所以让你们学习阿帕奇语,而不是让其他人学习科曼奇语,只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让多数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劳动,为整个眠熊城提供更多的食物、衣服和房屋,而且我已经为阿帕奇语创造了文字,这让它更容易学习……” 马哨先是讲了一通道理。 道理不难理解,但也没什么说服力。 用科曼奇语把这些道理说出来,以身作则地鼓励科曼奇人学习外语,说服力加强了不少,但也还是不够。 从古至今,最有说服力的东西只有黄金和刀剑。 所以,再阐述完道理之后,马哨搬出了这两大终极真理:“为了补贴和嘉奖你们为团结原住民做出的努力,我宣布——” “通过阿帕奇语言文字考试者,前两名,每人奖励一百美元。” “第三名至第五名,每人奖励五十美元。” “第六名至第十名,每人奖励三十美元。” 眠熊城早已开始使用美元硬币,人们都知道美元的价值,即使是最低的三十美元奖金,也是一笔不错的额外收入。 “十名以后,每人补贴十美元。”马哨说道,“除了补贴和奖金,我还会亲自为你们颁发‘奖状’。” “什么奖状?”有人问道。 “就是这个。”马哨拿出一张金红色纸页,上面写着他的亲笔签名以及鼓励的话语——为表彰长毛为团结原住民做出的贡献。 他当着众人的面,将第一张奖状和一百美元奖金发给了长毛,长毛自然早就通过考试了。 人们看着长毛手里明晃晃的美元金币以及漂亮的奖状,脸上纷纷露出羡慕之色。 说完奖励,马哨话锋一转,提高了音量又道:“但是,如果有谁胆敢分裂部落,胆敢阻挠阿帕奇语的普及……便是罪同背叛。” “我,部落的大酋长,将在所有人面前亲手处决叛徒!”他的声音带上了冷厉。 079 【竖狼】 以身作则、物质和精神奖励、刑罚威慑,三者配合。 马哨觉得,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优方案,应该可以最大限度加快原住民各族的语言统一,并尽可能降低过程中的对抗。 当然,现在的方案只能算试行,应该还有许多改进的空间。 主要是奖金的问题。 马哨不太确定这个奖励力道到底算大还是算小。 平均算下来,相当于每个科曼奇人拿到大约十五美元的补贴。 从时间成本的角度看,十五美元简直太少了。掌握一门外语,即使有环境的帮助,最快也要花费一两年时间,慢的十年也不奇怪,每天一小时,几年就是上千小时。 上千个小时,这么多时间如果拿来工作,哪怕是捡破烂,也不止十五美元。 但如果单看金额,这似乎也不是个小数目。 现在北美的原住民应该有三十万到五十万人,以三十万计算,想要按照这个标准补贴三十万人,部落需要支付四五百万美元之多。 当然,马哨有的是赚钱路子,虽然大多数现在还无法实践,但等到了他把几十万原住民都联合起来的时候,相信其中的很多都能变成现实。 讲话结束之后,人们陆续散去。 马哨从人群中挑选了一个科曼奇青年,向其招了招手:“竖狼,你过来。” “老师。”竖狼用阿帕奇语说道,他更习惯这样称呼马哨。 马哨听着这句已经没有任何科曼奇口音的阿帕奇语,笑了笑:“看样子你挺有希望拿到一百美元,拿到之后可别去买酒喝,明白吗?” “我已经戒酒了。”竖狼说。 马哨点头:“那就好。你应该知道森林部落在哪吧?我是说科曼奇的森林部落。” 竖狼点点头:“知道。” “既然如此,我任命你为我的使者,替我去一趟森林部落。”马哨缓缓说道,“作为我的使者,你此去有三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是告诉他们,阿帕奇平原部落的守帐篷大酋长因为意外遭遇响尾蛇,已不幸身亡……现在的大酋长是我,眠熊城的马哨。” “第二个目的是,将双狼氏族加入眠熊的真相告知森林部落。” “之前不知道什么人在森林部落散布谣言,声称你们加入眠熊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因为我使用了强迫、欺骗的手段。” 停顿了一下,马哨继续说道:“你需要将事情的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他们,告诉他们,双狼氏族是自愿加入了眠熊,并且也无意离开。” “明白。” 马哨点头:“还有第三个目的,就是查清谣言的来源,到底是谁在歪曲事实,试图挑拨阿帕奇和科曼奇的关系。” “可能是方脸做的,他不久前失踪了,你抵达森林部落之后也许就能见到他。如果确认方脸是叛徒,你告诉森林部落的大酋长,我希望他能交出方脸,方脸现在是平原部落的犯人。” “如果实在无法查清,这个任务可以放弃。” “是。”竖狼应道。 …… 数日之后。 竖狼顺利抵达科曼奇森林部落,并且几乎刚一下马就完成了马哨交给他的可以放弃的第三个任务。 森林部落的营地里。 “竖狼,你怎么来了?”方脸惊讶地看着竖狼,“难道马哨已经放你们离开了?” 竖狼看见他,沉默两秒钟后忽然说了句:“你真是个愚蠢的家伙。” “你这是什么意思?”方脸莫名其妙,有些恼火。 竖狼没有回答,而是在另一个科曼奇人的带领下走进森林部落营地的中心区域,然后直奔最大的一顶帐篷。 不明所以但隐隐感到不太妙的方脸连忙跟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帐篷,见到了猫头鹰大酋长。 “猫头鹰大酋长,我是眠熊城的使者竖狼。”竖狼说。 “眠熊城?”猫头鹰大酋长眉头微皱,“眠熊氏族吗?” “现在叫眠熊城。”竖狼补充道。 旁边的方脸反应过来:“是马哨派你来的?” 竖狼平静地说道:“没错,是大酋长派我来的。” “大酋长?”猫头鹰和方脸都是一愣。 竖狼:“平原部落上一任大酋长守帐篷不久前遭遇蛇咬,已经身亡,现在统领平原部落的是马哨大酋长。” 听到这个消息,帐篷里的所有人都有些难以置信。 猫头鹰不禁看向身旁的大祭司。 大祭司眉头紧锁:“看来是阿拉帕霍人的那个预言应验了,没想到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应验……” 这个结果让森林部落感到难以接受。 说好的内战呢? 猫头鹰本来期待着马哨陷入和守帐篷的内战,然后自己坐收渔利,结果没想到,阿拉帕霍人的预言居然在这个关头应验了! 这下不仅阿帕奇内战成为泡影,马哨还轻而易举地当上大酋长,变得更加棘手了。 “马哨派你来做什么?”猫头鹰问。 竖狼:“我来是为了澄清真相。双狼氏族加入平原部落是自愿行为,并非眠熊欺压,我们也很尊敬马哨大酋长,无意脱离眠熊。” “你放屁!”方脸直接破口大骂,“你这个叛徒,你背叛了科曼奇人!” 竖狼看向他:“你才是真正的叛徒,方脸。如果不是马哨酋长,我们根本撑不过上个冬天,你既然接受了帮助,就应该履行承诺,效忠眠熊……现在冬天过去,你就想脱离眠熊,不是背叛是什么?” 他又看向猫头鹰:“猫头鹰大酋长,方脸是我们的叛徒,希望你能将他交还眠熊处理。” 方脸急忙说道:“大酋长,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他是科曼奇人的叛徒,我们应该处决他!” 猫头鹰的脸色有些难看:“竖狼,你本来是科曼奇人。” 竖狼说:“的确,但在双狼氏族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一个科曼奇氏族愿意伸出援手。所以我现在是阿帕奇人。” “其他科曼奇氏族不是不愿意帮助双狼,只是无能为力而已。”猫头鹰说。 竖狼说道:“无能为力,自然要付出代价。” 猫头鹰声音一沉:“代价就是你的背叛?” “这不是背叛,这只是离开。自那以后,我们不再属于科曼奇。”竖狼道。 080 【主战派】 (近两章有所调整) 方脸愈发愤怒了,面红耳赤道:“竖狼,你这个阿帕奇人的走狗!大酋长,我们应该立刻组建联军,进攻眠熊!” 竖狼则平静得多,几乎对他视而不见:“猫头鹰大酋长,希望你能尊重平原部落,让我带回叛徒方脸。” “你——”方脸试图动手,但被猫头鹰拦了下来。 猫头鹰站起身来,看着竖狼:“你回去告诉马哨,方脸是科曼奇人,我不会让你带走他。”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加重了声音:“双狼氏族同样属于科曼奇,如果马哨不愿意交出双狼氏族,我将,我将考虑召集科曼奇联军,让你们付出代价!” 竖狼没有多说,直接转头离开。 待竖狼离开帐篷,方脸咬牙切齿道:“大酋长,不能让这个叛徒离开,我们应该把他抓回来,割了他的头皮!” “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身份是使者。”猫头鹰摇了摇头,“杀使者不合规矩。” “那我们也应该尽快组建联军。”方脸指着竖狼离去的方向,“这才半年时间,双狼氏族就已经有人彻底背叛了科曼奇。如果再拖延下去,用不了多久,他们所有人都会变成阿帕奇人!” 猫头鹰有点头疼,微微一叹:“我知道……让我考虑考虑。”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始终处在左右为难的状态。 方脸一直劝他进攻眠熊,他也确实对竖狼放过狠话。但真让他动手,他还是有些不敢。 一连多日,猫头鹰都在犹豫中度过,几乎夜不能寐。 他时而热血上涌想听从方脸的建议,时而畏首畏尾,担心战争失败。 直到这天,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了森林部落。 “断弓大酋长!”猫头鹰惊讶地看着到访的客人,阿拉帕霍人的一位大酋长,断弓。 “哈哈,好久不见,猫头鹰。”断弓大酋长三四十岁模样,身材魁梧,手臂尤其粗壮,他热情地问候道。 猫头鹰反应过来,当即也露出热情的笑容:“欢迎你,断弓。” 森林部落为断弓大酋长举行了一场欢迎仪式,篝火四周,空气中弥漫着烈酒和烤肉的味道。 两位大酋长坐在一起,拿着酒袋,共饮烈酒。 其他的科曼奇人也都饮酒吃肉,气氛热烈。 不一会,两位大酋长谈起了正事。 “猫头鹰,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断弓放下酒袋,“我这次来,是希望和你们组建一支联军,反攻阿帕奇人。” 这个消息让猫头鹰感到欣喜。 当然,这并不算意外,毕竟阿拉帕霍人作为好战的民族,几乎总是和战争联系在一起。 他正犹豫要不要进攻眠熊,没想到这时候来了阿拉帕霍人的援军。 猫头鹰没有立刻表明自己的想法,而是先问:“据我所知,你们不是已经和阿帕奇人停战了吗?” “哼。”断弓哼了一声,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快的事情,“是乌鸦那些懦夫要停战,我可没答应,我一直都是坚定的主战派!” 猫头鹰没说话。 断弓继续自顾自地说道:“他们还说什么天空之子,说什么所有原住民应该放下仇恨、团结一致……我看他们根本就是懦弱,贪生怕死!” 猫头鹰想了想:“阿拉帕霍有几个部落打算反攻阿帕奇?” “咳……两个。”断弓显然有点尴尬,连忙话锋一转,“不过我还联系到了两个夏延部落,再加上你们森林部落,组织一千联军肯定没问题,甚至一千五百人。怎么样?” 猫头鹰并没有答应,而是又喝了一口酒,似是在考虑:“如果组建联军,我们是要对付整个阿帕奇族吗?” “当然了!”断弓脱口而出。 猫头鹰却摇头:“我认为没必要这样。阿帕奇人当中,最危险的就是眠熊氏族,也就是那位‘天空之子’,他的战绩应该不用我多说。”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我们应该集中力量,只进攻眠熊氏族,这样阿帕奇人的联军规模必然会小很多,我们也更容易获胜。” 断弓不以为然:“马哨确实很危险,但毕竟只是一个氏族,我们一千多人的联军只进攻他一个氏族,说出去不是让人笑话吗?” “看来你还不知道马哨现在的情况。”猫头鹰说。 “怎么?” “马哨已经成为了平原部落的大酋长,并且几乎将整个部落的阿帕奇人集中到他的氏族,现在他的氏族有一两千人之多。”猫头鹰缓缓说道。 断弓很是吃惊:“真的?” 猫头鹰点头:“所以我说,我们应该只进攻眠熊。一个眠熊氏族已经相当强大,如果是对付整个阿帕奇族,我们的胜算可能并不高。” 断弓沉默了半秒钟:“可是怎么可能只对付眠熊氏族,如你所说,马哨已经统领了平原部落。我们进攻平原部落,其他阿帕奇部落肯定会支援他。” 猫头鹰微笑道:“如果可以置身事外,没人愿意主动参与战争。事实上,眠熊氏族吞并了我的一个氏族,我们可以以此为理由,告诉其他阿帕奇部落,我们无意与整个阿帕奇为敌,只是想从眠熊手里夺回氏族。” “这样一来,其他阿帕奇部落至少会减少对眠熊的支援,我们的联军必然可以取得胜利。” 断弓想了想:“有道理。” 两人又一番交谈,很快达成一致,确定了要组建联军共同讨伐眠熊。 “我还有一个请求。”猫头鹰最后说道。 断弓却仿佛预判了他的想法:“奴隶?” “没错。” 断弓不以为意地一挥手:“没问题,等我们击败了阿帕奇人和犹他人,俘虏你先挑。你打算把这些奴隶卖给白人?” “当然不,我们自己用。前不久我们的犹他奴隶死了一些。”猫头鹰摇头道,“卖给白人不值钱,又不是黑奴。” 断弓笑道:“要我说,除了女人之外,其他俘虏还是直接杀了比较方便,奴隶没什么用。” 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并不是只有白人蓄奴,一些印第安人也会蓄奴。 甚至于,连个别自由身的黑人也蓄奴,且他们和白人奴隶主并没有多大区别,照样喜欢黑奴,毕竟黑奴最值钱。 奴隶也多种多样,除了最常见的黑奴,还有白人奴隶和印第安人奴隶。 白人奴隶主要是契约奴隶,比如欠钱卖身的赌鬼什么的;印第安奴隶主要是来自战争,比如一些科曼奇人就喜欢将俘虏的敌人变成奴隶驱使。 总而言之,这个时代的北美非常自由,谁奴役谁都不奇怪。 081 【数理进修班】 1845年,6月。 从马哨创造阿帕奇文字至今,已经过去大约一年的时间。 在这一年里,他前前后后担任了数百人的老师,教学内容都极其简单,基本属于小学内容,教学压力却空前巨大。 给一群石器时代的人讲课,学生基础之薄弱,交流之困难,都是他前世不曾见过的,甚至想都没想过。 再加上学生年龄、进度的参差不齐,也幸亏马哨是专业的老师,否则恐怕连一个月都坚持不下去。 但万事开头难,坚持过这最艰苦的开头之后,情况终于渐渐有所改善。 低年级和扫盲班的课程已经基本不需要马哨过问,有多位优秀毕业生可以替他承担教学工作。 现在高年级也终于迎来了第一批毕业生,总共只有五个人:下雨天、长棍、风声、草原狼、猎鼠。 他们无疑都称得上天赋异禀,经过最多一年的学习,数学都达到了相当于后世小学高年级的水平,解个二元一次方程组绰绰有余。 会解二元一次方程组,这已经相当强悍了,放在眼下的印第安数学界,不说斗帝吧,斗圣还是称得上的。 莫说是印第安人,就是放在后世,还有人在拿这个立学霸人设呢。 马哨衡量高年级学生知识水平的最主要指标,就是数学成绩。 这五个毕业生接下来要学习的内容也是数学物理,马哨称之为“数理进修班”,在这个进修班,他将把压缩后的中学理科知识教给五个人,主要是初中。 至于高中知识,则没必要全教,尤其是高度应试化的那些内容,大多数人离开学校后很快就忘光了。 以后马哨的主要教学工作就是在酋长大厅里给这五个人“开小灶”,高年级的教学则交给这五个人打理,一下子轻松了不少。 “……今天我讲的这些几何知识,来源于两千年前的古希腊,阐述这些知识的《几何原本》正是后世所有科学知识的典范和鼻祖。在后面的学习中,你们会逐渐理解伟大的‘公理化思想’,以及白人的力量来源……” 马哨为五个人讲述着。 作为军中百夫长的草原狼,身上更有一种不服输的气质,他不禁提出自己的疑问:“老师,我不能理解,为什么科学会被白人最先掌握,而且是在两千年前?” “是啊,难道真的像有些白人说的,他们是高等种族吗?”猎鼠也感叹道。 “当然不是因为白人高等。”马哨脱口而出。 猎鼠问:“那他们发明科学是因为什么?” “因为海洋和商业。”马哨说道,“水运是最廉价的运输,拥有发达水运的地方,不仅能以更低的成本交换商品,也能以更低的成本交流知识。” “我们把一本书送到纳瓦霍,路上可能需要消耗一车草料和一袋肉干;而雅典把一本书送到克里特岛,也许只要一袋面包就够了……这就像学习同样的知识,而我们需要支付更多的学费。” 几人若有所思,但还是有疑问:“可是,世界上水运发达的地方并不只有古希腊吧?” 马哨点头:“确实,但古希腊的商业也很与众不同。” “哪里不同?” “古希腊的环境不适合农业,所以他们需要从外面大量进口粮食——换句话说,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他们的对外开放和发展商业,商业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存需求。”马哨说。 “相比之下,在那些可以自给自足的地方,商业就变得无足轻重……如果那个地方不仅可以自给自足,还有一个知道保护农民的政府,商人的处境就更卑微了。” 人们沉默片刻。 “我们又为什么会这么落后?”风声问道,“我感觉我们是世界上最落后的文明了。” 马哨拍了下他的肩膀:“自信点,把‘我感觉’去掉。” “……”风声沉默。 马哨以为这个梗挺好笑的,没想到房间里没一个人笑,顿时有点尴尬:“咳……我们落后的原因就很复杂了,比如美洲大陆的孤立,比如嗯……其实我也还没有想清楚,等我想清楚了,再慢慢讲给你们。” 他其实早就想清楚了。 重生的第一年,他就在真实的印第安社会里,把前世对《枪炮、病菌与钢铁》的记忆反复搜刮了个遍,想清楚了很多问题,其中自然包括印第安人落后的原因。 但这一时半会却不好说清楚,马哨觉得自己更应该写一本书。 书的名字还是《枪炮、病菌和钢铁》,内容也大致相近,最大的区别在于作者。 “好了,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吧,记得完成作业。” 除了马哨和下雨天之外,其余四人都陆续离开酋长大厅。 他们两人还要在这里继续师生活动,只不过颠倒了位置,下雨天做老师,马哨做学生,教学的主要内容则是印第安各族的语言和概况。 下雨天来了之后,马哨就不再找长毛学科曼奇语了。 毕竟下雨天不仅精通科曼奇语,还精通其他七门印第安语,对印第安人各族的了解更是远超旁人。 课程继续着,直到一个战士进来汇报:“大酋长,又一个氏族过来了!” 马哨和下雨天当即起身出去迎接,然后就看到远处正有一群男女老少带着各种杂物骑马而来。 他们自然是响应大酋长命令,迁往眠熊的氏族。 由于那场阿拉帕霍之战,马哨本来就有很高威望,如今又是大酋长,这些氏族还是比较愿意服从的。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马哨告诉他们,建立城市可以带来更多食物、衣服,以及更好地抵御外敌。 眠熊正式改族为城之后,这是第三个迁来的氏族,目测也有一百多人的样子。 不过当马哨与这个氏族接触时,却意外地发现他们并不属于平原部落,甚至一定程度上不属于阿帕奇。 “你们是纳瓦霍人?”马哨讶道。 氏族酋长是个老人,他翻身下马,随着笑容露出豁齿:“尊敬的马哨大酋长,我们从兄弟氏族那里听说了您的命令,也想迁入眠熊城居住。” 082 【民兵】 马哨自然不会拒绝。 他本就想吸纳所有北美原住民,更何况是纳瓦霍人,纳瓦霍人的语言也属于阿帕奇语,和阿帕奇人算是亲戚,甚至有时直接被看做阿帕奇人的一部分。 “欢迎你们,阿帕奇眠熊城欢迎所有原住民加入。”马哨说道。 这个纳瓦霍氏族有些激动,看得出来,他们的处境有些拮据,是来投靠的。 马哨带领他们在眠熊城内选址搭帐篷,并他们讲解法律。 “限酒?”眠熊城的限酒令常常会让新来居民感到疑惑或者抵触。 “没错,我们推行限酒,你们现有的烈酒会有人来收购,不允许私藏,这是很重要的规定。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酒药局询问。”马哨说,“如果你们一定要喝酒的话,可以去饮酒屋。” “我们会遵从的。”酋长点点头。 马哨问:“你们总共有多少人?” “总共有一百一十八人。” 118人。 马哨计算着眠熊城的总人口,随着这个氏族的加入,眠熊城的人口已经突破2500人了。 他亲自为每个新来的居民记录身份信息,并与他们简单交谈,以便让他们认识自己。 “大酋长。”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马哨转头看去:“是竖狼啊,你回来了,结果怎么样?” 来者正是十几天前被他派去科曼奇森林部落的竖狼,此时的竖狼身上脏兮兮的,显然是刚赶回来,似乎路上还淋了雨。 “该说的话我都已经带到了,我也确实在森林部落见到了方脸。”竖狼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猫头鹰不愿意交出方脸,甚至说考虑进攻我们。” “考虑?” 竖狼:“是,显然他知道眠熊的强大,所以并没有立刻做出决定。虽然我觉得他应该不会真的进攻我们,但还是应该防范一下。” 马哨沉思须臾,然后点了下头:“好,我知道了。你做得不错,先回去休息吧。” 当他完成了对新来居民的人口普查,便去军队找来了厚肩。 如将大部分教学工作交给其他老师一样,军队的大多琐事也被马哨交给军官处理,他自己则主要负责培训军官以及定期考核。 一支能征惯战的军队,不仅要有合格的指挥官,也要有强大的基层。 马哨相信,即使自己现在就暴毙身亡,他建起来的军队也不会直接垮掉,甚至有可能按照他的规划自行成长下去。 此时此刻,厚肩就在带着他的一百名士兵进行着各种训练,不远处则是另外两个百夫长和他们的士兵,三个百互相较着劲,比拼着训练成绩。 “大酋长。”厚肩见到马哨,立即敬了一个军礼,马哨已经将他所熟知的军礼教给了士兵们。 马哨先是简单考察了一番训练,然后示意厚肩跟他过来。 “什长带领各什继续训练!”厚肩命令道,然后转身跟马哨走到不远处。 “厚肩,我打算组建一支民兵。”马哨造了一个词。 “民兵?”厚肩果然有些不太理解, “你们是兵,民兵就是半兵半民。”马哨为他解释道,“你们几乎每天都要进行大量训练,每天都将武器带在身边,你们有作为士兵的工资,你们要对付最危险的敌人……而民兵,只会进行少量训练,大多数时候则是普通民众,没有正式的工资,在战争中也是承担辅助性的工作。” 厚肩听明白了,点点头。 马哨继续说道:“目前眠熊城有2500人,我打算从中抽取600人组建民兵,等小麦收获完成之后正式开始训练。主要由你来负责。” 过去的印第安基本可以用全民皆兵来形容,但随着不断的发展,这种状态肯定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毕竟发展就意味着分工,就像生物的发育总是伴随着细胞的分化一样。 事实上,眠熊的分工进程已经开始了,而且速度飞快。 一年之前,马哨手底下的士兵还是半民半兵,现在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职业化。 无论是从特征上看,还是从战斗力来看,眠熊现在的三百士兵都已经可以算是职业军人。 如果可以的话,马哨希望眠熊城的2500人全是职业军人,但这显然不可能。 甚至三百职业军人都已经很多了,超过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如果没有克拉克镇税收和服装公司的收入,他不可能风轻云淡地维持着这支军队的存在。 所以想要继续合理扩大军事规模,马哨只能发展民兵,让民兵分担一部分低难度的军事任务,并且关键时刻可以迅速转化为职业军人。 和厚肩交谈许久,马哨说到:“……三百职业军人,六百名民兵,正好可以三人一组,一个职业军人带两个民兵。我们在训练过程中可以加入这样的环节,以培养我们的小团体协作能力。” “小团体协作能力?”厚肩若有所思。 马哨点头:“这是至关重要的能力,我希望以后我们的士兵,任意三个人都可以紧密配合,即使深入敌后,也可以保持高昂的战斗意志和铁一般的纪律,有条不紊地执行作战任务。” 厚肩似乎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那样的场景,向往地说:“如果真能做到这样,我们也许会成为北美洲最强大的军队。” “不是美洲,而是世界。”马哨纠正道,“即使白人联合起来,也会被这样的军队打得满地找牙。” 挑选民兵这一步很快完成,毕竟六百人几乎就是眠熊城内所有的健康青壮年男性。 但正式的训练并没有立即展开,毕竟时间已是六月底,冬小麦马上就要收获了。 在此期间,马哨除了关注小麦之外,还频频与枪匠勃朗宁交流。 勃朗宁已经相当适应眠熊的生活,甚至半自愿地学了不少阿帕奇语,还半自愿地给阿帕奇人教了一些英语……没办法,谁叫每天都有十几个阿帕奇学徒围在他身边跟他学习制枪技术呢。 马哨本人就是学徒之一,时不时来学点制枪技术,虽然还远称不上专业,但已经可以把他前世那些纸上谈兵的东西化为现实了。 083 【新式手枪】 马哨最先化作现实的枪械构想,自然是对转轮手枪的改进。 远在新泽西州的塞缪尔·柯尔特应该也在同步改进自己的作品,并且可能已经完成改进了。 在沃克上尉的帮助下,柯尔特改进之后的作品便是著名的“沃克转轮手枪”,这把手枪的诞生正式开启了属于柯尔特的时代。 但沃克转轮手枪依然称不上完善,只是去掉了部分较为突出的设计缺陷,整体的可靠性还是有待提高。 马哨作为未来人,当然不会走这些弯路,所以他的改进比沃克手枪更进一步,不,应该说是更进好几步。 他的第一项改进是控制枪体重量。 早期柯尔特手枪的一大缺陷就是威力溢出,六十格令的火药装量让它具有夸张的杀伤力,足以一枪击毙战马。 但溢出的杀伤力并不实用。 士兵们真正需要的杀人,而不是杀马,而且这些多余的杀伤力还让手枪变得沉重,动辄达到两公斤以上,拖累了便携性与稳定性。 这是个明显的缺陷,但可能是因为个人偏好的缘故,塞缪尔·柯尔特一直没有改邪归正。 不仅没有改邪归正,甚至还变本加厉。 以致于后来的柯尔特甚至造出了重量达到三公斤的手枪,这几乎能称作“手炮”了。 所以马哨将装药量控制在四十格令,一格令是一颗大麦粒的重量,约合0.065克,四十格令就是2.6克左右。 削减掉过剩的威力之后,新设计的手枪重量为1.6公斤,清瘦了许多,并且是六膛室。 然后则是坚固框架设计。 坚固框架最早是柯尔特m1855采用的设计,简而言之,这种设计就是弹巢被枪体从上下两个方向“包裹”起来,未来的转轮手枪大多采用这种设计,可以极大提升稳定性。 当然还有一些细节的调整,最终马哨设计出来的转轮手枪看起来更像是雷明顿m1858,无论颜值还是实用性都远胜现在的残次品柯尔特手枪。 当然,和真正的雷明顿m1858还是不能相提并论,那时的冶炼技术已经有了很大进步,这是不可弥补的基础性差距。 马哨也知道炼钢技术的大致发展路线,但他现在既无厂也无矿,自然没有施展的基础,只能通过克拉克镇从外界购买钢材。 “砰!” 马哨扣动扳机,伴随着火烟和枪响,铅弹从新式转轮手枪激射而出,射中了不远处的靶子。 “做得不错,勃朗宁先生,你完美地实现了我的构想。”他微笑道,一边把玩着手里的新式手枪。 “与你的设计相比,制作它只是一些粗活。”勃朗宁说道,与去年相比,他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巨大转变,变得十分客气。 事实上,他至今仍有些不敢相信,仅仅经过短暂的学习和零星的实践,这个印第安酋长就表现出了超凡的枪械设计才能,让一向骄傲的他都自惭形秽。 当马哨将新型手枪的设计图交给他,他再也不敢称呼这个年轻的印第安酋长为野蛮人了。 “这把枪还没有名字,也许我们应该给它取一个。”勃朗宁提议道。 马哨思考了一下:“嗯……就称它为‘勃朗宁手枪’吧。” “什么?”勃朗宁以为自己听错了。 “勃朗宁手枪,你的姓氏,枪匠先生。”马哨微笑着重复道。以后的正牌勃朗宁可能要从历史中被挤下去了。 “我……”勃朗宁结结巴巴,咽了口唾沫,“虽然这是一份巨大的荣誉,但我必须承认它不属于我,你才是真正的创造者。” 马哨:“没错,我是这份荣誉的主人,所以我有权把它送给任何人,不是吗?” “好吧,你说得对,但是……为什么?”勃朗宁不禁问道。 “这当然不是无偿的。”马哨直视着他,“勃朗宁先生,如果你愿意为眠熊做一个尽职的老师,这份荣誉就属于你了。” 勃朗宁沉默。他当然明白这话的言外之意,尽管马哨给他安排了十几个阿帕奇学徒,但他并没有认真教学,反倒给学徒们安排了不少端茶倒水的活。 马哨的目的再明显不过,想要这份荣誉,他必须把制枪技术原原本本地教授给阿帕奇人。 尽管勃朗宁对阿帕奇人的印象已经有所改观,但这还是让他有点抵触。 不过最终,他想通了。 看着眼前这位体型和才智都足以令人仰望的年轻酋长,勃朗宁忽然意识到,阿帕奇人早晚都会掌握制枪技术,乃至其它一切技术。 相比之下,新式手枪的份荣誉则不是迟早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为一个资深的枪匠,勃朗宁几乎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这种手枪的卓越之处。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转轮手枪的专利属于柯尔特,而且柯尔特很有先见之明地在多个国家申请了一系列专利,只要生产转轮手枪就不可能绕过他。 这导致在法律上,其他人根本不可能生产和销售转轮手枪。自己私下偷偷造一点可能还没什么,大规模生产则必然要吃官司。 只有在眠熊城,勃朗宁才能光明正大地制造新式手枪,并在枪身刻上自己的名字。 “好,我接受你的条件。”勃朗宁说,“我会让他们都成为合格的枪匠。” 马哨点点头,又与他交谈片刻,最后嘱咐道:“最近我们可能会打仗,多造点铅弹——包括我告诉你的那种步枪铅弹。” …… “怎么办,他们快追上来了!”几个黑人在平原上奔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时而惊恐地回头张望。 “快看,那里有个小镇!”忽然有人伸手一指。 一起逃跑的同伴脱口而出:“小镇又怎样,这里又不是加拿大!” 加拿大早已正式废除了奴隶制,很多美国黑奴的梦想就是逃往加拿大,但显然,这几个人没有实现梦想。 他们才逃到美国中部,就被奴隶猎人发现,似乎他们马上就要重新当回奴隶了。 “这里是平原,我们已经无处可逃了,也许这个镇上会有废奴者愿意帮助我们!” “好吧,上帝保佑。” 几个黑人遂直奔不远处的小镇而去。 084 【摩门教】 不一会,几名黑人靠近了小镇,同时小镇里正好走出一群白人,白人们牵马驾车,马车上装得满满当当比,显然是一队货商。 双方注意到彼此,几个黑人的心脏仿佛提到了嗓子眼,紧张万分。 然而货商们却没有很大反应,只是一阵议论。 “瞧,一群下贱的逃奴!”有个叼着烟的男子说道。 连忙有人提醒他:“嘘,小声点,如果让弗洛伊德听到了,他一定会把你踢进粪坑里。” “别管这些黑人,我们是商人……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把这些时髦的工装裤运回圣路易斯,然后卖掉,赚他一笔。” “我们出发吧。” 白人货商们没有理会几个黑人,载着货物,自顾自地离开了小镇。 几个黑人不由松了口气,急忙跑入小镇,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四个穿着体面衣服的黑人同胞。 “你们是从南方逃来的?”弗洛伊德注意到他们,抬头问道。 “是……”一个黑人点头,随即瞳孔一缩,却是见到弗洛伊德忽然拔出腰间的转轮手枪。 “砰砰砰!” 伴随着几声枪响,背后传来一阵惨叫,几个黑人回头看去,就见追捕他们的两个奴隶猎人已经身中铅弹,摔下马来。 这场景把几个黑人看傻了。 废奴的地方没什么稀奇,美国北方很多人都主张废除奴隶制,加拿大更是早就废除此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黑人和白人就平等了。 黑人公然开枪射杀两名白人的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听闻。 “你们叫什么名字,从哪来?”弗洛伊德又问。 “我叫汤姆·克雷,来自阿肯色。”为首的黑人说道,他的目光仍停留在奴隶猎人的尸体身上。 弗洛伊德不以为意地笑了下:“我是这里的警察,这两个家伙刚刚把枪对准了我,按照克拉克镇的法律,我有充足的理由射杀他们。” “警……警察?”黑人们还没有回过神来,这个词他们也不太理解。 因为此时的美国还没有普及警察制度,大名鼎鼎的纽约警察局都才刚刚成立。 一个小镇居然设有警察,绝对称得上是走在了时尚的最前沿。 “执法者,治安者。”弗洛伊德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我几乎要对每个新来的家伙这样解释。” 克雷依然感到困惑:“可是,你为什么是黑人?我是说,至少我还没有听说过黑人治安官。” “因为这里是克拉克镇,这里没有奴隶制,一丁点都没有。”弗洛伊德说,“所以,你们现在自由了。” 随着克拉克服装公司的快速发展,克拉克镇也逐渐繁荣起来,不断有新移民迁居至此,当然还有一些逃跑至此的黑奴,他们也在此获得自由和工作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个由黑人和印第安人维持秩序的城镇,很多白人刚开始都会感到迷惑和抵触。 如果不是克拉克服装公司招工的待遇不错,吸引了许多工人,很少有人愿意与这个怪异的小镇接触。 但随着定居或者交流的进行,白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个小镇的治安状况竟然好得出奇。 在他们印象中野蛮无知的黑人与印第安人,执法时总是能将法律放在第一位,至少嘴上是这样。 实际执行起来虽然有所偏差,但依旧远超他们的心理预期。与中西部大多数地区的混乱相比,克拉克镇呈现出了难得的稳定与安宁。 于是渐渐地,越来越多的白人流向克拉克镇,算上黑人,小镇的人口已经接近八百人。 稍微经过一番了解之后,克雷等几个黑人选择留在这里。 克拉克镇不仅彻底废除奴隶制,而且还会帮他们找工作,以便让他们更快适应这里的生活。 他们相信,就算一路跑到加拿大,可能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不过事情总会有一点波折。 来到小镇之后,他们甚至还没吃上一口饭,就被一个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的中年黑人找上门来。 此人手拿两本书,其中一本是《圣经》,他面容和善,看上去似乎是一位牧师。 “欢迎你们来到克拉克镇,我是唐纳德·怀特。”他自我介绍道。 “你好。”很多黑人也信仰上帝,纷纷客气地说道。 怀特坐下来,与克雷几人交谈起来,嘘寒问暖,时而感谢一下上帝什么的。 但渐渐地,随着话题的进行,克雷意识到这位疑似牧师的家伙似乎有点……特别。 “我的黑人兄弟,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有黑色的皮肤吗?”怀特问道。 “为什么?” 怀特缓缓说道:“因为我们是该隐的后代,这是上帝为惩戒我们的不端行为而刻下的黑色印记……” 克雷听了一脸茫然:“这,我好像没有听说过。” 怀特则自顾自地继续说道:“这是约瑟·斯密告诉我们的。我们前世做了恶,所以成为了黑人,而如果我们今世行善,来世便是白人。” “约瑟·斯密?” “是的,我们的先知。”怀特继续说道,一边拿出了《圣经》下面的另一本经书。 这本经书的封皮赫然写着:摩门经。 …… 眠熊城。 冬小麦已经完成了收割,尽管种得粗糙,但这里的土地实在肥沃,收成也算不错。 马哨已经备好了水磨,带领族人磨制了许多面粉,并做成各种面食,大多数阿帕奇人第一次感受到了丰收的喜悦。 而随着小麦收割结束,眠熊民兵的训练也正式开始。六百名民兵从最基础的队列开始训练,最终他们将学会使用枪械,并且懂得一些基础的战术。 马哨为民兵准备的武器主要是肯塔基步枪和平原步枪,都是当下最常见的线膛枪,前者纤细而精准,适合在战场上狙击,后者粗大而刚猛,则更适合捕杀野牛。 这天,马哨训练着民兵,正值休息,士兵们唱起了他教的军歌《团结就是力量》。 当然,与中文原版相比,这首阿帕奇语版本的《团结就是力量》改变了许多,主要是歌词,思想和曲调倒是大体没变。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 在马哨看来,这种歌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容易跑调,任何人都能跟着唱。 他至今没见过唱这首歌跑调的人。 训练结束的时候,克拉克镇的驻军轮换回来了一个什,而什长则向马哨汇报了一个让他感到有些紧张的消息。 “传教?” 085 【用宗教对付宗教】 “什么教?”这句话是下雨天问的,马哨正和他在酋长大厅商量事情。 “摩门教。”什长说道,“大约半个月前,镇上来了几个摩门教徒,并四处传教……起初我并未在意,直到他们试图向士兵和警察传教。” 马哨问:“你是怎么处理的?” “我驱赶了传教士,不过,有一位警察似乎被他说服了。”什长说。 “你做得不错。”马哨点头,思考了一会又道,“我知道了,你刚回来,先去休息吧,去尝尝收获的小麦。” “是。” 什长离开酋长大厅,马哨和下雨天互相看了一眼。 下雨天笑了一下:“让我猜猜,你现在的心情应该比较接近于‘恶心’。” 马哨:“你猜错了。” 下雨天一愣。 马哨呼出一口气:“不是接近于,而是根本就是。” 他向来是比较厌恶宗教的,尤其厌恶传教士——前世念大学的时候,他甚至差点和一个向他舍友传教的基督徒闹到派出所。 严格来说,他倒也不算无神论者,但他觉得,神和宗教根本就是两回事。 这就像氮气和氰化物一样,尽管两者都有氮元素,但他不介意吸入氮气,却一点都不想碰氰化物。 比较温和或者朦胧的宗教,马哨还能容忍,摩门教这种他则实在有些无法接受。 当然,他其实也不怎么了解摩门教,他只知道这个宗教属于广义的基督教,这就足够了。 何况即使在基督教当中,摩门教也属于比较另类的流派,鼓吹过一夫多妻制是它最为人熟知的标签。 可是要怎么处理呢? 驱赶甚至杀戮之类的手段能管得了一时,却不长久,也不经济。 马哨虽然排斥宗教,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宗教的顽强生命力。 古往今来,想要压制甚至瓦解宗教的人不在少数,但却无一人真正成功。即使是最具世俗精神的中国,历时千年,用亿万人间烟火熏陶,也只不过是把宗教变得温和些罢了。 只有科学教育对整个社会的长期渗透,才可能从根本上瓦解掉宗教,这是一个水磨工夫,急不得。 “我知道你不喜欢宗教。”下雨天斟酌地说道,“但我得说,你所持有的那种纯净信仰是难以普及的,至少短时间内,它根本无法与各种宗教抗衡。” 停顿了一下,他又道:“只有宗教才能对付宗教。” 马哨看向他:“你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创造一种新宗教?” “嗯……差不多。”下雨天显然想换一个说法以照顾马哨的情绪,但思来想去,发现并没有更好的说法,因为自己分明就是这个意思。 马哨没说话。 他不是没考虑过这个选项,但却始终无法跨过那道坎。但对于信仰问题,他又拿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案。 以致于在这个问题上,长期以来,他的心态基本可以用“逃避”来形容。 是的,就是逃避心态、鸵鸟心态,他自己都能意识到。 下雨天继续劝道:“我们不可能消灭宗教,甚至想要削弱它都不容易,总会有一群人选择投向它的怀抱,这样一块阵地永远存在,而且还是巨大的阵地……这块精神的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他人就会占领。” “既然如此的话,我们何不创造一个由自己掌握的宗教?” “而且我相信,以你的智慧,必然能创造出更美善的宗教。不论是对我们自己还是对信众来说,这都是一个更好的结果。” 马哨扶着额头:“可是,我在讲课的时候一直都是——” 下雨天打断了他:“没错,你一直试图引导族人拥抱无神信仰,或者说‘神无必要信仰’。但你扪心自问,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 马哨沉默。 下雨天说的没错,尽管他已经担任过数百人的老师,但这么多学生,真正被他引导至用科学精神武装思想这条路上人的寥寥无几,目前为止,可能也就数理进修班的五个人而已。 大部分眠熊学生在课堂上收获的思想,充其量只是一定程度的破除迷信。 这还是他直接担任老师的结果,以后随着部落规模的扩大,他亲自任教的机会肯定越来越少。 过去马哨觉得自己没有威望所以无法推行理性的信仰,现在他有了一定威望,情况也不过如此。 “不切实际的理想有时比没有理想更可怕,这还是你告诉我的,然而你现在就在犯这个错误。”下雨天又说道。 “好吧,你说得对。”马哨叹了口气,“但我还是有些接受不了,我以前都在引导学生们远离宗教,现在却要让我创造一个宗教。” 下雨天说:“如果你觉得难为情,我可以替你出面。你依旧推行无神教育,并将之立为法律,而在那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我会帮你打理一切。” “你以前和我提起过,世间万物,所有秩序都有补充者,虎狼的不足有秃鹫补充,政府的不足有黑帮补充……现在,就让我做精神世界的那个补充者吧。” 马哨看着下雨天,突然有种莫名的感慨和叹息。 过了一会,他从这种感叹的情绪中离开,深吸一口气:“宗教总是需要一部圣典,那么,让我们来合写一部神圣的典籍吧。” 两人终于达成一致,决定创造一门成体系的宗教,用宗教对付宗教。 在正式开始创作之前,马哨和下雨天两人先是讨论总结了各大宗教的特点,并比较不同特点之间的利弊。 最重要的权衡,无疑是关于科学和世俗。 宗教不能干涉世俗,至少不能过多干涉,这是一个底线。 同时作为一个物理老师,马哨也不希望编出一套跟物理结论严重冲突的世界观。 事实上,在他的创世神话里,世界的诞生过程几乎就是用儿童语言描述的现代科学。 大灵生下了奇点,奇点像气球一样膨胀为宇宙……他甚至还隐晦地暗示了波粒二象性、光速不变、希格斯玻色子之类的东西。 这些暗示性的东西经过了他的反复斟酌,分寸恰到好处,既不会因为过于详细而直接变成科学,又不会因为过于模糊而让人觉得只是神话。 暂时还看不出来什么,但随着科学的前进,相信人们会逐渐从中感受许多奇妙的巧合。 除了世界观之外,圣典还需要故事和价值观。 故事基本就是两个人写的小说,虽然大量使用了印第安传说里的名词,但情节和思想感情却没什么关系。 实际上,就算他们想有关系也做不到,毕竟印第安人过去没有文字,各种故事都是口口相传,因而混乱异常,没有任何标准可言。 他们从全世界取材故事,马哨作为未来人,脑子里的故事尤其丰富。 对于圣典里的故事,首先一个要求是感染力,要有强大的情绪调动力,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潸然泪下、怒发冲冠或者喜上眉梢。 这本是极费脑汁的事。 但在马哨和下雨天的配合之下,却变得异常简单。 马哨负责提供故事,下雨天负责提供文笔,两人通力合作,轻而易举地就创作了大量激动人心的故事,连他们自己读了都忍不住心潮起伏,难以控制情绪。 有好几次,他们甚至都忘了自己是在创作宗教,净顾着讨论小说剧情了。 086 【灵谕教】 至于价值观,则主要是马哨的语录,以类似《论语》的形式呈现,比如下雨天提问,马哨回答。 表达的内容几乎都是科学、道德与世俗,且使用了大量有趣的比喻,善用比喻是马哨作为一个优秀教师的基本技能。 在这整个宗教体系里,马哨被定位成“光的化身”,源自奇点中萌发的第一道光,是大灵的光明使者,是宇宙秩序在人世间的具象。 创世之初,他就以光子的形式在宇宙中震荡——这是对波粒二象性的暗示之一,直到落入一位人类的血肉之躯。 作为光明与秩序的人间体,马哨自然集合了一切美德,包括仁慈、正义、勇敢、智慧、友谊等等。 当然……谦逊和淡泊的品质也必不可少,所以这位光与秩序的化身必然拒绝承认自己具有神性。 这个设定为马哨提供了绝佳的辩护,他可以一边批判宗教,一边享受宗教为他带来的种种光环。 既然有光明与秩序的化身,自然也会有黑暗与混乱的化身。 但秩序的化身只有一位,而混乱与邪恶的化身则无穷无尽——因为事物具有自发混乱的趋势,这是对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暗示之一。 至于混乱邪恶的化身都有哪些,圣典里没有明说,但指向已经十分明确,就是其他宗教的伪神以及假借伪神之名妖言惑众的人,这些伪神与信徒的特点是:没有智慧,且不够谦逊,作为真神使者的马哨阐述诸多真理,发明各种技术,却坚决否认自己的神性,伪神信徒自诩真理,却百无一用。 因为秩序远比混乱更难得,因此公平正义总是要通过斗争得来,而非理所应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从来就没有什么必然的救世主,唯有勤于劳动、思考、斗争,在混沌的乱流中不懈努力,人类才有可能走向世界大同的美好未来。 圣典也对下雨天做了定位。 在设定中,下雨天是一位敏锐的萨满,他第一个意识到马哨的神性,并成为了马哨的挚友和第一个学生。 通过记录、整理马哨的经历和语录,以及一场梦境的启示,下雨天写下了这部圣典,以帮助光明在宇宙中的传播。 还有一个补充设定,马哨否认自己的神性,但这部圣典是挚友所写,出于友谊的美德,他没有强迫删除关于自己神性的描述。 这天深夜,酋长大厅里烛光黯淡。 “终于写完了。”下雨天打了个哈欠,但却眼神振奋地翻看着手里的几十页书稿。 然后他抬头看向马哨:“怎么样,这本书到底叫什么名字,你想好了吗?” “叫《灵谕》吧。”马哨说道,同时写下文字,一个拼凑而成的半原创词语,发音有点神秘感。 下雨天点点头:“我会把《灵谕》教给每一个萨满祭司,让他们成为你最坚定的信徒。” 马哨仿佛想起什么:“对了,精心挑选一批年龄在二三十岁的萨满祭司,至少三人,要求是信仰坚定,严格自律,语言能力出众,并且精通外伤急救。” 下雨天猜到他的想法:“你想把他们安排到军队里?” “没错。”马哨点头,“这些人称为‘战争萨满’,我打算为每个百都安排一位战争萨满,稳定军纪军心,也兼职军医,救治伤员。” “宗教改了,萨满当然也要变。以后萨满应该是勇敢的战士,而不是只知道跳大神。” 两人又交谈片刻,下雨天问:“要不要向白人黑人传教?” 马哨:“当然了,既然创造了宗教,自然要做全套。不过最近还不是时候,我们得先处理好内部,稳定一些之后,再翻译成英文向克拉克镇乃至全世界输送信仰。” …… 新宗教的传播很快开始,并且势头十分凶猛,毫无阻碍地在眠熊居民的精神世界里攻城略地。 毕竟印第安人的宗教实在是太原始、太简陋了,就像他们的技术水平一样,几乎可以用不忍直视来形容。 网络时代随便挑个人,都能随随便便编出一套完胜印第安信仰的宗教理论,甚至直接从玄幻类小说里摘抄都没问题。 《灵谕》作为马哨与下雨天精心设计的产物,又借用了印第安传说里的诸多名词,对印第安人的效果可想而知。 没几天,其中的一些内容就开始在眠熊内传开,比如马哨的神性身份。 “大酋长,我就知道你是大灵的使者,大祭司已经告诉我们了!”军队训练的休息时间,一些士兵这样说道。 “没错,我也看过《灵谕》了!” 搁在往日,马哨自然会脱口而出地试图撇清自己和鬼神的关系。 现在他依然会这么做,但明确知道结果的他,心中难免生出一种怪异的羞耻感。 只听马哨说道:“《灵谕》上面有很多我的教导,你们可以相信,但你们不要相信那些赞美我的话。大祭司坚持认为我有神性,我也没办法,但我还是要说,我没有神性,如果我有神性,所有人也都有。” 果不其然,听了这番话的士兵们不仅没有被削弱信仰,反而更加相信《灵谕》的理论了。 人们更加激动地议论着。 “果然和大祭司告诉我们的一样,大酋长绝不会承认自己的神性!” “原来这就是‘谦虚’的含义……” “你们见过那些白人的传教士吗,他们不论什么教派,不论什么流派,每个人都自诩是真神的代言人,多么狂妄自大!” “是啊,真正的神使怎么会如此狂妄,他们根本不具备谦虚的美德!他们是伪神的信徒!” “高尚的品质,让真正的神使拒绝承认自己神使的本性;卑鄙的品质,却让伪神的信徒总以神明的代言人自居……大抵这就是信仰的悲剧吧。” 虽然早有预料,但听到这些不断推崇、神化自己的议论,马哨还是有种异样的感觉。 怎么说呢……还挺爽。 马克思曾说过宗教是鸦片,马哨现在对于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 这玩意不仅对信众来说是鸦片,对创教者来说,似乎同样也是鸦片。 087 【乌鸦的预警】 按照马哨的规划,眠熊城有条不紊地发展,推广文字,开垦农田,建造房屋,训练士兵……当然还有传播灵谕教。 除此之外,他最近还有另外一项重要的工作——经济。 随着货币、阿拉伯数字、基础算术的普及,部落里逐渐出现了一些商业活动,人们开始习惯于用货币进行各种结算。 甚至已经有人懂得利用信息不对称,低买高卖,通过倒腾数量极为有限的商品来赚取些许利润。 马哨倒是没有管他们,因为目前为止干这种事的都是酒鬼,他们赚到的钱很快就会在饮酒屋花掉,进了酒药局的口袋,相当于主动缴纳了“饮酒税”。 果然,不论古今中外,烟民酒民都充满了奉献精神。 人们的财富观念也逐渐发生变化,或者说从朦胧走向具体。 马哨先是创造了一个阿帕奇词语“经济”,然后成立了一个新部门,叫做“经济部”,专门用来管理有关经济的一切事务。 当然这个部门差不多是个空壳,因为部落里没有什么经济人才,也没有什么复杂的经济问题。 目前而言,真正需要马哨花费心思的经济问题大概只有一个,就是完善公有制。 作为石器社会的印第安氏族,经济制度本来就有很大的公有制成分,马哨成为酋长之后,更是强化了这一点,掌握了几乎所有的生产和分配环节。 不过以前的分配,都是直接分配物资,比如牛肉、牛皮什么的。 现在货币普及,自然不能再完全用这种原始的方式进行分配了,否则不仅效率低,而且也不利于集权。 通过使用货币,马哨将可以像资本家那样,从部落成员身上集中剩余价值,这自然也是一种权力的集中。 比如组织一次狩猎,他可以选择先支付给族人两千美元的报酬,然后再以三千美元的价格将收获的牛肉卖给族人,这样他就掌握了一千美元。 有了这一千美元,他可以用来向白人购买铁器、火枪,乃至白人世界的各种产品。 还可以用来以经济手段对族人发号施令,比如收购族人手里的烈酒,比如用奖金鼓励科曼奇人学习阿帕奇语。 当然,如果马哨这么搞,最后的结果只可能是经济危机,一部分牛肉卖不出去,就像大萧条时期被倒掉的牛奶一样。 所以,他设定的牛肉价格基本等于族人的报酬,甚至略低于,顺便向族人输送货币,避免通货紧缩。 不过以上并没有把野牛皮算进去。 大部分野牛皮必然要出口到白人世界,这也差不多是印第安人唯一能出口的产品。 这些用来出口的牛皮,才是马哨真正从部落收集的剩余价值。 以部落现在的规模,每个月捕猎所得的牛皮,可以为部落换来数千美元的财政收入。 再加上克拉克镇的收入,还有“饮酒税”什么的……部落每个月的财政收入已经接近两万美元。 具体而言,七月份的财政收入是19260.81美元。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数字。 这天上午。 马哨正在为白人儿童讲课,除了数理进修班之外,这就是他现在最主要的教学工作。 目前为止,部落里只有寥寥几人能比较熟练地使用英语,而考虑到教育白人的特殊性,马哨一直都是亲自上阵。 效果也相当不错,至今为止,从克拉克镇来的这些白人小孩,大都已经可以使用阿帕奇语进行简单对话,而且他们对阿帕奇部落早就没了抵触情绪。 他们甚至很喜欢马哨。 毕竟,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博学而又有趣的老师,在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教师面前,他们的表现和印第安儿童并无区别。 “好了,下课,今天的课到此为止。”马哨放下粉笔,“去玩决斗卡吧。” “破釜沉舟!”白人儿童们兴奋地冲出教室。 唯有米莉一个人还坐在位子上,即使有了这些白人小伙伴,她也经常是这样孤零零的。 看着她飘忽的眼神,马哨问道:“怎么了,米莉?” “我听说……”米莉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 “听说什么?” 米莉最终说道:“我听说,你是一个神……真的吗?” 马哨尴尬了一下,这说的自然是灵谕教,现在连米莉也知道了。而且似乎还是歪曲的教义,毕竟灵谕教只是说他有神性,并没有直接说他就是神。 “别信他们说的。”他说了句。 米莉几乎打断了他:“果然是的!” 她从座位上站起来:“神都不会承认自己是神,你果然是神!” 马哨反问道:“那么,小米莉,你承认你是神吗?” 米莉摇头,一脸坚定地看着他:“我不是,但这不一样,你明显不是人!” “……”马哨一阵汗。 米莉希冀地说:“你既然是神,能不能满足我两个愿望,我们……也算是朋友吧?” “我真的不是神啊,而且就连那些萨满也不是这么说的,他们也只是说我有神性而已。”马哨确实是想澄清。 米莉还是怀有希望:“那就一个,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而已,并不需要你特别厉害。” “什么愿望我都做不到,看看我手臂上的这道伤疤,如果我是神,怎么会连这样一道小小的伤疤都去不掉?”马哨晃了晃手臂。 米莉看着这道伤疤,怔了一会,眼里露出失望之色:“好吧,你说得对。” 马哨正要再说什么。 教室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几人赶来。 “大酋长。” 马哨转头看去,就见来者是几个族人以及一名外来者,从服饰风格来看,这名外来者似乎是阿拉帕霍人。 “他是谁?”他眉头微皱。 这名阿拉帕霍人主动自我介绍,说的是阿帕奇语,而且比较流利:“尊敬的天空之子,我是乌鸦的使者,脚趾。” 马哨不禁感到意外:“乌鸦?他派你来有什么事,该不会是宣战吧?” “当然不是,您当初释放我们之后,我们都在努力履行承诺,不愿再开战端。”脚趾说道,“但我这次来,的确带来了战争的消息,这是乌鸦的预警。” 088 【三族联军】 脚趾继续说道:“上次停战之后,阿拉帕霍人分裂成了两派,一派主和,一派主战……我们自然是不想再打仗了,但也有些人依旧热衷于战争,其中为首者便是断弓。” “断弓一直想重启战争,因而不断与夏延人、科曼奇人联系。就在不久前,我们得到消息,断弓已经组建三族联军,很快就会来进攻眠熊。” “我们不认可这种战争,我们也确信断弓一定会失败。所以我们最终决定向眠熊发出预警,至少,这能让战争快点结束。” 马哨听完:“关于断弓的战争计划,你们有更详细的信息吗?” 脚趾说:“断弓组织的三族联军可能会在几天后攻来,人数至少有一千。我们只知道这么多。” 马哨点头:“感谢你们的提醒。” 这件事并不算太意外。不论阿拉帕霍人还是科曼奇人,本来就有很大可能进攻眠熊,两者联合也是情理之中,马哨甚至早有防备。 但乌鸦的预警还是让他感到高兴,这说明他当初释放俘虏是正确的决定,一部分阿拉帕霍人因此转变了想法。 至于断弓这种主战派的存在,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古今中外永远不缺是战是和的争论。 马哨不仅不怕阿拉帕霍人的主战派,反而颇为期待——他需要战争,也相信自己可以取得胜利。 想要统一整个印第安,战争必不可少,经过战争的考验,阿帕奇才能拥有令人畏惧和信任的力量,才会有人不经战争而投奔过来。 两人又交谈几句,便让使者脚趾去休息,然后打算为战争做一些准备。 米莉这时低声问了句:“马哨……你今晚来找我吗?” “不好意思,米莉,我们马上就要打仗了。”马哨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等战争结束,我再找你学英语。” “好吧……”米莉更加失落了,低着头离开了教室。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马哨不禁暗暗叹了口气。 其实他已经不需要米莉了。 他的英语水平进步很快,至少米莉已经无法再帮他提升。 之所以他有时还会以学英语的名义去找米莉,更多是出于不忍心——对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来说,除了教他英语,几乎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她难以融入阿帕奇,也没有真正融入其他白人孩童。 其他白人孩童时不时会有父母来看望,而她永远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住在帐篷里,一个人打理自己的生活。 马哨曾想给她安排一间木屋,但她拒绝了,因为狭小拥挤的帐篷让她感觉更安宁一些。 …… 接下来的几天里,眠熊城都在忙着备战,尽管马哨自信一定可以取得胜利,但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 眠熊城此前已经有一些防御工事,主要是简单的土石掩体,如同矮墙,在城外大致围了一圈,士兵们可以借着这道矮墙的掩护向外射击。 而为了应对这次来犯,眠熊增加了一些拒马,以阻挠骑兵的前进。 实际上,这些防御工事很可能是多余的。 以马哨对印第安人的了解,断弓的三族联军多半和之前的阿拉帕霍军队没什么区别,也就是连马镫都还没普及的水平,武器不是落时几千年的原始弓箭,就是落时上百年的老式火枪。 而且印第安人几乎没有攻城经验,最多袭击过白人村镇,即使是眠熊城这种城,对绝大多数印第安人来说也是陌生的存在。 这种战争实在没什么好打的,可惜断弓之流显然不是能被道理说服的人,哪怕是极其浅显的道理。 他们只能被物理说服。 三族联军的部队如期而至,马哨很快看到了他们的身影,大约一千至两千名印第安战士从视野远处出现。 他们打扮有所差异,大致分成三个部分,自然是阿拉帕霍人、夏延人以及科曼奇人。 马哨在观察他们,他们却并没有在观察马哨。 因为马哨有望远镜。 虽然望远镜的质量不怎么样,但他还是几乎可以看清敌人的脸。 “我们到了,那就是眠熊氏族!”猫头鹰大指着前方远处,眠熊城内甚至有几道炊烟飘起,看上去仿佛对他们的到来浑然不觉。 看到这座城,许多人都不禁感到吃惊。 “真是一座巨大的营地,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未见过这样的营地。”断弓说道,“马哨是怎么做到的?” “我想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看看那几道炊烟。”一位夏延战争酋长指着眠熊城里升起的炊烟,“他们还在做饭呢,也许是刚睡醒!” 猫头鹰笑了笑:“也可能是因为这些阿帕奇人觉得自己胜券在握。然而他们不知道,这样巨大的营地,就像野牛一样,只是看着强壮,实际很容易被敏锐的猎手所捕杀。” “为了科曼奇!” “为了夏延!” “这里即将属于我们!” 断弓大酋长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挥舞战棍,对众多战士说道:“战士们,随我前进,把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都割下来!” “杀!” “杀光他们!杀光阿帕奇!” “呜咯呜咯——” 三族联军喊杀声震天,呼号着冲向眠熊城。 很快马哨就下了命令:“草原狼、独眺,你们带领骑兵迂回包抄,截断他们的退路!” “是!”两名百夫长带领两百名骑兵驰出眠熊城,从两侧包抄而去。 这场景看得三族联军有些不敢置信,他们不能理解,为何区区两百人就敢出击他们一两千人的联军,而且似乎还毫无畏惧的样子。 也怪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当初在科罗拉多高原之南的那场战争,在他们大多数人的认识中,马哨是带领一千阿帕奇人击败了一千阿拉帕霍人。 但事实上,有八百阿帕奇人的战斗过程几乎可以用观望来形容,真正决定胜负的只有马哨亲自带领的两百人而已。 就像现在这样。 三族联军的疑惑没有持续多久,就在两位百夫长带领骑兵疾驰之际,眠熊城内的民兵们首先发起了攻击。 “砰!” “砰砰砰!” 伴随着密集的枪响,数百颗子弹从各种来复枪的枪口中激射而出。 089 【你们来迟了】 眠熊城已经全面普及了来复枪,虽然弓箭还是经常会携带,但只作为备用武器,只在少数情况下使用。 相比之下,三族联军则只有少数人使用枪械,且多为滑膛枪,射程和精度都不如线膛枪。 因此仅仅只是第一轮攻击,密集的弹雨就给了他们当头一棒,阵型随之出现混乱。 与此同时,草原狼和独眺的骑兵迅速向他们两侧包抄。 三族联军当然也明白要防备包抄,所以还算及时地分出一部分战士,大约有三四百人,分别从左右截向眠熊骑兵。 “开火!”草原狼和独眺几乎同时喊道,眠熊骑兵纷纷抬起步枪,瞄准射击。 “砰砰砰!” 两百颗子弹一时阻挠了三族联军的截击。 紧接着,眠熊骑兵将射击完的步枪挂在战马一侧,转而取出柯尔特转轮手枪拿在手上。 这是马哨设计的方案,所有职业军人都会配备至少两把枪,一把步枪,一把转轮手枪,军官则至少会配备两把手枪。 步枪负责远距离射击,在冲锋战当中,基本射完一轮就可以放下了,毕竟也没工夫一边骑马冲锋一边填装弹药。 等到了中短距离,便是转轮手枪的连发弹雨,在极短时间内倾泻弹药,猛烈打击敌人。 两队骑兵也正是这么做的,一轮射击之后就手持转轮手枪,沿着包抄的路线全速前进。 三族联军应付眠熊城内的射击就已经极为吃力,更无暇截断他们,只勉强收拢了一下阵型。 于是很快这两队骑兵便成功绕至敌人的侧后方,旋即发起冲锋,从侧后奔向敌人。 “砰砰砰——” 随之而来的就是转轮手枪的连发弹雨,挡在最前面的敌人瞬间倒下一片,惨叫声不绝于耳。 “厚肩,随我出击!”通过望远镜目睹这一幕,马哨立时下令城内士兵出城迎击,与两百骑兵夹击三族联军。 接下来的事情毫无意外。 面对装备、作战素质、阵型的全面碾压,三族联军几无还手之力,夹击之势方成,瞬间乱作一团。 “投降不杀!” “放下武器!” 作为职业军人的必备外语知识,阿拉帕霍语、夏延语、科曼奇语三种语言的劝降语响彻在战场上。 败局已定的三族联军自然只能投降,近千人成为俘虏,余下则为尸体,以及个别及时逃离了战场的小机灵鬼。 联军的头目,几位大酋长以及战争酋长,被押到马哨面前,皆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当中为首者就是阿拉帕霍的断弓。 马哨打量着断弓,缓缓说道:“断弓大酋长,我听说你喜欢战争,本以为你是一个善战之人。” 断弓闻言,顿时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你可以割下我的头皮,但你不能侮辱我!” “侮辱?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吗。”马哨哼了一声,“看看地上的这些尸体,多少阿拉帕霍青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就为了你愚蠢、自私的战争欲?” 作为翻译的下雨天,特意将这句话大声说出来,其他阿拉帕霍俘虏也都能听见。 “我们不该来这里……” “早知如此,我们就应该听从乌鸦的劝告。” “是啊,乌鸦说得没错,我们不是阿帕奇人的对手,至少不是眠熊的对手。” “都是因为断弓,我的兄弟战死了!”一些议论的声音在阿拉帕霍俘虏中响起。 断弓听了,不由感到万分屈辱,身体微微颤抖:“阿帕奇人,阿拉帕霍人绝不会屈服于你们,你杀了我吧!” “是的,我会杀了你。”马哨宣告了他的死刑,“但不是现在,你将接受法律的审判,然后以战争犯的身份被我亲手处决。” “而且我不会割你的头皮,眠熊人已经废除了这项传统。” 除了这几个头目之外,还有一个人被押到马哨面前,却是叛出眠熊的方脸。 马哨本来还想和方脸谈几句话,奈何这家伙像是疯了一般,对他骂个不停,以致被堵上了嘴。 最终他没有说什么,不再看这几个要被处决的人,而是转头吩咐道:“把俘虏都安置起来,给他们搭个挡雨的棚子,不要虐待他们。” “是。”士兵们安置俘虏去了。 “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么多俘虏?”下雨天问道。 “先给他们治伤。”马哨说道,“我们的士兵几乎没有伤亡,他们的伤员却很多,萨满得忙一阵子。” “之后呢?”下雨天又问,“我猜你应该不会放他们回去。” 马哨笑了下:“当然了,上次放他们回去是没办法。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可以留下他们,让他们开垦农田、修造建筑。” “在此期间,你记得带着萨满多向这些俘虏传教,转变他们的思想,并且鼓励他们把家人也叫来,在眠熊定居。” “只要这些俘虏放下敌意并且和家人都定居在眠熊城,我们就可以给他们自由身份,让他们成为普通居民。” 下雨天点点头,忽然目光一凝,指向前方:“那是——” 马哨也抬头望去,竟是在视野尽头涌现出一群身影,全速向这里赶来。 他连忙拿起望远镜一看,不过很快松了口气。 “是奇里卡瓦部落。” 来者正是阿帕奇的奇里卡瓦部落,也就是橡木的部落,他们显然是来援助眠熊的。 “好久不见,橡木大酋长。”马哨过去迎接,笑着说道。 橡木大酋长惊讶地望着四周,这里明显刚刚发生过战斗,但马哨等人看上去却风轻云淡,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听说科曼奇人来进攻眠熊,所以带着一些战士想帮助你们,不过这……战斗莫非已经结束了?”他不禁问道。 马哨点头:“是的,你们来迟了。如果稍微早一会,我们就能并肩作战了。” 橡木大酋长回过神来,略显尴尬地笑了笑:“哈哈,看来我来不来都一样,那些科曼奇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既然来了,就在眠熊休整几日吧。”马哨说道,“明天我们将举行一场审判。” “审判?”橡木皱起眉头。 090 【瞌睡人】 审判,橡木不知道这个陌生的词是什么意思。 印第安人几乎没有法律的概念,纵然有一些“杀人偿命”之类的基本社会规范,也不曾进行过司法审判。 马哨没有过多解释,因为解释过程中会涉及到数个新词,真要说清楚至少也要好几分钟,便只道:“明天你们就知道了。” 奇里卡瓦部落的阿帕奇人跟着马哨前往眠熊城,他们很快就见到了正在被安置的差不多一千名俘虏,当然还有许多正在被收集的尸体。 橡木作为和马哨一起战斗过的人,对此多少有所预料,所以没有太惊讶。 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没有参加过上次阿拉帕霍之战的奇里卡瓦人,见有这么多俘虏和尸体,无不议论纷纷。 “他们击败了多少敌人,这些俘虏看上去有一千!还有这么多尸体!” “我听说科曼奇人、阿拉帕霍人、夏延人总共集结了五个部落,加起来恐怕至少有一千五百人来进攻眠熊。” “真是不可思议,平原部落居然独自击败了五个部落!” “看看他们的武器,都是火枪……火枪真的有那么好用吗?” 一位身材高大的少年眉头紧锁,并且似乎一直是这个表情,观察着数量惊人的尸体。 过了片刻,他不禁发出自己的疑问:“为什么不割头皮?” 一众奇里卡瓦人这才注意到,那些被杀死的科曼奇人、夏延人以及阿拉帕霍人,脑袋上的头皮竟无一丢失,眠熊士兵们搬运着尸体,却对这战功的证明视而不见。 马哨听到他的疑问,也没回头,便解释道:“眠熊废除了这项传统,我们只射活人的脑袋,不割死人的头皮。” “那你们怎么算战功?”少年上前了些又问道。 “观察员们会使用望远镜观察整个战场,当然也会统计战功,而且我们的战功主要按小队计算。”马哨缓缓说道。 “望远镜?” 马哨拿出自己的望远镜,转头递给少年:“就是这个。把这头贴在眼前,然后望向远处。” 少年按照他所说的去做,随即不由惊奇道:“这……这是什么法术?” 马哨笑了笑:“是技术。就像你使用的弓一样,它能让箭矢飞出去是因为弓弦的弹力,而不是什么法术。” 少年依旧困惑,眉头紧锁地看着手里毫不起眼的望远镜。 “如果你想知道具体的原因,待会可以去找他,他叫风声,一位出色的战场观察员,他会告诉你望远镜是怎么工作的。”马哨指了指不远处的风声。 “好吧。”少年将望远镜还给他,然后又道,“你们按照小队算战功,所以,即使有人杀死很多敌人,比我杀死一百个阿拉帕霍人,也不会得到单独的奖励吗?” “哈哈哈!”橡木听了不禁大笑,“小伙子,可没人能杀得了这么多敌人。” 少年身旁的一个老者略显尴尬地说:“瞌睡人刚刚成为战士,他太年轻了,有时候还很幼稚。” 马哨不以为意,继续说道:“表现特别出色的战士,当然也可以得到独享的奖励,但那是少数,而且会越来越少——随着火枪的发展,个人勇猛会越来越不重要,集体的配合才是关键。” 说完他又不禁多看了几眼这个少年:“你叫瞌睡人?” “是的。”瞌睡人应道。 马哨没说什么,心里却有点迷惑,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听过这个名字,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显然是印象极浅,可能只是在某个地方扫过一眼。 思来想去,他最终也只是想到了美国第46任总统乔·拜登,那个被冠以“瞌睡乔”之名的男人。 一想到拜登,就难免想起川普。 而一想到川普,马哨的脑海里就浮现出大量鬼畜片段,思绪渐渐飘远了。 晚些时候,正当马哨与萨满们一同救治伤者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汇报道:“大酋长,猫头鹰想见你一面。” 马哨想了下:“我知道了,我等一会过去。” 片刻之后,他来到关着猫头鹰的地方,一个单独的小帐篷,外面有两名士兵看守。 “猫头鹰大酋长,你有什么遗言吗?”马哨用科曼奇语说了句。 猫头鹰闻言,本就苍白的脸上更加面无血色,慌乱地说道:“我……我是被方脸骗了!我不想这么做的,是他骗我说眠熊强行吞并了双狼氏族!” “所以你现在意识到,双狼氏族确实是眠熊的一部分了?”马哨问。 猫头鹰连忙点头:“是,是,当然是……这本来没有什么疑问,都是方脸骗我的!” 他持续地辩解着,但言辞慌乱而无力,仿佛一个复读机,几乎只知道重复被方脸欺骗之类的。 马哨没有细听,思考了一会:“我可以留你一命,但前提是你足够老实。” 猫头鹰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眼中顿时亮起来:“我一定答应你,我什么都会答应你的!” 马哨看着他,平静地说道:“我先告诉你我想要什么。我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统合这片大陆上的所有原住民,把阿帕奇人、阿拉帕霍人、科曼奇人、夏延人……所有部族融合成一个,我从不掩饰这个目的。”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不一定会用武力手段,但如果有人阻止,我一定会用武力反击。” “我最在乎的只有这件事,至于你的死活,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停顿了,马哨继续说道:“所以,你知道应该怎么讨好我了吗?” 猫头鹰快速点头:“知道。” “但愿你真的知道。”马哨说,“后天我会安排俘虏去开垦农田,你也在其中,我不会伤害你们,甚至会给你们发放食物和一点工资。我不希望看到俘虏当中尤其是科曼奇俘虏当中出现任何混乱,如果出现了,就是你的责任。” 从猫头鹰处离开,马哨又与其他几个被俘虏的大酋长、战争酋长接触了一下,了解他们的态度。 较为死硬的几个人自然应处死,相对软弱的几人则可以留一条命。 当然,明天的审判流程还是要走的,程序正义嘛。 091 【审判与处决】 第二天的审判在广场上进行,所有俘虏都被带过来观看,眠熊人和奇里卡瓦人当然也有很多前来围观。 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这都是闻所未闻的场景。 作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大酋长,马哨虽然早就设置了法律和简单的司法程序,但举行这样的大型审判还是头一次。 在众人的阵阵议论声中,总共九人被束缚着绑到广场中央。 二十余名眠熊战士手扶长刀围在他们四周,一言不发。他们作为“法警”,都是经过一番挑选的,身高出众,为审判增添了更多的严肃气氛。 九个被绑着的人自然便是要受审的犯人,分别是五个部落的大酋长和战争酋长,以及叛徒方脸。 本来有十一个人,但有两人已经死在昨日的战场上。 九人大多面色苍白,他们虽然没有审判的概念,但也能感受到气氛的肃杀。 眠熊人看到他们,纷纷投以鄙夷:“这些不自量力的家伙,居然妄想挑战阿帕奇人!” “昨天在战场上,他们的人数差不多是我们的两倍,却被打得像是野牛群脚下的杂草!” “今天就是他们的死期了,我觉得我应该带点东西过来,丢到这个人的脑袋上——” “肃静!”维持秩序的战士喊道。 除了站在犯人身旁的,广场附近尤其是俘虏周围还有总共两百多人的士兵和民兵,全都站得挺直,手里拿着火枪。 人们纷纷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马哨也从酋长大厅出来,径直走向广场,身边跟着大祭司下雨天,还有橡木大酋长。 马哨坐在属于审判者的座位上,审判随之正式开始。 他首先看向方脸,宣读了他的一系列罪状,然后询问道:“方脸,对于我刚刚说的这些罪状,你是否认罪?” 说着他示意方脸身旁的士兵,士兵当即抽出塞在方脸嘴里的破抹布,以便他说话。 “我发誓我要把你——”方脸直接开骂,但话还没说完,嘴里就又被塞上了破抹布。 马哨平静地点头:“犯人主动放弃了申辩机会。” 紧接着他又说道:“方脸犯下叛族、分裂部落、侮辱大酋长、挑动原住民内部战争四项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宣布,判处叛徒方脸枪决死刑,立即执行!” “呜——”方脸目眦欲裂,怒目圆睁,但却说不出话来。 马哨继续审判其他犯人。 除了方脸之外,剩下几人都是纯粹的战争犯,其中三人是死硬分子,下场自然都是死刑。 直至审判的对象轮到猫头鹰。 “猫头鹰,你听信方脸散布的谣言,挑动原住民内部战争,破坏原住民的团结,你是否认罪?”马哨直视着猫头鹰。 猫头鹰跪在地上,低着头,声音微微颤抖地说道:“我认罪,我忏悔……我不该一时冲动,向眠熊发起侵略。原住民应该团结一致,而不是互相攻击,作为破坏原住民团结的罪人,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 马哨注意着人们的反应。 对于猫头鹰的这番言论,眠熊人的反应大多是不屑和鄙夷。在他们看来,猫头鹰这么说无非就是贪生怕死,想博取几分同情罢了,事实也确实如此。 而被俘虏的科曼奇人听了,反应则是迷茫和愤怒。 “挑动原住民内部战争”这项罪名马哨已经陈述了多次,而且全程都有人翻译给这些俘虏们听。 起初他们尚不以为然,但眼看自己的大酋长伏身认罪,他们的内心也不由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自我怀疑:难道我参与的真是一场不义的战争吗? 当然更多的还是愤怒和委屈,看着猫头鹰跪在地上认罪的卑微姿态,科曼奇的战士们感觉仿佛遭到了背叛。 在周围眠熊士兵的监视下,俘虏们不敢怎么议论,但他们的态度还是不难察觉。 这似乎有一定效果,马哨心想。 他看着认罪的猫头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考虑到你的认罪态度,以及你是受他人欺骗,对你的处罚可以减轻。因此我宣布,免除猫头鹰的死刑,改判十年劳役。” 尽管昨晚两人早就有过沟通,但听到这句话,猫头鹰还是不禁松了口气。 前面那四个人被连续判处死刑的时候,他一度心烦意乱,以为自己还是要死。 好在终于还是躲过一劫,免除了死刑。 没了死亡的威胁,猫头鹰紧绷的注意力顿时得以松动,这让他终于转头看向不远处的科曼奇俘虏们。 从族人们的眼神中,他知道,自己大概已经不再受尊重了。 后面几个犯人也都是一样,干脆利落地认罪伏法,由此得到了宽恕,只被判了十年劳役。 所谓十年劳役,指的自然就是开垦农田、修造建筑之类的强制性工作,并不会真的持续十年,而且是有一定报酬的。 当然印第安人对此并不清楚,在他们的心理预期中,劳役就是奴役,就像白人对黑人做的或者科曼奇人对犹他人做的一样。 审判结束,士兵们便开始处决四个死刑犯,这便不允许随便围观了,至少不允许十二岁以下的儿童来围观。 只有俘虏还是被带过来围观,以便让他们知晓死硬派的下场。 对四个死刑犯来说,幸运的是,处决他们的方式并不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绞刑,而是枪决。 但不幸的是,马哨也设计了一点独特的流程以增强处决的威慑力——随机顺序枪毙。 他让四个犯人排成一排跪在地上,身后分别站着一个行刑者,枪口对准他们的后脑勺,然后按照随机顺序,一个一个完成枪毙。 毫无疑问,在注射死刑还未出现的这个时代,直接射击后脑勺是一种相当文明的处决方式。 只需要一颗子弹,瞬间毙命。 但这种随机顺序的枪毙流程还是让四个死刑犯的心理几近崩溃,不,准确地说是三个。 第一个被枪毙的人并没有时间在恐惧中徘徊多久,铅弹很快终结了他的生命。 后面三个就没这么走运了,他们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但却无法确定自己到底倒在第几声枪响之下,每一次枪响都是巨大的心理折磨。 人对自身生命的热爱与痴迷是如此强烈。在人生最后的这短短几分钟里,他们流干了所有的冷汗甚至尿水,如果没有塞在嘴里的抹布,不知道他们会发出怎样的声音。 092 【劳役、望远镜】 “大酋长,这个人漏屎了!”收拾尸体的时候,有士兵遮着鼻子说道。 马哨过去一看,果然在一具尸体的裤子背面看到了渲染般的黄色,并且这黄色还通过裤脚流了出来。 “就地掩埋了吧。”他直接吩咐道,这里是城外空地,挖个坑埋了也不费什么事。 士兵们挖坑的时候,马哨看向不远处的一众俘虏:“这几个人的下场你们也看到了,死不认罪的结果就是死。你们同样犯下了罪行,只不过,你们是被欺骗、胁迫来的,所以我不会处死你们,而是只会判处你们五年的劳役。” “只要你们为眠熊城劳动五年,我就还你们自由之身,表现好的人还可以减刑,提前恢复自由身!” 听到这个消息,俘虏们不由骚动起来。 “他说只要劳动五年就能放了我们,真的假的?”俘虏们感到不敢置信。 “应该是真的,还记得一年前的阿帕奇和阿拉帕霍的那场战斗吗,乌鸦他们甚至没有被处罚五年,直接就被放走了。放走他们的好像就是这个人,乌鸦称他为天空之子。” “没错,就是他。早知道我们应该听从乌鸦的劝告,他是对的,没人能打败天空之子。”阿拉帕霍人叹息着。 “五年劳动恐怕不会轻松,他们应该会把我们当成奴隶使用……” “他说表现好可以提前恢复自由,不知道什么才算是‘表现好’。” 听着这些俘虏的议论,马哨并没有再解释什么,而是直接吩咐左右道:“盲射,以后主要由你管理这些犯人的劳役,明天你和种植部的人,带着所有轻伤和无伤的犯人去开垦农田。” “是。”盲射应道。 马哨又叮嘱道:“记住,他们只是需要改造的犯人,而不是敌人,他们将在我们的指导下变成‘文明人’。” 对眠熊城来说,“文明人”有两种定义,一种是马哨在课堂上讲的,内涵很丰富,不仅要有道德,还要有知识。 这当然是真正的文明人,但能做到的必然是少数。 所以越来越流行的是另一个定义,源自灵谕教的教义,基本可以概括为“熟读并信奉《灵谕》的人就是文明人”。 其实原话也不是这么说的,准确的说法是“不读不信《灵谕》的人不是文明人”。 这两句话,后者是前者逆命题的逆否命题,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即使在后世,这类混淆也是司空见惯,何况是现在的印第安人。 …… 风声伏在桌子上,手里的羽毛笔写得飞快,漂亮的字迹逐行地凝固在纸面上。 他习惯性地皱着眉头,尽管并没有什么烦心事。 “我可以进来吗?”门外响起敲门声。 “请进吧。”风声不认识这个声音,犹豫了一下。 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推门进来,他赤裸着上身,随身携带一把简陋的木弓。一年前,眠熊人也是这个打扮,但现在,有这副扮相的自然只能是外来者。 “你是奇里卡瓦部落的?”风声问。 “是的,我叫瞌睡人。”瞌睡人有点拘谨,眠熊城的环境对他来说有太多新奇之处,“你是风声,对吧?” 风声点头:“我是。” 瞌睡人:“能给我讲讲望远镜吗,它是怎么起作用的,昨天马哨大酋长说你会告诉我。” “当然可以。”在短暂的接触中,风声对他印象还不错,可能是因为两个人都经常皱眉的缘故。 说着他就拿出一副望远镜,然后将之拆卸开来。 “望远镜其实就是镜片的组合,不同的镜片起到不同的作用,比如这个目镜是放在我们眼前的,它的作用是放大,你看,我把它放在文字上……” 将望远镜拆开再讲解,让瞌睡人很快便恍然大悟,这个仿佛法器般神秘的装置瞬间不再神秘了。 瞌睡人第一次有这种体验——从神秘到寻常,如同拨云见日,豁然开朗。 风声看着他的表情,微笑了一下:“是不是觉得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对,就是这种感觉!你怎么知道?”瞌睡人眼前一亮,连忙点头,这个说法简直完美地形容了他此时的感受。 风声平静地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尤其是过去的一年里,我几乎天都有这种感觉。” “为什么?”瞌睡人不禁问道,仅仅是一次望远镜的讲解就让他有了前所未有的体验,他无法想象每天都是这种体验的场景。 “当然是因为我们的大酋长。”风声将望远镜重新组装好,“刚刚我说的那些,几乎就是在重复大酋长给我们的讲解。” “我只能讲解望远镜什么的,而大酋长几乎可以讲解一切,不论是天上的太阳,还是我们脚下的尘埃,还有纸面上的每一个文字。” 瞌睡人怔了怔,然后想起什么:“我听说你们的大酋长是一位神?这是真的吗?” 风声:“他看起来确实像神一样,很多人都这么说,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我也觉得他不是神,他只是比我们聪明了太多而已。” “比如据我所知,他用几天时间初步学会白人的语言,然后又花了几个月时间熟练掌握,虽然这比常人快很多,但也还是要学,和其他人没有本质区别。” 说着风声仿佛意识到什么,话锋一转:“当然,你可千万别跟萨满祭司争论这些,萨满坚持认为大酋长是神,他们的嘴皮子一定会把你烦死。” 瞌睡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又问道:“除了望远镜之外,马哨大酋长还跟你们讲解过什么?” “嗯……比如伽利略的思想实验。”风声想了想。 瞌睡人听得莫名其妙:“伽利略?思想实验?” “伽利略是一个白人,他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欧洲,是那时最具智慧的人。”风声起身找来一沓卡片,从中抽出一张,“看,这个就是伽利略,大酋长把他写到了决斗卡当中。” “决斗卡?”又是一个新奇玩意,不过瞌睡人倒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只是头一次见到实物。 风声笑了笑,一边洗牌一边说道:“我来教你怎么玩。” 093 【粮食】 不久之后,眠熊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如果不是每天都有近千名犯人在辛苦地开荒,战争就仿佛没发生过一般。 虽然,马哨的最终目标是让俘虏的阿拉帕霍人、夏延人、科曼奇人全都归附于眠熊,成为阿帕奇人,但眼下他并不打算对这些犯人太客气。 这些犯人目前每周需要工作七天,每天需要工作十四小时左右,基本可以用“797”来形容,薪水也很低,每天只有十美分。 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施加恩惠和奖励。 比如为了鼓励犯人学阿帕奇语,他直接规定,阿帕奇语词汇量超过一百的人每天可以少工作两小时,超过三百的人工资翻倍,超过五百的人每周可以休假一天,实现996工作制。 词汇量超过一千的人可以减刑一年,能流畅朗读《灵谕》的人原地恢复自由——这基本上不可能,《灵谕》全文好歹也有几万字。 通过压榨犯人的劳动力,眠熊城的开荒速度像坐了火箭一样急剧上升,平均每天都能开垦出近两百亩农田。 马哨觉得,797工作制已经够狠了。 但事实上,很多犯人却觉得这相当宽容。 毕竟在他们的心理预期中,劳役就是奴役,而且是类似虐待取乐的那种奴役,结果没想到只是让他们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甚至还有钱拿——尽管他们对美元还没什么概念。 其实单就工作时间来说,797在此时的资本世界里不过是普通水平,对于一群犯人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战争过后的几天时间里,又有几个阿帕奇部落的援军相继抵达眠熊。 他们人数不多,支援时间更不及时,支援的诚意似乎也值得怀疑,但马哨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包括奇里卡瓦部落在内,这些来自其他部落的援军在眠熊待了一段时间,随后准备回去。 临别之际,马哨举行篝火仪式,用美食和歌舞招待了他们,并坦诚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的想法,当然是希望各部落都能加入眠熊,至少是住在眠熊。 “……诸位,你们应该多少知道我的想法,我希望组建一个‘阿帕奇部落’,将所有阿帕奇人联合起来,构成单一的部落。然后以阿帕奇人为核心,统合所有原住民部族。” “在我看来,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或者任意两个原住民部族之间的矛盾根本不值一提,美国才是需要我们全力应付的敌人。” 橡木闻言,沉吟片刻:“美国确实比阿拉帕霍强大很多,但如果说需要所有原住民联合起来才能应付……我觉得有点言过其实。” “这绝不是言过其实。”马哨强调道,“美国大约有两千万人口,几乎是阿帕奇人的一千倍,所有原住民的四五十倍,并且还在快速增长。” 许多人头一次听到这么具体的数字,甚至是头一次听说这么具体的数量级,不禁问道:“两千万,还在快速增长?你是从哪知道的?” 马哨:“报纸,书籍。” 他又补充道:“欧洲,也就是白人的故乡,那里有一个地方正在面临大饥荒。因为这场大饥荒,越来越多的白人正在迁往美国,为这个国家注入新鲜血液。” 他说的自然是爱尔兰大饥荒。 就在几个月前,由于晚疫霉菌的出现,爱尔兰的马铃薯出现欠收,引发了大饥荒。 大饥荒最终将导致爱尔兰的人口在几年时间里锐减四分之一,其中一部分是饿死,一部分是外流,外流的人口大部分都会进入美国这个新兴移民国家。 这场灾难既是天灾,也是人祸。 天灾是真菌,不必多说;但在饥荒期间,爱尔兰的地主们依旧在对外出口粮食,坐视大量平民饿死。 如日中天的大英帝国也没有伸出援手,反而继续将粮食从爱尔兰运往英格兰。 不仅如此,英国甚至还阻止过他人的救助,比如当奥斯曼土耳其的苏丹宣布向爱尔兰农民捐助一万英镑时,维多利亚女王却要求其改捐一千英镑——因为她自己只捐了两千英镑。 对此时的英国人来说,爱尔兰本质上不过是众多殖民地中的一个而已,并不值得他们过多关注。 “美国的人口会持续增长,而原住民的人口则在持续缩减。”马哨继续说道,“几十年后,美国的人口就会达到所有原住民的一百倍以上……十个人要如何战胜一千个人?” “特库姆塞曾组织过几千人与美国对抗,但最终还是失败了。而这对美国来说,根本不算是重大的战争。看看他们七十年前的独立战争,先后有几十万人投入战争。” 马哨:“我们必须尽快团结起来,趁中西部还没有多少白人,建立几座数万人规模的原住民城市。” “……即便不说以后的事情,几个部落在眠熊城中联合起来,这也将为我们提供前所未有的安全保障。我们将有一支千人规模的精锐军队,任何部族都不敢进犯,美国联邦政府也不会轻易招惹。” 橡木思考了一会:“也许你是对的,马哨,但我需要考虑一段时间,也需要问问族人的意见。” 马哨点头:“当然,我可以理解。事实上,眠熊城暂时也无法容纳这么多人,即使你们要迁进来,也至少要等到明年。” “因为食物吗?”橡木问。 马哨:“是的。尽管我们目前的食物还算充足,但在农业发展成熟之前,我还不敢进一步扩大眠熊城的人口规模。” 不说所有阿帕奇部落,即使只是一个奇里卡瓦部落,集结起来也有三四千人口。 再加上俘虏以及不久后俘虏归附带来的家属亲族,眠熊城的人口甚至可能在几个月内达到万人规模。 以眠熊城目前的农业水平,这样的人口规模,无论如何也无法自给自足,必须从外界大量购买粮食。 马哨不能确定,爱尔兰的大饥荒会不会影响到美国的粮食市场。但即便不会影响,短时间内他也不敢再扩大眠熊城的人口规模了。 094 【棋牌天才】 欢送仪式结束,援军们便要动身离开了,他们收拾着最后的行囊,一些人已经骑上了马,等候着那些拖延的族人。 边境氏族是奇里卡瓦部落之下的一个氏族,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个位于阿帕奇领土边缘的氏族。 虽然地域偏远,边境氏族的地位却并不低。 他们的酋长红衫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如今一头白发,满是皱纹的脸上时而挂着微笑,看起来慈眉善目。 但实际上,这位老酋长却颇有些凶名在外,屠杀了不少墨西哥人,动辄便割尽一村白人的头皮。 他杀得凶狠,跑起路来也很厉害,屠完一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墨西哥政府抓了八年,愣是没抓到一根毛。 相比之下,边境氏族的上一任酋长就没这么给力了,墨西哥的悬赏令刚刚发布两年,头皮就莫得了。 阿帕奇人憎恨墨西哥人,因此,屠杀过许多墨西哥人的红衫酋长赢得了很高的声望,边境氏族的地位自然也就不一般了。 边境氏族的十几个战士都已经收拾完毕骑在马上,除了一个人之外。 “瞌睡人呢?”出发在即,人们左右张望,唯独不见瞌睡人的踪影。 红衫酋长也皱起眉头,询问一名族人:“你跟他睡在一个帐篷,你也没看见他吗?” “没有……瞌睡人这几天都行踪不定,有时半夜才回帐篷。”族人吞吞吐吐地说道,“而且他最近还经常说梦话,什么伽利略、死亡之翼、游戏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肯定是迷上决斗卡了!”不远处正在修建房屋的一个眠熊人插话道,然后伸手一指,“你们去那边的‘游戏屋’里找找吧。” 红衫朝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一座较大的木屋。 此屋画风清奇,外面绘着五颜六色的图案,明显不是住所。 红衫来到游戏屋,尚未进门就听见阵阵喧哗叫嚷从中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名词,尤其是“游戏王”一词的出现次数最多。 “王权没有永恒!” “一定要有一位游戏王!” “游戏王!游戏王!” 红衫进入游戏屋,很快就看到了众人簇拥中的瞌睡人,此时这小子正手里攥着数张卡牌,两眼放光。 瞌睡人指着一张卡牌:“风声,这张角色牌是什么效果?” 他还几乎不认识文字,时常需要风声告诉他卡牌的说明。 按理说,这种全文盲是不受游戏屋欢迎的。不过瞌睡人是个例外,他显然没有受到任何排挤,反而得到了人们的追捧。 原因很简单——他是个棋牌天才。 尽管受限于对文字的无知,瞌睡人参与的卡牌决斗总是速度很慢,但他却有着远超常人的棋牌天赋,接触这种游戏只短短几天,就展现出了高手的水平,连赢多人。 这局也是他天赋的证明。 他又一次赢得了胜利,而他的对手则因为被文盲击败的屈辱掩面离去。 “瞌睡人又赢了!” “瞌睡人牛x!”人们欢呼着他的名字。 风声一拍他的肩膀:“可以啊,又赢一句!现在你只要再连赢一局,并且能自己认识卡牌说明,就有资格挑战游戏王了。” 瞌睡人也是一脸欣喜,不过还没高兴多久,红衫酋长的声音就从他身后传来:“玩够了没有,我们该回去了。” 他顿时没了笑容,眉头紧锁起来,转过头:“酋长。” “赶紧走了,全族就等你一个人了!”红衫不耐烦地说道,一边就转身要离开游戏屋。 然而瞌睡人接下来说的话却差点让这位长者被门槛前的地板绊倒:“酋长……我想留在这里,留在眠熊城。” 红衫回来看着他,瞪大眼睛:“你说什么?” 瞌睡人深吸一口气:“我想留在眠熊城!” 红衫眨了眨眼,看向旁边的卡牌,伸手一指:“就为了这个?你不回家了?”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那还有什么原因?” “还有,还有,还有……”瞌睡人连说了三个还有,然后才说出下文,“还有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边境氏族也会搬进眠熊城。” “胡说八道,我们为什么要搬进眠熊城?”红衫认为这小子纯粹就是想玩牌,瞪着眼睛,“赶紧跟我回去!” “不,我要在这里学文字。”瞌睡人却坚持道,“酋长,我们应该尽快加入眠熊城,而不是留在西南和墨西哥人打个没完,这里才是阿帕奇的未来。” 见他没有半分退让的意思,红衫也是大为恼火:“你——” 不过他也拿瞌睡人没什么办法。 瞌睡人长得人高马大,年龄虽然才十六岁,力气却惊人,一般人完全不敢跟他动手;而且氏族成员之间基本上是亲人关系,瞌睡人作为族中后辈,红衫也不可能真把他怎么样。 “你真不回去?”红衫只能一再质问。 “不回去。”瞌睡人毫不犹豫。 红衫最终只能哼了一声:“那你小子就留在这吧,以后也别回去了!” 说罢扭头就走。 瞌睡人却道:“酋长,我不回去不要紧,你可千万要把氏族搬过来,我听说美国人和墨西哥人就要打仗了!” 红衫脱口而出:“不可能,我就算是死了,被墨西哥人割了头皮,也绝不会把边境氏族搬进眠熊城!” 援军离开了眠熊城,而瞌睡人则逐渐融入了这里。 三个月后。 在上百名士兵的护送下,一大队马车从东面驶入眠熊城,眠熊人纷纷赶来卸下货物。 车上装的主要是粮食,为了避免出现粮食危机,马哨专门让克拉克镇派人去圣路易斯收购了大量粮食,并且由一百名士兵接应,以防有人打劫。 除了粮食之外,马哨还购买了许多钢铁以及制枪工具。 他让族人将制枪的各种器械卸下来,然后掀开蒙布,叫来勃朗宁:“看看这些,怎么样?” 勃朗宁先是上前观察了一副膛线拉刀,点点头:“不错,都是好东西。” 马哨:“所以,我们的计划能实现吗?” 095 【分布式流水线】 勃朗宁先没有回答,而是转头问:“你真的这么肯定,美国和墨西哥很快就会打仗?” “当然,只要美国完成对德克萨斯的兼并,最多半年时间,美墨两国必然爆发大战。”马哨说道,“其实只要多看看报纸,你就能闻到弥漫在西部的火药味了。” “我也看报纸,但我只看枪械和情色新闻。”勃朗宁说了句。 马哨:“作为枪匠,你至少应该也关注一下战争的消息。” “报纸上都说了什么?” “昭昭天命。”马哨的身高已不再增长,但神经系统显然还在发育,日渐敏锐的头脑让他拥有了出色的记忆力。 事实上,他几乎记着这些关键新闻的每一个字:“七八月时,在《民主评论》上,纽约市的记者约翰·欧苏利文发表了一篇名为《兼并》的文章,他说:吾等尽取神赐之洲以纳年年倍增之万民自由发展之昭昭天命……真是一段拗口的话。” “然后是不久前,10月13日,德克萨斯共和国举行了公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美国提出的合并案。” “最迟至今年年底,德克萨斯在法律上就会成为美国的一部分,接下来就是政权移交,然后战争爆发。” 勃朗宁想了想:“以什么理由?” “当然是领土争议。”马哨说,“美国兼并了德克萨斯,自然也会继承德克萨斯与墨西哥的领土争议。 勃朗宁点点头:“听上去很合理,所以眠熊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通过销售军火大赚一笔?” 马哨:“没错,前提是我们完成‘分布式流水线’的搭建。” 勃朗宁笑起来,肚腩花枝乱颤:“真亏你能想出来这个名字,听上去仿佛是和电报一样的高科技玩意。” “……”马哨没说话。 所谓分布式流水线,其实就是参考后世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东亚岛国的军工品生产模式——小作坊负责生产简单零件和预制件,大公司负责组装。 二战期间,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生产模式,再加上东京建筑多木制的缘故,美国空军不得不改变战术,从精确轰炸改为大规模燃烧弹空袭。 柯蒂斯·李梅也一战成名,成为蜚声世界的烧烤大师。 现在马哨决定参考这种模式,为眠熊城设计一套“分布式流水线”,用于生产枪械,以便在明年发一笔战争财。 毕竟短时间内,眠熊城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一座大型军工厂,只有这种化整为零的生产模式才可以撑起产量。 在过去几个月的时间里,马哨和勃朗宁反复研究了勃朗宁手枪的结构,最终将其拆分成一系列零件和预制件。 这些零部件中的大多数,只要经过短暂的训练就可以使用比较简单的工具完成制作。 生产出来的零件的预制件,将被送到勃朗宁和众学徒手中,完成进一步的加工和组装,成为最终产品——勃朗宁1845。 除了转轮手枪之外,在马哨的指导下,勃朗宁还设计出了一种新式步枪。 它可以看作是肯塔基步枪和平原步枪的结合体,并且还有一部分法国血统。当然,这里的法国血统肯定不是指某种特殊军礼之类的。 不过这种步枪的设计还不够完善,主要是生产工艺有些复杂,而且马哨确信这东西可以改变人类的战争模式,所以目前并没有投入量产,事实上一共只生产了数把样品而已。 “展膛!”马哨喊了一声。 “来了来了。”一个留着短发的阿帕奇少年跑过来,“大酋长,叫我有什么事?” 展膛是一位天赋出众的枪匠学徒,因为还没有大名,马哨在了解到他的天赋后便直接给起了这个名字。 本来还没什么,自从给他起了这个名字,马哨越看他越觉得像武林外传里的白展堂。 “我之前交给你的工作,你完成了吗?”马哨问道。 展膛:“完成了。我们在城里挑选了一百人,他们都通过了文字考试且有一定手工经验,我们也给他们讲解了相应零件的知识。” 马哨点点头:“把工具和材料发放到他们手里吧。” “明白。”展膛随即叫上十几个人,将买来的各种工具、材料分发给已经挑选好的分布式流水线员工。 除此之外,他们还将各种零件的标准结构和尺寸数据也交给了员工们,以便据此生产。 “这是预制枪管的标准……” “这是木制枪托的标准……” “……这是折叠式压弹杆的尺寸标准。”展膛将写着压弹杆尺寸标准的纸页交给一个光头大叔。 光头大叔一边看着纸上的说明文字,一边问道:“我只要按照这个尺寸制作压弹杆,然后卖给你们就行了?” 展膛点头:“没错,但必须符合标准尺寸,如果通不过验收,阿帕奇兵工厂是不会付钱的。” 光头大叔又问:“这些工具和材料我需要付钱吗?” 展膛:“只要你能完成最低生产指标,并且工具也没有损坏,就不需要付钱。”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最低生产指标也写在这上面了。如果你担心完不成,现在就可以放弃,我会把东西和生产任务交给其他人。” “不用,这点任务我还完不成吗!交给我吧,你们放心好了!”大叔一挥手说道。 分布式流水线很快开始运转,经过短暂的磨合期之后,这种生产模式展现出了相当可观的生产效率。 至少在这个时代,效率更高的工厂应该不会有几个。 生产出来的勃朗宁1845手枪,自然最先用来装备眠熊城的军队,没多久,三百士兵就全面普及了这种新式手枪,并且是人手两把。 老式的转轮手枪则交给了新兵——眠熊城又招募了一百名新兵。 虽然职业军人又增加了一百人,但军民比例却没有上升多少,因为这几个月里,陆续又有数个氏族加入了眠熊城,使眠熊城的人口达到了3300人。 3300人,这还不算那些正在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 让马哨感到惊奇的是,前来投奔眠熊城的几个氏族之中,竟然包括一个波尼氏族。 096 【中色人理论】 波尼人和阿帕奇人的关系,怎么说呢……虽然达不到相亲相爱的地步,但至少也是不共戴天吧。 仇恨到什么地步? 具体地说,在两族仇恨最顶峰的某一时期,他们甚至会将俘虏的对方族人烹饪吃掉,以示憎恨。 不过,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与互相吃俘虏的时期相比,现在的两族关系已缓和许多。 而且进入十九世纪以后,波尼人和阿帕奇人有了共同的大敌——阿拉帕霍人,关系由此更进一步缓和。 尽管如此,两族的关系依旧紧张,按照常理,波尼人的氏族是不可能投奔一个阿帕奇部落的。 但显然,这是一个山穷水尽的波尼氏族。他们刚刚遭遇了夏延人的袭击,损失惨重,全族只剩六七十人。 而且眼下又到了冬天,西北大地白茫茫,万物沉寂,没人愿意帮助这个可怜的小氏族,即使是他们的兄弟氏族。 他们无可奈何,只能逃难至眠熊城,但愿阿帕奇的天空之子真像传说中那般仁慈。 马哨接纳了他们。 “只要食物还够吃,平原部落愿意接纳一切原住民。”马哨对波尼氏族的酋长说道,“波尼族当然也不例外。” “我们无比感激,尊贵的天空之子,您是世界上最仁慈的人!”绝处逢生的波尼酋长此时确实可以用感激涕零来形容,他跪在地上说道。 马哨几乎不懂波尼语,但在下雨天翻译之前,他也能猜到波尼酋长在说什么。 波尼酋长反复地表达着感谢。 马哨这时说道:“你们可以在眠熊城生活、工作,就像其他居民一样……不过,我也要告诫他们,进了眠熊城就是阿帕奇人,要学习阿帕奇语,要忠于阿帕奇。” “绝对不能做叛徒,哪怕是你们昔日的大酋长要求你们背叛。叛徒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明白吗?” 把所有原住民都变成阿帕奇人,马哨知道这样做很困难。但他没有别的办法,毕竟各印第安部族之间并没有什么共识,历史上也没爹可认。 不像欧亚大陆,几乎哪个国家都能从古籍里找出一个牛逼的爹来认,不管是不是亲的,只要沾点关系就行,然后就能以爹之名,塑造认同或者实行扩张。 但印第安人没有,印第安人连文字都没有,何谈从古籍里认爹,总不能认大英或者西班牙吧。 用“印第安人”塑造认同也不行。“印第安人”和“印度人”是同一个词,哥伦布把北美当成了印度,故称北美土著人为印第安人。马哨可不希望自己被当做印度人。 事实上,在后世的美洲,“印第安人”也被原住民视作一个不太友善的称呼,基本不会这样自称。 原住民这个概念倒是还可以,但问题在于这个称呼听上去不像是一个整体,而且马哨必然推行大一统,既然语言都统一成阿帕奇语了,直接都称阿帕奇人又有什么区别。 “明白。”波尼酋长自然只能答应,事实上,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艰难之后,他也并不觉得这是一个严苛的条件。 “我带你们去居住区。”马哨起身说道,然后就和下雨天往大厅外面走,波尼酋长连忙跟上,并随后叫上了族人。 “你们暂时先在这里搭帐篷住下,以后我们会给你们分配房屋。”马哨伸手一指。 波尼酋长怔了一下:“眠熊要送我们房屋?” 马哨笑了一下:“当然不是白送。想要有房子住,前提是你们在集体劳动中达到了一定要求。” “好。”波尼酋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不知道集体劳动是什么意思。 随后就是搭帐篷,以及人口普查。在下雨天的帮助下,马哨完成了对每一个波尼人的普查,记录了他们的信息,也让他们记住了自己的长相。 几十个波尼人就此结束逃难,住在了眠熊城。 与上一个冬天接纳科曼奇人不同,眠熊人对他们的加入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反应。 得益于宗教的洗脑力量,在灵谕教的反复宣扬下,团结和吸收所有原住民已经成为了眠熊城最不可动摇的政治正确之一。 并且,在传播过程中,这一理念还衍生出了一套种族主义理论。 中色人理论。 在这套种族主义体系中,印第安人所属的黄种人被视作最高贵的人种,称作“中色人”,黑种人、白种人则是“极色人”,是不如中色人的。 具体而言,持这种观点的眠熊人认为,白人拥有智慧却没有道德,因为白种人有强大的科技但却用来屠杀原住民,是最邪恶、最危险的种族。 黑人拥有道德却不拥有智慧,因为黑人没有屠杀过原住民,但显然没有科技,是值得同情的种族。 肤色为中间颜色的黄种人,则是道德与智慧的结合体……至于身为黄种人的印第安人为什么落后,主要是因为以前选择了一条过于仁慈的道路。 如今印第安人改正了道路,势必会回到应有的位置。 这套中色人理论漏洞百出,别说在科学上,就是在逻辑常识的层面也站不住脚。 但它就是有生命力,越来越流行,并且推动了眠熊城内不同部族之间的融合。 酋长大厅里。 “关于中色人理论,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套理论不在经书里,但却越来越流行。”下雨天问起此事,看向马哨,“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喜欢种族歧视。” 马哨先是点头:“没错,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种族歧视吗?” “为什么?”下雨天没有猜,而是直接反问道。 马哨:“因为在我看来,人是可以改造的,不仅习惯和思想可以改造,基……生理同样可以改造。” 他差点把基因说出来,直到他忽然想起,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基因的概念。 马哨接着说道:“对于这样一种如此容易被改造且必然要被改造的东西,比较其未经改造的原始形态,没有任何意义。” 下雨天接着问道:“所以你打算禁止这种思想?” “不。”马哨想了一下,“禁止思想的成本总是很高昂,我们不必否定它,也不要承认它。让灵谕教宣扬另一种思想即可,就是刚才我说的,人的可塑性。” “人的先天品质就像是泥土最初的形状,固然有差异,但却不值一提。我们可以任意揉捏一块新鲜的泥土,塑造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097 【现代化萨满】 12月。 克拉克镇。 不止是眠熊城,这座小镇也是部落的领地,所以每隔一段时间马哨都会亲自来到这里,参与小镇的发展。 克拉克服装厂的发展势头依旧很猛,牛仔裤作为后世最流行的服装之一,以服装厂现在的销售量,距离触碰发展瓶颈还很遥远。 可以预期的是,至少在未来几年内,克拉克服装厂都将保持良好的增长,并且将成为中西部最大的服装厂。 在服装厂的带动下,克拉克镇日渐繁荣,不断有移民涌入,税收也持续增长。 尽管如此,镇公所的财政状况却是捉襟见肘。 毕竟小镇的财政是由部落支配,除了维持镇公所以及驻军的日常运转之外,余下的税款基本都会被拨到眠熊城,不会有盈余。 直到最近,马哨才决定拿出一些钱,为克拉克镇修建公共设施。 所谓公共设施,其实也就是卫生室和公立小学。 马哨之所以决定为小镇修建卫生室和公立小学,主要是因为眠熊城终于培养出了一批“现代化萨满”。 所谓现代化萨满,指的是信奉灵谕教并且拥有一定科学知识的萨满祭司,区别于跳大神的旧萨满。 被派到克拉克镇的萨满,不仅要现代化,还要精通英语,能够与镇民交流。 这个条件还是很严格的,事实上,马哨只能在眠熊城内找到两个半这样的人。 其中一个自然是下雨天,马哨肯定不会把下雨天派到镇上。 所以他将剩下的一个半派到了镇上,之所以称为“一个半”,是因为其中一个人虽然也算是现代化萨满,但却并不精通英语,日常对话尚可,讲课便无能为力了。 “乌舌,你来担任克拉克公立小学的校长和老师,同时也是‘医教局’的局长。”马哨吩咐道,乌舌正是精通英语的那个萨满。 乌舌是个二十几岁的长发青年,不知为何,他的头发总像是加了特效一般柔光闪亮,他闻言说道:“学校只有我一个老师吗?” “暂时是这样。”马哨说,“等树枝的英语水平足够为白人讲课了,可以为你分担一部分教学工作。以后眠熊城有了更多懂英语的萨满,我也会让他们过来帮助你。” “记住你的主要任务——把白人学生改造成文明人。”他又强调道。 “是。”乌舌是一个觉悟很高的萨满,如果不是他不精骑射,他本可以去做战争萨满。 但他心中也有疑惑:“不过,大酋长,我该怎么让镇上的白人把孩子送过来呢?我想他们应该不会愿意让一个印第安人做他们孩子的老师。” “你说得没错。”马哨点头,“富人确实不会,他们可以找到更好的老师,而且他们也没有孩子——他们的孩子已经在眠熊城了。” 子女被马哨带到眠熊的那二十户白人,如今正是克拉克镇最有财富和权势的人。 他们本来就是富户,子女成为眠熊的人质之后,马哨更是刻意扶植他们,让他们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大买办群体。 这些人身为克拉克镇的白人居民,并且掌握着镇上所有的重要生意,但却深度依附于眠熊,利益和儿女都被眠熊攥在手心。 “但公立小学的目标本来就不是这些富人。”马哨继续说道,“我们的目标是镇上的穷人,那些养活自己都不容易的穷人。” “以前,为了抚养孩子,这些穷人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占用大量的劳动时间,而抚养的结果也不过是制造一个新的穷人兼文盲。” “现在有了公立小学,他们只需要缴纳低廉的费用,就可以把养孩子的烦心事统统外包出去,顺便还能让孩子识字,孩子长大以后说不定还有机会考个大学,你觉得他们是否愿意呢?” 乌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眼中逐渐有些明亮。 马哨:“他们必然是愿意的,至少一部分人必然愿意。穷人将孩子送到这里,我们就教给他们知识,也教给他们思想甚至是自我认同……” 乌舌忽然赞叹道:“这是一项三赢的事业!” 马哨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三赢?” “穷人增长了福利,我们增长了信徒,世界也离光明和真理更近一步!”乌舌有些激动,“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马哨随意地点了下头:“啊,的确。所以,乌舌,好好干吧。” 乌舌仿佛赌咒发誓一般地郑重说道:“放心吧,大酋长,我一定会将您的神圣光辉传遍克拉克镇,乃至整个白人世界!” 马哨看着他有些狂热的神情,沉默了两秒钟:“乌舌,你是我最早的学生之一,你应该很了解我的观点。凡事更应该从理性的角度去分析,而不是诉诸神圣。” “我明白。”乌舌看起来更加狂热了。 马哨忽视了他的表情,话锋一转:“虽然目前只有你一个老师,但你可以雇佣几个女工,帮你照顾那些年幼的学生,小孩子的哭闹可不容易搞定。” 说完公立小学的事,他看向另一个萨满:“树枝,卫生室的工作就交给你了,你不仅要行医,也要利用这里的语言环境,提高自己的英语。” “是,大酋长。”树枝应道,然后问,“卫生室也只有我一个人吗?” 马哨:“你可以招收几个白人医生。” “白人医生……”树枝显然对白人的医术持鄙夷态度。 这种鄙夷并非完全的盲目。尽管萨满医学不怎么样,但这个时代的医学也都高明不到哪去。 更何况,眠熊城的萨满医学已经被马哨改造过了,删掉了所有繁而无用的东西,保留了性价比最高的安慰剂,引入了大量简单有效的急救手段,以及基础的医学知识和科学思想。 树枝作为这套新萨满医学的优秀学员,鄙视一下那些只知道放血疗法的庸医还是有资格的。 不过还没等马哨说什么,乌舌就批评了树枝的态度:“树枝,你忘了《好学篇》怎么说的吗?” 《好学篇》是《灵谕》的一个重要章节,主要是关于虚心好学的论述,合格的萨满祭司必须全文背诵该章节。 树枝连忙低下头:“我检讨……” 马哨摆了下手:“行了,不用你检讨。我问你,你知道乙醚吗?” 098 【一米八八】 “姨醚?”树枝一脸茫然,他甚至没有读对这个词。 马哨缓缓解释道:“乙醚可以使患者进入昏迷状态,从而让医生实施无痛的外科手术……外科手术你总该知道吧?” “知道。”树枝点头。 印第安人也是做手术的,甚至是开颅手术。 事实上不止是印第安人,不少石器社会遗迹中都发现了外科手术的考古证据。这不是因为他们医术精湛,而是因为胆子大。 马哨对萨满医学的改造之一,就是禁止了危险而不必要的大部分手术,比如开颅开腹,规范了那些必要的手术,比如截肢。 “乙醚可以让病人无痛?”树枝又道。 “没错。”马哨作为未来人,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不过这还只是一个理论,是否有人实践过我并不清楚。” 乙醚不易保存,用起来也比较麻烦,而且可能爆炸。 所以尽管知道是乙醚的使用开创了现代麻醉学,但马哨还没有尝试过,他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一般认为,乙醚被正式作为麻醉剂使用是始于1846年,由美国牙医威廉·莫顿首创。 但很多时候,科技的发展过程并非节节分明。 事实上,早在1842年甚至以前,就已经有一些大胆的医生在使用乙醚进行麻醉了,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传开。 所以严格来说,马哨并不是首先提出乙醚麻醉术的人,更不是首先进行实践的人。 当然,等到几个月后威廉·莫顿以乙醚麻醉术在媒体上声名大噪的时候,他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去争一争现代麻醉学之父的名头。 不过马哨可以想到,他几乎不可能争到这个名头。 美国政府可不会把这种荣誉和十万美元奖金送给一个印第安人,而且十万美元的奖金在原本的历史上也没有送出,因为并没有一位公认的现代麻醉学之父。 “卫生室成立之后,你去招收几个白人医生,两个或者三个,最好是毕业于医学院的。”马哨说道,“如果镇上找不到,你可以委托人去东部找。” “是。”树枝点头。 马哨:“然后你就和他们交流学习医术,主要是外科医术,并尝试在手术中使用乙醚。”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如果你能第一个掌握乙醚麻醉术的操作手法,你将可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医生之一。” “最伟大的医生……”树枝眨了眨眼。 马哨最后叮嘱他们道:“作为阿帕奇的萨满祭司,你们在克拉克镇,不管是做医生还是做老师,都肩负着另一个使命,就是传递文明——改造你们治愈的每一个病人和教导的每一个学生。” “大灵在上!”两个萨满庄重道。 随后马哨去了克拉克服装厂,听玛丽汇报工厂的近况。 “……我们的牛仔裤已经卖到了芝加哥、底特律、路易斯维尔、托莱多、匹兹堡和印第安纳波利斯。”玛丽如数家珍地说道,看得出来,她对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越来越多的批发商想要从我们这里进货。” “做得不错,你是一位称职的经理。”马哨点头道。 玛丽这时却话锋一转:“不过,市场上也出现了仿制品,有些裁缝和一家公司开始制作、销售牛仔裤。” 马哨对此毫不意外,随口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玛丽:“服装厂已经委托律师起诉了那家公司,至于那些小裁缝,我并没有处理,我猜他们的数量应该不少。” “这样就可以。”马哨说,“牛仔裤这种东西,不可能完全禁绝仿制。” 玛丽沉默了一秒钟之后:“现在我们还不必担心竞争,美国境内牛仔裤的潜在客户至少还有两百万。但以后,工厂的增长肯定会逐渐放慢,你有什么想法吗?” 马哨:“有啊。” 看着他一脸轻松仿佛在回答某个小学算术题的表情,玛丽不由睁大眼睛:“是什么?” “嗯……过一段时间再说吧,美国和墨西哥就要打仗了,这才是我目前最关注的事情。”马哨想了想。 “好吧。”玛丽十分好奇,但最终还是按捺住了好奇心。 她看了一眼马哨腿上的牛仔裤:“你这条裤子看起来似乎有些短。” 马哨也想起来这件事:“对了,你们得帮我重新定做几条裤子,这次应该能穿很久——我的身高已经停止发育了。” 玛丽仰望着他:“你现在多高?” 马哨:“一米八八。” 玛丽皱眉:“一米八八,这是多少?” “就是六英尺两英寸,”马哨换了一种说法,然后不禁吐槽道,“真受不了这种奇怪的单位制。” 玛丽笑了下:“奇怪的是你,哪有人会这么形容身高。还有,你似乎也不喜欢说磅、加仑之类的。” “米、公斤、公升是更科学的单位制,相信我,早晚有一天,全世界都会使用它。”马哨说道,他对美国最大的恶意之一就是英制单位。 就为了消灭英制单位,他都想把白宫给扬了。 “你可真高,比我高了差不多一英尺,看起来像个巨人。”玛丽忍不住感叹道,“你真的是十四岁吗?” “不然呢?”马哨一笑,“难道有人二十四岁还在长个子?” “我觉得你也可能是一千岁,就像神话里的那些泰坦。”玛丽开了个玩笑,“泰坦也很高大。” “哈哈。” 如果放在后世,一米八八虽然也是大个子,但巨人还称不上。只是眼下人类的平均身材要矮小一些,对比之下,这个高度就比较惊人了。 马哨如今身高一米八八,肌肉发达,基本就是美国队长的身材。而如果从主观印象的角度说,这个时代的人看到他,可能更接近于他看到巨石强森的感觉。 有着这样的魁梧身材,自然,马哨只能定做衣服。 服装厂的工人为马哨量了详细的身材数据,然后就准备制作衣服。 不过在此之前,马哨先拿出了一张图纸,交给玛丽和裁缝。 玛丽看着上面的图案,不由问道:“这是什么?一副拳头?” 099 【愤懑的老人】 “这是部落的旗帜。”马哨说道。 纸上记录的正是他为部落与军队设计的旗帜,图案为一副垂直打向旗外的金色拳头,拳头周围有一个金色圆圈,余下区域皆为赤红色。 他称之为金拳赤旗。 图案的结构很简单,哪怕是没有任何绘画天赋与技能的普通人,也能轻而易举地临摹出来。 寓意也是简单明了——团结与斗争。 马哨不喜欢寓意一大堆的图案,在他看来,旗帜、标志之类的东西,最重要的还是视觉效果,寓意是第二位的。 如果一个图案需要配合文字注释才能让人感受到美妙,那它必然是失败的图案。 “原来是旗子,看上去还不错。”玛丽观察了一会,点点头说道。 “帮我制作二十面。”马哨说道。 “没问题。” …… 眠熊城内愈发热闹了。 修造建筑的声音,学校里诵读的声音,还有远处士兵训练传来的阵阵口号…… 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这种蓬勃的氛围,只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对此感到振奋。 磨骨是一位老萨满,他头发斑白稀疏,脸上纹深如壑,看上去至少有五十多岁了。 此时此刻,他正坐在木屋里,手托烟杆,失意地抽着烟,周围是几个老朋友。 “……萨满部已经是那几个年轻人的地方了。”磨骨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烟雾从口鼻中飘出。 “他们甚至说我们不是合格的萨满祭司!”另一个老萨满愤愤地说道,“就因为我们不会读《灵谕》,那个用所谓文字写成的东西!” “这些年轻人太狂妄了,他们对最古老的萨满知识不屑一顾,眼里只有马哨讲的东西!马哨也不过是个年轻人罢了,他甚至才十四岁,他对阿帕奇萨满的真正传承根本一无所知!” “我们才是真正的萨满,我们掌握的智慧已经流传了千百年!” “下雨天肆意修改着神话,胡编乱造,却自称真正的萨满!” 几个老萨满互相诉说着苦闷和不甘。 随着眠熊城各个方面的不断革新,他们被彻底边缘化了——他们几乎不能或者不想跟上眠熊的任何一步改变。 鹿手也在房间里,他看着几个老人,也说道:“马哨不仅不尊重传统,他甚至还让外族进入阿帕奇,甚至包括白人、波尼人,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还有那些俘虏,待遇一天比一天好,甚至有人可以休假,我看用不了多久,马哨也会让他们加入部落!”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磨骨长叹道,甚至眼眶泛红了,“我的眼泪在肚子里转,那些年轻人还在笑!他们根本不在乎传统的失落!” 鹿手:“各位,我觉得我们应该团结起来,把马哨和下雨天赶下神坛!让他们向所有阿帕奇人谢罪!” “没错,为了阿帕奇,为了我们的传统,为了真正的萨满之道,我们应该赶走这两个无知的年轻人!”有人应和道。 鹿手又说:“我们必须阻止族人的堕落,不能再让他们两个继续污染阿帕奇民族的灵魂了!” 但谈到这一步,气氛便迅速冷却下来,几个老萨满也不再那么激愤。 磨骨嘬了一口烟,皱着眉头:“我们也想这么做,但……马哨和下雨天太强大了,他们牢牢控制着眠熊城的一切,包括军队。” “那些军官全都是马哨的学生、死忠,我们连一个什长都说服不了。没有军队的帮助,我们要怎么与他们对抗?这不现实。” “是啊,现在很多人真的把马哨当成神灵的化身。”几个老萨满叹息道,“甚至称呼马哨为‘圣光’——是这个词吧,秃鹰?” “没错。”被称作秃鹰的老萨满点头。 “据我所知,在下雨天编的那本《灵谕》里,好像确实说马哨是一束光来着……呵呵,真是胡言乱语。” 鹿手哼了一声:“哼,一个伪神!” 他显然极想鼓动这些老萨满和他一起反对马哨,但他也看出来了,这几个老家伙全都是无胆鼠辈,敢说不敢做。 他还是不甘心,又说了句:“难道我们只能躲在屋里发牢骚吗,难道我们不该做点什么吗?” “现在还不是时候。”磨骨想了想。 鹿手问:“怎样才是时候?” “嗯……”磨骨磕了磕烟杆的灰,然后重新填上碎烟草,沉吟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 直到秃鹰说了句:“我不久前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我梦见天空降下了一场黑色的雪!”秃鹰言之凿凿,“这一定是大灵的启示,大灵就要惩罚马哨了!” “莫非大灵将在下雪的时候惩罚马哨?”人们面面相觑。 磨骨皱眉:“今年不是已经下过雪了吗?” “可能是另一场雪,我们等等就知道了。” “没错,马哨和下雨天一定会得到惩罚,这是早晚的事!” 众人又交谈了片刻。 末了忽然有人说道:“对了,明天是发放‘退休萨满补贴’的日子吧?” “没错,拿了补贴,我得去饮酒屋喝几杯,这些天可把我憋坏了!” “你们一起去吗?” “一起一起!” 说起喝酒,屋里的愤懑一扫而空,转而洋溢着快活的空气。 …… 二十面金拳赤旗制作完毕,马哨首先将第一面旗帜交给镇上的阿帕奇驻军。 “猎鼠,这面旗子交给你,它象征着我们的部落和军队。”他将套在木杆上的赤旗交到猎鼠手里,“保存好它,更甚保护好我们头上的鹰羽。” “是,大酋长!”猎鼠接过旗帜。 过了一会,马哨又说:“我带来的大部分士兵这次不会随我返回眠熊城,以后克拉克镇的驻军人数增加至五十人。” 猎鼠问:“五十人,这会不会有些多了?以前都是二十人。” 马哨:“不多。我们距离德克萨斯、美墨边境并不远,美国和墨西哥爆发战争很可能会波及至此,多一点人手不是坏事。” 他又叮嘱道:“如果你们发现了白人军队,千万不要挑起冲突,不要正面硬碰,尤其是对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来通知我,明白吗?” 100 【金拳赤旗】 除了克拉克镇的驻军之外,眠熊城的每个百夫长都分配了一面金拳赤旗,当然还有酋长大厅的屋顶。 酋长大厅的旗帜是马哨亲自爬上去安装的,他先在房顶钉了一个木制旗座,然后将旗杆插进去,并用绳子固定。 待北风一吹,金红色的旗帜便迎风飘起。 看着飘起的旗帜,马哨不禁露出笑容,转头说了句:“你们觉得怎么样?” “真好看!”小麻雀开心地喊道,地上围观的人也大都面带笑容地讨论这新奇的旗帜。 “这旗子真亮,估计老远就能看见它。” “以后估计没人会认错酋长大厅了。” “还有人能认错酋长大厅吗?” “怎么不能,都是木屋,昨天就有个波尼人把我家当成了酋长大厅……” 人们议论着。 下雨天则围着房屋转了一圈,左看右看:“我怎么感觉有点歪啊。” “歪了吗?”马哨一怔,先是看了看红旗,然后看了看底座,并没有看出任何歪斜。 至少旗杆垂直于屋顶,这显而易见。 他转头又问道:“你们都看看,这旗子歪了吗?” 众人都左右看了看,基本都说没歪:“没歪!” “这样就正好,一点都不偏。” “我觉得差不多。” “大酋长插的,怎么可能会歪!” 马哨遂从屋顶跳下来,拍了拍手,然后又转头看向红旗。 结果现在这一看,他竟觉得旗子好像真有点歪,不禁微微皱眉。 下雨天看着他的表情:“我就说吧,这旗子歪了点。” 马哨喃喃道:“不应该啊……这杆子是直的,底座也是正的,怎么插上去反而有点歪呢?” 两人观察了半天。 最终马哨恍然地一点头:“我明白了,是这房子歪了!” 眠熊城虽然在大兴土木,但建筑技术终究不怎么样,房屋出点偏差也属正常。 事实上,在马哨看来,目前的大兴土木基本就是在让建屋部的人刷经验,毕竟印第安人的建筑技术太微薄了。 甚至几乎可以说没有建筑技术,毕竟包括阿帕奇在内,中西部的大多数印第安部族都是住帐篷的。 建屋部里有丰富建筑经验的人,只有一小部分来自阿帕奇以外的人,主要是纳瓦霍人,还有几个从克拉克镇雇佣过来的白人。 既然是房子歪了,马哨也就不操心了:“就先这样吧,等过两年,我们用钢筋混凝土重修一座酋长大厅。” “钢筋混凝土?”下雨天没听懂。 马哨意识到现在好像还没有钢筋混凝土,到时候可能需要他现发明才行:“我设想中的一种建筑材料,还不知道是否可行。” 他回想着有关钢筋混凝土的历史。 钢筋混凝土的具体发明时间他不清楚,但离现在应该不会多远,因为现在波特兰水泥已经开始流行于欧洲了。 不过他倒是知道,钢筋混凝土大规模应用于建筑是二十世纪的事,尤其是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发明之后——在学习力学的时候,马哨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 从发明到大规模应用相隔几十年,其中恐怕经历了不少技术上的完善。 马哨自然能发明出钢筋混凝土,但短时间内能不能把钢筋混凝土应用于建筑,他心里却有点没底。 毕竟对于钢筋混凝土建筑的修造过程,他也只是观看过几次而已。 …… 为酋长大厅装上金拳赤旗之后,马哨集合了眠熊军,将旗帜分发出去,总共四面。 三个百夫长各一面,最近考核成绩最好的什长也会有一面。 “第四面旗帜属于上次考核成绩最好的什。”马哨看向一个身材出众的什长,“瞌睡人。” “到!”瞌睡人大声应道。 马哨将旗帜交给他:“这面金拳赤旗是你们什的了,拿好它。” 说话的时候,马哨的脑海里还是在想一个问题——瞌睡人到底是谁? 他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在原本的历史中,瞌睡人应该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毕竟这小子的表现确实非常不一般,留在眠熊城即主动要求加入军队,然后短短几个月就成为一名什长,还在第一次考核中拿到了最优的成绩,完全可以用锋芒毕露来形容。 瞌睡人不仅是一个天赋异禀的战士,学习文字知识也很快,还有着神奇的棋牌天赋,当过游戏王。 这样的天才少年只要没有早逝,在历史上不太可能籍籍无名。 事实上瞌睡人显然不是籍籍无名。 马哨几乎肯定自己前世在哪里见过这个名字,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十有八九,“瞌睡人”这个名字并不是瞌睡人真正为人熟知的名字,他是以其它名字扬名世界的。 而且马哨前世对印第安人几乎一无所知,想对号入座也做不到——他对“瞌睡人”的印象似乎只是来自某个游戏的画面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瞌睡人是一个毫无疑问的少年才俊。 因此马哨早就决定好好栽培他。 将红旗交给他之后,马哨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希望你有本事把这面红旗多留一个月。” “我将一直留着它!”瞌睡人自信地说道。 马哨笑了笑,看向其他战士:“瞌睡人说他能一直拥有这面‘流动红旗’,你们服气吗?” “不服气!”战士们纷纷喊道。 “不服气就要勤加训练!”马哨踱了几步,继续喊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停顿了一会,他继续说道:“今天,我将给你们增加一些新的训练项目,在这些训练项目中,你们将以三人为基本行动单位,采取分散队形前进……” 随着枪炮威力的不断上升,排队枪毙或者说线列战术将被逐渐淘汰,散兵线将成为战争的主流。 马哨自然要早做准备,让眠熊军的士兵提前了解散兵时代的作战模式。 等阿帕奇的士兵们熟练掌握了散兵线战术,在必要的时候,他甚至可以亲手为排队枪毙掘墓,为军事史翻篇。 不仅是散兵线,马哨要训练的内容还将包括一点两面、三三制之类的东西,乃至强行穿插,以塑造一支钢铁般的陆军。 101 【同化】 军事训练结束,夜晚的时候,士兵们还有文化课要上,为士兵们讲课的主要是战争萨满。 每个百都有两名战争萨满,他们既是老师,也是军医,也是灵谕教的传教士。 《灵谕》是他们随时都要携带的东西,一本不到十万字的薄书,可以很方便地揣在怀里,然后随时翻看、宣讲,这是他们的教材,也是他们的精神食粮。 事实上,很多人都对这本书欲罢不能,不止是萨满,任何能够流畅阅读它的人都是如此。 不仅是因为它阐述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它讲述的一系列故事。 马哨在灵谕教的世界观之中引入了一种类似“平行世界”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嫁接了很多来自后世的经典故事。 比如《让子弹飞》的剖腹证粉,比如《流浪地球》小说……当然,他肯定不是直接搬,而是改编了一番再写入经书,否则难免过于违和。 除了故事,书里还有一些涵义丰富的笑话,比如《是,大臣》、《苏联笑话》。 有了这些内容,即使是对宗教或者科学毫无兴趣的人,也会抱着《灵谕》读得津津有味。 而对于那些求知欲旺盛的人来说,《灵谕》的内涵就更丰富了。 基础的科学知识不说。 最丧心病狂的是,书里还有一个章节叫做《圣问篇》,内容是马哨提出的一些无人能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数学问题,比如:哥德巴赫猜想、黎曼猜想、孪生素数猜想、四色猜想…… 没错,马哨就是在抄袭希尔伯特的二十三问! 当然他也没有全抄,有些超前的猜想现在就提出来也不合适。 哥德巴赫猜想这种已经出现的猜想他也写了进去,只是前面加了一句“我听说”。 除了数学之外,物化生政史地的问题也都有,全都是相似级别的旷世难题,很多到了二十一世纪都无人能解决。 如此,马哨足足提出了三十六个问题,并声称任何人只要解决一个,他便愿意以老师相称——真心的。 目前《灵谕》已经有了英文版,在克拉克镇缓慢传播,但还没有足够牛逼的人物可以完全读懂《圣问篇》。 别说一个小镇了,放眼整个世界,能完全读懂这三十六个旷世难题题意的人也是极少数。 至于解决,那就更不可能了。 马哨完全可以想象,一个顶级科学家读到《圣问篇》时的感受。 战争萨满们手持《灵谕》,在军队中散播着思想。 其他萨满也在做着相似的工作,比如克拉克镇卫生室和公立小学的两个萨满。 再比如那九百多名俘虏,也在接受劳动改造之余,接受萨满们的谆谆教诲。 俘虏的改造营。 九百多名俘虏围在几堆篝火周围,听萨满为他们讲述《灵谕》,许多人都听得出神。 时间已经不早。 “今晚的必修课到此为止。”萨满们说道,“接下来是选修课,不想学的可以休息去了。” 大部分俘虏都陆续散去,回到各自的房间休息去了。他们并不是都不想听课,而是时间不允许。 如果他们选择听选修课,睡眠时间势必不足,而白天还要工作要做,为了防止受到惩罚,他们只能早点休息。 也有少部分人选择听选修课,只有几十人。 监工命令他们把几堆黯淡的篝火聚集起来,重新升起一堆旺盛的大型篝火,以便课程继续。 他们用铲子把燃木铲起,搬到同一处,时而与身边的人交谈着。 “鹰眼,你怎么也要听选修课了?”一个阿拉帕霍人看向身边一同铲燃木的年轻同伴。 “我想通了。”鹰眼说了句。 “什么想通了?” “很多。”鹰眼低着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继续说道,“首先我决定尽快学会阿帕奇的语言和文字,至少像你一眼,浓烟。” 被称作浓烟的阿拉帕霍人笑了笑:“我也算不上学会阿帕奇语。” 鹰眼:“你有一千词汇量,工资翻倍,每天可以少工作两小时,每周还能休息一天,刑期也只有四年。” “我有一些基础。”浓烟说了句,“多亏我的二老婆,她是我叔叔从阿帕奇抢来的女人。” 然后他话锋一转:“你听选修课,不怕明天早上起不来吗?或者干活的时候打瞌睡。” 鹰眼:“那又怎样,无非是挨骂、扣工资,至多蛙跳、俯卧撑。就算把我这个月的工资全扣光,只要我能通过下个月的考试,工资翻倍,很快就赚回来了。” “确实。”浓烟点头。 “而且……”鹰眼迟疑了一会,“而且我觉得,学习阿帕奇语也没什么不好。至少,眠熊城的阿帕奇人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他们热情、仁慈、智慧,对待我们这些俘虏都遵守着许多规则和道德,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人。” 浓烟一时没有说话,将最后的燃木铲到篝火上,并交出铲子,然后围着篝火坐下来。 “其实远不止是与众不同。”他最终还是开口道,“如果你多听一些萨满的课程,甚至自己阅读一部分《灵谕》,你就能感受到,乌鸦的话绝非虚言。” “你是指……” 浓烟感叹着:“阿帕奇的天空之子,必将令所有人折服。一年前,乌鸦这样说时我并不相信,但如今,我可能比乌鸦更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我已经看到了我们的未来。”他缓缓说道,“我们都会变成阿帕奇人。” …… 12月的最后一天。 马哨穿着牛皮大衣,坐在酋长大厅里阅读着报纸。 与最开始相比,他现在买到的报纸更加多样,不再只是最著名的三家,很多不太知名的报纸他也会买,还有一些书籍。 因此他能获得更多的信息。 不过也有些信息,跟报纸多少并无关系,比如他现在看到的这条。 “墨西哥外交部表示,拒绝会见美国特使约翰·斯莱德尔,拒绝一切谈判。” 报纸上还有一段评论:“脆弱的埃雷拉政府不敢与斯莱德尔见面,埃雷拉总统知道,只要他与美国进行了谈判,哪怕只是讨论要吃什么午餐,他都将被国内的不满赶出总统府……” 马哨看着这条新闻,思考了一会,最终找来下雨天:“是时候谈谈墨西哥的问题了,我们得开个会。” 102 【邪恶的国家】 所谓“墨西哥的问题”,指的当然是阿帕奇人对墨西哥的仇恨。 每个印第安部族都恨白人,但最恨的白人却各不相同,比如塞米诺尔人最恨美国人,福克斯人最恨法国人。 阿帕奇人最恨的白人无疑是墨西哥人,准确地说应该是墨西哥白人,因为这个时期的墨西哥尤其是南部已经开始有不少混血了。 墨西哥政府已经拒绝会见美国的外交使节,战争的步伐越来越近。 马哨虽然不知道原本历史中阿帕奇是怎么选择的,但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阿帕奇肯定是两恨相权取其轻,两贿相权取其重,倒向了美国。 事实也确实如此。 在原本的历史中,阿帕奇人的确选择了帮助美国人,以对付墨西哥人。然后等到美墨战争结束,阿帕奇人面临的就变成了更狠的美国人。 这也算是印第安人外交的传统艺能了,总是被仇恨情绪与眼前的利益所蒙蔽。 这无疑是一个愚蠢的决定。 马哨不会允许部落做这种决定,对现在的阿帕奇来说,最核心的外交战略只有一个字:苟。 直接加入任何一方都不行。 加入美国一方不行,美国不会因此就改变对阿帕奇的态度,事后肯定还是该杀的杀,该驱逐的驱逐,阿帕奇相当于是当了炮灰。 加入墨西哥一方更不行,墨西哥不可能战胜美国,阿帕奇在战争中加入墨西哥,结果就是战后被美国清算,下场更凄惨。 所以阿帕奇必须苟,尽可能远离战争前线。 光苟也不行,还要想办法从战争中获益,吸收战争释放出来的财富,以壮大自身,否则事后还是被清理。 具体操作自然就是卖新式手枪。 两边都卖,主要是卖给墨西哥人,反正墨西哥必败,武器好点,也能给美国人造成更大伤亡。 至于泄露技术什么,马哨并不在乎,除非他不用新式手枪,否则柯尔特肯定会很快推出性能相似的新产品。新式手枪本质上依旧是手工制品,想仿造太容易了,又不是光刻机之类的玩意。 早晚都要传开的东西,现在趁着美墨战争爆发,他还能狠捞一波,最大程度地变现这一短暂的技术优势。 下次想有这么好的机会,恐怕只能等到南北战争了。 考虑到传统上阿帕奇人对墨西哥人的仇恨,想要卖新式手枪给墨西哥人,马哨觉得有必要给族人做一点思想工作。 他和下雨天将部落议事会、眠熊城议事会的成员都召集起来,几十人在酋长大厅里开会。 “这是一次重要的会议,所以我把你们都叫了过来。”马哨开头便说道,“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美墨战争。” “美墨战争?”一些人感到诧异,面面相觑。 “美国和墨西哥开打了吗?” 马哨说道:“还没有,不过已经快了。就在这个月,墨西哥政府拒绝会见波尔克的使节,拒绝谈判。战争越来越近了。” “我们的领地位于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附近,开战之后,几乎必然会与白人军队有所接触。我们应该早做准备。” “今天是1845年的最后一天,进入1846年之后,部落便会进入‘战备状态’,以应对外界变化……” 他先是讲了些有关战备状态的事项,然后话锋一转:“在这场大战中,平原部落的基本立场是中立,不与美国结盟,也不与墨西哥结盟。同时我也会派出使者,建议其他部落都保持中立。” 老熊迟疑了一会:“大酋长,我有个问题……我们难道不应该趁这个机会报复墨西哥人吗?” 马哨:“我们加入战争,除了给自身制造伤亡之外,没有任何好处。美国人不会感谢或者承认我们,战争的结局也不会改变——墨西哥必败。” 听到墨西哥必败,很多人都不禁笑了笑。 “这听上去是个好消息。”下雨天当起了捧哏。 马哨顺着说道:“很遗憾,对我们来说,这其实是一个悲剧。” “悲剧?”许多人不能理解。 马哨深吸一口气:“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听到这个,人们不由精神了几分,纷纷伏在桌上作倾听状——没人不喜欢听马哨讲故事。 “故事发生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在这场战争中,美国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战士,狙击手。”马哨缓缓说道。 “这些狙击手大多是精通枪法的高手,他们常常躲在隐蔽的地方,使用来复枪射击英国的军官。” “因为狙击手的存在,英国军官损失惨重,每一个将领都生怕被狙击手盯上,人人自危。” “但这些狙击手也并非都是高手,总有那么几个枪法不准的。” 停顿了一下,马哨继续说:“比如有一次,一位英国将军到战争前线去视察,结果士兵向他汇报说:将军,前面不远处藏着一个狙击手,不过他的枪法稀烂,这几天一个人都没有打中!” “听到附近有狙击手,英国将军愤怒而又恐惧,他连忙质问士兵:既然发现有狙击手,为什么不干掉他?” “结果士兵却回答他:将军,你疯了吗,难道你想美国人换一个枪法准的狙击手吗?” 马哨话音刚落,就有几人夸张地大笑起来:“哈哈哈——” “哈哈哈,笑死我了!”有人甚至笑出了眼泪。 马哨对此早就见怪不怪,在这个娱乐贫乏的年代,除了个别人之外,绝大多数人的笑点都比他低不少。 印第安人的这种现象尤其突出,他讲故事的时候经常会面对这种突然起来的大笑。 待几个笑点最低的人也停下来,马哨继续说道:“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墨西哥的失败对我们来说会是一个悲剧了吗?” “一个敌人消失后,取而代之的未必是安全,也可能是一个更危险的敌人。” “墨西哥人虽然必败无疑,但墨西哥人失败之后,美国人会取代他的位置,占据附近大片的土地和资源,成为我们最大的敌人。” “而与墨西哥相比,美国更加强大,也更加凶残。”马哨沉声道,“加拿大废除了奴隶制,墨西哥也废除了奴隶制——德克萨斯加入美国,这既是美国的扩张,也是奴隶制的复辟!” “这是一个真正邪恶的国家!” 103 【历法】 下雨天继续当捧哏:“所以我们应该防止墨西哥战败?” “不,我们做不到这一点。”马哨说道,“墨西哥战胜不了美国。” “只论人口,美国就是墨西哥的两倍还多,经济军事也差距巨大。还有政府,墨西哥政局动荡,三天两头地换总统,权威脆弱,相比之下,波尔克则是一个强势而勤奋的人。” 美国现任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马总统,选举半路突然杀进白宫。 虽然他和懂王一样都是黑马总统,但两人的能力却无法相提并论。 波尔克是美国历史上最勤奋的总统,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焚膏继晷,连续四年。 他不光勤奋,能力也不俗,在任期间开疆拓土,整顿财政,一个任期就完成了竞选时的所有承诺。 然后就病死了。 当然,其实如果波尔克继续干下去,美国的未来以及波尔克本人的评价都不好说。 因为波尔克是奴隶制的拥护者,而且态度坚决,事实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奴隶主。在南北矛盾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个能力强悍并且坚决拥护奴隶制的美国总统,会把美国带到什么方向,实在难以预料。 “美国本身实力更强,再加上一个强势的总统,墨西哥几乎不可能翻盘。” 马哨说。 “就算真发生了什么意外事件让墨西哥翻盘,美国也有能力发动规模更大的第二次战争……而随着战争的持续和扩大,偶然因素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国力的差距将压倒一切。” 竖狼问道:“难道我们只能保持中立,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美国在西南取代墨西哥?” 马哨:“本来就不是所有问题都有解决办法。比如某个人被毒蛇咬了,十条响尾蛇向他的身体注入毒液,如果他问我:难道我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毒发身亡吗?我会回答他:是的。” “……”房间里一阵沉默。 马哨继续说道:“遇到任何问题,都不应该默认它有完美的应对方案。否则我们就会陷入思想的沼泽地,我有时也会犯这种错误,希望各位都能警醒。” 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他话锋一转:“当然,对于美墨战争,我们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以马哨现在的威望,完全可以直接下命令,不必玩这些弯弯道道。 但他不喜欢直接下命令,他更喜欢讲道理,这是他作为一个优秀教师的本能。 而且他明白,威权其实也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并不是可以随意挥霍的东西。 “我们虽然不可以改变战争的结局,但却可以影响战争的过程。”马哨继续说道,“墨西哥人必败无疑,美国人也别想赢得轻松。” “我们应该怎么做?”下雨天继续当捧哏,但心思却不在会议上了,而是在记笔记。 他经常记录马哨讲的故事和观点,然后整理成文章,添加到《灵谕》当中。比如刚刚马哨讲的狙击手故事,还有中毒比喻,他觉得都是很好的素材。 马哨:“我们可以大量生产新式手枪,然后卖给战争双方,主要是卖给墨西哥人,这样既能扩大白人的伤亡,还能为我们赚取收益。” “金钱的收益还是次要的,如果我们操作得当,还可以收获一些更珍贵的东西。” 草原狼迟疑地举起手,作为一名军人,他更习惯先举个手或者喊报告。 “说吧。”马哨看向他。 草原狼问:“这样的话,我们的新式手枪应该会被白人掌握吧?我是说,他们会仿制。” “当然会。”马哨点头,“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们现在的手枪虽然比白人先进一些,却并没有本质上的差距。他们只要稍有接触,立刻就能做出相应改进,这点优势我们本来就不能保持多久。” “美墨战争是一个不错的时机,至少我们能主动利用它赚一笔。更重要的是,以后我和勃朗宁还会设计出很多武器。” “……各位还有什么想法吗?”马哨看了一圈。 鹿手显然有很多话想说,他的表情早就开始起伏:“我有几个问题。” “什么问题?” 鹿手:“首先,为什么我们要用白人的纪年?什么1845年、1846年,为什么不用阿帕奇传统的纪年?” 马哨没想到他问的是这个。 风声替马哨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白人的历法比我们的历法更准确。” 鹿手既不屑又不服:“你说白人的东西更好?” “当然了。”人们纷纷说道,“鹿手,你肯定没有认真看《灵谕》,《好学篇》讲的就是我们要虚心学习,尤其要向敌人学习。” “大酋长说了,白人的科学技术是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的东西。” “哼,何止是没认真看《灵谕》,我看他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竖狼似乎对鹿手有所积怨,“一个不识字的人,怎么能出现在议事会上!” 鹿手有些慌乱:“我,我识字!” 竖狼质问道:“你识几个字?你能将《好学篇》通读一遍吗?” “我……”鹿手涨红了脸。 眼看众人要对鹿手群起而攻之,马哨说了句:“好了,都别说了。” 众人安静下来。 马哨继续说道:“与白人的历法相比,我们的传统历法确实有很多问题。当然,白人的历法也并非没有缺陷,我们也可以设计出更完善的历法,但我们不过是用它记录一下时间罢了,并没有这个必要。” 他又补充了一句:“至少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 马哨其实也不喜欢耶历,如果条件合适的话,他非常乐意用新历法取缔耶历。 不过他觉得自己有生之年应该见不到这一天,因为在他看来,取缔耶历基本上是世界政府的工作。 最起码,这也是西方文明之后下一个天朝上国的工作。 他乐意并且希望,未来能有一个国家,设计出一套更科学、更世俗的新历法,把耶历赶下历史舞台。 马哨结束了这个话题,看着鹿手:“你另外几个问题是什么?” 104 【圣菲】 鹿手看了看左右,他确信自己的想法几乎不会得到任何人的支持,最终低头说了句:“没有了。” 马哨点点头:“过几天,我们会带上一批新式手枪前往圣菲,把这些性能优良的杀人机械推销给墨西哥人。” “希望墨西哥人也能争气一点,不要输得太惨。” 又讲了些事情,马哨便宣布散会,众人陆续散去。 “我打算把这几段加到《灵谕》当中,你觉得怎么样?”下雨天将笔记拿给马哨看了看。 “可以。”马哨还是要检查一下的,毕竟有的时候,先前说过的话事后再想想,自己未必还会认可。 两人交谈着。 “其实我感觉,部落里和鹿手有类似想法的人并不少,特别是被安排退休的老萨满们。”下雨天说道,“他们迷恋传统,甚至是传统的一切;不能理解变革,尤其不能理解学习白人式的变革。在他们看来,向白人学习就是被白人洗脑。” 马哨:“洗脑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些人的问题是无法区分什么是被洗脑,什么是学习。” 停顿了一下,他又道:“其实也不全怪他们……学习和被洗脑本来就是连体婴儿,只有刀法最高超的人才能将两者分开。” 古今中外,落后文明对先进文明的学习,从来都是精华和糟粕一起学习,而没有“只取精华式”的学习。 处在历史关口的人物,哪怕是许多被认定为英雄的人物,也都有内生的局限性,往往会一边引进文明,一边也引进野蛮,脑袋上的辫子割掉了,心里却又蓄起了一条新辫子。 比如清末的中国,众多革新志士,有哪个没说过暴论?极端者,连废除汉语、人种改良这种方案都能提出来。 即使是身为穿越者的马哨,也不敢说自己能完全摆脱这样的历史局限性。 所谓历史的螺旋上升,大概就是这样了。 两人继续交谈着。 下雨天:“……如果没有专门的补贴,那些老萨满恐怕不会这么老实。” 说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每个月都要支付这样一笔贿赂,真令人郁闷。” 马哨说了句:“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变革者的义务吧。维稳是变革的成本之一,如果变革带来的收入连维稳的成本都不能覆盖,这变革恐怕也称不上多先进。” “你说得没错。”下雨天想了想,“但多少让人感到不甘心,这些老萨满百无一用,每个月还要拿一大笔补贴,用你的话说叫‘尸位素餐’。” “我也不甘心。”马哨说,“所以饮酒屋要好好经营,不仅是烈酒,还有烟草,用烟酒把他们拿到的补贴都收回来。” …… 几天之后。 马哨带上一百多个士兵从部落出发,骑马前往西南方向的圣菲,也即新墨西哥州的首府。 路途不远,七八天后,他们就抵达了目的地,站在雪地里,远远地看见了圣菲城。 “城市……”马哨呼出一口气,望着远处的景象。 重生这几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勉强可称之为城市的地方——也仅仅是勉强。 圣菲,这座西南方向最大的城市,如果与他前世的记忆相比,实际上连县城都远远不如。 不说没有高楼大厦,规模也是稀松平常,万八千人的一座土城,矮墙围着,冬雪之下更显得寥落,让他回想起了前世老家镇派出所附近的场景。 “果然是大城市!”一些士兵惊叹道。 “我第一次来圣菲,这回长见识了。” “相信以后眠熊城也会变成这样的大城市!” 马哨撇了撇嘴:“就这?以后的眠熊城肯定比圣菲大得多。小地方而已,别放在心上,我们过去。” 众人随即骑着马向圣菲靠近。 很快他们就见到了圣菲的骑兵,双方警惕地望着对方。 “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是来谈生意的!”马哨身边的翻译用西班牙语喊道。 阿帕奇人长期与墨西哥人打交道,会西班牙语的人倒是比会英语的人稍微多些。马哨也学了一点西班牙语,不过水平还很低,所以必须带上翻译。 对面的十几个墨西哥骑兵似乎商量了片刻,然后靠近过来。 为首的是个留着短须的男子,他戴着一顶军帽,看上去三十多岁,走近之后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马哨等人。 毫无疑问,眼前这些头戴鹰羽的黄皮肤的家伙是印第安人。 但这位墨西哥军官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来他们到底是哪个部落的印第安人。 毕竟这些人除了鹰羽和黄皮肤之外,几乎就没有印第安人的特征了。 涂在脸上的各种花花绿绿的图案,或者贝壳、流苏、骨饰之类的装饰品,或者晒干挂在腰旁的敌人头皮,在眼前这群印第安人身上统统不见踪影,只有近乎统一样式的牛皮大衣。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墨西哥军官不得不问道,他实在分辨不出来。 “我们来自阿帕奇。”马哨说道,翻译为他传达了意思。 “阿帕奇人……”墨西哥军官皱着眉头,“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马哨缓缓说道:“为了做生意,我们带来了阿丘利塔上校一定会感兴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军官又问。 马哨没有回答,而是说:“叫你们的上校过来吧。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来了有一百五十人。” 军官沉默了一会,最终点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通知上校。” 他一振缰绳,骑着马返回到圣菲城中。 不多时,这里的军事长官迭戈·阿丘利塔上校便带着一群士兵出来,身边还有着一个留着卷发的年轻人。 “阿帕奇人,听说你们是来做生意的。”阿丘利塔上校三十多岁,长着一双小眼睛。他骑着高头大马,不过还是要仰望马哨。 “没错。”马哨点头。 阿丘利塔说:“那可真是稀奇,我上次见到你们来这里做生意,还是你们想要把一批俘虏当做奴隶卖给我们。可惜没有人愿意购买。” 105 【不愿透露姓名的大英帝国】 这个操作听上去有点离谱,但事实上,阿帕奇人还真干过这种事——抓了一批印第安俘虏想要当做奴隶卖给墨西哥人,结果没人要,只能当场全杀了。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马哨也只是有所耳闻。 “墨西哥已经废除奴隶制,我们也废除了奴隶制,奴隶买卖自然不会再有。”马哨笑了笑,“真正喜欢这种肮脏买卖的,从来都是美国人。” 对于这种鄙视美国人的话,阿丘利塔颇为受用,也露出几分微笑:“说得没错。” 停顿了一下,他问道:“你们想来做什么生意?” “我们打算卖给你们一批武器。”马哨说着就拿来两把勃朗宁转轮手枪,而且是精工打造的两把,上面刻有图案花纹,金银点缀。 他将这两把武器分别递给阿丘利塔上校,以及他身边的卷发年轻人,顺便问道:“这位是?” “我叫曼努埃尔·查维斯,圣菲的民兵长官。”卷发青年自我介绍了一句,目光却被这把精致的转轮手枪所吸引。 马哨点点头,没说什么,同时观察着两位军事长官的反应。 不出他所料,两人都被至尊版的勃朗宁转轮手枪所吸引了,惊讶地拿在手上观察着。 尤其是年轻的民兵长官查维斯,两眼放光,看上去几乎像是拿到心怡玩具的孩子。 “勃朗宁1845?”阿丘利塔对这个名字显然一无所知,“这枪从哪来?” “来自欧洲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马哨说道。 阿丘利塔和查维斯互相看了看,都感觉有点懵。 马哨继续解释道:“也许你们还不知道,虽然这种转轮手枪才刚刚兴起,但它的专利早就被一个叫做柯尔特的美国人牢牢掌握,只有柯尔特才能生产转轮手枪。” 阿丘利塔恍然地点点头。 一家欧洲公司为了绕过专利监管,通过印第安人中介,销售转轮手枪,这听上去很合理。 总不可能是印第安人自己设计出了这种一看就很先进的手枪吧? 至于这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是谁,聪明的阿丘利塔觉得太容易猜了——显然是大英帝国。 美国和墨西哥现在剑拔弩张,在这个关头,英国自然想给美国找麻烦,而卖武器给墨西哥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与其它欧洲不同,英国完全不必跨越大西洋,直接在加拿大或者俄勒冈生产就行。 阿丘利塔心里觉得有点好笑——还不愿透露姓名,呵呵,除了大英之外,还有第二个可能吗? “这手枪看起来不错,比胡椒瓶手枪好多了。”他说道,“它要怎么使用?” 马哨拿来一把手枪,瞄准不远处的一块岩石,扣动扳机。 “砰!” 一声枪响过后,他拨动击锤,再次迅速射击。 “砰——砰砰砰砰!” 短短几秒钟时间,马哨就射出了六发子弹。 这惊人的射击效率,让阿丘利塔和查维斯都不禁露出几分吃惊之色。 “你们也来试试吧。”马哨说。 阿丘利塔和查维斯开始试射,也是很快就将六发子弹倾泻一空,伴随着一阵密集的枪响,岩石上便多了十二个弹痕。 “这枪简直太棒了!”查维斯激动地抚摸着勃朗宁转轮手枪,“简直是艺术品!” 阿丘利塔也称赞道:“的确,我从来没用过这种枪,可以如此流畅地迅速射出六发子弹。” 他们身后的一众士兵也是议论纷纷。 “你们看到了,刚刚阿丘利塔上校用那把短枪,连续开了六枪!” “如果我的棕贝丝也能这么快就好了!” 马哨问:“觉得怎么样?” “非常好。”阿丘利塔上校连连点头,“我记得前年好像有个新闻,德克萨斯的十五个游骑兵用这种枪完胜了八十多个科曼奇人……当时我还觉得不可思议,现在总算能理解了。” 查维斯紧握着精美的勃朗宁转轮手枪:“如果每人装备两把这种枪,即使是我的民兵,也可以用十五个人轻松击败八十个人。” 马哨说:“事实上,勃朗宁1845是柯尔特的改进型号,比新闻里的柯尔特手枪更先进、更强大。” “真的吗?”阿丘利塔问了句。 “我手里正好就有那种柯尔特手枪,你们看看就知道了。”马哨拿过来一把柯尔特手枪,递给阿丘利塔。 残次品柯尔特手枪,勃朗宁1845,两者放到一起,瞬间高下立判。 不说别的,光颜值就差了一大截,尤其阿丘利塔手里拿的还是至尊版,制作尤其精美。 而柯尔特看上去则有些破破烂烂的。 阿丘利塔皱着眉头:“这真的是德克萨斯游骑兵击败科曼奇人的那种?” “当然了。”马哨说,“如果不是因为柯尔特的手枪太过简陋和原始,也不至于直到1844年才被人注意到。他根本不应该持有那么多专利,他的存在简直就是在阻挡枪械的发展。” “不过我想,柯尔特一定也改进了他的手枪。等美国和墨西哥爆发战争的时候,你们见到的柯尔特手枪,一定比这个要好一些,但我可以保证,新的柯尔特手枪仍然比不上勃朗宁1845。” “勃朗宁1845是最先进的转轮手枪。”他强调道。 阿丘利塔却沉默了一会:“你们那么肯定我们会和美国开战?” 马哨:“国家主权从来都是不可商量的,何况美国人一向贪得无厌,他们不仅要德克萨斯,还想要加利福尼亚,还有新墨西哥。” “前几年,那个愚蠢而急不可待的美国将领,甚至直接向加利福尼亚发起了进攻。美国人的贪婪,你们应该比我们更加清楚。” 停顿了一下,马哨继续说道:“同样,关于会不会爆发美墨战争这件事,你们也一定比我们更清楚。” 阿丘利塔当然清楚。 他点了点头,最终说道:“非常好的手枪,作为军人,我绝对愿意使用它。不过我想我得请示一下我们的州长,曼努埃尔·阿米乔先生。” 然而他话音未落,身旁的查维斯就说:“不用请示他。” 上架感言 要上架了。 数据不太理想。不过发书前也有一些预料,毕竟是第一次写历史小说,还是印第安人这么偏门的题材。 希望大家多支持一下吧。虽然不指望这本书能赚什么钱,但也不可能纯粹用爱发电。写小说还是挺累的,尤其是历史小说,尤尤其是外国历史小说,尤尤尤其是外国原住民的历史小说…… 查印第安人的资料太麻烦了,中文资料少得可怜,要经常看英文资料,英语又不好,只能借助机翻,梯子有时还会断。这也是更新不太给力的原因之一。 上架之后会多更一些的。 不知道为啥现在还创建不了vip章节,白天再发布上架章节吧。 再求一波订阅。 106 【詹姆斯·波尔克总统】 查维斯继续说道:“他肯定会同意的。” “可是——”阿丘利塔迟疑了一下。 “阿米乔是我叔叔,我当然了解他。”查维斯打断了他,“就算他不同意,我也一定会把他说服,相信我,阿丘利塔。” “好吧。”阿丘利塔最终点头。他不确定阿米乔州长会不会同意,但他可以确定,查维斯一定能把州长说服。 查维斯随即就问道:“这种手枪你们打算卖多少钱?” 马哨:“如果你们一次采购五百支以上,单价二十五银元。” 阿丘利塔皱眉:“二十五银元?这太贵了,几乎相当于三把棕贝丝。” 马哨笑了笑:“阿丘利塔上校,请问你觉得三把棕贝丝和一把勃朗宁1845,哪个更实用?” 阿丘利塔没说话。 他当然知道答案,没人会背着三把棕贝丝上战场,但每个人都愿意在腰上别一把勃朗宁转轮手枪。 “即使是这种并不成熟的柯尔特手枪,刚刚推出时的售价也达到了五十美元。”马哨晃了晃手里的柯尔特手枪,“这玩意卖五十美元确实是贵了,但勃朗宁卖二十五银元,可一点都不贵。” “在战场上,勃朗宁有时可以让你救自己一命,至少也可以多杀敌人,额外一颗敌人的脑袋或者自己的脑袋,难道不值二十五银元吗?” “二十五银元,这是最低价。”他又说。 查维斯思考了一下,直接问:“你们有多少支勃朗宁转轮手枪?” 马哨:“我们这次只带了五百支。如果你需要更多,下次我会带来。” 查维斯:“我需要两千支,两个月内,你们能给我送过来吗?” “没问题!”马哨果断地答应道。两千支勃朗宁手枪,足以为他带来三万多美元的利润,绝对称得上是阿帕奇军火生意的开门红了。 随后双方交付钱货,又交流了一些关于手枪使用的问题。 “砰砰砰——”马哨再次上手演示,这次他几乎是用一秒钟时间就打出了六发子弹,看得阿丘利塔和查维斯都是瞪大了眼睛。 “你是怎么做到的?”查维斯连忙上前问道。 马哨微笑着演示了一下动作,他一手将扳机扣下去,另一只手连续拨动击锤:“只要这样做,你就可以让手枪更快发射,不过你几乎无法瞄准。如果你是个高手,或者当你面前挤了一堆敌人时,可以试试这种方法。” 用这种方法还能瞄准的左轮高手,马哨目前还没有亲眼见识过。 不过前世在网络上他倒是见过,一个老哥在0.88秒内连发五枪,并且全部命中目标,创造世界纪录。 “查维斯先生,你是阿米乔州长的侄子?”马哨问了一句。 “是的。”查维斯。 马哨又拿来一个木盒:“这里还有一把限量版勃朗宁1845,是专门为阿米乔州长准备的。查维斯先生,还请你转交给州长。” “没问题。”查维斯点点头。 然后他随口又说:“坦白说,我第一次见到像你们这样的印第安人,你们看起来和那些野蛮人毫不相干。” 马哨面带微笑,没有说话。 “如果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像你这样,我们之间应该不会有那么多冲突。”查维斯继续说道,“……墨西哥和美国开战之后,我想,你们应该不会倒向美国吧?” “当然不会。”马哨肯定地说。 阿丘利塔问:“所以你们更愿意帮助我们?” 马哨摇头:“也不,我们将保持中立——我们不想在一场他人的战争中付出伤亡。” 阿丘利塔沉默了一秒钟:“精明的选择。” 他转头看向查维斯:“我们该回去了,让士兵们试试新武器。” “再会,阿帕奇人。” “再会,阿丘利塔上校,查维斯先生。”马哨说道,目送着这些墨西哥人返回圣菲城。 待墨西哥人离开,独眺说:“一万两千五百美元,卖军火可真赚钱。” 马哨:“这只是五百支,我们接下来还要生产一千五百支卖给圣菲城的墨西哥人。” 独眺看向翻译:“老鹭,刚刚那个查维斯是不是说,如果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像大酋长这样,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就不会有那么多冲突?” “没错。”翻译老鹭是个纳瓦霍人,他的口音听上去有点特别。 独眺不屑地笑道:“狂妄的墨西哥人,如果所有印第安人都像大酋长一样,美洲哪里还会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马哨:“我们也回去吧。” 老鹭却连忙说:“等等,大酋长。” “怎么?” 老鹭接着说道:“我们已经到了圣菲城,难道不去‘蓝珠山’看看吗?” “对啊,大酋长,蓝珠山离这里又不远。”好几个人都附和道。 对许多印第安人尤其是纳瓦霍人来说,蓝珠山是一座圣山。 马哨也觉得无所谓,便点头答应了:“好,我们去蓝珠山看看。” …… 华盛顿,白宫。 严格来说,这个时代还没有白宫,白宫这个名字是1902年时老罗斯福总统取的。 现在它的名字只是“总统府”。 总统府内,星条旗下。 “真是受够了这帮废奴主义者,这帮家伙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为了满足自己的优越感,整日夸夸其谈,满口仁义道德!简直就是想搞垮联邦!”詹姆斯·波尔克总统看着眼前又一份有关废奴议题的文件,有些恼火地说。 对于这位坚定拥护奴隶制的总统来说,废奴主义者简直是万恶之源,浪费了他大量的精力。 而且有关废奴的事务还越来越多,三天两头地就有人提这茬。 他摸了摸自己的发际线,叹了口气。 作为最勤奋的美国总统,虽然目前波尔克只干了十个月,头发却已经脱落不少,皱纹和黑眼圈更是日渐深重。 大约两个月前,他刚刚度过五十岁生日,但他现在感觉自己已经快六十岁了。 “总统先生。”这个时候,办公室门外直接进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微胖老人,老人的眼睛似乎有点斜视的毛病。 “怎么了,布坎南?”波尔克问。 “墨西哥拒绝会见我们的使者。”国务卿詹姆斯·布坎南说道。 听到这个消息,波尔克总统看上去一点都不意外。 他沉默了一会说道:“告诉扎卡里·泰勒将军,让他率领他的士兵,前往格兰德河……然后等待墨西哥人开出第一枪。” 107 【纳瓦霍圣山】 在老鹭的带领下,马哨等人来到了纳瓦霍人的圣山,蓝珠山。 在墨西哥人口中,这座山叫做赛博莱塔,洋葱之意。 蓝珠山高千米左右,时值冬季,山上白雪皑皑,山脉四周也大都是冰雪覆盖,白茫茫一片,景色倒是还不错。 “这里也是阿科玛人、霍皮人、拉古纳人、祖尼人的圣山。”老鹭向往地望着雪白的山顶,“事实上,有几十个部落将这里看作圣地。我们为了争夺这里,也经常爆发冲突甚至战争。” 他深吸了一口气:“每次在这里深呼吸,我都感觉有种奇特的灵气融入我的肺脉之中……” “这里看上去确实不错。”马哨随意地说了句,骑着马在山下缓缓前行。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 雪地中出现了一道宽大绵延的沟壑,从众人眼前一直延伸之远处。 “这是一条古河道。”老鹭像个导游,为马哨讲解道,“传说这里曾流淌着双子战神的血液。” 马哨却渐渐有些不耐烦。 他来这里只是顺道看看景色,而这里的景色也并没有多出众,因此稍微转了转之后,他就想调头离开。 “时候不早了,我们——” 马哨正想吩咐众人返回,却忽然目光一凝,嘴里的话也戛然而止。 在身前半掩的冰雪之中,他看到了一丝金色的光芒。 这,莫非是黄金? 如果这里藏着一座金矿,那可真是圣地了。 想到这里,马哨心中顿时有点期待,当即翻身下马,几步走到金色光芒所在,伸手一拨,从雪里拨出来一块金黄色的……晶石。 晶石呈现为堆叠在一起的片状,明亮的黄色,隐隐还透着点绿色,看上去很漂亮。 老鹭笑着说道:“啊,大酋长,你不愧是大灵的使者,第一次来就能捡到如此珍贵的晶石。” “啧啧,这晶石真是漂亮!”其他人也称赞道。 但马哨的表情却变得古怪起来。 他认出了这晶石的来历。 这是一种铀矿石…… 作为物理老师,马哨当然知道铀是什么东西,事实上他还专门了解过许多,所以能一眼认出这是铀矿石。 其实不难辨认,铀矿石号称矿石中的玫瑰花,长得有姿色很正常,眼前这块还不算最骚的。 美国中西部本就有着丰富的铀矿资源,这里既然发现了铀矿石,多半就是一座铀矿了。 马哨真是万万没想到,纳瓦霍人的圣地居然是一座铀矿。 还特么的吸入灵气,你吸的那是核辐射啊! 不过倒也没那么可怕,这种未经提炼的铀矿石辐射水平很低,除非长时间贴身携带,否则不会有什么危害。 尽管如此,马哨也不想闲着没事带一坨核辐射在身边,所以他将矿石放回了原处。 “大酋长,你不要吗?”人们惊讶道。 马哨想了想:“不,我只是暂时将它放在这里。以后我再来取,并且会连同整座山一起取回。” 铀的价值不言而喻,未来想要发展核武核电,必须要有铀矿的支撑,这是大国必备的战略资源之一。 但马哨现在还不必着急。 一来科技树还远得很,核武器可是一百年后的东西;二来则是现在也没人重视铀。 现在人们已经知道铀的存在了。 但还没人知道这种元素究竟有什么用,人们只是用它来给瓷器上色。 在原本的历史中,要到1938年,哈恩和施特拉斯曼发现核裂变,人们才意识到铀元素的可怕之处,并很快掌握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制造出了原子弹。 所以马哨根本不担心有人跟他抢铀矿,完全可以等到阿帕奇发育得足够强大之后,再来占据中西部的这些铀矿。 不知道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造出核弹……马哨心中默默地想着。 他是物理专业出身,原子弹的公开资料他也看过许多,毕竟哪个男孩没有过造原子弹的梦想。 而且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早期,正是物理学群星闪耀的年代,他肯定能忽悠几个顶级物理学家过来当助手。总而言之,理论方面没有任何阻碍。 铀矿也没有问题,眼前就是一座。 剩下的就是工业技术层面的难题,马哨需要从零开始,搭建出一套有能力浓缩铀的现代工业体系。 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有飞机,不然核弹造出来用马车拉吗? 如果他真能在有生之年造出核武器,事情就好办多了。 马哨回首仰望蓝珠山,不禁喃喃道:“这确实是我们的圣山……” …… 眠熊城。 马哨带人去了圣菲,下雨天便代理了部落的大部分事务,每日忙个不停,稍有空闲还要更新、调整《灵谕》。 这天中午,酋长大厅里,下雨天正一边啃着牛肉干,一边伏案书写,修改着《灵谕》中的某个故事。 他的修改过程更像是强迫症发作,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要斟酌。 正是他的这种写作方式,使得《灵谕》的表达充满了美感,即使忽略内容,依然散发着语言的魅力。 下雨天调整了一段话的语序,又读了一遍,满意地点点头。 就在这时,一个萨满祭司从外面匆匆进来:“大祭司。” “怎么了,皱纹?”下雨天问。 皱纹满脸皱纹,看上去四五十岁,其实才不到三十岁,此时他的神色严肃得有些惊恐:“大祭司,城里好像、好像、好像发生了……瘟疫。” “瘟疫!”下雨天神色骤变,腾然站起身来。 瘟疫是所有印第安人最恐怖的回忆。 白人殖民者的入侵,为这块大陆带来了大量的陌生病菌。 就像文明程度一样,在欧亚大陆复杂环境下演化出来的种种病菌,对美洲原住民也产生了类似降维打击的效果。 白人不仅被动地传染,也主动地将带有病菌的物品赠送给印第安人,让瘟疫在印第安世界疯狂蔓延。 不知多少印第安人因感染这些入侵病菌而死,这也是印第安人人口锐减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历了三百多年的磨练,印第安人的抵抗力已经大为改善,但瘟疫依然是最让人感到恐惧的梦魇。 下雨天深吸了一口气:“你确定吗?” 皱纹说:“应该是……已经人传人了。” 108 【瘟疫】三更 下雨天沉默半晌:“带我去看看。” 随后两人来到一间木屋,房间里躺着几个病人,其中两人昏迷不醒,还有几人伏在床边咳嗽。 “咳咳咳……” “咳咳!嗬——退!” 一口浓痰咳出,落在床边的木桶里。 “灰石,你怎么样?”下雨天问道,却不敢靠得太近。 灰石是一位萨满医师,他此时也躺在床上,虚弱地咳嗽着,萎靡的声音里透着些许恐惧:“我这几天给他们治疗,结果一个也没治好,反而自己也得了相同的咳病。大祭司……咳咳,恐怕这是一种瘟疫啊。” 下雨天又问:“蒜油你用过了吗?” “用过了,蒜酒蒜油都用过了,毫无用处。”灰石说道。 “大祭司,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皱纹问道。 下雨天眉头紧锁,左右踱步,显然也感到束手无策。 在萨满传统里,治疗瘟疫的手段多如牛毛,但他很清楚,这些其实都是糊弄人的把戏。 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萨满祭司不知道跳了多少驱逐瘟神的舞蹈,结果还是动辄全族灭绝。 这个时候,他突然有些羡慕那些迷信跳大神的人了,那些人虽然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至少可以很自然地逃避问题。 他觉得最惨的就是自己这种人,能意识到灾难的降临,但却没有解决灾难的能力,徒添悲观。 “如果马哨在就好了。”下雨天不禁说道,“他一定有办法的。” 在他看来,马哨无疑是第三种人,既能清醒地意识到灾难,又有解决灾难的能力。 “没错,大酋长一定有办法!”皱纹也坚信地说。 “瘟疫,瘟疫!”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惊悚的呼喊,“瘟疫来了,报应来了!瘟疫来了,报应来了!” 下雨天神色大变,连忙冲出房间,随即就看到不远处一个老人正在边喊边跳大神,四周围了一圈族人。 族人们正在议论纷纷。 “发生了什么?” “秃鹰,你说清楚,什么瘟疫来了?哪有瘟疫?”有人质问道。 秃鹰的脸上涂满了已经被废弃的萨满传统图案,花花绿绿。 此时此刻,他正摇头晃脑,让灰白的散发迎风飘起:“瘟疫来了,就像我做的梦一样,一场雪将带来大灵的惩罚!” “如果你们不信,可以去卫生室看看,连灰石都染了咳病,他信奉的那套医术毫无用处!统统是骗术!”他声音起伏,像是在吟唱。 “真的假的,瘟疫真的来了?”人们的脸上浮现出惊恐。 对于瘟疫的恐惧,早已经深深印入印第安人的骨髓。 “跳舞吧!”秃鹰呼喊道,“让我们像祖先那样跳舞,这才是真正的医术,只有这样才能保佑我们!” 三言两语,埋藏在人们心中的恐惧就被逐渐唤醒,一种迷茫和颤栗的气氛开始扩散。 眼看人群就要跟着乌鸦起舞。 下雨天赶过来,当即呵斥道:“秃鹰,你在胡说些什么!” 秃鹰冷笑几声:“胡说?我说的难道不对吗?难道卫生室里没有瘟疫?” “大祭司,到底有没有瘟疫?”人们也连忙询问道。 下雨天一滞,随即说道:“大灵不会单独惩罚任何人,秃鹰,你身为萨满祭司,公开歪曲《灵谕》,难道不是胡说?” 秃鹰笑道:“哈哈哈,《灵谕》还不是你写的吗?连文字都是你和马哨造的,你们不过是——” 话音未落,就有一声断喝传来:“秃鹰,你敢对大酋长不敬!” 秃鹰转头一看,就见几个士兵走过来,为首者赫然是厚肩,眠熊城的百夫长兼民兵长。 他正要解释什么,厚肩已经下了命令:“把他给我抓起来!” “是!”几个士兵不由分说,立刻就将秃鹰抓了起来。 “瘟疫来了,大雪是大灵的惩——”秃鹰挣扎不过几个青壮士兵,嘴里却还是不休地喊话。 下雨天见状,连忙从旁边抄起一块破布塞进他嘴里,终于让他安静下来。 “把这个散布谣言、侮辱大酋长的家伙带走!”厚肩说道,然后走到人群里,环视四周,“没有瘟疫,大家都回去吧。” 族人们将信将疑,议论着散去了。 “多亏你及时赶到。”下雨天松了口气。 厚肩凑近一些,低声问道:“真有瘟疫吗?” 下雨天没有回答,而是说道:“现在大酋长不在,我们得商量一下。让士兵看好病房,我们去大厅说。” 厚肩点点头,随即安排了戒严,然后前往酋长大厅。 大厅里陆续来了十几个人,随后就关上门。 “皱纹,跟大家说说具体的情况。”下雨天深吸一口气,开始了会议。 皱纹点头,缓缓讲述道:“五天前,卫生室接待了第一个咳病患者。当时他的病情还不是很严重,灰石给了他一些传统草药,然后就让他回去了。” “结果他的病情不断加重,第二天就被家人抬进了卫生室。” “我们赶紧使用了蒜油,然而并不管用,他的病情不断加重,最终陷入了昏迷。” “在此之后,病人的儿子、妻子以及隔壁的一对兄弟都相继出现了咳病,今天就连灰石也得了……所以我想,这多半是一种瘟疫。” 他话音落下,房间里寂静无比,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凝重。 下雨天看了看四周:“情况就是这样。瘟疫的可怕想必不用我多说,现在大酋长又不在,我们必须万分谨慎。” 厚肩:“我会组织全城戒严,现在正好也是备战状态。” “光戒严没有用。”下雨天说,“我们还要实施隔离,把已经染病的人都隔离起来,避免他们和健康人接触。” 风声犹豫了一下:“我觉得我们还应该查一查最近和病人接触过的人有哪些,把他们也隔离起来。他们身上可能已经生长了一种‘微生物’,大酋长说过,微生物是导致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重要原因。” 下雨天思考了一下,随即点头:“你说的没错。这件事就由你来负责,把现有病人近距离接触过的人都查出来,然后也都隔离。” 109 【口罩】四更求订阅 众人又讨论了一会。 就在这时,皱纹的表情忽然有点难受,将手搭在嘴前,一副忍耐模样,直至将脸都憋红。 他终于憋不住了,呛声地咳嗽起来:“咳咳——咳咳咳!” 他这一咳嗽,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他。 “没事,我没事。”皱纹连忙解释道,然后又不禁咳嗽起来,“咳咳咳,咳咳咳——” 下雨天说:“你可能也感染了,也在家自行隔离一下吧,我们各位也都要注意。这可能是我们唯一能做的办法了。” “唉,如果老师在就好了。”人们纷纷感叹。 下雨天沉默片刻:“的确,他是我们所有人的老师。但大酋长总有不在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靠他的力量,也应该学会独自面对一些问题。” “好了,散会吧,一切按照刚刚讨论的进行……希望我们能挺过这一关。” 随后几天里,在下雨天等人的意志下,眠熊城开始了戒严和隔离,将已经患病或者疑似患病的人统统隔离起来,以遏制瘟疫的蔓延。 而随着戒严和隔离的进行,关于瘟疫的消息也迅速扩散开来。 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患病、被隔离,人们很快意识到,瘟疫确实降临了,恐惧和惊慌的情绪在全城弥漫。 下雨天也直接宣布了消息,确认瘟疫开始流行,同时号召族人减少外出,尽可能待在家里。 同时军队也全面运转起来,承担了戒严和隔离过程中的所有强制环节,监督着族人还有那些劳动改造的犯人。 在这场瘟疫中,眠熊城展现出了强大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不说与其他印第安人相比,就是与同时代的白人相比,也绝不逊色。 毕竟这个时代的瘟疫防治也就这样了,除了隔离没有其它办法,能做好隔离就是满分。 即使到后世,隔离也依然是最主要的防治措施。 尽管眠熊城的应对已经相当及时和到位,但压抑、恐慌和混乱还是不可避免地蔓延开来。 印第安人可能是最害怕瘟疫的人了,祖先的可怕遭遇在他们的记忆里早就扭曲成了关于地狱和恶魔的传说。 冷冰冰的戒严和隔离对控制瘟疫很有效,但却难以安抚人们的情绪。 越来越多的流言在城内散播。 一些蛰伏的野心家也暗中开始了行动。 几天之后。 天空下起了雪,为这个梦魇般的冬季更增添了几分白色的恐怖。 就在雪花飘落之际,隔离区传出了第一个死亡的消息,有人病死了。 “秃鹰的梦境成真了,哈哈,这果然是大灵的惩罚!”得知这个消息的鹿手激动不已,房间里的其他几人也都面带笑容。 磨骨嘬着烟,一副仙人似的表情:“我早就料到了。马哨和下雨天亵渎传统,迟早会得到报应。” 鹿手说:“对马哨来说,这是惩罚,但对我们来说,这是恩赐。大灵显然希望我们把阿帕奇带回正轨!” “你打算怎么做?”磨骨问。 鹿手:“我们首先要让真正的萨满重新起舞,磨骨,你和你的朋友们要把舞蹈的传统带回来,让族人们利用舞蹈的力量对抗瘟疫。就像我们的祖先们那样。” 磨骨点头:“的确,舞蹈才是真正的医术。我的父亲就是因为在瘟疫中坚持跳舞,所以才活了下来,可以说没有舞蹈就没有我,我一定会让这项传统恢复光荣。” “让萨满再次伟大!”几位老萨满纷纷说道。 “我们不仅需要召集萨满,还要召集一些士兵。”鹿手接着说道。 “士兵……”磨骨沉吟着。 一位萨满说:“现在马哨不在部落,瘟疫又在不断扩散,据我所知,一些士兵也不像以前那么坚定了。” 鹿手点头:“没错,这次我应该能找来一些士兵,甚至包括一位什长,他们都曾和我并肩作战过。” “有了萨满和士兵,在合适的时机,我们可以直接控制酋长大厅,割了下雨天的头皮!”他恶狠狠地说道。 “对,割了下雨天的头皮!”房间里的人们应和道。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死亡的病人逐渐增多,一个人,三个人,十个人,二十个人……越来越多的噩耗从隔离区传出。 不过,爆发的情况倒是没有发生。 尤其是在死亡人数达到二十人之后,新增患者和新增死亡的数量都开始了缓慢的下降。 鹿手等人期待的“合适的时机”,迟迟没有等来,反而把马哨给等了回来。 当马哨回到眠熊城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分散守在城外的至少两百名战士,有士兵也有民兵。 “发生了什么?”望着这些如临大敌的守卫,独眺不禁说道。 “难道美国人来过了?”马哨这样想到。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真相。 “大酋长,你终于回来了!”看到马哨之后,守卫们的反应几乎可以用喜极而泣来形容。 马哨看着精神状态有点不太正常的士兵们,连忙问道:“发生了什么?” “瘟疫!”守卫解释说,“城里发生了瘟疫,已经有几百人得病了!大酋长,你快把瘟神赶走吧!” 听到居然是发生了瘟疫,马哨也是神色一变。 他连忙进到城里,找来下雨天询问。 “谢天谢地,你可终于回来了!”下雨天见到马哨的第一句话也是这个,他看起来有些憔悴,显然最近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疫情怎么样了?多少人感染?多少人死亡?”马哨接连问道。 “算上犯人,目前我们总共隔离了七百三十人,包括确认生病的和疑似生病的。”下雨天说,“死亡人数是二十八人,还有十一人病重昏迷。” 马哨怔了一会。 “怎么了?”下雨天问。 马哨:“没什么,你们做得很好,比我想象中的好。” 确实是这样,如果换成其他印第安部族,这会多半在集体跳大神呢,白人也不会好到哪去。 君不见即使在21世纪,有些人感染了瘟疫之后也是凑在一起高呼哈利路亚什么的。 眠熊城第一时间采取了隔离措施,而且还区分了确诊和疑似,这表现得简直接近完美了。 马哨自问,即使是自己来处理这场瘟疫,也只能做得稍微再好一点而已。 所谓稍微好一点,指的主要是一样工具——口罩。 110 【老萨满】 口罩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但在微生物生理学发展起来之前,人们对各种疾病的机制知之甚少,一般不会在医学事务中特意使用口罩。 马哨已经了解到,眠熊城此番爆发的瘟疫多半属于某种肺炎。 既然是肺炎,口罩自然必不可少的。 所以他连忙找来一些妇女,教她们用棉布缝制简易口罩,样式差不多就是伍氏口罩,也就是后世伍连德先生在抗击鼠疫过程中设计的口罩。 当着众妇女的面,马哨将棉布折叠起来,然后两端剪开做绷带,戴在面上,遮住口鼻。 “就像这样,制作大量口罩,尽快让所有人都有一副。”他说道。 下雨天看着简陋的口罩,迟疑道:“这真的管用吗?” 马哨:“你们已经知道病人要隔离,口罩当然也是一种隔离,而且可能是最关键的一种隔离,毕竟病从口入。” 下雨天点头,但仍问道:“还有其它办法吗?” “没有。”马哨摇了摇头,“蒜酒和蒜油没有用,隔离就是我们唯一的手段了。” 眠熊城已经购买了一些蒸馏工具,因此可以制作大蒜油。 大蒜油之中的大蒜素纯度更高,也不必溶在烈酒里使用,疗效自然更好,只是有些浪费,毕竟蒸馏过程会导致一部分大蒜素因热分解。 最早的几个重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都用上了蒜油,然而却并无作用。 可见这次瘟疫的罪魁祸首,多半是某种病毒,抗生素也无能为力。 既然抗生素无能为力,仅有的手段就是隔离了,遏制住病毒的传播。 “看来只能听天由命了。”下雨天叹息。 马哨却还算乐观:“那倒不会,隔离虽然原始,但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只要能及时隔离并且坚持一段时间,这场瘟疫肯定能遏制住。现在的情况其实已经不错了,至少没有出现爆发。” “但愿是这样。”下雨天话锋一转,“不过,除了瘟疫之外,我们还有一些麻烦要处理。” “你是说……”马哨大概能猜到。 下雨天:“那些老萨满试图复辟他们的传统,并宣扬瘟疫是大灵对你我的惩罚。带头的是秃鹰,厚肩已经把他抓起来了,但秃鹰以外的人还在暗中散播谣言。” “瘟疫一来,这帮牛鬼蛇神也跳出来了。”马哨不由哼了一声。 下雨天说:“厚肩的意思是,找个机会直接把他们抓起来,统统枪毙了。你怎么看?” 马哨想了想:“我们还是把防疫作为第一要务,遏制住瘟疫比什么都管用……当然,如果他们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部落也正好可以少养几个闲人。” 养老萨满的成本可不低,为了尽可能让他们不要出来胡作非为,部落既要给荣誉头衔和社会地位,还要给物质享受。 比如眠熊城最大的六座居民屋,都是老萨满所有。 在部落的各种维稳开支当中,付给这些老萨满的贿金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仅次于同化外族的开支。 除了这些看得见的成本,还有一些看不见的成本,比如败坏社会风气带来的隐性成本。 不少年轻人学习了知识之后,认清了老萨满的蛀虫本质。 然而就是这些蛀虫,却活得无比滋润,社会地位也高高在上,而且还能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相比之下,自己累死累活也不过是过着平淡的生活,无人看重,心中苦闷也无处抱怨……想到这里,任何人都难免心生沮丧。这种情绪的扩散,必然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拖累。 但部落也没办法,这些老萨满就是有拥趸,就是有影响力和煽动力,尤其在中老年群体中。 面对老萨满的煽动力讹诈,部落只能乖乖交钱,好吃好喝地把他们供起来。 如果有机会,马哨自然还是想省了这笔钱。 下雨天越想越恼火:“这些老萨满真是可恶!一群最不劳而获的家伙,还要四处诋毁,整日搬弄是非!” 马哨:“我们看他们是不劳而获的蛀虫,但对于他们的拥趸和信徒来说,他们可是更高贵的精神劳动者,他们每一次跳大神都是在为大众制作精神食粮,辛苦得很。” 末了他又随口说了句:“他们要是识字多一点,恐怕还要写本日记什么的,供信徒们诵读。” “什么日记?”下雨天没听明白。 “没什么,就是把他们的想法写在纸上。”马哨说,“不过他们永远也没这个本事,腐朽的身体和信仰让他们彻底丧失了学习新事物的能力。一直到死,他们都会反复咀嚼着老一套。” 两人谈了一会。 下雨天忽然说道:“希望我老了以后不会变成这样的人。” 简易口罩迅速在全城推广。 为了提高口罩产量,马哨还专门派人去克拉克镇收购棉布。顺便还买了大量烈酒,作为消毒之用。 “这是什么?”磨骨拿着一副口罩,看向身前的士兵。 士兵指了指自己脸上的口罩:“这是‘口罩’,大酋长制作的用来隔绝瘟疫的工具,像我这样戴上,就可以降低染病的可能。” 磨骨毫不犹豫地扔开口罩:“简直是胡说八道,这种东西怎么能防止瘟疫?” 士兵又要说什么:“大酋长说……” 磨骨却打断他,指着自己脸上涂的花花绿绿的颜料:“戴上口罩只会盖住我们脸上的图案,脸上的图案都被盖住了,拿什么对抗瘟神?” “年轻人,我劝你也把口罩摘了,在脸上涂上这种图案。这是祖先传下来的图案,比什么都管用。” 士兵显然不信这个,但嘴上还是要客气:“还是请您戴上口罩吧,大酋长说了,要让每个族人都戴上口罩。” “我不会戴这种东西!”磨骨坚持道。 111 【没人比我更懂瘟疫】 士兵还想再劝:“已经有不少老人病重甚至病死了。” “你在质疑一位最杰出的萨满祭司!”磨骨恼火地说,然后又一次强调,“没人比我更懂瘟疫,我的父亲就是瘟疫的幸存者,我更是钻研了五十三年医术。” 他将口罩拾起,塞到士兵手中:收起你的无礼,年轻人,还有这个所谓的口罩!” “……没有听从我的建议,将是部落最大的错误。你们必然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然后才能理解传承自远古的萨满智慧。” 说着,磨骨还发出一阵长叹,神情惆怅而又复杂。看得出来,他确实相信他所说的。 士兵最终只好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房间。 没多久,包括犯人在内,眠熊城内绝大部分人都戴上了口罩。 只有少数人坚持不戴,他们都是信奉着相似的理念——遮住面部的口罩会让瘟疫变得更加可怕。 传统上,印第安人普遍喜欢在脸上涂抹各种颜料,用以表达胜利、丧葬、祈祷等含义。 印第安人之所以曾被认为是红种人,就是因为经常在身上涂抹红色颜料,导致被白人误以为天生红皮肤。 既然是涂在脸上的图案,当然是要昭之于众的。 戴口罩遮蔽了图案,便等同于让图案失效。因此这些人为了维护脸上的图案,同时也为了表达某种反抗或者特立独行,坚持拒绝戴口罩。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出人意料,更严格的隔离和消毒,还有口罩的普及,让瘟疫的传播更加无力,新增感染人数迅速降低。 而那些坚持不戴口罩的,则成为了相对容易感染的人群。 后面新的感染者,大部分都来自这些不戴口罩的人。 “展膛,目前手枪的产量怎么样?”马哨坐在酋长大厅,一边伏案书写,一边问道。 “已经基本不受瘟疫影响了。”展膛汇报道,“现在每个月可以生产八百支转轮手枪,三月之前,我们肯定能生产出一千五百支,完成圣菲的订单。” “做得不错。”马哨点点头。 阿帕奇兵工厂已经基本摆脱瘟疫的影响,这并不是因为疫情已经过去了,而是主要得益于分布式流水线的特性。 参考后世东亚岛国军工生产模式的分布式流水线,本来就是分散组成,并不需要集中大量人员,即使在全民隔离状态也可以照样生产。 唯一的麻烦就是为感染的工人寻找替补,这也不难解决,感染的工人总共二十几个,也不是什么高难度工作,很容易找到人顶上来。 马哨此前一直觉得分布式流水线不过是临时之计,现在发现它在疫情中竟表现不俗,不禁重新审视了一番这种生产模式的意义。 在某些领域,这种模式也许可以长期存在,至少可以作为集中式流水线的补充而长期存在。 展膛问:“大酋长,等一千五百支手枪生产完毕,兵工厂要继续保持产量吗?” “当然要。”马哨回答说,“以勃朗宁1845的性能和价格,接下来两年内,我们最少可以卖出一万支。” “如果战争进行得比我预想得更激烈,三万四支也有可能。”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即使我们不涨价,就按二十五美元卖,每支利润十五美元,卖出一万支,就是十五万美元的净收益,三万支就是四十五万美元。” “所以我们不仅要保持产量,还要提高产量。这也是在训练工人,让更多阿帕奇人加入工业生产。” 就在此时,萨满灰石来到酋长大厅——灰石是第一个痊愈的人,身负抗体,又是萨满医师,所以他现在是防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大酋长,磨骨他感染了。”灰石说道。 马哨一怔,随即抬起头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灰石的表情既同情又有几分讽刺:“至少三天前他就感染了,但为了面子一直拖到今天才来医院,现在他已经快要不行了。” 展膛鄙夷道:“这老蛀虫终于要死了吗?我记得上次见到他,他还在鼓吹没有人比他更懂瘟疫呢!” 灰石点头:“恐怕是的,磨骨年近六十,又抽烟喝酒,这回病重,多半是挺不过来了。” 马哨想了想,起身道:“我去看看他吧。” 随后他就跟着灰石来到病房,看到了躺在床上痛苦咳喘的磨骨。 “咳——咳咳咳!”此时此刻,磨骨正咳嗽得浑身颤抖,额上汗水涔涔,目光涣散,灰白的头发干枯得仿佛炸起来。 “磨骨。”马哨稍微走近几步。 磨骨努力地平复着咳喘,眼神重新有了几分聚焦,看向马哨:“大……大酋长……我……” 说话时他语气起伏,目光恳切,颤抖的声音听上去近似哭腔。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马哨在这一刻,对这位资深蛀虫也起了几分恻隐之心。 然而,磨骨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同情心瞬间烟消云散。 只听磨骨吃力地说道:“我……我染上瘟疫并非医术不精,而是天意,是好人不长命啊!” 马哨:“……” “我奉劝你……早日悔改,不要再让阿帕奇堕落下去。”磨骨的身体抽搐着,奋全身之力。 马哨依旧没说话。 磨骨神情恍惚,仰望着屋顶:“大灵在召唤我,我就要上天堂了。我还有,还有一个要求,大酋长……千万不要把我的尸体火化……而是要葬在南方的一座有三座峰的山上,我梦到那里是我的归宿。” “我知道了。”马哨平淡地回复道。 听到这句话,磨骨的脸上浮现出几分释然,渐渐躺平身体,闭上眼睛,接受了大灵的召唤。 不一会,他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马哨问:“他死了吗?” 灰石上前检查一番,点点头:“死了,已经没有心跳和呼吸了。” 说着他有些犹豫:“大酋长,我们真的要把磨骨葬到南方吗?” “当然是和瘟疫中的所有尸体一样,直接火化了。”马哨早就在推广火葬,疫情当下更不用说。 其实他最想推行的是默认捐献制度,除非死者或者家属明确反对过,否则遗体一概捐献,类似后世西班牙施行的器官捐献制度。 不过现在还没有器官移植的技术,印第安人也没能力进行解剖研究,所以暂时只能推行火化了。 “记得烧干净一点。”马哨又说了句。 112 【表示】 几乎每天都有人病死,磨骨只是其中之一,马哨返回眠熊已经一月有余,迄今为止,病死数量累积超过七十人。 不过瘟疫带来的恐怖情绪却在渐渐缓解。 因为死的人实在太少了! 放在后世,四千多人病死七八十个已经是相当高的比例,但对印第安人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 过去的几百年,不知多少印第安氏族因为瘟疫而十室九空。 在印第安人的记忆里,瘟疫几乎就是末日的同义词,就是地狱降临人间,黑暗淹没一切。 所以在眠熊人的心理预期中,全城三四千人,如果最后死了几百人,这属于大灵保佑;如果死了一千人,这属于基本操作;如果死了两千人,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结果万万没想到,一个多月过去竟然只死了几十个人,而且多数都是老年人和作死不戴口罩的,而且瘟疫已经几乎不再扩散了。 瘟疫,何曾对印第安人如此手下留情? 所以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之后,很多眠熊人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可紧张的,至少有大酋长在,瘟疫就不值得在意。 在许多人看来,瘟疫的拐点就是马哨的归来——马哨一回来,便像驱散黑暗、融化冰雪的太阳从东方升起了一般,瘟疫很快得到了遏制。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早在下雨天等人采取隔离措施的时候,眠熊城的疫情就已经得到控制了,只不过效果没有立刻显现。 等马哨在隔离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回来,并推出了让人印象深刻的口罩,疫情的遏制效果看起来就十分显然了。 事实是事实,解读却是人定的,在许多人眼里就是马哨驱散了瘟疫,于是人们对他的崇拜和尊敬自然更甚。 再加上老萨满团体在疫情中遭受重创,这种崇敬和《灵谕》迅速向每个人的心灵角落渗透、深入,包括一些曾经比较顽固的人。 这种发展是鹿手不曾料到的,他完全不能想象,马哨竟然可以战胜瘟疫这种最可怕的天灾。 鹿手本想着瘟疫会让马哨措手不及,结果事到如今,措手不及竟是他自己。 经此一疫,老萨满们蔫了一批,火化了一批,他试图集结的些许士兵也大多不再理会他。 更重要的是,他曾经的朋党们竟然有了改换信仰的苗头,不再坚信他所推崇的传统至上、阿帕奇至上之类的理论了,转而向大酋长至上、灵谕至上靠拢。 信仰一旦不同,信任的基础也将分崩离析。 鹿手不敢再信任昔日的朋友们了。 他感到惶恐,他担心而且越来越担心老朋友最终会选择出卖他,将他私下里说的那些话都告诉马哨。 如果真这样,那他就完蛋了。 鹿手越想越害怕,最终去了儿子家,直接推门而入:“鹿尾!” 屋里的青年似乎吓了一跳,连忙做了个动作,似乎在掩藏什么,一边抱怨道:“父亲,你怎么不敲门?” “我是你父亲,为什么要敲门?”鹿手理直气壮,“以前也没见你有这习惯。” 鹿尾说:“现在人们都是这样,进门前先敲门,不管什么关系。以前那是住帐篷,不一样。” 鹿手对此显然毫不在意:“行了行了,我找你有重要的事商量。” “什么事?”鹿尾问。 鹿手正要说,结果忽然眉头,指着儿子屁股底下:“这是什么?” 鹿尾身体一僵,有点慌张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呃……” 鹿手不由分说,伸手一拽,直接从儿子屁股底下抽出来一本书——《灵谕》。 “你在看《灵谕》?!”鹿手虽然不识几个字,但这个书名还是能认出来的,当下又惊又怒,一股气血直往脑门子顶,让他感到阵阵眩晕。 鹿尾连忙慌张说道:“父亲,爸爸,你听我说——” 鹿手怒不可遏,上前抬手就是一巴掌:“你居然看这种东西,这种篡改传统、胡说乱编的东西!” 鹿尾急忙道:“小声点,父亲,邻居要听见了。” 鹿手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声音大了,当即压制住怒火,戳着儿子的胸口说:“我的话你是不是从来没放在心上?我要把那两个混蛋赶出部落,你却在家偷偷看他们的书?” 鹿尾苦着脸:“可是父亲,不懂《灵谕》我没法晋升啊,我看它纯粹是为了晋升。” 鹿手一滞,随即问道:“那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鹿尾无言以对。 看着儿子的表情,鹿手内心的惶恐达到了顶点,他最终下定决心,咬着牙说道:“把你那个科曼奇朋友叫过来,现在就去!” “哦……”鹿尾出门而去。 儿子出门之后,鹿手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然后恨恨地使劲一拍桌子。 过了一会,鹿尾带着另一个青年回来。 “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鹿手看向青年。 “我叫黑角。”黑角的口音明显是科曼奇人。尽管科曼奇人很多已经初步掌握了阿帕奇语,但还是难免有些奇特的口音。 “黑角。”鹿手点了下头,“据我所知,你好像跟方脸关系不错?” 黑角没说话。 鹿尾这时说道:“没事,他是我父亲,你不用遮掩什么。” 黑角看了他一眼,最终点头:“是,方脸是我的朋友。” 鹿手又问:“你现在还把他当朋友吗?” 黑角迟疑了一下:“朋友永远是朋友。” 鹿手:“那就好。我这次找你,是希望你陪我去见一个人,同时也需要你做我的翻译。” “见谁?”黑角疑惑道。 鹿手缓缓道:“眠熊城劳改营的犯人,你们科曼奇森林部落的大酋长,猫头鹰。” …… 酋长大厅。 “哨子哥,你的新口罩做好了!”少女欢快地跑进屋,如今这样叫马哨的也就只有小麻雀了。 “谢谢你,小麻雀。”马哨笑了笑,接过崭新的口罩。棉布制作的口罩经过高温消毒后可以重复使用,也必须重复使用,不然没那么多材料,不过用多了也还是要换一副新的。 小麻雀脸蛋微红地说:“不用谢我,或者……你总得用实际行动表示一下吧。” “你想要什么实际行动?”马哨随口问道。 小麻雀没回答,只是脸蛋更红了几分。 马哨思考片刻:“嗯……要不这样,你来数理进修班吧,我教给你更多的数学和物理。” 小麻雀眨了眨眼:“??” 113 【世上有天堂吗】 对于小麻雀的少女心思,马哨自然是心知肚明,不仅如此,两人之间甚至隐隐有些默契。正是因此,小麻雀成为了唯一一个称呼他为“哨子哥”的人。 任何人都会喜欢一个漂亮活泼的女孩,生理上正值青春期的马哨更不例外。 但一切有个前提,即小麻雀得成年。 生理上,小麻雀已经可以算作半成年,至少满十四周岁了。但就心理和知识而言,小麻雀还差得远,所以马哨主要还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 是的,是妹妹,而非学生,因为马哨真有学生。作为一个老师,他对师生恋还是比较排斥的,跟学生发展关系让他有种负罪感。 但妹妹不一样。 他前世是独生子,这辈子更是全家就一口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心理负担。不仅如此,他还看了不少相关动漫什么的,比如......咳咳。 学生绝对不行。 妹妹什么的最好了。 “数学物理?”小麻雀怀疑马哨在恩将仇报。 马哨:“对啊,不然为什么叫‘数理进修班’。当然也会有一些其它知识,就像你在小学高年级学到的‘世界课’,只不过更加深入。” 小麻雀抿了抿嘴:“可是,哨子哥,我不喜欢数学物理。” 马哨:“没人喜欢学习,但每个人都应该学习,除非你想做一个脑袋空空的人。” “可是,非要学那么多数学和物理吗?我感觉根本用不到那些知识。”小麻雀又道。 马哨:“只是在日常生活中用不到罢了。但这些知识本来就不是用来买菜的,而是用来搭建世界观的。知识是世界观的原料,甚至几乎就是世界观本身......把水火土气当作元素的人,和把氢氦锂铍硼当作元素的人,他们必然有着截然不同的世界观。” 他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还没有发现氦元素。 不过小麻雀听得晕晕乎乎,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个错误。 马哨继续说着:“世界观就是对世界的观点,而世界是客观的,所以我们需要知识,需要物理,需要历史,还需要关于知识的知识,比如知识是怎么来的、怎么被推翻的。” 小麻雀眨了眨眼,仿佛想起了什么:“等等,哨子哥,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世界包括我们的精神世界吧?既然如此,世界怎么会是客观的?” 马哨笑了笑:“看来你很有学习的天赋,我的小麻雀。没错,我确实说过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精神世界,但这三者都是客观的物质。” “啊?”小麻雀感到难以置信。 “想知道为什么,就继续学习吧。”马哨没有细说的意思。 他甚至几乎没有表达过这个观点,可能小麻雀是第一个听到他表达这个观点的人。 想要说清楚这点,至少得有信息论、图灵测试和脑医学的前置科技树才行,前两者还好说,都是理论性的东西,也不难理解。 但脑医学的发展马哨可推动不了。 如果让他来推动脑医学,估计也就只能试试后世被称为“诺奖黑历史”的额叶切除手术了。 小麻雀被挑起了好奇心,但还是不太想学数学物理,脸上浮现出犹豫。 马哨当即又说:“等你从数理进修班毕业,我就让你做我的贴身秘书。” 阿帕奇人过去可没有贴身秘书这个说法,所以小麻雀难免有些会错意,脸上瞬间火红,对着他一阵粉拳捶胸:“哨子哥你真不害臊,谁要跟你贴身了!” 马哨也有些尴尬,想要解释。 不过话到嘴边,他却忽然改变了主意,转而顺势一把抱住了小麻雀,然后在她耳边轻轻说:“真不要?” 小麻雀的动作瞬间静止,脸上更显通红,将头埋在马哨的胸口,半晌不知道该说什么。 马哨低头看着,觉得此时的她真像一只缩在他怀里的小麻雀。 “小麻雀。” “嗯?”小麻雀正害羞着呢,声音像蚊子。 “跟我学物理吧。” “......”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马哨!”就在这时,石鸦急匆匆地从门外跑进来。 马哨连忙松开小麻雀,他以前都是规定工作时间见他不必敲门,现在他觉得可以改一改了。 “什么事,老师?”马哨感觉可能出了什么急事。 口罩让石鸦的呼吸更加急促:“老熊......老熊的病情突然加重,你快去看看他吧。” 听到这个消息,马哨连忙起身,小麻雀也打消儿女心思,两人跟着石鸦匆匆出了酋长大厅,前往一间病房,路上戴好口罩。 很快他们就见到了躺在床上的老熊,房间里站着几个人,下雨天也在。 老熊此时的状态看上去和几日前磨骨临死前的样子差不多,咳喘不止,满额是汗,虚弱得目光涣散。 不过,众人的心情却大不相同,尤其是眠熊氏族的人。 氏族很小,小的只有几十人,多的一般也就两百人。 对同一个氏族的人来说,彼此之间更接近亲人的关系。马哨还在老熊家里吃了几年饭,自然是有亲情的。 而且老熊是个开明、和善的老人,至少他从来都希望着和平,尤其是原住民之间的和平。正是因此,曾经的眠熊小氏族有着一种少见的温和氛围,马哨喜欢这种氛围。 因此看到老熊病重至此,他不禁感到鼻子一酸。不过他是个以哭为耻的人,倒是没有哭出来。 “酋长......”马哨私下里还是习惯这样称呼老熊。 “现在你是酋长啊,小哨子。”老熊虚弱地笑了一下。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调整了一番姿势,然后艰难地说:“我大概就要死了......在这之前,我想知道,小哨子......你到底是不是大灵的使者?” 马哨没说话。 老熊却自顾自地说:“是的,你一定是的,尽管你自己从来不承认。你就是大灵的使者。” 然后他的目光里涌现出希冀,看着马哨,声音更加颤抖:“小哨子,你能不能告诉我,人死后之后会去哪里?《灵谕》说一切皆在人间......难道这世上真没有天堂吗?或者......哪怕是地狱也行。” 马哨很想说,世上无天堂,人死如灯灭。 但看着眼里充满希冀和恐惧的老熊,这话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地狱也行......它究竟存在吗?”老熊重复道,他的声音更加颤抖了,他迫切地想知道一个答案。 114 【庞加莱回归】 马哨陷入了沉默,久久不语。 看着他的表情,老熊眼中渐渐有些绝望。 此时此刻,这个快要离开世界的老人,看上去却像是刚刚来到世界的孩子,仿佛要委屈地哭出来:“真的......没有么?” 马哨最终叹了口气:“有的。” 老熊的眼中恢复了神采,呼吸急促无比:“真有天堂和地狱?” 下雨天看向马哨,众人也看过来。 毕竟马哨从来没说过这种话,他从来都是否定一切鬼神,包括他自己这个神。 马哨点点头,缓缓说道:“是的,天堂和地狱都可以存在,它们也在人间,就像我们现在这个世界的存在一样。” 老熊听得似懂非懂,脸上写着迷惑:“天堂和地狱......在人间?” “在未来的人间。”马哨解释道,“未来的人间会变成天堂或者地狱,而如果人间最终变成了天堂,死去的人便可以在那里复活。” “真的?”老熊似乎听懂了,枯槁的脸上露出几分惊喜的笑容。 马哨:“万事万物都在无尽的演化和更迭之中,只要我们的宇宙变成永恒的天堂,人的意识必然可以在这种演化中重新归位......” “于是,我们的死亡就像是睡了一觉,不论外界度过了多久,是一百年还是一亿年,对我们来说都将是一场梦的时间。当我们从梦中醒来,便从人间来到了天堂。” 他描述的这种过程,其实就是“庞加莱回归”。 在庞加莱回归的理论中,一个系统可以在度过漫长的时间后回归到它曾经的某个状态。当然,前提是这个系统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比如这个系统要有足够的时间。 因为庞加莱回归需要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不要说是一个人,就是一粒沙子,它的回归时间也远远远远超过宇宙的预期寿命。在这样的时间要求下,庞加莱回归并没有实际意义。 所以马哨加了一个限定条件:人间变天堂。 他所谓的人间变天堂,其实想表达的就是宇宙获得了永恒的演化时间,不再有寿命的限制,当然,后人也必然将附会上庞加莱回归的其它条件。 总而言之,他用这种方式向老熊乃至其他人许诺了一个天堂,同时也不算违背自己的信仰。 毕竟庞加莱回归是有严格数学证明的,只要宇宙能达到条件,最后必然回归。 老熊更加感到惊喜,呼吸愈发急促:“只要睡一觉......醒来就能来到天堂?” 马哨微笑:“是的,而且也许就是现在的场景。你闭上眼睛,睡了一觉,然后悠悠地睁开眼睛,看到我们站在床边告诉你:亲爱的老熊,我们现在在天堂了!” 老熊笑得流下了眼泪:“太好了,那我醒来之后,再,再和你们说......我,我其实有很多话想说!很多话!” 他的肺剧烈而痛苦地喘息着,身体却安静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眼神中写着满足和向往之色。 最终老熊缓缓地闭上眼睛,神态安详。 显然,他正在期待着重新睁开眼睛的那一刻。 许多人围在他身边哭泣着。 过了一会,马哨和下雨天走出房间,下雨天说:“你是为了安慰老熊吗?” “是的,但那也不算假话。”马哨说道。 下雨天诧异道:“可是你一直说没有天堂和地狱,只有人间。我也在书里写了,一切皆在人间。难道现在要改回来?” “不。”马哨摇头,“不存在的只是其它宗教描述的天堂和地狱,但这个天堂和地狱是可以存在的。以后我们甚至可以找出证明。” 下雨天感到难以置信:“证明?你是说,像数学那样的证明?真的假的?” “真的。”马哨肯定地说。 “这也太离谱了。”下雨天还是不相信,“你该不会是伤心过度了吧?如果实在不行,我建议你不如哭出来,老这样憋着也不好。” “......”马哨沉默片刻,随即用比较通俗的语言解释道,“想想我们的身体是怎么来的。你要知道,自然界的物质是不断循环的,尸体腐烂,融入泥土,泥土又长出植物,植物被牛吃掉,牛被人吃掉,食物被人体吸收,一部分在母亲的肚子里变为婴儿的身体,然后婴儿又长大、衰老、死亡、融入泥土,重复这个过程。” “只要我们的宇宙是永恒的,早晚有一天,曾经组成我们的物质会在无数次循环后重组为我们,我们便睁开眼睛,重回人间。” 听着他的叙述,下雨天的眼睛逐渐明亮,脸上也浮现出震惊之色,他激动得浑身颤抖:“这……这简直,这简直!” 面对这样的迷人景象,饶是以他的语文水平,一时间也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 在这种美妙而又真实的理论面前,其它宗教描绘的天堂简直就是穷乡僻壤,黯淡无光。 不过下雨天很快意识到了什么:“不过,我记得你还说过,宇宙并非永恒。” 马哨点头:“所以我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当人间变成永恒的天堂。永恒的天堂,时间无穷无尽,自然足够一切意识的重新归位。” 下雨天想了想,又说:“按照这种说法,任何人都能回归,好人坏人都可以回归,我们的宗教岂不是失去了道德指导的意义?” “再者,天堂总归都是寄希望于来世,有脱离现实的倾向,容易使人在现世懈怠。这也正是你反对来世的原因之一。” 马哨:“人间并不一定变成永恒的天堂,也有可能变成地狱。而且,变成地狱是大概率事件,变成天堂则是小概率事件,毕竟万物有‘原劫’。” 在灵谕教的体系中,没有原罪这种东西,但却有“原劫”的概念,意思是一切事物都有必然要经历的劫难,熵增不止,所有物质都有混乱和破灭的天然倾向。 万事万物,都处于一种不进则退的状态。 他继续说道:“想要克服原劫,把人间变成天堂,就需要有信仰的人在现世主动斗争,为了伟大理想不懈努力。” 115 【传教工程学】 听完了这套“天堂回归理论”,下雨天反复回味,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毫无疑问,这个设定为灵谕教弥补了一个严重的缺陷——终极关怀。 在灵谕教的体系中,世界观、价值观什么的都非常完善,唯独缺少终极关怀,或者说关于死亡的关怀。 这让灵谕教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宗教,至少不像是绝大多数人心目中的那种宗教。 一个人要死了,基督教的神父说天堂,佛教的僧人说西天净土……灵谕教的萨满却只能说人死了就没了,这像话吗? 现在,灵谕教也有了终极关怀理论,而且还是一个可以联系现实和科学的理论。 下雨天不禁感叹:“这样的愿景是如此迷人,如果还能有数学证明,我想会有很多人愿意皈依我们。甚至于,灵谕教说不定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 马哨说:“我更希望是唯一,这应该是灵谕教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做到最大。” 他已经想通了。 宗教胜利,何尝不是一种胜利? 比如梵蒂冈,虽然没有几个师,照样如天朝上国一般,统治着亿万信徒的精神世界……某种程度上,梵蒂冈这样也算是一种入关了。 如果灵谕教能实现宗教入关,在全人类的精神世界里缔造一个光辉神国,几十万印第安人或者至少几万阿帕奇人,也不必担心有毁灭之厄。 当然,以灵谕教严密而犀利的内核,真发展到宗教胜利的程度,产生的影响绝不会仅此而已。 下雨天为这样的目标感到振奋:“没错,我们应该把灵谕传播至整个世界。与那些古老的宗教相比,这是一个更丰富也更自洽的体系,它的理论堪称完美。” 马哨点头:“我们还需要一些工程技术。” “工程技术?” “传教工程学。”马哨一词一顿地说,“我们要把传教当做一门工程学来发展,研究和利用信息传播的规律、人类心理的规律。” 简而言之,这其实就是把心理学、传播学、教育学等知识应用在传教上。 不过此时还没有前两门学科,所以“传教工程学”可以说是开宗立派,未来至少可以分化出这两个重要的新学科。 马哨作为业务水平一流的高中老师,教育学自然是专业的,心理学和传播学也多少有所了解,完全可以指导萨满们摸索。 至少,心理学本来就会在十九世纪诞生,在他的指导下,传教工程学必然可以取代早期的心理学。 以后什么心理学之父、传播学先驱,统统都得是灵谕教的萨满。 把传教发展成一门堂而皇之的工程学,这样的操作大概也就只有灵谕教敢做了。 毕竟除了《灵谕》之外,并没有第二本宗教圣典可以如此兼容科学。 甚至不应该叫高度兼容,而应该叫超前兼容。马哨在这门宗教里埋藏了他所知道的一切前沿科学知识,并构建了一套相当完善的体系。 在他可以预见的历史中,科学和灵谕教的关系都将如同最契合的情侣,严丝合缝,并且一日比一日紧密。 其它宗教只能拼命攀附科学,散布科学家大彻大悟皈依我门之类的谣言,而灵谕教甚至可以指导科学。 “开创一门学科?”下雨天对此感到毫无头绪,“要怎么做?” “当然是先从实验开始。”马哨说,“让萨满们把传教过程中的现象和问题都记录下来,然后互相交流,归纳经验,总结规律。” “等疫情结束之后,这就是你的工作之一。” 下雨天显然有些不自信:“我试试。” 马哨拍了拍他的肩膀:“放轻松,创建一门学科没有你想得那么难。只要熟练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你可以创造出任意学科,比如……杂耍学。” “杂耍学,哈哈。”下雨天不由笑了笑,这听上去有些滑稽。但事实上,的确有一位伟大的科学家把杂耍学博士证书摆在了家中最显眼的位置,只不过这是二十世纪的事。 马哨:“也许杂耍学确实有些另类,但传教工程学绝对是一门潜力巨大的学科,它就像是一片崭新的沃土,稍加耕犁,就能孕育出许多。” 时间渐渐到了三月。 眠熊城的疫情已经得到了全面的控制,几乎不再有新增感染,随着病人的治愈或者说自愈,住在隔离区的人越来越少。 与此同时,阿帕奇兵工厂也完成了圣菲城的订单,生产出了一千五百支新式手枪。 马哨随即找来独眺和老鹭,安排他们前往圣菲送货。 保险起见,两人依旧带了一百多名士兵,否则万一遇到军队袭击什么的就危险了。 一百多名训练有素的士兵,只要不主动挑事,基本上就不会有危险了。 毕竟就目前的北美而言,即使是最高一级的将领,麾下部队往往也就几千人的规模。 比如圣菲城,作为一州首府,最高军事长官阿丘利塔上校手底下的正规军还不到一千人。要是不计代价,马哨觉得眠熊城都有希望把圣菲打下来。 包括在快要打响的美墨战争中,几千人甚至几百人的“大战”比比皆是。 作为一个中国人,马哨至今对这种战争规模感到怪异。 领土面积加起来有上千万平方公里的两个国家,打起仗来,几百人几千人地打。 真是太不内卷了。 所以只要带上这些士兵,独眺他们就足以保证安全,平时还不好说,但这个关头,美墨两国都不想凭白多一个敌人,一百多人的兵力足以让他们收敛所有不友好的心思。 队伍带上货物向西南出发。 让马哨没想到的是,就在独眺他们离开眠熊城的当天晚上,他就得知了一个令他倍感意外的消息。 “大酋长,猫头鹰想见你。”盲射来到酋长大厅。 “猫头鹰?”马哨眉头微皱,“他有什么事?” 盲射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他说是很重要的事,必须和你亲自交谈。” 116 【假释】 劳动改造营。 与最初的简易木棚相比,劳改犯们的居住条件已经改善许多,棚子都有了墙壁,还另外修建了不少宿舍,每个宿舍一般有八至十六个床位。 疫情出现之后,出于隔离的需求,犯人的人均居住空间又大了些。 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住在木棚里,住宿舍只是少数犯人的特权。 比如猫头鹰,作为昔日的科曼奇大酋长以及一名长者,他就是能住在宿舍的犯人之一。 马哨跟着盲射进入劳改营,前往猫头鹰的宿舍。 由于疫情和气温的缘故,最近犯人们都比较清闲,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阿帕奇上面。 当马哨见到猫头鹰时,宿舍里的几个犯人就正与一位萨满学习阿帕奇语,当然也是在接受传教。 事实上,虽然大多犯人还不能熟练掌握阿帕奇语,但对于宗教却多少信奉一些,至少会相信《灵谕》里的那些精彩故事。 “大酋长。”见马哨进来,几个犯人站起来,客气说了句阿帕奇语。 马哨点头:“除了猫头鹰之外,你们都先出去一下吧。” 待其他人都离开,房间里只剩下他和猫头鹰以及盲射三人,他便问道:“找我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坐着说。” 猫头鹰小心地坐下来,脸上隐约还有一丝犹豫,最终说道:“是……关于鹿手的事。” “鹿手?”马哨眉头微皱。 猫头鹰点头,咽了口唾沫:“前不久,鹿手找到我,他……他希望我能鼓动犯人暴乱,然后他趁机控制眠熊城。” 马哨的表情看上去波澜不惊:“你当时怎么回应他?” “我,我当时说考虑考虑。”猫头鹰看上去似乎有些心虚,紧接着说道,“其实我只是敷衍他,我根本没想过答应,所以我决定把这件事告诉你。” 马哨盯着他,沉默片刻后说:“你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鹿手不可能控制住眠熊城,就算他把我杀了,眠熊也不会属于他。” 经过疫情这件事,马哨相信眠熊已经有了自我成长的能力,即使没有他的指导,未来多半也不会像原本历史中的大多数印第安人那样惨。 至少,就凭鹿手的本事,还没有打断眠熊发展进程的资格。 猫头鹰笑了下,没说什么。 马哨思考了一会,然后看向盲射:“最近犯人们都表现怎么样?” 盲射:“由于隔离的缘故,犯人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学习,他们的阿帕奇语水平进步很快。而且就像族人们一样,他们也对防疫的成果感到非常满意甚至是难以置信。” 马哨微微点头:“既然如此,以后我们就开始推行‘假释制度’。” “假释制度?”猫头鹰疑惑道。 马哨解释说:“假释制度就是让你们有条件地恢复自由。等到疫情结束之后,阿帕奇语词汇量超过五百的犯人,只要能让家人搬到眠熊城定居,就可以假释。” “假释期间,犯人可以在城内自由活动,但仍然要接受一定程度的管理和监督。这也是一种服刑,刑满之后,你们就可以获得自由,成为眠熊城的正式居民。” 通过过去半年多时间的高强度开荒,眠熊城的耕地面积增长极快,农民的耕种技术也提高了许多。 今年的粮食供应会相当宽松,所以马哨认为,可以继续大规模吸纳人口了。 而想要大量吸收人口,最方便的途径自然是从这九百多俘虏下手。 他们的亲族至少有两三千人,把这两三千人纳入眠熊城,部落的人口便能突破七千人,就是中西部最大的城市之一了。 然后部落可以考虑建设第二座城市。 当然,在这之前,马哨需要解决掉眼下的一点麻烦。 他找来士兵:“通知所有议员,今晚八点之前,在酋长大厅开会,商讨疫情问题。” “是。”士兵应道,随即转身离去。 不一会,几十位议员就陆续来到酋长大厅,他们都戴着口罩。 等所有人都到齐之后,马哨便开场讲了些不痛不痒的话,然后话锋一转:“……另外,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说。把人带进来。” 话音刚落,瞌睡人和几个士兵就带着猫头鹰从门外进来。 看到猫头鹰突然出现,坐在位子上的鹿手顿时瞳孔一缩,闪过惊怒之色。 猫头鹰不敢看他,垂首道:“大酋——” 他话未说完,就在这时,鹿手忽然暴起,手持匕首刺向猫头鹰的脖子。 鹿手也算是一个出色的战士,对付寻常人轻松得很,对付猫头鹰一个老头更不在话下。 不过瞌睡人就站在猫头鹰身旁,他眼疾手快,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 眼看匕首就要刺中猫头鹰的脖子,电光火石之间,瞌睡人一把握住鹿手的手腕,然后猛地一折! “咔!” 鹿手不由放声惨叫,匕首随之落地,发出“呛啷”一声。 紧接着瞌睡人就将他按倒在地,喝道:“不许动!” 房间里一阵骚乱,众人不由起身,远离了鹿手。 “这是怎么回事?”许多人尚不清楚情况。 猫头鹰惊魂未定,面色苍白地看着被按在地上的鹿手,踉跄地后退几步,幸好旁边的士兵扶了他一手。 马哨也有些吃惊,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鹿手,看来你是迫不及待地想认罪了!猫头鹰,把你知道都说出来。” “是,大酋长。”猫头鹰战战兢兢地直起身子,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然后他就将鹿手暗中联络他的事说了出来。 鹿手怒不可遏:“这个言而无信的老混蛋,我要杀了你!” 猫头鹰说:“我从来就没打算答应你,是你不自量力,妄想挑战马哨大酋长!” “哼!”鹿手气喘吁吁,冷冷地嘲讽着,“马哨大酋长?‘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这可是你亲口对我说的,怎么现在变成‘马哨大酋长’了?” “你胡说!”猫头鹰神色一变,“我根本没说过这种话!” 马哨一抬手:“行了。” 毛都没长齐,这种形容对印第安人来说有些奇怪。 印第安人作为体毛最少的种族,本来就没多少毛,胸毛、腋毛大都没有,下面也常见白虎……可能叫“黄虎”更准确。 他看向鹿手,缓缓说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鹿手你杀人未遂,又阴谋分裂部落,理应处以枪决,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眠熊城目前的法律比较简单,罪名不多,刑罚也不多,性质恶劣的犯罪一律枪毙,非常节省司法成本。 “要杀就杀!”鹿手哼了一声,无意争辩。 但却有议员起身说:“大酋长,鹿手是部落曾经的战争酋长,战功卓著,是一位出色的战士……我觉得还是不必处枪决吧,不如让他去接受劳动改造,相信他一定会改过自新。” 117 【连根拔起】 “坦白从宽,鹿手,只要你愿意供出同伙,倒也可以从轻处理,免去一死。”马哨看向鹿手。 “我绝不会当叛徒!”鹿手毫不犹豫地说。 马哨:“你现在不就是叛徒吗,背叛了部落的你。” 鹿手面色涨红:“我没有背叛部落,正因为我忠于部落,所以我才要把你赶出部落!” 他吃力地扭头看着马哨和下雨天,气喘吁吁地又喊道:“你们正在污染部落,不除你们,部落必然毁灭!这次瘟疫就是启示,就算你们这次挺过去,也早晚有一天要灭亡!” “你说你忠于部落,联系科曼奇人又该如何解释?”马哨不紧不慢地说,“猫头鹰他们还不是部落的人,你忠于部落的方式就是鼓动外人给部落制造混乱?” “我,我,这不过是必要的手段罢了!”鹿手语气结巴了几下,但还是坚持道。 “每一个叛徒都可以这么说。”马哨缓缓道,“你不是不是叛徒,你自己说了不算。” “过些时间我会公开审判你。在此之前,我还需要审问一下黑角,以及你的儿子……把鹿手带去关起来吧。” “是。”士兵们将鹿手绑起来,带出了酋长大厅。 然后马哨走到瞌睡人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技术不错。” 瞌睡人能制服鹿手,自然不是因为力气大,毕竟单论力量,鹿手并不逊色于瞌睡人。 两者真正的不同在于,瞌睡人接受过比较系统的格斗训练,掌握了一些格斗技术,而鹿手却是个只会王八拳的莽夫。 瞌睡人不是个健谈的人,他加入眠熊之后和风声相处甚多,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 所以听闻夸奖,他只是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马哨看着瞌睡人:“等疫情基本结束之后,我打算安排你和风声去组建一支侦察兵。” “侦察兵?”瞌睡人听着这个名词,“专门进行侦察的士兵吗?” “没错。”马哨微微点头,“侦察兵要比普通士兵更加精锐,不仅是出色的战士,也要像萨满一样博学。” 眠熊军也称得上精锐之师了,装备、训练、军纪、战术、战斗意志都相当出色,至少在北美算是拔尖的。 但这支军队的结构仍然比较简单,编制还是“什”、“百”这样的粗糙划分,兵种也基本都是骑兵,只是训练时有步兵的训练内容。 马哨觉得是时候把军队进一步完善了,比如组建一批专业的侦察兵。 组建侦察兵的人选,他早有想法,风声和瞌睡人,这两人都是沉默、敏锐而又缜密的性格,能力也十分出众,正适合去组建侦察兵。 会议结束之后,马哨便又先后审问了黑角和鹿尾。 鹿尾是鹿手的儿子,黑角则是陪同鹿手去见猫头鹰的翻译,而且如果马哨没记错的话,这家伙跟当初的方脸似乎也有些联系。 与鹿手相比,这两人显然就不怎么硬气了,稍微审讯一番,便将能说的都说了。 尤其是鹿尾,一边招供,一边惶恐惴惴地问:“我说了,我都已经说了,你们能不能别杀我……还有我父亲?” 马哨缓缓说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的认罪态度很不错,又不是主谋,当然不会重罚你。不过你父亲就难说了,他一直不肯认罪,也不肯招供同谋。”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如果你父亲始终是这个态度,我只能建议你早做准备。我是说……葬礼。” 鹿尾连忙说道:“我可以去劝他!大酋长,让我去劝劝他吧,我父亲只不过是一时糊涂。” “可以。”马哨点头,“你最好能让你父亲说出点什么,比如他都和哪些人暗中联络过。” “是,我一定让他坦白。” 待鹿尾离开之后,下雨天看向马哨:“你打算把鹿手的同党都揪出来?” “没错,连根拔起。”马哨说道,“鹿手不过是某个群体的一个代表,只消灭他本人没有太大意义。真正重要的是,把他的同党甚至是同情者也揪出来,加以惩罚或者打压。” 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借助此次事件,以及疫情的背景,他可以摸清一些潜藏在暗处的反对者们,并且给他们扣上罪名,连根拔起。 不出意外的话,至少那些尸位素餐的老萨满多半都和鹿手有所联系,这回应该能清理掉一批。 审问持续进行着,审问者主要是马哨、下雨天,以及几个萨满。 在审讯过程中,受审者不断招供出“同伙”以及共同犯下的“罪行”,以求降低自己要面对的惩罚。 最开始是鹿手一个人,然后变成了黑角和鹿尾两个人,然后是四五个人,然后十几个人,几十个人…… 很快马哨就察觉到不对劲了。 事情起了变化。 毫无疑问,随着审查的继续,很多招供的内容已经失真、跑偏甚至是失控了。 比如在最近收到的几份审查报告中,马哨甚至看到了石鸦的名字。 几份报告都提到了石鸦,至少可以说明,石鸦肯定是在鹿手组织的秘密聚会中出现过。 这让马哨的思绪有些混乱。 石鸦是他信任的人,虽然由于年龄的原因,思想也有几分古板,但他万万没想到,石鸦竟然也和鹿手有所联系。 “好了,到此为止吧。”马哨最终叫停了这链式反应般的审查,他不确定审查会延伸到什么程度。 “目前我们统计了多少个相关人?”他搓了搓脸,问向下雨天。 “一百二十二个。”下雨天说道,“其中有七十余人和鹿手有过直接接触,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们?” 马哨看着散落在桌面上的审查报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沉默了许久。 118 【圣光与天命】 半晌,马哨挑出来一部分报告:“这十几个人都重罚,态度足够好的送到劳改营,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实施改造,态度不够好的处枪决。” 这十几个人本来就是尸位素餐的老萨满,是他首先想铲除的群体,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而所谓最严格的劳动改造标准,差不多就是累死人的标准。马哨希望这些人在老到走不动路之前,把亏欠的劳动都补回来。 “剩下的人,核实一下他们的情节严重程度。如果确实参与到鹿手的叛乱计划,或者在这次疫情中散布谣言,便与刚才那十几个人同罪。”他又翻了翻审查报告,“问题不严重的,可处警告、检讨、降职、时间惩罚。” 时间惩罚大约也是坐牢,但与劳改不同的是,时间惩罚可以花钱买自由,犯人可以通过交钱的方式抵扣关押时间。 具体的金额主要由犯人的收入决定,时间值钱的人罚得多,时间不值钱的人罚得少——时间就是金钱。 对于受到时间惩罚的犯人,马哨不仅允许花钱买自由,甚至还通过一些细节的设计,鼓励这样做。 因为他管理部落的一个最基本准则就是:闲人越少越好。 把犯人关起来,给他衣食,却不使其劳动,这不就是在制造闲人吗。 所以除了死刑犯之外,对于任何犯人的处罚,马哨都是尽可能从获取劳动力入手。 对重罪犯人要强制劳动,对轻罪犯人也要罚款。 当然,马哨也逐渐意识到这种方式的弊端——容易上瘾。 过去大半年,他通过压榨俘虏的劳动力,让部落的耕地面积急速扩大了上万亩,还修了许多房屋、厕所以及一圈完整的矮城墙,付出的成本则只有不到两万美元。 这种近乎白嫖的体验令人上瘾。 以至于马哨产生过这样的想法:要不再多抓点人来劳改? 一个政府对劳改的利润产生了依赖,把刑罚做成了一门生意,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大概这也是后世各国逐渐废弃劳改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 鹿手十分硬气,并没有认罪,即使面对儿子的劝说。 所以自然,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几天之后,马哨在广场上进行了公开审判,就像当初审判断弓、方脸等人一样,几十名罪犯先后被他宣布了不同的处罚结果。 “鹿手,在疫情中散布谣言,阻碍防控;试图趁机挑起叛乱,分裂部落;在议会中杀人未遂......上述罪行证据确凿,且犯人却拒不认罪,毫无悔改之意,故按律处以枪决,立即执行!”马哨站在广场中央,戴着口罩宣布道。 由于疫情还没完全结束,观众的密度受到了限制,所以现场围观的人并不多。以往的公开审判,几乎全城的人都会来围观,但此时只有几百个人在场。 尽管如此,马哨话音刚落,人群中还是传来喧闹的声讨:“居然阻碍疫情防控,这个混蛋应该被拿去喂狼!” “如果不是这些人在,病死的人本该更少!” “分裂部落,死有余辜!” “可耻的叛徒!” “鹿手,你这个叛徒!” 人们咒骂着,有的还捡起石子、土块,甚至脱下自己的鞋子,丢向鹿手等人。 听着人群的阵阵咒骂,尤其是一句又一句的“叛徒”,鹿手的呼吸不由急促起来,脸色涨红得仿佛滴血。他很想再争辩些什么,但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在公开的审判上,对待他这样的犯人,马哨只会象征性地给一次申辩机会,其余全程都是五花大绑加堵住嘴。 “叛徒!”咒骂声依旧不断。 鹿手只能听着族人的咒骂,口不能言,气血不断地往脑门子涌。 难道我真是叛徒?他心中惶恐地想到。 不可能,我没有做错,我不是叛徒!他迅速终结了自我怀疑。 即使到了这一刻,鹿手仍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甚至于,他还在不断强化自己的认知,最终后直接走向了类似殉道者的自我认知——族人是愚昧的,他们不能理解我。 他想着,他现在承受的不是耻辱,而是悲壮,他即将经历的不是罪刑,而是牺牲。 怀着这种自我催眠的心态,鹿手成功忘记了死亡的恐惧,成为了唯一一个没有大小便失禁的犯人。 总共有六人被宣判死刑,鹿手、秃鹰、黑角都在其中。处决方式还是从背后随机顺序枪毙,死亡、耻辱以及未知给几个死刑犯带来了空前的恐惧,纷纷失禁当场,以这种极不体面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除他们之外,在场的几十个犯人都是处以劳动改造。至于那些出现在审查报告中却没出现在广场上的人,大多是处以较轻的处罚。 也有人未受惩罚或者只是受到口头警告。 比如石鸦,马哨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没有和他提起这件事。 马哨也大概能猜到石鸦的真实情况。 石鸦的信仰和观点属于比较破碎的那种,既信传统萨满那一套,也信灵谕教那一套,既支持部落的变革,也和守旧的老萨满称兄道弟,既迷信,也讲几句科学...... 这样的人在鹿手和老萨满的聚会上出现也不算什么离谱的事,找个熟人牵线,以交流跳大神技巧之名,多半就能把他叫过来。 其实这毫不稀奇,甚至可能更接近常态。 就像马哨前世所见,一些人既推崇红色道路,又对僧道礼让有加,前一分钟还在讨论古猿下树,下一分钟就开始琢磨上帝造人...... 逻辑自洽从来不是什么必需品,东拼西凑和自相矛盾再常见不过。 这也是马哨没有继续扩大审查的原因。 绝大多数族人的三观并不是一个自洽的体系,甚至可以说是bug一堆,充斥着大量互不相干甚至互相矛盾的观点,无限且严格地审查下去,只会把所有人都打成罪犯。 不仅是族人们,连马哨自己的三观都有bug,虽然他不知道bug在哪,但他知道一定有。 所以,马哨最终明白,他的目标只应该是消灭最大的蛀虫以及最激进的反对者。 他也顺利地完成了目标。 疫情的成功防控为他带来了充裕的合法性,他的审判就像太阳一样不容置疑,碍事的虫豸们烟消云散。 虫豸们的骨灰也为马哨的权威进一步施了肥,使其继续拔高。 随着这种权威的不断上升,当眠熊城的疫情彻底结束之际,人们越来越多地将“圣光”挂在嘴边,而不再是“大灵”。 所谓圣光,当然是对马哨的一种比喻性的称呼。这就像在很多时期和国家,太阳这个词也会被当作领袖的代称一样。 根据灵谕教的教义,这也完全说得通。毕竟,作为创造了奇点的至高神,大灵是超脱宇宙的存在,日月星辰对祂来说与灰尘无异,祂完全没有人类的感情,完全不在乎凡人的祈祷。 赞美这样的超然存在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回应。 而大酋长则有着实实在在的人的身份,自然不同。 阿帕奇人越来越多地口称“圣光”,与此同时,美国人也越来越多地口称“天命”。 伴随着美墨局势的升温,“昭昭天命”在美国漫天涌现,成为了最深入人心的一个词,几乎每张报纸上都能看见这个词。 美国人深信,美国就是天命,现在就是上帝赐予他们土地的时候。 119 【美墨战争打响】 德克萨斯州南部,科珀斯克里斯蒂。 科珀斯克里斯蒂是个小镇,此时这里有三千余人,不过小镇本身的人口只有不到百人,余下三千人都是驻扎在此的美国军队。 扎卡里·泰勒准将,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 这位六十余岁的老将军,已经在科珀斯克里斯蒂驻扎了半年时间,早在半年之前,波尔克总统就未雨绸缪地让他前往这里。 半年时间的驻扎,让泰勒将军和三千士兵都感到有些躁动。 直到三月的一天。 “上帝啊,终于等到了!”泰勒将军看上去就是个大老粗,他不修边幅,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急不可待地拆开刚刚送来的总统命令。 尽管他几乎急得将信封撕成两半,但取出命令之后,他却递给了身旁的一个年轻人:“布利斯,你帮我念念,你知道我不太擅长这个。” 扎卡里·泰勒的文化水平颇受诟病,他的书写能力甚至被形容为“近乎文盲”。 布利斯看上去三十岁出头,身材瘦高,气质斯文,却留着络腮胡须,他接过信件:“将军,总统先生命令我们立刻前往格兰德河,修建据点。如果墨西哥人开枪,我们应立即予以还击。” 泰勒哈哈一笑:“很好,就是这样!墨西哥人向我们开出第一枪,然后我们把半个墨西哥都划入美利坚的版图!” 格兰德河附近属于两国争议地区,美军跑到那里修建据点,几乎就是蹬鼻子上脸了,墨西哥人不反击才怪。 随后泰勒召集一些部下,商讨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且很快得出了结果。 动作如此迅速,主要是因为其实没有什么商议的过程,计划几乎是由一个人制定的,也就是他的得力助手威廉·布利斯。 威廉·布利斯是一个毫无疑问的天才,十九岁时就在西点军校担任数学助理教授。 他被派到泰勒身边,大概就是为了中和泰勒那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莽夫气质。 事实证明,他们的组合很不错。泰勒十分信任这个年轻人,甚至考虑让女儿嫁给他。 “让我来看看这条路线。”泰勒将军指着桌上的地图,“在抵达目的地之前,我们应该会穿过河流、森林以及狭窄的小路。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分批出发。” “分批出发?” 泰勒点点头:“没错,我们的军队过于庞大了,几乎有三千人。我担心士兵们无法快速通过这些地方。” 人们被说服了。 以此时北美绝大多数人的眼光来看,三千人确实是一支大规模的军队。 泰勒继续说着他的计划:“我打算留守五百人在这里,剩下两千五百人,分成三个旅外加一个骑兵团,总共四批,间隔一天出发。” 几天之后,美军两千五百人分成四批向南出发,陆续抵达格兰德河北岸,与墨西哥人的马塔莫罗斯隔河相望。 到了地方,美军立刻着手修建一座要塞。两千多人每天加班加点,用时一个半月就建成要塞。 也不知道是否是故意,这座要塞的位置相当不妙。 它几乎正好处在马塔莫罗斯的火力范围之内。 而就在要塞修成之际,扎卡里·泰勒率领大部队离开,前往北面不远的一座军事基地补充物资和兵力。 于是,墨西哥人毫不犹豫地对美军要塞发起了进攻,将驻守在要塞里的士兵团团围住。 不久之后,泰勒将军带着各种补给,率领部队返回要塞,成功解救被困守军,并且一鼓作气打下了马塔莫罗斯。 5月18日,泰勒攻下马塔莫罗斯。 5月23日,墨西哥正式对美宣战。 美墨战争就此打响。 墨西哥的正式宣战是5月23日,但当马哨得到这个消息,时间已经到了6月。 并且没多久,他还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篇文章。 文章的内容并不重要,一篇几乎无人关注、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影响的反战文章。 但文章的作者却让马哨目光一凝。 “伊利诺伊州,辉格党议员,亚伯拉罕·林肯……” 粗略地扫了一眼文章内容,他确定这个林肯不是重名,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林肯总统。 这篇文章里,作者反对美墨战争的最重要理由就是:德克萨斯加入美国之后变成了一个蓄奴州。 在这个时期,反对蓄奴的伊利诺伊州辉格党议员,亚伯拉罕·林肯,显然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此时的林肯还不是什么总统,甚至没什么名气,只是一个初露头角的政坛新人,在伊利诺伊州做州议员,同时还在当律师。 意识到作者是林肯之后,马哨将文章仔细读了一遍,然后思索着怎么与这位未来的美国总统搭上关系。 林肯是必须要投资的。 南北战争之前,马哨可能搭上关系的总统大概也只有这一位。 毕竟目前也就林肯的处境相对低微,还在做州议员,其他几位未来总统至少已经是资深的国会议员了,扎卡里·泰勒、詹姆斯·布坎南更是将军和国务卿。 而且林肯以后还有人生低谷,比如死个儿子什么的…… 美墨战争正在进行。 但目前为止,战斗都集中在南方,距离堪萨斯千里之遥,战斗规模也都是几百几千人的层次。 所以除了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之外,马哨对这场战争还没有什么感觉。 直到七月中旬,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一支军队从堪萨斯东北角出发,向着新墨西哥前进。 军队由两千多人组成,指挥官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准将,准将身材瘦高,看上去不苟言笑。 “马戈芬,你确定你能说服阿米乔?”准将骑在马上,头也不回地问道。 在他身后不远,一个有些谢顶的中年人笑着说道:“放心吧,卡尼将军。我了解阿米乔,这个人贪婪而懦弱,只要他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心里就一定会盘算投降的条件。” “以墨西哥军队的实力,他们连三成的胜算都没有。我们只需要付出一些贿赂,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圣菲,一颗子弹都不用打!” 卡尼准将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过了一会他又问:“就快到印第安人的领地了吧?” “是的,将军。”一个军官上前说道,“最近我听说,这附近的阿帕奇眠熊氏族好像发展很快,我们可能需要和他们多打些交道。” “发展很快?”众人闻言都是不信,马戈芬更是笑道,“是指这些印第安人学会用滑膛枪了吗?” 军官似乎欲言又止。 卡尼将军说道:“印第安人虽然愚昧,但也不好对付,中西部的印第安人数量又多,我们还是要小心一些。” “……阿帕奇人历来憎恨墨西哥人,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最好让他们也加入这场战争,和我们一起对付墨西哥人。” 马戈芬:“这很简单,根据我的经验,印第安人的酋长比阿米乔还要容易贿赂。有时甚至只要一车烈酒,他们就能稀里糊涂地把所有土地都卖给你。” 就在这时,卡尼准将忽然一勒缰绳,停在原地,皱着眉头望向前方的原野:“那是什么?” 众人也纷纷停下,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前方,随即都是吃惊地睁大眼睛。 “这是……一座城市?” 120 【我们也不是印第安人】 他们看见了一座城市,城墙环绕,规模虽然远不能和纽约或者圣路易斯相提并论,但在中西部,更大的城市屈指可数。 而他们对这座城市毫无了解,似乎它出现的时间并不长。 “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一座城市?”卡尼准将不禁疑问道,“看上去至少有三千人住在这里,即使在密苏里州,这样的地方也不多。” 没人回答他的问题。 虽然理论上说,附近大片未建制领土都属于这支军队的管辖范围,但没几个人会关注这里。在他们看来,密苏里州才是他们的驻地和绝对的工作重心。 适才那个欲言又止的军官又一次欲言又止。 这次卡尼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变化,不禁微微皱眉:“多尼凡,你一点也不像个军人。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出来。” 多尼凡迟疑道:“我不确定。” 卡尼将军:“这又不是法庭辩护!” “好吧,其实这座城市可能——”多尼凡点点头,正要说什么。 然而就在此时,忽然有士兵喊道:“将军,前面有一支部队过来了!” 卡尼和多尼凡纷纷转头看向前方,随即就看到一支骑兵队向这里靠近,人数大约有两百人。 “做好战斗准备!”卡尼将军先下令道,虽然对方看上去不像要来打仗的。 他仔细地观察着前方的骑兵。 这支两百人的骑兵显然是从城里出来的,没有任何美国军队的特征,也没有任何墨西哥军队的特征,似乎也不是印第安人。 事实上,卡尼将军第一眼就判断这支骑兵不是印第安人。 因为这支部队看上去太正规了,服装统一,队形整齐,还扛着一面从未见过的红旗。 印第安人能有这种正规军? 根本不可能。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直到随着距离的缩短,他们逐渐看清了这些骑兵的长相。 一群头戴羽毛的黄种人! 毫无疑问,这样的形象只能属于印第安人。这支正规的骑兵队竟然是印第安人! “是印第安人!”马戈芬吃惊不已,“这怎么可能?” “真是见鬼,这些印第安人看上去比我们还像正规军。”一些士兵低声议论道。 “我宁愿相信他们是西班牙人。” “他们的旗帜确实有点像西班牙人,我是说颜色。” 多尼凡这时开口道:“我想,他们可能就是眠熊氏族的战士。” “为什么?”卡尼将军问。 多尼凡犹豫了一下:“我之前听说眠熊氏族击败了五个部落的联军......” “一个氏族,击败五个部落?”马戈芬脱口而出。 “这就是我刚刚说‘不确定’的原因。”多尼凡继续说道,“我也觉得这个传言太离谱了,可能是假的,或者是出现了偏差。但出于职责,我还是找到几个印第安人稍微询问了一下,结果......” “结果什么?” “结果传言好像是真的。”多尼凡停顿了半秒钟,“眠熊氏族似乎出现了一位空前强大的酋长,这位被称为‘天空之子’的酋长用极短时间便彻底重塑了他的氏族,击败了所有敌人,并建立起一座对所有印第安人开放的城市。” “所以我想,这支戎装整齐的印第安骑兵,只可能属于眠熊氏族。” 众人听了,仍感觉难以置信。 “多尼凡,我记得你以前好像是律师。”一个军官笑着说道。 多尼凡怔了一下:“是的,怎么了?” “没什么,我差点以为你过去的职业是吟游诗人。” 多尼凡不以为意:“虽然这听上去确实像是小说里的故事,但至少有三个印第安酋长和我过说几乎相同的描述。” 卡尼将军这时说:“好了,我们马上就能知道真相了。” 对面的印第安骑兵已经来到近处,距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远。 然后这支骑兵缓缓分成相隔几步距离的两部分,大部分在后,十几人在前。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印第安青年,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样子,相貌俊朗。 这青年的身材魁梧得离谱,骑着一头猛兽般的黑马,头上还扎着九根鹰羽,任何人都不难看出,这绝对是一个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强大战士。 卡尼将军见过不少强大的印第安战士,其中有些还是被他亲手处决的。 在他看来,野牛般的力量毫无意义,甚至是愚蠢和傲慢的象征。他深以为军中有许多肌肉发达的莽夫,莽夫们总是把来自肉体的傲慢写在脸上,让他感到极为厌恶。 为此他还发明出一套“智慧的等级”——只有蠢货才会向往发达的肌肉,稍微聪明点的人应该练枪法,更聪明的人应该掌握战术,最聪明的人则当然应该像他一样运筹帷幄。 按照这套标准,他削瘦的身材就不值一提了,可鄙的则是那些令他厌恶的莽夫。 但此时,看着眼前这个缓缓走来的印第安青年,他心中却没有什么鄙夷或者轻视的情绪,几乎没有。 因为除了无比健硕的肌肉之外,卡尼将军还隐约在这个印第安青年身上感受到了另一些东西。 一些他说不清楚的东西。 非要说的话,他只能勉强形容为“书卷气”或者“斯文”......至少,这个印第安人看上去似乎毫不在意自己的肉体力量。 面对一个拥有强悍肌肉却对此毫不在意的人,任何人都不敢轻视。因为显然,这样的人拥有着远比肌肉更强大的力量。 随着印第安人的止步,卡尼也驱马上前几步:“印第安人。” “欧洲人。”回应他的是一口娴熟的英语。 马哨现在已经是练习时长一年半的英语高手了。借助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口语交流,他这一年半的学习成果比上辈子十几年的积累都多。 卡尼将军微微皱眉:“我们不是欧洲人。” “我们也不是印第安人。”马哨面带微笑。 殖民者当然早就已经知道美洲原住民不是印度人,只是并不在意,依旧经常使用这个称呼。其实许多印第安人自己也不在意,直到后世,这个称呼才逐渐被视为不礼貌。 卡尼将军沉默了两秒钟:“你们是阿帕奇人?” “是的。”马哨说道,不卑不亢,“来自莱文沃思堡的斯蒂芬·卡尼将军。” 121 【亚历山大·多尼凡】 堪萨斯这会还不是个州,没有地方政府,没有州长或者总督,甚至没有名字,几乎可以说是美国名义上的领土。 管理这里的,当然是驻扎在附近的军队。 而距离眠熊城最近的美国军事基地,就是五百多公里外的莱文沃思堡。对美国人来说,莱文沃思堡已经属于中部地区,但在印第安人看来,那和密苏里没有区别。 相距千里之遥,眠熊氏族又向来安分,马哨成为酋长之后,更是从来没干过劫掠、屠杀之类的事,所以和莱文沃思堡并没有任何交集。 尽管如此,马哨还是关注莱文沃思堡的,事实上,有关这座军事基地的一切消息他都会记录下来。 所以他当然能认出这位将军,斯蒂芬·瓦特斯·卡尼,准将。 别看是个“准将”,但这个时代的美国正规军队不过几万人,将军屈指可数,最高的军衔就是少将,统率两三千人的准将绝对算得上一线的军方大佬。 “你们是眠熊氏族?”马哨了解卡尼,但卡尼却几乎不了解他。 “不。”马哨微微摇头,“这是个过时的消息,我现在是阿帕奇平原部落的大酋长,在我身后的城市是眠熊城。眠熊氏族这个说法已经不存在了。” 卡尼将军思考了一会:“平原部落......我有点印象,你们原来的大酋长好像叫什么戈科恩,他已经死了吗?” 他不懂阿帕奇语,说的是一个明显跑偏的音译名。 马哨:“守帐篷大酋长不幸死于蛇咬,我作为战争酋长,继承了大酋长的位置。” 卡尼将军微微点头:“看得出来,你是个合格的战争酋长。该怎么称呼你?” “马哨。”马哨最终没有给自己起一个正式的意译名,“如果你们不习惯阿帕奇语的发音,也可以叫我‘艾萨克·阿尔伯特’,这是我给自己起的一个英文名。” 如果是一百年后的美国,谁敢给自己取名叫艾萨克·阿尔伯特,恐怕走到哪里都会引人侧目。 但现在,这还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好吧,阿尔伯特大酋长。”卡尼选择了这个更顺口的称呼,然后又看了看马哨身后的骑兵,“你的士兵看起来不错,但我想你应该不是来跟我们打仗的。” “当然。”马哨直白地说,“我们不喜欢战争,更不会和一个远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开战。” 卡尼将军露出微笑:“明智的选择。” 马哨的声音充满磁性而且中气十足,英文也标准,卡尼身后的军官以及靠前的一些士兵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库克,现在相信我说的了吗?”多尼凡看向之前笑他的军官。 库克摸了摸下巴:“确实,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印第安人,这个阿尔伯特很不寻常。至少,我觉得他的英语比你还标准。” “......”多尼凡沉默了半秒钟,“事实证明,印第安人未必都是野蛮人。” “好吧,正义的亚历山大·多尼凡大律师。”库克不以为意,指了指身后,“但这只是个例,毫无意义。看看我后面的那些家伙,他们也是白人,但是呢?” 他指的是自己身后的一些士兵。 这些士兵看上去有些特殊,他们装备简陋,甚至有些衣衫不整,而且目光游离,似乎没有什么战斗意志,比民兵还不如。 “他们只是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信仰。”多尼凡说。 “信仰?摩门教也算是信仰?”库克的语气充满了不屑,“我觉得你还是少说这种话,将来你的名声会因此臭掉。” 多尼凡显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恰恰相反,未来我会因为我的选择而得到人们的尊敬。我从不后悔当初的那场辩护。摩门教徒会逐渐获得自由,就像黑人一样。” “你可得小心点,别让将军听到了。”库克扭头笑了笑。 多尼凡:“我不是废奴主义者。” “有区别吗?”库克随口说。 “当然有。”多尼凡辩解说,“废奴主义者慷他人之慨,他们想要奴隶主白白失去奴隶,而我只是觉得,废奴是未来的趋势。” 库克:“也许吧。但总有一天,美国只会剩下两种人,坚定的奴隶主,以及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像你这样的人,认可废奴,但自己又是奴隶主的人,早晚要做出选择。” 多尼凡没说话。 白人们交谈着。 前面的卡尼将军也继续和马哨对话:“如果墨西哥人也像你这么明智,相信就不会有这场战争。可惜墨西哥人太愚蠢了,他们将会为他们的侵略付出代价。” 在美国的叙述中,这场战争的起源是墨西哥人入侵了美国。 因为开第一枪的确实是墨西哥人。 美国人首先跨入争议地区,然后墨西哥人开了第一枪,美国人便以自卫的名义,全面入侵墨西哥。最终,美国将最终夺走墨西哥一半的领土,将这些土地纳入到“昭昭天命”的版图之下。 马哨对此没有评价,只是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看见他这种态度,卡尼将军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据我所知,墨西哥人是阿帕奇人最大的敌人。” “传统上,确实是这样。”马哨说。 卡尼将军一怔:“传统上?” 马哨缓缓说道:“我们已经抛弃了许多传统,也不再视墨西哥人为首要的敌人。” 卡尼将军:“那你们现在把谁当作首要的敌人?波尼人,阿拉帕霍人,或者......美国人?” “任何人都不是,或者说,真正的敌人只有我们自己。”马哨说,“主观上,我们不想与任何人为敌,我们只想超越自己。” 卡尼将军听了沉默。 半晌。 他又开口:“所以,对于这场战争,你们的态度是中立?” 122 【五十美元】 “没错。”马哨说道,“平原部落不会参与这场战争,我们也影响不了结果。我们不会攻击墨西哥人,当然,也不会攻击美国人。” 卡尼将军盯着他又问道:“那么你认为,战争的结果会是什么?” 马哨微微一笑:“当然是正义的一方战胜邪恶的一方,反击的一方战胜侵略的一方。” 卡尼沉默片刻:“你们当然可以保持中立,不过我得说,你们的诚信一向值得怀疑——你们并没有契约精神,至少传统上是这样。” “我们只是没有契约而已。”马哨说,“任何公平有效的契约都至少是一式两份,然而过去的我们没有自己的文字,也就签不成契约。” 卡尼微微一怔:“你是说,你们现在有了文字?” “是的。”马哨点头,“如果你不放心我们的中立态度,我们现在就可以签订一份中立契约。怎么样,卡尼将军?” “可以。”卡尼将军其实更想看看阿帕奇的文字是什么样。 马哨随即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纸契约,递给卡尼:“这是我们事先准备好的契约,内容很简单,你们看一下。” 卡尼接过契约,看着上面的英文。 内容确实很简单,寥寥数语。大致意思是,在这场美国与墨西哥的战争当中,阿帕奇平原部落将保持中立态度,甚至不会出现在双方交战的战场上。当然,如果是遭到攻击之后的反击,则不受此限制。 “我看不懂你们的文字,虽然它们也是由字母组成。”卡尼将军说。 “阿帕奇文字是一种表音文字,而且表音规则和英语相近。”马哨说,“只要懂阿帕奇语,就不难理解我们的文字。” 贴近英文发音,这是汉语拼音方案设计的原则之一。 卡尼将军想了一下,随即转头说道:“叫翻译过来。” 很快跑过来一个懂阿帕奇语的翻译,马哨用阿帕奇语为他缓缓念了一遍契约的内容,然后说道:“相信你已经知道这些字母组合对应的阿帕奇词语是哪些了。” “没错。”翻译点头,“确实不难分辨,发音规则和英语很接近。” 卡尼将军问:“内容有问题吗?” 翻译:“没有,阿帕奇文的内容和英文的内容完全一致。” 卡尼将军又看了看契约,然后不由问了句:“阿尔伯特大酋长,我有点好奇,是谁发明了这套文字?” 马哨:“正是我本人,当然,也有我一位朋友的帮助。” 卡尼将军惊讶不已:“你让阿帕奇人成为了第二个拥有文字的印第安部族。” 双方很快签署了中立契约。 卡尼将军:“我相信你是一个诚信的人,阿尔伯特大酋长,但我仍不确定你是否有能力约束你的部落,毕竟一个部落往往有许多分散的氏族。” 马哨:“这点请你放心,平原部落已经聚集了所有氏族。部落的所有成员都住在我身后的眠熊城里,不会出现某个氏族违反契约的情况。” 卡尼将军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们的部队在通过这里的时候,你们一定不会打扰了。” “当然。”马哨说,然后话锋一转,“另外,卡尼将军,我们从某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欧洲国家那里,得到了一批先进的手枪,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兴趣买一些?” “手枪?”卡尼将军想了想,“胡椒瓶手枪吗?” 在转轮手枪流行起来之前,胡椒瓶手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手枪。 这种手枪有许多枪管,枪口密集,造型看上去有点像胡椒瓶,故得此名。 “不,是转轮手枪。”马哨拿出一把勃朗宁转轮手枪,递给卡尼将军。 看到这把造型新颖的转轮手枪,卡尼将军不禁眼前一亮,拿在手中稍一把玩,更是不禁连连点头:“看上去很不错。我用过柯尔特的手枪,这比柯尔特更出色。” 他看着枪身上的文字:“勃朗宁……是生产它的公司的名字吗?” “并不是。”马哨说。 “那是谁生产了它?”卡尼将军问道。 马哨笑了笑:“我说过,这来自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欧洲国家,他们不想任何人知道这种枪的来源。” 卡尼皱着眉头,随即仿佛想到什么:“因为专利法?” 马哨没有回答,依旧是面带微笑,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 “所以你们其实是个代理商?”卡尼笑了笑。 马哨依旧没有回答。 卡尼又看向手里的勃朗宁转轮手枪:“不管怎么说,这绝对是好东西。我愿意购买它,所以它的售价是多少?” “卡尼将军,你知道,现在是战争时期。”马哨缓缓地说,“因此,作为一种性能优良的武器,勃朗宁转轮手枪的售价是五十美元一把。” “五十美元!”卡尼神色一变,“这太贵了,比柯尔特手枪还贵。” “但它比柯尔特手枪更好,不是吗?”马哨说,“至少它远比柯尔特手枪更可靠,不信的话,你们现在就可以比较一下。” 卡尼将军没有尝试,因为这再显然不过了。 美国军队已经装备了一些柯尔特手枪,所以他们了解柯尔特的优缺点。 别的不说,只颜值和手感,勃朗宁就明显超过柯尔特,浑身散发着又华又实的气质。 正因为是职业的军人,卡尼将军才会认为勃朗宁手枪比柯尔特手枪更优秀。 如果是门外汉,有了勃朗宁的对比之后,肯定会直接断定柯尔特就是垃圾。 所以平心而论,在眼下这样的战争时期,五十美元的售价不算离谱,也就是两把柯尔特的价格而已。 但这依然太贵了。 五十美元一把,一千把就要五万美元。 五万美元! 卡尼觉得,贿赂阿米乔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所以经过短暂的思考之后,他说道:“最多二十五美元,否则没人会购买它。” “那么好吧,我们只能放弃这桩买卖了。”马哨丝毫没有降价的意思,他知道用不了多久,五十美元的价格也会有人抢着买。 见他这么淡定,卡尼反而有点不淡定了:“等等。” 123 【自费购买】 “三十美元。”卡尼将军说,“我承认勃朗宁手枪比柯尔特手枪优秀得多,但它不是合法生产的东西。只有柯尔特才能生产转轮手枪。” 马哨说:“也许吧。但武器本身的价值与专利属于谁没有关系,在战场上,更好的武器可以是额外的一条命。” “而且……我也没有办法降价,这种手枪卖什么价格,并不是我能随意决定的。” 马哨说的是实话。 他确实不能随意决定手枪的价格,因为还要考虑客观的经济规律。 听了这番话之后,卡尼将军看着手里的勃朗宁转轮手枪,心中一阵胡思乱想。 毫无疑问,这种枪很可能是欧洲人发明的,当然更可能是美国自己的某个公司,“欧洲公司”不过是欲盖弥彰的幌子。 而不管是欧洲公司,还是美国公司,受限于柯尔特严密的专利壁垒,他们都不可能公开销售转轮手枪。 所以,找一群专利法管不着的野蛮人做中介,几乎是自然而然的选择。 印第安人自己显然不可能发明出一种这样先进的武器。 尽管这个平原部落看上去很不寻常,但在卡尼看来,他们也不过是一个稍有长进的野蛮人罢了,学习白人文明还可以,自主创新是万万不可能的。 既然这些印第安人只不过是中介,无法随意定价自然是情理之中。 卡尼也不敢贸然动用暴力手段,直接把这些武器抢过来。 一来这群阿帕奇人明显是个硬茬,背靠一座几千人的城市,即使他身后有两千多人的军队,想要拿下来恐怕也要付出不小的上网。 更重要的事,这些阿帕奇人既然可以被那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司”选为中介,自然也是有靠山的。 说不定就是国内某个眼红柯尔特的军火巨头,他这边把平原部落抢了,回头就要惹一身麻烦。 没法讲价,又不好动手。 可勃朗宁转轮手枪又实在招人喜欢。 这可怎么办? 思来想去,卡尼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让士兵自费购买。 柯尔特手枪在军中已经少量装备了,大多美国士兵知道这种枪的价值,肯定会有人愿意自费购买。 卡尼将军沉吟道:“好吧,真是遗憾。我们本来也没有批量添置新武器的计划,你们不能降价,那就算了吧。” 然后他话锋一转:“不过你们可以问问士兵们,也许他们愿意自费购买这种手枪。如果他们愿意购买,我也不会阻拦。” 马哨闻言不由一怔。 他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卡尼居然让士兵自费购买。 不过也算情理之中了,五十美元确实不便宜,是柯尔特的两倍,搁谁都心疼。 士兵也心疼,但与自己的性命相比,五十美元也就不那么心疼了。 对于军官来说,装备的差距更多表现为成败,但对于基层的士兵,装备的差距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所以,只要能意识到勃朗宁转轮手枪的优异性能,并且口袋里有足够的钱,绝大多数士兵必然会选择购买。 在真实的历史上也正是如此。 由于柯尔特手枪的优异性能以及昂贵价格,很多士兵都是自己掏钱购买的。 马哨对此当然无所谓,反正都是赚钱。 所以他当即安排了一些略懂英语的士兵,让他们给美军士兵推销勃朗宁手枪,五十美元一把,不降价。 他自己也加入了推销员的行列,亲自为军官们推销产品。 “这位上校,你好。”马哨走到一位上校军官面前。 “你好,阿尔伯特大酋长,我是亚历山大·多尼凡。”多尼凡与他握手,彬彬有礼。 马哨很少见到对印第安人也保持礼仪的白人,当下不由对他印象不错:“多尼凡上校,我想你应该需要这种手枪。像你这样的绅士,肯定不愿意背着笨重而迟钝的来复枪在战场上。” “的确,勃朗宁转轮手枪看上去简直像是艺术品。”多尼凡的经济条件显然不错,说着就拿出几枚金币,“五十美元,对吗?” “没错。”马哨将一把勃朗宁递过去,换来五十美元金币。 这时候另一个军官也过来,手里攥着五十美元纸币:“给我也来一把。” 马哨却道:“抱歉,先生,我们不收纸币,你应该知道这东西不太可靠。” “好吧。”军官有点失望,他显然希望把手里的纸币花出去。 马哨接着问道:“中校,难道你不想来一把手枪吗?看看那些士兵,他们都已经在购买了。” 中校本来不太想购买,但看到一些士兵包括自己的部下都购买了手枪,不禁感觉有点难堪,只好也买了一把。 交易没有持续多久。 想买手枪的人很多,但口袋里有五十美元的人却很少。 士兵们东借西借,也总共只有三百多人拿得出五十美元,买下一把勃朗宁转轮手枪。 尽管如此,这也为马哨带来了上万美元的净利润。 毕竟,一支转轮手枪的各种成本总共也就不到十美元,五十美元的售价有四十多美元的利润。 马哨从来没有过这么轻松的赚钱经历,所以当目送着卡尼的军队继续向墨西哥出发的时候,他对接下来的圣菲之战充满了期待。 卡尼将军带着部队继续前往圣菲,在快要抵达目的地的时候,他找来马戈芬:“如你所言,马戈芬先生,带上三万美元和你灵活的舌头,去说服阿米乔。” “放心吧,卡尼将军。”马戈芬自信地说,面带笑容,“明天你就可以带着军队进入圣菲城了,今天你不妨思考一下圣菲城未来的法律。” 马戈芬带着两个随从,很快抵达了圣菲城。 “你们是什么人?”圣菲的守卫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告诉你们的阿米乔州长,他的老朋友詹姆斯·马戈芬来了。”马戈芬说道。 守卫们互相看了看,随即有一人转身紧到城里通报,不一会就折返回来:“马戈芬先生,你跟我来吧,州长要见你。” 马戈芬笑了一下,随即便跟着士兵进入圣菲城,不多时就见到了州长曼努埃尔·阿米乔。 124 【野蛮人的答案】 两人显然相识已久,是老熟人了,所以见面之后先是聊了许多生活的琐事,嘘寒问暖。 “......你儿子最近怎么样?”阿米乔抿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两人的话题谈到了子女。 马戈芬说:“我把他们送到列克星敦读书去了。我希望他们将来能当律师,尤其是约瑟夫,我甚至觉得他有从政的天赋。” “从政的天赋?”阿米乔不知道从政需要什么天赋。 马戈芬嘴角一勾:“我是说,那小子从小就很擅长撒谎。” 阿米乔笑起来,晃着酒杯:“哈哈,的确。不过我得说,从政可不止是撒谎。” “当然了,从政也要消息灵通,随机应变,识时务。”马戈芬话锋一转,“事实上,阿米乔,我这次来可不是为了做生意。” 阿米乔似乎有一些预料,停了手中晃酒杯的动作,静待下文。 “斯蒂芬·卡尼的军队就要到了。”马戈芬压低了声音,“而且很多,莱文沃思堡几乎是倾巢而出,他们还抓了一批摩门教的教徒......卡尼总共差不多有五千人,他们很快就会来进攻圣菲。” “五千人!”阿米乔一惊,“你确定?” 马戈芬郑重地点头:“我亲眼所见。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装备精良,拥有许多先进的新式武器。” 阿米乔眉头紧锁,忧色在脸上徘徊。 对于他的反应,马戈芬毫不意外,甚至提前就在心中窃笑。 毕竟,这位州长最知名的事迹,大概就是几年前被一支一百四十英里以外、人数不足自己一半的德克萨斯军队吓跑了。 阿米乔也取得过一些胜利,但作为老朋友的马戈芬知道,那些胜仗并不是阿米乔亲自指挥的。 “对他们来说,圣菲城并不是唯一的目标,甚至不是第一位的目标。”马戈芬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波尔克当初的竞选目标。” “这位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近乎禁欲者的美国总统,把加利福尼亚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目标之一。这次战争,波尔克的军队将会横扫整个西部,从新墨西哥到加利福尼亚,所有的领土他都志在必得。” 停顿了一会,马戈芬继续说道:“不过你知道我在华盛顿有点关系,我为你争取到了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马戈芬:“只要你愿意放弃抵抗,和平交出圣菲以及新墨西哥州,卡尼的军队就不会伤害你,也不会屠杀或者劫掠圣菲城。” “不仅如此,你还将得到三万美元的奖金,以表彰你为和平做出的贡献。” 三万美元! 阿米乔算是一位出色的贪官。 尽管如此,这仍是一个让他感到心动的数字。 马戈芬注意着他的表情,继续说道:“想想吧,墨西哥本来就没可能战争美国,天命昭昭,广袤沃土本就应该属于美利坚,你何必进行无意义的抗争?” “和平交出圣菲城,既对你自己有好处,也可以为墨西哥人民减轻痛苦......到时候你仍不失州长之位,国安民乐,岂不美哉?”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马戈芬的语调优美婉转,还摊了一下双手。 阿米乔本就不是什么坚定的人,至少不会在斗争的问题上坚定。 所以,随着马戈芬的美言,他的内心很快就动摇了,就像是快速融化的黄油。 “砰!”然而就在此时,三个年轻人忽然推门而入,推门的赫然是阿米乔的侄子曼努埃尔·查维斯,阿丘利塔上校也在其中。 “叔叔,我听说来了个美国人?”查维斯的声音与推门声同时响起。 然后一进门,他就看到了马戈芬,目光一眯:“原来是你,詹姆斯·马戈芬先生。” “哦,查维斯,好久不见。”马戈芬连忙起身,挤出笑容,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自然,并准备进行一个热情的拥抱。 查维斯却目光冷峻,退后一步:“美国和墨西哥已经彼此宣战了,我们现在是敌人!” 阿米乔眉头一皱:“查维斯,马戈芬是我们的老朋友,你这样太不近人情了。” “我不在乎什么近不近人情。”查维斯脱口而出,然后走到阿米乔身前,“叔叔,别告诉我你们刚刚在谈投降的事。” 阿米乔沉默。 答案再显然不过。 查维斯对此也毫不意外,他了解叔叔的个性。 他又转头看向马戈芬:“回去告诉你的上司,圣菲城不会投降,我们会反抗到底!” 马戈芬迟疑了一下:“查维斯,这不是投降或者反抗的问题。我想我们更应该关注伤亡,你应该知道,美国的力量远超墨西哥——” 查维斯一抬手,打断了他:“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也许美国确实胜算很大,但就算注定失败,我也不会不战而降,我是军人!”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更何况,我并不认为你们胜算很大。” 马戈芬听出了一种令他感到诧异的自信,不禁问道:“为什么?” “因为......”查维斯似乎思考了一下,“因为我们是正义和文明的一方。” “哈!”马戈芬真的没忍住,他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原因,结果没想到是这种简直可以用愚蠢来形容的话。 他觉得即使是自己不满十岁的小儿子,也不会说出这种蠢话。 查维斯作为一个青年,这突如其来的愚蠢让他感到匪夷所思。他听到这句话时,有种喝水呛到的感觉。 “查维斯先生,你该长大了,应该知道这是最没有价值的话。”马戈芬说道,并且逐渐失去了克制和礼貌。 “不管事实如何,所有人都会以正义、文明自居,就连印第安人都不会承认自己是野蛮人!”他质问道,“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谁会说‘我是野蛮人’?告诉我!” “但事实就是事实。文明不会因为自称野蛮而野蛮,野蛮也不会因为自称文明而文明。美利坚日渐繁荣,这是不容置疑的现实,是上帝的旨意——美利坚就是天命!” 查维斯忽然从腰间掏出一把转轮手枪,然后顶在马戈芬脑门上。 马戈芬的大脑瞬间冷却,额上渗出一层细密汗珠:“查维斯,冷静......我们之间有一些误会,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不,我们之间没有误会,你刚刚说的很对。”查维斯盯着他,“所以我决定告诉你答案。” “什么答案?”马戈芬没反应过来。 与此同时,他忽然目光一凝,却是注意到,查维斯手里拿的似乎是......勃朗宁转轮手枪 等等,这里怎么也有勃朗宁转轮手枪! 马戈芬想要询问,但可惜。 “砰!”只听一声枪响,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 “答案是——我是野蛮人!”查维斯冷冷地说。 马戈芬显然听不到这句话,对他来说,答案其实是一颗子弹。 125 【自由换自由】 查维斯的举动震惊了房间里的所有人,没人想到他居然会直接把马戈芬杀掉。 望着倒在地上的马戈芬,阿米乔好几秒钟之后才回过神来,抬头看向查维斯:“你干了什么?” “我杀了美国人的使者。”查维斯深吸一口气,“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地组织防御了。” “上帝啊!”阿米乔在房间里一阵乱窜,两手攥着上下挥动,“我真不该把你带到这来!” 查维斯:“叔叔,你根本没必要这样焦虑。我们又不是没希望,毕竟我们是防守方,而且我们有更好用的武器。” 阿米乔则又一跺脚:“买那些武器也是个错误!” 查维斯没说话。 阿丘利塔这时开口道:“州长,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只有一个选择了——把美国人赶回去。” 阿米乔沉默须臾,最终长叹一声:“唉,你说得对。” “阿丘利塔,告诉士兵和民众,全城进入战斗状态,随时准备与美国人作战!” “是!” …… 8月。 随着气温的升高,病毒的稳定性显然受到了削弱。 眠熊城的防控手段虽然简陋,但毕竟只是个几千人的地方,经过大约半年时间的隔离管控之后,终于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里,疫情被彻底终结,再也没有一个感染者。 在整个过程中,眠熊城付出了一百余人的死亡。 客观来讲,这是个不小的损失。但与印第安人过去经历的瘟疫相比,百分之三左右的死亡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大胜利。 古今中外,治灾都是获得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 比如在农耕文明,通过治理水患而成为圣贤乃至君主的事例屡见不鲜。 瘟疫对于印第安人,就像是水患之于农耕文明,甚至犹有过之。 毕竟农耕文明总是有治理水患的人,但印第安人还没见过能控制住瘟疫的人。面对瘟疫,他们长期以来只能等死。 马哨让平原部落克服瘟疫,可以说是印第安人开天辟地的头一遭。 所以自然,他收获怎样的威望都不为过。 那些劳改营的犯人同样对马哨产生了崇拜,许多原本抗拒改造的人,在疫情结束后都变成了虔诚的灵谕教信徒,或者说马哨的信徒,两者几乎是同义词。 所以他们纷纷选择争取假释,学习阿帕奇语,并让家人搬到眠熊城定居,以此获得有条件的自由。 他们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给自己争取自由,也是为了家人以后的安全,毕竟眠熊城是唯一一个可以抵御瘟疫的地方。 马哨派出使者和犯人代表,帮助犯人们传递消息。 七月的时候,犯人的家属就已经陆续赶到眠熊城,甚至有的是整个氏族一起赶过来的。 听说眠熊城是一座可以抵御瘟疫的“圣洁之城”,一些氏族举族迁来。不仅是犯人所在的氏族,临近的氏族在得到消息后也有赶来。 于是,整个七月份,眠熊城的人口增长了大约一千人。 八月份更是只多不少。 眠熊城再次开始了快速的规模增长。 规模一大,问题也多。 其中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是奴隶问题,部分印第安氏族也有蓄奴的传统,比如猫头鹰所在的森林部落本部,就是一个蓄奴大户。 两百多人的氏族,有四十多个奴隶,大部分是从犹他氏族抓来的俘虏。 眠熊城当然是没有奴隶制的,但马哨也没有直接释放这些奴隶,而是制定了一套补偿政策。 首先,奴隶主不能在眠熊城定居,想要住在眠熊城,必须在眠熊城释放奴隶。 只要他们的奴隶成为了眠熊城的居民,他们就可以获得一笔补偿金。 补偿当然不高,远低于奴隶的市场价格,但印第安人蓄奴本来也不严重,为了住进“圣洁之城”,绝大多数奴隶主都愿意这么做。 而如果是犯人或者犯人家属拥有奴隶,他们既可以选择和普通奴隶主一样,释放奴隶领取补偿,也可以选择“自由换自由”。 所谓自由换自由,就是他们给奴隶自由,眠熊城给他们减刑,至少减一个月,最多可以减两年。 眠熊城的一个入口处搭了个棚子,几个士兵和萨满坐在棚子里,身前的桌面上堆满了各种文件。 此时此刻,一个科曼奇氏族,以及几户阿拉帕霍人正聚在这里,办理入城前的各种手续。 “奴隶主不能定居眠熊城?”科曼奇奴隶主听到这个消息,睁大眼睛。 “没错,眠熊城禁止奴隶制。”士兵一边为登记造册,一边继续解释道。 “为什么?” 士兵:“没有为什么,这是《灵谕》的教义,更是大酋长的决定。奴隶制是野蛮的制度,针对同胞的奴役尤其可耻。” “当然,只要你释放所有的奴隶,就可以获得定居资格。” “如果释放之后的奴隶成为了眠熊城的居民,你还将得到一笔补偿,补偿金相当于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 奴隶主不禁说道:“十分之一,这也太少了!” “有补偿就不错了,严格来说,蓄奴是一种犯罪。”一位萨满说道。 奴隶主迟疑了一下,随即拿出些银币,想要递给士兵和萨满:“兄弟,能不能……” 几个士兵和萨满见状,直接笑了起来。 眠熊城虽然没有完全消灭腐败,但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行贿早就没有生存空间了。 在他们看来,这种复古行为仿佛行为艺术,也就只有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才会这么干。 “这是行贿,是犯罪,明白吗?”萨满说道,“考虑到你们还不懂眠熊城的法律,这次可以免罚。” 就在这时,旁边的一户阿拉帕霍人忽然和一位萨满说了些什么,然后萨满就对这位科曼奇奴隶主说道:“他们打算收购一些奴隶,用来为家人换自由,你们也可以把奴隶卖给他们。” “多少钱?” “补偿的两倍,也就是奴隶价格的五分之一。”萨满说。 “五分之一,这也还是太少了。”奴隶主仍不满意。 “你也可以选择留着奴隶,然后离开眠熊城。”萨满淡淡说道。 请个假 请个假。 帮楼上小姐姐修电脑。 126 【三人成众】 奴隶主最终放弃了奴隶。 他想加入眠熊,自然是因为知晓眠熊城的种种事迹,尤其是战胜瘟疫的事迹,让他对这里有了强烈的向往。 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印第安部族可以战胜瘟疫。 如今,只要住进眠熊城就能抵御世界上最可怕的天灾,与这种好处相比,些许奴隶当然不算什么,而且多少还有些补偿。 他将奴隶卖给了阿拉帕霍人,然后阿拉帕霍人将买来的奴隶交给眠熊城,以换取家人的减刑。 这也算是一个比较平衡的结果,愿意用奴隶换家人减刑的人当然有几分身家,通过让这些人承担一部分补偿金,部落的直接支出节省了不少,而奴隶主也拿到了不算太低的补偿。 完成了入城前的基本手续,在几个士兵的带领下,新移民进入眠熊城,来到他们未来的住所。 “白人的房屋?”一些科曼奇人讶然地看着眼前的建筑。 矗立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小楼,砖石结构,上下两层。 “这是砖石房屋。”士兵说道,“建屋部正在推广这种建筑,以后帐篷和木屋会越来越少。” 有人问道:“这里要住两户人家?” 士兵:“没错,上下两层,各一户人家。” “这……不太好吧,据我所知,好像没有哪个氏族会这样做。” “也没有哪个氏族能抵御瘟疫。” “这也是伟大的大酋长的安排。”士兵又说,“大酋长说了,以后我们的房屋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坚固,所有人都要适应楼房的居住。” 人们一阵议论,说什么的都有:“听说马哨大酋长像巨人一样,嘴里能吐出闪电,这是真的吗?” “你们很快就可以亲眼见到大酋长了,而且是单独见到。每个新移民都可以与大酋长交谈至少一分钟时间。”士兵说。 马哨一直是这么做的,他会和每个新移民对话至少一分钟时间。 眠熊城里的每个人都和他当面交谈过,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声音、长相和神态。 事实上,他觉得这个习惯完全可以坚持到底。 毕竟,全美国的印第安人加起来也就三四十万的样子,每人一分钟,也就几千个小时。 分散到十年时间来做,每天两个小时,不算是什么重的负担。 至少对如今的马哨来说,这确实不算什么。 近乎完美的身体素质赋予了他远超常人的充沛精力,除此之外,他还有着日益增强的专注力,可以长时间地保持专注,极少在工作中走神……这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手机和网络。 他的行动能力已经强大到一般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反正他可以肯定,如果前世的自己碰到这种人,多半是连跪下的心都有了。 对现在的马哨来说,996差不多属于养生。 区区两个小时的谈话,简直就是纵欲。 当然,难度虽然没有,麻烦却是不少。 新来的移民大多没有接受过任何像样的教育,又有很多外族人,沟通起来自然会有隔阂。 不仅是语言沟通,在各种事务上,这种隔阂也带来了许多障碍。 随着大量新移民的涌入,马哨和下雨天不得不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我觉得,我们或许可以在他们来到眠熊城之前,就对他们进行一些初步的同化。”下雨天说道。 “怎么做?”马哨问。 下雨天:“主动把我们的萨满派出去,让他们带着礼物和知识去各族传教。” “这样一来,当我们吸收其他部族时,其中一部分已经提前接受了我们的许多思想,同化起来自然要轻松许多。” 马哨很快点头:“说的没错,是应该这样做,就是我们的萨满数量不太够……” 旧时代的萨满,既是一种政治身份,也是一种职业,可用于谋生。 但灵谕教的萨满则几乎没有职业属性,而仅仅是一种政治身份,或者说政治面貌。 拥有灵谕萨满身份的人,大多是教育、医疗、管理、军官等工作的从业者,还是相当稀缺且重要的。 可以对外输出一些,但肯定不能输出太多,不然自己部落的活都忙不过来。 下雨天说道:“早晚我们要吸纳整个北美的原住民,多派出去一些也无妨。” 马哨却摇了摇头:“萨满被派出去就没法继续学习了。我们的萨满很出色,但仍然需要学习很多东西,而只有留在部落,他们才能继续学习。” 下雨天想了一下:“也许我们可以轮换?” “嗯,但终究不能派出太多。”马哨思考着,“这样吧,我们给每个萨满配备两个士兵,两个士兵作为萨满的学生、助手和护卫,三人组成一个‘灵谕教组’,由教组承担对各族的‘预同化’任务。” 下雨天点头:“你打算派出多少个这样的教组?” “十五个怎么样?”马哨想了想。 “太少了吧。”下雨天说,“要不三十个?三十个萨满,算是陪同士兵,也不过九十个人。” “也行。”马哨说,“主要先向纳瓦霍人、基奥瓦人以及其他部落的阿帕奇人派遣……慢慢来,我们的声望还不够高,各族未必愿意接纳我们派出的教组。” 然后他又想起什么:“这个‘教组’的设置值得推广。以后只要有三个以上的灵谕教信徒,都应该成立小组,互相帮助、学习,宣扬教义。” 下雨天:“让信徒自己成立吗,这会不会不太妥?” 马哨:“信徒可以自行成立,但自行成立的只能是临时组织。正式的教组需要批准才行,而且我们有权改变、撤销任何教组。” “我们必须完全掌握灵谕教,最低程度也得像天主教教皇那样。” 下雨天点头:“我会把关于教组的内容添加到《灵谕》当中。” 两人又一阵交谈,直到一个士兵送来了最新的报纸。 在这个通讯手段落后的时代,报纸几乎是他们大量获取外界信息的唯一途径,尤其是关于白人的信息。 两人翻看着报纸,希望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很快其中一条新闻就引起了马哨的注意:“加利福尼亚……共和国。” 127 【加利福尼亚共和国】 根据报纸上的消息,大约两个月前,也就是六月的时候,加利福尼亚州发生了一场叛乱。 美国上尉约翰·弗里蒙特煽动当地美国居民叛乱,带领着整整六十人的大军,掌控了加利福尼亚,并宣布脱离墨西哥,成立加利福尼亚共和国。 是的,六十人。 虽然早就知道此时美国的情况,但看着这个数字,马哨仍然感到有点离谱。 那可是加利福尼亚啊,后世无比繁荣强盛的世界第一省级行政区加利福尼亚,现在几十个人就颠覆政权了,跟闹着玩似的。 马哨相信,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组织一场这样的颠覆。 但他并不会这么做。 因为这毫无意义,此时的加利福尼亚太过地广人稀,弗里蒙特真正占领的其实也就是一个村,所谓的主权更迭根本就是一个名义。 而这个名义,马哨也是绝对不会要的。 加利福尼亚可是詹姆斯·波尔克竞选时承诺的四大目标之一,肯定不会允许任何人夺走。 事实上,加利福尼亚共和国只象征性地存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然后就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了。 马哨虽然不清楚具体的时间,但他估计,加利福尼亚共和国此刻应该已经不存在了,已经成为了美国的领土。 美国对此志在必得。 倘若马哨敢颠覆加利福尼亚,瞬间就会成为北美最大的出头鸟。 但马哨也不会放过加利福尼亚。 他必须抢占这块地方,这个美国版的粤省,比包括英法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要繁荣的超级大省。 即便不提后世的种种繁荣,现在的加利福尼亚也有两样让马哨眼馋的东西——黄金、海洋。 西进运动的高潮之一,正是加利福尼亚金矿的发现。 马哨对这段历史有所了解,至少他知道,金矿的位置是在萨克拉门托附近,并且两年之后就会被发现。 为了得到这些黄金,他必然要提前在加利福尼亚发展势力。 按照他的计划,明年他就将前往萨克拉门托建立阿帕奇据点,并且搜寻金矿。 除了金矿之外,加利福尼亚还挨着太平洋,海洋无疑也是必备的一项资源。 但在此之前,马哨对外界的注意力仍然要集中于西南部的美墨战争。 等到明年,战争的重心就会转移至南方,并且直逼墨西哥首都,那时他就可以去萨克拉门托建立新据点了。 …… 詹姆斯·马戈芬一去不复返,卡尼将军多等待了几日,依旧不见他回来,隐约也就猜到了真实情况。 “已经晚了好几天了,看来这家伙失败了!”卡尼恼怒地说道,“我还以为他真像他自称那样聪明,动动口舌就能说服阿米乔!” “也许是阿米乔并不像他形容的那样腐败和懦弱。”多尼凡说。 “哼,谁知道。”卡尼哼了一声,“不管真相如何,我想我们现在只能准备进攻了。” “墨西哥人既然不愿意投降,我就把他们打到投降!”他深吸了一口气,“通知全军,为接下来的战斗做准备,明日我们就前往峡谷!” 美军放弃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打算,转而开始筹备进攻。 战斗的地点并不是圣菲城。 圣菲城并不是什么高墙坚城,所以不会发生什么攻坚战之类的情况。 但在圣菲城的东北角却有一处峡谷,那里是进入圣菲的必经之路,也是理所当然的战地。 只要墨西哥人不是傻子,一定早就在峡谷附近有所准备。 而只要美国人不是傻子,也一定能预料到这点。 任何人都知道,这处峡谷就是美军和圣菲军队的战场。 果不其然,当卡尼将军带领部队抵达峡谷的时候,他们远远地就望见了墨西哥人的防御阵地。 而且墨西哥的军队看上去相当有战斗意志,至少有两千人在此严阵以待,相当一部分是骑兵,还有几门火炮。 人数上,墨西哥人甚至可能超过卡尼将军。 不过卡尼对此并不意外,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在战争打响之前,墨西哥的军队数量本就高于美国。但作为一个职业的军官,他很清楚,人数从来不是军事力量的决定性因素。 一群乌合之众,完全可以被人数相当于十分之一的敌军打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而在美国人眼里,墨西哥的军队差不多就属于乌合之众的类型。 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蔑视,而是事实。墨西哥军队装备落后,并且疏于训练,也没什么战斗意志。 德克萨斯都能打败墨西哥,何况美国? 所以对于战胜墨西哥人,卡尼认为是十拿九稳,或者说天经地义。 唯一让他不爽的就是马戈芬的失败,这使他“和平解放”墨西哥的愿望落空了。 对面的墨西哥阵地上,望着出现在这里的美国军队,州长曼努埃尔·阿米乔显得十分忐忑。 他反复地拿起望远镜瞭望,又反复地放下望远镜皱眉思索,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被包办婚姻的新娘,踟躇地想要知道新郎的面貌。 相比之下,年轻的军官们则战意高昂,尤其是阿米乔的侄子查维斯,他看上去几乎在期待着接下来的战争。 查维斯来到阿米乔身边:“放轻松,我亲爱的叔叔,我们一定能战胜美国人。” 阿米乔丝毫没有受到安慰,眉头依旧紧锁:“查维斯,你还是太年轻了……我真不该让你进入军队,我当初应该让你做我的秘书。” “我可不想做什么秘书。”查维斯道,“而且我也不想打扰你,你和那位金发飘飘的秘书显然‘相处’得很和谐。” “……”阿米乔沉默片刻,“这不是重点。坦白说,我真不认为我们能战胜美国人。” “我承认,那些新奇的手枪确实不错,但武器并不能决定战争。” “也许你是对的。”查维斯说,“但这更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必须打这一仗。” 128 【飞龙骑脸】 说服总是难得的事情,阿米乔不会被查维斯说服,也更不可能说服查维斯。 但战争已经是必然。 即便腐败的州长不想战斗,现在也只能支持自己的侄子和军官们,希望能守住圣菲。 至少坚持到南方的援军抵达,虽然这听上去也不靠谱。 战斗很快打响,卡尼将军的部队向着墨西哥的阵地开始了第一轮进攻。 “为了美利坚!” “冲啊——” 在呐喊声中,步兵和骑兵冲向敌人,拿着他们的来复枪、刺刀以及手枪。 “开炮!”墨西哥的炮兵点燃了炮火。 “轰——轰——轰!” 伴随着几声炮响,美军之中绽开烟雾和火光,一些士兵被炸死,还有一些骑兵则摔下马来。 美国人不甘示弱,同样也向对方倾泻着炮弹,一时间战场上充斥着惊雷与硝烟,当然还有血腥。 双方的火炮加起来不足十门,而且也不是什么先进的玩意,准头、射程和威力都相当有限,直接造成的伤亡并不多。 但火炮能产生的效果,却远非枪支能比。 唯有炽热的炮弹才能制造出震天的声响,稀碎的尸体,以及滚滚的硝烟,让死亡的氛围在战场上迅速弥漫。 现在大体还是线列步兵的时代,尽管散兵战术已经出现。 对于线列步兵来说,迎着炮火前进是最基本的战斗素养。 如果是在后世,这样排队枪毙无疑是一种搞笑的战术,密集的子弹和火炮会瞬间把士兵们碾成肉泥。 但在成熟的后膛枪、自动武器出现之前,战场上的火力较为稀疏,部队是否能顶住火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士气。 只要一方的士气足够坚定,可以在枪林弹雨中始终保持阵型不崩,便不啻于已经胜利了一半。 就像绝大多数人预期的那样,墨西哥军队的士气并不坚定,或者说有些拉垮。 他们中的很多人根本没有“军人”的概念,更不认为自己是军人,只是一群疏于训练的民兵和兵油子。 在他们看来,当兵嘛,平时站个队列就差不多了,真上战场玩命,简直不可想象。 于是随着炮火的持续倾泻以及美国军队的逼近,许多墨西哥士兵都露出了惊惶的神色。 更要命的是,美国人使用的基本都是来复枪,墨西哥人装备的步枪则主要是滑膛枪,比如正在被淘汰的棕贝斯。 与滑膛枪相比,来复枪的射程和精度强得多。 所以绝大多数美国士兵在进入墨西哥士兵的射程之前,就可以站定射击,用从线膛中划过的子弹射向敌人。 “砰!” “砰砰砰——” 战场上越来越多的枪声响起,其中大部分来自美国军队。 弹雨袭来,一个个墨西哥士兵先后在惨叫声中倒下。 不多时,墨西哥军中就出现了逃兵。 战场上的逃兵常常像链式反应一样,一旦有了第一个,几乎瞬间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最终所有人都会争先恐后的逃跑。 在这种氛围当中,再勇敢的士兵也会丧失战斗意志。 只需要很短的时间,些许的逃兵就会演变成大溃败。 现在,墨西哥军队就在上演这个过程,逃兵以惊人的速度扩散,眼看就要士气总崩溃。 看到这一幕,卡尼将军不禁露出微笑:“哈哈,墨西哥人果然还是一样的废物,圣菲是我们的了!” 看上去,美国人已经是飞龙骑脸,胜券在握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乎卡尼的意料。 年轻的墨西哥军官显然经验不足,没有料到己方的失利,查维斯和阿丘利塔都是失措了一瞬间。 但很快他们就做出了决断。 “骑兵们,拿上我们的新武器,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查维斯高喊道,随即双持勃朗宁手枪,一骑当先,主动冲向美军。 “查维斯!”阿米乔一惊,奈何查维斯已经冲了出去。 大约五百名骑兵紧随其后,几乎每个人都拿着两把勃朗宁转轮手枪。 在查维斯身先士卒的带领下,他们迎着对面的枪林弹雨猛冲,很快就来到可以射击的距离。 “砰!砰砰砰!”查维斯双枪齐发,连串子弹射向最近的敌人,“去死吧,美国佬!” 众骑兵们也是如此,在不到半分钟时间内,就有两三千发子弹射向美国的前锋部队。 美国人当场被打懵。 他们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短促密集的火力,更没有料到这样的火力是来自墨西哥人。 霎时间,美军当中就有数百人阵亡。 “上帝啊,发生了什么!” 见眼前忽然倒下一大片队友,手持来复枪的士兵哪里还敢装弹射击,纷纷嚎叫着向后逃窜。 他们也有转轮手枪,包括柯尔特和勃朗宁,但数量上显然远不如墨西哥一方。 而且由于他们的手枪多是士兵自费购买,因此并不集中,零散地分布在战场各处,无法对查维斯的手枪骑兵部队形成有力反击。 于是几乎在一分钟的时间里,战场形势就发生了逆转。 美军冲了上去,美军开始攻击,墨西哥军士气暴跌,美军胜利在望,美军开始逃跑! “怎么回事!”看着突然溃逃的己方部队,卡尼将军顿时又惊又怒。 “是转轮手枪!”库克咬牙道,“该死的,墨西哥人至少装备了一千支转轮手枪!” “他们怎么也有这种东西!”卡尼声音颤抖。 多尼凡:“将军,我们得赶紧撤退!” “撤退!撤退!”卡尼将军只好下令撤退。 墨西哥军队也没怎么追。 一方面是查维斯带领的骑兵后劲不足,转轮手枪装弹颇为麻烦,在战场上打空一轮子弹之后,基本上没有装弹的机会。 另一个原因则是……墨西哥军队自己也在溃逃。 尽管查维斯果领骑兵果断出击,将美国军队打退,但己方的溃逃之势也已经成型,相当一部分士兵也在逃跑。 于是,战场上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局面:美国军队在向后溃逃,一部分墨西哥军队也在向后溃逃。 查维斯和他的骑兵们站在战场中央,有些茫然四顾。 “阿丘利塔……我们打赢了,对吧?”查维斯胳膊上似乎中了一枪,他捂着伤口,一边看向阿丘利塔。 阿丘利塔看了看四周,迟疑道:“应该是……” 129 【买枪】 一条小河边,刚刚完成战术撤退的卡尼将军和他的部队在此休整。 这支部队现在可能只有一千五百人,减员颇多。 一部分减员是战斗中的死亡,还有一部分则是在逃跑过程中脱离了大部队,不知所踪。 沉默和低迷的气氛在军中弥漫。 卡尼将军席地而坐,手里拿着一把勃朗宁转轮手枪,面色阴沉,周围有十几个军官。 “这真是墨西哥人的?”他抬头看向一个中尉军官,问了句。 “没错。”中尉点头,“这是我从一个墨西哥骑兵的尸体上捡到的,墨西哥人确实装备了大量勃朗宁转轮手枪。” 另一个军官说道:“我也可以作证,卡尼将军,我看得很清楚,他们手里的手枪和我的一模一样,就是勃朗宁手枪无疑。” “显然,就是因为这种手枪,墨西哥人才得以击败我们!” “那些印第安人也把武器卖给了墨西哥人!”军官们议论着。 卡尼将军沉默片刻:“看来……应该是英国人。” “英国人?” 卡尼微微点头:“那些阿帕奇人说过,这种勃朗宁手枪来自一家欧洲公司。我原本以为,是国内的某家军火公司为了绕过法律,才特意委托印第安人帮他们销售。” “现在看来,制造勃朗宁手枪的应该确实是欧洲公司。”他停顿了一下,“这种手枪完全有可能是在俄勒冈生产的,英国人绝对愿意这么做。” 库克说道:“或许仍然是美国公司,他们既然违反了专利法,给墨西哥人卖武器也不是没可能。” 卡尼说:“那样的话,我们一定会找到这家公司,并且以叛国罪把他们的老板处死!” 众人一阵沉默。 “该死的英国佬!”有人咒骂道。 他们现在已经认定,勃朗宁手枪就是英国人制造的。 本国公司不太可能干这种事,违反专利法和叛国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多半事实就像阿帕奇人说的那样,是欧洲人生产的这种武器,而最有嫌疑的欧洲国家无疑就是大英帝国。 大英帝国此时如日中天,在北美又还有大片领土,完全可以设计出这种武器并且销往美国和墨西哥。 而且英国人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他们巴不得美国人多吃些苦头。 “将军,我们应该怎么办?” 卡尼深吸了一口气:“把这件事告诉波尔克总统,让华盛顿和伦敦谈一谈。当然,在此之前,我们得先把圣菲城解决。” 多尼凡说道:“想要打下圣菲,我们恐怕要多买一些转轮手枪装备骑兵。另外,我们最好再增加一些兵力。” “没错。”卡尼将军点头,“库克,你去眠熊城购买武器。普莱斯,你回莱文沃思堡,调集兵力。” “是!”普莱斯上校应道。 库克中校则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将军,虽然眠熊城的阿帕奇人只是英国人的代理商,但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惩罚他们一下?” 卡尼显然也是有这个念头的,不过经过短暂的思考,他还是说道:“在战争结束之前,我们最好不要主动挑起和眠熊城的冲突,他们明显比其他印第安人强得多。” 库克点头:“的确。我注意到,眠熊城的骑兵似乎也是大量装备了勃朗宁手枪。” “不仅是手枪。”卡尼将军说,“他们的士气显然也很高昂,至少比墨西哥人高昂得多,这几乎是肉眼可见的。” 停顿了一下,他微微叹了口气:“我们刚刚承受了一场失败,如果现在就陷入和墨西哥、阿帕奇的两面作战,局势必然会变得极为不利。” “那以后呢?”普莱斯问了句,“眠熊城显然是个威胁,甚至是个巨大的威胁,东部也没有这样的印第安部族。” 卡尼:“以后当然是找个机会铲除他们,或者把他们赶到保留地。” 多尼凡微微皱了下眉头,犹豫道:“将军,我认为眠熊城的居民已经不再是野蛮人了,他们不会像其他印第安人那样热衷犯罪。我们也不应该像对待其他野蛮人一样。” 卡尼看着他,淡淡地说:“小伙子,我知道你以前是个出色的、仁爱的律师。只是,这并不是一个关于犯罪或者法律的问题。” “国家需要法律,但并非总是需要法律。” 多尼凡没说话。 卡尼继续道:“等到战争结束,我们再惩罚眠熊城也不迟。好了,去完成我的任务吧,我们得尽快拿下圣菲,然后向西、向南进军。” …… 马哨正在训练士兵。 随着眠熊城日益扩大,军队的规模也随之增长。 目前眠熊已经有五百名职业军人,装备精良,士气高昂,长期保持着高强度的训练,并且对他有着近乎狂热的忠诚。 除了职业军队之外,城里还有一千多民兵。 实际上,这些民兵们的战斗力也不弱。 毕竟游猎民族有着全民皆兵的传统,就士兵的个人战斗力而言,民兵并不差职业军人多少。 在这样一个时代,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唯有掌握强大的军力才有在北美立足的资格。 马哨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天都会亲自主持军队的一部分训练,不断地向他们灌输着现代军队的各种理念和战术。 当然体能、格斗之类的内容也不能少。 他每天早上都会晨跑五公里,与士兵们一起,这是他和所有士兵们每天最基础的训练。 他也经常和士兵们切磋格斗,探讨新技术——他希望能在这种探讨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现代格斗术。 切磋的结果自然都是马哨获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技术足够高超。 事实上,军队中已经有格斗天才在技术上超过了他,只不过马哨的身体优势太大了。 即使个别人能掌握更高段位的技术,也无法抵消身体上的巨大差距。 “大酋长,城外来了个美国人。”正在进行格斗切磋的时候,有士兵过来通报说。 “美国人……军人吗?”马哨似乎猜到了什么。 130 【提条件】 “菲利普·库克。”留着胡须的美军中校介绍着自己,然后说,“嗯,阿尔伯特大酋长,对吧?” “没错。”马哨点头,看着库克身后的两百龙骑兵。 龙骑兵也就是骑兵,不过库克身后的这支龙骑兵似乎有点特殊,骑的不是马,而是以骡子为主。 “我们七月的时候见过,然后你们就去攻打圣菲了。怎么样,战斗结果如何?”马哨问道。 库克神色平静:“我们遇到了一点麻烦。阿尔伯特大酋长,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墨西哥人也会有勃朗宁1845型转轮手枪?” 马哨直白地说道:“因为他们付了钱。” 库克沉默了两秒钟:“这么说,确实是你们将手枪卖给了墨西哥人?” “是的。”马哨知道这种事瞒不住。 库克脸色渐渐有些阴沉:“你们事先可没有告诉我们,据我所知,你们已经许诺在这场战争中作为中立方,还签了契约。” 马哨淡然依旧:“我们事先也没有告诉墨西哥人。这并不违背中立契约的条款,我们确实没有与任何一方结盟,也没有攻击任何一方。” “我们卖武器给美国人,也卖武器给墨西哥人。这很中立,难道不是吗?” “……”库克中校感到无言以对,半晌才憋出一句,“狡猾的印第安人。” 马哨笑了下,没说什么。 库克又道:“是英国人把武器给你们的?” 马哨作出了一个短暂的犹豫表情,然后说道:“我说过那是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欧洲公司,我和他们签过保密契约,所以我不会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任何人。” 库克盯着他,缓缓地又说道:“英国人只是把你们当棋子而已,这里是美国。” “也许吧,但我们并没有过多选择。”马哨微微一叹,“如果有的选,谁会愿意做他人的棋子。” 库克不再多问:“我需要一千支转轮手枪。” “五万美元。”马哨伸出五根手指,补充道,“只收金银币,不要银行券。” 库克微微皱眉:“这可是一千支的订单,你们就不能降一些价吗?” 马哨摇头:“很遗憾,确实不能。如果少了钱,我们就得自己掏腰包补贴给俄……那家公司。” 他恰到好处地演示了一个微小的口误。 库克心中一动。 俄勒冈吗,果然是该死的英国佬! 当然,库克没有对这个口误表达什么看法,毕竟他本来就认定是英国人在背后搞的鬼。 “我手里没有那么多钱。”他说道。 马哨问:“你手里有多少钱?” “只有三万美元。” “那我们只能卖给你们六百支。” 库克说道:“可以先把账记上,等我们打下圣菲城,剩下的钱再付给你——加上利息。” 马哨看上去似乎有些心动:“你们打算支付多少利息?” “一万美元。”库克说,“只要我们打下圣菲城,我们就会连本带息,再支付你们三万美元。怎么样?” 马哨思索片刻:“可是,如果你们失败了呢?” 库克一滞:“这不可能。” “胜败乃兵家常事,拿破仑不也失败了吗。”马哨笑了笑,“你们不是刚刚遭遇了一点小麻烦呢,谁知道接下来是胜利还是更大的麻烦。” 然后他话锋一转:“不过,如果你们愿意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倒愿意为你们先垫付两万美元。” 库克问:“什么条件?” 马哨:“第一个条件,美国人需要撤销对原住民头皮的悬赏令。” 库克思考了一会:“首先,我们只有撤销莱文沃思悬赏令的权力,其它地方不归我们负责。” “那就撤销莱文沃思堡的悬赏令。”马哨说。莱文沃思堡虽然只有几千人,但几乎掌管着中西部所有的未建制领土。 “这也不行。”库克又道,“我承认,你们是一个比较文明的部落,但中西部大部分印第安部落是热衷劫掠的野蛮人,我们仍要打击他们。所以,莱文沃思堡的悬赏令不能撤销。” 他接着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们可以单独给你们一个豁免,使平原部落的阿帕奇人不在悬赏之列。” 莱文沃思堡当然不会撤销悬赏令。 不是因为他们想打击印第安部落,而是因为这样有钱赚——只要保留着对印第安人的悬赏令,他们就多了一个向国会伸手要钱的理由。 反正国会的老爷们又不会亲自过来数头皮,他们怎么花这笔钱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马哨说道:“这和不撤销有什么区别?难道你们能分辨出头皮来自哪里?” 库克:“也许实行起来确实比较麻烦,但我们只能这样做。” “这根本毫无意义!”马哨沉默了片刻,然后话锋一转,“既然如此,让我们好好谈谈第二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是,阿帕奇平原部落希望能以第二十九个州的身份加入美国。” “什么?”库克一愣,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马哨缓缓道:“我们明白形势,对于阿帕奇人来说,加入美国是走向文明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希望阿帕奇能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第二十九个州。” 这个条件完全出乎库克的意料,他没想过印第安部落会主动要求成为美国的一个州。 “恕我直言,这几乎不可能。”库克说,“就算有可能,这也完全不是我或者卡尼将军能做主的事情。” “这种事情,你得到华盛顿去说。” 增设新州毫无疑问属于国家大事,别说一个军事基地,就是总统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尤其在眼下的政治环境当中。 关于奴隶制存废问题的争吵愈演愈烈,每一个新州都要面临是废奴还是蓄奴的选择,朝野上下撕逼不断,想要设立一个新州绝非易事。 马哨当然也知道这点,事实上他虽然确实打算以州的身份蛰伏一段时间,但从没想过近期就能实现。 他提这个条件,纯粹就是在“掀屋顶”。 “那你们能做什么?”马哨质问道。 库克想了下:“嗯……我们可以帮你们向华盛顿提议。” 131 【眠熊协议】 “提议?” 库克点头:“是的,我们只能提议,最终做决定的还是总统和议员们。” 马哨哼了一声:“你们简直毫无诚意!” “既然这样,你还是回去带够钱,然后再来买这一千支手枪吧!” 他当然知道,库克并不是真的钱没带够,或者说这根本不重要,库克其实就是想少花钱。 他基本可以肯定,所谓的“赊账”事后是要不回来的。 所以如果不能借此换些条件,他绝不会愿意白白少赚两万美元。 库克皱着眉头,不禁说道:“是你提的这些条件太不切实际了,阿尔伯特。” “尤其是设立新州这种事,莱文沃思堡怎么可能有答应的权力。” 马哨问:“那你们能答应什么事?” “要不这样吧,我再加一万美元的利息。只要打下圣菲,我们连本带利地支付你们四万美元。” 库克的语气仿佛这是一个很有诚意的条件:“四万美元,这不少了吧?” 马哨没说话,思考了一会。 看来这位库克中校是不可能给出什么实质性的承诺了,最多也就是一些名义上的东西。 不过,有些时候,名义也可以是很重要的东西。 “库克中校,如果你能以莱文沃思堡的名义,保证永不侵犯平原部落,尊重我们的权利,认可我们对现有领土的占有,我可以为你们垫付两万美元。” “我也不需要你们支付利息,只要你们能在半年内将这两万美元归还就行。”马哨说道。 库克:“我可以承诺永不侵犯你们,尊重你们的权利,毕竟美国人一向爱好和平。” “至于领土问题,我需要遵守美国法律中的规定。”他停顿了一下。 “莱文沃思堡可以将这里设置为你们的合法保留地,保留地仍然需要国会的审批,但一般来说,这不会被拒绝。” 马哨觉得差不多了,最终点头答应,随后两人开始起草协议。 和上次的中立协议一样,这份协议依然颇为简洁,扼要地写清了核心的几个条件。 首先是关于钱的问题,莱文沃思堡需要在半年内归还眠熊城两万美元。 其次是关于和平的问题,莱文沃思堡承诺尊重眠熊城的权利,不会主动侵犯眠熊城,并且不再悬赏眠熊城居民的头皮。 再然后就是关于领土,莱文沃思堡认定眠熊城附近大约方圆一百英里的区域,为平原部落的保留地,但这需要经过国会审批。 最后还有一条,莱文沃思堡将向华盛顿提议,让平原部落以州的身份加入美国,但对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库克并没有多犹豫,就签下了这份协议。 在他看来,与印第安人的协议本来就不怎么重要,协议中的内容又都比较空泛。 唯一让他感到有点疑惑的是:“协议的字体怎么这么大?” “为了方便拍照。”马哨笑了一下。 “拍照?”库克微微一怔。 “是的。”马哨随即叫来一个摄影师,为双方以及刚刚签好的协议拍了一张合影。 “没想到这里还住着一个摄影师。”库克对此显然感到意外,银版照相机刚发明出来七八年,这个时代的摄影师还是比较稀少的。 他看向刚刚为他们拍照的摄影师:“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摄影师是个白人,三十多岁,身材削瘦,留着卷发。 “我叫托尼·安德森,先生。我之前住在密苏里州。”白人摄影师说道。 库克点了点头,又问:“安德森,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非常好!”安德森的回答让库克很是意外,“我喜欢这里,事实上我觉得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城市。” “为什么?”库克看着他的表情,觉得他并没有在说假话,不禁感到极大的困惑。 安德森似乎也说不太清楚:“嗯……我也说不上来,可能是一种气氛。” “城里的白人居民多吗?”库克又道。 安德森:“不算很多,可能有几十个。” 过了一些时间。 “好了,看看我拍得怎么样?”摄影师安德森拿着洗好的照片,递给马哨和库克观看。 照片上站着几个人,包括马哨和库克,以及他们的几个下属,中间是签好的协议。 “不错。”马哨笑着点头。 而库克看着照片,心中却隐隐生出一种莫名的不安…… 双方签署的协议名为《眠熊协议》,签完之后,便是交易的完成。 库克用三万美元,购买了一千支勃朗宁转轮手枪,然后便带着武器离开,返回卡尼将军的驻地了。 眠熊城的酋长大厅里,下雨天看着协议和照片:“说实话,马哨,我觉得这份协议没有太大意义。” “白人本来就不怎么在乎和我们签的协议,而且这上面的内容又都太空泛了,诸如‘不会主动侵犯眠熊城’、‘尊重平原部落的权利’这种话……即便是所谓的设置保留地,也仍然需要美国国会的审批。” 马哨点头:“的确,这上面几乎是空话,但这不代表它没有约束力。” 下雨天不禁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暂时还不好说。”马哨并没有多说什么。 “等这场战争结束或者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或许有办法利用一下它。” 132 【和平谈判】 圣菲的战争陷入了停滞。 上一次战斗可以算作平手,美军虽然最终被查维斯的手枪骑兵击退,墨军自己却也损失不小。 在新武器送抵之前,卡尼不敢贸然进攻,于是双方只能在峡谷紧张地对峙。 时值盛夏,炎热的气候让两边的士兵都感到烦躁和低迷。 这种枯燥的对峙一直持续到九月底。 随着一千支勃朗宁转轮手枪的送到,卡尼将军迅速组建了一支五百人的手枪骑兵部队。 对峙期间,双方虽然没有发生战斗,但美军也没有闲着。 利用现有的武器,他们提前适应了一番手枪骑兵的战斗方式,所以当转轮手枪到齐之后,他们几乎立刻就组织出一支队伍,并准备开始下一轮进攻。 与此同时,圣菲城内。 阿米乔坐在椅子上,手里反复把玩着一个玻璃酒杯,眉头紧锁,在他身前的桌面上则是一份情报,以及一瓶葡萄酒。 葡萄酒已经喝光了,空空如也,就像他手里的酒杯一样。 “叔叔。”查维斯从外面进来,脸上挂着几分笑容和期待,“卡尼似乎要有新行动了,让我们再狠狠教训美国佬一次!” 阿米乔没说什么,而是将桌面上的情报递给他。 等到他接过情报开始阅读,阿米乔才说道:“扎卡里·泰勒的部队正在向蒙特里进军,而且军队的规模已经超过万人。” 阅读着情报上的信息,查维斯的表情也不禁变得凝重起来。 阿米乔继续说道:“我们等不到援军了,南方的情况比这里更糟。” 查维斯沉默了半晌:“我们不需要援军,我们已经击败了美国佬一次,然后是两次,三次!” 阿米乔不禁叹了口气:“现实点吧,我亲爱的侄子。也许我们确实还能战胜美国人一两次,但没有南方的支援,圣菲撑不了多久。” “况且,勃朗宁转轮手枪带来的出奇制胜无法复制,别忘了,是美国人柯尔特发明了这种武器。” 查维斯没说话。 他是个热血的年轻人,但他也能意识到,战争的形势正在对墨西哥越来越不利。 美墨两方悬殊的国力对比,注定了这场战争的结局不会有太大意外。 阿米乔看着侄子的表情:“查维斯,我想,我们还是尽早和美国人谈判吧。” “现在可能是最佳的谈判时机,毕竟我们不久前赢了一场战斗,这是我们筹码,我们可以用它换取一个不错的谈判结果。” 他停顿了一下:“比如让他们不要伤害、掠夺圣菲的居民,比如让你成为一名准将,甚至是荣誉少将。” “美国的准将?”查维斯的语气里带着不以为然。 阿米乔:“美国的准将也是准将,当年我还是西班牙人呢。” 查维斯:“我生下来就是墨西哥人。” “我生下来也是西班牙人。”阿米乔说,“现在则变成了墨西哥人,我觉得做墨西哥人没什么不好。” “我们没必要一直效忠于我们出生的国家,那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巧合罢了。我们真正需要效忠的,只有上帝。” “我们和卡尼谈谈吧,查维斯?”阿米乔又问道。 “不。”查维斯最终还是拒绝了,“让他来进攻,我会再次击败他!” 说着他就扔下情报,转身离开了州长办公室。 “唉……”阿米乔则不禁有些头疼,叹了口气。 他继续烦躁地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用食指和中指夹着杯挺来回晃动,直到一个不小心松开了杯子。 “啪嚓!” 漂亮的玻璃杯碎了一地。 “该死。”阿米乔不由咒骂了一句,“快点来个人给我打扫一下!” 门外很快进来个人,将地上的玻璃渣扫走,正要离去,阿米乔却叫住他:“等等。” “还有什么吩咐吗?州长先生。”下人问道。 阿米乔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脸上似乎有几分犹豫不决,最终他似乎下定了决心:“你去找查理斯·本特先生,就说我想和他交换几瓶藏酒,他最好今天就来。” “好的,州长先生。”下人应道。 当天下午,一个有些谢顶的西装中年人来到阿米乔的办公室,礼貌地问候道:“阿米乔州长。” “哦,本特,你看起来气色不错。”阿米乔也笑着起身,然后说道,“你怎么没有带酒来?” 本特淡淡一笑:“州长先生,我想你需要的应该不是酒。” 阿米乔咧着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精明,我的朋友。” 两人坐下来。 阿米乔斟酌地说道:“本特,据我所知,你和斯蒂芬·卡尼似乎有一些交情?” “是的。”本特回答道。 阿米乔微微点头,随即又道:“事实上,我希望你能帮我联系一下卡尼将军……你知道,我骨子里是个爱好和平的人,我不喜欢战争,看看我们上次的战斗,虽然赢了,但是却付出了多少代价?多少年轻人失去了生命。” “但那些年轻人总是热血上头,尤其是我的侄子,一次惊险的胜利就让他几乎爱上战争,以为战争是什么好玩的游戏!” 本特表达了认可:“的确,年轻人总是这样。” 阿米乔继续说道:“我不想让战争继续下去了。所以,本特,我希望你帮我和卡尼将军谈一谈,只要他可以答应一些条件,我可以向他们投降,让新墨西哥州加入美国……” …… 几天之后。 对峙中的峡谷战场。 美军的营地传来一些动静,大量士兵们集结起来,似乎即将发动新一轮的进攻。 “士兵们,做好战斗准备!”查维斯下令道。 对于军人来说,胜利是获取声望的最佳途径。 经过上一次的胜利,这位年轻的州长侄子、民兵长官在军中赢得了不菲的声望,许多士兵都愿意听从他,并认为他能为圣菲带来下一次胜利。 在他的命令下,墨西哥的守军们纷纷严阵以待,准备迎接可能爆发的战斗。 不过就在这时,阿米乔州长从后方走过来,随即宣布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消息:“以新墨西哥州州长的名义,我宣布,战争结束了——我们已经和卡尼将军完成了和平的谈判。” 133 【你想打游击战?】 “和平谈判?”听到这个消息,大多数墨西哥士兵都感到摸不着头脑。 “什么时候的事?” “我们投降了?还是美国人投降了?” 阿米乔继续宣布:“没有谁投降,我们只是达成了和解,战争到此为止了。” 相比于大多数人,查维斯的反应十分激烈,脸上仿佛烧起火焰一般,他气势汹汹地走到叔叔身前:“和平谈判,你根本没有告诉我!” 阿米乔下意识地气势一弱,但紧接着还是提高了声量:“我是新墨西哥州的州长,也是你的叔叔,我做什么决定,本来就没必要与你商量!” 查维斯无言以对,握着拳头说不出话来。 阿米乔说的没错。 他是一州之长,而查维斯只不过是一个民兵长官,还是他的侄子。 不管怎么说,查维斯都没有资格干预阿米乔的决定。 阿米乔的目光从说不出话的查维斯身上移开:“士兵们,收起你们的武器,现在卡尼将军是我们的客人了,我将在圣菲城接待他。” 士兵们面面相觑,但最终还是选择听从州长的命令。 大多数军官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要求麾下的士兵收起武器。 “你向卡尼投降了?”查维斯则瞪大眼睛。 阿米乔结巴了一下:“是和解,和解,不是投降。” “那为什么要让美军进城?”查维斯又质问道。 “因为……因为他们现在不是我们的敌人。”阿米乔支吾道。 查维斯呼吸急促,指着叔叔的鼻子道:“你这分明就是投降!” 阿米乔有些恼羞成怒:“查维斯,你没有资格指着我!”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美军也开始了动作。卡尼将军带着众多士兵向着峡谷前进,队形严密,但倒也显然不是攻击的架势。 阿米乔见状,当即又下令道:“都散开,让卡尼将军从这里通过!” 一些士兵选择散开,另一些则犹豫不决,没有直接听从州长的命令,而是很多将目光投向了查维斯,希望能从查维斯那里再得到一个命令。 查维斯大声说道:“不许投降,拿起你们的武器,准备战斗!” 阿米乔和查维斯发出了截然相反的两道命令,士兵们都感到不知所措。 “我才是你们的最高长官,新墨西哥州州长曼努埃尔·阿米乔!”阿米乔的脸上也布满怒火,尽管查维斯是他的侄子,但这当众的权力挑衅仍然让他感到恼火无比。 “我以最高长官的名义命令你们,立刻散开,让卡尼将军通过峡谷!”他再次强调道。 “砰砰砰!” “准备战斗!”查维斯直接向天开枪,“绝不能让美国人通过这里!” 阿米乔怒不可遏了:“查维斯,我宣布,你现在不再是民兵长官了!” 然而不料查维斯竟然直接将枪口对准阿米乔,冷冷说道:“让士兵们战斗。” 见他的动作,一些士兵当即将枪口对准了他:“立刻放下武器,查维斯!” 查维斯不为所动,依旧用枪指着叔叔:“让士兵们战斗!” “你……”阿米乔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恐惧和愤怒夹杂着,“你这是叛变!” “你更是叛变!”查维斯吼道,“你背叛了墨西哥!” “你这个狂妄无知的年轻人,你正在把圣菲带向绝路!”阿米乔说,“这场战争继续下去,除了更多的伤亡还会有什么?” 他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我是新墨西哥州的州长,士兵们,你们应该听从我的命令!立刻散开,让卡尼将军通过峡谷!” 更多的士兵选择听从阿米乔的命令。 不仅是因为阿米乔的强调,更是因为查维斯的举动。作为一个军人,用枪指着自己的长官,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叛变的行径,何况查维斯还是阿米乔的侄子。 阿米乔直视着查维斯,还将握住枪管对准了自己的额头:“这个混蛋,自以为是的家伙,如果你想开枪,那就开枪吧!开枪啊!” 查维斯剧烈地喘息着,手指几乎就要扣下扳机,脸上布满汗珠。 但最终,他还是放下了枪,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没有选择杀死阿米乔。 不过他也不打算就这样向美国人投降,而是转身说道:“还有谁不愿意向美国人投降,跟我走!” 众士兵互相看了看,最终有几百人走到了查维斯身边:“查维斯,我们愿意跟着你!” “查维斯长官,带领我们与美国人抗争到底!” “没错,抗争到底!” 查维斯看着这些士兵,深吸一口气,随即骑上马:“走,我们先去陶斯市。” 几百士兵跟随着查维斯离开峡谷,向着北方的陶斯市而去,不一会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查维斯带人离开之后,卡尼将军的队伍也抵达了峡谷,身边跟着查理斯·本特。 他看着阿米乔,微微一笑道:“阿米乔先生,你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欢迎加入美国。” …… 大约一个月后。 一支墨西哥骑兵从西南方向出现在眠熊城外,他们差不多有五百人,每个人都配备了两把勃朗宁转轮手枪。 这正是查维斯的队伍。 “你们是什么人?”眠熊城的守卫第一时间拦住他们的去路,并进行询问。 “我是圣菲的曼努埃尔·查维斯,告诉你们的大酋长,我希望再购买一些武器。”查维斯让翻译说道。 不多时,马哨就带着一些人从眠熊城出来。 “好久不见,查维斯先生。”马哨稍微打量了一下查维斯,“我好像听说,圣菲城已经属于美国了?” 查维斯沉默了须臾:“也许吧,但有人不这么认为,至少我不这么认为。” 马哨点点头,看向查维斯身后的骑兵队伍:“看得出来,他们想跟随你和美国人战斗到底。我欣赏你们的勇气。” “谢谢。”查维斯说,“我们这次来眠熊城,是希望再购买一些武器,我是说勃朗宁转轮手枪。” “你们现有的武器不够吗?”马哨随口问了句。 “对于士兵来说足够。但对人民来说,还不够。”查维斯说。 “什么意思?” 查维斯解释道:“我打算带领各地的墨西哥人,与美国军队进行零散但却持续的对抗。” 马哨神色一动:“你想打游击战?” 134 【游击的精髓】 “游击战?”查维斯没太听明白。 英文或者西班牙语是有游击战一词的,事实上,英文里的游击战一词就是西班牙语的“小战”。 但马哨说的不是肖战,而是“游动攻击战术”,翻译也将这个复杂的词逐字地翻译成了西班牙语。 好在马哨现在也懂些西班牙语,他明白查维斯的疑惑,于是缓缓解释道:“就是兼顾游走和攻击的战术,你既然要带领各地居民与美国人进行零散而持续的战斗,自然要采用这种方式。” 查维斯大概明白了:“你说得没错。” 他又回味了一下,不禁连连点头:“游动攻击战术,嗯,这真是一个巧妙的说法。” 马哨微笑:“你这次打算买多少支?” “还是两千支。”查维斯说道,“我带来了五万美元。” “不好意思,查维斯,现在是战争时期,所以勃朗宁手枪已经涨价了。”马哨淡淡地说。 查维斯眉头一皱:“现在的价格是多少?” 马哨:“五十美元,或者银元。” “五十美元!”查维斯惊道,“这足足涨了一倍!” “是的。”马哨点头,“上次我卖给你们的时候,战争还没爆发。现在不同了,很多人抢着购买勃朗宁手枪,所以我们必须涨价——市场经济。” 查维斯一滞:“但是......但是你们涨的也太多了。” “我知道这价格很贵,但这不是我能决定的。”马哨用一种抱怨的语气,“事实上,我也想卖便宜一点,但只要降低到四十八美元,我就要自己贴钱了。那些吝啬的英......欧洲佬,他们连一个铜板不愿意降!” “真的不能便宜点吗?四十美元可以吗?”查维斯仍想争取一下。 “抱歉,对我们来说,五十美元已经很低了。”马哨不为所动,“这不是什么讨价还价的套话,而是我们真的不能再降了。如果你不想以这个价格买的话,现在就可以转身离开。” “好吧。”年轻的查维斯第一次感受到金钱上的窘困,叹了口气,“那我就买一千支好了。” 随后他就将五万美元的金银币交给马哨,马哨则派人将一千支勃朗宁转轮手枪送到这些墨西哥人的手上。 现在一美元的价值大约相当于24克银,或者1.6克金,五万美元的金银币足有几十公斤重。 几十公斤自然是沉重的,但如果是黄金,就不会让人觉得有多沉重。 “查维斯先生,虽然我们不能给你降价。但是作为赠品,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建议。”马哨面带微笑,闪亮的五万美元让人心情愉悦。 “什么建议?”查维斯的心情则与马哨正好相反,两千支手枪变成了一千支,这让他感到郁闷。 马哨说道:“越靠近战争,武器也就越贵。对你我来说,五十美元是个不菲的价格,但如果在战场上,为了这样一把上好的武器,人们绝对愿意把内裤里藏的金币都给你。”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再涨些价,把这些武器卖给士兵?”查维斯问。 “不一定是士兵,也可以是平民。”马哨说了句,“你不是要发动群众吗?既然如此,新墨西哥州乃至整个西南的墨西哥居民都是你的目标。” 查维斯没说话。 马哨又道:“还有第二个建议,关于游击战。我想你可能没有多少关于游击战的经验。” “是这样。”查维斯其实连战争的经验也没多少。 “不过对于这种战术,我倒是总结出了一些要点。你不妨参考一下。”马哨说。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缓缓说道:“游动攻击战术,既要游动,也要攻击。总是游动而不发动攻击,无异于逃跑是逃跑,总是攻击而不灵活游动,则无异于斗狠拼命。” “更具体地说就是四句话——敌人前进我撤退,敌人驻扎我袭扰,敌人疲惫我攻击,敌人撤退我追击。” 短短四句话,道尽游击战的精髓,查维斯听了不禁若有所思,下意识地重复着:“敌人前进我撤退,敌人驻扎我袭扰......” 马哨拍了拍他的肩膀:“战术也是一种武器,甚至比拿在手里的武器更具杀伤力。这件武器就作为一千支手枪的赠品了,希望你能熟练掌握它。” 他告诉查维斯的几句话,自然是源自后世解放军总结出的游击战口诀。 但理论和实践总是有所差距,四句话说深也深,说浅也浅,有些人看了能成为游击高手,有些人看了和没看一样,就看查维斯能掌握多少了。 马哨相信,如果墨西哥游击队能熟练运用游击战术,一定会让美国人会受不小的苦头。 查维斯看上去颇能感受到这几句话的精妙之处,先是反复念叨着,然后问道:“这是谁总结的?听上去是一位杰出军事家的经验。” “只是我的一点感悟而已。”马哨厚颜无耻地说道。 查维斯有点惊讶,犹豫了一下后又问道:“马哨大酋长,我有点好奇,你今年多大?” 马哨笑了笑:“你觉得呢?” 查维斯仔细地看了他几眼,却摇了摇头:“我感到不确定,你可能是二十多岁,但你似乎知识渊博,经验也很丰富,甚至比我的叔叔更像一个长者。” 马哨随口道:“为什么不能是十五岁?” “十五岁?这不可能。”查维斯显然不相信。 马哨迟疑了半秒钟:“好吧,其实我今年二十五岁。” 年龄其实是一个让他有些烦恼的问题,所以他最终决定以后介绍自己的时候统一加十岁,也省得解释。 二十五岁基本在查维斯的预料之中,他点点头:“你比我还小一些。” 两人又交谈了片刻,忽然马哨想起了什么:“对了,查维斯,你们还有银币吗?” “有一些。” “我想用金币换些银币。”马哨说道,“刚刚忘记跟你说了,你给我的都几乎都是金币。” 查维斯把五万美元中的一小部分换成了银币,重新交给马哨,同时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要这么多银币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这样更方便在部落里流通。”马哨没有多解释,随便说了个理由。 135 【金属探测器】 方便流通确实是原因之一,与金币相比,银币、铜币无疑更适合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马哨之所以需要更多的银币,主要是为了实现一项发明。 带着一千支崭新的勃朗宁转轮手枪,以及马哨传授的游击战口诀,查维斯离开了眠熊城。 马哨先是找来几瓶硝酸将银币里的银简单提纯了一下,毕竟这些西班牙银元的含银量并不高,也就百分之九十左右。 然后他将提纯之后的银交给一个铁匠,吩咐其将银块制作成银线。 拿到这些银线,马哨就可以正式展开他的发明创造了——金属探测器。 严格来说,他已经发明出了金属探测器,毕竟这玩意原理又不复杂,主要就是一个涡流效应,还是高中物理的内容,他当然可以做出来。 但问题在于,他之前发明的金属探测器性能实在太差了。最开始的时候,甚至只有把金属贴上去才能有反应。 可能是设计得不够好,也可能是他的手工水平不行。 当然更可能是前置技术有点不够,电池是改进之后的伏打电堆,电压不够稳定,指示装置是一个小风扇,也不太直观。 总而言之,不管他怎么改进,金属探测器的性能始终不甚理想。所以最终他打算把导线都换成银线试试,看看能不能再提升一下。 毕竟银是导电性最好的金属,虽然相比铜也没有强出太多,但总归值得一试。 再过不久,他就要去加利福尼亚寻找金矿了,有个金属探测器,哪怕是最简陋的那种,效率也比用肉眼高得多。 马哨将金属探测器里的导电部件都更换成了银质,然后重新进行实验。 这个探测器是如此的简陋,而且有些笨重,首先是一个方方正正的木箱,里面装着的是伏打电堆。 木箱有个开孔,被牛皮包裹的导线从中伸出,最终连结在线圈和指示风扇上。 线圈和把手当然也有部分木壳保护,指示风扇上则扣着一个玻璃杯,以防受到外界空气流动的影响。 对于一般人来说,装有电池的木箱可能需要背在背上,但以马哨的体型,拎在手里就足够了。 酋长大厅里,地面上放着一些金币。 马哨一手拎着电池箱,一手握着把手,从远处缓缓靠近这些金币,同时观察着风扇的变化。 在他的精心调试下,风扇的转速还算比较稳定,至少以肉眼的标准来看是这样。 随着金属探测器和金币的靠近,金币产生的感应磁场改变了其中的电流,风扇的转动随之也发生变化,先是变慢,当马哨将探测器稍稍收回,风扇的转速又变快。 与金属时远时近,风扇便在快慢之间反复横跳。 准确度还不错,但是探测距离依旧不远,只能探测身前的金属。 看来只能这样了。 这时,下雨天从外面进来,随即就看到了马哨手里的东西,问了句:“这是什么?” “金属探测器。”马哨说道,将木箱放在桌子上,然后将把手递过去,“你要不要来试一下?” 下雨天好奇地接过把手:“要怎么用?” “把这个靠近你想探测的地方,如果那里有金属,风扇的转速就会告诉你。”马哨指着探测器的线圈所在。 “真的假的?”下雨天惊奇不已,说着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拿起探测器,向旁边的金币靠近。 果然就像马哨所说,探测器一靠近金币,上面的风扇立刻开始变慢。 在金币周围,距离的每次变化都会带来风扇转速的变化,而一旦远离金币,风扇就恢复了稳定。 “这……不可思议!”下雨天不由睁大眼睛,然后又用铜铁试了试,发现铜铁一样可以被探测器发现。 “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将探测器翻过来,看着并未被木壳包起来的银线线圈。 “你应该能想到,我在数理进修班上讲过一点它的原理。”马哨笑着说道。 下雨天挠了挠头,显然他对数学和物理并不是很擅长:“是法拉第的……电磁感应定律吗?” “差不多。”马哨点头,“具体来说,这个探测器应用的是一种我称之为‘涡流’的效应。当然,其他人对这个效应可能还没有充分认知。” “包括法拉第。”他又补充了一句。 法拉第这会还活着呢,是一位享有崇高声望的科学家。 “听上去很厉害。”下雨天摸了摸下巴,“不过这东西似乎没有太大实际意义吧,你打算用它来探测什么,铁矿吗?” 马哨:“它探测不了铁矿,事实上几乎什么矿它都探测不了。毕竟它是金属探测器,而不是金属矿产探测器——除了金矿之外。” “为什么?” 马哨继续解释道:“因为黄金在自然界经常以单质的存在。” 下雨天想了想:“所以你打算用它来找金矿?” “嗯……也不是。”马哨想了下,“毕竟金矿总是很稀少,北美那么大的地方,这个小小的探测器要探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金矿。” 他其实就是为了探测金矿。 虽然这个探测器的性能不怎么样,但比肉眼强是肯定的。 探测的区域也不算太大,萨克拉门托附近而已,应该比较容易就能探出成果。 但现在直接说出来显然不合适,毕竟现在这么早……他就说萨克拉门托附近有金矿,难免会给人一种钦定的感觉。 而如果不指定一个比较小的区域,用这个玩意在全大陆范围内寻找金矿,就太傻缺了。 “既然如此,这个东西有什么用?”下雨天又问。 “……”马哨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终只好搬出法拉第的名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能有什么作用呢?” 136 【阿帕奇人、美国人】长章节 下雨天不禁皱起眉头:“我怎么觉得这句话有点耳熟?” 马哨没有解释,而是话锋一转:“当然,没事还是可以用它到附近探一探的,说不定就能找到金矿或者陨铁什么的。” 北美印第安人长期都是石器社会,但并非完全没有金属,至少陨铁还是有一点的。 也像绝大多数古代文明一样,印第安人会将陨铁视为一种高贵甚至具有神力的金属,并不比黄金便宜。 …… 美墨战争持续进行着,墨西哥中南部的战事愈发激烈,西北方的战争则已经基本结束。 准确地说,是正面的战争已经结束了。至于非正面的战争,反而愈演愈烈。 随着主权的更迭,游击战、治安战像野火一样四处蔓延,尤其是查维斯带领的游击队,四处穿梭,声势日益壮大。 墨西哥北部山地众多,本来就是游击战的最佳地形,游击战术在这里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可以想象,查维斯的游击队会给美国军队带来多大的困扰。 除了美国人和墨西哥人之间的零散战斗,印第安人的身影同样出现在各种冲突之中。 眠熊城作为北美西部最大的印第安人聚居地,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波及。 当然,眠熊城是不会主动惹麻烦的,是麻烦自己找了过来。 “大酋长,有几个外来的纳瓦霍人想要见你。”士兵通报道。 “见我有什么事?”马哨正在埋头书写,随口问道。 士兵说:“他们说想寻求眠熊城的帮助。” 马哨稍微想了下:“让他们进来吧。” “是。” 不一会,在士兵的带领下,一个二十多岁的纳瓦霍年轻人进入酋长大厅,面带苦色。 “尊贵的天空之子,你可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纳瓦霍人跪在地上,语气夸张地说道。 马哨将一行字写完,然后合上稿本,稿本封皮上写着“枪炮、病菌与钢铁”,正是他之前筹划要写的书。 目前这本书已经写了小半,进度不快,主要因为是用双语写成,一版阿帕奇文,一版英文。 马哨抬起头来:“你叫什么名字,遇到了什么困难?” 纳瓦霍人作为阿帕奇人的亲近民族,力所能及的忙还是要帮一下,何况他还需要吸纳人口。 “我……我叫‘大嘴’。”纳瓦霍年轻人说道,就像名字,他的嘴确实有点大,尤其当他跪地诉苦时。 大嘴接着说道:“圣菲城的美国军队绑架了我们的酋长,尊贵的天空之子,请您一定要救救我们的酋长。” “美国的军队为什么要绑架你们的酋长?”马哨先问道。 大嘴摇头:“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没有招惹他们,我们和他们甚至没有接触过。” 马哨想了下:“是美国军队袭击了你们?” “是!”大嘴连连点头,“我们绝对没有攻击或者接触任何一个美国人,我向大灵发誓!然而那些美国人占领圣菲没多久,便向我们发起攻击,掳走了我们的酋长和几个族人。” “所有人都知道,阿帕奇的天空之子仁慈而又强大,所以我们前来寻求您的帮助。” “求您了!” 马哨沉吟片刻:“你应该知道,美国军队是一个危险的存在。坦白说,这超出了眠熊城的能力范围。” 大嘴怔了怔:“连您也没有办法吗?” “不是办法的问题。”马哨缓缓道。 “我们愿意付出礼物!”大嘴当即又说。 马哨摇头:“更不是礼物的问题。” “那是什么?” 马哨看着大嘴:“是风险。如果是为了保护本部落的公民,我们愿意承担很高的风险,甚至可以考虑和美国人开战。”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但很遗憾,你们并不属于阿帕奇平原部落,所以我们绝不可能为此冒与美国人交战的风险。” “这……”大嘴怔了怔,“那,那我们可以现在加入平原部落吗?” “可以。”马哨说,“我们欢迎所有原住民的加入,来了就是阿帕奇人。” 大嘴当即说道:“那好,我们愿意加入平原部落。” 马哨点点头。 虽然这只是大嘴一个人说的话,似乎不一定能代表对方全体氏族的意见。但对马哨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明天我们就出发,前往圣菲城,和美国人接触一下。”他说道。 第二天,马哨带着两百骑兵,还有大嘴等几个纳瓦霍人,往圣菲城而去。 现在圣菲城已经属于美国了。 不仅是圣菲城,新墨西哥州、加利福尼亚州乃至北美的整个西南部都已经划入美国的版图。 从地图上看,现在的美国版图,已经和后世相差不多了。 主要也就差一个阿拉斯加州,一个俄勒冈州。而在原本的历史中,用不了多久,这两大块地方也会相继融入美国。 当然,美国现在虽然得到了墨西哥的大片领土,但还没有得到墨西哥的人民。 圣菲昔日的民兵长官查维斯,依旧在带领着他的游击队疯狂袭击大大小小的美军驻地,迫使美军不断追加兵力。 美国想要得到墨西哥的人民,还需要再过些年才行。 而再过些年,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美国已经不想得到墨西哥人民了,反而是墨西哥人民希望美国能得到自己。 后世的时候,马哨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墨西哥人憎恨美国吞并了他们一半的国土,更恨美国没有吞掉另外一半…… 马哨带着人抵达圣菲,不多时就与如今驻守在此的美军长官见了面。 这位长官也算是熟人了——亚历山大·多尼凡。 马哨记得多尼凡上校,这人腰上的勃朗宁手枪还是他亲自推销的。 双方见面的地点位于城外,都骑着马。 “上校,好久不见。”马哨礼貌地问候道。 “阿尔伯特大酋长,你好。”多尼凡说,“你们是想来圣菲坐坐吗?” “不,我这次是来和你们谈判的。”马哨说道,“关于灰鸟酋长的事。” 多尼凡思考了一下:“灰鸟……这是那个纳瓦霍酋长的名字对吧?” 马哨点头:“没错。据我所知,你们绑架了他。” 多尼凡却摇头:“那你一定是被纳瓦霍人骗了,我们并没有绑架灰鸟,我们是逮捕了他。” “逮捕?”马哨眉头微皱。 “是的。”多尼凡停顿了一下,“我以前是一名律师,我不会搞错这两者。” 马哨问道:“你说你们逮捕了灰鸟,那他犯了什么罪?” “绑架。”多尼凡说道,“是他们犯了绑架的罪行。他们绑架了二十个美国公民,作为美国的军队,我们当然有义务制裁他们。” 马哨看向身边的大嘴,用阿帕奇语问道:“他说你们绑架了二十个美国人,是这样吗?” “胡说八道!”大嘴坚决否认,“我们绝对没有绑架美国人,一个都没有!” 马哨又用英语和多尼凡交流:“我的族人说他们没有绑架美国人。” “你的族人?”多尼凡显然感到了意外,“他们不是纳瓦霍人吗?” “那是以前,现在他们是阿帕奇平原部落的成员了。”马哨说道。 多尼凡缓缓点头,若有所思,然后说道:“好吧,他们现在是你的族人,希望我们能解决这个问题。” 随即他看向大嘴:“我希望你们能遵守最基本的诚实,你们两个月前袭击了一个村子,绑走了二十个村民,人证物证俱在,难道需要我叫来受害者的家属你们才承认吗?” 马哨将话转达给大嘴。 大嘴立时指着多尼凡破口大骂:“无耻的美国佬,我们抓的明明是墨西哥人,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们根本就是来找事的!” “……”马哨一时沉默,不知道该怎么翻译。 大嘴犹在破口大骂。 过了一会,马哨示意他停下,然后看向多尼凡:“他认为他们抓的是墨西哥人,不是美国人。” 多尼凡笑了笑:“现在新墨西哥属于美国,住在这里的当然是美国公民。他们是墨西哥人,但只是以前。” 他指了一下大嘴等几个纳瓦霍人:“就像他们,他们以前是纳瓦霍人,现在则是阿帕奇人。你把他们变成了阿帕奇人,我承认,那么我把墨西哥人变成美国人,你们也应该承认,对吧?” 马哨沉默了一会:“那些村民认为自己是美国人吗?” 这回轮到多尼凡沉默了片刻,然后他耸了耸肩膀:“至少来找我求助的那几个人都说自己是美国人。” 空气安静了一会。 多尼凡说道:“这样吧,我们互相释放人质,这件事就算一笔勾销了,你觉得怎么样?” 事情似乎也只能这样处理了。 马哨说服了几个纳瓦霍人,随即便答应道:“可以,我们互相释放人质,你把阿帕奇人还给我们,我把美国人还给你们。” 两人又交谈了几句。 多尼凡说到:“目前西南很混乱,叛军的游击队已经让我们感到恼火,我不希望再有许多印第安人参与到这场混乱之中。” “事实上我的上司希望我主动打击印第安人,但我目前还没有这样做。”他停了停然后继续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更希望用非战争的手段平息混乱。” “阿尔伯特大酋长,我知道你的部落是一个文明的部落。所以,你最好能约束一下西南地区的印第安人。不管他们以前与墨西哥人有什么恩怨,但如今,这里只有美国人和叛乱的美国人,我不会允许他们侵犯美国人的利益。” …… 十二月。 又到了冰冷与凋零的季节,每到冬天,几乎所有生物都会迎来一段艰难的岁月。 毫无意外地,赶在深冬正式降临之前,又有几个印第安氏族扎堆地投靠了眠熊城。 多数仍是关系较为亲近的氏族,也有一个关系比较远的氏族。 “你们从哪里来的?”马哨询问这个氏族。 “我们是丘马什人,从加利福尼亚来。”远道而来的氏族酋长说道。 “加利福尼亚?”马哨听了,不禁神色微动。 137 【塞缪尔·柯尔特】 丘马什酋长对马哨的反应感到奇怪:“是啊,怎么了?” “没什么。”马哨只道,“你们为什么从加利福尼亚跑到这边,这一路恐怕不容易吧。” “唉,还不是因为战争。”丘马什酋长叹了口气,“现在整个西部都乱了,美国人,墨西哥人,劫匪……我们氏族只有五十三个人,我真担心什么时候就在袭击中灭绝了。” “我们听说眠熊城愿意接纳所有原住民,拥有上千个无敌的战士,而且这里还能抵御瘟疫,便过来了。” 然后他又向马哨俯身行了一礼:“感谢您收留我们,阿帕奇的天空之子,您果然像传说中那样仁慈、雄伟。” 马哨沉吟道:“实际上,我最近正在考虑去加利福尼亚。” “啊?”丘马什酋长一怔,有点慌乱地说,“难道眠熊城要迁到加利福尼亚?” 他们千辛万苦从加利福尼亚跑过来,若是现在又要迁回去,岂不是白费功夫。 马哨笑了笑:“不,我只是想在加利福尼亚再建一座城而已。” 丘马什酋长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不过说实话,我觉得加利福尼亚也没什么好的。” 马哨:“目前那里确实还很荒凉,但这不意味着它总是如此。至少加利福尼亚靠着海洋,海洋是世界上最富饶的地方,几乎所有大城市都离海洋不远。” 丘马什酋长听得似懂非懂。 马哨又道:“我没去过加利福尼亚,需要一些向导和助手,你们当中可有合适的人选吗?最好还能懂一点阿帕奇语。” 丘马什酋长脱口而出:“废话,我的外甥就是,他对加利福尼亚十分了解,也是全族最留恋那里的人,他巴不得回去呢!” “他叫什么名字?”马哨询问道。 “废话。”翻译重复着丘马什酋长的回答,“他的名字就叫‘废话’。” 马哨了然地点点头。 又是一个奇怪的名字,不过他也见怪不怪了。 …… 美国东部。 康涅狄格州,惠特尼维尔。 在惠特尼维尔,惠特尼家族无疑是最大的豪门,事实上,正是伊莱·惠特尼创建了这个镇,这位知名的工程师和企业家也当仁不让地用自己的姓氏命名了这里。 现在这里是一个重要的军火生产地,主要生产枪械,包括塞缪尔·柯尔特发明的转轮手枪。 ——柯尔特原来的公司破产倒闭了,他现在和惠特尼家族合作,用这里的工厂生产新型的转轮手枪。 就在不久之前,他们的合作迎来了一个开门红,新式的沃克型转轮手枪被美军订购了一千支,并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种武器。 正值壮年的塞缪尔·柯尔特先生有理由相信,自己就要苦尽甘来了。 他的合作伙伴,伊莱·惠特尼·布莱克先生——大发明家伊莱·惠特尼的侄子,也有理由相信双方的合作钱途无限。 然而柯尔特和布莱克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也没有迎来预期中的光明钱途。 “柯尔特,我们遇上麻烦了!”布莱克拿着一把枪急匆匆地找到柯尔特,看上去简直像是来找麻烦的。 “怎么了?”塞缪尔·柯尔特正在埋头鼓捣一堆枪械零件,手边摆放着一把步枪。 这把步枪的造型有些怪异,最大的特点是它像柯尔特手枪一样有转轮结果。 它正是转轮步枪。 转轮步枪是柯尔特的梦想,他一直想制作出一种受欢迎的转轮步枪,可惜至今没有成功。 甚至可以说,对转轮步枪的执念也是他破产的原因之一。 “啪!”布莱克一把将手里的转轮手枪拍在桌子上,“别再折腾你的步枪了,快看看这个,我们的订单要完蛋了!” 破产过的柯尔特什么场面没见过,慢悠悠地将目光从转轮步枪上移开,看向布莱克放下的手枪。 但这一看,他就意识到,这场面他真没见识过。 “这——”柯尔特难以置信地看着桌上的转轮手枪,几乎被其精美的造型所震慑。 这是一把转轮手枪,但并非出自他手,也非出自那些拙劣模仿者之手。 而是一种崭新的设计。 他腾地站起身来,将转轮手枪在手里反复打量,连忙问道:“这枪你是从哪弄到的?” 布莱克说:“这是我从一个军官朋友手里借到的,他刚刚从西南回来。” 柯尔特转动着弹巢:“我是说……谁制造了它?” “不知道。”布莱克摇头,“可能是英国人。” “英国人?” 布莱克缓缓道:“严格来说,我的那个朋友是从一群印第安人手里买到的这种手枪,但毫无疑问,印第安人不可能发明出这种东西。他们只不过是某个公司用来规避你专利的傀儡。” “而种种迹象表明,是英国佬生产了它,生产地多半就在俄勒冈或者加拿大。” 听到是英国人,柯尔特的情绪立刻就上来了:“该死的英国佬!” “当初我去英国申请专利,那些英国佬就不断刁难我……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个专利局官员脸上的表情,真是令人作呕!”这段经历显然让柯尔特感到十分恼火。 布莱克也说:“没错,虽然还没有切实的证据。但显然是英国人,他们完全有能力、有动机、有条件这么做。” “在西南地区,他们将这种手枪大量售卖,很多都卖给了墨西哥人。这给我们的军队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英国人现在肯定开心得不得了。” 柯尔特沉默了半秒钟:“大概有多少支这种手枪在使用?” “可能有几千支。”布莱克说,然后叹了口气,“印第安人的定价是五十美元,想想他们背后的英国人赚了多少钱!” 柯尔特紧接着问道:“军队为什么不把那些印第安人抓起来,让他们交代出背后的英国人?” 布莱克摇头:“因为军队做不到。” 柯尔特:“为什么?只不过是一群印第安人而已,据我所知,我们在墨西哥战场上已经有数万军队。” 布莱克:“的确有几万人,但却没有多余的兵力。墨西哥南方不用说,北部虽然没有大的战役,但零星的叛乱却非常严重,军队根本抽不出一支一千人的队伍去攻打那些印第安人。” “一千人?”柯尔特眉头皱起。 138 【两边卖】 “是的。”布莱克点点头,“你没有听错,至少需要一千人。” 柯尔特感到难以理解:“这怎么可能?我们与塞米诺尔人的战争也不过一两千人,西部有这么强的印第安人吗?” 布莱克:“我也不是很清楚,都是朋友告诉我的。”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他说,那个名为‘眠熊’的印第安部落,有一座几千人的城市,战士都是装备精良、队形整齐的精锐,至少得有一千人才能击败他们。” “军队现在没有对付他们的精力,而且这个部落还非常守规矩,既不劫掠,也不屠杀,也不参与这场战争……进攻的理由也不太好找。” 柯尔特深吸一口气:“理由,对付这些野蛮人需要什么理由?” “的确。”布莱克说,“但没人想被国会里的那些伪君子臭骂……总而言之,至少在墨西哥战争结束之前,我们拿这帮印第安人毫无办法。军队不能出手,专利法更是管不着他们。” “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抢走我们的订单?”柯尔特不禁说道。 布莱克:“据我所知,这个消息已经传达到了总统那里,而且刚刚我也派了一些人前往华盛顿。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应该会通过外交途径与英国人交涉。” 柯尔特微微叹息着点头:“好吧。” 布莱克又道:“与英国人的交涉一时半会还不会出结果,现在真正能做的补救措施是尽快改进我们的产品。” “柯尔特,你是最杰出的枪匠,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比勃朗宁更优秀的转轮手枪。”他将手搭在柯尔特的肩膀上” 柯尔特的目光则停留在转轮手枪上,眼神里流露着复杂的情绪。 他轻轻抚摸着这把枪,半晌感慨说道:“你知道吗,布莱克,当我看到这把枪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某些场景。” “什么意思?”布莱克问了句。 柯尔特注视着枪身上的文字,缓缓说道:“我面对一道题目,百思不得其解,然后老师告诉了我标准答案……这把枪就像是一个标准答案,它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布莱克:“你的意思是,你做不出更好的转轮手枪了?” 柯尔特迟疑了一下:“如果有更优质的钢材,也许可能。我是说,比现有所有钢材都更加出色的那种。” 布莱克沉默须臾:“或者你直接做个一模一样的就行,反正专利在你手里。” “我知道。”柯尔特点头,“我会给出图纸和生产方案的。” 布莱克离开之后,柯尔特默然地坐在椅子上,望着近乎完美的勃朗宁手枪,还有桌子上堆积的他的各种残次品设计,心中愈发感到抑郁。 他感觉自己做了一堆无用功。 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还要抄袭。 虽然在法律上,是勃朗宁手枪抄袭了柯尔特,但当这位高傲的枪械天才不得不抛弃自己过去的所有尝试,去复制一款他人的作品,他的感觉就是抄袭的羞耻。 “法克!”他暗暗地咒骂着。 随即他压抑住设计者的情怀与执念,转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商业的竞争当中。 …… 另一边,眠熊城的军火生意如火如荼,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到此购买勃朗宁手枪。 有私人或者商队,也有美墨两国的军队。对于一些大客户,马哨也会亲自出面。 眠熊城南面不远,马哨和查维斯做着军火的买卖。 “这是一千支手枪。”他吩咐士兵将几箱勃朗宁手枪搬过来,“你们清点一下。” “还是五万美元,对吗?”查维斯则付了钱,许多都是美元金币。 “没错。”马哨可以想到,这些美元金币多半来路不正,毕竟墨西哥人的游击队既袭击美国军队,也会劫掠美国居民。 甚至不久前克拉克镇传来消息,他们发现了一群疑似在打小镇主意的墨西哥游击队。 不过最终这些游击队也没敢对小镇下手,毕竟克拉克镇的武装警察和军队也有七八十人,每天都有人巡逻、站岗,显然不是什么软弱可欺的地方。 “听说你们在陶斯市干了一票大的?”马哨问道。 查维斯点头:“是的,我们还干掉了查理斯·本特。” 两人又闲谈片刻,随即查维斯就带着一千支转轮手枪离开了眠熊。 而就在几个小时后,马哨就迎来了另一位重要的客户。 “多尼凡上校,欢迎你。”他热情与多尼凡握手,面带笑容。 多尼凡上校开门见山地说道:“我们需要两千支转轮手枪。” 马哨问了句:“你们新来了一些部队?” 多尼凡只道:“我即将离开圣菲,这批勃朗宁手枪是我们为其他部队带过去的,他们也需要这种武器。” 马哨点点头,心知多尼凡的部队是去南方参加战斗了。 “祝你们好运。” 两千支勃朗宁就是十万美元,算上查维斯的一千支,一天之内,眠熊城就进账十五万美元。 他们显然不知道,作为敌对双方的彼此在购买武器时几乎擦肩而过,仅仅相隔几个小时。 139 【治安】 军火向来是暴利的行业,尤其在战争时期,战斗越是激烈和持久,军火贩能获得的利益就越多。 从两国宣战到现在,美墨战争才进行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通过售卖勃朗宁手枪,眠熊城已经进账近四十万美元。 四十万美元,哪怕是放在美元不再直接挂钩黄金的二十一世纪,也是一笔巨款。 何况这个时代的美元是名副其实的美金,一美元就是1.6克黄金或者24克白银。 当然,得金银币才算数,钞票不能这么算。 甚至严格来说,现在所谓的美元钞票其实是银行券,私人银行发行的。 个别大银行发行的钞票还算可靠,其它的就难说了,有的甚至近乎废纸,没什么人愿意要。 美国人自己尚且不信任纸币,对于印第安人来说,纸币当然更不可靠。 金银则是天然的货币。 几乎在人类文明的任何时期、任何地点,黄金和白银都是受信任的货币。 所以眠熊城一直用金银币做买卖,从不收纸币。 到手的四十万美元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比部落一年的财政收入还多。 通过克拉克镇的中介,白人能买到的东西,眠熊城也可以买到,而且是正常价格,不会被宰。 额外的数十万美元,让眠熊城可以尽情挥霍,获得了大量粮食,工业物资,还有技术人才。 购买粮食是为了支撑人口增长,尽管城里农业发展很快,但由于快速的人口增长,眠熊城始终需要从外界购买粮食。 哪怕是食物充足的时候,眠熊城依然会持续购买粮食,以防万一。 除了农业,工业也要发展。 所以马哨还购买了大量的工业物资,并聘请了一些技术人才,以带动部落向工业社会转型。 目前来说,眠熊城已经有一些工业了,层次虽然不高,基本都是小作坊工业,而且许多材料比如钢材要依赖进口,但覆盖还算比较全面。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也就是个乡镇的水平。 但考虑到西部地区的衬托,眠熊城已经可以算是一个工业城市、制造业城市了。 军火带来的暴利让眠熊城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规模和结构都在迅速上升。 抛开印第安人的名头,没人会觉得这里和石器社会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物理老师,马哨喜欢用一些物理的模型去理解世界。 当了两边发财的军火商之后,他经常觉得,军火商与战争之间的关系,就仿佛是热机与燃烧的关系。 在燃烧之中,燃料不断被消耗着,而热机则吸收其释放的能量,并转化为强劲的动能。 以后世的美国来说,和平时期的枪支泛滥就像是一场烈度不高但却异常持久的燃烧。 而美国庞大的军工集团就像是包裹着这团火焰的热机,把生命和恐慌转化为自己的能量。 马哨自然不希望枪支泛滥的场景,在自己的部落里上演。 因此尽管眠熊城是一个巨大的军火输出地,但本身却在实行严格的武器管制。 眠熊城东,西两侧,各有一个供平民购买武器的地方,也对应着两个入口,允许外人进出。 随着军火生意的红火,眠熊之名逐渐为外界所知,几乎每天都有外人来到东、西两侧的入口。 “请问,这里是眠熊城吗?”一队白人货商从东面而来。 “当然了,你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地方。”城门口站岗的阿帕奇士兵用熟练的英语说道,“你们从哪里来?” “我们来自阿肯色。”美国商人说道,“我听说这里是一个开放的印第安城市,我们可以在此休整一下吗?” 士兵说道:“可以。城东和城西都有专门接待客人的地方,你们可以在那里休息、购物。” 风尘仆仆的商人露出笑容,看向身后的同伴:“太好了,我们在这休整一下吧,也许还能进些货。” “跟我过来登记吧。”士兵招了下手,便领着一行几十人的商队去登记。 登记的工作完成之后,士兵告诉商人:“将身上的危险物品留在这里,你们就可以进城了。出城之后,这些物品会还给你们。” “危险物品?”白人商人们一怔。 “就是这个。”士兵指了指许多人随身携带的枪支和刀具,“肯塔基步枪,平原步枪,博伊刀,火药……这些都是。” 许多白人脱口而出:“这怎么行,没有武器,谁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我们。”士兵回答道,“在这里,任何守法者都会得到我们的保护。” “武器不能保护你们,事实上,恰恰是武器让你们面临危险。” “当所有人都不带武器,你们就不会遭遇持枪持刀的劫匪,最多只能遭遇小偷。” 白人紧接着又问道:“可是你们却带着武器。” “我们是军人和警察。”士兵显然已经回答过很多遍这个问题,“总要有一些人合法持有武器。”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是我?” “如果可以是你,也可以是墨西哥人,你那么喜欢枪战吗?” “与这无关!”美国人指着阿帕奇士兵身上的武器,“就算要禁止武器,也应该禁止一切武器,包括你们的。” “你们不能只禁我们的武器,但却自己手持武器!” 士兵反问:“如果连执法者的武器也要禁止,那么谁来执行禁止武器的法律?” “那就不禁止武器!” “这只会带来混乱。” “这是自由!” 几个冲动的白人坚决不肯放弃武器,并且争执起来,最后竟然手持武器要硬闯进城。 “抓住他们几个!”周围的阿帕奇士兵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制服了试图持枪硬闯的白人。 与此同时,稍远处的军队应声而来,一百名士兵齐刷刷地举起双持的勃朗宁转轮手枪,瞄准了这支商队的所有人。 “放下武器!” 望着两百个黑洞洞的枪管,以及整齐的怒斥声,商人们瞬间就怂了。 他们连忙放下武器,惊恐地举起双手:“投降,我们投降!” 士兵们收缴了武器,同时说道:“这不是战争,这是治安——你们似乎不太理解两者的区别。” 140 【春节聚会】 平原部落需要维护自己领地内的安定,也需要协调外面的秩序。 就像上次一样,马哨通过和多尼凡的谈判解决了灰鸟的事情。 自那以后,眠熊城基本就成为了西南印第安人的代表。 各印第安部族认可眠熊城的地位,多尼凡也认为眠熊城是一个文明的、容易沟通的对象。 马哨也需要在印第安人当中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于是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责任,成为西南地区的印第安人代表,与美军沟通。 只要印第安人和美国人发生了冲突,眠熊城就要出面调解,尽可能地消除矛盾,保证和平稳定,同时借此吸纳人口,传播影响力。 很快,眠熊城不仅调解印第安人和美国人的矛盾,也开始调解印第安各族之间的矛盾。 甚至是白人之间的矛盾。 比如就在几天前,眠熊城西北不远的两个白人村镇发生了冲突,最后就是马哨亲自出面,帮助他们解决了冲突。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马哨大酋长是一位公正严明的调解者、审判者,眠熊城也是一座秩序井然的文明之城。 得益于此,眠熊城的扩张速度始终保持在惊人的水准。 每个月都至少会有几百人迁入城中,上千也并不奇怪,绝大部分是各族印第安人,但也有少量白人。 白人主要是技术人才,以及克拉克镇的镇民。 克拉克镇作为最早接受马哨影响的白人城镇,自然也最早地出现了一批白人皈依者。 灵谕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借助廉价的公立学校、公立医院,萨满们在穷人当中的传教工作相当顺利。 至于中层的工薪群体,他们虽然对此没有太大感触,但灵谕教依旧对他们充满了吸引力。 毕竟,在灵谕教的思想内核里,其实包含了相当多的红色理论。 甚至于……极少数勤于思考的工人,在接触过灵谕教的思想之后,直接就赤化了。 赤化之后,自然也就抛弃了种族偏见,转而被灵谕教的思想以及眠熊城大量的公有制经济深深吸引,渴望加入其中。 对于加入眠熊城,这种赤化者的积极性往往非常之高,甚至比许多前来投奔的印第安人还要高。 事实上,马哨和下雨天已经开始着手培养第一批白人萨满,进一步向他们灌输知识和观念,并让他们掌握阿帕奇语。 当然,同化程度最高的白人还不是这些赤化者,而是当初那二十个白人小孩。 经过两年多的同化和适应,这二十个孩子已经完全融入了眠熊城的生活,将阿帕奇人或者眠熊人作为自我认同。 在眠熊城,阿帕奇人已经变成了一个近乎纯粹的文化身份,更类似“文明人”这样的概念。 除了自我认同,他们还能说一口流利的阿帕奇语。儿童对语言比成年人更加敏感,学习起来自然更快。 冬去春来,时间到了1847年的春天。 3月中旬。 “小畜生,我给你的那几个喜剧排练得怎么样?”马哨在酋长大厅里询问着小畜生,一边埋头书写。 小畜生已经十六岁了,依然没怎么长高,依然没有摆脱这个名字:“放心吧,大酋长,我们现在已经把台词倒背如流了!” 马哨点点头:“到时候会有上千人参加春节聚会,很多还是其他部族的使者,包括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大酋长……可别出什么差错。” 很多印第安人部族都有春节,阿帕奇也有。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对于所有人类来说,春天到来都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时刻。 依照新历法,马哨将阿帕奇节日的时间确定下来,春节直接定在春分日。 在这个节日里,眠熊城将举办一个盛大的聚会,从白天持续到晚上。 聚会上人们将载歌载舞,还有喜剧、比武等等节目,热闹非常,类似后世的春节联欢晚会。 除此之外,还有最古老的传统——接见使者。 印第安人虽有部落联盟、部落、氏族之分,但大多数时候,部落和部落联盟并不实际存在。 人们以氏族的形式零散地分布在各处。 只有在重大节日或者战争爆发,人们才会聚集起来,或者至少也会派出使者。 眠熊城已经将平原部落集中起来,但如今的平原部落,影响力早就不再局限于一个部落。 西南地区的绝大部分印第安部落,都将派遣使者,参加眠熊城举行的春节聚会。 圣菲也派了一个中尉过来。 “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偏差。”小畜生拍着胸口保证道,“如果出了,我就不叫小畜生!” 马哨想了一下:“不过你是喜剧节目,出差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笑笑就过去了。” “大酋长,你要不要来一起演?”小畜生有些期待地问道。 “不了。”马哨说,“你这么有喜剧天赋,交给你就行了。” “这是什么?”小畜生看着马哨正在埋头书写的稿本,上面是他不太认识的英文,“那个什么枪炮?” “不是,是我要写的另一本书。”马哨说道。 小畜生看着上面的文字:“为什么全是英文?” “因为这是给英国人准备的。”马哨没有多解释,“好了,你回去继续准备春节聚会吧,这可是眠熊城人口突破一万人之后的第一次盛大聚会。” 为了即将到来的春节,眠熊城的人们忙碌了一段时间。 终于在太阳直射赤道的当天,春分之时,属于眠熊城的春节聚会正式举行。 来自各族的上千人聚集在酋长大厅外的广场上,观看表演。 广场以外的阿帕奇人,也都三五成群,聚起来享受美食,打决斗卡牌,整座城市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除了丰富的美食和娱乐活动,春节聚会也是重要的政治活动。 对就像后世的奥运会一样,是一个向外界展示自身的绝佳机会。 前来观看的印第安各族使者,无不惊叹于眠熊城的雄伟、富饶、繁荣,并被眠熊城独一无二的文化风采所折服。 聚会结束的第二天。 前来参加聚会的橡木大酋长就找上马哨,迟疑了一下:“我想,我们可以谈谈你上次的提议了。” 141 【阿帕奇部落】 “我是说‘阿帕奇部落’。”橡木补充道。 当初在击败科曼奇三族联军之后,马哨曾向其他部落提议,组建一个“阿帕奇部落”,将所有阿帕奇人纳入同一个部落。 对于这个提议,其他部落当时并没有回复,马哨也没有要求他们给出回复。 直到今天,橡木才终于第一个给出了答复,或者说追问:“关于组建阿帕奇部落,你有什么具体的想法?让所有阿帕奇人都迁入眠熊城?” 马哨:“差不多,我希望大部分阿帕奇人迁入眠熊城,或者在城市附近建立农村。” “农村?”橡木眉头微皱,“可是绝大部分阿帕奇人是猎人。” 马哨:“游猎不可持续,未来的阿帕奇人必然要以农业、牧业作为获取食物的途径。” 停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你们可能还没有意识到,野牛群的灭绝速度有多么惊人,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很难找到大群的野牛了。” 橡木想了想:“眠熊城现在有多少农民?” 马哨:“几乎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懂一些种植技术,大部分成年人的工作都是农业。” 如同绝大多数阿帕奇人一样,橡木对农业充满了疑虑:“我听说,农业的收成要看天气,有时很多,有时却颗粒无收……” 马哨说道:“游猎不一样要看野牛群吗?万一连续几个月没找到野牛群,氏族的日子同样艰难。” “眠熊城紧挨着阿肯色河,土壤肥沃,农业条件在全美洲都是名列前茅。” “没有什么比农业更适合这里了,眠熊城现在的发展就是证明。” 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要依仗工业。 而严格来说,眠熊城其实不太适合发展工业,主要是附近没什么矿产,但马哨依旧很重视这里。 因为这里的农业条件太优越了,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农业虽然不能让印第安人强大,但却比工业更加基础,没有自给自足的农业,其它一切免谈。 比如美国,粮食自给率长期保持在120%以上,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才有了繁荣的第二、第三产业。 可以说,眠熊城的发展,主要就是一群印第安人为农业时代疯狂补课的过程。 补课的成果也显而易见。 眠熊城产出的粮食可以养活上万人口,对于阿帕奇这样的游猎民族来说,上万人口的聚居地简直是个奇迹。 就算对农业完全陌生,橡木也不得不承认农业的意义。 然后他斟酌地又道:“如果我让奇里卡瓦部落加入这里,我和我的大祭司会担任什么职位……当然,大酋长肯定是你,这毫无疑问。” 经历过昨天的春节盛会之后,橡木确信自己不可能和马哨竞争,在任何领域,他都不是马哨的对手。 但他依然关心自己未来的职位和权力,至少他不想当猎人或者农民,亲自为生计忙碌。 “部落议员。”马哨说,“以及终身名誉议员。” “议员?”橡木没太听明白这个词。 马哨大致为他介绍道:“简单来说,就是专门参加各种部落会议的职位,我会在会议上听取你们的意见。” “终身名誉议员又是什么?” “议员是一个光荣的职位和身份,但却有任期限制,一年一任。”马哨缓缓道,“任何人做议员一年之后,我就会重新考察,判定其是否有资格继续担任。” “但终身名誉议员只要不犯罪,则可以永远保持这份荣誉,并领取一定津贴。” “当然,终身的只有荣誉,而不是职权。” 其实不管终身不终身,名誉不名誉,眠熊城的议员都没什么实际权力。 甚至可以说,议会就是马哨的一个秘书机构。 以后马哨可能会让议会有一定实权,但现在则绝无可能,一来是他现在需要集中权力,二来则是有许多不称职的议员。 目前的议员,不少都是过去各氏族的酋长。 这些酋长大多年龄颇大,没什么学习能力,当个传声筒还行,再多的事情便做不好了。 马哨让他们当议员,也有很大成份的过渡之意,给个议员的名头,免得让他们觉得自己加入眠熊城就成“平民”了。 事实证明这很有效。 即使是橡木,一个部落大酋长,对于“终身名誉议员”这样的荣誉也感到心动。 他并不是很清楚这个荣誉的含义,但一来这个称谓听上去很有逼格,二来在马哨的描述中,这个荣誉非常稀少、高端。 这就像玩游戏,一个新手玩家在野外打怪的时候第一次爆出紫装,不管这个紫装是否真的值钱、有用,他都会兴奋得不得了。 这是人的天性。 对于稀有的东西,人有着本能的渴望。 哪怕是人为设置的稀有,哪怕是毫无意义的稀有。 “好,我同意组建‘阿帕奇部落’,并且号召奇里卡瓦部落的阿帕奇人都迁到眠熊城。”橡木最终说道。 马哨不禁露出微笑:“既然是‘阿帕奇部落’,我们也去和其他部落谈一谈吧,最好能一次得到所有部落的支持。” 外族来眠熊城参加春节聚会的多是普通使者,但同族来的则都是比较重要的人物,包括四个部落大酋长,马哨特意邀请的他们。 于是春节盛会结束之后的几天里,马哨的主要工作就是和橡木一起,与其他几个阿帕奇部落商讨合并之事。 本质上是其他部落加入平原部落,但名义上则是几个部落共同组建一个阿帕奇部落,统一阿帕奇。 鉴于如今眠熊城的发展成果,合并的好处是如此显而易见,几个部落又是同族,因此并没有太大的阻力。 最大的阻力可能也就是各部落大酋长的个人利益了,毕竟谁不想当老大呢。 其次则是搬迁的成本,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阿帕奇人本来就会时不时地迁徙,眠熊城又财大气粗,完全可以自掏腰包。 在马哨和橡木的游说下,最终亲自来眠熊城的四个大酋长有三个都同意了合并计划。 剩下几个部落也表达了赞同合并的倾向,但需要先回去同其他族人商量一番,然后再做决定。 142 【前往加利福尼亚】 虽然有几个部落没有立刻同意。 但包括平原部落在内的四个部落已经同意,这便足够了。 于是在几天之后的一个大晴天,马哨就在广场举行了一个公开会议,正式宣布了这个消息。 “……经过几位大酋长的商讨,我们决定将平原部落、奇里卡瓦部落、吉卡里拉部落、梅斯卡莱罗部落四个部落合并,成立一个新的、特殊的部落。”马哨站在广场中央说道。 这不是聚会,不需要为节目腾出空间,所以广场可以聚集更多的人,总共有两三千人挤在这里。 虽然没有节目,但气氛却和几天前的聚会同样热烈。 毕竟早在这场公开会议之前,四个部落合并的消息就已经在城内流传了。 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马哨和下雨天一直在不遗余力地灌输团结阿帕奇、团结全体原住民的理念。 所以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很多人都感到非常激动,议论纷纷。 “消息原来是真的,四个部落真要合并了!” “这三个部落也要迁到眠熊城吗?” “应该是的。” “这样一来,眠熊城的人口估计要突破两万了。” “这是好事,人多力量大!” 马哨没有让人们肃静,而是自己加大了音量,继续说道:“新的部落叫做‘阿帕奇部落’,我将作为这个新部落的大酋长,继续团结所有阿帕奇人,所有原住民,乃至所有心向文明之人!” “阿帕奇万岁!”他振臂高呼。 “阿帕奇万岁!”人群随之响应,声浪阵阵。 随后还有一些人喊其他口号。 “圣光万古长存!” “大酋长万岁!” 一番口号过后,马哨示意众人安静,然后宣布其它消息。 “阿帕奇部落今日即正式成立,原先的三位大酋长现为部落议员、终身名誉议员,感谢他们为团结阿帕奇做出的贡献。” 说罢他带头为三位大酋长鼓掌致谢:“啪啪啪——” “啪啪啪——”众人跟着鼓掌致谢,三位大酋长都有些不适应这样的场景,但也忍不住面露笑容。 马哨继续说道:“阿帕奇部落成立之后,奇里卡瓦、吉卡里拉以及梅斯卡莱罗三个部落将分批迁入眠熊城。” “眠熊城将派出士兵和萨满,协助他们进行搬迁以及搬迁之前的准备工作。” 三个部落的人口差不多有一万,显然不可能一口气都搬过来。 短时间内人口翻倍,粮食供应肯定承受不住。 而且三个部落本身也不是集中的组织,想要把部落的人口都迁过来,肯定要从下面的氏族入手。 事实上,马哨的计划是用一年时间完全对三个部落人口的集中。 在这一年时间里,他将派遣士兵和萨满对即将迁来的阿帕奇人进行提前的管理,协助搬迁。 这是一项大工程。 毕竟眠熊城本来就在快速地吸纳人口,现在又有三个部落集体加入,眠熊城未来一年的人口增长速度可想而知。 所以马哨必须进行细致的安排,粮食、耕地、卫生、治安、住房等各种问题都要安排妥当。 好在这三个部落都是阿帕奇人,同化成本很低。 初步完成了三个部落的搬迁计划之后,马哨的工作重点就变成了加尼福尼亚。 美墨战争的重心逐渐集中在墨西哥南方。 马哨现在需要着手实施他的第二座城市计划了,也就是前往加利福尼亚,建立第二座阿帕奇城市。 “各位议员,眠熊城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中西部最大的城市了。”马哨在一次会议上说到,“我们是时候开始建立第二座城市了。” “你有什么计划了吗?”下雨天问道。 马哨点头:“我打算去加利福尼亚建造新城。” “加利福尼亚?”有些议员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 长期以来,印第安人的地理观念基本上也就只有东西南北的概念,除了比较熟悉的地方之外,稍远些的地方往往直接以东方、西方称呼。 相应地,住在那里的人也就是东方人、西方人。 加利福尼亚这么远的地方,在很多人的世界观里就是“遥远的西方”,没什么具体的概念,甚至不知道名字。 “就是这片大陆最西面的地方。”马哨为这些人普及道,“加利福尼亚再往西,就是汪洋大海。” “我们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建造新城?”人们不禁问道。 “为了海洋。”马哨回答说。 143 【有个大病】 抛开即将发生于明年的加利福尼亚淘金热,这无疑是个相当不靠谱的方案。 不过显然,大酋长马哨已经做了决定,因此议员们也没有多嘴,大多数人都怀着些许疑虑表达了认可。 直到会议结束,下雨天才忍不住单独询问道:“你确定要去加利福尼亚建造新城?而且是你亲自去?” “确定。”马哨说。 下雨天调整了一下坐姿:“你要知道,从这里去一趟加利福尼亚可能要花两三个月时间,等你回来的时候,美墨战争可能都已经打完了。” 马哨:“但加利福尼亚确实很重要,那里有我们唯一有机会获取的海岸线。我们必须早点行动,否则等到白人移民大量涌入,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下雨天稍一迟疑:“可是……这是不是太早,或者说太急了点?” “我们完全可以先在西面几百公里处建立一座新城,隔几百公里再建一座,用几年时间把我们的势力延伸到加利福尼亚。” 马哨沉默片刻:“这确实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案,但还是按照我说的做吧。过几天我就会带上一些人出发,前往加利福尼亚。” 他拍了拍下雨天的肩膀:“我不在的时间里,部落的事务就交给你了。” 下雨天皱着眉头,半晌没说话。 马哨笑了笑:“就当这是我的一次测试吧,对阿帕奇部落的测试……看看没有我的时候,部落是否能够良性运转下去。” 这个时代总让他有种朝不保夕的危机感,不仅是因为印第安人的身份,更多来自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 特别是信息交流的效率。 电报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在美国中西部这种荒凉的地方,一个人完全可以突然而无声息地消失掉,野兽毒虫、饥饿疾病、流寇土匪都可以是原因。 所以马哨时不时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某一天自己突然暴毙,阿帕奇部落会怎样发展下去?能继续走多远? 作为一个老师,他深知授之以渔的道理,或者说这就是他的本职工作。 如果阿帕奇人离开他就萎靡不振,那他的工作无疑是失败的。 就像下雨天估计的,马哨这一趟来回,少不了要花个一年半载。 按照原本的历史,明年年初就是美墨战争结束的时候。 随着勃朗宁手枪的传开,现在的世时间线显然已经受到了扰动。 最终这场战争可能晚一些结束,也可能早一些结束,马哨回来的时候,战争很可能已经结束了。 希望这一年半载的时间里,阿帕奇部落能够稳定地运转下去。 其实他还是有一些信心的,毕竟上次的疫情就是在他外出时发生,下雨天等人的处理也十分妥当。 几天之后,马哨完成了“西进队”的组建。 西进队总共有三百人,其中一百人是正规的士兵,训练充分,装备精良,人手一把步枪加两把勃朗宁手枪。 携带的物资倒不多,主要是食物和各种必备的工具,算是轻装简行。 人均两匹马,部落里最多的活物也就是马了。 四月的一天。 大清早,天蒙蒙亮,微凉的雾气在原野上弥漫。 马哨和西进队的三百人便整装待发,从西门出了眠熊城。 看着这支即将西进两千公里的队伍,许多族人在城门口挥手送别。 有关系近的亲友在队伍中的,更是难免生出伤感之情,潸然泪下。 “哨子哥……要不你带我一起去吧。”小麻雀眼眶泛红地拉着马哨的手。 马哨摸了摸她的头发:“几个月就回来了,别担心我。” “哨子哥……”她低着头。 马哨又微笑道:“我离开眠熊之后,你的功课可别忘了。等我回来,是要专门考察你的。” 小麻雀不说话。 马哨随后看向下雨天,再次嘱咐道:“部落的事就交给你了。” “我明白。”下雨天郑重地点了下头。 “出发吧,西进的勇士们。”马哨翻身骑上雄壮的黑锋,同时说道。 “咴——” 阵阵马鸣响起,队伍就像一列缓缓启动的火车,在充满节奏的马蹄声中逐渐提速,驶向西方。 马哨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这次他忽然注意到,送别的人群之中还夹杂着另一个娇小的身影。 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艰难地挤在人群里,终于在马哨即将被雾气淹没时探出了身体。 “米莉……”马哨呢喃了声,随即雾气便阻隔了他的视线。 这趟远行,本来他并没有什么别离的伤感,但此时,他的心情却突然变得像四周的雾气一样,怅然若失。 马哨看到了米莉,不过他怀疑,在最后一刻挤出人群的米莉很可能没有看到他。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视力比几乎所有人都要好,相隔着同一段距离,他能看见别人,别人却未必能看到他…… 这种莫名的抑郁一连持续多日。 直到队伍里的一位老兄成功转移了他的思绪和注意力。 “废话,前面这条路应该怎么走,往南还是往北?”马哨转头问道。 向导废话是个精瘦的青年,他脸上有两个酒窝,笑起来十分阳光,只听他热情地说道:“都可以,大酋长。” “都可以?”马哨眉头微皱。 “是的,往北走也可以,往南走也可以。”废话进一步解释道,“只不过,往北走比往南走需要多走一个月的路。” “……”马哨不知道该说什么。 独眺忍不住了:“我说,你能不能别再说这种无用的废话了!” 废话回答道:“这怎么能说是无用呢?看上去再无用的话也有可能有用,看上去再有用的话也可能无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马哨乃至队伍中的大部分人都理解了废话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此人的废话不是一般的多,几乎每次张嘴就是一句废话。 再比如几天之后,当西进队遭逢了一场降雨的袭击,狼狈避雨的时候,有人说了句:“唉,也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下完。” 旁边的废话仰望天空,张口就来:“看样子应该不会很快,但多半也不会太久,具体什么时候,等到雨停了我们就知道了。” 马哨不禁看了他一眼,心中不禁想着:这孩子怕是有个大病…… 144 【金矿】 为了避雨,西进队众人在一片岩石高地上搭了简易的帐篷,在牛皮的庇护下望着外面坠落的雨水。 雨势渐渐减弱。 马哨待在帐篷里,似乎想起了什么,拿来他的金属探测器,做了一番改装。 其实就是额外加了些牛皮,作为防水。 “大酋长,这是什么?”看着马哨手里的金属探测器,废话不禁问道。 马哨:“这是金属探测器。” “金属探测器,它有什么用?” “……探测金属。” “真的吗?”废话眨了眨眼,看上去似乎并不相信。 马哨沉吟道:“当然是真的,不过其实不太好用,我正在改进它。” 说着他就手持金属探测器在身前扫了一下,然后拿出一枚金币放过去,又扫了一遍,指示风扇的转速随之发生变化。 在1847年,对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电力都是一个陌生的存在。 此时人们眼中的电力,大概就像是一百七八十年后人们眼中的量子,基本上只存在于各种高大上的科技新闻当中。 当然,也可以存在于骗局之中。 “这……这是怎么回事?”废话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又还没有和马哨学到多少物理学,自然只能少见多怪了。 独眺笑道:“这是电磁感应。” “电……电磁感应,什么意思?”废话几乎一个词都没听懂,云里雾里。 “如果你以后有机会进入数理进修班,就能理解这些概念了。”独眺说着不禁一笑,揶揄起来,“如果你以后没有进入数理进修班,多半就不能理解,但也说不准。” “哈哈哈!”附近几人都笑起来,“独眺,你学得不像。” “来让废话亲自给你演示一个。”一个士兵拿出块肉干,“废话,你觉得这是牛肉干还是鹿肉干?” “可能是牛肉干,也………”废话脱口而出,随即也意识到什么,没有继续说下去。 众人笑成一团。 这时马哨将金属探测器递给独眺:“独眺,这个就先放你这吧,你没事的时候可以用它探一探周围,也许能发现点什么好东西呢。” 他已经在课堂上为一部分学生演示和简单讲解过金属探测器,独眺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当独眺从马哨手里接过金属探测器,看上去就像是要上实验课的兴奋的学生。 雨势消弥,天空逐渐放晴。 “我们继续出发吧。”马哨说道。 西进队收拾一番,继续上路,向西面的加利福尼亚前进。 一路上,马哨让一些人轮把玩金属探测器。对于这种新奇有趣的玩意,人们显得极有兴致,每个人拿到手之后都会到处探个不停。 金矿虽然还没探到,但也不是全无收获。 在路过一片沙漠的时候,有人用金属探测器发现了几具尸体。 这些尸体被埋在并不深的沙土之中,身上的钱币等金属物件引起了探测器的反应。 显然他们是在西进过程中意外身亡的白人,身份无从知晓,无主的财物自然就归马哨的这支西进队了。 西进显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这些具尸体就是一个证明。 好在马哨等人准备充分,倒是没有经历什么大的波折,唯一一个减员是响尾蛇造成的。 经过两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马哨的西进队终于靠近了目的地,加利福尼亚的东北区域,萨克拉门托市。 准确地说是上加利福尼亚,下加利福尼亚还在墨西哥呢。 另外,这会也还没有萨克拉门托市,只有萨克拉门托河。 不过依据这条河,再结合前世对加利福尼亚淘金事件的了解,马哨可以在地图上确认萨克拉门托市的大体位置。 至于发现金矿的位置,他还记得几个关键词:内华达山脉下、锯木厂、河流。 既然是内华达山脉下,自然就是在萨克拉门托东部。 既然是修建锯木厂时发现的金矿,附近应该有茂密的森林,再加上河流…… 马哨指着地图上萨克拉门托东北部的一片区域,询问道:“这条河附近有森林吗?” “有,科洛玛附近有大片的森林。”废话说道。 马哨点点头,然后又问:“这里都有什么人定居或者活动? 废话:“主要是迈杜人、米沃克人……还有萨特堡的白人。” “萨特堡?” “约翰·萨特建立的地方,他是个狡猾而凶残的家伙!”废话接着又道,“很多人被他欺骗甚至奴役过。” 马哨沉思片刻,随即指着地图:“我们到这里考察看看。” 他所指的地方,正是废话说的科洛玛区域。 他基本可以确认,科洛玛就是那座引爆西进运动高潮的金矿的所在地。 就算不是,应该也不会偏离太远。 金矿近在眼前了! “……在迈杜语之中,科洛玛是‘美丽’的意思,这座被圆屋河流经的山谷的名字其实就是‘美丽谷’。”废话为马哨介绍道。 马哨望着四周的景象,不禁点头:“景色确实很美。” 科洛玛水土优渥,生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清澈无污染的河水在谷中流淌而过,使附近的林地里响动着水声。 景色宜人,空气也是十分清新。 “这里似乎非常适合修建一座伐木场,如果我们在附近定居,必然要用到这座森林的木材。”马哨说道。 随后众人在林地中穿梭,不多时经过河流的一处浅水区,人们陆续涉水而过。 就在众人过河的时候,手里握着金属探测器胡乱晃动的一个士兵忽然发出惊奇的声音:“咦,探测器有反应了!” 大多数人对此不怎么在意,毕竟一路上,探测器也不止一次有反应了,让人们捡了不少破铜烂铁和少许钱币。 不过马哨却几乎时刻在关注着金属探测器,毕竟这里正是他的首要目标。 “河水里有什么东西吗?”他询问到,看似只是随口一问,其实内心却颇为期待和紧张。 手持金属探测器的士兵俯下身来,又晃了晃探测器。 探测器的线圈现在包着牛皮,可以直接放入水中探测。 士兵看着指示风扇的变化,然后伸手在水里一捞,随即就在透过林荫照进来的阳光之下,捞出来一块金闪之物…… 145 【东谷伐木场】 “这是……黄金?!” 人们很快认出,这块闪烁着金色光芒、尺寸还不如手指头的小块就是黄金,它是如此的沉重而明亮。 “真是黄金!” “大酋长,你快来看,是金子!” “金子,河水里有金子!”众人激动起来,围在一起大声叫嚷着。 一些人甚至直接俯身在水中摸索,试图也找出黄金。 马哨走过来,从士兵手里接过金块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都先安静一下。” 军人们第一时间肃静,其他人也很快安静下来。 待人们安静之后,马哨从士兵手里接过金属探测器,亲自在河水中探测了一番。 在自然界,绝大多数金属元素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探测器无法对它们产生反应。 只有极少数金属,能够以单质的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之中,而这些金属基本都不便宜,最典型的就是黄金。 马哨本来就知道附近有一片金矿,刚刚发现的黄金更是让他确信,这里就是金矿所在。 果不其然,随着他的探测,指示风扇的转速时快时慢,显然此处河水中分布着不少金属。 这些金属显然正是黄金。 在指示风扇反应最激烈的几个位置,马哨伸手在水中摸索,很快就摸索到了一些肉眼可见的黄金,最小的如米粒大小,最大的和手指头差不多。 连续发现的黄金,让人们再次激动起来。 “这里是一座金矿!”独眺也忍不住说了句。 马哨又从河水里找到一粒黄金,然后说道:“应该是这样没错——我们发现了一座金矿。” “金矿,金矿,天哪,我们发现了金矿!” “芜湖!” “大酋长,你该不会早就预料到这里有金矿吧?” “当初我还觉得不应该来加利福尼亚,现在再看……还是大酋长深谋远虑啊!” 马哨转过身,看着兴奋的西进队:“冷静,我的族人们,学生们。” “还记得我说的吗?如果你想掌握过人的格斗技术,首先要克服闭眼的本能;如果你想掌握过人的财富,首先要克服贪婪和炫耀的本能。” 人们再次冷静下来。 马哨继续说道:“一座金矿,既可能为我们带来财富,也可能为我们带来灾难,我想这不难理解。”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中,加利福尼亚的黄金几乎只为发现者带来了灾难。 他前世看过一部相关的纪录片,大概还记得,加州最早发现黄金的几个人似乎都没什么好下场。 贪婪以及他人的贪婪,让他们陷入了苦苦挣扎之中。 闻讯而来的淘金者们也大多没有好下场,幸运的白忙活一场,倒霉的丢了性命,更倒霉的死了都没人知道。 只有极少数幸运儿在淘金热中发了财,衣锦还乡。 当然,还有另一个最大的受益者——美国的经济。 淘金热引爆了西进运动的高潮,让西部迅速发展起来,同时大量黄金流入美国市场,给本来不怎么样的美国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 原本历史中的淘金者,只是一群一群乌合之众,黄金让他们陷入了极度的内卷和混乱。 但马哨带领的这支西进队,是一个以职业军队为核心的严密团体,所有人都事先经过一定审查,足够的团结、忠诚,至少与历史上的那些淘金者有着天壤之别。 而且马哨本人作为一个后世的物理老师,也知道该怎样高效率地探测、开采金矿。 所以他有信心把握好这笔财富。 再不济,就算消息泄露了,引发了美国人的西进高潮,他也能在白人大量涌入之前狠捞一笔。 “你们觉得,这里的金矿属于谁?”马哨问道。 “属于大酋长!”许多人这样说道。 即使在传统情况下,很多人也持有类似“大酋长拥有一切”之类的观念。 何况现在显然不是任何意义上的传统情况。 是马哨拍板决定来加利福尼亚,也是马哨发明了神奇的金属探测器。 再加上人们本就无比崇拜马哨,所以在他们看来,金矿属于大酋长,完全是情理之中甚至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马哨却说:“也许吧。但严格来说,它真正属于阿帕奇——因为我也属于阿帕奇。” 这句话其实有作秀的成份。 但确实非常管用,一些泪点低的族人直接就被这句话破防了,感动地哭起来:“大酋长……” 比如独眺,一些眼泪止不住地从他的独眼中溢出。 他其实泪点不低,但对马哨强烈的个人崇拜,以及部落里日益充斥的“阿帕奇主义”,让他难以保持理智。 所谓阿帕奇主义,就是集体主义与阿帕奇同化主义。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诚然存在,但那只是相对而言,彼此之间相差不大才能如此。 如果观念存在根本冲突,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自然只有毁灭或者同化两个选择。 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人明显比东方人清醒得多,可以积极地传教,乃至为传教发动战争…… 在毁灭和同化这两个选择之中,马哨选择后者,或者说将后者作为默认选项。 “一座金矿的财富,可以让阿帕奇更快地发展,我们可以吸收更多的人口,雇佣更多的技术工人,修建更多的住房、医院、教室……” 马哨缓缓说道。 “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这笔财富背负的意义。它不是我们用来挥霍、炫耀的东西,而是用来建设阿帕奇的东西。” “所以绝不能为此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而是要时刻警醒。” “如果我们不小心走漏了消息,让白人知道了金矿的存在,无尽的混乱便会让阿帕奇失去它,甚至会给阿帕奇本身带来灾难。” 停顿了一会,他又道:“隐蔽消息是我们的首要工作。为此,我打算在这里修建一座伐木场。” “伐木场?” 马哨点头:“是的,我们建造新城本来就需要木材,这里也适合修建伐木场。而除了生产木材之外,这座伐木场也将承担掩人耳目的作用,我们将以伐木工人或者猎人的身份在此活动。” 原本的历史上,美国人正是在修建伐木场时发现的金矿。 在这里修建一座伐木场,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了。 马哨想了一下:“伐木场的名字就叫……东谷伐木场。” 146 【洗矿槽】 在其他人看来,这是个寻常的名字。 毕竟这里本就是一个山谷的偏东部,为伐木场取名“东谷”,合情合理。 不过马哨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却主要是因为他后世常玩的游戏,山口山。 对于这款游戏,回想起来,他还有点遗憾。毕竟他上辈子就是在一个周一的晚上结束的,也可能是周二的凌晨,反正没撑到早上七点。 而在山口山里,他刚好有三十九个鸡腿杖碎片,差一个就能圆满。 “在这里,你们除了薪水之外,还将获得一份‘保密补贴’。”马哨说道,“以补贴你们为保守金矿秘密而付出的精力。” 不能白嫖,这是他做事的一个基本原则。 如果一个领导让员工做了额外的工作,却没有支付额外的薪水,要么说明这项工作毫无意义,要么说明利润进了其他人的口袋。 这两者,无论哪种情况,都绝不是好现象。 所以一直以来,对于族人,马哨都会为额外的价值付出额外的薪水。 这也能鞭策他在工作时更理性一些,少安排浪费劳动力或者分配有问题的任务。 金矿意味着疯狂的财富,白嫖或者说纯粹依靠道德约束,显然不能让工人们保密,至少远不能让他放心。 所以,在这里工作的族人都将以保密补贴的名义,获得一份高额的薪水。 “当然,每一项权利都对应着一项义务。”马哨又说,“你们既然领取保密补贴,就要做好保密工作,否则也会有额外的惩罚。” “时刻警惕,互相监督……总之千万要保密,明白吗?” “明白!”人们大声应道。 马哨点头:“好了,我们现在先着手修建伐木场吧,沿着这条河,选一块好地方。” 人们分成两队,沿着河流继续考察了一番,最终选择了一块河边空地,决定在此修建伐木场。 当然,也是一个居住点。 不过马哨不打算在这里建造一个正式的城镇,毕竟周围都是茂密森林,不太适合长期居住。 真正适合修建新城的地方无疑是未来的萨克拉门托市,也就是西南几十公里处。 还有更好的地方,再远一些的旧金山。 在原本的历史上,金矿虽然在萨克拉门托,但真正因此兴起的城市却是旧金山,或者叫圣弗朗西斯科。 原因就是旧金山紧靠着海洋,交通十分便利。 当发现金矿的消息传出之后,不仅是美国人,来自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会蜂拥而至。 从海路远道而来的淘金者,首选的地点便是旧金山,这导致旧金山的人口像爆炸一样飞速膨胀,最终发展成首屈一指的大城市。 至于到底要不要在旧金山建城,马哨暂时还在考虑。 旧金山虽好,但风险也高,容易引起针对。 同时也不容易控制,毕竟旧金山的先天条件决定了它必然会快速发展,必然会涌入大量移民。 万一旧金山还是像原本历史中那样发展,没多久就成为一座大规模的城市,且人口成份复杂,想要控制起来可就难了。 所以短时间内,马哨不会去旧金山,最多也就是在萨克拉门托修建新城镇。 选好了地方,三百人的西进队便在此驻扎下来,搭好帐篷,并且进行了第一次狩猎。 作为一座森林,这里的条件相当不错,不仅景色宜人,空气清新,而且有很多野生动物,野兔、野鸡、野鹿什么的。 再加上河里的鱼虾,供三百个人维持生活实在绰绰有余。 搭好帐篷之后,人们开始就地取材,修造建筑。 主要是伐木场,然后还有木屋,以及围墙。 围墙也是必须要修的,一来是防备野兽,二来也是防备外人。 而就在修造建筑的同时,开采黄金的工作也一并开始。 黄金作为人类最早掌握的金属,开采它并不是一件难事,印第安人也知道该怎么开采。 淘金嘛。 不过马哨不希望用纯手工淘金这种方式,这样效率太低了。 按照他的最坏打算,即便是走漏了消息,让白人知道了金矿的存在,他也要在白人大量到来之前狠捞一笔。 想要做到这点,纯手工淘金显然难度有点高。 但太高级的机器他也做不出来,或者说没有条件。 所以马哨决定用木头制作一个洗矿槽。 “洗矿槽,那是什么?”人们显然对此一无所知,当马哨拿出设计草图时纷纷疑惑地问道。 马哨解释说:“一种用来淘金的大型工具,和以前淘金用的盘子原理一样。” “无论是浅盘还是洗矿槽,归根结底,都是因为黄金比泥沙更沉重。对于浅盘来说,利用这点差异,只要我们晃动的时间足够长,黄金一定会与其它物质分离,沉到盘子的最底部。” “我们可以用盘子把泥沙筛掉,也可以用这种木槽把泥沙筛掉。”马哨指着设计图纸,“它不仅容量大,而且效率也高。” 147 【日入万金】 这个时代有很多所谓的淘金机器,但实际上大多并不好用,许多甚至是民科异想天开的产物,王多鱼狂喜的那种。 毕竟,在这样一个科技发展相对低幼的历史阶段,不管是否专业,谁都想搞点发明什么的,而且一些人也确实成功了。 与那些王多鱼式淘金机器相比,洗矿槽看似简单,其实反而十分高效。 在原本的历史上也正是如此,洗矿槽的使用是淘金热的一个转折点,人们纷纷抛弃原始的淘金盘以及各种华而不实的淘金机器,开始大量使用自制的洗矿槽。 自此以后,洗矿槽越来越流行,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仍然经常使用。 马哨详细讲解了洗矿槽的建造,随即人们开始动工,砍伐木材,一边修造建筑,一边搭建洗矿槽。 在此期间,马哨利用金属探测器,继续对河流展开探测,然后将结果标注在地图上。 一片浅滩。 “竖狼,记录一下,这附近可能有非常丰富的金矿,优先开采。”马哨手持探测器,头也不回地说道。 跟在身后的竖狼当即在地图上做了标记,在一段河流旁边标注了个数字“2”,意味着“非常丰富”。 “这一段似乎比较少。”又往前走了一段,马哨看着指示风扇的平稳转速。 竖狼当即在地图上标注了“0”,意味着“金矿较少”,或者说探测器没有反应。 两人就这样沿着河流反复探测、记录,为接下来的淘金做准备,身边还跟着几个卫兵。 “要是这探测器能再大一点、再灵敏一点就好了。”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竖狼不禁感叹道。 “首先得有更好的电池。”马哨回道。 “更好的电池?” “是啊,电池是大问题。”马哨由衷地说道,即使在他重生之前,人类在电池技术上也面临着难以突破的瓶颈。 比如新能源汽车,最大的限制就在于电池。 “所以探测器没法改进了吗?”竖狼听上去有点失落。 马哨笑道:“其实改进了也没什么用,你真以为这是用来探金矿的吗?” 人们都有些没听明白。 你刚刚就在拿探测器探金矿,怎么现在又说这不是用来探测金矿的? 马哨继续说道:“归根结底,是我们运气好,撞到了这座优质金矿。探测器不过是一个次要的辅助工具,也就是仅比人眼强罢了。” “这东西探测到的所谓的‘金矿丰富’或者‘金矿较少’,说的只是最浅层的金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矿含量。” “也许地图上标注着‘2’的地方只是鹅卵石的缝隙间卡着几块麦粒大小的金子,而标注着‘0’的地方却在地下深处埋藏着十吨黄金。”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所以,这张地图大概参考一下就行,别太当回事。” 竖狼又问道:“如果金属探测器不适合探测金矿,那应该用什么来探测?” “嗯……地质学吧。”马哨也不懂地质勘探,含糊地提了一嘴。 也不知道这个年头有没有现代地质学…… 半个月之后,一座大型洗矿槽便修建完毕,西进队的淘金工作也正式展开。 与正经的地质勘探相比,金属探测器显然没有多大意义,但对于这个时代粗糙的手工淘金行业来说,仍然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利器。 历史上的加州淘金者,找黄金基本就是靠上帝保佑。 相比之下,西进队的阿帕奇人们至少还有金属探测器提供的一点参考,虽然不太准,但至少比上帝靠谱多了。 再加上效率远超淘金盘的洗矿槽,所以淘金工作甫一展开,伐木场立刻就进入了日入万金的暴富状态。 字面意义的日入万金。 一桶又一桶泥沙被工人们从河水里挖出来,倒进洗矿槽之中,然后让水流顺着木槽的坡度冲击其中的泥沙。 经过反复的冲刷,大部分泥沙随着水流回归河中,黄金和少部分泥土则被洗矿槽的木板卡住。 接着工人们取下这些含金量极高的泥沙,做进一步的手工淘金,就能得到比较纯净的黄金。 多数是如沙一般的砂金。 也有块头较大的狗头金,尺寸达到指头甚至是婴儿拳头的水平,这种大块的金子自然就不用淘洗了,直接伸手捡出来就完事。 七月的一天。 马哨正在统计着第一周的淘金成果,身前摆放着一个大号天平。 时值盛夏,森林里气候湿热,即使他全身只穿着一条短裤,脚还泡在水里,仍然感到闷热。 不过这闷热也无法抵消黄金带来的愉悦。 “七十九公斤半!”这是他最终清点的结果。 将近八十公斤的黄金,换算成美元,就是五万美元左右。 当然,真正的数字应该不到五万美元,毕竟这些黄金的具体纯度还有待测定,但想来三四万美元还是有的。 八十公斤的黄金,这是淘金第一周的收入。 平均下来,每天的收入超过了一万克黄金,毫无疑问的“日入万金”。 “好家伙,这比卖军火还赚钱。”独眺惊叹道。 “这不是赚钱……这是捡钱!”竖狼说。 “小场面。”马哨笑了笑,“以后我们每天都会像这样捡钱,用不了多久就会习惯的。” 他说得没错。历史上的加州淘金热,在十年时间里为美国产出了几百吨的黄金。 美国从建国到淘金热的前夕,大约七十年的时间里,黄金的总产量也不过几十吨而已。 与几百吨相比,马哨等人开采到的这八十公斤只不过是个开始。 哪怕最后他们只开采出了百分之一,也就是几吨黄金,也绝对是一笔惊人的巨款了。 “大酋长,这些黄金我们该怎么花出去?”竖狼问道。 马哨想了想:“首先,我们要把产出的黄金都融掉,做成金锭。如果让人们看到了砂金、狗头金,任何人都知道我们手里有一座金矿。” 独眺则说道:“我觉得不如干脆铸成金币,我们自己的金币……比如,阿帕奇金币!” 148 【迈杜人】 “好主意!”这个提议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我觉得我们还应该铸造一些自己的银币,还有铜币!” 竖狼迟疑了一下:“金币还好说,至于银币、铜币……我们可没有银矿、铜矿。” 独眺脱口而出:“那就把白人的银币、铜币融掉,改成我们自己的!” 马哨笑了下:“这就是亏本生意了,铸造钱币也是有成本的。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处理应该和对待历法一样,首先看重方便。” “我们就将这里产出的黄金融成金锭或者金条,然后送到眠熊城,作为眠熊城的财政收入支配。” 独眺:“金锭虽然也能用,但多少有些不方便……我觉得,要不还是铸成金币吧,还可以在上面印上大酋长你的头像。” “不必,未来我们会逐渐使用纸币。”马哨说,这才是他不太想铸金银币的原因。 “纸币?”独眺一愣,“我们不是一直都不收纸币吗?” 马哨缓缓说道:“我们只是不收现有的、美国人的纸币,那些美元钞票是私人银行发行的,防伪水平也堪忧,当然没有什么价值。” “但随着技术和社会制度的发展,纸币的设计会越来越成熟。它最终会变成国家发行和担保之物,并且具有出色的防伪功能。” 人们似懂非懂,不禁又生疑问:“可是……纸做的东西能有什么价值?” 马哨拿着一块黄金,笑着说道:“黄金难道就有‘价值’了吗?它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既不能治病,也不承载知识。” 黄金当然是有实用价值的,而且很高,但那是在未来的工业社会。 对于当下的人类来说,黄金最主要的用途大概也就是装逼了。 “黄金也没有价值,它的价值来源于人们的信任。而只要得到同样的信任,纸币也会具有和黄金同样的价值。” “我其实在课堂上跟你们提到过,归根结底,社会的财富是‘生产力’,是我们拥有的生存空间、自然资源以及改造世界的力量,而不是金银或者任何形式的钱。” 马哨渐渐讲起课来,不厌其烦。 东谷伐木场逐渐完善起来,伐木和淘金的工作有序进行。 到八月份的时候,这里看上去已经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定居点了,有围墙和一些木屋。 西进队有整整三百人。 对于伐木和淘金而言,三百人显然有些多了。 于是在这里初步建设好之后,马哨就带着一百多人离开了这里,向西南出发,目标自然是几十公里外的萨克拉门托。 几十公里的路程,他们走了四天才走完。 主要是因为这里森林茂盛,没有什么好走的路,时而又有野兽出没,路上难免多些耽搁。 另外他们还携带着几车木材。 于是用了四天时间,马哨等人才骑着马来到了萨克拉门托。 或者说,未来的萨克拉门托市。 马哨前世自然没来过萨克拉门托,事实上他几乎没出过国,但他基本可以确定这里就是未来的萨克拉门托市。 因为如果让他在附近建一座城市,这里便是他的选择,他相信历史上建立萨克拉门托的淘金者应该也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 “我们就在这里建造新城。”马哨指着前方的一片空旷之地,说道。 人们随即在此搭建帐篷,卸下木材,开始修建新城,或者说新村。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除了东谷伐木场,这里的阿帕奇人也处在忙碌之中,而且更加忙碌。 毕竟东谷伐木场只是个伐木场,而这里即将修建的是一个正式的居住点,一座城市。 每天,除了在附近打猎、捕鱼以收集食物之外,马哨就带领着众人修造房屋和围墙。 好在修建新城的材料十分充裕,伐木场隔几天就会送一批木材过来。 与充分的木材供应相比,人手反倒有些不足了,主要是因为专业的建筑工匠比较少,大多数人的施工效率并不高。 直到这天,一群意外来客造访了尚未成型的阿帕奇新城。 “我们是附近的迈杜人,我叫大耳。”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些族人,出现在马哨面前,客气地询问道,“你们似乎是外来者?” 废话充当了双方的翻译,将这些话翻译成阿帕奇语,告知马哨。 虽然他经常说废话,但作为一个翻译还算称职,至少马哨觉得他翻译的长度和大耳说的差不多。 马哨说道:“是的,我们来自东方,是阿帕奇人。” “阿帕奇人?”大耳愣了一下,随即仿佛想起什么,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阵马哨。 “你是……天空之子?!” 149 【福报】 在中西部的印第安世界,马哨的威名已经传得相当远,即使是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部族,对他也大多有所耳闻。 马哨的形象也不难辨认,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子,外加二百斤的健硕肌肉,在哪里都很罕见。 所以只稍一接触,大耳便猜到了他的身份。 马哨微微一笑:“你听说过我的故事?” “当然听说过!”一众迈杜人有些兴奋,“阿帕奇的天空之子,还有谁没听说过您的故事?即使是敌人,也愿意向您报以敬意!” 平复了一下心情,大耳酋长先是斟酌地问道:“尊敬的天空之子,据我所知您居住在遥远的东方,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您?当然,我们没有不欢迎的意思。” 马哨随口道:“我们来这里探索海洋。” “探索海洋?”大耳有些不解。 马哨缓缓道:“阿帕奇长期以来生活在内陆,但现在我们想接触一下海洋,所以我带人来到了这里,打算修建一些居住点。” 说着他指了一下身后:“这就是我们在加利福尼亚修建的第一个定居点,东谷城。” “原来如此。”大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马哨接着说道:“修建这座新城的我们,正在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不知道你们是否愿意来帮忙,当然,我们肯定会付给你们工钱。” 大耳想了一下:“你们打算支付多少工钱?” “你们每来工作两天,我们就会支付一枚西班牙银元。”马哨拿出一枚银币,“如果你们愿意收铜币,日结也可以。” 加利福尼亚长期是墨西哥的领土,名义上现在仍然是,要等到美墨战争完全结束,这块富饶的土地才会正式割给美国。 西班牙银元本就是整个北美最流行的货币之一,在墨西哥境内更是如此,印第安人一般也会比较认可它的价值。 “两天就有一枚银元!”迈杜人听了,都有些不敢置信,议论纷纷。 “真的假的?” “这比我在萨特堡做工的收入高好几倍!” “不会是在骗我们吧,这也太多了……” 马哨听着迈杜人的议论,往废话耳边凑了下:“给我翻译翻译,他们都在说些什么。” 废话:“他们觉得这个工资太多了,比他们在萨特堡获得的收入高好几倍。” 马哨有点惊讶:“好几倍?” 每天半枚银币,相当于十五美元的月薪,这个收入在加利福尼亚确实算是比较高的,但基本也属于正常水平。 大多数白人农民的收入也就这个数,每个月十几美元。 迈杜人在萨特堡的收入居然只有这个水平的几分之一,那得低到什么程度。 废话解释道:“萨特堡就是这样,约翰·萨特热衷于欺骗甚至奴役和劫掠这里的原住民,他的恶名从迈杜到丘马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野鸭氏族能拿到一点工钱,已经属于比较不错的情况了。” 这时大耳也表达了对这笔高收入的难以置信:“我们并不是怀疑您,天空之子……但每两天一枚银元,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可以用我的名誉担保。”马哨笑了笑。 对阿帕奇部落来说,每个月十五美元的支出确实不值一提,尤其是在掌握金矿之后。 天空之子的名誉担保显然足够让迈杜人相信,大耳当即说道:“需要我们做什么工作?” “你们有过修造建筑的经验吗?”马哨问。 大耳说道:“当然有,萨特堡就是我们修建的!” 马哨点头,指着正在施工的族人说道:“那好,你们就跟着我的族人一起修建房屋吧,有什么交流不便的,找这个翻译就行。” 二十个迈杜人立时便加入了施工队,和众阿帕奇人一起建设东谷城。 很快马哨就发现他们所言非虚,他们确实都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比绝大多数阿帕奇人都熟练。 而且十五美元的超高收入让他们热情暴涨,整体的施工速度一下子提升了不少。 依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马哨直接安排原先施工队里最菜的二十个人去做猎人,以腾空给这些更适合造房子的迈杜人。 这些人也乐意如此,他们多是资深的阿帕奇战士,更擅长战斗和狩猎,在猎人的岗位上能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猎人们带着狩猎成果回来之后,马哨还为迈杜人管了饭。 “这些烤肉……算在工资里吗?”有个迈杜人犹豫地问道。 “不算。”马哨说道。 一种迈杜人听了,更是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吃饭的空档,马哨向他们询问:“我初来乍到,对这里不太熟悉,能和我说说萨特堡的情况吗?我听到你们说,你们在萨特堡打过工。” 大耳点头:“是的。不仅是我们,附近很多氏族都为约翰·萨特工作过。” “萨特是个凶狠的家伙,人们都害怕他,甚至很多人被他抓去做了奴隶。不过我们和他的关系还算可以,所以我们去那里工作,还有工钱拿……不过扣掉伙食之后基本也就没有了。” “与萨特堡相比,你们给的薪水和待遇简直是福报。”大耳不禁一阵感叹,“天空之子,您果然和传说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听着他的叙述,马哨思考了一会:“萨特是美国人还是墨西哥人?” 大耳:“都是,或者都不是。可能是瑞士人,也可能是法国人。” 马哨皱眉看着废话,以为这是他的自由发挥。 废话连忙解释道:“这是大耳的原话。” “什么意思?” 大耳似乎整理了一下思路:“他似乎是从瑞士来的,来到这里之后不久得到了墨西哥国籍,不过他爱的国家是法国,甚至扬言要把加利福尼亚变成法国的地盘,可惜他不是美国人的对手,也没有真正打起来,并且可能已经有美国国籍了。” 马哨:“所以……现在的约翰·萨特是一个来自瑞士拥有美国和墨西哥双重国籍的精神法国人?” “是这样。”大耳点头,“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搞清楚这些。” 150 【萨特堡】 “萨特堡有多少人?”马哨又问道。 “算上奴隶,可能有两三百人吧。”大耳说道,随即仿佛意识到什么,“难道你们打算进攻萨特堡?” 马哨没有回答。 大耳紧接着又说:“我得提醒你们,萨特堡的白人都是有火枪的。” “有火枪算什么。”独眺说了句,“这年头谁还没个火枪,他们拿的什么枪,棕贝斯吗?” “……我们没有。”大耳有些尴尬地说。 偌大的加利福尼亚,其实总共也就只有一两千白人,相比之下,印第安人的数量最少也有几万人。 因此,与美国其它地方相比,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无疑对白人接触最少,掌握的新技术和新工具也是最少。 东部印第安人对枪械的掌握几乎不亚于白人,而这里的印第安人则几乎没有枪械。 大耳看了看周围的阿帕奇人,发现他们很多都装备了步枪,腰间似乎还别着两把他从未见过的短枪:“看来你们有不少枪火枪,不过我依然不建议你们攻击萨特堡。” “为什么?”独眺问。 大耳解释道:“萨特堡,是一座坚固的堡垒。那里不仅有许多装备火枪的白人,还有厚重的城墙,甚至是两门加农炮。” “我们就是修建萨特堡的人,我们很清楚这座堡垒的坚固。如果没有它的存在,这里的各个部族也许还有一丝击败萨特的可能。” “但现在,萨特堡屹立不倒,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击败萨特。” 独眺听了没有说话,目光看向马哨。 马哨沉默片刻,然后说:“大耳,你可知道有哪些部族遭受过萨特的暴力和奴役?” “很多。”大耳道,“萨特不仅要求我们为他修造建筑,也要求我们为他做农活,最多的时候,甚至可能有一千人为他服务。” “如果你们想找到一个被萨特伤害过的氏族,闭着眼睛随便选一个方向,最多几十英里就能找到。”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距离这里最近的可能是米沃克人的黑鱼氏族,我可以为你们介绍一下。” 马哨点头:“过几天我们见一下黑鱼氏族。” “好。” 晚上的时候,马哨和独眺商量着事情。 独眺问:“大酋长,我们要进攻萨特堡吗?” 马哨:“我确实有这个打算。那个约翰·萨特作恶多端,而且还和美国军队发生过矛盾,如果我们除掉他,加利福尼亚美军做出激烈反应的可能性应该不高。” 独眺:“但是大耳说了,萨特堡非常坚固,甚至还有两门加农炮……我们虽然有一百个人,但想要打下萨特堡,恐怕希望不大。” 马哨说道:“强攻的话,确实没有希望。但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独眺摸了摸下巴:“大酋长你的意思是……” 马哨没有继续说:“我们先和附近的原住民多接触一下,也多调查一些关于萨特堡的信息,然后再做最后决定。” 随后大约半个月的时间里,马哨便针对萨特堡展开了一系列的走访调查,并和附近的印第安人多有接触。 一处小山坡上。 马哨拿着望远镜,望向远处的一座堡垒,正是加利福尼亚的“大城市”萨特堡。 考虑到加利福尼亚极度稀少的白人,萨特堡这种居住着两三百人的小型堡垒,确实可以用“大城市”来形容了。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座所谓的堡垒实在有些寒酸。 它的占地面积倒是不小,围墙也挺厚实,但建筑高度也就六七米,看上去更像个大宅院。 在堡垒的东南角和西北角,各有一座哨塔。 萨特堡的镇堡之宝,两门加农炮,就在这两座哨塔上面。 一些白人在萨特堡内外走动,许多都扛着武器。 除了白人之外,还能看到印第安人的身影,但他们并不是堡垒的居民,而是其中的奴隶。 “萨特堡的人都该死!”一个怨愤的声音在马哨身边响起。 说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正是黑鱼氏族的酋长。这位酋长对萨特堡显然恨之入骨,说话时身体忍不住地颤抖。 黑鱼酋长接着说道:“大酋长,如果我们能攻下萨特堡,我希望能亲手阉掉约翰·萨特!” 黑鱼氏族已经不存在了,早在几个月前,这个氏族已经被萨特堡屠戮、奴役大半,名存实亡。 如今其名义也不复存在,而是成为了阿帕奇的一部分。 事实上,马哨只是稍微和黑鱼氏族流露了一些想法,这位苦大仇深的酋长就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加入阿帕奇。 马哨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说过,阿帕奇有成文的法律,不允许私刑。” 黑鱼酋长一滞,又道:“那就请让我担任处决他的人!我要亲手刺穿他的心脏,就像插鱼那样!” 马哨沉默片刻:“这样吧,事后我将他的尸体交给你来处理。” 他有他的打算,不过他也实在难以完全拒绝黑鱼酋长强烈到近乎疯狂的复仇之心,这哥们的经历实在有点惨。 就在不久之前,黑鱼酋长的女儿,一个不满十二岁的女孩,在萨特堡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并死去。 所以黑鱼酋长才会如此仇恨约翰·萨特,希望能够加倍地报复回去。 “好吧。”黑鱼酋长沉默了两秒钟,最终答应道。 远远地观察了一番萨特堡,马哨随即返回东谷城。 与半个月前相比,东谷城虽然依旧还没有正式成型,但人口或者说施工人手却多了不少。 好几个遭受萨特堡迫害的氏族如黑鱼氏族都加入了阿帕奇,自然也就加入了东谷城。 目前在东谷城居住、施工的人,大约有四百人。 这天下午。 正当东谷城在热火朝天地施工时,大耳带着几个迈杜人匆匆赶来,找到马哨:“马哨大酋长,我们可以行动了。” 151 【裤裆藏枪】 就在大耳前往东谷城的几个小时前,几个白人造访了他的野鸭氏族,为首的是个有些谢顶、留着络腮胡须的男子。 大耳出来迎接,用不熟练的英语毕恭毕敬地说道:“你好,拉丁先生。” 络腮胡男子当即纠正道:“不是拉丁,是雷丁,皮尔森·雷丁。” 大耳忙不迭地赔笑:“是是,皮尔森·雷丁先生。” 事实上他的发音依旧不标准,雷丁却懒得继续纠正,而是说道:“萨特堡需要新修几间房屋,让你们的族人跟我来吧……萨特先生很喜欢你们,这次你们每天可以多领五盎司的面包或者面粉。” 一盎司是二十八克左右,五盎司也就是一百四十克。 多领一百四十克的面粉,几乎是多一顿饭了,如果是以前的野鸭氏族,多半会感到喜出望外。 不过在为东谷城打工了一段时间之后,对于萨特堡的压榨,他们心中自然只有不屑和愤懑。 尽管内心感到不屑,大耳脸上仍然不得不作出客气的笑容:“好,好,我们一定去,不过……” “不过什么?” 大耳小心地说道:“不过能不能宽限两天,我们后天再去萨特堡?” 雷丁眉头微皱:“怎么?” 大耳解释道:“我的不少族人正在南边的一个氏族做买卖,快回来了,但还没有回来,一时没有人手。” 雷丁在野鸭氏族左右望了望:“我看你们这人也不少,二十个人也来不了吗?” 大耳说:“氏族总得留些人看守,如果派了二十个人去萨特堡,这里就只剩女人和孩子了。”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就两天,最多两天。雷丁先生,两天之后,或者就在明天,我一定带着二十个熟练的建筑工前往萨特堡。” 雷丁点了点头:“好吧,你们别忘了,我先回去了。” 大耳喜笑颜开,连连感谢道:“非常感谢,慷慨的雷丁先生。” 皮尔森·雷丁随手调戏了一个少女,就带人离开了野鸭氏族。 待雷丁离开之后,大耳立刻叫上几个族人:“走,立刻去东谷城通知马哨大酋长!” 几个人快马加鞭,在当天下午来到东谷城的城镇大厅:“马哨大酋长,我想我们可以行动了!” 马哨看着气喘吁吁的几个人:“萨特堡叫你们去干活了?” 大耳点头:“是,而且是进到萨特堡里面去修房子,后天。” “很好。”马哨当即叫来独眺,吩咐道,“独眺,你挑二十个士兵,让他们装扮成野鸭氏族人的模样,到时候跟着大耳混入萨特堡,然后择机夺取塔楼和城门。” “是!”独眺兴奋地应道。 此时就有大约二十个迈杜人在东谷城工作,所以阿帕奇士兵只需要和他们借一身衣着就行了。 不过野鸭氏族的人都不穿上衣,这让他们感到有点麻烦。 “百夫长,他们都没有上衣,我们该把枪藏在哪里?”士兵问道。 “当然是藏裤裆里!”独眺毫不犹豫地将勃朗宁手枪藏到裤裆里。 士兵们面面相觑:“这……万一走火怎么办?” 独眺看向说话的士兵:“你之前不是说过不怕死吗?” “这好像比死更加可怕……” 独眺打断了他:“别废话,立刻都把枪藏到裤裆里,解放萨特堡就靠我们了!” “是。”士兵们服从命令,纷纷小心翼翼地将手枪藏进裤裆,并用绳子固定好。 装束上,二十个阿帕奇士兵很容易就打扮成野鸭氏族的模样,但两者的气质上却差别颇大。 阿帕奇士兵都是职业化的精锐士兵,目光坚定且充满斗志,与长期被萨特堡压迫的迈杜人截然不同。 至少以阿帕奇人或者迈杜人的目光来看,两群人几乎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竖狼不禁有点疑虑地说道:“还是有差别吧,会不会被白人发现?” 大耳笑道:“白人肯定分辨不出来,他们看我们都是一张脸。我们看他们也差不多。” “好吧。”竖狼想了想,发现自己看白人确实有点脸盲。 利用出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阿帕奇士兵们学习了一点迈杜语,并进一步了解了萨特堡的情况,做足准备。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就带领着五十多个人从东谷城出发。 这五十多人当中,包括大耳等几个正牌迈杜人,还有三十个阿帕奇士兵,以及二十个化妆成迈杜人的阿帕奇士兵。 经过大约一个白天的路程,他们在第三天的清晨靠近了萨特堡,隐藏在一个土坡后,用望远镜观察着前方的萨特堡。 “独眺,你们混入萨特堡之后,先夺取塔楼,然后夺取东门或者南门,届时我会从外部攻入,里应外合控制住整座堡垒。”马哨放下望远镜。 独眺点点头:“明白。” “好了,你们行动吧。”马哨拍了拍有点紧张的大耳,笑着说道,“放轻松,只要能进入堡垒,那些业余的白人士兵不堪一击。” “业余?”大耳不是很理解这个概念。 独眺则道:“我们是真正专业的士兵。看看萨特堡里那些扛枪的家伙,这都六点钟了,居然还没有进行训练。” “好吧。”大耳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 “士兵们,把手枪都固定好。”独眺提醒道,然后说,“出发。” 大耳几个迈杜人走在前面,二十个阿帕奇乔装打扮的士兵则跟在身后,不一会就来到萨特堡附近,距离城门只有百米左右。 “等等。”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响起,让众人都有些紧张起来。 尤其是大耳,他没有这种经历,甚至没有过和人战斗的经历,顿时就有点脸色发白,迟缓地转过头。 随即他松了口气,说话的并不是萨特堡的士兵或者管理者,而是一个商店店主,并且他还认识。 店主看上去颇为年轻,应该不到三十岁,身材中等,留着一些胡须:“大耳,对吧?” “是的,布兰南先生。”大耳客气地说道。 布兰南的商店建在萨特堡外,看上去是一座崭新的建筑,似乎刚开业不久。 布兰南站在店门口,手里拿着一瓶酒:“我这里进了些好酒,比上次卖给你的更好,不来一点吗?” 152 【内部攻破】 “不了,不了。”大耳现在可没这个心情,“我们要去帮萨特先生做工呢,晚了可不好。” “行吧。”布兰南没有多说什么,随即径直走向萨特堡。 大耳见了不由问道:“布兰南先生,你也要去萨特堡吗?” 布兰南:“是的,我去讨债,堡里有个该死的木匠欠了我不少钱。” 大耳点点头,便与布兰南一起来到萨特堡的城门。 看门的两个士兵任由布兰南进去,对大耳则盘问了几句:“你们是哪个氏族的?” 大耳恭敬地说道:“我们是迈杜人,野鸭氏族的,来帮萨特先生修建房屋。” “雷丁先生昨天跟我们说过这件事。”另一个士兵说道。 问话的士兵点点头:“你们进去吧。” 大耳便领着众人进入萨特堡,两个士兵则怀抱步枪,依着城门继续闲聊。 “今天早上有点冷啊,那些迈杜人居然还是不穿上衣。” “野蛮人不就是这样吗,你什么时候见过穿衣服的野兽?” “的确……不过刚刚你有没有注意到,有个迈杜人的老二大得出奇。” “有多大?” “反正隔着裤子都能看出来,那尺寸,啧啧……我感觉可能有一英尺。” “一英尺?你一定在开玩笑。”另一个士兵明显不信。 “见识短的家伙。”士兵嘲讽道。 正巧这时有一个白人女性过来,他当即猥琐地问道:“美丽的女士,你见过一英尺的老二吗?” 女士羞恼地离开了。 “哈哈哈!”两个士兵开怀大笑。 执行潜入任务的阿帕奇士兵无疑是精锐中的精锐,都是被训练过三年的职业老兵,并且都参与过实战,杀过敌人。 马哨带兵至今也就三年多时间,因此他们便是马哨手底下最精锐的士兵。 所以进入萨特堡之后,他们便如同本能一般观察着周围的建筑,思考着战术。 尤其是装有加农炮的两座塔楼,更是他们观察的焦点。 不一会,皮尔森·雷丁从一间房屋出来:“你们来得还算早,跟过来吧。” “好的,雷丁先生。”大耳跟着雷丁。 很快他们就来到一处空地,这里已堆放着许多木材还有工具,显然就差施工的工人了。 雷丁手拿一幅图纸,为大耳讲解了将要建设的房屋,然后说道:“好好干吧。” 说完他就离开了。 大耳安排众人开始施工,士兵们一边装模作样地施工,一边继续观察着堡内的情况。 过了一会,忽然有争吵声从不远处的一间房屋里传来。 “快把钱还给我!” “塞缪尔·布兰南,你这个黑心的放贷者,我绝不会还给你一分钱!” 大耳一怔:“是布兰南。” 愈演愈烈的争吵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一会争吵演变为肢体冲突,布兰南和一个中年人互相推搡着出了房间。 更多的人将目光投向这边。 “怎么回事?” 布兰南手里攥着一张契约:“先生们,女士们,全体目光向我看齐,我要宣布一件事。” 说着他指向对面的中年男子:“这家伙欠债不还,而且还打人!” 对面的中年男子脸色涨红:“胡说八道,明明是你先动手的!” 两人身边已经围了一圈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眼见如此,独眺不禁露出一丝微笑:“是个不错的机会,兄弟们,准备行动。” 二十个士兵当即分成三组,一组前往堡垒东门,另外两组分别奔赴东南角和西北角的塔楼。 独眺带着四个人,亲自进入东南角的塔楼。 当他们进入其中的时候,里面的白人士兵赫然有好几个正趴在窗户前,看着外面的争吵。 “你们干什么?”没有看热闹的士兵也没有及时反应过来。 “先生,我有个好东西要送给你。”独眺微微一笑。 “什么?” 白人士兵话音刚落,独眺就从裤裆里一摸,掏出来一把转轮手枪。 “砰!”然后只听一声枪响,这名士兵就脑门开花地倒在地上。 “当然是子弹!” 五个阿帕奇士兵接连扣动扳机,迅速解决掉一层的白人士兵,然后其中一个人收缴几个白人的步枪,余下四人则第一时间冲上塔楼的二层。 与一层相比,二层的士兵显然有所防备。 “敌人!”白人士兵一边呼喊一边端起笨拙的步枪,扣动扳机。 “砰砰砰!”狭小的空间里响起密集的枪声,随即数人倒地,包括四个白人和两个阿帕奇人。 倒地的四个白人都是身中数弹,基本上必死无疑。两个阿帕奇人也有一人阵亡,还有一个则是腿部负伤。 一个白人士兵选择了投降。 独眺用枪指着他的太阳穴,又用手指着旁边的加农炮:“你是炮兵对吧?我命令你,用这门加农炮对准南门开炮。” “不想死就快点!”独眺踢了他一脚,然后转头对其他士兵说道,“一定要看好入口,别让任何人上来。” “是!”阿帕奇士兵们应道。 话音未落,伴随着两声枪响,两个刚刚冲上来的白人士兵就被击毙。 阿帕奇士兵们的动作很快,几分钟便掌握了两座塔楼,并且控制住了堡垒东门。 而就在他们行动之际,马哨也闻声而动,放下望远镜,一振缰绳:“随我出击!” 话音刚落,三十名骑兵疾驰而出! 此时,萨特堡的东门已被阿帕奇士兵控制,一些白人士兵正试图夺回,奈何他们火力不足,斗志亦薄弱。 更要命的是,两座塔楼都被占领了,塔楼上的阿帕奇士兵与地面的士兵互相配合,居高临下地开枪甚至开炮。 “轰!”南门轰然挨了一记加农炮,负责看守的白人士兵当场阵亡。 想从南门逃离的白人纷纷尖叫着转头,试图从北门逃出去。 “轰!”然而北门也挨了炮。 南门不行,北门不行,西边没有门,东门…… 他们本来觉得东门似乎有点希望,虽然也有阿帕奇士兵镇守,但至少不必挨炮。 “咴——”然而就在此时,伴随着一阵马嘶,三十名骑兵疾驰而至。 他们的首领身材高大得仿佛巨人,胯下战马也如同一头猛兽,令人生畏。 三十名骑兵的杀到,立刻便在物理和心理两个层面击垮了白人。 “砰砰砰——”密集的子弹扫向还在反抗的白人。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马哨带头用英语喊道。 153 【应有的位置】 在约翰·萨特的哲学里,他自己毫无疑问是个勤奋的人。尽管他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和权势,依然可以每天七八点钟便起床,且不需要任何人叫他。 可怕的是,今天他遇到了比他更加勤奋的人。 更加可怕的是,这些人似乎还是他的敌人。 “轰——”清晨突兀的枪声、炮声把约翰·萨特从睡梦中惊醒,还有阵阵惨叫声,其中一些他甚至能辨认出属于谁。 萨特连忙从床上起身,光秃秃的头顶渗出一层冷汗。 怎么回事,难道有人在攻打萨特堡? 不可能啊,他的堡垒如此坚固,以至于来到这里的美国军队都选择了妥协。 美军都没有选择攻击这里,入侵者还能是谁? “萨特先生,印第安人攻占了塔楼!”雷丁冲进房间,回答了他心中的疑问。 “印第安人?”萨特脱口而出,“这不可能,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连枪都没有!” “确实是印第安人。”雷丁气喘吁吁,有些惊慌,“野鸭氏族的迈杜人。” “迈杜人?那些懦弱的建筑工?”萨特依旧难以置信,但枪声迫使他不得不迅速地穿好衣服。 雷丁:“是的,迈杜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他们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拿出武器,冲上并迅速占领了塔楼,就像是一群绵羊忽然变成了一群恶狼!” 萨特:“他们有多少人?” “二十几人。”雷丁紧接着又说,“不过他们的战斗力非常强悍,至少守卫两座塔楼的士兵完全不是对手,而且城外似乎还有他们的人。萨特先生,我们得赶紧逃出去了!” “走!”穿好衣服的萨特,抄起一把棕贝斯便夺门而出。 “轰!”刚一出门,一枚炮弹就从塔楼落到堡垒北门,将那里的士兵以及几个试图从那里逃出去的居民轰成碎片,血肉横飞。 萨特又惊又怒,转头看向南门,发现那里已经躺了几具碎尸。 而东门则有大约十个印第安人,拿着转轮手枪四处射击,让他的士兵几乎不敢露头。 而与此同时,又有几十个印第安骑兵从东门冲进来,他们每个人都带着三把枪,火力更加凶猛。 随着这些骑兵的杀到,枪炮声逐渐变成了阵阵不太熟练的英语和西班牙语。 “放下武器!” “举起手来!” “投降不杀!” 随着这些喊话的持续,枪声愈发稀零,意识到败局已定的萨特堡士兵、居民纷纷选择投降。 一百多人陆续聚在一片空地上,举起双手,面带惶恐。 “萨特先生,快到这里来!”人群中一个白人妇女招手道。 萨特眼见反抗无望,逃跑也不可能,只好也放下武器,钻进了投降的人群当中,紧张地望向四周。 “如果他们守信用的话,我们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雷丁忐忑地说道。 “印第安人会守信用?”萨特说了句,同时紧张得身体发抖。 他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会不会守信用。 但他很难相信,印第安人会放过自己,毕竟他很清楚自己对印第安人都做过些什么。 上帝保佑…… 这个时候,萨特只能祈求上帝了。 战斗结束了。 所有活下来的人都选择了投降,或者说,所有选择投降的人都活了下来。 百多个白人聚在一起,堡垒里的奴隶则都被释放出来,三两成群地站在一起,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有些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还不错,甚至比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好得多。 但萨特堡的许多奴隶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他们几乎是遭受了最残酷对待的那些奴隶,很多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一些人身上还有伤势。 所以当他们获得自由时,几乎恨不得将眼前的这些白人奴隶主生吞活剥。 “就是他杀了我的母亲!我要他偿命!”一个米沃克人语气激动,拿着块石头就要砸向奴隶主。 “住手。”旁边的阿帕奇士兵当即制止了他。 “为什么,我难道不能为母亲复仇吗?” “阿帕奇法律会审判他的罪恶,禁止任何人动用私刑。” 士兵们不止约束着白人,也约束着这些奴隶,这样的场景让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感到惊奇。 “这些印第安人似乎与众不同……”一个体型微胖的白人农民说道,鼻音有些重。 “什么?”说话的是塞缪尔·布兰南,今天的遭遇让他恼火而焦虑,不禁发火道,“科尔多瓦,你这个口齿不清的家伙!法克鱿!” 被称作科尔多瓦的白人农民显然是个好脾气:“我是说,我想他们应该会遵守信用,不会杀我们。” 布兰南继续骂道:“信用?违约金大于收益就遵守信用,违约金小于收益就抛弃信用,信用就是一坨屎!” “布兰南,你冷静点……那个印第安士兵正在看你呢。”科尔多瓦说。 布兰南瞟了一眼,发现确实有个印第安士兵在看自己,当下不禁深吸一口气,平息了混乱的情绪。 “安静!”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让还有些混乱的场面迅速安静下来。 众人看向发出这个声音的人,一个骑着黑色战马,身材魁梧得异于常人的印第安青年。 他头上戴着九根鹰羽,本就惊人的体型再加上体型同样惊人的战马,让他可以居高临下地俯视所有人。 “九根鹰羽……”一些人似乎想到了什么。 马哨缓缓说道:“现在,这座堡垒属于阿帕奇。所有人都将按照阿帕奇的法律,前往应有的位置。” “谁是约翰·萨特?”他问。 尽管心怀侥幸的萨特试图躲在人群中,但作为这里曾经的主人,以及最大、最残暴的奴隶主,认识他的人实在太多了。 “是他,是他,就是他!”在几个奴隶的指认下,阿帕奇士兵从人群中拽出了一个体型较胖的谢顶中年人,“约翰·萨特,整个加利福尼亚最邪恶的人!” 马哨看着萨特,缓缓地说:“萨特先生,很遗憾,按照阿帕奇的法律,你应有的位置在……刑场。” 154 【塞缪尔·布兰南】 萨特惊恐起来,连忙说道:“我……你……你说过投降不杀!” “投降可以解除敌对,但无法解除罪恶。”马哨淡淡道,“你信仰上帝,对吧?” “是……”萨特颤抖地应了声。 马哨微笑:“那就让上帝原谅你,我的任务是把你送到上帝身边。” “不,不——”萨特绝望地嚎叫着,但却被两个强壮的阿帕奇士兵死死按住。 马哨正式宣告了他的死刑:“约翰·萨特,罪行无数,犯下故意伤害罪、奴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重罚,依法判处枪决,立即执行。” 宣判之后,他并没有吩咐士兵去处决萨特。 而是看向一众白人:“我和我的士兵有些累了,你们当中有人愿意替我执行萨特的枪决吗?” 白人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马哨又道:“机会难得,谁愿意为我代劳,我将给他一些很好的奖励,比如,任命他为白人的民事总督。” 人群中开始有些骚动,不过依旧没有人站出来。 “说实话我有点动心,但萨特先生帮助过我……” “算了,这样做太可耻了。” 对印第安人来说,约翰·萨特是加利福尼亚最邪恶的人,但对白人来说,萨特还算是个好人,乐善好施,人缘相当不错。 直到两分钟之后,才终于有个人决定领这份好处。 “尊敬的酋长,我愿意为您效劳,处决这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马哨转头看去,就见一个二十七八岁或者三十出头的男子走出人群,他留着些胡须,修饰得还算整齐。 “天哪,布兰南,你不能这么做!”白人们纷纷说道。 “你这个无耻的混蛋!”萨特愤怒地瞪着此人,“我帮助了你,你却背叛我!” 马哨看着他:“你叫什么名字?” “塞缪尔·布兰南。”布兰南说道。 “布兰南……”马哨眉头微皱,他对这个名字有点印象,似乎是加州淘金热事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 不过具体的事情他早就忘了。 思考了几秒钟并无头绪,他便不再去想:“很好,布兰南。” 他眼神示意独眺,独眺随即使萨特面朝人群,跪在地上,同时递给布兰南一把手枪。 “布兰南,让我来告诉你一点生物学的常识。”独眺说道,“头部中弹不一定会让人死亡,但后脑勺中弹的人必死无疑。” “真的?”布兰南第一次听说这个,如果是个白人科学家告诉他,他应该会相信,但一个印第安人和他讲这些,让他不禁感到怀疑。 “现在,对着他的后脑勺开一枪,然后你就能发现他会瞬间停止呼吸。”独眺指着萨特的后脑勺。 布兰南握着转轮手枪,对准了萨特的后脑勺。 与此同时,独眺站在他身后,注视着他的动作。 布兰南看上去有些紧张,掌心的汗水肉眼可见,不仅是因为他要杀人。 更重要的是,在杀死萨特的同时,他还必须与眼前的一百多个白人面对面。 他能感到人群的目光,这些鄙夷、痛恨的目光让他感到不自在。 但布兰南已经想好了自己的选择,他知道未来的萨特堡属于这些阿帕奇人,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进出这里。 事实上他认定这里将会成为一座事实上的监狱,如果想在这里活得好一点,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抱歉了,萨特先生……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射入后脑勺的子弹会让人死得最痛快。”布兰南说道,随即一咬牙,扣动了扳机。 “砰!” 伴随着一声枪响,以及飞溅的鲜血脑浆,萨特的尸体倒在地上。 确实就像独眺说的那样,射进后脑勺的子弹会让人瞬间毙命。 “做得不错,布兰南先生,现在你是这里的白人民事总督了。”马哨微微一笑。 独眺将手枪收回,布兰南喘了几口气,转头问道:“需要我做什么?” “暂时你的工作是协助审判。”马哨说道,“萨特堡的白人,尤其是当过奴隶主的白人,都将接受法律的审判。当然,审判的结果一般不会是死刑,因为首恶萨特已经死了。” 他又看向一众白人:“另外,你们还可以选择自首,主动交代罪行、指认他人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话音刚落,就有个白人惊恐地说道:“我坦白,我以前是奴隶主,我虐待过印第安人!” 随后又有好几个白人选择自首,交代罪行,互相指认。 不仅指认奴隶罪,各种偷鸡摸狗的事也出来了。最后,经过一番内卷,所有白人都被扣上了一系列罪名。 当然,在马哨的计划当中,这些白人至少会有一个罪名,也就是约翰·萨特的从犯。 然后以司法的名义,他将对这些白人实施劳动改造,榨取他们的劳动力,并试图转化思想,就像当初他对战犯做的那样。 而如果能有个白人代理人或者说“白奸”,事情无疑会好办许多,布兰南就是这个“白奸”。 “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西泉要塞’——阿帕奇的军事基地,以及劳动改造营。” 随后马哨吩咐士兵们打扫战场,将所有的尸体、物资都收集整理起来。 “这就是萨特堡的加农炮?”最值得关注的无疑是两门加农炮,马哨看着眼前的铜炮问道。 155 【火炮与炮兵】 “是的,大酋长。”独眺说道,“除了塔楼里的之外,我们还在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门加农炮,不过有些损坏。” 所谓加农炮,其实也就是一种长管炮,其名称的本意便是拉丁文的“管子”。 当然,后来加农炮的含义变得逐渐宽泛起来,或者说加农炮和榴弹炮之间的区分变得逐渐模糊。 马哨眼前的这门火炮,算是标准的长管,炮管较其它火炮颇为细长。 炮身为黄铜材质,上面有一些西里尔字母。 “这是……俄文?”他不懂俄语,但这些奇怪的字母还是见过的。 独眺:“这门黄铜加农炮确实来自俄国,不过最初是怎么来的,堡里似乎没人清楚。反正萨特在南美洲和一位船长买到的它。” 他补充道:“可能和西面的罗斯堡有关,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原因。” 马哨点点头。 罗斯堡是俄国人在北美最南端的定居点,位于萨克拉门托西部一两百公里,紧靠海岸。 马哨摸了摸加农炮的黄铜炮身。 对他而言,这些来自萨特堡的战利品是他掌握的第一批火炮。 他一直想要为自己的部队装备火炮,但却难以实现。 直接购买必然很困难。 这个时代的政府管理水平再差,也不至于连火炮的买卖都不上心。 所以他作为印第安人,想要装备火炮,比较合适的途径似乎是自己制造。 听上去好像可行,马哨身为一个未来人,并且还是物理老师和键盘军事家,至少飞雷炮或者说“没良心炮”他是能做出来的。 但他终究没有去做所谓的“没良心炮”。 因为他知道,这种超简易火炮的性能其实不怎么可靠,远没有一些传闻当中那样的神乎其神。 操作繁琐、使用条件受限、精度和射程差……这些不提,更重要的是,没良心炮的安全性也是个大问题。 在真实的历史之中,由于极为有限的射程,以及火炮本身的问题,飞雷炮的操作者始终处于危险的环境当中,只是比舍身炸碉堡好些罢了。 而且这东西主要是攻城用途,阿帕奇目前应该执行的战略却无疑是防御战略,至少没有什么攻城的需求。 所以经过一番考虑之后,马哨决定暂时不去造炮,多积累点工业技术的基础再说。 不过这不意味着他不想要尽快拥有一些火炮,事实上他准备从墨西哥或者欧洲购买。 欧洲不必说,自从美国开始闹独立,为了给美国人找麻烦,英国人没少支持印第安人。 当初打英美战争的时候,英国人甚至还生产了一种专供印第安人的贸易步枪。 这种步枪经过了很多简化改进,结构简单,价格低廉,产量巨大,有力地推动了火器在印第安人当中的普及,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一直到现在,英国人的这种青春版步枪,都是印第安人最常见的火器之一。 马哨相信,只要能让英国人关注到他和他的部落,获得一些军火支持并非难事。 还有就是墨西哥人。 墨西哥战败之后将退守中美洲,与阿帕奇人的领地基本不再有交集。 没有交集,自然也就没有矛盾,墨西哥人和阿帕奇人没必要像过去那样互相敌视。 刚刚经历过战败的墨西哥人,绝对比英国人更恨美国,从他们手里搞到火炮的机会也很大。 对此,马哨心中早就有了一些计划,事实上这就是他在加利福尼亚之行后需要做的事。 他观察了一会眼前的加农炮,随即将目光转向了旁边的几个白人俘虏。 “你们几个是炮兵?”马哨问道。 俘虏士兵们低着头:“是的。” 马哨:“我想,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你们将要面临的惩罚。” “作为约翰·萨特的从犯,你们将面临至少五年的劳动改造。” “如果你们还不太理解劳动改造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监禁’,总而言之,你们没有自由。” 停顿了一下,马哨话锋一转:“不过,阿帕奇讲究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我们的目标不是为了惩罚谁,至少不仅是这个,我们还希望世界能变得更好一些。” “所以……如果你们能够痛改前非,做出一些贡献,你们将得到相应的奖赏,比如金币,以及减刑。” 一个俘虏炮兵犹豫道:“我们需要做什么?” 马哨:“你们只需要把炮兵的技能教给我的士兵就可以了。” 炮兵需要数学和物理知识,但只有数学和物理无疑是纸上谈兵。 所以想要训练出一批合格的炮兵,靠马哨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 他需要专业的炮兵。 而他非常清楚,教学类的工作并不是依靠强迫就能做好的,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教学工作者的态度。 老师这个职业,可以神圣到无以复加,也可以堕落到无以复加。 所以除了一些必要的强制性手段,马哨还需要拿出丰厚的奖赏作为激励,当然还有竞争机制。 这可是炮兵,教师的用心与否至关重要。 一个俘虏难掩心中鄙夷,用尽可能正常但还是有些阴阳怪气的语调说了句:“首先——你们得识字。” 白人都是大半文盲,美国的教育普及是南北战争和电力革命之后的事情了。 绝大多数印第安部族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自然更是文盲。 这些生活在加利福尼亚的炮兵,每天接触的印第安人基本是最原始和最落后的那一批,他们不相信印第安人有资格学会炮兵的知识。 即使身为俘虏,他们也保持着这样的高傲。 马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伸手一指身边的众阿帕奇士兵:“他们中的每个人都识字。” “论英语和西班牙语,他们确实不太熟悉,但论数学语言,你们可能还不如他们中的一些人。” 俘虏炮兵们明显不相信,但也没有说什么。 马哨只道:“只要你们愿意担任炮兵指导,就可以免除苦力劳动,还可以领一份薪水。每个月二十美元。” “二十美元?”这个数字让炮兵俘虏们眼前一亮。 普遍而言,当兵的收入并不高,他们作为加利福尼亚地区的一支私人武装,收入就更少了。 甚至他们都很难算是职业军人,就算是,也是以前,比如这几个炮兵就在正规军当中服役过。 但成为萨特的私人武装之后,这些士兵大多兼职一些其它工作,至少也会蓄养几个农奴。 马哨:“没错,二十美元,而且是货真价实的二十美元,金银币,而非银行券。” “除此之外,根据你们的训练成果,你们还可以获得至少一年的减刑,提前获得自由。” “你们也可以拒绝,只要你们愿意像大多数犯人那样,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领取微薄的薪水,以及拥有更少的减刑机会。” 俘虏疑问道:“其他犯人也有工资?” “是的,不过大多数人的月薪只有三美元,并且每天需要工作十四个小时左右。”马哨说。 “而炮兵指导不仅可以拿二十美元的薪水,工作时间也不超过十个小时。” “二十美元和三美元,十四个小时和十个小时,精通数学的你们应该能理解两者的区别。” 末了马哨又道:“好了,我给你们一点时间考虑考虑。” “另外在此期间,你们也可以和我的部下们讨论一些数学和物理问题,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你们想象中的文盲。” 156 【能量守恒定律】 随后,阿帕奇士兵确实和这几个被俘虏的白人炮兵探讨起了数学和物理。 当然,他们派出的是在这方面最出色的一个人——他们也没那么大的底气,认为随便一个人的数学物理水平就能击败白人的炮兵。 “抬头纹,看你的了。”阿帕奇士兵们拍了拍一个青年的肩膀,“你可是拿过数理进修班前五名的男人,别辜负了大酋长的教导。” “不是前五名,是第五名。”抬头纹纠正道。他皱着眉头,让额上满是皱纹。 他看向面前的几个白人炮兵:“我们来打个赌吧。” “打什么赌?”白人炮兵互相看了看,随即问道。 抬头纹:“你们也派一个代表出来,然后我和他互相出题目,谁答不上来便要认输,并且支付一美元。” “十美元!”身后的阿帕奇士兵起哄道,“一美元太小气了,你要是手头没钱,我给你!” “没错,十美元!” 抬头纹被同伴们起哄,白人炮兵们看他们颇为自信的样子,顿时也有些不服气,推出了一个青年:“高斯,让他们见识见识你的厉害!” 抬头纹被这个名字吓了一跳:“你……你是高斯?” 高斯似乎有些不太情愿,但还是决定迎战:“看来你对数学确实并非一无所知,不过我不是伟大的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而是汉斯·高斯,一个荣幸的巧合而已。” 高斯尚在人世,并且已经完成他的绝大多数贡献,是此时学术界的活神仙,凡是对数学稍有了解的人,都必然听说过他的威名。 抬头纹面露尴尬,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有些丢人。用脚趾头都应该想到,高斯怎么可能出现在萨特堡的俘虏当中? 他的反应确实丢人。 眼前的这位炮兵高斯无疑已经暗暗地鄙夷过了他,于是随口说道:“那好,我来出个题目,请你证明一下勾股定理。” 高斯觉得,证明勾股定理应该就是这个印第安人不可逾越的极限了。 其他炮兵也这么认为。 如果不是俘虏的身份,他们可能已经不加遮掩地提前嘲笑起来了。 即便如此,他们的脸上依然隐隐有一丝期待出丑的神色,仿佛很快就能看到抬头纹答不上来时的窘迫了。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 抬头纹拿来纸笔,一声不吭地完成了勾股定理的证明,一幅示意图,短短几行字。 而且用的是一种新方法,借助直角梯形的面积完成了简单高效的证明。 高斯看着纸上简短的证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这……这种证法是谁教给你的?” “当然是我们的大酋长,就是刚刚离开的那位。”抬头纹说,“我只是大酋长的一个普通学生。” 抬头纹用的证法其实就是后世的“总统证法”,由美国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在1876年提出。 对十九世纪的人来说,证明勾股定理没什么了不起,但这个证法新颖简洁,也为加菲尔德博得了一些美名。 美国总统尚能借此博得美名,一个印第安人提出这个证法,显然就有点奇迹了。 看着眼前的证明,高斯陷入了沉默。 他意识到这些印第安人是真的与众不同,比他想象得还要与众不同得多。 “好吧……现在轮到你出题了。”高斯有点不甘心地说了句,他预感自己可能情况不妙。 抬头纹微微一笑,起手就是一道物理题。 一道最简单的能量守恒定律应用题。 如果让马哨评价这道题,毫无疑问是:送分题。 然而,这个时代的人们基本上还不知道能量守恒定律。 也不能说没有,严格地讲,几年前就有这个定律了。 但此时的能量守恒定律还不够完善,也不够普及,至少还没有成为最公认、最基础的物理定律之一。 顶级物理学家是知道这条定律的,但这位与高斯重名的炮兵显然不在此列。 所以当他试图解题时,只觉得头脑一团浆糊,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仿佛这根本就是个无解的题目。 他在纸上写了一大堆,列了各种方程,化简下来却全是“x=x”之类的结果。 高斯深吸了一口气:“出题者不能出自己都不会的题目,我想这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基本规则吧?” 抬头纹点点头:“没错。” 高斯又问:“所以,这道题你会做吗?” 抬头纹:“当然,这很简单……你承认你做不出这道题,对吗?” 高斯沉默须臾:“是……那么,把你的答案告诉我。” 抬头纹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题目,寥寥几行字,便得出结果:“这是能量守恒定律,其实如果你多关注一下物理学的新闻,应该听说过。” “能量……守恒?”高斯一脸茫然,无法理解这个概念。 不过这不妨碍他进行验算,验证答案的正确性。 “你输了,对吧?”抬头纹微笑道。 “我……”高斯说不出话来。 几个白人炮兵都不禁说道:“不会吧,高斯,你居然输了?你对得起你的姓吗?” “上帝啊,你输给了印第安人!” “你不是一向对自己的数学物理很有把握吗?” 高斯抓着自己的头发,苦恼地说道:“这道题我真的把握不住……守恒?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来!”其他炮兵按捺不住,也试图解题,结果和高斯一样满头雾水,得不出答案。 抬头纹说道:“白人们,现在你们还觉得我们是文盲和野蛮人吗?或者说,如果我们是文盲和野蛮人,你们又是什么?” 几个炮兵说不出话。 精神上的打击往往比肉体上的打击更加沉重。 他们可以迫于武力屈服于野蛮人,在他们看来,野蛮人就如同野兽,人类不会因为被强壮的野兽击败而感到羞耻。 然而现在,这些刚刚在武力上击败他们的野兽,又用数学和物理击败了他们。 这让他们有种三观尽碎的感觉。 “狂妄但却愚蠢的白皮,你们的数学物理水平比我想象得更低,你们连做大酋长学生的资格都没有!”抬头纹狠狠地鄙视道,他感觉这比用子弹杀死敌人更痛快。 157 【秘密监督】 几个炮兵如丧考妣,围在题目前久久沉默。 抬头纹继续说道:“但愿你们的炮兵技术能比物理水平高一些,如果你们连一技之长都不具备,还不如老老实实做苦役。” “对了,愿赌服输,把十美元交出来吧。”他伸出手。 “……”几个炮兵依旧无言,半晌才道,“我们哪还有钱?” 一个阿帕奇士兵当即质问道:“没有钱你们为什么要来打赌?” “我……”炮兵们张了张嘴。 抬头纹看了一眼同伴:“显然,他们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随后他又对白人们说:“你们没有钱,那就先赚钱,炮兵指导可有二十美元的月薪呢。” 最终,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几个炮兵俘虏成为了萨特堡的炮兵指导,负责为阿帕奇士兵们教授炮兵技能。 这其中自然有屈辱、迷茫之类的心情,但也难免有几分安逸和欣喜。 毕竟二十美元的月薪着实不低,挣达不溜嘛,谁能不心动。 马哨希望,萨特堡的炮兵训练,能为阿帕奇不久未来的炮兵部队打一些基础。 除了炮兵这类技术人才之外,萨特堡的俘虏当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群体。 伪军。 萨特堡不仅有白人士兵和印第安奴隶,也有一部分印第安士兵。 他们听命于约翰·萨特,像白人那样生活,也像白人那样会对印第安人开枪。 对于这些伪军,阿帕奇的处理还是比较宽容的,基本上与白人俘虏一视同仁,而没有额外加一项“印奸”的罪名。 毕竟他们多少有被迫的成份,而且本来也没有什么印第安人的自我认同。 对他们来说,其他部族甚至其他氏族的印第安人和白人没多大区别,对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开枪自然也就称不上背叛。 他们仍然需要时间,才能逐渐像眠熊城的居民一样,产生统一的群体认同。 解决完萨特堡之后,萨克拉门托区域便进入了平稳的发展。 东谷伐木场继续淘金,以惊人的速度获得利润,当然也兼顾伐木,为工程建设提供材料。 东谷城一边持续完善,一边不断吸纳人口,周围的印第安人都可以迁居其中,还有少量的白人、黑人。 与眠熊城相比,东谷城的同化政策要平缓许多。 毕竟这里阿帕奇人少,与阿帕奇文化差异也大,越来越多外族人的涌入势必会大大提高同化的难度。 因此东谷城实行的同化更偏向经济手段,正好占了金矿也有钱,强制性手段即便有,也会尽可能地伪装,减少刺激。 萨特堡,或者说西泉要塞,情况就不一样了。 萨特堡变成西泉要塞之后,马哨立刻安排了对这里的修复和扩张。 修复自然是对城门的修复,之前的战斗中,南门和北门都遭受了炮击,需要修复。 扩张既是面积和建筑的扩张,也是人的扩张,马哨打算把这里变成一个在他眼中较为合格的军事要塞,这至少需要从本地印第安人当中吸纳几百人作为士兵。 除了军事基地,西泉要塞还是白人和伪军们的劳动改造营,实行更具强制性的改造同化政策。 未来阿帕奇在加利福尼亚抓到的各种非死刑犯人,都将被送到这里进行强制同化。 十月初,马哨召开会议,对伐木场、东谷城和西泉要塞做了些安排,便准备动身返回堪萨斯了。 实际上他不想这么快就回去,毕竟加利福尼亚的发展才刚起步,比眠熊城更需要他的直接参与。 但鉴于他接下来的计划,他不得不赶着回去。 临行之前,马哨一再嘱咐独眺和竖狼,这两人将是他离开之后的代理人,负责萨克拉门托区域乃至加利福尼亚的所有事务。 “记住,你们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和经营好金矿。” “在此前提下,其它问题尽可能用钱解决……开采出来的黄金,西泉要塞和东谷城分别可以获得十分之一作为发展资金,这笔钱足够用了。” “千万要记住。”马哨末了又强调地问道。 独眺和竖狼都点头应道:“放心吧,大酋长。” 嘱咐完这两人,马哨又单独叫来抬头纹:“抬头纹,我有一项秘密任务要交给你……” 抬头纹说:“不管什么任务,我都一定会努力完成。” 马哨沉吟道:“不是什么艰难复杂的任务,就是让你秘密监督一下独眺和竖狼。” 抬头纹一怔,似乎有点不太理解:“秘密监督?” 马哨笑了笑:“我说过,人性是靠不住的,不管是谁的人性。金矿蕴含着惊人的财富,尽管独眺和竖狼都是对部落非常忠诚的人,但如此重要的事情,显然要尽可能少地依赖人性的自律。” “所以,除了公开的监督之外,秘密的监督也必不可少。你需要密切关注金矿的运转,防止有人被欲望吞噬了理智。” “当然,金矿以外的事情你也要关注一点,比如司法、军事……” 抬头纹郑重地点头:“我明白了。” 马哨沉吟片刻,忽然问道:“抬头纹,你觉得我要不要再安排一个人,来对你进行秘密监督?” “多几个秘密监督者,互相制约,应该会让监督更加有效。”抬头纹说道,随即仿佛想到什么,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马哨:“怎么了?” “大酋长,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抬头纹犹犹豫豫,半晌都没有说出下文。 “有什么问题直接说出来,你是我的学生。”马哨说道。 抬头纹终于下定决心:“大酋长……我觉得,好像没有人可以监督你。” 马哨怔了一下,随即笑起来:“说得没错,确实没有人可以监督我,但——” 抬头纹突然恍然:“我明白了,需要监督的是人性,不是神性!” “不,我没有神性,别说这种话,你可是我很看重的学生。”马哨当即说道,眉头微皱。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马哨继续缓缓说道:“你说的没错,抬头纹,没人可以监督我,至少没人可以严格地监督我。而我也不是神,也和你们一样有着靠不住的人性。” “但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因为任何体系都会有至少一个漏洞,任何公理系统都有无法证明的东西,任何问题最后都会追问到一个绝对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们可以无限地推崇法律和制度,推崇程序正义,但不论法律和制度怎样完善,程序如何严密,它都只能接近完美,而不能达到。” “任何情况下,都至少会有一件事,让所有的理性、法律、程序、制度统统失效,让我们只能寄托于个人因素甚至是意外因素,没有更好的办法。” 停顿了一下,马哨又道:“如果有人说,物理学的大厦已经落成了,剩下的只是一些小修小补的工作……他注定会成为一个段子。” “不止是物理,社会也一样。” 158 【返回堪萨斯】 “在一个复杂的分工社会当中,必然会有难以监督的机构。”马哨说,“对现在的阿帕奇来说,我就是这个机构。” 抬头纹虽然早就被马哨潜移默化地灌输了很多类似的观念,但听到这个论断,仍难免有些难以接受。 “这真的……不可避免吗?”他不禁问道。 “不可避免,或者说避免它的代价不可承受。”马哨说。 “怎么避免?”抬头纹又问。 马哨:“只要让社会退化就行。如果每个人都从事最简单的、自给自足的工作,老死不相往来……没有社会分工合作,没有公共利益,自然也就不必有监督了。” 停顿了一下:“所以,对于一个可以监督其他所有人却很难被其他人监督的‘终极监督者’而言,保证社会不退化是最基本的底线。” “进一步讲,如果一个机构能够成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那么他就是天然的、必然的终极监督者,谁也不能撼动他的地位。” 抬头纹若有所思:“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马哨补充道:“这是个重要思想。” 发展就是合法性。 听上去,这更像是一种工程师思维。 但政治本该如此,相比之下,用数学家的思维去理解政治,才是荒唐。 马哨大概还记得,高中的数学教科书曾把《独立宣言》当做公理化思想的一个例子来讲。 当然,这东西考试不考,所以大多数学生不知道,大多数老师也不知道。 马哨是知道的。 但他并不认可。 他不认可《独立宣言》的这种做法,或者说欧美人的政治理念。 这种理念,简单来说就是认为政治可以像数学一样完美,甚至是脱离于现实。 但数学本身并不完美,它也有缺陷,而且这种缺陷是根本性的,是人类自身甚至是宇宙的缺陷。 同时,数学可以脱离现实,任凭公理在逻辑的世界里自由延伸,但政治绝不可如此。 因此,这种在西方人中十分盛行的政治观念注定是一种妄想,它将为政治带来灾难。 后世的美国已经逐渐印证了这点。 《独立宣言》里,那些道貌岸然的政治公理,最终只能推理出讼棍和白左的繁荣,而不能得出任何实质的公义。 两人的探讨似乎有些诡异。 抬头纹的提问就像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尖锐质疑,但事实上两人都没有感到什么紧张。 因为马哨骨子里始终是个老师,而且是个优秀的老师,他把师生关系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讨论的内容逐渐偏离了初衷,变成了数学。 抬头纹又问:“任何公理系统都有不能证明的东西……这是真的吗?” “公理自身不就是吗。”马哨随口道,没有多说。 想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的前置知识可不少,而且很多都是超前的,比如罗素悖论、哥德尔不完备定理,都是下个世纪的东西。 别说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了,妄想建立完美数学大厦的希尔伯特这会都还没出生呢。 就是开尔文“物理学大厦”的那个著名段子,现在都还没有诞生呢。 这个时代,对人类理性缺陷探索的最大成果,可能也就是康德的二律背反了。 即便伟大如康德,也只不过是初窥门径,为后人揭示了思路,而没有拿出什么确凿的东西。 抬头纹是部落里数学天分最拔尖的人之一,在数理进修班也是优等生。 但其真实水平也就和后世高中生差不多,而且是做题方面,眼界则可能连初中生都不如,想理解哥德尔的理论还差得太远。 总而言之……这里面水太深,马哨怕抬头纹把握不住。 “你如果有兴趣,可以先了解一下罗巴切夫斯基的几何,我带来的那些书里有讲它的。”马哨说。 除了基本的生活生产物资,阿帕奇西进队还带了一些书到加利福尼亚,以便让这里的阿帕奇人继续学习。 “最后,抬头纹,我离开之后,你大概就是整个加利福尼亚数理水平最高的人了,记得做一个合格的老师。”他又叮嘱道。 抬头纹郑重地应道:“我明白,老师。” 和抬头纹谈完,马哨便收拾收拾,休息一晚,第二天正式启程了。 返程的队伍只有一百人左右,而且只有一小半是原先西进队的成员,大部分则是新成员,也就是刚刚加入阿帕奇的加利福尼亚印第安人,还有几个白人囚犯,其中包括一个炮兵。 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是因为西进队的人数太少了。 不到三百人,要管理西泉要塞、东谷城和东谷伐木场三个地方,实行同化政策,难免有些捉襟见肘,马哨肯定不能多带。 不仅不能多带回去,他以后还要向加利福尼亚增派人手。 成员多数是新人,队伍自然不好带。 比如路上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几个印第安人执意要去两百公里外的一个传说圣地祭拜,最终僵持不下,马哨只好让他们自行离队,不管他们了。 他此番趟返程有些急迫,可没工夫管这个。 马哨从加利福尼亚动身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份,如果再晚一些,他就要在冬天穿越整个西部了,这绝对是个糟糕的计划。 同时美墨战争也接近尾声,他必须展开下一步行动。 他带着一行人快马加鞭,尽可能快地返回堪萨斯。 除了那几个人的离队事件之外,路上没有发生什么波折。 对其他团体来说,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为马哨走的路线是自然环境最温和的一条路线,自然环境温和,社会环境却比较恶劣。 得益于温和的自然环境,沿途居住着许多印第安氏族,形形色色,啥人都有。 白人或者外地的印第安人来到这里,很可能被当成入侵者处理,人少的直接就莫得头皮了。 但马哨作为在印第安世界日渐名盛的天空之子,绝大多数印第安氏族都会给个面子,至少路过一下不会有什么问题。 所以他可以一路快行,在十二月中旬就顺利返回了堪萨斯的眠熊城,比计划中还早些。 159 【阿帕奇通讯社】 时隔半年多,在1847年的十二月中旬,马哨回到了眠熊城。 与离开时相比,眠熊城的规模又增长了不少,粗略看去,占地面积至少扩大了一半,城内的砖石建筑也明显更多了。 城外也有一些建筑,比如东西两侧的枪店、马厩、登记处等等。 一队猎人从南面回来,马车上载着许多刚刚猎杀得来的野牛,看上去收获不错。 士兵们在各处站岗或者巡逻,还有许多在空地上训练,号子声此起彼伏,当然还有飘扬的金拳红旗。 城内外充斥着各种声音和景象,既繁荣,也有些杂乱。 马哨的队伍里自然也有一面金拳红旗,十分醒目,因此人们很快意识到:“大酋长回来了!” 在士兵们的迎接下,马哨从西门进入眠熊城,当然,在入城之前,登记的手续也必不可少。 尤其是那些没有持枪资格的队员,他们在路上可以配枪防身,但却不能把枪带进城里。 任何把武器擅自带入城里的人都会遭受惩罚,阿帕奇的武器管制十分严格。 办完入城手续之后,马哨便吩咐道:“把‘包裹’都送到酋长大厅。” “是。”一些队员应道,然后纷纷卸下队伍携带的包裹,搬运到酋长大厅。 这些包裹尺寸不大,但却似乎相当沉重,很多人搬得并不轻松。 “立牛,你这是怎么了,搬两个小包裹就累成这样?”有居民询问一个身材魁梧的士兵。 立牛回道:“你也去一趟加利福尼亚试试,好几千里呢!” “又不是一天走完,我看你就是不行了……我来帮你吧。”居民想要帮立牛分担一个包裹。 “一边去!”立牛却毫不领情,气喘吁吁地搬着两个包裹,径直进了酋长大厅。 队伍里的几十个小包裹全部被搬入酋长大厅,堆放在地上,负责搬运的队员们也都集中在此。 “辛苦你们了。”马哨对这些人说,“都回去好好休息吧。” 然后他又叮嘱道:“保密协议千万要注意,不管别人跟你说什么,都不能透漏一个字。” “是,大酋长!”人们应道。 待人们都离开,早就满心疑惑的下雨天不禁说道:“这些包裹里都是什么?怎么这么沉?” 马哨一笑:“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这都被钉死了。”下雨天将包裹外面的布解开,露出一个被钉死的木盒。 马哨当即拿起木盒,两手用力几番,便直接掰开了被铁钉钉住的木板,随即一抹金黄出现在房间之中。 “这是……黄金?”下雨天不禁睁大眼睛,凑近观察。 “当然了,除了黄金,还有什么东西能有这样动人的光泽呢。”马哨拿起木盒里装的一块金锭,在手里掂了掂。 这饱满的沉重感让人心情愉悦。 下雨天也拿起一块金锭看了看,然后想起什么,指着地上的几十个包裹:“难道这些都是黄金?” “没错,价值数十万美元的黄金。”马哨笑着说道。 下雨天愣了一会:“难道……难道你在加利福尼亚发现了金矿?用那个金属探测器?” 马哨点头:“是的,不过我想更多是命运的眷顾,毕竟你知道,金属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很小。” 下雨天坐会座位,皱着眉头,陷入了沉默。 马哨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发现金矿之后,我直接在那建立了一座伐木场,以伐木的名义让族人们淘金,然后在伐木场附近建立了新城,叫做‘东谷城’,还有一座军事基地‘西泉要塞’……” 他将萨克拉门托现在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下雨天忽然问道:“那里金矿很多吗?” “似乎是这样。”马哨点头,指了指地上的黄金,“至少在开采出这么多的黄金之后,金矿的产量丝毫没有减少,我估计那里可能有价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的金矿。”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加利福尼亚的金矿至少价值上亿美元。 下雨天又沉默了一会,直到说了句:“我为什么感觉你好像早有预料一样?” “啊?”马哨一滞。 下雨天:“不然你为什么坚持要去加利福尼亚。” “当然是为了海洋,西海岸将成为美国最富饶的地方。”马哨掩饰着心虚,“我们必须早做准备,毕竟美墨战争结束之后,加利福尼亚就是美国的地盘了,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涌入那里。” 这确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下雨天最终道:“好吧,我信了……” 马哨转移话题:“说说过去大半年里眠熊城的情况吧,我感觉这里至少增加了五六千人。” “眠熊城的人口已经突破两万人了,是中西部最大的城市。”下雨天点头说道,“阿帕奇的合并计划还在持续,再加上其他部族迁来的人口,我们每个月都会吸纳至少一千人。” “其他部族的迁入者,大多是因为听说了我们在防疫中的胜利,这场胜利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 “事实上,我们已经上了报纸。”停顿了一下,下雨天继续说道,“不止一个记者拜访了我,包括一个从纽约来的记者。” “报纸呢,我看看。”马哨有点惊讶。 下雨天没有拿出报纸,而是拿出了一沓纸,上面贴着许多裁剪的报纸片段:“我成立了一个阿帕奇通讯社,负责从各家报纸收集和整理重要的新闻,过去几个月的重要消息都在这里。” “阿帕奇通讯社?” 160 【征文大赛】 “我们也应该像切罗基人一样,创办自己的报纸。”下雨天说,“不过目前,通讯社只是负责整理外界报纸上的新闻,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操办报纸的事。” 切罗基人是第一个有文字的北美印第安人,还创办了第一份印第安报纸。 马哨也有创办阿帕奇报纸的想法,不过就像下雨天说的,没什么合适的人手。 他和下雨天两人倒是足以胜任,但两个人显然不能支撑起一家报纸的文字输出,他们本来就已经够忙碌了。 马哨沉思片刻:“也许我们可以试试征文。” “征文?” 马哨解释道:“就是鼓励所有人来写文章,然后评选出优质的文章。这既可以为通讯社挑选编辑,也可以为通讯社提供文章。” “我们的部落现在有两万人,具备一定写作能力的人也有几千,怎么也能找出些好文章来。” 马哨最上心的工作便是教育,所以阿帕奇部落的文字普及效率极高,绝大多数人都至少会写数字和自己的名字,具备写作能力的人也不少。 当然,如果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些人所谓的写作能力大概也就是“学自行车”这种水平的记叙文。 真正能用文字写出好故事,或者讲清楚道理的人,估计得百里挑一。 下雨天略一寻思,不禁连连点头:“是个好办法。” 马哨继续说道:“这样,我们从过去的新闻里挑出一些重要的,把它们作为话题,让参赛者围绕题目自由发挥……” “优胜者可以得到奖金、奖状,还有机会进入通讯社当编辑,他们的作品也将公开展出,供其他人学习。” “我们也写一篇,不过不参赛,到时候直接一起展出。” 下雨天点头:“可以。” 两人随即开始从报纸里挑选新闻,对马哨来说,这也是他恶补过去几个月的消息闭塞。 有这么几件值得关注的事。 首先是爱尔兰大饥荒,大饥荒在国际社会引发了持续的讨论,一直都是报纸上的热门。 然后还有美墨战争,这倒没什么好说的,大体和历史上没区别,美军几乎是一路平推了墨西哥。 唯一的区别就是墨西哥的游击队比历史上更牛逼了。 比如在五月时,由于上层的投降,墨西哥第三大城市普埃布拉不战而败,被美军攻占。 结果游击队直接农村包围城市,把大量的美军围堵至今,而且激励了普埃布拉城内的墨西哥人一起反抗,让美军始终无法向墨西哥首都推进。 在原本的历史上,美墨战争进行到这个时候已经基本结束了,美军已经打进墨西哥的首都墨西哥城了。 但至少截止到马哨获得消息,墨西哥城还没有爆发战斗, 不出意外的话,美墨战争的结束至少会推迟几个月。 曼努埃尔·查维斯成为了墨西哥反抗军的领袖,凭借着武器和战术上的优势,他带领着部下东征西讨,一度凝聚了数千人的兵力,但在维拉克鲁斯战役中损失惨重。 当然,美军在维拉克鲁斯战役也吃了不小的苦头,伤亡千人,这让这场战役不再是美军“19世纪最成功的两栖登陆作战”。 还有一些消息,比如共产主义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伦敦举行,比如美国发行了第一套邮票,比如号称“非洲小美国”的利比里亚宣布独立,比如弗朗西斯·基佐成为法国首相,比如德国的发明家西门子建立了一家公司…… 其中让马哨格外关注的是一条来自墨西哥南方的消息:贝尼托·胡亚雷斯成为瓦哈卡州州长。 这个贝尼托·胡亚雷斯是何许人也? 贝尼托·墨索里尼的名字就是抄袭他的。 墨索里尼的父亲和林则徐的父亲显然抱着同样的想法,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向名字里的那个人学习。 只不过,林则徐显然学成了。 而墨索里尼…… 作为墨索里尼的榜样,贝尼托·胡亚雷斯是一个印第安人,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英雄。 在马哨知道的历史上,胡亚雷斯将成为墨西哥历史上的第一位印第安裔总统。 正是这位印第安人总统在墨西哥实行了政教分离,击退了欧洲国家的武装干涉,并且推动社会平等,改善墨西哥印第安人的教育、生活。 今年,胡亚雷斯成为了瓦哈卡州的州长。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胡亚雷斯接下来就要一帆风顺地做到总统的位置上了,事实上几年后他还将遭遇一次流亡。 马哨看着胡亚雷斯成为州长的新闻:“这个新闻你看过了吗?” “看过了。”下雨天知道他的想法,“毫无疑问,我们需要和胡亚雷斯取得联系,他将成为我们的重要盟友。” 马哨点头:“没错。不久之后我会亲自去一趟墨西哥的瓦哈卡州,拜访胡亚雷斯。” 第二天。 酋长大厅外的告示牌上,张贴了一张大幅通知,最上面用红色颜料写着一行字:阿帕奇通讯征文大赛。 “征文大赛?”人们被新奇的事物吸引了,清晨便有许多阿帕奇人围在告示牌前,阅读上面的信息。 “……所有人都可以提交参赛文章,文章至少一千字,围绕任一指定话题,题材不限。” 很快人们就得到了最重要的信息。 “一等奖一百美元,二等奖五十美元,三等奖三十美元,鼓励奖十美元。” “一百美元!”人们总是喜欢盯着一等奖的奖励。 一百美元相当于绝大多数人几个月的收入,而现在获得这笔收入只需要写一篇文章,一千字就行,听上去容易极了。 于是人们纷纷热烈地讨论起来。 “喂,你写不写?” “当然写了,我可是上过小学高年级的人。” “我也要写,我感觉拿个鼓励奖应该没问题……十美元,足够去饮酒屋好好喝一顿了!” “今年年底征文就结束了,我得去通知我的兄弟,他还在克拉克镇呢。” 嘈杂的议论声中,有个身上散发着烟味的男子,安静地注视着告示牌上的征文信息。 不过他的目光主要停留在征文指定的几个新闻话题上:“爱尔兰大饥荒……” 161 【震惊!爱尔兰大饥荒的真相竟是……】 征文大赛进行得如火如荼,凡是词识字的人,几乎都要凑出一篇文章来投稿。 十几天的时间里,足有五千三百篇文章涌入投稿的信箱。 不过这五千多篇投稿当中,至少有三千篇可以用“低幼”来形容,明显词汇量都不过关,几百词汇量的人写千字的文章,内容难以入目。 还有一些更是仿佛《平安经》,通篇废话堆砌,如同用电脑随机生成的一般。 在看到这些文章之后,马哨不禁对征文规则的设置感到后悔。 早知如此,他应该只面向上过高年级和数理进修班的人征文,现在一大堆低年级和扫盲班的人来凑热闹,给审稿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不过他依然决定亲自审稿。 投稿数量虽然多达五千,但审稿倒也不算太麻烦。 首先他吩咐人将投稿分成两组,一组来自低年级和扫盲班的学员,一组来自高年级和数理进修班的学员。 对于前者,马哨的审稿速度大约是十秒钟到半分钟,扫几眼开头结尾便算结束,日审千篇。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前世的高中语文阅卷,虽然他前世是物理老师,但也亲眼见识过语文老师流水线式阅卷的场景,速度就像他这般一样。 低年级组的几千篇文章虽然普遍不怎么样,但也有几篇不错。 说不错既是因为内容确实还行,更重要的是作者。 这几篇得到马哨赞赏的低年级组文章,作者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内容虽然不算顶尖,但潜力可嘉,所以马哨决定为他们设置一个“特别鼓励奖”,奖品是几本书。 用十几个小时的时间解决掉大部分凑热闹的投稿,余下的文章便要仔细些看了。 对于高年级组的文章,马哨至少也会看半分钟,有些则会全篇看完。 凡是让他看完全篇的,基本都可以得到一份鼓励奖,奖励十美元。 审稿和投稿是同步进行的,每天都有人来投稿,马哨也每天都会抽时间来审稿。 随着时间逐渐接近截止日期,每天送到马哨这里的文章数量也不断减少。 不过文章的质量却明显提升。 这些不急不慢的写作者,显然有着更充分的耐心,对自己的文章进行了细致的打磨。 时间到了12月31日,在这天晚上,阿帕奇通讯社的征文大赛便将结束,停止接受投稿。 不过一直到傍晚,眠熊城里依然有人在埋头写稿。 一个男子嘴里叼着烟斗,房间里弥漫着层层烟雾,在他面前摆放着一纸文稿。 文稿上用异常整齐的字母书写全篇文章,看上去几乎像是印刷品。 旁边还堆放着许多废稿,都被搓成纸团,七零八落地分布在桌面和地面上。 “还不吃饭?”一个女人走进来。 男子皱着眉头,目光依旧停留在文稿上:“我总觉得还差点什么……” 女人过来看了一会:“爱尔兰大饥荒——你这个标题看上去一点都不吸引人,简直和没有一样。” “那你说应该用什么标题?”男人问了句。 女人思考了一会,随即也不回答,而是直接拿过羽毛笔,在标题前后各添了写字。 原本的标题是《爱尔兰大饥荒》,经过修改的标题则是《震惊!爱尔兰大饥荒的真相竟是……》。 男人有点恼火:“你添的字都没对齐!” “要不你再抄写一遍?天都快黑了,你还不赶紧去投稿?”女人说道。 男人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只好微微一叹,拿着文稿直奔告示牌附近,将文章塞进了投稿信箱。 不多时,告示牌旁边的士兵就撕下征文告示,以示征文结束,然后抱起信箱进入酋长大厅。 “大酋长,大祭司,这是最后一批投稿。”士兵说道。 “好,放桌子上吧。”马哨随口道,同时埋头书写。 士兵离开之后,他拿来钥匙打开信箱,将其中几十份投稿取出,稍作整理。 旁边的下雨天则拿过马哨写过的书稿翻了翻:“《热力学》……这是你给数理进修班编的新教材吗?” “是,但现在还不是,数理进修班的学生还没有学习它的能力。”马哨说,“严格来说,这是给全世界物理学家编的新教材。” “全世界?” “是的,所有物理学家都要看这本由美洲野蛮人写的书。”马哨说了句。 然后他看向最后一批征文投稿,其中一篇几乎立刻便吸引了他的目光。 《震惊!爱尔兰大饥荒的真相竟是……》 看到这个标题,他不由眼睛一瞪,恍惚间有种回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感觉。 下雨天本来也想再问问关于热力学的事,结果也被这标题所吸引,看起了投稿。 u某c的震惊部,被视为二十一世纪标题党的集大成者。 毫无疑问,这对十九世纪的人来说是一个跨时代的发明,下雨天也难以抵抗它的诱惑。 马哨上辈子虽然早就司空见惯,看都不看,但在十九世纪还是头一回看到震惊部的标题,也不禁感到新鲜,仔细地看下去。 事实证明,标题党和内容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浮夸的标题之下依然可以是厚重的内容,严肃的标题之下也可以是狗屁不通。 这篇文章就是典型,虽然起了个后世营销号的标题,内容却相当精湛。 其夹叙夹议,结合新闻讨论了爱尔兰大饥荒过程中的人祸,批判了封建王权、资本家对人民的剥削,痛斥殖民主义。 而且文章在表达上很有感染力,洋洋洒洒,激情澎湃,如同檄文一般。 这种立场在眠熊城十分常见,这还不是最红的,还有红到可以用极端来形容的。 不过能写得如此详实有力的,却几乎是独一份。 当马哨和下雨天看完这篇文章,当时就达成一致:“这应该是一等奖。” “没错。”马哨点头,然后看向作者的名字,“浓烟。” “原来是他。”下雨天说道。 “怎么?”马哨对此人倒没什么印象。 下雨天解释道:“他是一个阿拉帕霍战犯,不过几个月前,他成功通读《灵谕》,我就给了他自由。” 162 【编辑是个好职业】 “浓烟通读了《灵谕》?” 听到这个消息,马哨不禁有点惊讶。 当前版本的《灵谕》大约有十五万字,内容非常丰富,数学物理,人文历史,无所不包。 虽然尽可能避免晦涩是它的基本写作原则之一,但想要通读一遍,怎么也要五千词汇量。 不仅是词汇量的问题,这对阅读能力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阅读能力这东西有点玄。 同样是没有任何陌生字词的文章,有些人第一遍就能流畅读完,有些人好几遍都还是磕磕巴巴。 读完十五万字的内容,即使中间允许多次休息,绝大多数人读到一半估计就要无法控制嘴皮了。 事实上,所谓通读《灵谕》即获自由,只是马哨随便设置的一项最高奖励,画个大饼而已,他并不认为那些战犯中有人能做到。 结果没想到,还真有人做到了。 “是的。他有不错的阿帕奇语基础,所以很快就掌握了大量词汇。”下雨天点头。 “……再加上他确实很有语言才能,所以可以完成这项壮举。” 马哨想了下:“他获得自由后,有没有考虑过离开眠熊城?” 下雨天微笑:“如果浓烟想离开,我可不会就这样给他自由。” “正因为看他已经心向阿帕奇,所以我才让他通过了这项挑战……毕竟,如果真要挑错的话,十五万字怎么可能一点错误都没有。” “浓烟现在是眠熊城的合法居民,并且在学校担任实习老师,我原本计划让他明年转正。” 他停顿了一下:“不过,现在看来,他应该更适合担任阿帕奇通讯社的总编。” 浓烟是毫无疑问的征文大赛第一名,出色的内容,整洁的书面,再加上新颖的标题,当之无愧。 而在浓烟之下,还有三人也很优秀,而且大体是不分上下,马哨便给了他们二等奖。 三等奖和鼓励奖则有二十几人。 几天之后的一次公开会议上,马哨亲自为征文大赛的获奖者们颁发了奖励,当众表彰。 表彰结束之后,他则单独叫来一部分获奖者,与他们交谈。 首先被他叫来的不是浓烟,而是二等奖的获得者之一,威廉·塞巴斯蒂安。 这看上去是个白人名字,事实上它确实属于一个白人。 获得二等奖的三个人分别是乱发、长毛,以及这个威廉·塞巴斯蒂安。 此人是最早皈依阿帕奇的白人之一,也是最早接受培训成为灵谕教萨满祭司的白人之一。 和浓烟一样,威廉·塞巴斯蒂安的文章也是围绕爱尔兰大饥荒写成。 但相比之下,他的行文有点不太流畅,他的阿帕奇语还不够熟练。 行文上的瑕疵还不是最大的问题,真正导致他落败于浓烟的,是他有些极端的思想。 大概是因为塞巴斯蒂安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长时间地生活过,有切肤之痛。 所以当他接触到灵谕教内核中的那些红色思想之后,几乎立刻就转化成了一个狂热分子。 当他批判爱尔兰大饥荒中封建贵族和资本家的作为时,语气之激烈,完全可以破口大骂来形容,显示出强烈的仇恨情绪。 马哨甚至怀疑,塞巴斯蒂安文章的最初版本可能是用脏话写成的。 “塞巴斯蒂安,你的文章写得不错,考虑到你学习阿帕奇文字的时间不长,这是个令人吃惊的成绩。”马哨说道。 “谢谢,大酋长。”塞巴斯蒂安礼貌地说。 他有着一头并不浓密的金发,面相是典型的德裔。不过他此时的装扮和眠熊城的阿帕奇人无异,头上还绑着一根羽毛。 马哨大体能分辨白人的长相,尤其是德裔,具体特征他也说不清楚。 这可能是因为,德国某一类电影给他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 先是一番鼓励,然后马哨话锋一转:“不过你的文章也有一些问题。” “首先是字词和语法有些错漏,这是小问题,我相信你很快就可以改正过来。” “然后是文章中的思想,或者说……情绪。” “虽然你对爱尔兰大饥荒的分析也很到位,但却有一些片面的论断,而且掺杂了过于浓烈的个人情绪,比如你对资本家的描述有不少‘阴谋论’的痕迹。” 塞巴斯蒂安不太理解:“阴谋论是……” 马哨:“就是把资本家想象得太主动、团结、理性了——像个稳操胜券的人,把他们参与的许多事情想象成他们主动而精密操纵的阴谋。” “但事实上阴谋并不常见,尤其那种精彩复杂的阴谋……支配人类历史的更多是阳谋。” “而且人类社会是个依附于宏伟大自然的复杂、混沌而微弱的系统,充斥着太多的偶然和不可抗力因素,没有人或者组织能够实施一场针对全社会的阴谋,资本家甚至都不是一个组织。” “所以,即便是那些事后看来对某些人极度有利的事情,大概率也是包括偶然因素在内多方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人主动操纵的结果。” 塞巴斯蒂安虽然文章写得言词激烈,但现实生活中的性格却有些沉默,保持着倾听。 马哨继续说道:“资本也与人格无关。卑鄙、无耻这些关于人格的形容词对它毫无意义,它是一种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发生的自然现象。” “这一现象的载体,比如资本家,他们具有怎样的个人特质,好或者坏,并不重要。” “就像物体的坠落,物体是什么无关紧要,背后的引力定律才是需要我们关注的真理……” 塞巴斯蒂安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马哨看着他:“塞巴斯蒂安,你想不想成为一名编辑?” “编辑?”塞巴斯蒂安一怔。 “是的,阿帕奇通讯社的编辑。”马哨微笑着说,真心地说道,“编辑是个好职业。” 163 【情报机构】 塞巴斯蒂安看上去有点犹豫:“我没有经验。” “任何工作都是从没有经验开始的,如果有经验才能做,那就没什么工作能做了。” 马哨说。 “通讯社的所有编辑都将是第一次从事这项工作,你们具体的工作不仅是当编辑,也会兼职记者。” 塞巴斯蒂安这才点头:“只要大酋长希望如此,我就愿意担任编辑。” 马哨:“那好,现在你就是通讯社的编辑之一了,你会有好几个同事,还有一位上司,也就是浓烟。” “明天我会召集所有编辑,给你们讲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塞巴斯蒂安离开之后,马哨又和一些获奖者谈了谈,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所有获得者,以及部分三等奖的获得者,都被收为编辑。 不是所有获奖者都会成为编辑,毕竟他们本来也有工作,而且有些是比较重要的工作。 所以对于三等奖的获得者,马哨只会挑选一部分招收。 最后总共有八人成为通讯社的编辑。 “阿帕奇通讯社刚刚起步,八个人是不是有点多了?”下雨天问道,“还有长毛,他本来是议员,而且负责很多科曼奇事务,让他也来通讯社,我觉得有点浪费。” “我们的通讯社不仅是报社。”马哨说了句。 下雨天不解道:“不仅是报社,那还是什么?” 马哨:“情报机构。” 下雨天依旧不解。 马哨继续解释道:“或者说间谍机构,新闻业和这行本就是近亲,记者兼职一下间谍不是很正常吗。” “通讯社属于阿帕奇,自然也应该打造成阿帕奇的第一个情报机构,纯粹的商业报纸没必要由部落组建。” 相对来说,这个时代的新闻行业还算比较纯洁,记者的梦想也比较纯朴,就是想搞大新闻。 但马哨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人,却是知道许多和间谍相关的新闻行业的事件。 在他看来,各种有官方背景的报社基本都是半个情报机构,记者、主持人也是安插间谍的理想位置。 归根结底,不论记者还是间谍,都像是信息海洋中的渔民,依靠捕捞各种信息为生。 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特别专业的情报机构,一个由报社兼职的情报机构对阿帕奇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马哨:“过不久我会去瓦哈卡一趟,拜访胡亚雷斯州长。到时候,我会带上几个编辑,让他们在瓦哈卡组建分社,作为我们在墨西哥的情报触点,以及和胡亚雷斯的联络渠道。” 下雨天点头:“那我们还应该为通讯社配备一些心思缜密的士兵,安全和暴力对间谍活动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没错。” 马哨迟疑了一下,又道:“抵达墨西哥南部之后,我不会立刻返回部落,而是会乘船前往欧洲。” “欧洲!”下雨天对欧洲没什么具体的概念,觉得这太远了,“这么远的地方,你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马哨:“欧洲虽远,但海上坐船可比在陆地上跋山涉水快多了,路上花费的时间不会比去瓦哈卡或者加利福尼亚更长,不过我在欧洲可能要待久一点。” “美墨战争结束之后,美国人腾出手来,阿帕奇的处境势必会变得危险。在此之前,我需要争取欧洲的支持。” 墨西哥人被赶出西南,美国人自然便成为了这里的主宰。 即使是其他印第安部族,也很可能面临美国的打击,何况阿帕奇势力的膨胀速度几乎可以用“爆炸”来形容。 几个月的时间,眠熊城便人口翻倍,一举成为中西部最大的城市,而且还能维持稳定。 如此狂野的发展速度,再怎么低调也难以遮掩。 美国人对此一定会深感不安,墨西哥战争结束之后的找茬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眠熊城的军事力量已经相当强大,正规军超过千人,民兵则近乎全员,且士气高昂,战斗力强悍。 如果现在的阿帕奇人和美国人开战,表现绝不会比塞米诺尔人差,短期内的防守基本不必担心。 但长远来看,这点力量肯定挡不住美国。美国现有的军事力量虽然还不怎么样,也就能在美洲称雄,但战争潜力绝对是世界级,阿帕奇部落的千倍以上。 马哨不希望现在和美国对抗,所以他必须寻求外部的支持——物质上的支持,外交上的支持,都不可或缺。 下雨天沉默须臾:“《热力学》和《枪炮、病菌与钢铁》就是为此准备的吗?” 马哨:“是的,这两本书将为我敲开学术界的大门。” 敲开学术界的大门,这是一个保守的说法。 严格来说,敲碎可能更合适一点。 后者马哨还不太确定,毕竟他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但作为物理老师,他对物理学的发展可谓是了如指掌。 十九世纪正是热力学诞生的时代。 能量守恒定律已经出现,但把它当做热力学第一定律,则是几年后的事情。 马哨只需要对能量守恒定律进行一些更深入的阐述,然后再改个名字,就能在物理学史上留下名字了,比如“热力学的奠基人之一”。 而他要做的显然不止这些,他也不想当什么热力学奠基人之一,而是热力学的唯一亲爹。 下雨天大体知道马哨的物理水平处于一个他无法想象的境界,但对此依然感到不自信:“真的吗……欧洲可是科学的中心。” “科学又不讲血统。风水轮流转,哪里更接近真理,哪里就是它的中心。”马哨笑了笑,“其实科学中心已经在转移了,它将来到美洲,这块富饶的土地。” “欧洲诞生过很多伟大的科学家,我也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现在我会让他们站在我的肩膀上。”这是马哨的真实想法。 事实上,在他的心目中,科学的使命丝毫不比民族的使命更轻。 他甚至考虑过,不计后果把所知的一切未来科学公之于众,然后全力养生,看看科学能否在他的有生之年超越未来…… 前世的他只是一个高中物理老师,教学水平虽然不错,但却算不上物理学家,没有资格让谁站在自己的肩膀上。 如今则不同,他的肩膀可以承载一个时代。 …… 第二天,马哨将通讯社的编辑们召集过来,总共八人。 “从今天开始,阿帕奇通讯社就交给你们来管理了。”马哨看着浓烟。 浓烟应道:“大酋长,我们必然不辱使命。” 马哨笑了下:“我相信你们。不过在此之前,你们需要先知道,自己都有哪些使命。” 八个人倾听。 马哨继续说道:“首先你们要明白,你们,通讯社,如同这里的一切,都属于阿帕奇。你们要忠于阿帕奇的利益,这是你们一切工作最根本的原则。告诉我,一切为了什么?” “为了部落!”八人应道,塞巴斯蒂安的回应尤其强烈。 马哨点点头:“然后是关于通讯社的具体职能。你们应该知道通讯社是干什么的,但阿帕奇通讯社和你们听说过的那些报社并不一样。” “报纸只是你们工作的一部分,目前来说,甚至是很次要的部门,我还不急着要发行报纸。” “你们只需要像以前或者征文那样,把其它报纸的新闻收集起来,然后写文章点评一下就可以了。” “你们的首要工作,是‘信息’。”马哨强调道,“你们可以把‘信息’想象成一种物质,就像是水里的鱼虾,你们要寻找、捕捞、筛选、加工。” “对于部落内外的重要信息,通讯社都要关注。我希望你们成为信息海洋中最敏锐的猎手。” 164 【保留地】 搞定了编辑的人选,配备士兵倒不是难事。 阿帕奇人依旧保留着全民皆兵的传统,甚至有所加强,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成年人都至少是民兵,最不缺的就是战士。 马哨从军中挑了一些能力出众、性格沉默的士兵,让他们也加入通讯社,作为这个准情报机构的军事成员。 随后通讯社开始在摸索中运行,收集、筛选和评论各种信息。 主要还是各路报纸上的新闻。 编辑们需要从报纸上收集有价值的信息,然后进行分析解读,写成评论。 在马哨的引导下,这些新闻评论都堪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教学素材,供编辑们乃至所有族人交流学习之用。 除了报纸上的新闻,部落附近和内部的信息也是关注的重点,编辑们还需要走街串巷,打听市井消息。 部落也准备通过克拉克镇订购更多的印刷设备,为将来的报纸发行做准备。 由于阿帕奇文字是以英文字母为基础,所以可以直接使用美国人生产的印刷机,印刷完之后再手动添加少量阿帕奇文字特有的符号即可。 忙完了通讯社的事,马哨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则是关于发明创造。 身在美国,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拥有专利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即使通过白人代持,依然让人觉得难以信任。 所以不少有价值的民用发明,即便马哨已经完成,也没有公之于众,而是准备到欧洲成立公司、掌握专利之后再说。 比如他早就着手改进的缝纫机。 过不久他就要启程前往瓦哈卡,然后再往欧洲,在此之前,他需要对自己已经完成的几项发明做些整理,写好申请资料。 还有些停留在纸面上的发明,他要继续尝试付诸现实。 “大酋长,城外有个美国中尉想要见您。”这天中午,士兵进到酋长大厅里通报道。 “他有几个人,来做什么?”马哨问。 “只有三个人,除了那个中尉之外还有两个随从,他们是从莱文沃思堡来的,说是来传达消息。”士兵说。 “让他们进来吧。” “是。” 不一会,士兵就领着一个年轻的白人军官进入酋长大厅。 这名中尉看上去二十几岁,也可能是三十岁左右,头发微卷,留着短须:“你好,眠熊氏族的阿尔伯特酋长,我是莱文沃思堡的中尉,克里斯·范布伦。” 显然,这位年轻的军官对阿帕奇的情况了解极少,还在用眠熊氏族这种早就过时的称呼。 “你好,范布伦中尉,欢迎你。”马哨起身与他握手。 两人落座之后,范布伦中尉说道:“我奉命来这里,是为了关于保留地的事情。” “哦?”马哨神色微动。 自从他和菲利普·库克签了那份《眠熊协议》,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不过大约是受限于美国政府的办事效率,当然还有他们对这件事的态度,眠熊城始终没有收到回复。 不要说保留地和州的事没有回复,甚至就连还钱的事,美国政府也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直到一年多后的今天,才终于有个中尉被派过来传话。 范布伦中尉继续说道:“莱文沃思堡将你们的保留地方案提交到了国会,不过很遗憾,审批没有通过。” 马哨对此早有预期,因此内心平静无波,当然表面还是要追问一下:“为什么?” 范布伦中尉:“首先我要声名的是,我只不过是来传话的,对这件事了解不多。” 停顿了一下,他又道:“你们的保留地方案也不是没有希望,但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你们必须将为你们提供勃朗宁转轮手枪的公司告诉我们。” 马哨摇头:“抱歉,我们不能这么做,而且这根本不在《眠熊协议》的内容当中。另外……你们欠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还?” “什么钱?”范布伦中尉眉头一皱。 马哨沉默须臾:“范布伦中尉,你亲自看过《眠熊协议》吗?” “嗯……没有。”范布伦中尉迟疑了一下。 马哨:“我们为你们垫付了两万美元,用于购买转轮手枪。按照协议,你们需要在半年内偿还两万美元的本金,以及五千美元的利息。” “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你们却一分钱都没有还给我们。” 范布伦中尉一滞,然后说道:“也许这是真的,但不论如何,你们首先需要将那家公司告诉我们,然后协议里的条款才有的谈。” 马哨:“我说过,我们和那家公司有过保密协议。所以你们要我先违约,你们才‘有可能’守约吗?这就是你们‘文明人’的契约精神?” 范布伦中尉显然没有任何谈判的权限,就像他自己说的,他仅仅是来通知一下阿帕奇。 美国政府没有履约的打算,至少在知道那家不愿透露姓名的欧洲公司是谁之前,毫无疑问是如此。 至于知道了之后,美国政府是否会履约,也是没有保证的事情。 而马哨不可能透露那家公司的身份,因为那家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两人没什么好谈的。 一番无意义的对话之后,马哨说道:“范布伦中尉,我希望你能转告莱文沃思堡和美国联邦政府,阿帕奇会遵守契约,所以不能透露应当保密的信息。” 范布伦中尉点了下头:“好吧,希望这是你们认真考虑之后做的决定。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阿尔伯特酋长,你们不该帮欧洲人销售勃朗宁手枪,那是非法的产品。” “谢谢。”马哨没有再多说。 范布伦中尉离开之后,马哨和下雨天在酋长大厅交谈了片刻。 “我差不多该出发了。”马哨说。 下雨天:“去欧洲吗。” “是的,不过首先当然还是去拜访胡亚雷斯州长。”马哨说,“最好我们能在瓦哈卡搞到一些火炮。” “火炮?” 马哨:“我们面临美国军事威胁的可能性正在上升,我们需要火炮……其实我在加利福尼亚得到了一些火炮,还有炮兵,不过数量太少了。” 165 【乙醚拔牙】 “这趟欧洲之行,我还需要带一些年轻的学生去。”马哨说道,“我打算把他们送到欧洲的学校,学习工程学。” 他可以搞定这个时代的大部分重要科学问题,但对工程技术的了解却不多。 想要获得一批出色的工程师,最好的办法依然是派人出洋留学,就像晚清做的那样。 事实上直至二十一世纪,到英美留学在很多国家依然被视为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深造。最离谱的,研究本国历史也要到外国深造。 下雨天想了想:“我们可能需要认真挑选一下。派去留学的人,既要有一定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还要懂一些英语,更重要的是足够可靠。” 马哨点头:“的确。我可不希望看到,部落资助的留学生,留着留着就不回来了……” 对于这个问题,他其实并不太担心。 他信任他的学生,更信任他的钱袋。 自始至终,眠熊城的财政状况都很宽裕,有了金矿之后更不用说。 宽裕的财政状况,让马哨可以拿出大笔资金去供养人才,使“留学不归”这种行为在经济上就不划算。 经济上都不划算,自然也就没什么人愿意干这种事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一些落后国家家里有矿,但却大多难以与资源诅咒的泥沼相抗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水太深,把握不住。 而没有矿的落后国家,想要追赶就更艰辛了,只能依靠内部的压榨,或者说“剪刀差”。 这不可避免,没有外部的供给,落后的经济体想要支撑起高端产业的运转,必然要压榨广大劳动者的血汗,通过献祭亿万的尘肺、断指,召唤高端的产业和人才。 追赶越紧,发展越猛,社会矛盾便会越尖锐。就像人的奔跑,当你跑得凶狠时,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希望你停下来。 追赶与和谐,两者存在天然的矛盾,这其中的平衡同样难以把握。 大概也就只有马哨这样的穿越者,凭借着种种超出历史规律的优势,才能让追赶变得冲淡平和,既没有资源诅咒的泥泞,也没有内部压榨的煎熬。 几日后,一如此前的西进队,马哨再次组织了一个大约三百人的队伍,然后向南出发。 他这次自然不是要建立新城,按理讲不需要这么多人手,但墨西哥南方战火正酣,保险起见,三百人是必不可少的。 这三百人大部分都是士兵,全副武装。 在正式前往瓦哈卡之前,马哨首先去了克拉克镇,在此稍作停留。 克拉克镇目前有两千多人,在中西部也完全可以称为“城市”了。 两千多人的克拉克镇,种族成份却比眠熊城复杂得多。 这里的主要居民自然是白人,但白人也只占了一半略多,镇上还有大约两成的黑人和两成的印第安人。 白人是移民而来,主要冲着这里的发展机会,黑人是逃难而来,主要冲着这里没有奴隶制。 印第安人则主要是眠熊城安排进来的,便于掌控这里。 尽管克拉克镇的居民成份相当复杂,但繁荣的经济和严格的执法,让这里保持着稳定。 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数量已经是一个标准的“百”,一百余纪律严明的阿帕奇士兵仿佛是镇上的闹钟,每天清晨都用他们训练的声音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 这是一支能带给人强烈安全感的军队。 来到镇上,马哨先是去了兵营、镇公所、服装厂……然后则是前往公立学校和医院。 就像当初规划的那样,廉价的公立学校吸引了大量穷人,进而成为灵谕教最主要的宣传阵地,从娃娃开始,同化着镇上的居民。 公立医院也是类似的效果。 不过,马哨这次来克拉克镇的公立医院,则是为了看些别的。 建成两层小楼的医院里。 “树枝,我听说你们已经熟练掌握了乙醚麻醉术,不知道我今天有没有机会见识一下?”马哨笑着说道。 “今天就有一个需要拔除智齿的病人,我们正在准备。”树枝说道,身边是另外两个医生,一个印第安人,一个年轻的白人。 一边说着,三人一边倒腾着身前的工具,除了各种钳凿之外,其中最显眼的无疑是一个玻璃瓶。 玻璃瓶大体为圆形,有两个阀门,一个衔嘴。 “这是乙醚雾化器。”树枝指着玻璃瓶解释道,“我们将乙醚投入其中,让患者含住衔嘴,吸入乙醚气体,然后患者就会进入昏迷,不会有任何痛觉……” 不一会,手术开始。 所有人都进行了消毒措施,比较严格,大量使用了酒精,而且手术中需要用的关键工具都经过了高温蒸煮。 同时医生们都穿着白大褂、口罩、头罩,这些设计自然都是来自马哨的指示。 不仅是医生,作为旁观者的马哨也需要戴上口罩、头罩、大褂。 而后树枝三人当着马哨的面,完成了一场麻醉拔牙手术。 就像树枝描述的,也像马哨预料的那样,吸入乙醚气体的患者渐渐进入昏迷,躺在手术床上一动不动,任由医生将他的智齿拔除。 当然,与后世相比,这场手术看上去依然粗糙。 光麻醉就花了二十多分钟。 之后的拔牙更不必说,看上去更像是石匠的活,锤子、钳子、凿子齐上阵,铿锵作响。 而且这些是完全依靠人力,没有任何电动工具,医生敲得面红耳赤,满头大汗。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如果说现在的手术像是石匠干活,那么乙醚麻醉以前的手术则无疑是屠夫在干活,常用工具为锯,视觉效果就是在宰人,甚至造就过死亡率高达300%的案例。 手术结束之后,马哨和医生们交谈,他看向那个年轻的白人医生:“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 “威廉·梅奥,大酋长。”医生说道。 梅奥说:“我以前在英国工作,前年来到纽约,在贝尔维尤医院做药剂师,然后来到这里。” 166 【梅奥医生】 “梅奥?” 听到这个姓氏,马哨不禁心中一动。 梅奥说:“这可能不是一个很常见的姓氏。” “的确,我好像是第二次听到它。”马哨随口说道。 如果在旁处听到这个姓氏,他应该不会多想。 但在医院里听到,却难免让人联想到后世大名鼎鼎的梅奥诊所。 梅奥诊所,或者换个比较有逼格的称呼,“梅奥医学中心”,是未来世界最顶级的医院,而且可能没有之一。 至少就赚钱能力而言,这家医院在全世界确实独领风骚。 马哨对医学知之甚少,但梅奥诊所的名头还是有所耳闻。 尤其在上辈子的最后岁月里,躺在病床上的他,前所未有地关注起了关于医学的种种信息。 他也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医学出现重大突破什么的,许多传说中的医学机构当然也就被他知晓了。 所以听完这名医生的自我介绍,他不禁浮想联翩。 莫非……此人就是梅奥诊所的创始人? 或者创始人的亲戚? 当然,他也没放在心上。 这完全可能又是个巧合,就像枪匠勃朗宁,同一个姓氏,同一个职业,但并非同一个人。 更重要的是,马哨对历史名人没有太强的推崇。 他谨记一位智者的教诲。 一个人的命运呐,固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作为物理老师,马哨对此尤为理解。 天才如牛顿,也必须站在伽利略、开普勒等前辈的肩膀上,借助已有的研究成果发展出经典力学,同时还要和莱布尼茨、胡克等同辈竞争。 没有谁能超越历史,如果有,那也只能是他这样的穿越者。 天不生谁谁,万古如长夜,这种话纯粹是腐儒之见。 牛顿这样的毕世奇才尚且如此,勃朗宁、梅奥就更不必说了。 所以,眼前这位梅奥医生到底是不是那个梅奥,并不重要。 是或者不是,在这条时间线里,他都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梅奥。 就像勃朗宁,尽管并非正牌,但毫无疑问,这个冒牌货已经让勃朗宁的姓氏提前扬名了。 “所以你是一名药学家?”马哨问。 “严格来说,我是学化学的,或者物理——我和道尔顿先生学习过。不过我现在对医学越来越感兴趣,尤其是在克拉克镇。”梅奥医生说。 “约翰·道尔顿?”马哨有点惊讶。 “是的。”梅奥也有点意外。 在他看来,马哨或许更应该问“道尔顿是谁”这个问题。 马哨当然知晓道尔顿,原子论的提出者,著名的化学家,也可以说是物理学家,毕竟无论物理还是化学,都会大量涉及原子论。 道尔顿还是个色盲,是他发现了这种疾病并使自己成为第一个确诊者。 他生前留下遗愿,希望去世后把眼睛交给他人研究,以验证他的猜想——他眼睛的水样液可能是蓝色的。 当然道尔顿错了,几年前他去世不久,人们就知道了这点。色盲的根源不是这个。 不过为了纪念道尔顿,人们还是做了很多,比如有首歌就唱过“蓝脸的道尔顿盗御马”……好吧,这其实是个段子。 道尔顿十二岁就开始当老师,有许多学生。尽管如此,得知梅奥做过道尔顿的学生,马哨仍不免感到惊讶。 “你既然是道尔顿的学生,我想你应该很了解他的原子论。”马哨说。 梅奥依旧惊讶:“你也知道原子论?” 听他这么说,房间里的印第安人纷纷表现出不满。 树枝直接说道:“梅奥,我告诉过你,我们的大酋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怎么可能不知道原子论,连我都知道原子论。” 另一个印第安人也道:“在眠熊城,原子论是数理进修班的课程之一。甚至小学也提到过。” “抱歉,我只是……”梅奥一滞。 身边的印第安人当然不止一次和他吹嘘过阿帕奇的大酋长,但他并没有当真。 他承认,这里的印第安人确实与众不同,非常与众不同,比东部最发达的印第安人还要令人惊讶。 当其他印第安人在花高价买酒的时候,这里的印第安人却在花高价雇佣医生、工匠,十分主动地和白人学习交流。 不仅如此,这里的一些印第安人还异常的开化,有着丰富的常识和见解。 特别是他在这家医院的同事们和上司,学识甚至超过多数白人,而且几乎发明了乙醚麻醉术——据他所知,早在莫顿公开乙醚麻醉术之前,这些印第安萨满就开始进行尝试了。 这些异常开化的印第安人背后,有一位非同寻常的大酋长不算什么离谱的事。 但像“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这种话,跟“我比牛顿还牛逼”有什么区别,怎么听都是吹牛,而且太离谱、太无耻了。 哪怕是他的老师约翰·道尔顿,也绝不会乐意听到这样的夸赞,简直是充满恶意的捧杀。 这不仅不会让梅奥信以为真,反而让梅奥怀疑阿帕奇的大酋长是个虚荣的家伙,以致于人们都爱吹捧他。 “没关系,树枝。”马哨笑了笑,“我理解大多数白人对我们的印象,用事实破除这种印象恰恰是我们的使命。” 停顿了一下:“另外……别再说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了。” 树枝:“我想这是事实。” 马哨:“也许吧。但在得到充分的证明之前,这样强烈的称赞并不会为我带来荣誉。” “是,我明白了,大酋长。”树枝说。 马哨重新看向梅奥:“梅奥医生,让我们来谈谈原子论吧。” 梅奥有点懵,当马哨以一种奇怪的娴熟语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莫名有种要参加考试的感觉。 他说道:“好,不过……要谈些什么?” “就谈谈倍比定律。”马哨想了下,说道。 原子论古已有之。 许多古文明的哲学家都有类似的观点,即认为万物都由一些不可再分的基本微粒构成,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便是其中代表。 但古老、朴素的原子论说好听点叫哲学,说难听点就是幻想,一个聪明且好奇心旺盛的孩童也完全可以产生类似的思考。 直到约翰·道尔顿,原子论才开始脱胎换骨,具备了科学的特征。 当然,道尔顿的理论依然粗糙,在后世看来谬误很多,甚至搞错了一些化学式。 原子论从哲学变成科学,倍比定律正是一个关键。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马哨开口就直指道尔顿原子论的核心,让梅奥意识到,接下来的可能真是一场考试。 这位印第安大酋长确实了解原子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了解。 马哨确实有考较梅奥的意思,他想看看这个半路出家的医生,到底从道尔顿那里学来了多少。 不过这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个考验。 他对基本粒子的理解是二十一世纪物理专业本科生的水平,超出时代太多。 所以他需要把自己的思路限制在道尔顿的原子论,最多超前个三五十年,不能时不时蹦出“夸克”、“电子云”之类的概念。 这并不容易,因为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早就深入骨髓,是最基本的常识和习惯,就像北京话里的儿化音。 事实上,马哨已经干过这种事,不过迄今为止,他还没有接触过对物理了解较深的白人,因此没人能意识到问题。 这位梅奥医生则不同,好歹也当过道尔顿的学生,马哨必须认真一些对待。 两人谈起了原子论,从倍比定律开始,然后说到气体反应体积简比定律、阿伏伽德罗假说…… 而事情就像梅奥医生隐约预感的那样,这场谈话很快就变得像是一场考试。 马哨对物理和化学的理解比他想象得要高许多,至少远在他之上,他时而被马哨难住或者提醒,却无法反过来难住马哨。 尽管马哨有时也会沉吟思考,但看上去更像是在思考如何用英语表达。 谈话变得像考试之后,又变得有点像讲课。 “梅奥,你应该放弃‘水原子’或者‘复杂原子’这种说法。”马哨说道。 梅奥迟疑道:“呃……为什么?人们都这样称呼。” 马哨:“你是否听说过阿伏伽德罗的观点?” 梅奥想了想:“你是说……分子?” “没错。”马哨点头,然后缓缓说道,“水由两种原子构成,自然不应该再归类为原子,‘分子’是个更恰当的称呼。” 梅奥:“但据我所知,阿伏伽德罗的假说是错的,根本不满足‘电化二元论’的要求。” 马哨笑了笑:“阿伏伽德罗的分子假说确实存在错误,但贝采里乌斯的电化二元论也一样,还有道尔顿的原子论。在我看来,电化二元论的错误比阿伏伽德罗假说更甚。” 梅奥不禁追问:“原子论错在哪里?” 马哨先是沉默了一会。 道尔顿的原子论错误很多,但他不能都点出来,因为就目前的观测结果来说,很多错误根本就没有判断的依据。 然后他才斟酌地说道:“众所周知,道尔顿先生的原子论继承自古希腊的哲学。” “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是不可再分的基本粒子,但这只是一种假设或者说信仰,人们连单质都没分离出多少,遑论原子的分割。” “的确,我们对原子这样的东西知之甚少。”梅奥显然不是个信仰坚定的人,并没有过分执着于原子不可再分的原教旨,“但原子似乎确实不可分,至少没有证据。” 马哨忽然问道:“梅奥,你思考过电的本质吗?” 167 【瓦哈卡州】 梅奥:“当然思考过,在这个电力逐渐被使用的年代,谁不曾思考过这个问题。” “但和所有人一样,我也没有思考出任何结果。”他有些感慨,“电……它真是太神秘了。” 马哨上辈子所处的那个时代,量子力学正在逐渐被人们应用,但人们对量子力学的理解依旧十分有限。 科学家也充满了困惑。民间更不必说,打着量子旗号的玄学、骗局大行其道。 在十九世纪,电力也是类似的情况。 关于电力的技术每时每刻都在发展,电报日渐普及,但人们对于电的理解却至今朦胧。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要直到十几年后,麦克斯韦方程组诞生,人类这种懵懂的状态才逐渐结束。 马哨说:“你有没有想过,电可能是一种物质。” “物质?”梅奥一怔。 随即他脱口而出:“这听上去太匪夷所思了,我认为电至少应该是某种能量,或者类似的东西。” 以相对论时代的观点来看,物质和能量是一种东西。 石头是物质,火焰是物质,电和光是物质,力场也是物质。 但对于此时的人们而言,物质、能量是泾渭分明的两种事物,电这样虚无缥缈的物体绝不可能是物质。 马哨自然不打算讲相对论,所以他话锋一转:“或者说,电有某些基本的物质载体,是构成原子的结构。” “众所周知,电荷有正负之分,根据电化二元论,电荷也是原子固有的属性……” “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原子其实是一个类似磁铁的结构,每一个原子虽然可能对外呈现出不同的正负性,但内部其实都同时带有正负电,就像磁铁的两极。” “如此一来,只要保证相反的两极对接,不同的磁铁可以结合,相同的磁铁也可以结合,阿伏伽德罗假说与电化二元论的矛盾也就不存在了。” 上面的这套理论,是马哨用大约半分钟的时间现编出来的。 这一套理论显然也有问题,和真正的原子结构相去甚远,但考虑到已知的观测结果,这无疑已经是更合理的解释了。 至少,它可以解决阿伏伽德罗假说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就是单质的结构。 此时的绝大多数科学家认为,单质就是一个个的原子。毫无疑问,这是错误的。 而阿伏伽德罗则认为,物质其实是成双的原子,比如氢气分子由两个氢原子构成,氧气分子由两个氧原子构成。 这是正确的,也是未来人们的常识。 但问题在于,阿伏伽德罗犯了另外一个错误——他认为金属也是以这种形式存在。 这导致他的实验总是出问题,在学术界备受争议,他的分子假说也因此迟迟没有被认可。 当然,直观地看,阿伏伽德罗假说面临的最严峻问题还不单是金属,而是和电化二元论的冲突。 电化二元论不允许相同的元素结合——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相同的两个元素结合了,这像什么话! 在当下的科学界,电化二元论和原子论几乎具有相同的地位,阿伏伽德罗的理论由此被许多人判定为错误。 马哨随手现编的这套理论,虽然只是对已有的理论稍作调整,但确实解决了这个问题。 电与磁之间的联系已经被人们发现,这听上去也相当合理,甚至是自然而然。 梅奥虽然不是职业的科学家,但依旧可以理解这个形象的说法,琢磨了一会,他不禁两眼发亮:“这是一个完美的设想!” 随即他看向马哨,有点激动地说:“我现在相信,大酋长,您确实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 马哨笑了笑,没说什么。 经过这一番交流,梅奥明显恭敬了许多:“大酋长,您是否考虑过把这些想法发表出去?它应该让全世界知晓,而不是被埋没在这里。” 马哨微微一叹:“我是个印第安人,美国可能没有我发表论文的机会。” 梅奥:“欧洲也可以,虽然远了点。” “事实上,我正要去欧洲。”马哨说道,然后又问,“梅奥,你从英国来,不知道你能否担任我在欧洲的向导?” “现在?”梅奥一怔。 马哨:“首先我要去一趟瓦哈卡,然后再去欧洲。不过也差不多,我总不能去波士顿坐船。所以你可以认为,我已经在前往欧洲的路上了。” “好。”梅奥没有多想,便点头应道。 在克拉克镇待了一天之后,马哨带着众人继续出发。 队伍里多了一个人,也就是梅奥,同时还多了些货物——这支队伍表面上将是一支商队。 也不能说表面,这些货物确实能赚些钱,比如克拉克服装厂的产品。 以牛仔裤为主要产品的克拉克服装厂,名声已经相当响亮。 即便市面上涌现了大量山寨货,但克拉克服装厂作为牛仔裤的起源地,依旧在市场上受到最多的欢迎。 离开克拉克镇,马哨等人一路向南,进入墨西哥境内。 所谓的墨西哥境内,很多其实已经是美国的领土,直到大约一个月后,他们才进入名副其实的墨西哥境内。 随着队伍的前进,人烟逐渐变得密集起来,不再像中西部那样荒凉。 时不时地,他们可以看到一些村镇甚至城市。 除了白人之外,墨西哥的中南部还有很多印第安人,并且白人和印第安人已经出现了融合的趋势,越往南,这种趋势就越明显。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瓦哈卡的州长胡亚雷斯,他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印第安裔,但却能成为墨西哥的一州之长,甚至在未来成为总统。 可见在墨西哥南部,印第安人已经获得了相当程度的认可。 “虽然墨西哥的实力不怎么样,但不得不说,他们在‘文明’的维度上比美国还是要强一些。”乱发说道。 “比美国文明是正常的,不如才令人惊讶——美国是最邪恶的国家。”塞巴斯蒂安说道,“不论是加拿大,还是墨西哥,都比美国更早废除奴隶制,更尊重原住民,美国简直是文明的耻辱!” “真是难以理解,美国为什么会如此邪恶?” “一定是体制的问题……” 人们议论着。 经过两个多月的路程,马哨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墨西哥南部的瓦哈卡州。 到了瓦哈卡州,马哨先是吩咐道:“乱发,你带些人先去东部找船,我希望等我离开瓦哈卡的时候,你已经联系到了前往欧洲的船。” “剩下的人跟我去瓦哈卡城。” 168 【贝尼托·胡亚雷斯】 (前文略有调整) 乱发带着一部分人去联系船只,马哨等人则前往瓦哈卡。 准确地说是瓦哈卡城,墨西哥似乎有许多这样的地名,州名与州府所在城市同名。 瓦哈卡州的首府,瓦哈卡城。 坎佩切州的首府,坎佩切城。 普埃布拉州的首府,普埃布拉城…… 再如墨西哥城,作为首都,它的名字直接和国名相同。 受西班牙文化影响较大的区域都是这样,地名经常重复,人名同样如此,很多人会沿用祖辈用过的名字。 墨西哥作为西班牙昔日的殖民地,自然也未能免俗。 所有欧洲文化的区域也类似如此,姓氏虽多,但人名偏少,与中国的情况算是正好相反。 瓦哈卡城算是一座大城市了,人口超过两万,和眠熊城相仿。 不过,瓦哈卡城作为墨西哥南部的城市,以及一州的首府,流动人口要比眠熊城多得多,因此看上去更加繁荣热闹许多。 此处的种族混居情况也更加突出,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白人,三分之一的印第安人。 也有黑人,但数量很少。 当然从精神上来说,这些人大体上都是天主教徒,信仰着上帝,尊崇着教皇。 也正是因为精神上的接近,这些不同种族的人相处得还算和谐——相对而言。 各种歧视和敌视不可避免,真要论起来,这里的种族关系比二十一世纪美国的黑白关系更加紧张。 只是与正在实行头皮悬赏的墨西哥北部和美国相比,歧视和私下里的暴力无疑是非常和谐了。 由于处在战争状态,瓦哈卡城的审查非常严格。 马哨带领的这支队伍大部分都是精壮的汉子,又全副武装,当然不可能被允许进城。 事实上,他们差点和瓦哈卡的守军发生冲突。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一名墨西哥军官呵斥道。 马哨上前:“你好,我们是北方的阿帕奇人,我是阿帕奇的大酋长马哨。或者你们也可以称呼我为阿尔伯特。” “阿帕奇人?”墨西哥军官皱起眉头,“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马哨:“我们来瓦哈卡做生意,当然,我们更想拜访一下尊敬的胡亚雷斯州长。” “州长可不是你想见就见的!”军官没有给好脸色,“快滚吧,这里不欢迎你们!” 在北美众多印第安部族当中,阿帕奇人属于存在感比较强的那种,墨西哥人多少有所耳闻。 不过,即便是最近的阿帕奇活动区域,距离瓦哈卡城也有一千多公里。 一群阿帕奇人突然跑到这里,而且都带着武器,本就让人难以放心。 更何况,发生在北美的各种大规模冲突,印第安人难以独善其身,基本都会参与。 像是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很多印第安人帮助英国,也有一些帮助美国。 这次美墨战争也一样。 阿帕奇保持了中立,并且建议其他印第安部族也保持中立。 但仍有印第安人选择加入战争,与美国或者墨西哥结成盟友,乐呵呵地冲上战场当炮灰,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只是为了少许烟酒金银,但这听上去更难以理解。 守军多半不清楚北美各部族印第安人在这场战争中的立场,所以当然不会让马哨等人进城。 当看到马哨丝毫没有离开的打算的时候,瓦哈卡的守军甚至几乎被激怒。 那名军官再次粗暴地呵道:“如果你们不立刻消失在我眼前,我将收缴你们的武器!” “先生,我明白你的担忧,对你们来说,在战争时期,我们的出现确实令人难以放心。”马哨试图讲道理,“但这完全是误解,我们只需要稍微谈谈……” 对方却显然没有交谈的打算,打断道:“没有什么好谈的。或者,把你们的武器全部放下,我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马哨自然不打算放下武器,对方的态度让他怀疑,一旦放下武器,自己就可能遭遇危险。 一时间,气氛变得有点剑拔弩张。 好在守军当中有一些印第安人,与白人相比,这些印第安裔墨西哥人对阿帕奇人友善得多,而且其中有马哨的粉丝。 就在气氛愈发紧张的时候,另一个年轻的军官走上前来,他有着黄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明显是个印第安人。 “阿帕奇人的大酋长……马哨?”他迟疑道。 马哨不禁松了口气,微笑道:“是的。” 这位年轻的军官立刻变得热忱起来,有些激动地说道:“很荣幸见到您,尊敬的天空之子,我是上尉费尔南多·阿索隆,来自萨波特克。” 萨波特克是一个印第安部族,在瓦哈卡很常见,州长胡亚雷斯也是萨波特克人。 “让我和他们谈谈吧,我相信他们没有恶意。”阿索隆先是转头对同伴说道,然后重新看向马哨,又有些激动起来。 “真是没想到,居然能够在这里见到您!我几乎以为您只是个传说!”他说。 马哨笑了笑:“我也没想到,住在瓦哈卡的人也能听到我的故事。” 阿索隆上尉:“当然,从加利福尼亚到金塔纳罗奥,您的美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敌人都被您折服,又何况是我们!” “多谢你的夸奖,阿索隆上尉。” 马哨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毫无疑问,我们不是美国人,也不是美国人的盟友,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希望你们能够允许我们进入瓦哈卡城。” 阿索隆上尉微微一叹:“我知道,但我不能做主,现在毕竟是战争时期……你们人太多了,而且都带着武器。” 马哨:“不,我的意思并不是让我们都进城,我来这里主要是为了拜访胡亚雷斯州长,只要让我和我的一些部下进去就可以了,其他大部分人可以留在城外。” 阿索隆先是一怔,随即点头:“这应该没问题。我帮你们去通报,相信胡亚雷斯先生一定乐意与您见面。” “多谢了。”马哨说道。 阿索隆上尉转身离去,到瓦哈卡城里通报去了。 在此期间,马哨身边的人议论了片刻。 “这里的许多原住民似乎已经忘记自己的母语了,他们的西班牙语说得和白人一样流畅。” “语言只是表象,真正改变的是信仰——他们都已经是天主教徒了。” “……这里的原住民几乎都皈依了天主教。看看那边那个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十字架。” 长发不禁说道:“真是令人遗憾,他们更应该成为灵谕教的信徒……” 塞巴斯蒂安:“没什么好遗憾的,新教徒很难变成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也很难变成新教徒,但这些教徒都可以变成灵谕教徒,这就是谬误和真理的区别。” 马哨则说道:“灵谕教也不是真理,就像我不是神,我不止一次说过这点。” 阿帕奇人几乎听信他的所有言论,除了这种话之外。 不多时,阿索隆上尉从瓦哈卡城出来。 虽然他什么话都还没说,但马哨已经知道答案——胡亚雷斯州长答应了。 因为贝尼托·胡亚雷斯亲自走出了瓦哈卡城。 由于鲜明的个人特征,隔着老远,马哨就知道谁是胡亚雷斯。 他前世就知晓,贝尼托·胡亚雷斯好像是人类历史上最矮的国家元首,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可以用“侏儒”来形容。 如此矮小的身高,再加上印第安裔的出身,却能成为墨西哥的总统……这励志程度简直堪称史诗。 此时的胡亚雷斯四十出头,穿着一身仿佛童装的西装,看上去略显滑稽。 他的皮肤有些粗糙,大约是因为他贫苦的早年经历,但他的目光明亮而沉着。 这个身材矮小但却目光明亮的侏儒远远走来,尽管迈步的频率很快,但速度仍然偏慢。 因此,身边的士兵和官员仿佛散步似的跟着他。 胡亚雷斯面带热情笑容,马哨也迎上去,两人握手。 “胡亚雷斯州长,很高兴见到你,我很早就听闻你的大名。”马哨必须弯下腰,才能和这个比他矮半米的州长握手。 “哈哈,你好,来自阿帕奇的马哨大酋长。作为一名美洲原住民,我对你也是如雷贯耳。”胡亚雷斯哈哈一笑。 他始终都要仰望着马哨,随即不禁感慨了句:“天呐,你真高!” 两人寒暄几句,胡亚雷斯伸手邀请道:“我们到城里谈吧。” 两人进入瓦哈卡的州长府邸,府邸已经准备了一些葡萄酒,看得出来,州长先生十分热情。 “尝尝吧,这是我珍藏多年的好酒。”胡亚雷斯说。 马哨不喜欢喝酒,哪怕是再好的酒他也不喜欢,但他基本也不会拒绝少量地喝酒。 何况是胡亚雷斯这样的人物,一个投资价值极高同时也值得尊敬的人。 马哨知道胡亚雷斯的故事,这位萨波特克的侏儒,将成为第一位印第安裔总统,以及墨西哥的民族英雄,美洲解放者之一。 因此以毫无疑问,一个投资价值极高的项目,以及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这是妥帖的评价。 而与此同时,胡亚雷斯对他的评价也大致如此。 169 【战争结束】 两人先是闲聊许久。 马哨还见到了胡亚雷斯的夫人,玛格丽塔,一个年轻漂亮的白人女性。 不得不说,这对夫妻的组合令人惊讶。 胡亚雷斯是一个印第安人,出身贫苦,形象也“不出众”——其实颜值还行,但身高实在是太低了。 一米四的身高,还是四舍五入出来的。 五入。 相比之下,玛格丽塔则出身于白人上流社会,而且比胡亚雷斯年轻了大约二十岁,身材高挑。 这夫妻俩站在一起,正面看像父女,背面看像母子…… 画面不忍直视。 这比朱重八和马姑娘的对比还要夸张,毕竟朱八爷虽然未必很帅,但至少是个朗朗青年,也不是什么受歧视的土著人。 凑巧的是,和马姑娘一样,玛格丽塔也是一位养女,还都姓玛。 毫无疑问,与玛格丽塔的结合是胡亚雷斯成为政坛新星的重要一步。 从旁人的角度看,胡亚雷斯这软饭吃得简直出神入化,血赚。 很难想象这对夫妇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他们的感情似乎不错。 “这是我的妻子,玛格丽塔。”胡亚雷斯为马哨介绍了自己的妻子。 “你好,女士。”马哨起身问候。 胡亚雷斯紧接着对妻子说道:“亲爱的,这位是来自北方的阿帕奇大酋长,马哨,我想你还记得他。” “哦,当然,一个大英雄!”玛格丽塔惊喜地看着马哨。 “过誉,过誉。”马哨有点不好意思。 “绝对没有。”玛格丽塔说,“我和贝尼托知道你的经历,连敌人都无比尊敬的‘天空之子’,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一个英雄呢?” “……事实上,我们一直想去那座城市看看,那座消灭了瘟疫和歧视的洁净之城,叫‘眠熊城’,对吧?”她想了下。 马哨点头:“是的,如果你们来的话,阿帕奇一定欢迎之至。不过我还想说,有些传闻太夸张了,在我看来,眠熊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玛格丽塔末了说道:“马哨大酋长,相信你和贝尼托有很多共同语言。” “显然。”胡亚雷斯笑道。 马哨和胡亚雷斯的交谈,基本上什么都会涉及。 随着交流的持续,双方的拘束越来越少,逐渐能说出一些不会与陌生人谈的真实想法。 大约半个小时后,马哨便不由惊讶于胡亚雷斯的激进。 他知道胡亚雷斯是一位进步人物,但没想到其观点比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人都激进得多。 并且,胡亚雷斯的激进是发自内心、带有强烈情绪的那种激进。 比如在交谈时,他不止一次地大骂各种教会机构。 “……应该把教会的财产统统没收,还有那些装神弄鬼的家伙,也应该取消他们的所有特权!”胡亚雷斯这样说道。 “我也这样认为。”马哨喜欢这样的观点。 “他们不事生产,但却占据着大量的财富,以及崇高的社会地位。毫无疑问,他们是社会的蛀虫。” 实际上马哨的想法比胡亚雷斯更激进,激进得多,特别是在宗教的问题上。 但不论前世今生,他的很多想法都注定只是想法。他没有办法消灭宗教,肉体上不能,精神上也不能。 不仅如此,他甚至要向宗教妥协。 胡亚雷斯问:“你是无神论者?” 马哨沉吟道:“嗯……如果有人说我是个无神论者,我一般不会承认,但也不会反驳,这是一个不必解释的误会。” “但如果有人说我是个什么教徒,我会认为这是一种极大的侮辱或者挑衅。” “所谓的上帝、大灵,谁知道呢,也许宇宙中确实有个超然的存在,但这和宗教无关。” “那些穿着滑稽服饰的神职者,无可能是神的代言人,而只是吃着我们血肉的蛀虫。” 胡亚雷斯笑道:“一点都没错。” “阿帕奇也有萨满吧,你怎么处理他们?”他问。 “过去的那种萨满已经基本不存在,我把他们关进了监狱,或者地狱。”马哨说。 他又道:“现在的阿帕奇萨满,只是一重身份,而不再是职业,他们唯一的特权就是在灾难中挺身而出。” 胡亚雷斯:“那可真是大快人心!我一直都想这么做,希望有一天能实现。” 马哨:“胡亚雷斯,如果你想了解现在的阿帕奇萨满是什么样,不妨去问问长毛,我的一个助手。” “哦?”胡亚雷斯有点没听明白。 马哨继续说道:“效仿切罗基人,阿帕奇也开办了一家报社。”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我这次来瓦哈卡,是希望在这里建立一家分社,长毛就是分社的负责人,他也是一名新萨满。” “瓦哈卡非常欢迎你们!”胡亚雷斯当即说道。 “我受够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了,乌烟瘴气,令人心烦……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办报纸的经验,如果没有的话,最好不要和市面上的报纸学习。” 马哨微笑:“放心,虽然阿帕奇的报社只是刚起步,但我可以保证,他们都是真正的媒体战士。” 胡亚雷斯:“你们打算办什么样的报纸?是类似那种党政报纸,还是近几年开始流行的‘便士报’?” 马哨沉吟道:“非要从两者当中选的话,应该更接近后者。” “不过严格来说,阿帕奇通讯社的报纸既不是便士报,也不是党政报,而是更关注经济。” 胡亚雷斯:“这样的报纸确实少见,但不管怎么说,都比乌烟瘴气的党政报纸要好。” 马哨笑了笑:“其实与空泛的政治话题相比,讨论经济反而更接近真实的政治。我一直认为,经济决定政治,乃至道德、宗教之类的事物,我将这些统称为‘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胡亚雷斯若有所思,沉默了一会。 “我听说你为阿帕奇创造了文字?”随后他又问。 “是的。”马哨点头。 胡亚雷斯:“你们的文字是什么样?” 马哨:“一种借助英文字母表音的文字,简单实用,而且发音规则和英文相仿。” “你们会用自己的文字发行报纸吗?”胡亚雷斯问。 “在眠熊城当然是。不过在瓦哈卡,这样做显然没有意义。”马哨想了下,“所以不出意外,我们的报社还得雇佣一些墨西哥人,如果你有人选的话,不妨为我推荐一下。” 胡亚雷斯:“没问题,我会帮你找到瓦哈卡最好的作者。” 两人渐渐谈到美国和墨西哥的这场战争。 “战争已经结束了?”马哨得知这个消息。 胡亚雷斯长叹一口气:“是的,墨西哥输了,总统……不,混账桑塔·安纳已经从首都跑了。” “美国人的军队进入墨西哥的首都,如果不是民众特别是青年民众奋起反抗,这场首都战争将是一场难以想象的耻辱。” “民众在街头巷尾组织的反抗,狠狠地教训了傲慢的美国人,他们损失惨重,伤亡数千!” “尽管如此,墨西哥还是输了。”胡亚雷斯既是印第安人,也是墨西哥人,他对国家的失败深感痛心,“可以预见,我们将割让大片的国土。” “墨西哥今天的失败,桑塔·安纳应当负全责,这个愚蠢无能的独裁者!”他恨恨地说道。 马哨前世也知道桑塔·安纳,但了解不多,只觉得此人的经历有点奇葩和逗比,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前后十一次出任总统。 在他面前,川宝都像个脸皮薄的玻璃心。 而胡亚雷斯作为瓦哈卡的州长,对桑塔·安纳显然非常了解。 而且毫无疑问,他还是桑塔·安纳的铁杆黑子。 “如果不是他为了集权而削弱州兵,墨西哥怎么会败得如此彻底!”胡亚雷斯说。 170 【私人武装】 在这场战争中,尽管墨西哥整体实力不如美国,但桑塔·安纳依然要为墨西哥的失败负一定的责任。 为了强化集权,桑塔·安纳不合时宜地削弱了墨西哥的地方军队。 以致于,当美军入侵的时候,墨西哥州兵的抵抗往往极为软弱,甚至干脆投降。 战争开始之后,墨西哥火急火燎地重新加强了地方军队。 但可惜,为时已晚,就算士兵人数可以快速恢复,战斗力的弥补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两年之内,墨西哥彻底失败,被美国占去了一半国土。 这些国土还没有正式割让,但谁都明白,吃进去的肉不会再被吐出来。 波尔克之心,路人皆知。 所有人都知道现任美国总统对扩张的渴望,这个工作狂总统一定会尽可能地扩充美国的领土。 “桑塔·安纳总是为墨西哥带来灾难,现在更是让这个国家陷入无底深渊,居然敢自比拿破仑!”胡亚雷斯对桑塔·安纳意见很大。 “他得意忘形地说自己是西半球的拿破仑,但我看他除了被流放过之外,和拿破仑没有半点相似!” “希望这次之后,他永远也不要再回来了!”胡亚雷斯喝了一口酒。 “据我所知,桑塔·安纳似乎担任了很多次总统?可能有十次?”马哨问了句。 “没错,墨西哥局势动荡,这不算什么,一个月换两任总统也不值得稀奇。桑塔·安纳的许多任期只有几个月时间甚至更短。”胡亚雷斯说。 停顿了一下,他又微微一叹:“不过我也必须承认,人民还没有完全抛弃他。” “他最开始被视为英雄——也就是墨西哥独立的时候。时至今日,经过这场惨痛的、耻辱的失败,依然有人视他为英雄。” 马哨沉默片刻:“人总是怀旧的。” “是啊。”胡亚雷斯点头,“但怀旧有时是可怕的,至少桑塔·安纳不值得我们去怀旧,他应该被彻底抛弃,就像我们抛弃衣服上的污泥!” 马哨微笑,意有所指地说道:“毫无疑问,墨西哥人民需要一位新领袖。” 胡亚雷斯笑了笑,没说什么。 晚些时候,玛格丽塔来到房间:“晚餐的时间到了,贝尼托。” “好的,亲爱的。”胡亚雷斯应道。 然后他说:“一起吃个晚餐吧,马哨。” “乐意之至。” 马哨和胡亚雷斯共进晚餐,品尝了一些瓦哈卡城的特色菜。 这座城市算是有些美食的基因,至少比他此前两个月里见过的墨西哥食品丰富许多。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开始在瓦哈卡城内组建阿帕奇通讯社的墨西哥分社。 由于胡亚雷斯州长的亲自陪同,过程十分顺利,一路绿灯。 就在州长官邸附近,通讯社花费几千美元的金币,买下了一栋房子。 这栋房子原是民宅,而且颇为豪华,供十几人办公和休息绰绰有余。 由于战争的阴影,房子的主人想离开这里,正好便卖给了马哨。 随后阿帕奇人为这栋民宅添置用具,稍加改造,使之成为通讯社分社的驻地。 将有十二名阿帕奇人留在这里,其中包括两名正式的编辑。 余下十人都是士兵。 长毛是这里的社长,负责管理这里的一切。 被派到墨西哥分社的士兵都是经过筛选的,有不错的文字能力。 他们既履行安全职责,也是见习的报社编辑、记者,协助长毛处理新闻和情报。 除了各种日常用具之外,分社最大头的物件便是书籍,都是经过马哨挑选过的书籍,以自然科学和历史类为主。 阿帕奇脱离了眠熊城,无疑便脱离了最好的学习环境,而他们仍然要学习很多东西。 这些藏书便是一种弥补。 比不上眠熊城的课堂是肯定的,但总比不学要好得多。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阿帕奇男女老幼几乎人手一本的《灵谕》,这是最重要的教材。 《灵谕》集中了马哨最核心的观点,也集中了一套虽不高深但却相当完备的知识结构。 在马哨看来,撇去少量的宗教元素,如果有谁够完全理解并且认同这本书的内容,那他就无异于自己的克隆体。 “这些藏书都很不错。”胡亚雷斯翻看着通讯社的藏书,手里拿的是一本讲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书,“虽然我不太懂数学。” 马哨指着书架:“这些数学和自然科学书籍,大多数并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严格来说,他们应该算是学科史。” “学科史?” 马哨点头:“是的,数学史,物理学史……当然还有关于社会和政治的历史,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 “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历史爱好者。”胡亚雷斯笑了笑。 马哨:“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我觉得这句话可以推广至一切学科。” “如果不知道数学史和物理学史,便不可能理解数学和物理,化学、生物学或者法学,也都一样。” “法拉第能取得今日人们众所周知的科学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早年曾深入地了解过科学史。” 马哨前世做高中物理老师的时候,一直非常重视物理学史。 对他来说,把任意一个班级的物理成绩教成年级第一并非难事。 真正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是让学生们深入理解物理学的历史。 教科书中有不少关于科学史的内容,比如他刚刚提到的法拉第的经历,就是物理课本上的内容。 但遗憾的是,重视科学史的老师和学生并不多。 或者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有余力去深入了解科学史的老师和学生不多。 考试也几乎不会考,至多一两道选择题,浅尝辄止,比如“下列哪个实验说明了原子核的存在”之类。 而长远来看,科学史恰恰是最重要的。 毕竟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那些让人头疼的公式和解题技巧,离开校园后不久就会抛诸脑后,忘得一干二净。 换而言之,公式和解题技巧,是贬值极快的知识。 科学史则不然。 科学史大体上是故事,较少涉及公式,更适应人类的记忆方式,不容易被遗忘。 更重要的是,科学史更能让人理解科学的本质。 对科学史一无所知的人,往往会用神秘主义的视角去看待科学,把科学当成某种不可名状的新时代巫术。 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有些人常常将科学视为一种宗教或者迷信。 但对科学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科学的历史是一部自我质疑的历史,科学前辈就是用来推翻的,这和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 科学家可以说自己比前辈更接近真理,甚至说前辈错了,而神棍们则绝不敢在任何层面上声称自己比先知更优秀。 “迷信科学”这种说法就像“四条边的三角形”一样,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表达,两个词压根就不该组合到一起。 马哨从不指望大多数阿帕奇人能成为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也从不指望他们掌握复杂的解题技巧,这本来也没有必要。 但科学史必不可少。 在他看来,只有让科学史成为阿帕奇人的常识,让阿帕奇人知道真理是怎么来的,才可能真正拯救这个民族。 尤其是科学史里的那些试错经验,都是极为宝贵的教训,几乎适用于一切问题。 如果仅仅只是让阿帕奇人拥有更强的物质武器,干翻美利坚,实现一种朴素的复仇,这并不是很有意义的作为。 胡亚雷斯注视着正在搬家具的阿帕奇士兵们,特别是他们身上的武器,过了一会说道:“他们都是士兵?” “是的。”马哨点头,注意着他的表情。 胡亚雷斯沉吟道:“虽然我个人不太在意这些,毕竟我也知道,你们有全民皆兵的传统……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携带武器,至少不要携带步枪。” 马哨:“步枪确实有些显眼,他们以后肯定不会带着它出门。” “手枪我则认为必不可少,他们需要防身。而且在关键时刻,这些武器或许也能帮到你,胡亚雷斯。” “哦?” 胡亚雷斯神色微动。 马哨继续说道:“这些士兵只听命于我,不过我肯定不会长时间地停留在瓦哈卡。” “当我不在的时候,我的朋友,你就是他们的最高指挥官。他们会像效忠于我那样,效忠于你。” 胡亚雷斯是州长,可以调动瓦哈卡的军队。 但瓦哈卡的军队之所以愿意听从胡亚雷斯的命令,完全因为他是州长。 倘若他不是州长了,这些州兵自然不会再听命于他,甚至调过头来攻击他也没什么奇怪。 换而言之,州政府的军队忠于州长,却不忠于胡亚雷斯。 抛开官职,胡亚雷斯本人没有什么强大的力量,至少没有一支效忠于他个人的武装。 而现在,马哨相当于借予他这样一支私人武装,虽然人数不多,但明显是精锐中的精锐,十个高素质士兵。 就像马哨说的,在关键时刻,这支私人武装将可以帮到胡亚雷斯。 胡亚雷斯自然明白其中道理,当下笑道:“我相信这些勇士,他们一定会成为维护瓦哈卡秩序的重要力量!” 171 【买炮】 马哨在瓦哈卡停留了几日,把通讯社分社的人手安排完毕,除了十二个阿帕奇人之外,他还雇佣了几个本地的墨西哥人。 几个墨西哥人都是胡亚雷斯推荐的,有印第安裔,也有白人,他们将协助阿帕奇人发行报纸。 看得出来,胡亚雷斯对阿帕奇通讯社也是极为上心的,这些墨西哥人就像他说的那样,都是出色的作者。 随后,马哨向胡亚雷斯提起了购买火炮的事。 他说:“胡亚雷斯,你知道,阿帕奇部落位于美国境内,这让我们感到不安……” 胡亚雷斯:“是的,美国人侵略成性,贪得无厌,尤其是那些蓄奴的南方美国人!” 马哨接着道:“尽管眠熊城的职业军队规模已经不小,但我仍然担心遭到美国人的攻击。为了能更好地保卫族人,我非常需要得到一些火炮,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买到?” “火炮……”胡亚雷斯沉吟片刻,“事实上,我们现在也没有多少火炮。” “我和你说过,桑塔·安纳此前一直在削弱地方军队,地方军队的炮兵部队自然是削弱的重点,很多炮兵部队都被取消。” “战争爆发之后,这种削弱被停止了,但火炮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充。” 停顿了一个:“所以,即便你真的非常需要火炮,短时间内,瓦哈卡也只能为你提供三门……嗯,四门吧,这是最多了。” “四门。”马哨不禁眉头微皱,这个数量确实有些少。 想要守卫眠熊城的话,起码也要有十门火炮。 胡亚雷斯这时话锋一转:“不过,炮兵和炮匠倒是比较多一些。” “地方的炮兵部队被削减之后,很多炮匠和炮兵都转行去了,如果你可以支付他们不错的薪水,我想他们肯定愿意重操旧业。” 马哨点头:“招募炮匠和炮兵,也不错。不过阿帕奇可能缺少造炮的一些材料。” 阿帕奇此前一直是让克拉克镇代购各种工业原料和工具,包括制造武器的原料。 不过这显然有风险。 说不定哪天美国政府就会察觉,然后把这道口子给堵上。 如果可以的话,马哨希望多几条从工业社会获得产品的路子。 “材料你们可以从奇瓦瓦或者科阿韦拉购买。”胡亚雷斯说,“我介绍几家公司给你,他们应该有你想要的。” 马哨:“那就多谢你了,胡亚雷斯。” 胡亚雷斯笑了笑:“我们是朋友。” 马哨在瓦哈卡购买了四门加农炮,都是六磅和十二磅的,算不上大炮。 但对于眠熊城来说,这四门火炮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开始。 与此同时,他还找到了一些炮兵和炮匠,其中包括许多印第安裔,将他们雇佣到眠熊城。 雇佣他们的薪水自然不低,还包括一笔不菲的安家费。如果不是坐拥金矿的阿帕奇财大气粗,这笔支出足够肉疼一阵子。 正是因此,这些炮兵和炮匠才心甘情愿,拖家带口,千里迢迢地跑去眠熊城工作。 带着四门火炮,以及雇佣到的十几个炮兵和炮匠,阿帕奇人的大部队便启程返回眠熊城了。 当然,并不是原路折返,路上他们还需要联系奇瓦瓦和科阿韦拉的那几家公司,以购买生产火炮乃至其它重要工业品的原料和工具。 这让马哨不禁感叹,工业发展之艰辛。 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农业条件,眠熊城的农业发展非常顺利。 如果不是人口也在快速膨胀,眠熊城完全可以大量出口粮食。 相比之下,工业的发展则困难得多,而且没有安全感,很多工具和原料都依赖于进口。 眠熊城的工业看似还算繁荣,可以大量制造勃朗宁手枪,但万一被美国釜底抽薪,掐住脖子,顷刻之间就要分崩离析。 更糟糕的是,马哨至今没有为阿帕奇找到煤矿、铁矿或者铜矿,这些是自主发展工业的基础。 没有煤钢,想发展出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拥有自己的煤钢之前,马哨唯一的选择就是拓展进口途径,不能太依靠克拉克镇这个美国进口通道,或者说走私通道。 由于胡亚雷斯的帮助,墨西哥这边进展顺利。 等未来胡亚雷斯成为墨西哥总统,马哨可以获得的支持会更多。 接下来就是去欧洲了。 “你要去欧洲?”得知马哨的打算,胡亚雷斯有点惊讶。 “是的。” “现在?”胡亚雷斯又问,“我是说,你应该听说了,欧洲最近有些不太平。” 马哨当然知道,而且早就知道。 现在是1848年,正是革命席卷欧洲的一年,著名的法国二月革命都已经爆发。 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 不仅不能阻止他,甚至还能诱惑他。 这样的乱局背后,同样蕴含着机遇。 而且,他总不能等革命平息了再发表《热力学》,开创《热力学》的机会没多久了。 再过几年,热力学第一、第二定律就会相继明确,留给他抢人头的时间不多了。 马哨:“没错,我明天就要出发,去维拉克鲁斯或者比亚埃尔莫萨坐船,前往欧洲。” 172 【抵达英国】 维拉克鲁斯。 这是墨西哥东海岸最大的港口,去年时,美国人集结了上万军队攻打这里,是美墨战争中规模最大的战役之一,仅次于墨西哥城战役。 不过当马哨来到这里的时候,战争的气氛已经基本散去,或者说转化成了政治,正在谈判桌上继续着。 受限于迟缓的通讯,这场谈判可能要持续半年甚至更久。 人们自然不会等待这么久,事实上维拉克鲁斯人的生活已经大体恢复了正常,所以乱发才能在这里找到前往欧洲的商船。 港口。 一望无际的海水映入眼前。 “大酋长,那就是我找到的商船。”乱发指着停泊在港口中的一艘木质帆船,此船不算大,但船身瘦长,船首尖端尖锐突出,看上去颇为引人注目。 这是……飞剪船? 马哨看着这艘帆船,有点不确定。 飞剪船是最近十几年才兴起的一种帆船,虽然是帆船,但实际上并不逊色于蒸汽船,特别是在速度上——这个时代的蒸汽船并不成熟。 当然,这艘船多半并不是真正的飞剪船,而是设计接近飞剪船的一种改良型帆船。 毕竟真正的飞剪船才在美国诞生没几年,还不够流行。 乱发:“我听说这种船速度很快,从这里到英国的利物浦只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走吧,我们就坐这艘船。”马哨点头,随即带着身后众人走向这艘帆船。 船长似乎是一个混血儿,三十多岁,长相兼有白人和黄种人的特征,头发和瞳孔都是黑色,皮肤则偏白,眼窝不深不浅。 “这是船长古斯曼。” “你好,阿帕奇人。”古斯曼船长问候道,“你们要去利物浦?” “是的。” 古斯曼点点头,然后说道:“我能冒昧地问一句吗,你们去英国准备做什么?” “学习。”马哨没有解释太多。 “真是稀奇。”古斯曼船长不禁说了句,他确实没听说过这种事。不过当他注意到奇帕奇队伍当中有二三十个少年的时候,觉得这可能是真的。 他耸了耸肩:“好吧,随便你们去英国做什么,哪怕英国人多半不怎么喜欢你们。我只负责收钱办事,你们大概有五十人,船票的钱准备好了吗?” “多少钱?” “船票的价格是六英镑十五便士,每个人。”古斯曼船长又补充道,“乱发给了我五百枚银元作为订金,所以你们大概还要支付两百英镑。” 此时的一英镑差不多相当于五美元,六英镑十五便士就是三十美元左右。 马哨拿出一些美元金币,数了数,递给船长:“这些够吗?” “差五美元……不过算了吧,你们可以上船了。”古斯曼船长掂了掂金币袋,露出笑容。 战争刚刚结束,生意不是很景气,能一次来五十多个乘客,他看上去心情不错。 “什么时候出发?” “两天之后。”古斯曼船长补充了一句,“北方人,希望你们之中没有晕船的。” 晕船? 马哨没放在心上。 他这一世虽然没坐过船,但上辈子是坐过的,并没有晕船的问题。 而且,阿帕奇人虽然疏于水性,但却精通马术,马背的颠簸都扛过来了,区区晕船何足挂齿。 三天之后。 “呕……呕……”马哨趴在船边呕吐着,面色苍白。 尽管他的肚子里早就剩下胃液了,但还是时不时呕两下。 他晕船了,很严重。 马哨现在必须承认,晕船晕车可能是门玄学。 他前世肥宅一个,既不晕车,也不晕船。 现在他身高接近一米九,体重一百多公斤——而且并不胖,庞大的体重主要是来自于一身钢铁般的腱子肉,他能骑最烈的马,能挽最强的弓,却偏偏严重晕船。 为此,马哨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没睡觉了。 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他觉得自己可能要死在大西洋上…… 马哨趴在船舷,望着眼前湛蓝一片的海洋,精神有点恍惚。 “这很正常,许多人第一次坐船都会晕船。”古斯曼船长走过来,目光看向马哨头上的羽毛,“即使是最勇猛的战士,晕船的也很常见。” 马哨没说什么。 古斯曼又道:“你是大酋长,为什么头上才九根羽毛?” 马哨:“这两者有什么必然关系吗?” 古斯曼:“据我所知,很多大酋长都会戴一顶战冠,上面插着几十根甚至上百根羽毛,象征他们战胜的敌人……当然,我只是小时候在印第安村落里生活过,对这个也不太懂。” 马哨缓缓说道:“的确,不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拥有战冠是因为掌握了发放羽毛的权力,而不是因为真的立过那么多功勋。” 古斯曼沉默须臾:“所以,你头上的这九根羽毛,代表着你确实杀过九个敌人?” “至少九个。”马哨说。 “真厉害。” 聊天暂停了一会,古斯曼抽起了雪茄。 直到马哨忽然说了句:“买一艘像你这样的船大概要花多少钱?” “首先取决于你在哪买。”古斯曼吞云吐雾,“像这艘船,如果是你从英国造船厂购买,可能需要八千英镑。美国的话就便宜些。怎么,你想买船吗?” “只是问问,呕……”马哨又呕了几下。 幸运的是,他虽然晕船晕得厉害,但适应起来还算迅速,仅仅三四天之后,就基本不晕了,一周之后则完全适应,可以正常吃饭休息。 经过接近一个月的航行,在五月的一天,这艘帆船跨越大西洋,从墨西哥湾来到了爱尔兰海,看到了大英国本土的海岸线。 “利物浦到了!” 外面逐渐喧嚣起来,毫无疑问,他们抵达了一个繁华的港口。 马哨放下纸笔,走出房间,望向帆船正在驶向的港口。 “利物浦……”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世界级港口,利物浦是个真正的大城市,即使以后世的标准来看,这座人口三十万、每年有数千船只往来的城市也不算寒酸了。 “到英国了,我们该下船了。”待帆船停靠,马哨一行人便纷纷下来,踏上英国的土地。 173 【坐上火车去曼彻斯特】 抵达利物浦,马哨是找到一家酒店,让众人入住休息。 他用了大约一周的时间就彻底适应了坐船,但也有些人一个月都没有完全适应,被这一趟折磨得不轻,必须让他们上岸休息一段时间。 然后马哨让梅奥医生作为向导,带着他和另外几个人在利物浦稍微逛了逛。 就像他预料的那样,英国人并不欢迎印第安人,尽管英国人时不时用印第安话题指责美国。 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迎来异样且不友善的目光——他怀疑,如果不是因为有着巨兽般的体格,可能已经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了。 “显然,那个人刚刚说了句‘野人’。”马哨说了句,指的是刚刚经过的一个路人。 塞巴斯蒂安:“一直如此,这些傲慢的家伙。” 梅奥犹豫了一下:“以貌取人总是不可避免……大酋长,我建议你去买一身西装,最好再调整一下发型和头饰。” “我们不应该迁就这些英国人!”有人不服气地说。 马哨想了想却说:“不……我们应该迁就,毕竟我们是来学习的。梅奥说得对,我们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造型——入乡随俗。” “梅奥,你知道利物浦有什么不错的西装店吗?” “跟我来吧,大酋长。”梅奥医生说,随即几人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一家西装店。 店老板看见他们,不禁皱起眉头:“印第安人?” 梅奥走上前:“先生,他们是我的朋友,需要一些西装。” 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像个十足的绅士,这让店老板的眉头舒展了一些,不过还是说了句:“我还以为他们是你的奴隶呢。” “……”梅奥一阵沉默。 一众阿帕奇人自然感到愤怒,不过由于马哨没有发作,便也没说什么。 马哨倒是不生气。 只有当挑衅者的力量和被挑衅者差不多时,被挑衅者才会感到愤懑和恼火,如果是孩童挑衅大人,大人只会一笑而过。 眼前这个傲慢的英国人,对他来说就如同一个孩童,无论是在肌肉上,还是在知识和眼界上。 店老板虽然看不起马哨等人,但也没有和钱过不去:“定做还是买成衣?先挑选一下吧,如果是定做,待会我给你们量尺寸。” 马哨没怎么挑,随便选了一款还算顺眼的黑色西装,就说:“就这个吧,给我们几个每人来两套。我要成衣。” 这个时代流行的西装还不是后世最常见的那种样式,但已经接近了。 与后世的西装相比,此时西装的主要区别在于外套更长,属于大衣,或者叫长袍。 “其他人可以穿成衣,但你太高了,只能定做。”店老板说。 “好吧。”马哨没感到意外,“先把几套成衣买了,多少钱?” “每套七十先令。” 七十先令也就是三英镑十先令。一英镑等于二十先令,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 马哨付了钱,然后让裁缝给自己量了尺寸,同时问道:“定做完成大概要多久?” 店老板淡淡说道:“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一周就好。不过现在你需要排队,可能要等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马哨皱眉。 一两个月他可能都要离开英国了。 他当即说道:“我付你双倍的价钱,三天之内能不能做好?” “这……”店老板一滞。 马哨又道:“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至少还会在你这里购买二十套衣服。” 三天之后,马哨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的西装,同时还在几家店铺购买了总共一百多套西装,给所有同行的阿帕奇人每人发了两套,总共花了三百多英镑。 在此期间,他还换了一个新发型——短发。 其实他前世一直都是短发,重生之初也想换成短发,但印第安人缺少好用的理发工具,理发就是拿刀甚至石斧割一割,剁一剁,剪短发自然麻烦,所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长发。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给自己的短发复辟。 简洁的短发,一身黑色大衣西装,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帅气的脸和高大的身材,如果再戴个墨镜的话,马哨看上去可能和电影《黑客帝国》里的尼奥差不多。 即使白人再瞧不上印第安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造型的马哨帅的一批。 至少白人女性是这么认为的。 “大酋长,我感觉刚才那几个女人简直想吃了你。”当马哨从火车售票处离开时,乱发不禁说了句。 “是吗?”马哨随口道。 “绝对是的,那眼神……啧啧。” 马哨没说什么,看着手里的火车票,然后问道:“梅奥,你知道焦耳的住址,对吧?” “当然,我们都是道尔顿老师的学生,焦耳只比我大一岁。”梅奥医生说,“不过,他在科学上的造诣比我高得多,尽管科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他的主业是什么?”马哨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焦耳的主业。 “啤酒厂。”梅奥说,“焦耳很喜欢科学,不过父命难违,他必须要继承父亲的啤酒厂,并且经营好它。” 返回入住的酒店之后,马哨将族人们召集起来。 有五十个人随他一起来到英国,其中有差不多三十人是十四岁到十八岁的少年,都是准备在英国留学学习工程技术的,余下二十人则基本是士兵。 “少年们,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将留在利物浦,和十名士兵一起,直到我为你们安排好留学的事情。”马哨对族人们说道。 “当然,在此期间,你们并非无所事事。你们既要温习功课,也要主动和英国人接触,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语言,为以后的留学做准备。” “……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留学的资金都是阿帕奇人民的血汗,虚度光阴就是在辜负族人的劳动和期许。”末了他又叮嘱道。 将大约三十个少年和十名士兵留在利物浦,马哨则带着剩下的十个人前往火车站,坐上了前往曼彻斯特的火车。 在曼彻斯特,有一位啤酒厂主叫做詹姆斯·普雷斯科特·焦耳。 这是马哨要拜访的第一个人。 174 【焦耳】 从利物浦到曼彻斯特的铁路,是世界上第一条严格意义上的铁路。 所谓“严格意义上的铁路”,也就是没有马车的铁路,比它更早的铁路往往都是蒸汽和马匹混用,画风诡异。 晚清的马车铁路常被视为一场闹剧,实际上是把英国人干过的事又干了一遍。 相比有马的,人们显然更喜欢无马的。 所以在十几年前,利物浦-曼彻斯特铁路诞生了,并成功引发跟风,世界各国都开始修建铁路。 美国的铁路还没有铺到西部,跟随马哨来乘坐火车的阿帕奇人,都是第一次见到铁路,自然好奇地观察着火车的每一个细节。 马哨也在打量。 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以一种类似考古的心态在打量这列火车。 火车头有着一个醒目的烟囱,这并不让他感到奇怪,不过除此之外,这列火车还有些显著的马车遗风。 比如火车上的驾驶员,看上去和驾马车的车夫一模一样,几乎露天地坐在烟囱后,仿佛身前的锅炉就是他要鞭策的驽马。 车厢也和马车的车厢相似,木质的,有个顶棚,四面开窗,非常之简陋。 尽管如此,人们对于坐火车依然非常热衷,基本上每列火车都会载满乘客,那些初次登上火车的人会尤其兴奋。 “就是这条铁路,掀起了全世界的铁路热,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想像英国一样拥有自己的铁路。”梅奥说。 马哨问了句:“它是什么时候建成的?” “好像是1830年左右。”梅奥说,“建成之后,这成为了一个惊人的投资项目,据我所知,持有其股份的人每年可以得到10%的收益……” 在登上火车之前,马哨注意到一个细节——螺旋车钩。 此时的火车还在用螺旋车钩连接车厢,这是一种不可靠的装置,就是用铁链把两节车厢钩起来然后拧紧,效率低下,也不安全。 大约二十年后,更先进的詹氏将逐渐取代螺旋车钩,并且沿用上百年。 马哨觉得,他应该提前把詹氏车钩发明出来。 以他前世的标准,坐这种火车的体验很糟糕,路上颠簸,车厢也拥挤,挤满了人,有站有坐。 好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相距不远,只有几十公里。 两个小时之后,他们就抵达了曼彻斯特,然后前往近郊的一片居民区。 索尔福德,新贝利街。 街道上始终弥漫着淡淡的啤酒味,挥之不去,居住在这的人们也对此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坐落着一家啤酒厂,它产出的味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此时此刻,就在啤酒厂附近的一座别墅中,年轻的啤酒厂主正在他的书房里写着什么。 “致威廉·汤姆森……关于去年测量瀑布温差的实验,我进行了一些反思,不得不说,这是个失误的构想……”纸上写着。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走进他的房间,有些不满地说道:“你又在给汤姆森写信?” “是的,怎么了?”啤酒厂主摸了摸下巴的胡须,对着信件斟词酌句。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才是你的妻子,你却天天和别人通信!”女人又说。 啤酒厂主皱眉:“汤姆森是男人……” “这不是更糟吗!”女人不依不饶,“就是这个男人,毁掉了去年的蜜月,你为了和他测量什么瀑布的温差,让我失去了一个完整的蜜月!而且你的测量结果居然还是一无所获!” “好吧,好吧,对不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 妻子平复了一下心情,随后说道:“有客人来了。” “谁?”啤酒厂主问。 “威廉——” 啤酒厂主脱口而出:“汤姆森来了?” 妻子深吸一口气:“不,是威廉·梅奥,你的同学。” “梅奥?”啤酒厂主想了下,随即有点不情愿地起身,“我跟他并不熟,他怎么突然想来看我了,希望不是来借钱的……” 作为一个富有的资本家,他时不时会遇到上门借钱的旧友。 不多时,他就见到了老同学威廉·梅奥。 “好久不见,焦耳。”梅奥先是问候,然后转头说道,“大酋长,这位就是我的同学,詹姆斯·焦耳。” 大酋长? 焦耳不禁感到疑惑,同时仔细打量着梅奥身旁的人,一个穿着西装、身材异常魁梧的青年……黄种人。 在这里见到黄种人,已经颇为稀奇了,“大酋长”这个称呼更是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是?”焦耳疑问道。 马哨主动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北美阿帕奇人的大酋长马哨。如果你觉得这个名字拗口,也可以称呼我为‘阿尔伯特’——艾萨克·阿尔伯特是我的英文名。” 说话的同时,他暗暗打量着眼前的焦耳。 此时的詹姆斯·焦耳看上去二十八九岁,很年轻,不是课本上那个熟悉的老人形象,虽然也留着颇多的胡须。 更不是那个众所周知的能量单位。 在1848年,詹姆斯·焦耳只是一个富有的啤酒厂主,以及一个小有名气的民间科学家。 如果更早几年,他在科学界的地位则可以用山野村夫来形容。 听到马哨的自我介绍,焦耳心中的疑惑并没有因此减少,但还是先礼貌性地握了下手:“你好。” 梅奥解释道:“焦耳,你也许知道,我前年去了美国。马哨大酋长就是我在美国结识的朋友。” “欢迎你们。”焦耳点头,客套地说道,几乎将敷衍的神色写在了脸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许久不见的老同学,一见面竟然带了个北美野人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马哨接下来的话让他不禁一愣。 “焦耳先生,我几乎看过你的全部论文,关于电流生热、热功当量、热动理论……”马哨如数家珍。 “特别是你设计的用来测量热功当量的实验,非常巧妙。我甚至敢打赌,这一定会成为未来中学课本上的必备内容。” 马哨又道:“我非常赞同你的几个最重要的观点,比如热应当是运动的体现,而不是所谓的‘热质’。” 175 【热力学第一定律】 真理的诞生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真理的接受也是如此。 比如能量守恒定律,其实1842年就已经被提出,但直到去年才被物理学家们认可。 而且也不是绝对的认可,质疑的声音依旧存在,远不是后世那个众所周知的物理学基本法。 再比如对于“热”的理解。 这是物理学上最知名的争论之一,声势堪比光波和光子之争。 在这个时代乃至更早,许多科学家认为热是某种特定的物质,叫做“热质”。 与之相对地,还有一部分科学家认为热是运动的体现。 最终历史证明,“热动说”更接近真理。 焦耳就是“热动说”的坚定支持者,铁杆粉丝。 不出意外,听到马哨的这番话,焦耳感到有些难以置信:“你……你是印第安人,对吗?” 没人能摆脱偏见,焦耳也一样。 在绝大多数白人的下意识里,印第安人和科学是毫无关系的两个概念,风马牛不相及。 即使是那些愿意对印第安人报以真诚友善的人,也不会认为有印第安人理解科学。 “没错,平原上的阿帕奇人。”马哨点头,“就在几天前,刚刚抵达英国时,我的头上还绑着九根羽毛,然后不得不换成这身装扮。” “我是印第安人,但谁说印第安人不能懂物理呢?焦耳先生。” 梅奥笑了笑,说道:“焦耳,你可千万不要小瞧马哨大酋长,他对科学的了解至少远在我之上。事实上,他来曼彻斯特拜访你,就是想和你交流一下物理学。” “我对刚才的失礼感到抱歉。”焦耳的态度真诚了许多,紧接着脸上浮现出一丝尴尬,抬头看着马哨,“嗯……你叫什么来着?” “马哨。” “哦,马哨先生。”焦耳点头,然后说道,“先坐吧,待会你们可以尝尝我家的啤酒。” “多谢。” 双方落座之后,马哨和焦耳聊起物理。 焦耳已经相信,眼前这个印第安人不是愚昧无知的野蛮人。 并且他很快认识到,马哨不仅不愚昧,而且对物理学的理解相当之深,就像梅奥说的一样。 与此同时,马哨对热动说等理论的认可,也让他感到亲近。 他受到过很多质疑,甚至包括法拉第的质疑,所以愿意对支持者报以热情。 两人越谈越有话题。 “……在我看来,伦福德伯爵的炮管实验已经足以否定热质说。”马哨说道。 “热质说的支持者们认为,热是一种物质,而且守恒。但当炮匠对炮管镗孔时,热却源源不断地产生,只要镗孔在进行,热的产出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见少,摩擦产生的热无穷无尽。” “显然,热不可能是一种物质,否则炮匠就是在制造物质、打破守恒了。” 量子力学允许一些无中生有的情况发生,但在这个时代谈量子力学显然不合时宜。 马哨只需要讲经典的守恒就绰绰有余。 焦耳非常吃这一套,他不禁放下手中的啤酒杯,带着赞叹地说道:“没错,简直太对了,我也这样认为!” “守恒应该是宇宙最基本的法则,是造物主的特权,热质连守恒都不遵守,毫无疑问是一种荒谬!” “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还有人相信这种理论。”说罢他又喝了一口啤酒,叹气道,“他们对造物主毫无敬畏。” 焦耳对守恒有着格外强烈的坚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的信仰。 他当然不信那些奇奇怪怪的神话传说,但他相信宇宙中存在着一位至高无上的造物主,掌握着创造和毁灭的特权。 除了造物主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守恒律。 这类思想在西方科学家中并不罕见。 信仰宗教的科学家很少,并且越来越少,那些想象力匮乏的鬼神传说难以令他们信服。 但持有神论立场的科学家却颇为常见,特别是在这个时代以及更早期。 马哨:“是的,守恒应该最基本的物理定律。” “物质守恒,电荷守恒,能量守恒……这些都应该是不生不灭,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相比于在伦福德实验下露出马脚的热质守恒,能量守恒无疑才是真理。” 马哨稍作停顿:“我认为,一个物体所谓的热,其实就是其分子的平均动能的反映。” “分子的平均动能!”听了这句话,焦耳顿时眼前一亮。 热动说虽然由来已久,但很大程度上,这仍然是一种哲学上的认知,非常模糊。 最早对此做出定量分析的是欧拉,但欧拉并没有好事做到底,随便做了番计算就搁在一旁,也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所以时至今日,尽管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相信热动说,但对于运动究竟如何反映为热,依旧没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而马哨这句话已经说得相当具体,让焦耳颇有几分恍然之感。 “这是很好的设想。”焦耳说道,“它可以带来数学的结果。” 马哨又道:“焦耳,在包括你在内的许多杰出物理学家的努力下,人们已经逐渐知道了能量守恒定律,但恕我直言,我认为它还不够完美。” 焦耳正要继续说什么,闻言不禁眉头一动,不由地说:“哦?” “首先是它的名字。”马哨说道,“我觉得它不应该被称为‘能量守恒定律’,或者说,不应该只被称作这个名字,它还可以有更丰富的内涵。” 焦耳:“那应该叫什么?” “热力学第一定律。”马哨缓缓说道。 “热力学……”焦耳念叨着这个新名词,一时间若有所思。 马哨:“没错,热质说错漏百出,既不遵循守恒,也不能兼容分子动理论,关于它的热学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现在,我们应该新建一门物理学的分支,以热动说为基础,名字就叫‘热力学’。”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而能量守恒定律,毫无疑问应该是这门全新学科的基础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 176 【合写论文】 热力学,或者叫热动力学,这个名词对于1848年的焦耳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东西。 事实上,即便没有马哨,这个词也将在三年之后逐渐取代“热动说”,成为一个学科更加正式的称呼。 围绕着热力学第一定律,两人又进行了很多讨论。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插不上话。不论是梅奥医生,还是焦耳的夫人,又或者是乱发……马哨和焦耳讨论的内容,对他们而言都是近乎天书。 “势能?”焦耳眨了眨眼,他又从马哨嘴里听到一个新名词。 马哨解释说:“所谓势能,就是储存在一个系统内的能量。” 说着他就拿起身旁的酒杯,里面还有半杯酒:“比如说我手里的这个酒杯,尽管它现在是静止的,但毫无疑问,只要我松手,它立刻就会获得动能。” “从能量转化的角度来说,它的动能从哪来呢?是什么能量转化成了它的动能?” “显然,它仅仅因为与地球的相对位置而拥有一种潜在的能量,这种能量,我称之为势能。这势能存储在杯子和地球构成的引力系统当中,下坠就是势能转化为动能的过程。” “势能,势能……”焦耳重复地念了几遍,随即他不禁赞叹道,“哦,这真是个巧妙的设想!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我当初能借助这个概念来解释我的实验,估计就不会被那么多人怀疑了。” 说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你绝对不知道,去年在牛津的科学促进会,有多少人怀疑我的实验,包括法拉第先生。” 他又说:“最相信我的是威廉·汤姆森,不过……他其实也不是很相信,我花了很大功夫尝试说服他。” “威廉·汤姆森?”马哨一怔。 “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焦耳笑了笑,“不过这也很正常,虽然他很年轻,但在学术界可比我厉害多了,两年前他就成为了格拉斯哥大学的教授——那时他才二十二岁。” 马哨当然听过威廉·汤姆森的名字。不过,直到愣了一会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谁。 之所以要愣一会,主要是因为“威廉·汤姆森”这个名字属实有点烂大街,如果放到中国,差不多就属于李明、张伟一类,再出名的人物也撑不起这种名字。 而且焦耳口中的这个威廉·汤姆森,还有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绝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个名字。 开尔文。 就是大名鼎鼎的开尔文男爵,那个热力学温标,以及名场面“物理学大厦上的两朵乌云”的主角。 开尔文这个名字源于其爵位,这就类似诸葛亮常被称为“武侯”一样。 当然,现在开尔文还没有这个名字。现在的他,还只是个冉冉升起的科学新星,而非那个功成名就的开尔文男爵。 马哨对开尔文的经历也是了解的,事实上,开尔文就是他计划中的下一个目标。 他点头说:“我确实听说过他,虽然他的名字有点太寻常了。尽管我在美国没有机会进入学术界,但我一直非常关注学术界的消息。” “在我看来,开尔……威廉·汤姆森也是一个天才,就像你一样,焦耳,绝对的天才。” 马哨差点把“开尔文”说出来,连忙转移话题,对着焦耳一顿夸。 焦耳有点不好意思:“这太夸张了。我只是物理学爱好者,一个忙于生意的啤酒厂主,汤姆森则是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 “英雄不问出处。”马哨说,“我相信历史会给出公正的评价。未来的人们,一定把你当做杰出的科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这句话着实说到焦耳的心坎里了,甚至让他有点恍惚,出神片刻。 焦耳对科学一直抱有强烈的热爱,从很小时候开始,他就有着仿佛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只可惜,父亲要求他接管家族生意,因此他不得不把商业当做自己的主要工作。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像威廉·汤姆森那样,去做一个大学教授和职业的物理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做一个成功的啤酒厂主,也不算糟糕,至少生活富足,这已经让大多数人羡慕了。但没有哪个啤酒厂主会名留青史。 焦耳注视着空酒杯,过了一会,才又开口:“其实这些话可能更适合你,马哨,你才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天才。”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你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居然可以将物理学钻研到这种程度……我想,在你面前,欧洲的任何科学家都不得不汗颜。” 马哨说:“我的处境其实还不错,毕竟我好歹是一个大部落的酋长。相比之下,我的族人乃至其他原住民,他们的处境更加艰辛,不管是在知识的道路上,还是其它。” “能和我说说你的部落吗?”焦耳不禁说道,“我没去过美国,对印第安人更是几乎一无所知。” “当然。”马哨点头,“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说法,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美洲原住民,而不是印度人,这是哥伦布的错误。尽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自己都习惯了这个称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错误能得到纠正。” “理应如此。”焦耳说。 马哨:“长期以来,原住民并不是统一的实体。我们有着共同的祖先,但却分化成许多部族,具体而言,我属于一个叫做阿帕奇的部族。” 焦耳:“我大约听过‘阿帕奇’这个名字,你们应该是一个大部族。” 马哨:“阿帕奇是人口最多的北美原住民之一,比我们更大的部族寥寥无几。而且其他部族往往是分散的,又分化成许多部落、氏族。” 焦耳问:“阿帕奇不是分散的吗?” 马哨说:“以前也是,但现在不是了。我把大部分阿帕奇部落合并成了一个部落,也就是阿帕奇部落,同时大部分阿帕奇人也聚集起来,组建了一座城市,叫做‘眠熊城’。” 他为焦耳介绍着自己的部落。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对于远在天边的人,好感总是容易产生。就像两千年前,相隔万里的罗马帝国与汉帝国,都在各自的记载里大肆夸奖彼此,尽管他们根本不了解彼此。 何况,在英国人如何对待印第安人这个问题上,还有美国人的因素。对于给美国人带来不自在的一群陌生人,英国人无疑更容易产生好感。 天才的焦耳也不能免俗。同时作为富二代,他的性格还有几分温室花朵的特点——更容易对遥远事物产生幻想。 因此在马哨的有意引导下,焦耳对印第安人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和好感,很快就盖过了道听途说来的些许偏见。 “你让所有儿童都进入学校读书,学习数学物理?这可真是了不起。”焦耳说,“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敢再认为美洲原住民是野蛮人了。” 马哨微微一叹:“只是眠熊城而已,甚至不是整个阿帕奇。美洲原住民的状况并不会因此改善多少,事实上原住民几乎在走向灭绝,由于病菌和美国人的侵略,我们的人口比三百年前少了90%以上。” “病菌?”焦耳没听明白。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细菌的致病性并不清楚,虽然也不是一无所知,但除了个别生物学家有一些假说之外,绝大多数人对此尚无认知。 焦耳对生物学没什么了解,因此当听说这个词的时候,他不禁感到迷惑。 马哨:“我认为疾病是由细菌导致的,那些微小的生物,很多就像毒虫一样。当欧洲人来到美洲,欧亚大陆的细菌也一并抵达美洲,为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因此频繁遭遇大瘟疫。” 焦耳琢磨了一会。 细菌致病并不是很难理解,但作为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他很快就察觉到了一个可能的漏洞:“可是,按照这种说法,美洲的细菌应该也会进入欧洲才对?” “是的,但双方输出的细菌并不对等,甚至相差悬殊。”马哨缓缓说道。 “欧洲、亚洲、非洲三块大陆连为一体,而美洲则是孤立的。” “而且欧亚大陆有大量的可驯化动物,因此欧洲人携带着更多的细菌,也对细菌有着更强大的抵抗能力,所以在这场细菌交换中,美洲原住民完全落入了下风……” 马哨补充道:“所谓抵抗能力,也就是类似牛痘。很多瘟疫,人得过之后便不会再得,毫无疑问,更多的瘟疫也意味着更强的抵抗力。” 听着这番叙述,焦耳不禁陷入沉思。 片刻之后,他说:“虽然我不懂生物,但我觉得你说的这些在生物领域或许能引起很大反响。” 马哨:“我确实打算将我的许多想法,整理成论文发表。在美国我没有这个机会,来到英国应该可以试试。” 焦耳听了,当即说道:“至少在物理这个领域,我绝对愿意帮助你,你对我启发很大。” “你对我也启发很大。”马哨微笑,“正是你过去几年的研究,引发了我的这些思考。” 焦耳犹豫了一下:“我们也许可以尝试合写一篇论文,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马哨说的是实话。尽管他知晓的知识远比焦耳更多,但都不是他的原创。 归根结底,在物理领域,他还是个学生。 对于一个物理学生而言,能和焦耳合写论文,当然是一种荣幸。 抛开这种情怀,与焦耳合写论文也是一个更稳妥的选择。 对马哨来说,焦耳现在的学术地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既不是太高以致攀附不起,又不是太低以致帮不上忙。 所以最开始,他就打算先和焦耳合作一篇论文。 “论文的题目就叫做《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的守恒与转化》,你觉得怎么样?”马哨问。 “非常棒。”焦耳毫不犹豫地说道。 他当然也非常乐意,毕竟这无疑将是个重要成果,一门新学科的开端。 两人的交谈一直持续到深夜,焦耳随即邀请马哨几人住下。 马哨欣然应允。 焦耳作为一个富有的啤酒厂主,别墅里房间也多,住几个客人绰绰有余。 第二天,两人便开始合写论文《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的守恒与转化》。 马哨主要是阐述理论,首先对能量守恒定律的已有成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然后提出了“势能”等新概念,进一步阐明各种能量的转化。 再之后是引出“热力学”的概念,将能量守恒定律确立为这门学科的基本定律。 当然,他没有把第二、第三定律也写进这篇论文,毕竟对他来说,这篇论文只是进入物理学界的一块敲门砖。 焦耳主要负责实验部分。 关于能量守恒的实验他一直都在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改进实验,在原本的历史中,他对实验的改进持续到了晚年。 在马哨的帮助下,焦耳自然设计出了更完美的实验加以完成。对于物理来说,实验永远是最根本的一部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物理学家们深以为然。 177 【酸啤酒】 马哨在焦耳的别墅住了多日,除去写论文之外,他也经常看论文,焦耳收藏的期刊非常丰富,至少比他的收藏丰富得多。 看这些古老的期刊并非没有收获。 比如此时他就发现了一篇有趣的论文,一篇关于电子的论文。 是的,电子。 电子的发现是五十年后的事,但实际上,此时已经有人假设过这种亚原子粒子的存在了,而且颇为接近真相,比如提到了电子在原子间的转移。 不过毫不意外地,根本没人关注这篇脑洞大开的论文。 作者理查德·拉明也只是一个物理学爱好者,或者叫民科,主业是医生。 与后世不同,十九世纪的民科还是可以做出成就的——主要是因为这个时代的科学比较简单,稍有基础的普通人一拍脑袋,还真有可能搞出点什么。 不过民科依然不被重视,拉明医生的这篇论文就是例子,焦耳被质疑的经历也是。 一个十九世纪的民科,提前五十年提出了电子的设想,听上去似乎有些传奇。 但在科学史上,类似的情况相当常见,很多创新理论在正式诞生之前都会有一些“苗头”或者说“预兆”,突变式的科学进步可能才是真的罕见。 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人类走了不少弯路。 “焦耳,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趣,你可以看一下。”马哨将拉明的论文递给焦耳。 书虽然是焦耳的,但这篇他显然没看过,至少没印象:“亚原子粒子?” “坦白说,我不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想法,纯粹只是一个假设罢了,也并不难想到。”他放下期刊,显然并不在意这篇文章的内容。 马哨随口问道:“你觉得原子真的不可再分吗?” “也许吧。”焦耳不置可否,“你怎么看?” 马哨:“我觉得分割本身更值得关注,人们对‘分割’这个过程的理解还非常浅薄。” 焦耳:“所以你认为原子是可以继续分割的?” “没错。”马哨点头,“当然,我也相信世界上应该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 焦耳:“不可分割的基本粒子,不是原子,又会是什么?” 马哨:“不知道,但它一定存在。在逻辑上可以无限重复的过程,在现实中一定会有终点,逻辑上的分割可以无限进行,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但现实肯定不会如此。” 这番话让焦耳陷入沉思。 片刻,他不禁连连点头:“逻辑上可以无限重复的过程在现实中一定有终点——这句话妙极了!你真是一个天才的自然哲学家。” 一边说着,他又拿来瓶啤酒,给自己和马哨分别倒上,然后喝了一口。 随即他的表情便不禁拧巴起来,仿佛带上了痛苦面具:“该死,这瓶啤酒酸掉了!” 马哨没有及时听到他的提醒,也喝了一口,自然也感受到酒中的酸涩和粘稠:“这味道可真是……令人难忘。” “作为一个啤酒厂主,这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了。”焦耳将啤酒倒掉,“啤酒这东西为什么会变酸呢。” 马哨听了,沉吟道:“我想这可能是细菌导致的。” “细菌导致的?” 马哨思考了一会:“我想到一个实验,也许可以证明我关于细菌的一些想法,同时还可以解决啤酒发酸的问题。” 焦耳两眼放光:“真的?” 相比理论,他似乎更喜欢实验,而且这实验还与他的工厂息息相关,自然让他更感兴趣。 “什么实验?”他连忙追问道。 马哨:“很简单,微生物可以用加热的方式杀死,如果啤酒发酸是细菌导致的,我们只要加热它,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焦耳:“可是啤酒加热之后,味道难免会变差……就算能成功,这似乎也有点得不偿失。” “我们可以控制加热的温度和时间,将对啤酒口味的破坏降到最低。”马哨说。 他讲的这个实验,其实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巴氏灭菌法。 巴氏灭菌法正是起源于对啤酒发酸问题的解决,后来才借鉴到牛奶等领域。 “好吧,这至少值得一试。”焦耳点头。 两人随即展开了实验,具体操作和历史上巴斯德设计的实验基本一致。 首先他们使用显微镜,观察啤酒里的景象,然后不出意外地看到了一群乳酸杆菌。 这些杆状的微生物在啤酒里沉浮扭动,看上去仿佛蛆虫。 焦耳显然是第一次看到这玩意,顿时被恶心得不行:“上帝啊,我一直在喝什么。” “显微镜是个好东西。”马哨平静道,“如果你经常用它观察事物,你可以发现,这种看起来有些恶心的微小生物几乎遍布所有区域,不论是酒,还是水。” 两人观察片刻。 马哨:“好了,我们把这些小东西都记录下来,然后正式开始我们的实验。” 将乳酸杆菌记录好之后,马哨将同一批啤酒分成几组,在不同温度、不同时间的条件下进行加热,以摸索杀菌和食用的平衡。 当然还有对照组,也就是不进行任何处理的啤酒。 加热完成之后,他们再次观察啤酒里的景象,然后将啤酒重新分组,分成两组,一组还残留着乳酸杆菌,一组则没有。 “现在,我们等着就行了。”马哨说道,“只要我的设想没问题,这些除菌干净的啤酒将很长时间都不会变质,然后我们从中选出加热最少、口味最佳的那一组,那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啤酒。” 在等待期间,他也将这个实验和关于细菌的学说写成一篇论文,标题为《细菌的危害与处理》,然后和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论文一并发表。 对于这篇关于细菌的论文,马哨起初也想让焦耳一起署名,但焦耳拒绝了。 “这篇论文我什么贡献都没做,不应该担任它的作者。”焦耳如是说。 马哨笑了笑:“至少你为我提供了啤酒。” 焦耳摆手道:“这些啤酒不值一提。如果你是对的,我的啤酒厂毫无疑问将因此获益,我还应该支付你一笔钱才对。” 178 【苏格兰】 两篇论文都发表在《哲学杂志》上。 这时候发论文没有那么多流程,论文质量上乘,焦耳和这家杂志又颇为相熟,因此文章很快就发表了出来,公之于众。 随着论文的发表,全新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开始发挥它的影响力。 人们对此的关注度迅速上升,没多久,这两篇论文便成为了英国学术界的最热门话题。 能量守恒定律已经被人们所知,马哨和焦耳的论文虽然为其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但也算不上什么重大突破。 关于细菌的论文则还有待验证,马哨的论文没有给出长期的实验结果,主要只是阐述了理论以及实验的设计。 可以说,这两篇论文虽然质量上乘,但想要成为最热门话题,还有些不够。 但事实就是,它们确实成为了最热门话题。 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马哨的身份,一个印第安人。 一个北美印第安人在英国期刊发表了两篇优质的学术论文,听上去太离谱了! 所以马哨的论文公布没多久,就有一些科学家找上焦耳,想来问个究竟。 首先找上门的是约翰·戴维斯,焦耳的一个老师。 虽是老师,但戴维斯只比焦耳大几岁,由于不留胡须,看上去甚至更年轻一些。两人的关系也是亦师亦友。 “……詹姆斯,我看了你最近发表的那篇论文,热力学第一定律的那篇,写得很不错。”戴维斯说,“但是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戴维斯:“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作者栏里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我听《哲学杂志》的编辑说,那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 焦耳点头:“是这样,我和他一起完成了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论文,论文是我们合写的,他当然会出现在作者栏当中。” 戴维斯依旧感到困惑:“可是……一个印第安人?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民族与我们不同,仅此而已。”焦耳停顿笑了一下,“当然,约翰,我知道你在奇怪什么。” “事实上一开始我的想法也是如此——野蛮人怎么会懂科学呢?但事实是,我的这位阿帕奇朋友不仅懂科学,而且超过绝大多数人,是自然哲学的天才。” “我得说,这是一个破除偏见的好例子。”他补充道。 戴维斯沉默了两秒钟:“好吧,你说的这个印第安天才在哪?我现在想见见他。” “很遗憾,你来晚了。”焦耳却说,“就在昨天,马哨还住在我家,不过现在他应该在前往格拉斯哥的火车上。” 戴维斯眉头微皱:“他去苏格兰干什么?” 焦耳:“当然是去见威廉·汤姆森,我推荐的,他和威廉应该好好聊聊。如果不是啤酒厂还有事需要我处理,我本打算和他一起去格拉斯哥的。” “我有预感,和威廉谈过之后,这位来自阿帕奇的自然哲学家会再次带给人们一个惊喜。” …… 苏格兰。 马哨乘坐着火车,来到苏格兰境内,并继续向北,准备前往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 在焦耳的帮助下发表完两篇论文,他就重新启程,去北方的格拉斯哥找威廉·汤姆森了,也就是未来的开尔文男爵。 开尔文曰:物理学的大厦已经落成,所剩的仅是一些小修小补的工作,只是天边还有两朵乌云…… 马哨作用一个物理老师,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刻在dna里的一段话。 两朵被开尔文瞧不起的小乌云,拨开之后,一朵藏着量子力学,一朵藏着相对论。 后世的开尔文和“两朵乌云”的黑历史深深绑定,但事实上他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 很多科学家效仿开尔文,也想整点乌云什么的,但结果却是,乌云并不是那么好找的。 对于这两朵乌云,开尔文的态度虽然有些轻视,但也可谓慧眼如炬,敏锐认识到这两者与那些小修小补的问题可能存在本质的不同。 现在而言,开尔文还不是最杰出的科学家,但毫无疑问是最有潜力的科学家,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还是个主任。 马哨之所以要找开尔文,主要是因为他接下来准备发表的就是历史上开尔文的重要成果之一。 原本历史上,开尔文发表这一成果的时间也是1848年,甚至说不定已经发了。 马哨不太确定。 所以想过来和开尔文交流一下,如果可以,继焦耳之后,他也乐意再和开尔文合写一篇论文。 格拉斯哥位于苏格兰,与曼彻斯特相距几百公里,坐火车也需要差不多一天的功夫。 经过一天的颠簸,马哨进入苏格兰境内。 尽管已经并入英国上百年,但这里看上去和英格兰仍有很大的区别,事实上直到二十一世纪,苏格兰和英格兰都还颇有间隙。 很多苏格兰人并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他们也有自己的语言,盖尔语。 当然,再找个盖尔语翻译倒是不必,会说英语的苏格兰人还是很多的。 抵达格拉斯哥,时间已是傍晚,马哨和随行几人先是找了个酒店休息,然后第二天才去格拉斯哥大学拜访开尔文。 然而面对马哨这个印第安人,格拉斯哥大学根本没有让他进门,甚至还引发了一场小骚动。 “一个野蛮人,怎么能踏足苏格兰的校园?”说话的似乎是一个教师,他的声音相当刻薄,令人厌恶。 “一个苏格兰人,怎么能说英格兰的语言?”马哨回敬道。 此言一出,差点把这人气晕过去。 “我——”这名教师怒发冲冠,随即却戛然而止。 他意识到马哨比自己高二十公分,而且还很强壮。还有一个原因则是,他嘴里说的依旧是英语。 一些人过来围观。 马哨想了下,伸手取来一封书信:“我不是来打架的,这是詹姆斯·焦耳给威廉·汤姆森教授的信。” 他当然是有备而来。 “你是来送信的?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帮你转交给汤姆森教授。”有个人说道。 “焦耳先生要我亲手把这封信交给汤姆森教授。”马哨说道。 开尔文作为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以及主任,自然地位不一般,焦耳在学术界也是小有名气,倒是没人愿意刁难。 于是众人互相看了看,最终有个人招手道:“好吧,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汤姆森教授。” 179 【年轻的开尔文】 迈过大门,马哨进入格拉斯哥大学。 看到这一幕,适才差点被他一句话气晕的那个苏格兰教师,心中的恼怒再次涌了上来。 他面色涨红起来,握着拳头,显得怒火中烧。仿佛马哨进入的不是格拉斯哥大学,而是他的妻子。 当然,体型上的巨大差距让他保留了一丝理智。 所以他的第一个选择是先找了根棍子,然后才从背后走向马哨,准备偷袭这个二百多斤的印第安大力士。 他的偷袭注定失败。 倘若他小心翼翼地摸到马哨身后,还有可能敲一闷棍。 不过他并没有很好地收敛情绪,粗重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出卖了他。 马哨的感官和反应能力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明显敏锐许许多,这样的动静对他来说,和直接大喊“给我站住”没有区别。 听着身后的动静,他心里不禁有点后悔,暗道刚才不该呛那一句,现在似乎要靠动手解决问题了。 幸运的是,最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 就在苏格兰教师即将靠近的时候,一个学生跑过来及时拦住了他:“麦金托什老师,别这样……别这样,麦金托什老师!” “放开我!”麦金托什愤怒地说道,“我要把这个野人赶出格拉斯哥大学!” 马哨转过身来,走到他身前,缓缓说道:“麦金托什先生,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野蛮人。我原本以为,来到英国,来到格拉斯哥大学,就能看到我心目中的文明和礼仪。然而没想到,我却在这里见到了真正的野蛮人。” “感谢你纠正了我的观点,麦金托什先生。” 他不再多说,转身离去。 麦金托什愣愣地望着马哨,脸上的表情仿佛凝固,内心的情绪却一阵翻腾。 他从没有过这种感受——愤怒、耻辱、迷茫、无力、委屈交织在一起。 这个不知从哪蹦出来的美洲野人,居然只用语言就狠狠地蹂躏了他。 当这个壮得像牛头的印第安人,用绅士般的语气说他是真正的野蛮人时,除了彻头彻尾的无力感,他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语。 马哨很快将这个小插曲抛诸脑后,跟着领路的老师进入一间办公室。 “汤姆森,有人来给你送一封信——焦耳的。” “好的。”一个正在写着什么的斯文青年抬起头,指了下自己的桌子,“放在我桌子上吧。” 马哨走过去说道:“汤姆森教授,焦耳先生希望你能尽快读一下这封信。” “嗯……好吧。”汤姆森怔了一下,但也没说什么,当场便拆开信封 在此期间,马哨打量着这位未来的开尔文男爵。 后世各类教科书上的开尔文,配图基本都是恩格斯那种画风——拥有雪白大胡子的睿智长者。 此时的开尔文刚刚二十四岁,身材瘦高,颧骨有点突出,气质斯文,甚至给人一种好学生的感觉。 这倒也没什么好奇怪,二十四岁事学生不是很正常吗。 不过开尔文并不是学生,而是一个教授,事实上在十八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个正经的科学家了,和各路大佬谈笑风生,少年天才。 读过焦耳的信件,汤姆森看向马哨,惊讶道:“你就是热力学第一定律那篇论文的另一个作者?一个阿帕奇人?” “是的。”马哨笑了笑,“作为一个阿帕奇人,想要在格拉斯哥大学拜访一位教授,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高兴见到你,马哨先生。”汤姆森起身握手道。 “请坐吧。”他请马哨落座,然后说,“看到那篇论文之后,我正考虑去一趟曼彻斯特和焦耳当面谈谈呢。不过既然另一位作者亲自过来了,我就不必再跑一趟了……虽然火车比马车舒服些,但几百英里的路程也让人不想多坐。” “的确,有些路段甚至让我怀疑火车会侧翻过去。”马哨深以为然,这年头的火车确实问题很多,经过个别险峻区域时,体验有些类似过山车,而且确实有翻车的可能。 不过摔死的可能倒是不高,毕竟速度有限,跟人跑的速度差不多。 由于这个开头,两人先是聊了一会火车,然后才切入正题。 “……焦耳在信里和我详细介绍了你,虽然听上去令人吃惊,不过我相信焦耳。”汤姆森说,“你看过我的全部论文?” “是的,几乎所有。”马哨点头,“我看了很多卓越科学家的论文,你是启发我最多的作者之一。” “多谢你的夸奖。”汤姆森笑了笑。 汤姆森的形象虽然是斯文绅士,性格却相当自信,被如此夸奖时并没有像焦耳一样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未来的他才会大张旗鼓地宣布物理学大厦的落成。 两人谈起了新生的热力学。 汤姆森显然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相信焦耳,对马哨的学识有几分怀疑。 毕竟,一个横空出世的印第安人直接参与了热力学的创建,这听上去确实太离谱。他甚至想过焦耳被绑架了的可能。 因此在开始的对话之中,汤姆森经常有意无意地抛些问题出来,试图考较马哨。 但面对一个站在自己肩膀上的未来人,这种做法显然毫无意义。 汤姆森提出的任何问题都无法难住马哨,反而随着交谈的进行,他的思路完全被马哨引导到了预定的话题。 汤姆森说到:“……如果能建立一种脱离物质性质的绝对温标就好了,只有温度计实在是太粗糙了。” 绝对温标,这正是马哨此行的目的。 从这句话来看,开尔文应该还没有搞出绝对温标。 “说的没错,热力学想要完善,首先需要一种更合理的绝对温标。”马哨点头。 汤姆森:“你也想过这个问题?” 马哨点头:“事实上我已经有一个可能不太成熟的想法。” 汤姆森眨了眨眼,犹豫了一下也道:“我也有一个可能不太成熟的想法……不知道我们的想法是否是同一个。” 马哨微笑道:“不如这样,我们将各自的想法写在纸上,然后一起对比看看是否相同。” “有意思。”汤姆森也笑着答应。 随即,两人分别拿来一张纸,各自在上面了写了几个词。 180【绝对零度】 而后,两人翻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的都是一个人的名字: “卡诺。” “汤姆森教授,看来我们所见略同。”马哨微笑着说。 汤姆森先是吃惊了一下,随即也笑着说道:“是的,或者说——我们都是卡诺的信徒。” 对后世学物理的人来说,卡诺循环注定是难忘的回忆,其提出者萨迪·卡诺毫无疑问是热力学最重要的早期奠基者。 事实上,早在二十几年前,这位年轻的法国军官就给出了一个对于绝对零度的估计,已经接近真相。 如果不是卡诺英年早逝,热力学的正式确立很可能要提前十年——他的死因是霍乱,这导致他的遗物包括大量研究资料都被付诸一炬,热力学的发展因此遭受挫折。 当然,这样一个天才的死亡虽然延缓了热力学的发展,但也没有阻止。 在开尔文出生的那年,卡诺发表了关于绝对零度的一些思考。 而就在卡诺逝世的十几年后,青年开尔文接过了这一使命,正式提出了绝对温标。 现在,穿越者马哨毫无疑问要掺上一脚。 “设计一种温标,首先需要确立它的零点。”马哨缓缓说道,“对于科学的温标,它的零点应该就是自然界的最低温度,绝对零度。” “……萨迪·卡诺在1824年的工作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在他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更进一步,设计出真正的‘绝对温标’,或者说‘热力学温标’。” 汤姆森深以为然:“没错,你和焦耳的论文其实已经很好地揭示了这种温标诞生的必然。” “你在论文里说‘温度的本质是分子的平均动能……’,我认为热力学温标在这里已经呼之欲出。” 现在汤姆森已经完全相信,眼前这个印第安人确实是那篇论文的作者,一个有着罕见才华的物理学家。 他甚至隐约感觉到,马哨对热力学乃至整个物理学的理解比他还要深刻得多。 当然,汤姆森最终否定了这个隐约的感觉——因为他不相信有人对物理的理解能远超自己,即便是学院里某些居高临下的老家伙。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在大众观念里被视为野人的印第安人,拥有如此水平的物理学造诣,也确实堪称神奇了。 也难怪焦耳会在信里对马哨赞不绝口,甚至连带着吹了一波印第安人。 “对于我们来说,建立绝对温标要容易得多。”汤姆森说着从书堆里抽出一本期刊,“我们现在有确切的实验数据。” 马哨:“是维克多·雷格诺教授去年发表的数据吗?” “你也看过那篇论文。”汤姆森点头,将手里的期刊翻到其中一页,“事实上,作者雷格诺先生是我的导师之一,三年前我去法国的时候,在他的实验室里待过一段时间,他让我受益良多。” 两人阅读着雷格诺发表在这本杂志上的实验数据,讨论许久。 “……根据雷格诺先生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绝对零度应该是-273摄氏度。”马哨说到。 汤姆森:“是的,-273摄氏度,气体压缩的极限。” 绝对零度的起源便是气体压缩的极限,人们发现,压力恒定时,气体温度越低,体积便会越小。 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就诞生了,当气体的体积被压缩到趋近于零,此时的温度便应该是自然界的最低温度,毕竟体积总不能为负数。 当然这个想法尚有缺陷,要直到二十世纪初能斯特定理的提出才算是比较完善。 而更深刻的数学证明,则是二十一世纪的事。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能斯特定理之类的东西为时尚早,马哨现在只需要依照卡诺等前人的思路,把绝对温标拿出来,然后再做一点小修小补的工作就行了。 “哦,抱歉,我好像有课来着,我得先去给学生们上课了。”汤姆森和马哨讨论了几个小时,直到惊觉还有教学任务要完成,看了一眼时间,急忙站起身来说道。 马哨点头:“上课更重要些,我能理解。” “你似乎也是老师?”汤姆森说。 马哨:“我是部落的酋长,我不仅要带领族人们保卫家园,也需要将这些知识告诉他们。” “这听上去……真有趣。等上完课之后,我们再继续谈。”汤姆森匆匆地想象了一下马哨为众多头戴羽毛的印第安人讲物理的场景,然后就拿着讲义出了办公室。 汤姆森离开之后,马哨也不好出去乱逛。 这里虽是大学,却并不比市井文明多少。他顶着黄种人的面孔出去转悠,若是再碰到麦金托什这样的人,又是一场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索性他便写起了论文,标题直接剽窃了历史上开尔文的原作《关于一种绝对温标》,内容自然是如标题一样。 由于马哨事先已经写完了一整本的《热力学》,所以对于这篇论文的内容他几乎不需要思考,下笔飞快。 需要停顿的也就只有几处涉及开尔文的地方,他将这篇论文伪装成是他和开尔文讨论的结果。 他不打算独占,他甚至将开尔文的名字摆在了自己之前。 毕竟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篇很重要的论文。相比之下,他更需要借助开尔文的影响力。 汤姆森结束了这天的教学工作,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马哨正拿着几页手稿在端详。 “这是什么?”他随口问道。 马哨:“我把我们之前的讨论写成了论文,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汤姆森愣了一下,接过手稿阅读片刻,不禁吃惊地说:“这,这是你用两节课时间写的?” “是啊,怎么了?”马哨看上去似乎不以为意。 汤姆森沉默须臾:“你写文章一直这么快吗?” 作为一个公认的天才,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物理教授,他写论文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同事们经常惊叹于他的思维敏捷,他也一直为此感到得意。 直到现在…… 虽然文章不长,但毕竟是论文,只用大约两节课的时间搞定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汤姆森觉得,抄一篇文章的速度也不过如此。 181【太阳的年龄】 “有时候确实很快。”马哨想了下。 “难以置信,只用这么短的时间,你就写出了一篇近乎完美的论文。”汤姆森认真地阅读了一遍,不禁再次感叹道。 “感谢你将我的名字放在首位,坦白说,在看完你的论文之后,这令我有点惭愧……” 停顿了一下,他又迟疑道:“我感觉即使没有刚刚的讨论,你也可以独自建立起完善的热力学温标。” 马哨:“汤姆森教授,是你给了我灵感,不只是刚刚,你过去几年的研究成果也深深启发了我,就像焦耳、卡诺、伦福德一样。” “相比之下,我写出这篇论文更像是苦力活。世上的成就都源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但百分之一的灵感往往更重要。” 汤姆森神色微动,似乎回味了一番此言,然后露出笑容:“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与百分之一的灵感……我喜欢这句话!” “今天的工作结束了。马哨先生,到我家坐坐吧,关于新生的热力学,我想我们还有很多可以聊的。” 马哨:“非常乐意。” 两人离开格拉斯哥大学,随即便去了汤姆森家。 马哨见到了汤姆森的父母,准确地说是父亲,汤姆森的母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去世。 老汤姆森是一位学识渊博、性格和善的数学老教授。 显然,汤姆森能成长为万众瞩目的天才,一方面是天赋异禀,另一方面也是父亲教导有方。 在马哨这个教育从业者看来,后者更加重要。 专业的教育甚至可以让大猩猩学会手语和人类交流,更不用说让普通人变成天才。 当然反过来也是成立的——愚蠢的教育可以让天才变成普通人,甚至让人变成大猩猩。 对于马哨的到来,汤姆森的父亲起初自然是诧异和遮掩下的一丝反感。 但由于数学和物理上的共同语言,老汤姆森很快便同儿子一样,与马哨相谈甚欢,将那些从社会舆论中得到的二手偏见抛诸脑后。 马哨与这对父子谈了许多,既有很严肃的数学和物理问题,也有些不太严肃的。 “你们觉得太阳的年龄是多少?”汤姆森在餐桌上提出了这个听上去有些异想天开的问题。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吧。”老汤姆森随口说道,一边吃了块面包。 汤姆森又道:“在看过焦耳和马哨的论文之后,我最近思考了这个问题,我认为太阳燃烧的能量可能是由引力的势能转化而来。” 老汤姆森:“为什么不能是化学燃烧?” 汤姆森脱口而出:“不可能是化学燃烧,如果太阳是烧煤的,最多几千年就烧光了。” “太阳尺度的重力势能确实比化学能量庞大得多。”马哨说了句。 汤姆森眼前一亮:“你也认为太阳的能量源于势能?” 马哨沉默了两秒钟。 太阳的能量当然是来自核能,不过这时候人们对核能一无所知。 科学家能想到的最庞大的能量来源就是太阳的引力,这确实很庞大,至少比烧煤强多了——很多人真觉得太阳是烧煤的。 但与核能相比,这依旧是个严重偏小的估计。 “我认为太阳有其它的能量获取方式。”马哨说。 “什么方式?” 马哨摇头:“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我估算过,太阳的引力势能转化为热能,大约能持续几千万年,但我感觉这个时间有点短,所以我怀疑太阳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能量获取方式。” “几千万年还短吗?”老汤姆森笑着说,“很多人为太阳只有六千岁,特别是教会里的人。” 马哨:“我看了一些关于地质学的文章,有的地质学家估计,地球的年龄可能达到上亿年。太阳应该比地球更古老,至少也是上亿年,甚至上十亿年。” “当然了,这更多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看法。”他话锋一转,“科学要讲证据,有多少证据,就说多少论断。” 停顿了一下,马哨又说:“因此,威廉,我认可你的理论。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太阳的能量来源于引力势能。” 老汤姆森:“没错,证据是最重要的。” 汤姆森想了想:“马哨,你估计太阳年龄的计算还在吗?” 马哨:“不在了,只是在废纸上随便算了几笔,说不定还算错了。” 他压根没算过。 他只是对这段科学史有所了解而已,科学家们最早就是这么估算太阳年龄的。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开尔文也在这段历史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现在看来确实如此,汤姆森对这个问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我觉得我们应该认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推测太阳获取能量的过程,以及它最可能的年龄。”汤姆森说,“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马哨点头:“虽然我不认为这能得到真相。但不可否认,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于是随后一段时间里,估算太阳年龄就成为了他和汤姆森的主要工作。 他们先后提出了好几个模型,算出来的太阳年龄从最开始的两千万年变成了最后的五亿年。 之所以有如此跨度,主要是因为马哨一再强调“太阳应该更古老”,在汤姆森提出模型之后,他多次修改、补充了假设前提,为理论中的太阳续命。 尽管如此,在续到五亿年之后,两人还是续不动了。 “不能再古老了。”汤姆森拿着手稿,皱着眉头说道,“我们已经充分考虑了引力和陨石的能量,五亿年就是极限了,这应该是太阳年龄的最大值。” 马哨点头:“好吧,不过我还是认为太阳应该更古老一些……” “……” 过了一会,他说道:“我们把几个模型以及结果都公布出去吧。” “好。”汤姆森点头。 两人把假设和计算的过程整理为论文,马哨再一次将汤姆森的名字放在了自己的前面。 看着作者栏里的两个名字,汤姆森沉默了一会。 马哨:“怎么?” 汤姆森缓缓说道:“一直以来,我其实并不怎么认同谦虚是一种美德……直到我遇见真正谦虚的人。” 182 【英国舆论】 汤姆森显然是想偏差了。 马哨将《关于一种绝对温标》的第一作者让给他,或许可以说是谦虚,但这篇绝对不是。 因为马哨知道这篇文章的结论是错的,而且错得相当离谱,连过程都是错的。 尽管汤姆森似乎很在乎这个问题,但这篇文章注定只是科学史上不起眼的边角料。 当然,凡事还要看同行的衬托。 在马哨眼里这篇文章错得离谱,但与同时代其它关于太阳年龄的推测相比,这篇文章已经是最接近真相的了。 很多基督信徒还遵循着上百年前印到《圣经》里的臆测,认为太阳的年龄只有几千岁。 科学家们虽然抛弃了这种明显愚蠢的观点,但也没有给出更像样的结论。 相比之下,马哨和汤姆森至少构建了一套目前为止挑不出毛病的理论,用引力势能和陨石取代烧煤,得出了五亿年这个结果,更合理也更震撼。 因此当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引起的反响反而更大,至少比《关于一种绝对温标》大得多。 毕竟只有物理学家才会关注绝对温标,但太阳年龄这种事,任何人都有兴趣瞄两眼。 仅仅在论文正式发表的第二天,格拉斯哥的几家报纸就纷纷对此做了报道。 那些比较保守的报纸,摆出了《物理学家估计太阳年龄已有五亿岁》这样的标题。 而比较奔放、活泛的报纸,则显露出热衷于搞大新闻的商业媒体的天性,着重报道了马哨,直接用《印第安科学家计算太阳年龄》之类的标题。 毫无疑问,印第安人、科学家这样的组合更容易吸引眼球。 因而伴随着报纸的发行,在苏格兰乃至整个英国,庙堂之上,江湖之远,都开始讨论这件事。 即使从马哨的个人视角出发,他也能感受到舆论的这种变化。 一家书店里。 “……伙计,你听说了吗,有个印第安科学家计算出太阳的年龄是五亿岁。” “印度科学家?” “不,印第安,美洲的野人。” “这怎么可能,你确定没搞错吗?如果是印度科学家,我还能理解,但美洲印第安人,他们怎么可能有科学家?我听说他们连文字都没有,还在用石器狩猎。” “但事实就是这样,好几家报纸都报道了,千真万确。一个印第安科学家,和格拉斯哥大学的汤姆森教授,合作了一篇论文,估算出了太阳的年龄——五亿岁,这可真是个惊人的数字!” 又有一个人加入讨论,抱着一种傲慢的语气:“你们显然对科学界的事一无所知。” “你又知道些什么?” “早在计算太阳年龄之前,那个印第安人就已经发表了几篇惊人的论文,在学术界影响很大。凡是对学术界稍有关注的人,至少在一周之前就知道这个印第安科学家的存在了……” “……” “大酋长,你听见了吗,那几个人正在讨论你呢。”乱发凑过来道。 “当然。”马哨不以为意地说道,一边将手里的书合上,递给乱发,“看看店里还有没有这本书,有的话多买几本。来一趟英国不容易,我们得多采购些书籍。” 最近几天,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听到对自己的议论了。 正所谓,当你在家里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那么肯定还有一千只蟑螂在暗处开party。 马哨能不止一次地亲耳听到这样的讨论,可想而知,这样的讨论在英国必然已经十分普遍了,很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事实也确实如此,而且比他预料的更夸张一点。 伦敦,白金汉宫。 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结婚八年,但已经是六个孩子的母亲了。 就在几十天前,她生下了路易斯公主,不过经验丰富的她显然很快就适应了产后的生活。 此时此刻,女王陛下正抱着她的小女儿,紧靠着丈夫交谈着,而他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则在阅读内阁提交上来的文件。 倘若不是房间布置得如此富丽堂皇,他们看起来几乎像是寻常的恩爱夫妇。 “……亲爱的,我打算送给法拉第先生一间汉普顿宫的房子,你觉得怎么样?”阿尔伯特亲王说。 “当然了。”维多利亚女王说道,“法拉第是值得尊敬的科学家,他为英国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 说着她仿佛想起什么:“关于科学,最近我听说有一个印第安科学家?” 阿尔伯特亲王点头:“我也听说了这件事。一个来自美洲的印第安人和一个苏格兰教授对太阳的年龄做了计算,结果好像是五亿岁。” 维多利亚女王:“这听上去有趣极了,一个印第安科学家,闻所未闻,我想可以见一见他。” “是的,不过我们更应该听听科学家的看法,也许那个印第安人只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等法拉第先生来的时候,我们可以问问他的看法。”阿尔伯特说着,忽然皱了下眉头,“哦对了,还有件麻烦事没处理呢。” “什么事?”维多利亚女王问道,尽管是英国的女王,但她显然更喜欢让丈夫履行自己的职责,因而她的询问更像是某种礼节,而不是真的关心什么事务。 阿尔伯特亲王:“美国人说我们以印第安人为中间人,在墨西哥战争中非法销售一种武器……罗素首相认为是某些公司的私下行为,但查了很久之后,至今依然没有结果。” “非法销售?” 阿尔伯特亲王:“那种武器叫做转轮手枪,它的专利属于美国的柯尔特公司,柯尔特公司也在英国注册了专利,但印第安人在战争中销售的转轮手枪并非柯尔特生产。” “据说有上万支转轮手枪被卖了出去,这无疑违背了专利法,更重要的是,这一万支枪在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影响,所以美国人抗议得很激烈。” 维多利亚女王想了想:“为什么不能是其它国家的公司?” 阿尔伯特亲王摇头:“能在北美生产一万支枪,除了英国之外,也就只有美国的公司了。总不能是印第安人自己生产的吧?” 维多利亚女王笑道:“这可说不准,我们还以为印第安人没有科学家呢。” 阿尔伯特亲王也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亲爱的阿尔伯特,时间不早了,我想我们应该休息了。”维多利亚女王忽然贴近说道。 阿尔伯特的脸上却浮现出一丝紧张:“维多利亚……你刚生完孩子。” 维多利亚女王则说:“那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我们的路易斯现在都学会翻身了,我的身体早就恢复了。” “……” 183 【麦金托什的自我催眠】 威廉·麦金托什是格拉斯哥大学的资深教师,教的是物理学,或者换一个更有古典范的说法——自然哲学。 尽管,在这座人才济济的大学,麦金托什除了略有资历之外,再无任何出众之处。 但作为人们眼中的自然哲学家,他总是能在生活中得到格外的尊重,他很喜欢这种体验。 不过最近几天,麦金托什却感觉自己的尊严仿佛跌入了泥沼,挣扎一刻都不能停止,所有的体面都荡然无存。 由此带来的焦虑,让他几乎到了夜不能寐的地步。 白天在学校时,他的状态也是恍恍惚惚,时不时地拿出一本被固定翻开到某一页的学术期刊,愣愣地注视着半晌。 一切状态的源头自然是这页的论文——《对太阳年龄的估算》。 汤姆森又一次搞出了大新闻,学术界内外都在议论。 汤姆森年纪轻轻就如此出风头,这固然令人羡慕嫉妒恨,但格拉斯哥大学的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甚至整个英国都不会认为这是什么离谱的事。 毕竟,牛顿当年开创经典力学时,不也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吗。 作为最需要鲜活大脑的领域,科学界有太多的少年天才,此时的英国仍是大英帝国,科学的中心,天才辈出,对此自然不难接受。 但这篇引起巨大反响的论文,居然还有个印第安人第二作者,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在欧洲,对于印第安人,或许会有人报以同情和友善,却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他们和科学能有什么联系。 然而现在,一个印第安人硬是以物理学家的姿态出现在了大英帝国的媒体上——马哨,这个别扭的音译名显然不是英文名或者任何欧洲人的名字。 如果仅此而已,麦金托什或许会和大多数英国人一样,只是以某种猎奇的心态议论一番。 但就在不久前,他刚刚和马哨有过一番接触,对他来说无比糟糕的接触。 “真正的野蛮人”,这句话至今仍回荡在麦金托什耳边,让他心中时不时地涌上阵阵恼火。 起初他还能催眠自己,说服自己不与野蛮人一般见识,但当看到这篇论文之后,惶恐瞬间填满了他的内心。 虽然他尚不能完全确定马哨是否就是那天狠狠羞辱他的那个印第安人,但事发就在身边,太多迹象都指向了肯定的答案。 “真正的野蛮人”再次在麦金托什的耳边疯狂回荡,魔音阵阵。 难道,难道……野蛮人真是我自己?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显然不可能! 当理性指向自我否定时,人难免会逃避理性。 麦金托什不敢深想下去,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自我洗脑,内心不断重复着“我显然不是野蛮人”的独白。 自我催眠卓有成效。 几天的恍惚之后,麦金托什的症状更进一步,思维发散起来。 于是他索性拿着论文,径直找上了汤姆森,并且态度颇不客气。 这很不寻常,汤姆森是万众瞩目的物理天才,谁都知道前途无量,麦金托什虽然资历深厚些,往日照样要对汤姆森客气三分。 “汤姆森,你为什么要为论文署上那个印第安人的名字?”麦金托什说。 汤姆森怔了一下,不解地说道:“还能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他也是作者之一。” “他是个印第安人!”麦金托什强调道,“一个衣不蔽体、用石箭在草原上狩猎野牛的印第安人。” 汤姆森笑了笑:“严格来说,那只是一部分印第安人,或者是大部分。现在我们则见到了另一小部分,甚至是唯一的一个,一个天才的印第安物理家。” 麦金托什又要说什么,汤姆森却似乎还没说完,紧接着又道:“如果马哨不是作者之一的话,我又有什么动机让他在论文上署名,将自己的荣誉分给他?” 麦金托什沉默了半秒钟:“他也许支付了一笔钱……” “我不是伯努利。”汤姆森皱起眉头,“马哨也不是洛必达。恕我直言,麦金托什,这样的无端揣测已经是一种冒犯。” 麦金托什这时方才清醒了几分:“我很抱歉,汤姆森。” 汤姆森沉吟片刻:“我不知道你的反应为什么会格外强烈……不过我可以理解大多数人的想法,如果不是亲自和马哨交流过,我也无法相信有这样一个印第安物理学家的存在。” 麦金托什没说话。 汤姆森继续说道:“不久之后,剑桥大学要举行一场学术会议,热力学是会议的重要议题。” “我会参加会议,马哨也会去做一个报告,我想只要你听过他的报告,就不会再有什么疑问了。” …… “剑桥大学?”听到这个名字,马哨不禁怔了一下。 “牛顿爵士的母校。”汤姆森笑着说,“相信你一定早就想去那里看看了。” 马哨点头:“是啊,在剑桥大学进行学术报告,以前的我绝对不会料到自己能有这样的一天。” 汤姆森:“我相信,这是一个消除外界疑问的好机会。你也许还不知道一些人对你怀疑到了何种程度,甚至认为我是收了你的钱才把这份荣誉让给你的,就像约翰·伯努利那样,简直匪夷所思。” “不对,我可不会像伯努利一样。就算我真要出售自己的研究成果,也不会出尔反尔。”他又补充道。 当年约翰·伯努利为了挣达不溜,将自己的一些研究成果卖给了法国的大贵族洛必达,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洛必达法则。 洛必达死后,伯努利又想拿回荣誉,曝光了当年的交易,结果遭到了众多学者的鄙夷。 学术交易本身已经很可耻了,交易完了还违约,简直比白嫖还过分。 两人聊了片刻。 “过几天我们就该出发了。”汤姆森说,“格拉斯哥可没有直达剑桥的火车,我们得先坐火车去伦敦,然后再去剑桥。” “到了伦敦之后,我们也不会立刻登上去剑桥的火车,我还需要拜访我的一个朋友。而你第初来伦敦,应该也想四处看看。” 184 【伦敦】 伦敦。 在英国本土的几个大城市当中,格拉斯哥差不多位于最北边,而伦敦则近乎最南部,两者相距五百多公里。 以这个时代的火车速度,即使不考虑中途停靠、换乘的时间,去一趟也要十几个小时。 事实上,这段颠簸的旅途成为了马哨坐过的最漫长的一次火车,不论前世今生,他都没有连续坐过二三十个小时的火车。 抵达伦敦时,正是一个清晨,弥漫在街道上的雾气让马哨稍稍领略了“雾都”的风采。 也只是稍稍。 后世,那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烟雾事件导致了数千英国人死亡,举世为之震惊。 而在1848年的当下,第二次工业革命刚刚萌芽,伦敦的雾霾还没有那么夸张。 不过马哨并不能确定这雾霾到底练成了几分火候,因此他还是戴上了口罩,也让同行的其他人都戴上。 得益于先进卫生知识在阿帕奇部落当中的普及,马哨的部下们自是都欣然戴上口罩。 当然,就算他们不懂,也不会质疑马哨的决定。 汤姆森倒是有些不解,指了指马哨脸上以及递过来的口罩,不禁疑问道:“为什么戴这个东西?” “为了我们呼吸道的健康。”马哨解释说,“这些雾霾本质上是一种灰尘,当然少吸为好。” 汤姆森显然不以为意,笑了笑:“或许是吧,但这也太小题大做了!” “要知道,伦敦的雾气可是一大景致,有些初来伦敦的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呼吸、品尝这些雾气。”他又说。 汤姆森说的是实话。 作为日不落大英帝国绝对的核心,伦敦这座世界第一大城市,在很多人心目中简直可以用“神圣”来形容。 这样一座神圣的城市,放个屁都是香的,一群人凑过来吸。 后世有人说美国的空气是香甜的,这根本不算什么。 此时以及接下来的一百年内,伦敦连雾霾都是香甜的。 无知的人们选择臣服于感官上的浪漫体验,对自己颅内分泌的多巴胺顶礼膜拜,在他们看来,能吸伦敦的雾霾就是最大的荣幸。 “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酒店,跟我来吧。”汤姆森说,“我们得在那里住几天,等焦耳也到了之后,我们一起出发去剑桥。” “好。”马哨点头。 众人随即便在汤姆森的带领下,住进了一家并不豪华但还算舒服的酒店。 然后汤姆森就外出拜访朋友去了。 马哨等人则多待在酒店等他回来,也等焦耳赶到,除此之外,有时也会外出逛逛。 马哨本来以为,凭借着自己惊人的体型,绝大多数麻烦都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 极少数没有被扼杀的,也应该以比较隐晦、克制的形式呈现,没人愿意与一个二百多斤的大力士发生肢体冲突。 然而事实证明,马哨错了。 又或者说,伦敦这座人口超过两百万的超级大城市,实在是人才济济,无奇不有。 就在抵达伦敦的第三天上午,他带着梅奥医生和乱发离开酒店,前往附近的一家书店。 不料就在经过一条有些偏僻的街道时,一个语气不善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喂,那个黄皮猴子!” 马哨眉头皱起,转头看了一眼,随即就看到几个男子朝这边走来。 几人当中,除了一个蓄须中年人西装革履,看上去颇为体面,余下基本都是流氓的打扮,衣衫不整,吊儿郎当。 出言不逊的则是为首的光头男子,二十多岁,虽然不高,但却还算强壮,尤其是脖子很粗。 光头男子脸上有一道伤疤,说话时露出一颗断了半截的大门牙,显然经历过大量的斗殴,看上去有几分凶恶。 “黄皮猴子,你是哪来的?”光头男子丝毫不怕看上去异常强壮的马哨,再次使用了这个充满恶意的词语。 马哨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如果我是猴子的话,你又是什么呢,小家伙?” 对男人来说,小家伙这个词显然更加难以容忍。 光头男子登时便恼火道,几步走到他身前,指着道:“你说什么!” 他的流氓朋友们也笑着起哄道:“哈哈哈,他叫安倍小家伙。” “安倍,如果我是你,我绝对忍不了!” “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知道你的厉害!” “安倍,狠狠地揍他!沃德一定希望你这么做!” “安倍?”听到这个名字,马哨不禁一笑,自然是产生了某些联想。 他这一笑,安倍顿时更加恼火,旋即身体一侧,摆出了个类似拳击的姿势。 看到这个动作,马哨大概理解安倍为何敢对自己出言不逊了,看来多半是练过一些拳击,甚至可能是个高手。 一个街头流氓是拳击高手,这听上去似乎有点奇怪。 但在此时,这确实很有可能。 这时候的拳击远未成为一项规范的运动,基本上是违法的,和街头斗殴纠缠不清,拳击比赛也完全是赌博和腐败的聚集地,几乎可以说是臭名昭著了。 对于一个拳击高手而言,大个子确实不怎么可怕。 不过马哨并不是傻大个,经过在军队中的长期实践和摸索,阿帕奇军体拳已经是一门成熟的实战格斗技术。 至少比这个时期的拳击成熟得多。 安倍摆出了一个类似拳击的姿势,但细节上却大相径庭,双腿拉直,抬头挺胸,远不是后世标准的站法,看上去甚至有些滑稽。 “大酋长,他是个拳击手,我想我们最好还是不要惹他。”梅奥小声说道。 “事实上,我很想了解一下英国的这项运动。”马哨却道,“它好像是违法的?” “名义上是的。”梅奥说,“不过实际上很流行,甚至是一些贵族都会参与地下拳赛的赌博。”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肮脏的活动,暴力、流血、死亡、赌博、假赛、明目张胆的犯规……但还是有许多人沉迷其中。” 马哨点点头,然后对着安倍一招手:“希望你的骄傲不是狂妄。” “我会让你跪在地上求饶!”安倍哼了一声。 话音未落,他起手便是一个左刺拳! 185 【拳击经纪人】 身体素质和技巧上的双重碾压,可以产生物种级的差距。 安倍很快就感受到了这种可怕的差距——他仿佛一只正在挑战狮子的土拨鼠,孱弱且笨拙。 短短几个来回之间,马哨轻而易举地躲开了他的几乎所有出拳,紧接着就以难以抗拒的重击作为回应。 沙包大的拳头本可以击中安倍的脑袋,但马哨不希望闹出人命,因此收了些许力道,也改了位置。 “砰!” 他一拳打在安倍胸口。 尽管他已经控制了力量,但对于安倍来说,这样的一拳仍然难以承受之重。 于是仅仅一拳,安倍就被击倒在地,捂着胸口呼吸困难。 半晌过去,他虽然爬了起来,却显然无法再战。 “我原本以为这会是一场战斗。”马哨淡淡说道,他的西装整洁如初。 从安倍发起攻击到被一拳撂倒,中间不到半分钟时间。 许多人还没反应过来,刚刚还凶神恶煞的安倍就已经毫无尊严地瘫在地上了。 与安倍同行的几个白人男子无不惊得睁大眼睛,无法相信眼前的场景:“这——” 梅奥医生也是吃惊万分,他并不清楚马哨在军队中组织的种种格斗训练。 与马哨在英国学术界一番交流之后,他更是潜意识地产生了一些刻板印象,很少想到马哨可能会有惊人的战斗力。 毕竟,在绝大多数人看来,科学家和格斗家,这两种身份似乎是存在一些冲突的。 乱发作为一个长期跟在马哨身边的阿帕奇士兵,对此自然早有所料,便对惊讶的梅奥医生笑道:“这种下三滥的货色,来十个也不够大酋长打的!” 塞巴斯蒂安说:“这样的地痞流氓不值一提,只有获得过金腰带的拳手才配挑战大酋长。” “我们走吧。”马哨看着有些不甘心却也不敢再说什么的安倍,犹豫了一下,最终只道。 他们转身离开。 安倍的几个同伴则围过来,有人问道:“你怎么这么快就输了?你失手了吗?” 安倍低着头,半天才说:“我没有失手,是他太强了……” “他有多强?”这时几人当中画风有些另类的那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说道。 安倍抬头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不过你也看到了,吉迪恩,我的拳头就算没有被他躲过去,也根本伤不到他,而他只需要一拳就能把我打倒在地。” 吉迪恩沉默片刻,随即望向马哨几人离开的方向,迟疑了一下,然后跟了过去…… 大约半个小时后。 书店门口。 “约翰·吉迪恩?”马哨打量着眼前这个人,“你刚刚说你是什么?” “职业经纪人。”吉迪恩说,然后又强调道,“专门为拳击手服务的那种。” 马哨:“那个安倍就是你的客户吗。” “算是吧。”吉迪恩点头。 梅奥这时说道:“服务于拳击手的职业经纪人,是不是也服务于赌徒?” 吉迪恩有点尴尬,但还是说道:“某种程度上也没错。干这行就是这样,我们发掘有潜力的拳击手,让他们去参加挑战,并让观众们下注。” 马哨又问:“所以你跟过来找我,是认为我是一个有潜力的拳击手?” “不。”吉迪恩的回答让人感到意外,紧接着又补充道,“在我看来,你的潜力不是一个拳手,而是……拳王。” “拳王?” “是的,拳王。”吉迪恩说,“你的体格远超常人,几乎无人能比,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优势,何况你还有着惊人的敏捷。任何拳手或者武术家,做梦都想拥有这样的天赋。” “我相信,只要稍加训练,熟悉拳击的规则,你一定可以成为拳王,这可以为你带来巨大的财富,成千上万英镑!” 马哨看上去不为所动。 吉迪恩又暗暗打量了几眼,觉得马哨虽然是个黄种人,但却似乎并不缺钱,甚至像个大贵族,身边的随从都打扮体面,还包括两个白人。 对于一个大贵族来说,“成千上万英镑”确实没什么吸引力。 于是吉迪恩又加了句:“当然还有荣誉。” “拳击这个领域还有荣誉可言?”梅奥医生道,他对拳击似乎颇为反感。 吉迪恩一滞:“目前而言,拳击确实遭受了许多非议,但我认为,这项运动以后会得到更多的认可。” 他继续对马哨说道:“想想吧,马哨先生,如果你能击败那些有名的拳手,成为拳王,所有英国人都会认识你,全世界的报纸都会提到你的名字,这难道不是一种巨大的荣誉吗?有谁不想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人物?” 马哨思索了一会:“吉迪恩先生,你听说过我的名字吗?” 吉迪恩有点奇怪:“没有——在今天之前。” 梅奥再次表达了他对拳击运动的不屑:“喜欢拳击的人可不会关注学术。” 吉迪恩皱着眉头,他并不在意梅奥对拳击运动的鄙视,他也不认为自己是“喜欢拳击的人”,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桩生意罢了。 他只是没想明白这和学术有什么关系。 显然,他虽然自认为并不在梅奥观点的打击范围之内,但他确实对学术界的消息知之甚少。 马哨忽然说道:“如果我想进入拳击或者说格斗的领域当中,你有什么计划吗?” 梅奥不禁说道:“大酋长,恕我直言,进入这个领域并不是什么好事,那里只有地痞流氓,没有真正的战士,更没有值得尊敬的英雄。” “或许吧,但我决定试一试。”马哨却说,“对我来说,欧洲的名望是一个重要的需求。有人热心于物理学,但也有很多人对物理学毫不关心,我不仅希望前者知道我,也希望后者能知道我。” 在军队组织格斗训练的过程中,他就不止一次地萌生了进入格斗界的想法。 他早就意识到,就像他的物理学一样,阿帕奇军体拳同样是超越时代的东西,就算不像物理一样碾压式地超越,也足以在这个时代产生巨大的影响。 不过就像梅奥说的,这个时代的拳击运动名声相当差,即便是所谓的拳王,也难登大雅之堂。 而且想在拳击领域出名,成本也比在学术界出名高得多,在这个乱象横生的圈子里,一不小心可能连命都丢掉。 186 【要讲武德】 所以,马哨想要更低风险地获得好名声,必然要整点不一样的东西。 或者说,他需要在格斗这个领域里发起一场改革。 在1848年的现在,作为英国的传统武术,拳击是众所周知的流氓产业,形式野蛮,运作腐败,技巧也不够成熟。 这种现状路人皆知,哪怕是最热爱拳击运动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项运动存在太多鄙陋的东西。 换而言之,格斗运动的改革其实已经迫在眉睫。 吉迪恩说:“每一位拳击手的出道都是从挑战他人开始的,我可以为你安排教练和对手,只要你在挑战中不断获胜,就可以成为万人敬仰的拳王。” 马哨问:“你能给我找到什么样的教练和对手?” 吉迪恩:“对一个天生的王者来说,教练并不重要,只是帮助熟悉规则,我就可以担任你的教练。规则很重要,非常重要。” 马哨笑了下:“可是我听说,拳击比赛中的犯规屡见不鲜。” “确实,但规则仍然很重要。”吉迪恩道,“一个合格的拳手,要懂得如何最低限度地不犯规,以及如何让对手犯规比自己更多。” 他又道:“在很多比赛中,获胜者往往不是公认的更善于战斗的那一个,而是更善于利用规则的那一个。” 马哨忽然说道:“我们为什么不建立一套新规则?” 吉迪恩怔住:“新规则?” 马哨:“所有人都知道,拳击的规则漏洞百出,不管是台上还是台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建立一种更规范、更体面的模式,取代传统的拳击。” 吉迪恩:“确实有议员在这样主张,热爱拳击的人都希望它能成为一项体面的运动……但,这和我们似乎没什么关系。” 马哨说:“相比于在既有规则下成为王者,建立新的规则取而代之才是真正的荣誉。” “吉迪恩,回想你所知的历史,你就会发现,最杰出的英雄总是某些规则的创造者。” 约翰·吉迪恩是一个相当纯粹的生意人,不过这句话依旧引起了他的一些遐想,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 “你打算建立什么样的规则?”他问。 “就是阿帕奇格斗术的规则。”马哨说。 吉迪恩似乎有些没听明白:“什么?” “我是一个美洲原住民,也就是你们白人口中的美洲印第安人。”马哨缓缓说道,“阿帕奇是我的部落的名字。阿帕奇格斗术,这项格斗运动比拳击更适应实战,也更讲武德。” “武德?”这个词可能是马哨原创的,吉迪恩自然更听不明白。 “关于武术的道德。”马哨解释道,“比如不欺凌弱小,不弄虚作假,尊重对手,尊重生命……” “我们阿帕奇人的武术,就是注重武德,切磋时讲究点到为止,非必要的流血不值得鼓励。” 吉迪恩:“好吧,听上去不错,不过你打算怎样建立它,或者说让人们接受它?” 马哨:“没有实战的都是花拳绣腿,不管什么武术,挑战总是必不可少……所以,就像一个拳击手出道那样,这套规则的出道也应该以挑战的形式呈现。” “吉迪恩,既然你是一个职业的经纪人,那么我聘请你帮我联系一些有名气的拳手,让他们来挑战我——按照阿帕奇格斗术的比赛规则。” 吉迪恩犹豫道:“当然,我乐意这么做。不过拳手们恐怕未必愿意参与一场使用陌生规则的比赛,除非你也愿意给他们报酬。” “说的没错。”马哨点头,“所以在接下来的挑战中,战胜我的人可以获得五百英镑的奖金。” 果然是个大贵族,也许是个富有的酋长,吉迪恩不禁这样想着。 五百英镑是个惊人的数字,对绝大多数工人而言,至少要不吃不喝攒个十年才行。 以致于吉迪恩都有点想挑战马哨了:“五百英镑,这足以让伦敦的所有拳手都想来试试手脚了,不,应该是所有的男人!” 马哨补充道:“我可不希望有那么多挑战者,因此失败也不是毫无代价,挑战失败的人需要支付一英镑——当然不是支付给我,我不需要,这笔钱将会作为善款,捐赠给大饥荒中的爱尔兰灾民。” 吉迪恩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不禁笑着道:“好主意,这下没人会说我们进行的是野蛮活动了!” 马哨微笑着说:“没错,我们要进行一场慈善募捐活动。” 尽管拳击比赛在英国非常流行,贩夫走卒和王公贵族都相当热衷,但在名义上,拳击乃至各种格斗比赛仍是非法运动,有可能被警察叫停。 搞一个慈善的名头,无疑可以大大降低这种风险,说出去也好听。 马哨给了吉迪恩一笔钱,作为酬劳和经费,让他帮忙组织,联系伦敦的拳击手,参加这场名义上的慈善募捐活动。 五百英镑的奖金还是很诱人的,相比之下,挑战失败只需要支付一英镑,而且还是以慈善捐款的名义,也不怎么丢人,脸皮厚的完全可以宣称“我其实就是想捐款”。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接受伦敦拳手的挑战成为了马哨的日常生活,每天都会有几个拳手和他进行切磋。 事实上报名的人数远比这更多,但马哨不可能都接受,至少也得是有点名气的拳手。 切磋的结果没有什么意外。 凭借着远超常人的身体素质以及领先时代的格斗体系,马哨击败了所有来挑战他的拳击手,并且多数战斗都很轻松,至少不会受伤,他也尽可能不伤及对手,确实是点到为止。 伦敦是世界拳击运动的中心,马哨在这里摆起了擂台,而且连续轻松打倒了一堆小有名气的拳手,媒体的报道自然迅速发酵,消息很快就传遍整个不列颠。 事实证明,这东西比物理学受关注多了。 以致于,当焦耳从曼彻斯特来到伦敦时,见到马哨的第一句话就是半开玩笑地说:“我在火车上听说,伦敦出现了一个来自阿帕奇的战神——那个人该不会就是你吧?” 187 【慈善募捐活动】 “如果伦敦没有第二个接受拳手挑战的阿帕奇人的话,那么应该就是我了。”马哨笑着说。 焦耳的笑容却收敛了几分:“我知道你们是一个尚武的民族,事实上英国人也很尚武,有些人甚至愿意为此付出生命。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一句,拳击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至少比物理学的风险高得多。” 马哨点头:“你说得没错,不过我参加的并不是拳击,而是阿帕奇格斗术。” “阿帕奇格斗术?”焦耳眉头微皱。 马哨:“我马上就要去参加一场比赛,你也一起过来看看吧,焦耳,相信你很快就会意识到,这项运动和拳击截然不同。” 焦耳:“好吧。” 吉迪恩帮马哨租到了一座露天擂台作为比赛场地,就在他们入住的酒店不远处。 说是擂台,但如果与后世专业的格斗擂台相比,这里和空地也没什么区别,也就是地面干净些罢了,摔到地上不至于弄得太脏。 英国本土并不大,再加上铁路、电报较为普及,可以说是世界上信息传播速度最快的一片区域。 过去几天的比赛,已经为马哨赢得了颇大的名声,他接下来的对手在本地也很有名气,因此早早就有许多围观者和记者聚集过来。 数百人在此围观,并不宽敞的地方因此显得有些拥挤。 “他来了,他来了!” “那个阿帕奇战神来了!” 随着马哨的出现,围观者当中顿时一阵骚动,紧接着就有几声呵斥。 “别挤,不许进入比赛场地!” 除了围观者之外,自然还有许多维护秩序的,其中既有受雇于马哨的保安,也有本地的治安警察。 按照法律,警察们应该叫停这里的活动。 但警察们并不会严格地执行法律,尤其是对于全民热衷的拳击比赛,只要不明显牵扯到黑帮、犯罪,他们往往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他们一般也不会主动帮忙维护拳击比赛的秩序。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首先是因为这是一场“慈善募捐活动”。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而且可能更重要——这里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啤酒。 名义上是协助慈善募捐活动,实际上是喝着啤酒看拳击比赛……世上还有更美的警察差事吗? “汤姆森,你也在这。”焦耳看到了老朋友。 汤姆森笑了笑:“我当然在这,我可是和马哨一起来的。不得不说,阿帕奇格斗术比拳击有趣多了,我都不太想去剑桥了。” 焦耳:“会议的时间是三天之后,没错吧?” “是的,所以我们还能再看两天的比赛。”汤姆森说。 “比赛即将开始!”约翰·吉迪恩作为主持人出现在场地中央,他穿着整洁的西装,声音响亮。 “首先,有请挑战者——尼古拉斯·沃德!”他伸手示意,看向场地一侧的挑战者,一个三十多岁的强壮男子。 “今天的比赛一定很精彩!”人群再次骚动起来。 “我很好奇沃德这家伙会不会再次展现出他对规则的‘独特理解’,他虽然是一个强大的拳手,但他的风评一向不怎么样……” “这不是拳击,而是阿帕奇格斗术,真男人的格斗,沃德以前的玩法可没用!”人们议论纷纷。 沃德身边也围着一些人,显然是他的朋友们,其中还有个熟面孔,也就是几天前挑衅马哨的那个流氓安倍。 “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傻大个。”沃德看着正在脱去上衣的马哨,说了句。 “我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安倍说,“但事实上他非常灵活,而且强壮……沃德,我相信只有你能对付他,但你也要小心。” 在愈发热烈的气氛中,吉迪恩宣告了比赛规则:“阿帕奇格斗术崇尚武德,基本的原则是尊重对手,尊重生命。” “毫无疑问,以下动作为严重的违规动作,包括踢裆、插眼、击打后脑……任何一方出现严重的违规动作,都将直接被判负。” “比赛以一方投降或者无法反抗为终止。” “按照约定,挑战者获胜将得到五百英镑的奖金,并退还一英镑的押金。失败则不退还押金,所有未退还的押金都将作为善款的一部分,帮助在饥荒中受难的不幸的爱尔兰人民。” 介绍完规则,吉迪恩提高了音量,激动地说:“让我们欢迎来自美洲的战神,战无不胜的斗士,阿帕奇的马哨大酋长!” 人群随之爆发出热烈的声音。 “阿帕奇,阿帕奇!”有人对强大而又英俊的异国斗士仰慕不已。 也有人无条件地支持本地拳手:“沃德,揍扁这个乡巴佬!” “沃德,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代表的是大英帝国,是伦敦的所有拳手,别输给这个美洲来的野人!” 在沸腾的声音中,马哨缓缓走到场地中间,赤裸上身,下身则穿着宽松的白色长裤,像是跆拳道的裤子。 这是他设置的规则之一,参赛者可以赤裸上身,但下身应当衣着体面。 毕竟,胸肌、腹肌可以很漂亮,但两条大毛腿却难免有碍观瞻,尽管印第安人几乎没有腿毛。 格斗要想摆脱“野蛮”的标签,一些形式上的工作也是要做的。 沃德也遵守规则,赤裸上身,但下身穿着长裤。 “你好,挑战者。”马哨上前行了一礼,双手在两侧摊开,类似欢迎的动作,又像是微微托起什么。 这是他为了比赛而专门设置的礼节,意思是坦荡和尊重,比赛双方要互施此礼然后才能开始战斗。 体面的服装和礼节,这些直观的设计为“阿帕奇格斗术”增色不少,一下子就和人们印象中野蛮的拳击运动区分开来。 外行们对此尤为热衷,争相模仿,马哨这条简约的白色长裤已经成为爆款了,伦敦的许多服装店都在销售。 拳手们未必在乎,但既然参加了比赛,想要五百英镑的奖金,自然要遵守规则。 因此如所有挑战者一样,沃德也模仿着马哨的动作行了一个礼。 188 【硬件碾压】 “比赛开始!” 随着吉迪恩的声音,又一场阿帕奇格斗术的挑战赛开始了。 所谓的阿帕奇格斗术,规则近于后世的综合格斗,限制更少,允许甚至鼓励进行地面缠斗。 之所以鼓励缠斗,首先自然是因为这样更加贴近实战,毕竟现实中的搏斗没人会只用拳头。 另外也是为了减少流血。 在拳击特别是这个时代盛行的裸拳拳击之中,拳手们不戴拳套互殴,很容易打得头破血流,既不体面,也不安全。 相比之下,使用裸绞、十字固之类的技术,让对手不流血地被降服,看上去当然更加文明一些。 在这几天的战斗中,马哨也是这样做的。 前来挑战他的拳手们总是凶狠地挥舞着凸起的拳峰,试图一拳打断他的鼻梁骨。 而他则很少这样做,尽管过去几天里他击败了每一个挑战者,但却几乎没有ko。 面对诸多陌生的关节技和绞技,大部分挑战者在意识到自己已经无法反抗后,都选择了投降。 当然也有一部分挑战者对投降极不情愿,比如眼前的这位挑战者尼古拉斯·沃德。 这是一个难缠的对手,甚至可以说是马哨摆擂台的这几天里遇到的最强劲的对手。 沃德强壮而迅捷,更重要的是谨慎冷静,或者说狡猾,善于游走和试探,不像很多挑战者那样将攻击性写在脸上。 马哨一度很难碰到他,导致战斗逐渐变成了一场持久战,半个小时都没有结果。 一般而言,大块头的续航能力要差些。沃德执行持久战的策略,优势应该在他。 但遗憾的是他错了,身体素质恰恰是马哨最大的优势。 马哨虽然为阿帕奇带来了未来的格斗体系,但他早已不是最精通这套体系的人,不止一个阿帕奇人比他更懂格斗。 但他依然不可战胜。 使他在格斗中所向披靡的不仅是格斗技术,还有营养学。 在这个进化论都还处于朦胧阶段的时代,人们对营养学几乎一无所知。 而早在重生之初,马哨就开始用他了解到的知识,珍惜地规划着这副新身体的成长。 经过这些年的坚持,科学的饮食和锻炼,让他获得了近乎完美的身体素质。 甚至可能,他现在拥有的就是这颗星球上最完美的人类身体。 这不仅让马哨强壮无比,也更加敏锐、持久,这种硬件上的碾压,才是他强大的原因。 归根结底,他肢体上的强大不过是头脑中知识的一种外延,那些很多还没有被众人所知的知识。 沃德的身后或许站着整个伦敦的拳击手,但站在马哨身后的则是过去未来那些最伟大的人。 所以这场持久战的结果是小个子沃德被累得气喘吁吁,而马哨看上去依旧生龙活虎,仿佛还可以跑一场马拉松。 “怎么会这样……”沃德喘息着,不敢置信地看着对面的马哨,头脑里有些空白。 他并非一个盲目自信的人,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被一个看上去如此笨重的家伙耗到筋疲力尽。 现在的局面,看上去更像是马哨发起了持久战的策略。 “沃德,你在犹豫什么!冲上去打爆他的脑袋!”半个多小时而无结果的周旋让许多观众感到不耐烦。 “无敌的沃德,ko他!”作为一个知名拳手,沃德有不少粉丝,现在他们正在疯狂叫嚷。 沃德咽了口几乎不存在的唾沫。 伴随着耳边的这些叫嚷声,面前的印第安人却显得愈发可怕,剧烈运动下有些泛红的皮肤使其看上去就像一头燃烧起来的北美野牛。 仿佛下一秒,这头炽热的北美野牛就要咆哮着冲撞过来,将他碾碎。 沃德已经大约猜到了结局。 他有点想投降,但明星的包袱阻止了他。 当着这么多围观粉丝和朋友的面投降认输,无疑会让这位著名拳手感到难以承受的耻辱。 所以他只能继续打下去,并且放弃了持久战的策略,转而更加主动频繁地发起进攻。 随着策略的改变,他的局面更加不利,不多时就被马哨制住。 最终马哨一个裸绞,将沃德绞晕在地,宣告了比赛的结束。 “比赛结束,感谢尼古拉斯·沃德先生为灾民捐赠一英镑!上帝保佑好心人!”吉迪恩站出来说道。 “比我想象得要无趣,看来我不该对沃德抱有太高期待。”威廉·汤姆森说,“你觉得呢,焦耳?” 焦耳:“我看不太懂,不论是拳击,还是……嗯,阿帕奇格斗术。尤其是马哨最后用的那招,怎么一下子就让沃德晕过去了?” 汤姆森笑笑:“马哨告诉我,这招叫‘裸绞’,它能让人的大脑短暂地缺血从而导致昏迷。” 焦耳迟疑道:“听上去很危险,那个沃德不会出什么事吧。” 汤姆森:“一般不会,马哨很喜欢这招,可能是因为见效快。我至少见他用过十次,每次都是挑战者瞬间晕倒,但没多久就醒过来了……看,沃德已经醒过来了。” 这时马哨走过来,一边擦着身上的汗水和灰尘。 “一场漂亮的胜利!”汤姆森举起啤酒。 马哨笑道:“可是我刚才好像听你说这是一场无趣的比赛。” “哈哈,你的耳朵真是敏锐。”汤姆森先是怔了一下,“不过,无趣的比赛和漂亮的胜利并不矛盾。” “沃德算是英国最著名的拳手之一了,看看这些忙碌的记者,相信我,接下来的一周内,英国的每家报纸都会提到一个阿帕奇战神的存在。”他又补充道。 焦耳则提醒道:“还有阿帕奇物理学家,马哨,三天之后我们就要去剑桥大学参加会议了。” 马哨点点头:“的确,拳台上的挑战应该先告一段落了,我得为讲台上的挑战做点准备。” 汤姆森一怔,他显然对格斗相当有兴趣:“这里的比赛到此为止了吗?” “不,我的族人会代替我。”马哨说,“虽然我是阿帕奇格斗术的开创者,但我并不是最精通的那一个,我的继任者们比我更精通,他们一定会把它变得更完善、更受欢迎。” 焦耳眨了眨眼:“听上去和科学差不多。” 189 【剑桥大学】 “没错。” 比赛结束之后,马哨找来吉迪恩,与他商量以后的计划。 “看来你在赌场上又赚了一笔。”马哨看着春光满面的吉迪恩,笑了笑。 吉迪恩也笑道:“哈哈,他们以为沃德就能战胜你,但我相信没人能击败你,你是天选的斗士!” 马哨收起笑容,转过话锋:“任何事务想要长期运转,营利都必不可少,但赌博不适合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也是过去拳击的一个弊病。” “大酋长,你打算怎么做?”吉迪恩说。 他口中的‘大酋长’是阿帕奇语,他还不是很清楚这个词的意义,但由于马哨的部下都这样称呼,他也就随俗了。 “门票,赞助。”马哨说,“我们首先得依靠这两条,还可以试试教学,虽然实现盈利未必容易,但至少比赌博、打假赛好得多。” 吉迪恩:“大酋长,擂台上只要有你在,门票肯定有多少卖多少!” 马哨:“我不会一直在,事实上过几天我就得离开伦敦,以后估计也不会太多参与格斗。” 吉迪恩一愣:“那谁来参加比赛?” “我的族人。” “他们也和你一样强大吗?” 马哨沉吟道:“不,但他们也技术精湛,甚至比我更精湛,都是合格的斗士。” 吉迪恩不禁皱起眉头:“可是只有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吸引如此多的目光和金钱……至少,他们可能守不住五百英镑。” “在我之后,五百英镑的奖励挑战可以结束了。”马哨说,“我的族人会像普通拳手那样走上擂台。” “比赛的规则也应该完善,比如我们得设置重量级,我可以接受来自一切重量级的挑战,因为几乎没有比我更重的拳手,但其他人则不同。” “体重是巨大的鸿沟,我们应该让体重相差不大的人参加比赛,否则难免有失公平……” 硬件的差距是最根本的差距,一个小孩即便技巧再纯熟,也不可能与成年人肉搏。 理想的竞技显然应该是技术的比较,必然要限制硬件的差距。 所以,如同后世众所周知的常识一样,马哨为比赛设置了几个重量级。 接下来,“弘扬发展阿帕奇传统武术”就成为了马哨一部分族人的工作。 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本国大侠力挫外国大力士”这样的桥段总是容易触动人们的情绪,对尚武的阿帕奇人与欧洲人来说更是如此。 前来挑战马哨的英国拳手,所有人都宣称为了英国拳手的荣誉,至少口头上都是如此。 而马哨过去几天连续不断的、绝大多数可以用“轻松”来形容的胜利,也让阿帕奇人们大感兴奋。 在现实世界,阿帕奇是大英帝国眼中的蝼蚁,而在这座简陋的擂台上,微不足道的蛮族将帝国揍得满地找牙——这是多么令人振奋。 当然,马哨真正向往的尊严不仅仅是在擂台上,或者说压根不是在擂台上。 他有时甚至觉得,这种尊严仿佛一种有意无意的施舍和安抚:现实世界中横行无忌的帝国,在体育场上让对手得到了空前的尊严和满足。 至少在后世那个体育竞技文化被推广至全球的时代,看着那些破败但却将某项运动视为至高追求的国家,他总是会萌生出这样的想法。 因此对他来说,擂台上的荣誉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标。 不出所料,沃德的失败引起了英国拳击界的强烈反应,更多的挑战者相继涌来。 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挑战不到马哨了。 事实上,从此以后,马哨再也没有在任何公开的格斗比赛中露过面,他仅仅只是留下一段不败的记录,然后就离开了这个领域。 人们也渐渐忽视了他的这层身份,全英国的媒体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来自阿帕奇的战士正在走向剑桥大学的物理学讲台! 一个来自美洲的蛮族战士,要在剑桥大学进行学术报告? 这一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物理学、拳击的圈内圈外,男女老少,全都知道了马哨的存在。 英国的舆论彻底沸腾了。 如果让马哨找一个形容的话,他觉得恐龙复活也不过如此。 当他乘坐火车抵达剑桥,记者和围观者几乎将他围得水泄不通。 人山人海,喧嚣至极。 “阿帕奇人在那里!” “这家伙可真是个大块头,一眼就能看到他。” “难以置信,这个野牛似的印第安人居然还是个物理学家?” “他该不会是骗子吧?” “如果你不相信他的实力,可以去挑战他,我可是亲眼看过他在伦敦的比赛……他简直是一头巨龙。” “我是说物理,他怎么会是物理学家?这讲不通,我宁愿相信我隔壁的汤姆是物理学家。” “谁知道呢,我又不懂物理,反正马上就是那个什么学术报告了,相信皇家学会会告诉我们答案的,听说法拉第先生也会出席……” “拍张照片吧,阿帕奇人!”许多人都带着相机过来,不过受限于此时的拍照流程,他们想要成功拍一张照片,必须得先争取到马哨本人的配合。 “不了,谢谢……能让一下吗?”马哨几乎被挤得无路可走。 “拍张照片吧!” “我已经拍过很多照片了。” “再拍一张吧,拜托了,先生!” 马哨最终只好说道:“好吧,你们可以为我拍一张照片,但在此之后,你们需要保证我顺利离开这座车站。” “没问题!”一众摄影师纷纷忙活起来,将各自的照相机对准了马哨。 拍完照片之后,马哨一行人租了马车,直奔剑桥大学而去,不多时就抵达了这座享有盛名的学术殿堂。 尽管此时的英国舆论充斥着关于马哨的消息,但作为英国最顶级的学府,剑桥大学依旧保留着矜持,并没有对他施以特别的待遇。 “欢迎你们,汤姆森教授,焦耳先生,还有……嗯,马哨先生。”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剑桥教授,眉头微皱地念着这个在他看来拗口至极的阿帕奇语名字。 “好久不见,史密斯教授。”开尔文和焦耳显然认识此人,笑了笑。 “你好。”马哨问候道。 史密斯教授点头,然后似乎意有所指地说道:“我看过你们的论文,非常吸引人,但也有些让人困惑的地方……我相信有同样困惑的人并不少,你们最好做些准备,来自皇家学会的提问可不那么容易应付。” 190 【永动机】 “多谢你的提醒,教授。”马哨微笑。 史密斯教授不再多说,领着几人到了剑桥大学为他们安排的住处。 作为世界顶尖的学府,剑桥大学的物质条件自然十分优渥,马哨甚至在这里品尝到了从清国进口的茶叶。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进口茶叶,包装上的中文让马哨不禁出神片刻。 “怡和行……”他默念着这三个字。 “怡和行的茶叶可是世界最好的茶叶。”汤姆森不懂中文,但显然知道怡和行。 “难得剑桥大学这么慷慨,我以前可没这待遇。”焦耳小心地拿过刚泡好的茶水,同时不禁吐槽了一句。 汤姆森笑道:“哈哈,你已经快成为皇家学会的一员了。” “马哨,你怎么了?”他注意到马哨的神情似乎有点奇怪。 “没什么。”马哨敷衍道,将视线从汉字上移开。 汤姆森眉头微动:“你懂汉字?” 马哨犹豫了半秒钟,随即笑了笑:“略懂些,事实上我学习过许多语言,英语是其中之一,汉语也是。” “真的吗?”汤姆森和焦耳惊讶道,“给我们露两手吧,说实话我有点好奇你说汉语的样子。” “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接下来的会议。”马哨说了句。 很快,随着各路物理学家的到来,这场学术会议在剑桥大学拉开了序幕。 会议在一处大礼堂举行,宏伟的礼堂里坐满了英国乃至欧洲各地的科学家们,当然还有剑桥大学的师生,以及一些记者,总共有上千人之多。 在一个没有话筒的时代,这样的场面对于发言者来说显然极不友好。 出席的上千人当中,坐在c位的毫无意外是迈克尔·法拉第,一个头发花白的清瘦老人,眼袋颇重。 看着被众人簇拥着的法拉第,马哨忽然想到了后世的一张照片,也是一个年迈物理学家被大群人簇拥着的场景,只不过主角是杨振宁。 本来,初生的热力学只是这场学术会议的话题之一,甚至不是最重要的话题。 但由于此时全英国都在讨论马哨这个热力学奠基人之一,热力学以外的讨论不可避免地被忽视了些,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在等着这个印第安人上台发言。 那位麦金托什教授尤其如此,事实上这就是他来参加这场会议的原因。 他想看看这个羞辱了他的印第安人到底是不是一个可耻的学术骗子——最好是。 “哦,终于轮到他了,那个阿帕奇人。”一阵议论响起,让几乎坐在最后排的麦金托什打起精神,望向礼堂前方的讲台。 “让我们欢迎马哨先生。”主持会议的是史密斯教授。 礼堂里响起并不热烈的掌声,更多的人将精力用于伸长脖子,以便看清走向讲台的印第安人的模样。 遗憾的是,许多人没有看到他们想象中的一些场景,比如一个穿着兽皮衣的野人。 此时的马哨完全是一幅英国绅士的打扮,整洁的黑色礼服,如果不是异于其他与会者的肤色,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在这里教书的年轻教师。 “女士们先生们……”马哨刚一开口就闹了笑话。 这本是再寻常不过的开场词,但问题是这里似乎没有女士。 这是一场学术会议,而且是相当重要的学术会议,在1848年,女性的身影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这种场合。 礼堂里传来一些笑声,不过马哨没有在意。 “不久之前,我和我的朋友在论文里提出了‘热力学’这个名字,作为一门新生学科的命名。也许有些人对此感到不以为然,我完全能够理解,毕竟这门学科是如此的稚嫩,就像一个婴儿……” 坐在第一排的法拉第,闻言不禁微笑了一下。 十几年前,在一个类似的场景中,他也是将他在电磁领域的发现比做一个婴儿。 “尽管热力学如婴儿般稚嫩,但我认为,这门学科的诞生是物理学发展的必然,它也必将成长为物理学最重要的分支之一,如同力学、电学。”马哨继续讲述着。 “事实上,热力学的孕育已经持续了许久,特别是最近几十年,随着伦福德伯爵的发现,人们逐渐意识到了热的本质……” 作为一个物理老师,对他来说,站在讲台上讲物理简直是一种本能,就像吃饭喝水。 不一会,他就完全进入状态,滔滔不绝地讲起来,甚至还发作了一下职业习惯。 “看黑板。”在黑板上写下几行公式之后,马哨随手一敲黑板,同时说道,这让台下的教授们面面相觑。 “他好像把我们当成了学生……” “真是个狂妄的家伙!”一些教授不禁感到恼火,“没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果然是一个野蛮人!”麦金托什自然更是恼火,但这愤怒的咒骂听上去却没什么底气,因为没人能否认马哨的内容讲得很出色。 一些听众不吝赞美道:“说实话,我觉得他讲得堪称完美。听完他讲的这些,我完全被他说服了——热力学必然会是物理学最重要的分支之一。” “他确实是一个物理学家,一个印第安科学家,真是奇妙……” 人们议论着。 马哨讲了半个小时的物理学史,即使是外行的记者们也听得津津有味,他们未必懂那些公式,但却能听懂物理学家们的故事。 随着叙述的推进,他讲到了能量守恒定律。 马哨:“我想,这里的大多数人已经接受了‘能量守恒定律’,或者叫‘热力学第一定律’。” “这条定律告诉我们,能量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由此我们可以确定,永动机不可制成,所有关于永动机的尝试都注定失败。” 话音未落,礼堂再次响起一阵密集的议论。 永动机是个热门话题。 由于前人无数次的失败尝试,绝大多数科学家已经基本意识到永动机不可制成。 但直到最近几年,随着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和普及,科学家们才真正死了这条心。 “真是令人遗憾,能量守恒定律宣判了永动机的死刑,我们不可能获得这种梦想的装置了……” “也许我们可以设想另一种能量装置,比如让海水的温度下降从而提取能量……” 在这些议论声中,毫无意外地,马哨听到了一些关于第二类永动机的言论。 于是他紧接着说道:“既然能量只能被转移,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设计出这样一种装置,它虽然不能创造能量,但它可以从拥有庞大能量的事物中提取能量,比如海洋,我们只需要让全球的海水下降一摄氏度,由此获得的能量或许就足够让火车跑十万年。” “这听上去不错……”人们说道。 “你怎么看?”焦耳看向身旁的汤姆森。 “嗯……直觉告诉我这似乎也不可能。”汤姆森沉吟道。 马哨任由人们议论了片刻,然后才说道:“然而我要遗憾地告诉各位,这样的设计同样不可能存在,事实上我认为这种设计完全可以被称作‘第二类永动机’,它和第一类永动机同样荒谬。” 191 【熵】 “为什么?”许多人不禁问道,“这并不违背能量守恒定律。” “是的,第二类永动机并不违背能量守恒定律,但它却违背了另一条定律。”马哨停顿了一下,“这条尚未被明确的定律正是我今天的演讲主题——热力学第二定律。” 他说的是“尚未被明确”,而非“尚未被发现”。 与其它学科相比,热力学的发展似乎更接近于渐进式。比如能量守恒定律,部分科学家早就隐约意识到了,只是最近几年才被明确下来。 热力学第二定律也是,一些敏锐的物理学家同样已经隐约意识到了这条定律的存在,只是说不清楚,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 此时的物理学家们只要再回头仔细审视卡诺定理,就不难意识到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存在。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中,两三年之后,在重新审视卡诺定理之后,克劳修斯和开尔文就会分别给出他们对这条定律的理解。 而如今,克劳修斯和开尔文显然没有这个机会了,马哨会把热力学第二定律讲个通透。 “第二定律?”法拉第不禁说道,“听上去很有意思。” 马哨说:“第一定律告诉我们,能量不生不灭,而只能被转移,而第二定律讲的则是能量转移的规则——能量并不能随意地转移。” “大自然对我们的限制总是比我们想象得要多。”他插了一句。 “关于这种规则,直白地讲,就是不可能把热量从低温物体传向高温物体而不引起其它变化。” “在知道了热力学第一定律之后,我们回头看看卡诺定理,不难发现,热力学第二定律其实是卡诺定理的前提,只有它成立,卡诺定理才能成立……” 台下议论纷纷。 能量守恒定律告诉人们,热和功是等价的,可以互相转化,而卡诺定理描述的热和功却并不完全相同,功可以完全地转化为热,反之却不行。 如果能量守恒定律和卡诺定理都没错,那么显然,还需要另一条定律来支撑这个体系,也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能量虽然可以互相转化,但却有方向的限制。 这个道理并不复杂,经马哨这一说,很多物理学家都明白过来。 “原来如此!” “一点都没错,如果没有这条定律,卡诺定理就无法成立了。” “这确实意义关键,绝对可以算是热力学第二重要的定律。” “该死,前不久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可是我居然没有细想!”有几个物理学家懊恼不已,“上帝啊,我错过了什么!” “他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一些人看着台上的马哨,不禁酸溜溜地说道。 显然,他们认为发现热力学第二定律是运气使然。 这倒也没错,如此粗糙叙述的物理定律确实没什么技术含量,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于是马哨继续说道:“当然,这只是一个粗糙的描述,它看上去不像是物理的定律,而像是哲学的格言。” “就像牛顿的著作,物理是哲学和数学的结合……因此,为了使它成为真正的物理定律,我们需要用数学语言进行阐述,我们要引入一个可以计算的概念——熵。” “熵?”台下的人们一头雾水,尝试重复这个拗口的名字。 马哨没有使用他前世所知的熵的英文名,而是用了阿帕奇语里的“原劫”,灵谕教的宗教术语,英国人自然会觉得拗口。 “这是个阿帕奇词语,意思是‘原始的劫难’,类似原罪。”他解释道,“事实上这确实也是一个宗教词语,我的族人为这个词语赋予了一些宗教概念。” “阿帕奇人信奉什么宗教?”人们难免感到好奇。 于是马哨先是大致介绍了一下灵谕教,然后话锋一转:“当然,我并不是很提倡宗教,我一直在建议人们遵循更理性的思维方式……不管怎么说,至少在这里,一场物理学会议上,我们还是少谈些宗教话题吧。” 毫无疑问,马哨描述的宗教勾起了人们的好奇心,这也是他想要的。 但他没有多说,毕竟他不能做传教士,眼下也不是传教的场合。 “在这里,原劫或者说熵,是一个纯粹的物理上的概念。熵的内涵很复杂,从几年前想到它,一直到现在,我对它的理解不断被修正。” “首先,我们来回顾卡诺的工作。” 说着,马哨再次转过身,在讲台后面的黑板上写下一些公式。 “我们可以对任意热循环过程做微分,将其约化为由大量卡诺热机叠加而来的热循环过程。接下来,根据卡诺的结论,我们得到这个结果……” 对于在座的许多物理学家们来说,这些都是他们熟悉的内容,不难理解。 当然,那些不懂微积分的物理学家除外——确实有这样的物理学家。 比如法拉第的微积分水平就很值得怀疑,大概率是不懂的。 法拉第出身贫寒,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远非一个精通数学的物理学家,他的工作基本都在实验领域,是出色的动手能力和物理直觉让他成为了一流的物理学家。 可以说,在同段位的物理学家当中,法拉第的数学水平可能是最差的那一个。 数学上的短板,也是他未能将电磁学的研究更进一步的原因,好在不久之后,年轻而又天才的麦克斯韦将替他完成这项使命。 片刻之后,马哨将公式中的一个变量圈出来,说道:“这个变量,或者说状态函数,就是我所说的‘熵’。” 他圈出来的变量自然是克劳修斯熵,这也是“熵”的最早定义。 “……现在,我们不难发现,对于一个孤立系统而言,它的熵是一个无法减少的数值,熵变必然大于等于零。熵无法减少,便是反映了能量转化的方向性。” “这里的不等式,也即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他指着黑板上的克劳修斯不等式。 这一通操作下来,在场的物理学家们不得不服了。 如果说,发现热力学第二定律可以靠运气,但从这条定律中提炼出数学表达式,没有一番扎实的功底是万万做不到的。 “熵……我想用不了多久,这个词就会出现在所有的教科书上了。”汤姆森感慨地说。 “一个伟大的发现!”法拉第不禁拍手称赞,虽然他看不懂数学推导的过程,但凭借着超凡的物理直觉,他无疑感受到了熵的奇妙之处。 “啪啪啪——”随着他的掌声,其他物理学家也纷纷跟着鼓掌。 “谢谢。”马哨笑了笑,礼貌地回应着。 然而随后他便收敛了笑容,话锋一转:“不过,这并不是我最终的思考结果,也远不是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真正面貌。” 掌声迅速平息,人们安静而又诧异地看着他。 在他们看来,刚刚的演讲已经称得上是物理学的典范,然而马哨却告诉他们,这并不是结果? 面对着众人疑惑的目光,马哨神色平静,缓缓说道:“我们用数学表述了热力学第二定律,但是我想你们都注意到了,‘熵’这个概念似乎还没有实际的物理意义与之对应。”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经过长期的思考,我得到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正是因为这个答案,我才会将该变量命名为‘熵’——阿帕奇语中的‘原劫’。” 停顿了一下,马哨又道:“接下来,我们来探讨‘熵’的本质。” 192 【争议】 马哨刚刚讲的是克劳修斯熵,但熵的内涵远不止于此。 在后世,熵这个概念堪称顶流中的顶流,所有学科都在乐此不疲地讨论它。 自然科学和哲学对熵的讨论旷日持久,文学影视作品也将它奉为座上宾,由它延伸的概念和理论多不胜数。 不提其它学科的讨论,只在物理学的范围内,熵也有三个重要历史阶段——克劳修斯熵、玻尔兹曼熵、信息熵。 每一个阶段的更迭,都意味着人类对世界本质规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接下来他要讲的便是玻尔兹曼熵,也是后世最常被讨论的熵。 至于信息熵,他并不打算讲,毕竟是一百年后的东西,有些太过超前了。 “对一定的物质而言,气体的熵比液体大,液体的熵比固体大。由此是否可以设想,熵其实是一种关于混乱、无序的度量?”马哨缓缓说道。 “毕竟显而易见,一团物质从固体变为液体、气体,它的结构变得更加混乱,内部的粒子更加肆意地运动。” 马哨踱步至黑板前,接着说道:“直觉或者说偏执告诉我,这个设想是对的……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为这个设想赋予数学表达?” 听到这里,许多人纷纷感到脑洞大开,惊奇不已。 “物质的混乱程度?这个要怎么用数学表达?”人们不禁疑问。 “这真的可以做到吗……” 马哨拾起粉笔,直截了当地在黑板上写下玻尔兹曼公式,并说道:“当然有办法,这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真实面貌。” 玻尔兹曼公式虽然简洁,但如果想要人们理解,一番解释自然少不了。 看着茫然的物理学家们,马哨没有急于解释公式本身,而是说:“让我们来设想这样的场景,在一个盒子里,有两个氢气分子……” “分子?”话音未落,台下一阵议论。 此时人们对基本粒子的认知极其匮乏,而且不统一。 原子论尚有争议,分子论更是没什么人认同。 “或者说原子也无妨。”马哨想了下,改口道。 “我不认同原子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完全是臆测,物质应该是无限可分的!”有个物理学家当即抗议道,态度有些激烈。 马哨笑了笑:“臆测?在我看来,无限可分才是毫无事实依据的臆测,人类什么时候进行过无限次的分割?” “从古至今,我们一直在进行有限的分割,依据经验的原则,最合理的推测就是物质具有有限的可分性。” “原子确实超出了我们的感官,但无限可分不仅超出感官,甚至超出一切经验,更加虚无缥缈。” “就像有只蚂蚁在桌面上行走,它的每一步都和上一步一样踩在木质的桌面上,于是它便天真地以为脚下的木质平面是无限延伸的,这多么荒谬。” 原子论本就是此时学术界最大的争议性话题之一,各派争论已久。 事实上,这场争论要一直持续到爱因斯坦的时代。 马哨一番话的语气又并不平和,这更加激起了人们的热议。 “他说的没错,原子论才是真理!” “胡说八道,道尔顿的理论简直是异端!” “贝采里乌斯的信徒都是@%/!” “你再骂!” 一时间,场面似乎有点失控。 马哨见状,连忙转移话题:“关于原子论、分子论,我认为布朗运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不久之后我会发布论以文详细阐述我的观点,届时欢迎各位批判……至于现在,我的演讲主题并不是这个。” 好在教授们素质还不错,没有真的让场面失控,不多时就安静下来。 马哨在黑板上画了个示意图,继续说道:“是原子还是分子,又或者是其它的什么微小颗粒,都不影响我接下来的论述,假设有盒子里有两个氢原子——姑且这么说。” “毫无疑问,宏观上,这两个氢原子的分布有三种情况,全在左边,一左一右,全在右侧。” “而在微观上,三者对应的状态数则分别是一种、两种、一种……让我们来画一条曲线来表示它。” “假设每种微观状态出现的概率相等,这条曲线反映的其实就是原子的分布概率。” “显然,随着原子数量的增加,这条曲线会越来越窄,原子会有更大概率较均匀地分布在空间中,这和我们的生活经验相符——空气可以自发地扩散,而不会自发地收缩,我们几乎不可能遇到空气原子都集中到一处而导致人憋死的情况。” 一通讲述过后,马哨让人们的目光重新回到玻尔兹曼公式:“现在我们可以理解这道公式的含义了,一个系统熵最大时,也就是处在最混乱、对应微观状态数最多的宏观状态。” 场面安静了一会。 大多数人听得似懂非懂,并没有立刻理解玻尔兹曼熵的奥妙。 这也是情理之中,毕竟马哨刚刚给出克劳修斯熵,不少人连克劳修斯熵都还没弄明白呢。 但这难不倒马哨,作为一个老师,这种状态他在所有学生身上都看到过。 他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不断地举例子、打比方、出题目,如同工程师训练人工智能那样,向学生的脑海中灌输大量的数据并进行标记。 这可能是唯一的办法,毕竟很多认知是难以言表的,只能通过训练的方式获得。对多数人而言,密集的试错与迭代的都是专业学习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 于是马哨开始了风暴般的讲解,提出了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案例,并出题考察,完完全全是一幅老师讲课的姿态。 他完全有资格这么做,作为一个一百八十年后的优秀教师,倘若他都不能教导这些十九世纪的前辈,大概只能说明人类是个没有长进的种族。 随着授课的进行,即使是教授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拥有黄色面孔的印第安酋长,是一位无可挑剔的导师。 在这个当今世界的学术殿堂里,他的每一个声调都仿佛是古希腊圣贤的回响。 最终,除却少数不学无术的混子教授,以及法拉第这种严重偏科的物理学家,在座的听众们大多理解了玻尔兹曼熵的概念。 只不过,理解并不意味着认同。 “各位还有什么疑问吗?”马哨说道,并稍稍收敛了老师的姿态,以便让自己看上去谦逊一些,“有疑问的同……嗯,朋友可以举手示意。”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举手示意,他的位置比较靠后,这让他不得不站起来,显然不是什么资历深厚的学者。 “怎么称呼?”马哨随口道。 “乔治·布尔。”男子说。 听到这个名字,马哨不禁怔了一下。 193 【演讲结束】 乔治·布尔何许人也? 如果不是重名的话,布尔代数的创始人就是这位了,对计算机学科稍有了解便必然听过他的名字。 不过显然,布尔先生此时还没有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出现在这里更是显得颇为另类,毕竟他是个数学家,而且身份有点业余,最近才在学术圈露出些头角。 在剑桥大学遇到学术名人并不是值得意外的事,和开尔文、焦耳谈笑风生一段时间之后,马哨对此更是早就有所适应。 但布尔的情况却有些特别,因为说起来,这位大数学家的研究成果和熵有几分联系,或者说和香农有些关系。 未来香农那篇震古烁今的硕士论文,便建立在布尔代数的基础之上。 “请说,布尔先生。”马哨说。 乔治·布尔:“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但我有一个疑问,如果按照后来这条公式的定义,熵的增加似乎并非必然事件?” “理论上确实如此。”马哨点头,然后伸手比划了一下,“但只要估算一下就知道,即使只是我手掌里的空气分子——可能有十的十几次方个,其熵减的概率也低到难以想象的地步,近乎不可能。” “我们可以设一个概率,叫它n,指肉眼可见的自发熵减的发生概率。” 马哨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字母n,然后继续拿着粉笔说道:“这个n会有多小呢?我猜,把粉笔从这边扔到另一边,让它恰好在黑板上写出一句莎士比亚的诗,这件事的概率可能就是n。” 布尔眉头微皱,似乎是还有些疑惑,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马哨笑了笑:“我大概能猜到你的想法,布尔先生,事实上在这道公式诞生的前后,我的内心也不断涌出各种疑惑,我将其中的很多都记录了下来,不久之后我会将它们公之于众。” 接下来,又有人提问道:“为什么不可以将熵定义为‘能量的可转化程度’,而不是相反?” 马哨:“你有这样的疑问,大概是因为你还没有理解我对熵的进一步解释。如果只是作为研究蒸汽机的一项数据,把熵反过来定义也无妨,但显然,熵不会局限在蒸汽机领域,甚至不会局限在热力学、物理学之中……” 台下上百个人举着手,问题还有很多。 不过马哨没有这么多时间。 事实上他已经额外占用了会议的大量时间,接下来的几位演讲者已经在排队了。 队伍倒是并没有继续延长,因为显而易见,再排下去就要等到天黑了。 “最后一个问题。”马哨随便指了一个人。 “熵的概念有些晦涩,但不得不说,您是一位杰出的讲师,我想我已经理解了这个词的含义。”提问者谨慎地说。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熵的定律,或者叫‘热力学第二定律’……它似乎揭示了一种毁灭的结局——我们的世界将最终演化至熵最大、最混乱的状态,走向寂灭?” 人们纷纷响应这个提问。 “是啊,这也是我想说的问题,这条定律太可怕了!” “我宁愿相信这条定律是假的。” “唉,混乱,这就是宇宙的结局吗……”人们悲观着。 马哨微微一笑:“各位还记得我说过的,‘熵’这个词在阿帕奇语中的含义吗——原劫?” “我们必须承认,这条定律揭示了一些不幸的、令人悲观的真相。”他在讲台上踱步,缓缓说道,“第一定律告诉我们,你永远赢不了宇宙,而第二定律则似乎告诉我们,你甚至不能打成平手。” “但事情也并非那么绝对,毕竟我也说过,熵减在理论上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甚至整个宇宙的逆转也并非毫无可能。” “宇宙的……逆转?” 马哨:“是的,我认为‘逆转’这个词很恰当,因为熵似乎也指明了时间的方向,它就像是时间的箭头,昭示了不可逆的次序。” “事实上,我认真考虑过宇宙的逆转或者说重组、回归,并且得到了一些数学上的结果。不过如果展开讲的话,会议的其他演讲者恐怕就没有时间了。” 听众热议不已。 熵似乎可以揭示整个宇宙的命运,而且已经有了数学结果? 毫无疑问,现在没有谁想听其他人的演讲了,人们甚至觉得马哨的演讲才刚开始。 马哨却没有继续说下去:“抱歉各位,我想我已经占用了太多的会议时间。如果谁还有问题与我探讨,我们可以在会议之外进行。” 他看向乔治·布尔,给了一个暗示的眼神。 布尔作为十九世纪最重要的数学家之一,自然是值得打一番交道。 “或者等我的书籍出版,所有我能解答的问题都将在书中阐述。”马哨最后说道,“感谢大家听完我的冗长演讲。” “啪啪啪——”两秒钟之后,意犹未尽的听众送来一阵掌声。 马哨松了一口气,坐回到开尔文和焦耳身边,随口问道:“你们感觉怎么样?” “好极了!”汤姆森笑道,“你简直是天生的讲师和演说家。” 焦耳也道:“没错,我相信这里的所有人都被你说服了。” 马哨笑了笑,没说什么。 然后,汤姆森和焦耳的笑容却收敛起来,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安静和尴尬。 马哨也感受到了这种尴尬,兀自喝着水。 直到大概半分钟之后,汤姆森才打破了这种尴尬,开口道:“所有的这些都是你早已解决的问题,包括和我们讨论的那些……对吗?” 马哨作为一个未来的物理老师,在和汤姆森、焦耳往来的过程中,难免要装糊涂,装模作样地讨论一些他明知道答案的问题。 伪装总会有破绽,偶尔说漏嘴在所难免。 只是一直以来,汤姆森和焦耳都没有过多注意,并没有意识到马哨在装糊涂。 直到这场演讲,随着马哨不断抛出重磅内容,当众表演了一番开天辟地的绝活,两位敏锐的科学家终于回想起马哨之前那些装糊涂的举措,意识到了不对劲。 这个远道而来的印第安人,早就凭借一己之力,构建起了一座近乎完善的热力学大厦。 马哨沉默了两秒钟,决定说一些实话:“的确,有些问题是我已经解决的……坦白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否则你们可以想象,英国的期刊不会接受一个野蛮人的投稿。” “热力学温标的论文其实是你早就写好的?”汤姆森深吸一口气,又问。 马哨:“嗯……差不多。” 闲话&更新说明 其实这本书开写之前,我的思路是让主角成为非洲运奴船上的“货物”,以黑奴的身份踏上美国的土地,然后展开故事。 相比于印第安人,这样显然更好写,因为印第安人的社会是半封闭的原始社会,与我们熟悉的那些历史缺少交集。我们对印第安人知之甚少,历史本身也没有给他们多少关注。 黑奴则深度融入彼时的美国社会,背景、矛盾更加丰富,资料也相对好查。为此我已经想到了许多有意思的内容。 但是由于考虑到黑人主角可能会引起较多争议,最终这本书的主角变成了印第安人,一个对我们来说没什么争议或者说没什么存在感的民族。 现在看来,这个选择还算明智……否则前段时间某新闻传出的时候,这本书的评论区可能就要被刷屏一波了。 有得也有失,随着主角身份的变更,原本设计的许多剧情自然也都作废了。 那就写印第安吧,不过写着写着,我的脑海里又冒出了一个更有意思也可能更适合印第安人的题材。 而且这个题材从来没有人写过,类似的题材似乎都没有,为此我常浮想联翩,更想尝试去写一写这个题材。 所以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态可能像是一个凑合结婚的人,看着现在的对象琢磨着自己是不是选错了,看着外面的某人觉得这个也许会更好……总之就是不理想。 ● 尽管这本书已经规避了“黑人主角”这样的设定,但还是有一些争议,对于其中的一部分,我想在这里谈一谈。 之前和一个读者发生了些争论,最近也没注意看评论区,而且评论区的回复长度受限,有时还会被系统删,就在这表达一下我的主要看法。 那位读者的观点,大意是“如果中国没有问题,为什么西方都在针对中国,难道中国特殊吗”。 我说中国确实特殊。 他说就算特殊也不行,法律不会因为你特殊就不惩罚你的犯罪。然后就是一些老生常谈的公知论调了,普世价值云云。 看到这我有点无语,毕竟如果你把西方放在一个相当于法律的位置上,那只要与西方发生冲突,错误自然都在中国。这种下意识认为西方是标准的观念实在有些可怕。 说一说中国为什么特殊。 首先特殊在体量。 不论秕糠还是金玉,只要堆积得足够多就会变成黑洞,只要分割得足够多就会变成量子。 体量本身就是一种结构,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结构。体量的差异,自然也是最不能忽视的差异。 而两千年乃至更久以来,我们几乎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一位可汗曾这样定义小国:一个国家,如果它的领土没有中国大,那么它是小国,如果它的领土比中国大,但人口没有中国多,那么它还是小国。 一定程度上这不能算是玩笑,中国确实太庞大,仿佛突破了某种“临界体量”,但却长期稳定存在,成为了极为奇特的存在。 当然,特殊是相对的。 以西方为“正常”,中国便是“极其特殊”;而如果以中国为“正常”,则西方便是“极其特殊”。 因此严格来说,认为中国特殊,认为中国是伪装成国家的文明,这些依然是西方中心主义的说法。 站在“东方中心主义”的立场上,我们大可以说西方是特殊、另类、不正常,西方诸国是一群伪装成国家的领地和公司,只有中国才是正儿八经的国家,中国的样子才是一个正常国家应该有的样子,中国的价值观才是普世价值观。 西方中心主义和东方中心主义,哪个更接近真理?当然是后者,至少东方人口更多,欧美发达国家加在一起,不过十一二亿人口,尚不及中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我们才是标准,我们的价值观才是普世价值。 如果放眼世界,我们不再是多数了,但西方就更不是了。 总之不论如何,西方的价值观都不是什么普世价值观,更不是金科玉律。 西方国家与中国的冲突,与其说是“占多数的正常人针对占少数的不正常人”,不如说是“占少数的不正常人叛逆占多数的正常人”。 ● 还有一些关于爱国的争论。 在与人争论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人都爱国,只是认定的祖国不同,物理祖国分明,精神祖国各异,心理认同和现实归属一定程度的分离,其实是一种常态。 比如都说是爱中国,有些人爱古代中国,有些人爱当代中国,还有些人爱不存在的中国。 我就曾经狂热地爱过古代中国,那时我既是皇汉,又差不多是公知……有些人觉得这两条属性互相矛盾,其实是统一的,前者认为古代中国牛逼,后者认为外国牛逼,共同之处是认为新中国不行。 后来我就觉得吧,对国的认定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单说爱国,谁都如此自诩。不管他干了啥说了啥,在旁人看来多么不爱国,他都能给自己圆回来说自己爱国,找借口是人类的一大天赋。 比如常见的,强调阶级利益和内部矛盾,以淡化客观存在的国家利益,说什么对外转移矛盾之类的……其实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里面有人向外输出矛盾,外面也有人向内输出矛盾,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总要选一个。 再如类似的对“打马恩牌”一说的嘲讽。马恩的思想是科学,科学的一个特点就是中性,既可以被我们用来打击敌人,也可以被敌人用来打击我们,掌握者皆可使用,一切科学技术莫不如此。有些人嘲讽“睡王打马恩牌”的说法,仿佛马恩不是科学,而是玄学了。 说回正题,什么才是中国? 我所认定的,首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中国,一群真实存在的当代中国人,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的大部分,这是中国的肉体。 然后还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中国,就是中国的精神,比如厚朴的世俗主义与集体主义。 想通了这些,爱国就变成了一种情感和理性的结合,不言自明,更没有什么可怀疑和犹豫的。 当然……这些都是简单一说,更深入的东西这里也不好多谈。以上提到的这些可能已不太合适,有被删减的可能(审核编辑手下留情)。 ● 默认西方为标准很可怕,但对西方的轻蔑同样如此。 我在书里夸过《几何原本》,有人对此表示不屑。 几百年前,中国人对《几何原本》的态度要么是狂热崇拜,要么就是轻蔑忽视,大多数人认为这是奇技淫巧、旁门左道,而徐光启则是“看懂了,而且大受震撼”,五体投地,索性皈依了天主教。 时至今日,许多人的态度似乎并没有长进,依旧是在皈依和轻蔑的二极管中徘徊。 当然这也称不上什么羞耻,西方作为现代科学的发源地,情况不见得比我们好,远没有普遍地理解科学。 甚至可能,发源了现代科学的西方会在未来沦为科学的边缘,丧失掉他们曾经最引以为傲的东西。这没什么好奇怪,龟兔赛跑、为他人做嫁衣之类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事实上我觉得这是大概率事件,西方文明发源了科学,但世俗、务实、集体主义的东方文明才是科学最终的归宿。 如果它真的发生了,那无疑是历史上最精彩的一次ntr。 今天我们可以理性地看待《几何原本》,没必要因《几何原本》妄自菲薄,但也不该忽视轻蔑,上来一句“呵呵”。 《几何原本》的意义不在于那些初中级别的定理、推论,而在于它所开创的模式——从几条毋庸置疑的基本事实出发,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到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这种模式前所未有,由此人们发现了获得真理的方法,或者说进行有益争论的方法。 说句题外的,我有时胡思乱想,觉得这种模式的诞生是不是源自吵架?毕竟希腊对外交流频繁,文化环境复杂,又缺乏共同语言,日常生活中应该充满了各种争论,人们肯定对吵赢架有很大的需求。而想要在缺乏共同语言的环境中吵架,诉诸毋庸置疑的基本事实和逻辑无疑最具说服力。希腊人在各种争论中养成了这种习惯,不断挖掘基本事实,终于在最容易挖到底的几何领域成功挖到了底,找到了理性的宝藏。如果真是如此,那这实在和优越性实在没什么关系,只能说明广泛展开交流的好处,而且这种好处还是一次性的,毕竟科学不需要诞生第二次。 由欧氏几何,我们可以窥见科学的本质,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的同义词——讲事实和逻辑。 常有人将某些非科学的东西与科学相提并论,说“xxx与科学是两套不同的体系,各有优劣,不要踩一捧一”之类的话。 然而科学是讲事实和逻辑,那么所谓科学以外的体系,是不讲事实的体系,还是不讲逻辑的体系?不讲事实、不讲逻辑甚至两者都不讲的东西,还能称得上“体系”吗? 科学就是我们认知世界的基本准则,可能通向终极真理的唯一绳索,所谓“科学以外的体系”或者“科学的缺陷”就像“宇宙之外的世界”一样毫无意义。 科学,才是真正的普世,唯一的普世,人类文明的主线。 这也是我在这本书写了很多科学相关内容的原因,有些读者觉得主角跑去欧洲发论文是不务正业,但我觉得没有比科学更正的业,穿越历史类的小说就应该多写科学技术,否则穿越历史就是个噱头。 总之,我们应该尽可能地理解和尊重科学,特别是已经趋于成熟的自然科学。而不是把科学当做所谓的“西学”,报以偏见和蔑视。 教员不也说过,要多向自然科学学习吗? 在自然科学当中,反直觉、反情绪的东西比比皆是,看上去美好的东西可能丑陋,看上去天经地义的论断可能错得离谱,被大自然打脸的科学家多如牛毛,多了解这些打脸的过程,便不容易被煽动和裹挟。 如果你发现一个人,喜欢谈戴森球、核聚变、经济发展、军事政治……这类话题,不管他讲得多扯淡,他都多半不是公知。 反之,那些对现实和科学绝口不提,嘴上全是道德、情感、人性,时而净化心灵,动辄灵魂升华,谈玄说妙的家伙,即便不是标本级的古墓派公知,也多少沾点习气了。 ● 当然,也有些人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只谈现实,完全不讲道德。 这也是我常与人争论的另一个问题。 这本书的主角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公平正义之类的道德有所追求,其中既有利益的考量,也有纯粹个人观念的因素。 一些人认为这是圣母行为。 首先我想说的是,道德并不是一个虚假的东西,对个人如此,对国家亦然。 对国家来说利益是第一位的,这句话自然没错,常常被用来反对将国家拟人化、道德化的言论。 但许多人也因此非黑即白地认为国家完全不讲道德,甚至认为道德就是彻底的虚妄和伪装。这显然是错误的。 国家或者说任何高度分工的大型组织,固然将利益放在第一位,但道德也是重要的因素,也会极大影响其行为和命运。 前苏联的崩溃,治理上的沉疴旧疾固然是首要因素,但理念的背弃和形象的垮塌同样不容忽视。 不要说现代国家,就是封建集团,也讲究个“大义”、“师出有名”。 事实上,在我查资料的过程中,也意外地发现殖民者干的不全是坏事,也有些人干了好事,比如主动收治原住民病人。 我们完全可以认为道德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对它的追求绝非虚妄。 特别对于印第安人这样的弱势群体来说,对道义的宣扬很有必要,毕竟如果弱势群体自己都不屑于平等正义,欺压者当然更无所顾忌了。 事实上,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些时候成为被欺压的一方,所有人都免不了要向道德求助,既然如此,我们理应对它保持尊重。 被欺负了就把道德搬出来为自己辩护,不被欺负就把道德扔到一边,甚至吐几口唾沫,这种行为我不知该怎么形容……只能说,就算演戏也演得认真一点吧,演个全套。 其次,主角追求的道德并不高,至少以今人的标准看无疑是如此。 比如他的族人强暴白人妇女,他并没有救下被害者,而是开枪给了她一个痛快,这个行为或许不够“杀伐果断”,但无论如何也称不上圣母吧? 当然,真正让我感到离谱的是,有人不知是什么眼神,居然看成主角救下白人妇女并带在身边…… 我知道一些人看书的方式是“量子波动速读+脑补”,但这么离谱的情况实在是头一回见到,为此我不得不在原文反复强调了主角的“暴行”,以免被扣上圣母的帽子。 ● 还有一些质疑是针对“可行性”的,也就是认为主角在十九世纪追求那些道德不切实际,乃至主角的一切目标都不切实际。 我认为还是有可能的,因为前提条件已经颇为充分。 主角被设定得足够强大,甚至过分强大,一个先知先觉、知识丰富、非常善于教学、有一定觉悟的物理老师在穿越后又获得了无与伦比的精力和行动力,还有“天生领袖型”的颜值、体格。 抛开超前知识不谈,同时具备其它特质的人在现实中已是万中无一。 此外还有下雨天这样的真实历史中基本不可能存在的完美土著搭档,难道他们真的不能彻底改造部落、改造世界吗? 英雄史观不可取,但这是一般情况,穿越者则不是一般情况。 就穿越这种在现实世界不存在的情形而言,英雄史观是可取的,超越了物理规律的人当然也可以超越历史规律。 ● 也许有人会说,你写个网文还考虑这些? 如果是其它题材,比如魔兽、漫威,我可能不会考虑这这么多,但我始终认为,历史网文不同于其它题材的网文。 穿越过去、比较历史、改造旧世界……这类小说的大量涌现,是惊人的现象,往大了说,这是新中国磅礴生命力的体现之一。 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一类小说,如此大规模地呈现出如此高浓度的历史唯物主义。 尽管也充斥着很多粗制滥造、简单重复甚至开倒车的内容,但它的意义绝不不止是供人消遣,我相信未来的人们会给这类小说一个公正的、耀眼的评价。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想写历史文,哪怕我知道二次元同人更赚钱,也更容易写。 事实证明,想认真写历史文确实不容易。 ■关于更新 闲谈的最后,已经好久没更新了,也在这里专门解释一下。 更新慢的原因一方面是这本书不太理想,成绩不太理想,写得也不太合心意。 不过,更关键的原因也是现实中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确实是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也许是一两年,我可能都不会有太多时间花在网上……更新就随缘吧。 至于太监烂尾,太监是不可能的,烂尾嘛……那是肯定的。其实网文这种长度的连载,多数都是烂尾,至少几乎没有一本书是公认的“没烂尾”。 至于烂尾到什么程度,你们可以搞个竞猜,猜中可以刮开以下兑奖码,领取穿越门票一张。 兑奖码:■■■■■■■ 另外,我可能会把黑人和想到的另一个印第安题材写出来,总之随缘,反正也没多少时间花在这上面,索性彻底咸鱼了。以后有时间了,我可能会多翻腾几下。 194 【名震英伦】 焦耳和开尔文心情复杂。 马哨也能理解他们,便斟酌地说道:“很抱歉对你们有所隐瞒……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开尔文沉默片刻:“你让我们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汤姆森。”马哨说,“那些是属于你们的东西,我说过,你们启发了我,甚至可以说是我的老师。” 开尔文笑了一下:“卡诺也启发了你我,也可以算是我们的老师,牛顿也是,但没人会在论文作者中署上他们的名字。” “不管怎么说,是我们承了你的情。谢谢你。”他最终说道,但却是客套的语气,不像是真正的道谢。 毕竟对于一个有追求的科学家来说,虚假的荣誉并不会令人高兴,欺骗的感觉更不会。 马哨也感到愧疚,与两人的关系一时有些尴尬。 毫无疑问,对于他们三人来说,这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学术会议结束得并不算愉快。 好在历史不会记住这样的细节,事实上没人会记住,没过几天,三人之间的尴尬也烟消云散,仿佛压根就没发生过什么。 刚刚结束的学术会议,大英帝国的学术界,被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光芒所折服。 面对昭昭真理,绝大多数科学家们不得不摒弃偏见,为马哨送上应有的赞誉,比如“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热力学的英雄”甚至是“牛顿之后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同时马哨的另一个身份,一个战无不胜的格斗家,也和科学家的身份共同发酵,在英国的舆论中引发了剧烈的风暴。 短短几天之内,他便彻底名震英伦,从格拉斯哥到伦敦,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汉普顿宫。 “……法拉第先生,希望你能喜欢这座住宅,你随时可以搬过来。”阿尔伯特亲王说,坐在他对面的老者当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科学家法拉第。 “感谢您,尊敬亲王殿下,以及女王陛下。”法拉第再次致谢道。 “对了,最近所有人都在讨论那个印第安科学家,我想听听你的看法,法拉第先生。”阿尔伯特亲王突然提起,“据说他在剑桥大学完成了一场惊人的学术报告。” 法拉第点头:“是的,那场会议结束之后,我和他有过一些私下的交流,不得不说,这位印第安酋长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物理学家,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天才。” 阿尔伯特亲王:“这听上去真有趣,我从没想过印第安人当中也会有科学家。” 亲王沉吟着:“也许我应该见一见他……” …… 马哨依旧住在剑桥大学。 他最近相当繁忙,拜访他的人络绎不绝,学者居多,但也有不少其他身份的人,比如猎奇的媒体和贵族们。 而近来与他交往最多的,则无疑是乔治·布尔。 马哨乐意与这位未来的大数学家交流,他的数学水平虽然不高,但见识还是有的。 事实上,每次与马哨交谈,布尔都会觉得大受启发,因此他每天都至少会来拜访一次,交流数学,也会谈谈熵的问题。 “布尔,你在哪所学校任教?直觉告诉我,你是一位出色的老师。”马哨问了句。在几天的交流中,他基本可以断定布尔是一个水平高超的教师。 “我在自己的学校任教。”布尔说。 马哨一怔:“自己的学校?” “没错,乔治经营着一所学校,事实上这是他的主业。”说话的是一个秃头胖子,他是布尔的好朋友德·摩根,也是一个数学家。 说起来这位摩根教授和中国还有几分联系,中国近代的第一本代数学书籍就是翻译自他的著作。 布尔点头:“如果不是因为要照顾自己的学校,也许我会抽出时间在剑桥大学拿个学位,没有学位这件事说出去确实有些不光彩。” “英雄不问出处,相信我,布尔,以后没人会在乎你的出身。”马哨说。 “谢谢。”布尔笑了笑。 马哨忽然话锋一转:“过些日子我想去你的学校看看,你觉得怎么样?” 布尔有些不理解。 马哨继续说:“实际上,这次来英国我还带了一些年轻的族人。我希望能安排他们在英国学习,不过在进入大学之前,他们中的大部分显然还需要一些前期的学习,因此我需要寻找一所优秀的中学。” 布尔面露几分尴尬:“我的学校只是很普通的小型寄宿学校而已,甚至有些……破旧,恐怕不会让你满意。” 马哨微笑:“学校的好坏与建筑的新旧无关,老师才是关键,我确信你是一位负责任的老师。” 摩根说了句:“一点都没错,所有认识乔治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无与伦比的老师。” “何况,英国学校的房子再怎么破败,想必也不至于比我的学校更差,我的学生一定可以适应那里的环境。”马哨又道。很多阿帕奇学生都在木棚里上过课,马哨不相信英国应该还有比木棚更差的教室。 “好吧。”布尔点头,“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我的学校?” “你的学校在哪?” “在林肯。” 马哨沉吟道:“似乎稍微有点远,等我忙过了最近一段时间再去吧。我现在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呢。” 除了密集拜访他的人,他最近还在忙于发论文和书籍出版的事务,尽管《热力学》、《枪炮、病菌与钢铁》早已写好,但想要正式出版,仍然需要做些修改,以及一些烦人的流程。 好在他如今名声大振,倒是没什么人会刁难他了。 就在这时,开尔文找到了马哨。 “怎么了,汤姆森?”马哨看着开尔文的表情,有点诧异,他看上去似乎有些激动。 “马哨,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开尔文兴冲冲地说。 “什么好消息?”马哨问。 开尔文说道:“女王陛下准备接见你,当然,还有剑桥大学的校长。” 剑桥大学的校长往往是象征性的职位,一般由各种社会名流贵族担任,而在当下,担任这个职位的是阿尔伯特亲王本人。 195 【维多利亚女王】 对于这个消息,马哨没有感到太意外,毕竟这就是他的目的。 他在英国如此活跃,就是为了得到接近高层以及英王的机会,进而获得英国的支持和帮助。 现在计划进行得很顺利,维多利亚打算见一见这位远道而来的印第安科学家。 于是,几天过后,马哨便前往白金汉宫觐见维多利亚女王,以及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 自维多利亚登基,王室从圣詹姆斯宫迁往白金汉宫,白金汉宫由此成为英王的正式寝宫。当然,在名义上,圣詹姆斯宫依旧是最重要的王宫。 此时的白金汉宫还不是后世的模样,相对而言要简陋一些,不过以马哨的审美来看,哪怕是后世几经重修、扩建的那个也并不气派。 他向往的建筑是在宇宙中运行的空间站,或者是虚拟世界中完全由想象力搭建的超自然造物,再不济也得是钢筋水泥与cad软件铸就的复杂且坚固的摩天大厦。 与这些真正伟大的建筑相比,尽管白金汉宫可能已是他今世所见的最繁华建筑,但最多也就能用“乡土”来形容。 白金汉宫内部的装饰倒还有些看头,各类金银器物,雕塑绘画,不一而足。 马哨西装革履,在王室仆人的带领下,在宫殿中穿行。 “印第安人,等见到女王陛下,我告诉你的那些礼仪可别忘了。”负责领路的男仆又转头说道。 “当然。”马哨点头。根本不用旁人提醒,他事先早就研究了一番宫廷礼仪。 “宫廷就是这样,繁文缛节。”男仆显然也并不喜欢他反复强调过的诸多礼节,有些抱怨地说,“这的薪水也不让人满意……老实说,我都想辞职了。” 马哨微笑回应,没说什么,不过心里难免有点诧异。王室仆人的薪资待遇好像不怎么高啊。 不多时,仆人将他领到管家面前,然后由管家带他进入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所在的房间。 “陛下,您要见的印第安科学家来了。”管家说。 “尊敬的女王陛下,亲王殿下。”马哨行礼道,暗暗地打量了一眼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 此时此刻,坐在他面前的便是大英帝国的女王和王夫,他们是一对年轻的夫妇。 不同于与马哨小心的一瞥,这对身在世界权力顶峰的夫妻,正坐在较高处,披着华丽的衣袍,从容地打量着充满异域气质的马哨。 “你好,印第安人。”女王笑了笑,“请坐吧,我们对你的故事和在科学上的惊人造诣很感兴趣。” “多谢。”马哨随即落座。 阿尔伯特亲王问道:“据我所知,你来自一个叫做阿帕奇的部落,是这样吗?” “是的。” “阿帕奇部落在哪?”维多利亚女王好奇地询问。 “阿帕奇人广泛分布在北美洲的西南部。”马哨缓缓说道,“不过近些年来,很多人已经迁入眠熊城集中居住,事实上,我们打算建立一座城市。” “真的吗?”女王有些惊讶。 马哨取出一些照片:“我带来了一些眠熊城的照片,陛下。” “哦,这些建筑看起来真有趣,还有人们穿的衣服。”女王翻看着照片,不禁被眠熊城的种种景象所吸引。 “就美洲而言,这是一座很不错的城市了。”阿尔伯特亲王也看着照片说道,“不得不说我有些意外。我想问,它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 有了话题,马哨遂侃侃而谈,将眠熊城的发展过程添油加醋地叙述了一遍。 所谓添油加醋,当然就是塑造阿帕奇的光辉形象,将那些瑕疵、尴尬、残酷乃至丑陋的内容统统省去不谈,而强调各种美好、励志、昂扬进取的东西。 这算是所有人类的惯用手段,不过有的人是无中生有、指鹿为马,有的人则多少保留些底线,或者叫矜持,只敢断章取义。 马哨现在干的就是断章取义的勾当,所说都不算假话,但和真相必然有所差距。 总而言之,他将眠熊城的故事描绘得像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史诗。 不过与其它类似的讲述相比,这其实不算离谱,毕竟这一切都是他作为穿越者所创造的,必然比历史更接近史诗。 有照片作为印证,他的讲述显得更加可信。不到一个小时,维多利亚女王便被眠熊城深深吸引。 “阿帕奇的故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眠熊城太远的话,我真想亲自去那里看看!”女王不禁说道,几如向往童话的女孩。 阿尔伯特亲王则有些将信将疑,他不断翻看着马哨给他的照片,时而询问。 “这是你们的学校?”他指着照片中的建筑。 “是的,亲王殿下。”马哨回道,“我记得拍照片的时候正在上数学课。” 阿尔伯特又问:“你给你的族人教什么数学?” 马哨:“各个层次的都有,从加减乘除到《几何原本》,甚至是一些微积分,最开始是我一个人教,现在则不止一个老师。” 阿尔伯特亲王沉吟片刻:“我当然知道你是一个出色的科学家,法拉第先生都对你赞不绝口。事实上我还看过你的论文。不过我还是有些疑问,你的这些知识从何而来?你刚刚好像说过,你从小生活在部落里。” “当然是”马哨说,“我学习了许多语言,包括原住民部族的,也包括原住民以外的。有了这些语言的帮助,就阅读各种书籍、报纸。” “哦?那么,除了英语之外,你还精通哪些外语?”阿尔伯特亲王神色一动。 马哨:“嗯……比如西班牙语,再比如中文。” “你还懂中文?”对于西方人来说,中文无疑是世界上最难以理解的主流语言。而在英国见到一个懂中文的印第安人,这听上去太有趣了。 “略懂一些。”马哨谦虚道,并随口编道,“美洲也有华人,我偶然认识了一位,就向他学习了些中文。” 美洲确实已有华人。实际上,早在百年前甚至更早,就有沿海地区和东南亚的华人,因为加入欧洲人的船队而来到美洲。 不过至今为止,美洲华人的数量仍然极少,马哨还没有亲眼见过,只在书报中偶然听闻过。 维多利亚女王听了,当即招来管家,吩咐道:“去将我的中文翻译找来。” ———————— ps: 国庆节快乐。 196 【电报时代】 不多时,女王的汉语翻译官便来到这里,他是一个瘦高的中年人,看上去文质彬彬,有着淡蓝色的瞳孔。 “女王陛下。”翻译官行礼道。 “我猜你知道这是谁。”维多利亚女王微微一笑,指着马哨。 翻译官看了一眼马哨:“是的,陛下。现在整个英国都认识这位印第安科学家。” 维多利亚女王又道:“但你也许不知道,马哨还是一位精通汉语的语言学家。” 翻译官显然很惊讶,不禁又看了一眼马哨:“真的吗?” 维多利亚:“我也不知道,所以我把你叫来了。” 翻译官缓缓地点了点头,随即转身面对着马哨,斟酌片刻,用不算太标准的汉语说道:“你真的懂中文?” 马哨也用汉语回道:“是的,一位没有告知我姓名的中国朋友将他们的语言教给了我。” 话音未落,翻译官便不由瞪大眼睛,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神色:“这……” 他的汉语虽然不可避免地有些异域口音,但标准的汉语是什么样,他却是知道的。 眼前这个印第安人,说的分明是正宗、标准的中国话,至少比他正宗多了。 恍惚之间,他几乎以为马哨就是一个中国人。 “不知道我的中文说得可还算标准?”马哨微笑地问道。 “我必须承认,你的中文非常标准,几乎没有口音,而且惊人的流畅……说实话,我真怀疑你有一个中国人的灵魂。”翻译官开了个玩笑。 马哨也笑了笑。 “我想知道,你学了多久中文?”翻译官依旧难掩惊异,不禁又问。 “断断续续地学了几个月吧。”马哨无耻地说道。 “几个月!”翻译官这次真被吓到了,以致于一句母语脱口而出。 如果不是女王在此,他说不定连国粹都要蹦出来了。 “什么几个月?”阿尔伯特亲王好奇地问。 翻译官有些结巴地说:“他说……他学了几个月的中文。” “所以呢?”阿尔伯特亲王有点疑惑,显然他听不懂刚刚发生在马哨和翻译官之间的中文对话。 “然而他的中文如此娴熟!”翻译官说,“我简直不敢相信,东亚以外的人可以将汉语掌握到如此程度,而且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这,这真是不可思议!” 看着翻译官惊叹的模样,维多利亚女王也不禁感到惊讶:“看来你确实精通汉语。我现在好奇的是,你的汉字书法怎么样?中国人很重视书法,我见过的很多中国人都能写出漂亮的汉字——尽管我看不懂这些字是什么意思。” “很遗憾,女王陛下,我的中文能力仅限于口语和一些阅读,写不出什么漂亮字。”马哨道。 他的书法确实不行,前世就是如此。再加上如今他长期远离汉字,自然更写不出什么好字,甚至多半要提笔忘字,错漏百出。 “好吧。”女王点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赞叹和钦佩,“尽管如此,这依然让人感到难以置信,中文可能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了。不得不说,你是一个神奇的人,一个天才。” 马哨:“多谢您的夸奖,女王陛下。” 露了一手中文之后,他又谈起了科学。 考虑到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的水平,所谓的“谈科学”,其实也就是讲科学技术史,或者说讲故事,基本不会涉及公式之类的硬核内容。 公式多一条,受众的兴趣便要减三分。马哨知道这个道理。 他自己对科学技术史也十分钟爱,而且精通。这东西既是科学,也是历史,对每一颗旺盛的好奇心来说都充满了吸引力。 一番交谈下来,夫妇二人都不禁对马哨的学识大为赞叹。 马哨对此毫不意外。 莫说在这十九世纪,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他对科学技术史的了解也常能装一手好逼。 相谈甚欢。 在马哨的有意引导下,话题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了电报上面。 “……这是一个属于电报的时代。电报将深刻改变人类的世界,就像蒸汽机那样,甚至犹有过之。”他说到。 “是啊,每个国家都想尽快普及电报。”阿尔伯特亲王点头,“不过这并不容易,电报是一项复杂的技术。” 马哨斟酌道:“电报想要大规模普及,还需要一些理论上的完善。” “哦?”阿尔伯特眼神一动,“你有什么想法吗?” 马哨点头:“我思考过电报正面临的问题,事实上我认为我已经解决了一部分……只可惜,我一直没有办法将自己的理论付诸实践。” “能和我说说吗?”阿尔伯特亲王似乎有些期待。 “当然。”马哨微微一笑,“简单来说,我提出了一套关于信号衰减的理论,以及关于跨洋电报工程的构想,还有就是,我重新设计了英文的电码。” 前两个都是几年后便会出现的事物,在原本的历史上,是开尔文提出了这套关于信号衰减的理论,然后促成了跨大西洋电报工程的实施。 至于重新设计英文电码,则是对信息论的应用。 马哨不打算拿出信息论,这是可以媲美相对论的伟大理论,影响甚巨,不宜现在发表,但利用信息论搞点副产品还是可以的。 借助信息论,他对摩尔斯电码进行了一些优化,使其效率更高,虽然达不到脱胎换骨的地步,但实际使用中应该还是能体会到的。 “跨洋电报!”阿尔伯特亲王显然被这个概念吸引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类来说,跨洋电报听上去确实有些宏大且科幻,基本只存在于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幻想之中,而未照进现实。 “你是认真的吗,马哨?我是说,你真的设计了一个跨洋电报系统?”亲王追问道。 “我并不是专业的工程师。”马哨缓缓说道,“不过我想,我的方案应该可以给工程师们启发。在我看来,跨洋电报没有一些人想象得那样艰难。”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在我发现信号衰减的规律之后,这项工程的难度已经不复从前。”说话的时候,马哨在心中默默地道了个歉。 不好意思,开尔文男爵,又要剽窃你的成果了…… 197 【通用电气公司】新年快乐 “你的电信号理论已经发表了吗?”阿尔伯特亲王询问。 马哨:“是的,它是我最近发表的作品之一。” 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我听说你最近密集地投稿了大量著作,其中好像还包括几本书?” 马哨的笑容里带着几分无奈:“事实上,这些基本都是我早就写好的,只是在此之前,我根本没有机会发表它们……我得感谢大英学术界的包容性。” “哈哈。”阿尔伯特亲王说,“科学本应如此。” “您说得没错。” 马哨尝试让英王夫妇理解自己的理论,或者说原本历史上开尔文的理论。这似乎有点麻烦。 阿尔伯特亲王还好,作为剑桥大学的校长,他的科学素养尽管比不上真正的科学家,但也比普通人强许多,而且他对自然科学似乎有着相当浓厚的兴趣,听得十分专注。 因此解释一番之后,阿尔伯特便部分理解了马哨的设想。 至于女王陛下,她的反应让马哨想到了前世今生都经常遇到的一种学生,回应老师倒是挺积极,时不时点头,或者说“明白”、“对”乃至“选a”之类的话,但经验丰富的老师一看就知道她其实没听懂。 她更多时候是在注视,注视着自己的丈夫和神奇的印第安科学家谈笑风生,然后一同发出皇家的优雅笑声。 好在马哨其实也不必这么做。 就像后世的一些创业者,他们根本不需要让投资者理解自己的想法,甚至不理解反而更好。讲一个令人目不转睛的好故事,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在阿尔伯特亲王稍稍理解了自己的理论之后,马哨便开始描绘电报时代的种种美好景象了。 “……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电报的世界。当电报的缆线跨过四大洋,纵然广袤如大英帝国,也可在一天之内收到来自国土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消息。甚至于,未来的每个英国公民都可以在电信号中聆听到他们君主的声音。” 即便有了电报,但与未来的信息时代相比,此时的信息传递速度依旧拉胯至极,几万公里的距离很可能要断断续续地传输十几个小时。 不过这依然是历史性的飞跃,人类社会这个庞大的有机体终于开始孕育出敏锐的电磁学神经系统了。 “电报还可以传递声音?”维多利亚女王好奇地问了句。 马哨:“现在还不行,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多久,科学家们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至少,关于复制和保存人声的技术,我已经有了一点思路。” 留声机的制作极其简单,只要他愿意,现在就可以做一个出来,无非就是音质很差罢了,说是全损音质也不遑多让。 “真的吗?”维多利亚女王似乎不太相信。 马哨笑了笑:“当然了,女王陛下,等我完成实验,我一定会让您看到那台可以保留人声的机器。” 话题回到电报上,他又说道:“在正式建立跨洋电报之前,可以先尝试建立跨海电报,对于英国本土来说,毫无疑问,英吉利海峡是电报必须跨越的一道障碍。” 阿尔伯特亲王:“是的。我了解过纽约港的水下电缆,美国人用橡胶包裹电线,然后再将它装入铅管,以跨过水域,为总督岛和古堡花园传输电报……但是我询问一些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普遍认为这样的方案并不适用于英吉利海峡,更不用说大西洋了。” “他们说的没错。”马哨点头,“美国人的方案不能满足跨海、跨洋电报的需求。想要让电报跨过海峡,首先我们应该改良电缆的材质,我认为可以用古塔胶覆盖电线,它有着良好的绝缘性……” 维多利亚女王似乎想到了什么:“古塔胶,那不是制作新式高尔夫球的东西吗?” 古塔胶在十九世纪的两大主要用途,一是做海底电缆,其次便是做高尔夫球。 不过马哨从不关注高尔夫球,在他看来,抠脚都比这项运动更能体现灵长类动物的高贵。 “真的吗。”他随口说道。 维多利亚女王笑着说:“印第安科学家,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事情,古塔胶做的高尔夫球是最近才有的新鲜玩意。” 马哨叙述了一些关于海底电缆的制作和铺设的构想。 阿尔伯特亲王沉吟片刻:“如果由你来完成跨英吉利海峡电缆的搭建,你认为需要多少资金和时间?” “两万英镑,最多一年时间。”马哨想了想。 这其实是个相当保守的估计,然而听到这个回答,阿尔伯特亲王还是不禁眼前一亮,喜形于色。 亲王当即说道:“那好,我出面帮你联系法国,得到法国的许可之后,你立即就可以在多佛和法国加来之间铺设电缆,你觉得怎么样?” “荣幸之至。” 马哨和英王夫妇又交流许久,并共进晚餐,而离开白金汉宫之后,他便立刻将跨英吉利海峡电缆作为自己接下来的主要工作。 他估计这项工程需要耗资一两万英镑,这不是个小数字,但他并不介意自己出资。 因为马哨知道自己一定可以建好跨英吉利海峡电缆,而且建好之后,这条电缆将为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既有金钱上的收益,也有金钱以外的收益。 资金不是问题,人也不是。 毕竟,在电报跨越海洋这段历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大科学家开尔文男爵,现在就在他的身边。 “从多佛到加来?”得知马哨的计划之后,开尔文有些意外,尽管他们曾经讨论不少过关于跨海电报的问题,但他没想到马哨这么快就要付诸实践。 “让我猜猜这条跨海电缆有多长,可能有二十五英里?”他想了想。 马哨:“你猜得相当准确,汤姆森,不过我更喜欢这个说法——四十公里。” “好吧。”开尔文点头,“听上去是一项大工程。” 马哨微微一笑:“我想你应该不是一个会被这项工程吓到的人。怎么样,要不要和我一起搭建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条海底电缆?” 开尔文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我听说你刚刚注册了一家与电力有关的公司,就是为此准备的吗?” “没错。”马哨点头。 “你为这家公司取名什么?” “通用电气。” 198 【少年的来信】春节快乐 不出意外,开尔文决定参与这项他本就充满兴趣的工程,马哨当即便任命他为通用电气的首席技术官。 “首席技术官?”开尔文显然头一次听说这个职位。 这年头的公司当然没有首席技术官的说法,事实上,直到二十世纪后期,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之类的说法才开始在美国兴起。 马哨点头:“没错,从名称你就可以知道,首席技术官是公司内有关技术的最高负责人。” 开尔文:“听上去很有趣……不过我好像从没在其它公司听说过这个职位。” “当然了,这可能是我的首创。”马哨笑了笑,“我希望通用电气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货真价实的高科技公司,它应该有很多时髦的东西。” “好吧,那么作为通用电气的首席技术官,我有多少个手下?”开尔文问道。 “零个……我还没怎么招收人手,特别是技术人员。”马哨说,“不过暂时没关系,我们只需要搞定电缆就行了,然后租一艘船把电缆扔到英吉利海峡,就可以永载史册——世界上第一条跨海电缆的建立者。” 开尔文笑了笑:“你早就已经永载史册了。” “我想,在通信技术以外,我们的电缆应该具有这些特点,首先它必须足够耐海水,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覆盖多层古塔胶……然后它还应该比较沉重,毕竟我们总不能潜入海底铺设……” 早期铺设海底电缆的方法极其简陋,由于潜水技术严重不足,人们基本只能把电缆扔进水里,任其沉底。 “还有一点,我们得在电缆上标明‘通信电缆,严禁打捞破坏’,否则万一被哪个渔夫捞去卖废品可就糟了。”马哨补充道,历史上确实发生过这种事。 开尔文:“那些渔夫可未必识字。” 马哨:“的确,还得派人通知一下附近的居民……我们以后要推动‘保护电缆’成为社会共识乃至各地法律。”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两人做了一些试验,最终确定了海底电缆的设计,并制作出一段样品,作为工人们生产的参考。 在四十公里长的电缆生产完毕之前,他们暂时不必关注此事。 英国本土东北部。 苏格兰首府,爱丁堡。 著名的爱丁堡大学坐落于此处的海滨,它是苏格兰的最高学府,也是七所古典大学之一,成立于文艺复兴时期,传承至今。 在大学之中,意气风发的青年学子随处可见,满头白发的睿智长者也时能遇到。 例外当然是有的,比如此时此刻,爱丁堡大学一个偏僻安静的角落里,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正在埋头书写。他看上去可能是这所学校里最年轻的人,按理说,他这样的年纪应该在中学。 不一会,一个中年人面带微笑地走过来:“詹姆斯,你在写诗吗?还是在钻研光学?” “不,佛贝斯老师,我在写信。”少年迟疑了一下。 “写给谁?” “马哨先生……就是不久前在剑桥大学演讲的印第安科学家,我记得老师你也出席了那场报告。” “是的。”佛贝斯老师疑问道,“你为什么要给他写信?”谷 少年有些腼腆,下意识地遮了遮信上的内容:“我听说很多人都给他写了信,而且这位印第安科学家也写了一些回信……我对他讲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很感兴趣,但又有些疑惑,所以想写信请教他一下,说不准他会回信呢。” 佛贝斯老师点点头:“不过你最好别抱希望,我认识几位老师也给他写了信,不过至今都没有收到回复。这位印第安科学家可是大名人,国王陛下都亲自接见了他,我想他应该很忙。” “我知道。”被称作詹姆斯的少年说,“可是我的疑惑似乎没人能解答。” “能和我说说吗?”佛贝斯老师问。 少年沉吟道:“嗯……我设想了一个这样的场景,即假设有一种神奇的微小生物,它居住在一个密封空间的中间,而这里有一个开关,可以让单个粒子通过,当运动快的粒子来到开关附近,这个生物就打开开关使其通行,反之则不,从而使热的粒子和冷的粒子分别集中在空间的一侧……当然,我知道这应该不可能实现,但我想知道为什么。现有的理论似乎难以解释。” …… 数日之后的伦敦。 和往常一样,马哨收到了许多来信,其中大部分是学术相关,且来自英国本土,也有一些来自欧洲。欧洲的来信越来越多了,这显然说明他的影响力正在向外扩散。 当然也有不少是非学术性的来信,比如让他这个野蛮人滚出大英帝国什么的。 对于这些来信,马哨都让手下粗筛选一遍,将那些无关紧要或者攻击性的信件丢掉,然后自己再抽出些时间,像语文老师批改作文那样,将剩下的信再分辨一番。 开尔文有时也来帮忙,此时他就坐在马哨旁边,翘着二郎腿,翻看着手里的信件。 与马哨相比,他看信的速度要悠哉许多,哪怕是一些不正经的来信,他也会出于好奇或者看热闹的心态读一读。 “马哨,我觉得这封信挺有意思,你可以看一下。”开尔文读完手里的信,看了眼落款之后,便将之递给马哨,“看上去是一个大学生写的,爱丁堡大学。” 马哨起初尚不以为意,毕竟这段时间以来他收到的来信实在太多了,这种学生崇拜者更不必说。 然而接过信没多久,他立马就被其中描述的假设所吸引,眉目顿时为之一振。 “是挺有趣的吧,一个神奇的生物对随机热运动粒子的分布进行安排,从而打破热力学第二定律……看得出来这个学生很有几分奇思妙想。”开尔文注意到他的表情,笑了笑,“不过你的表情似乎有点夸张。” 马哨却说:“直觉告诉我,这个看似有些幼稚的假设并没有那么简单。” 话音未落,他将目光移至这封信的落款处,并不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名字: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 —————— ps: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另外,那个,说来有点羞耻……由于长期断更,再加上之前本来就对书中的具体时间进行了一些模糊处理,所以我我忘了主角现在处于1848年的哪个月了-.-…… 199 【麦克斯韦妖&《枪炮、病菌与钢铁》】五一快乐 麦克斯韦的威名无需多说,物理学史中成就比他更高的物理学家,半只手就能数得过来了。马哨作为后世的物理系学生,对这位大神的崇敬自然不免。 后世有“物理学四大神兽”的说法,分别是芝诺的乌龟、拉普拉斯兽、麦克斯韦妖、薛定谔的猫。 这封信中描述的“神奇生物”正是大名鼎鼎的麦克斯韦妖,在原本的历史上也是由麦克斯韦提出,只不过要晚上许多——在麦克斯韦这位科学巨人身上, 由马哨引发的历史改变显然已经有所体现。 如今的麦克斯韦只是个少年,他提出这个设想多少让马哨感到些意外,尽管描述得相当粗略。 麦克斯韦妖一度困扰了物理学家们许多年,直到信息论的诞生,它才被真正降服。 在此之前,物理学家们对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大概也就是卡尔·埃卡特总结的那句“思考产生熵”了。 于是马哨便以这句话为题,给年少的麦克斯韦写了一封回信。 “思考产生熵……”开尔文看到这句话, 不禁一阵沉吟, 陷入了思考之中。 马哨写完信之后, 突然说道:“我也许可以把这封信发在杂志上。” “如此一来,这个少年恐怕会收获过多的关注。”开尔文说。 马哨:“天才多受到一些关注,这未必是什么坏事。汤姆森,你不也是年少成名吗。” “你似乎格外欣赏他?”开尔文问道。 “我有种感觉,这位麦克斯韦将会取得非凡的成就。”马哨神秘兮兮地说。 他就是要让麦克斯韦年少成名,得到更早、更多的关注,进而得到更多的资源。 这对麦克斯韦来说或许是一把双刃剑,他既可能因此得到更充分的发展,也可能迷失在来得太容易的荣誉之中,最终泯然众人。 但在马哨看来,这个世界的物理进程已经被他加快和扭曲,未来还会更甚,一个常规版本的麦克斯韦可有可无。既然如此,试着创造一个非常规版本的麦克斯韦有又何妨? 事实上,他更想把麦克斯韦收为学生,亲自调教。 只是条件不允许,他不可能一直待在欧洲,过些时日要返回北美, 麦克斯韦就算愿意跟他去北美,恐怕也未必愿意在印第安人的世界里生活。 再者,他现在也不可能对麦克斯韦倾囊相授,那么多重大科学成果他还要慢慢发论文呢。 也许以后会有机会吧。 这封名为《思考产生熵》的公开信很快发表出去,由于它没有哪怕一条公式,内容尽可能通俗有趣,所以也得到了公众的青睐。 对大众来说,不可思议的印第安先生,难得发表了一篇把所有单词连起来之后依然可以看懂的文章,自然不能放过。 一时间,《思考产生熵》成为了大众的热门读物。 得益于这封公开信的热度,麦克斯韦,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少年迅速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现在每个人都知道,爱丁堡大学有这么一位天才少年,他不仅天资过人,勤奋好学,提前入读大学,而且还得到了神奇的印第安科学家的公开回复以及极力称赞。 这要是放到后世的中国, 妥妥地要被树典型, 央媒报道, 紧接着就是入选高考作文热门正能量素材。 麦克斯韦是个十分低调谦逊的人,他的公众知名度一直不高,因此甚至可以说,马哨此举,直接把麦克斯韦在公众间的知名度拉到了不亚于后世的水平。 接下来就看看,这位来到聚光灯之下的天才少年,将会走出怎样的人生轨迹。 与公众相比,科学界对《思考产生熵》的反应要平静得多,毕竟这封通俗易懂的公开信似乎只是说明了一个基本事实:思维也会涉及热力学过程——这有什么可意外的。 还没有人意识到麦克斯韦妖背后隐藏的东西……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马哨的书终于出版了。 系统阐述热力学初步成果的《热力学》一经问世,就吸引了所有物理学家的目光,几天之内,英国本土的物理学家们就做到了人手一本。 欧洲的科学家们也不甘落后,纷纷抢购,《热力学》由此在西方科学界快速扩散,与它同名的物理学分支也正式呈现在世人眼前。 《热力学》在学术界掀起的波澜已经颇为惊人,但与《枪炮、病菌与钢铁》相比,却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毕竟物理学这种东西,实验数据、逻辑推理摆在眼前,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但《枪炮、病菌与钢铁》就不一样了,此书似历史而非历史,似生物也非生物,就算放到一百多年后也新潮得很,遑论在1848年。 更重要的是,马哨在陈述观点的时候,几乎没有罗列证据——很多证据都是下个世纪的专业研究成果,他不能拿出来,也根本记不得。 基本上,他都是这样说的: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但不难想明白这样一个道理blabla…… 若是寻常观点这样说也就罢了,但《枪炮、病菌与钢铁》里的那些核心观点,放到这个时代,哪个不是石破天惊? 马哨写得已经很收敛了,而且删减、注水严重,有一半内容都是给阿帕奇打广告,但这本书还是不可避免地掀起了轩然大波,争议极大。 比如他在文中委婉地表达了“印第安人的智商不比白人低”的观点,导致一些白人种族主义者对他破口大骂——你们这些印第安蛮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要知道,原著的观点可是“印第安人的智商可能比白人更高”,而且是明说,根本没有委婉。 一个印第安人,如果敢在这个时代的白人国家说这种话,走在路上没准要被打死。 所以马哨没有这样说,而只是说“印第安人的智商不比白人低”。 他觉得这样说已经很卑微了,没想到还是招来许多辱骂。 当然,至少在学术界,这种攻击性的言论还是少数,大多数争议都是围绕他的观点和思维方式而产生的。 比如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轴线的差异,导致了两个地区的农业发展相差极大——由于纬度差异可以导致气候差异大到截然相反,所以农作物跨纬度传播的难度远高于跨经度传播,所以东西走向的欧亚大陆很快发展出了成熟的农业,南北走向的美洲大陆则没有,这进而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文明差异。 这种前所未有的观点以及强烈的唯物史观,给学术界带来的冲击不可谓不大。 马哨本以为书籍出版之后,他可以轻松一些了,没想到反而更甚,每天都有生物、历史等领域的学者找他对线,有的是在报纸杂志上,有的则直接肉身拜访。 “我受不了了,我要去林肯。”马哨扔掉手里的对线信,决定用沉默来终止无休止的争论。 开尔文则笑呵呵地说:“我打算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 “和你讨论一下你的书,我最近刚看完它。”开尔文说。 “你说……《热力学》?” “不,是另一本,你搭建的热力学的大厦已经相当完美了,没什么可争论的地方。”开尔文拿起书架上的《枪炮、病菌与钢铁》,“我原本对它不怎么感兴趣,现在总算知道它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争议了。” 马哨:“……” “大酋长,又有人来拜访你。”一个阿帕奇战士进来说道,“他说他曾进行过环球考察……” “不见。”马哨下意识地一摆手,然后似乎想到什么,“你说什么,环球考察?” “是的。” “他叫什么名字?”开尔文用生涩的阿帕奇语说道,他在马哨身边耳濡目染地学了一点阿帕奇语,时而会秀一下,尽管大多数阿帕奇人都觉得他还不如说英语。 “他说他叫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200 【达尔文来访】 达尔文! 听到这个名字,马哨改变了主意:“好吧,这是最后一个。” 很快他就见到了达尔文,这个在后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生物学家,或者说博物学家。 尽管“生物学”的概念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出现,但眼下人们似乎还是更认同“博物学”,一门更古老也更混杂的学门。在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之前, 达尔文主要以他在环球航行中的见闻而知名,还写过《贝格尔号航行期内的地质学》这样名字的书,称他为博物学家确实更合适些。 达尔文先生其貌不扬,不到四十岁,但发际线已经相当严峻。 “很高兴见到你,马哨先生!”他热情地握手,语气都有些抖,看上去格外激动。 开尔文对他的激动感到难以理解,马哨在英国确实有一些颇为狂热的崇拜者, 但按理讲这些崇拜者不太可能是什么三四十岁的博物学家。 马哨却能大概猜到原因。 毕竟,他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中已经明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思想——达尔文本人正在酝酿的东西。 果不其然,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达尔文开口就说:“《枪炮、病菌与钢铁》这本书我刚刚读完,它简直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马哨正要客气,达尔文紧接着又道:“我听说物理学家们都称你为‘热力学之父’,在我看来,你还应该是‘生物学之父’!” 开尔文看向马哨,调侃了一句:“呵,你可真是个风流的家伙。” “生物学之父,这……实在不敢当。”马哨有些尴尬。 对于热力学之父这个名头,他表面虽然总要谦虚一下,但心底其实是很爽的。 而“生物学之父”却实实在在地让他感受到了尴尬,可能是因为他对生物学了解确实很少,只有遗留自学生时代的一些破碎记忆, 根本不成体系,戴上如此高帽难免心里发虚。 “十先令就能买到这样的书,这绝对是我今年做的最划算的一笔卖卖。”达尔文还把《枪炮、病菌与钢铁》带来了, 落座之后便拿了出来,显然是有备而来,要好好交流一番。 马哨斟酌道:“达尔文先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本书里让你最感兴趣的应该是关于进化论的内容。” “是的,我无比尊重拉马克先生,但我总觉得他的进化论不够完善,为此思考了很久。”达尔文说,“直到读到你的书,我才豁然开朗。” 他紧接着又说道:“特别是那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看到它的瞬间,我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抖……” 两人就书里的内容聊了一些,然后话题渐渐脱离,转而以进化论为中心。 马哨喝了一口茶:“达尔文先生,实不相瞒,我认为拉马克主义的问题并非是不完善, 而是存在一些根本性的错误, 你应该更大程度地扬弃它,建立更科学的进化论。” “比如说?”达尔文犹豫道。 “比如获得性遗传,我认为所谓的‘用进废退’几乎是不可能的。”马哨说道。他没有把话说死,因为他还记得表观遗传这个东西。 “在生物进化中,获得性遗传也许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作用绝不是支配性的,拉马克主义的主张太过夸大了……占据支配地位只能是自然选择,基因突变是随机的。” 达尔文眉头一皱:“基因?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指性状吗?” “这是我发明的一个词。”马哨不知道这个词是谁提出的,“你可以理解为生物体内用来遗传的、决定性状的某种东西,尽管我们还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但它肯定存在。” “基因怎么拼写?”达尔文很是认真地问。 “gene.” “这个词的灵感是不是来自希腊单词‘生’。”达尔文想了一下。 “啊……对。” “一个贴切的词,真希望有生之年能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达尔文不禁感叹道,然后又问,“为什么你认为获得性遗传绝不可能支配生物进化?” 马哨思索片刻,忽然转头看向开尔文:“问你一个问题,假如我们割掉一头牛的耳朵,让它生下后代,再割掉它后代的耳朵,如此反复几十代、几百代甚至更久,你觉得可不可以培育出没耳朵的牛?” 开尔文一怔,随即不太确定地说道:“我猜……应该可以吧,如果按照‘进化论’的观点的话。” 这个回答正在马哨的意料之中,于是他反问道:“那为什么所有女人出生时都是处女呢?” “这……”开尔文摆了摆手,“好吧,坦白说,其实我根本不相信什么进化论,特别是你提到的‘自然选择’。我记得你在书里说地球上的生物可能演化了几亿年甚至十亿年以上,写出这个数字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它比地球、太阳的年龄都要古老。” 马哨:“事实上,这正是我当初不断提高太阳年龄估值的动机之一。不过我也承认,关于进化时间的估计没有太可靠的依据。” 达尔文说道:“十亿年的进化时间,我认为这个数字并不夸张。” “为什么?”开尔文问。 达尔文:“我在环球航行中对各种生物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还收集了很多古老的化石,直觉告诉我,一些化石的年龄应该可以达到几亿年,而它们显然不是最古老的生物。” 开尔文:“直觉很多时候并不可靠,至少在科学中是这样。” “我们别再讨论这个了,这样争论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也许我们可以期待一下后人的智慧,可能再过些年,我们就有办法确定地球、太阳以及生物进化的精确时间了。”马哨说。 他知道,这场争论要等到人类学会利用放射性测定地质年龄才结束。 达尔文:“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想到了‘自然选择’?我在世界各地观察和记录生物,仍未想明白这个问题,而你似乎……恕我直言,你对生物学的了解似乎并不是很多。” 马哨对生物学的了解终究太少,尽管知道不少超前的东西,但想要完全唬住达尔文还是不可能。 经过一番交谈,达尔文很快就发现了马哨的生物学基础十分稀松,故而有此一问。 “你说的没错,我对生物学的了解确实不多。”马哨点头,“实际上,自然选择这一思想产生于我思考物理问题的过程。” “什么物理问题?”达尔文和开尔文都感到意外。 “我曾经想过,我们的世界或者说现实是否也是某种程度上自然选择的结果。”马哨含糊其辞,并不打算细说。后世有种东西叫做量子达尔文主义,这对于十九世纪的科学家来说实在过于虚幻。 达尔文听了,一阵若有所思:“听上去更像一个哲学问题。如果世界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世界肯定有很多。不过对世界来说,‘环境’是什么?” 马哨笑着摇了摇头:“我没想通,所以我试着联想了一下其它领域,就有了关于生物的‘自然选择’。当然,它很粗略,几乎没有现实依据,更像是一个假说,相信你在读《枪炮、病菌与钢铁》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想要建立新的、科学的生物进化论,只能是一位真正的生物学大师,比如你,达尔文先生。” 达尔文说:“受到《枪炮、病菌与钢铁》的启发之后,我确实想写一本关于进化论的书。帮我起个名字如何?我一定会将你列为书的共同作者。” “就叫《物种起源》,你觉得怎么样?”马哨说道。 “物种起源……这可真是个野心勃勃的名字。”达尔文有些咋舌,“如果教会看到它,一定会很不开心。” “那你觉得呢?”马哨有些拿不准达尔文对宗教的态度,目前为止,达尔文言语间流露出的宗教观只能用模棱两可来形容。 201 【年轻绅士寄宿学校】 如许多同时代的人一样,达尔文深受宗教影响,年轻时甚至在剑桥大学读过神学。 不过随着对生物学的研究不断深入,他对宗教的信奉日渐褪去。 但达尔文并没有变成一个旗帜鲜明的无神论者,他最终长期保持了类似不可知论的观念。 他对宗教活动也没有特别排斥,至少到目前为止,他仍然延续着从小养成的生活习惯,愿意出席礼拜活动。 “要不换个含蓄点的名字吧?”达尔文迟疑道。 马哨:“当然,你有这个权利,不过我觉得没有比《物种起源》更合适的名字了。” “至于教会,不管怎么说,他们早已不是那个可以审判伽利略的教会了,这里也不是至今还抱着宗教裁判所不放的西班牙。你如果还是担心,给些冠冕堂皇的解释就是了,他们能把你怎么样呢?” 马哨又道:“而且,和教会避免冲突的最好方式是让这本书籍籍无名,我想你更不愿意看到这种结果,不是吗?” 达尔文想了想,最终点头:“好吧,你说得对,那就叫这个名字。” 他又说:“不过,我还认为应该说得更具体一点,比如……《论依据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物种起源》,你觉得怎么样?” 这正是历史上《物种起源》的全名,但几乎没人记得它。 马哨也不记得:“达尔文先生,恕我直言,我觉得这个名字可以难得地同时实现两个效果——让教会不爽,而且没什么人看。” 最终,“物种起源”成为了完整的书名。 两人又讨论了一点宗教话题。 “……在考察各地生物时,我发现了很多不符合教义的自然现象,比如寄生虫,如果自然界真是上帝的善意设计,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创造出寄生虫,这种肮脏的东西跟善意真是一点都不沾边。”达尔文说着自己的经历,然后问道,“你们如何看待自己的神?” 马哨:“我们有很多部族,信仰各有不同,不过总体来说,我们的宗教体系都比较原始,还没有进化得像基督教那样复杂,甚至人格神都不多见。” “进化?”达尔文神色一动,“你认为宗教也存在进化的历程?” 马哨点头:“当然,原始的宗教总是朦胧的,而且千奇百怪,直到一神教。一神教像人类祖先淘汰其它生物那样淘汰掉了大部分宗教,许多有着不良性状比如不善于扩张、主神不够集权的宗教,最终都成为了这场进化中的枯骨。” 达尔文:“我很好奇,作为酋长,你尝试过在自己的部族中推行无神论之类的观念吗?” “是的,但我失败了。”马哨叹了口气,“现在他们把我当做神。” 达尔文:“所以,一个弑神者,最后却被推上了神坛?” “好像是这样。”马哨无奈地点头。 “这听上去可真有趣。”达尔文笑了一下,“不过说真的,如果你突然头顶发光,告诉我你其实是上帝的化身,然后亲手演示物种的进化,我可能不会很奇怪。” 与达尔文交流一天之后。 马哨收拾收拾,第二天就带着几个随从跑去林肯郡了。 “年轻绅士寄宿学校……” 马哨念着牌匾上的名字,又看了看眼前的这所学校。 虽然是学校,但其建筑风格看上去更像是旅店之类的——红砖砌成的一座小楼,上下两层,周围有一圈矮墙。 “欢迎你,马哨先生。”乔治·布尔风尘仆仆地从学校走出,他神色疲倦,衬衫上沾着许多粉笔灰,应该是刚刚在上课。 “这位是?”马哨看向布尔的身旁,一位身穿长裙的少女,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 “她……她是我的学生。”布尔莫名有点不好意思。 少女看布尔的眼神也有点不寻常,两人的关系多半不仅是师生那么简单。 “很高兴见到你,尊敬的马哨先生,我是玛丽·埃佛勒斯。”少女面带微笑,自我介绍道。 马哨闻言一怔:“珠穆朗玛峰?” 珠穆朗玛峰的英文名正是“埃佛勒斯峰”。 众人听了,皆是莫名其妙。 玛丽·埃佛勒斯则说道:“你知道我的叔叔?据我所知,他经常和山打交道,还测量过喜马拉雅山,不过好像还没有以他名字命名的山峰。” “略有耳闻。”马哨有点尴尬,只能这样说了句。 他并不了解这段历史,不过听女孩的描述,珠穆朗玛峰的英文名埃佛勒斯峰,十有八九就是源自她的这位叔叔了。 事实确实如此,英国人日后将珠穆朗玛峰命名为埃佛勒斯峰,正是为了纪念玛丽的这位叔叔。 玛丽本人在历史上的知名度不高,但她的家族中倒是有不少名人,她的珠穆朗玛峰叔叔自是一位,除此之外还有她未来的女儿——《牛虻》的作者伏尼契,再往后还有图灵奖得主杰弗里·辛顿,以及和中国渊源深厚的韩丁、寒春。 当然还有更重量级的,她未来的丈夫,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师乔治·布尔,十九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数理逻辑的创立者。 不过,这位名垂青史的数学家,此时的成就还不出众,如果以世俗的眼光看,甚至可以说比较失败。 布尔已经三十多岁了,但仍未成家,他辛辛苦苦地经营着一家寒酸的学校,既要教课,又要经营,想钻研数学,奈何满身都是琐事的粉笔灰。 他现在的境况似乎格外狼狈一些。 马哨看着他疲惫的神色:“布尔,你的状态似乎不太好?” 布尔微微一叹:“很抱歉用这幅样子来迎接你,我的父亲最近病得很重,这让我的工作和生活变得有些乱糟糟。” “我可能和你说过,我的父亲是个鞋匠,但他十分好学,自学了很多数学知识,然后教给我。虽然现在我的数学早就超过他,但没有他的陪伴和鼓励,我还是会感到迷茫,就像小时候那样……” 马哨可以猜到布尔现在的拮据,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来的正是时候。 于是交谈不多时,他便说道:“还记得我之前说的事吗?” “记得。”布尔犹豫道,“不过你也看到了我的学校,它确实很简陋,人手也不够……” 马哨:“东方的一位哲人曾说,居住着崇高的灵魂,任何房屋都不会显得简陋。我确信,这所学校即使再简陋十倍,依然会因为你而得到人们的尊重。” 听到这句话,乔治·布尔颇为动容。 除了马哨之外,能给予他这么高评价的人,大概也就只有他的学生兼崇拜者了,也就是他身旁的小姑娘玛丽·埃佛勒斯。 而与玛丽·埃佛勒斯相比,来自热力学之父的赞誉显然要有含金量得多。 马哨:“学校的关键在于老师,设施是很次要的东西。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设施的问题也可以解决。” 布尔:“你的意思是?” 马哨缓缓说道:“我的手头正好有点小钱,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投资或者收购你的学校——以一个还不错的价格,并且改善它的设施。当然,有一些条件。” ———————— ps: 布尔和她老婆应该是一年后认识的,这里提前了点。 有个纪录片叫《乔治·布尔的天才》,可以看看。 202 【布尔中学】 “什么条件?” 马哨:“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要留在这里长期担任教师,为来自阿帕奇的学生讲课。” 布尔听了,先是犹豫了一下。 虽然他确实是一位优秀的老师,但他最想做的工作并不是当老师,而是钻研数学。 不论是经营学校,还是授课, 都只不过是他谋生的手段,他终究希望有一天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可以无拘无束地投入到学术当中。 而马哨的意思,是希望他“长期”担任教师,这难免让他产生犹豫。 不过他也清楚现在自己没什么选择,母亲要赡养, 父亲更是重病, 如果马哨真能出一个不错的价格,无疑是雪中送炭了。 事实上马哨也没什么选择。 想找到一个让他满意的中学老师,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目前为止也就只有乔治·布尔一人而已。 他希望自己的族人能够接受最好的教育,一般的中学老师,能力显然是不够的。 而像开尔文这样的人,能力倒是足够,但却不适合当中学老师,也不可能去当。 只有乔治·布尔,学术水平够硬,又常年为中学生授课,堪称中学教师里的战斗机。 所以马哨肯定会拿出一个让布尔满意的价格。 几天之后。 “年轻绅士寄宿学校”搬到了新的场地。 新场地曾是一个农场主的庄园,已经荒废了一段时间,因此看上去半新不旧的,好在足够宽敞,而且价格便宜。 总面积大概十五公顷,只卖三千五百英镑。 虽然建筑风格仍不太像学校,但相较之前那个旅馆似的小楼, 至少气派了许多,而且可以腾出一大块地方作为操场。 实际上之前那座小楼也是布尔的家,他既要在那里管理学校、给学生上课,也要在那里生活起居、照顾病重的父亲,实在是局促。 学校的名字也一并改了。 新的校门上赫然写着:布尔中学。 看着这个名字,布尔不禁转头问道:“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用我的姓?我觉得你的名气比我大很多。” “你可能不知道我都收过什么信。”马哨说道,“学术界们对我还算友好——至少物理学界是这样,但在英国民间,至今把我看作野蛮人的可不止一个两个。” “如果学校的名字是‘马哨中学’之类在英国人眼中拗口且显眼的名字,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始有人往校门上扔烂番茄了。”停顿了一下,他又说,“所以,为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名义上这所学校仍然是你的,事实上它的一部分也确实是你的。” 出于类似的考虑以及为了保持布尔的工作积极性,马哨并没有完全买下学校,而只是成为了大股东。 新场地需要修整一番才能投入使用,在此期间, 马哨和布尔的工作主要是招聘。 阿帕奇以后会持续派遣留学生来英国,布尔中学的规模自然也会越来越大, 只靠布尔本人和助手远远不够。 招聘的要求有两方面,一是能力,二是观念。 能力方面主要由布尔负责考察,所有前来应聘的老师,知识功底和教学能力必须得到布尔的认可才能入职。 观念方面则完全由马哨亲自审查,毕竟这所学校是他给阿帕奇学生准备的,如果老师是白人极端种族主义者之类的玩意,那就是自找麻烦了,谁知道以后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至于较轻微的种族主义者,马哨思前想去,最终决定还是招收。 毕竟完全没有种族主义观念的白人,实在是太难找了,可能比逆向民族主义的白人还少,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可能。 有点偏见也无妨,就当是给年轻的学生打疫苗了。 马哨给教师开的工资比较高,事实上他开工资一向大方,所以前来应聘的老师非常多,足够他挑挑拣拣。 他也不担心会亏损,甚至有信心把布尔中学打造成一所名校,不仅能为阿帕奇留学生发挥好“预科班”的作用,还能吸收有钱的白人学生,顺便把钱挣了。 也是西方缺乏做题家的风气,也没有全国统一高考之类的东西,否则马哨很快就可以让全英国人体会到升学的残酷。 空闲的时候,马哨会和布尔讨论数学问题。 鉴于布尔已经签了协议要为马哨长期打工,所以马哨也大方了许多,经常在交谈中暗示一些未来的东西,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让布尔精神恍惚。 布尔本来以为自己以后可能没有多少机会搞学术了,现在他却惊讶地意识到,搞学术的最佳途径或许是……跟着马哨混。 马哨着实忙了一阵。 让他没想到的是,尽管他已经跑到了乡下,还是不免被人登门拜访。 好在这次拜访他的不是什么烦人的家伙,而是中学课本上的一位常客——阿莫迪欧·阿伏伽德罗。 也就是阿伏伽德罗常数那位。 他的理论被后世认可并发展,但在当下,反对他的声音却很多。 正所谓知音难觅,马哨在剑桥大学公开支持他的分子假说,后续又发论文详细阐述,让这位年过古稀的意大利科学家竟不远千里地跑到英国,亲自拜访,表达相见恨晚之情。 “《圣问》里的那些猜想我都看过,虽然它涉及的领域如此之广,很多我都不能理解,但还是能感受到深刻的物理洞见。”阿伏伽德罗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但看上去精神矍铄,他热情地说道。 马哨:“阿伏伽德罗先生,你觉得那些猜想要多久才能全部解决?” 阿伏伽德罗想了想:“五十年?” 马哨笑了笑:“我也希望是五十年,但更可能是一百年甚至两百年。” 《圣问》里的猜想和疑问,大部分直到二十一世纪都没有解决,就算马哨全力推动这个世界的科学,五十年的时间也是绝对不够的。 “也许吧。”阿伏伽德罗似乎很乐观。 他话锋一转:“不久之后将有一场为高斯举行的庆祝活动,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参加,我想你应该能在那认识很多出色的学者。” “如果有机会的话。”马哨有些犹豫。 他可能没必要去参加这个活动,甚至不必再和任何科学家刻意打交道,毕竟他早就得到了学术界的门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所以你不打算去欧洲了吗?”阿伏伽德罗说。 马哨摇头:“我肯定会去欧陆,但却不是为了学术交流。” —————— ps:关于这章出现的金钱问题。历史上达尔文买的庄园,带个七公顷的花园,两千多英镑。至于主角给了布尔多少钱……我也不知道给多少算合适,可能几百镑吧。 203 【跨海电报】 多佛。 这里是英国本土距离欧洲大陆最近的地方。 马哨和开尔文来到多佛,自然是为了正在进行的跨海电缆架设工作。 相比于成立之初,通用电气总算有了公司的样子,有了一批工程师和电报员,主要是后者,他们是接下来公司业务运转的基础。 这个时候的电报员,就像是二十一世纪初的程序员。 他们不像工厂里的工人那样操劳,而是坐在干净的房间里,穿着体面的衣服,敲着按键,就可以拿到不菲的报酬。 此时此刻,马哨、开尔文以及通用电气公司的职员们,正在电报站内紧锣密鼓地调试着电报机。 “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再过一小时,法国那边的电缆就可以通了。”马哨说道。 开尔文:“希望一切顺利。话说回来,这根跨海电缆可真不便宜,不知道公司多久可以收回成本。” “用不了多久。”马哨说,“只要电报连通,公司每天都会被想发电报的客户挤满。” 电报非常昂贵,跨海电报更不必说,随便发几句电报,就可能花掉一个普通人整月的收入。 尽管如此,电报的生意却不用愁,并且越来越红火。特别是投机的商人,对于依靠信息不对称发家的人来说,用几英镑传递消息根本就是小意思。 普通人遇到急事,也愿意花点钱发个“父病,速回”之类的简短电报。 马哨:“而且,等跨海电报成功的消息宣传出去之后,我们再趁热打铁,把跨洋电报的蓝图呈现在人们眼前,公司就能以美妙的价格出售一部分股票了,这能换来很多资金。” 开尔文又问:“你认为跨洋电报要多久可以实现?你应该知道,对于几千英里的跨洋电缆来说,我们目前的方案是行不通的。” “的确,让电缆跨过大西洋比跨过英吉利海峡难得多。”马哨必须承认这一点,即便有他和开尔文在,想要实现跨大西洋电缆,依然颇具挑战。 这种超级工程涉及的领域方方面面,很容易受到时代框架的束缚。别的不说,几千英里的电缆,运输都不是一件易事。 即便只考虑金钱,砸个十几万英镑也不过是保守估计。 如果马哨是英国的统治者,他肯定会将这项工程纳入一个五年计划当中。 “但不管怎么说,用来吸引投资还是足够的……” 就在这时,一个工程师喊道:“电报连上了!” “连上了!”电报站的人都激动起来。 很快,他们就收到了来自英吉利海峡对面的问候。 熟练的电报员如同同声传译员一样迅速翻译着电码:“这里是加来电报站,收到请回复。” 马哨和开尔文精心设计的海底电缆运行良好,性能丝毫不亚于陆地上的电缆,使电报员可以清晰分辨传来的信号。 几经尝试之后,多佛和加来的海底线路确认畅通无阻,跨海电缆计划至此圆满成功。 “我们成功了!”很多电报员都十分兴奋,他们觉得自己见证了历史。 马哨也露出笑容,吩咐道:“立刻发电报到伦敦,将消息告诉女王和王夫。” “还有,通知各大报纸,通用电气成功搭建了世界第一条跨海电缆,并且正在筹划跨大西洋电缆,准备连通两个大洲!” 事实上,这个消息并不用刻意传播——报社就是电报站的重要客户之一。 在英国本土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地方,凡是有点追求的报社,都会用电报传递重要新闻,并且会在报纸上专门标出“电报新闻”,以显示消息的重大和紧急。 读者们也很吃这套,一看到大号的“电报”字样就被吸引过去。 于是仅仅几天时间,跨海电缆的成功就传遍了整个欧洲。 通用电气,这个刚成立没多久、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也一跃成为顶流的明星企业,万众瞩目,为电报热又添了一把火。 消息传到伦敦之后,马哨也很快收到了英王的回复,要他前往觐见。 不久后。 白金汉宫。 马哨又一次见到了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 “你做得很好,马哨,这条跨海电缆比我想象得还要成功。”阿尔伯特亲王几乎一见面就热情地称赞起来,“电缆让英吉利海峡的阻碍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维多利亚女王也笑着说:“现在我们只要待在伦敦,就可以很快收到来自欧洲的消息。” 马哨谦虚了几句,一番客套。 就在这宾主尽欢的时候。 阿尔伯特亲王却忽然话锋一转,说:“先前美国和墨西哥打仗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抗议,美国人认为英国通过印第安人中介,违背专利法向墨西哥销售转轮手枪……” 马哨低着头,神色看不出变化。 阿尔伯特亲王看着他,继续说道:“起初我确实以为是某家英国公司干的,而从没有考虑过这样一种可能——印第安人自己制造并销售了转轮手枪。” 他停顿了一下:“直到最近,我才意识到,如果有一个天才科学家作为大酋长——比如你,这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特别是在我知道印第安人销售的手枪比柯尔特还要先进时。” 马哨沉默了半秒钟,坦白道:“您猜得没错,确实是我的部族自己生产的转轮手枪。” “为什么要这么做?”阿尔伯特亲王问了句。 “为了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马哨回答道,“尽管阿帕奇和墨西哥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但我们更不希望美国人完全掌控我们生活的地方……” 阿尔伯特亲王点头:“我不得不承认,对你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很遗憾,美国人还是打赢了战争,但却也吃了不少苦头。只不过,当你暗示你背后有一家英国公司的时候,是否考虑过这对英国的影响?” “对此我很抱歉,亲王。”马哨说道。 阿尔伯特亲王摆了摆手,缓缓说道:“事实上,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并不介意让日渐狂妄的美国人吃点苦头……当然,总的来说,最好不要太过火。” 马哨:“我明白这点,归根结底,阿帕奇的目标只是求生存罢了。” 阿尔伯特亲王注视着他,沉默片刻之后开口说:“你愿意成为一名骑士吗?” 204 【名流】 “骑士?”马哨怔了一下。 维多利亚女王:“作为对科学工作的嘉奖,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将为你授予荣誉骑士的勋章。” 骑士是英国爵位制度中最低的一等,不可世袭,多用作对平民的嘉奖。 许多杰出的人物都获封过骑士,比如培根、牛顿,比如未来的开尔文、汤姆逊乃至二十一世纪的比尔·盖茨。 现在,马哨也要成为其中的一员了。 尽管这个爵位只是荣誉头衔,并不会带来什么直接的物质利益,但作用仍然是巨大的。 对马哨来说,有了这层身份,他在英国做任何事情都会容易得多。不仅是在英国,英王作为这颗星球上权势最盛的君主,她授予的骑士头衔,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随便忽略。 自然,马哨不可能拒绝这枚勋章。 “非常荣幸,女王陛下。”他欣然接受。 女王微笑:“册封仪式会在不久后举行,在此之前,你得学习一些必要的礼仪。不过别担心,我会派人指导你的。” 册封仪式在圣詹姆斯宫举行。 自从女王将寝宫迁往白金汉宫,圣詹姆斯宫已经备受冷落,不过在礼仪上,它仍然十分重要。 仪式颇为隆重,许多社会名流都有出席,包括几乎所有能到场的著名物理学家。显然,马哨作为热力学之父,物理学界对他很是尊重。 与物理学家们相比,其他人的态度就微妙得多了。 这些身份显赫的人,倒不至于在册封仪式上表现得无礼,但马哨还是能感觉到,相当一部分人对自己很不以为然。 比如首相约翰·罗素。 他几乎没有掩饰眼神中的傲慢,如果不是有女王在场,马哨绝对相信,这个又矮又胖的家伙会像吆喝下人那样吆喝自己。 很难想象,这个粗鄙的老头就是伯特兰·罗素的祖父。 马哨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取悦约翰·罗素这类人,所以也明智地没与他们多做交流。 事实上,他还是只能在科学家的圈子里感到愉快。 与他同行的是达尔文,达尔文出身富贵,应对这种场面很有经验,又是与他交好的科学家,因此充当了向导的角色。 一位优雅而貌美的女士满脸热情地向马哨走来:“噢,能见到你真是太荣幸了,马哨爵士!” 马哨还没有正式受封,不过她已经愿意这样称呼他了。 “你好。”马哨礼貌地问候。 达尔文为他介绍道:“这位是洛芙莱斯伯爵夫人爱达,拜伦的女儿。” 爱达? 莫非是被称为“历史上第一位程序员”的那个爱达? 达尔文接下来的话印证了他的猜测:“爱达是一位天才的数学家,曾经和巴贝奇合作制造差分机。” 差分机。 机械计算机的一种。 在电子计算机诞生之前,不少科学家和工程师都热衷于制造机械计算机,查尔斯·巴贝奇就是著名的一位。 他确实制造出了一台成品,计算精度达到六位小数,这打动了英国政府,使他后续的研究得到了国家财政的支持。 一开始,人们都相信巴贝奇能造出更强大的机械计算机,“让对数表像马铃薯一样廉价”——这对航海文明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毕竟,精确的对数是可以挽救船只的。 但在英国政府烧了一万七千英镑却只收获一个完成度15%的残次品之后,几乎没有官员愿意支持巴贝奇了。 这台差分机残次品的造价不止一万七千英镑,因为巴贝奇出身富贵,他本人也搭了不少钱进去。 巴贝奇也出席了今天的这场仪式,此时他正在不远处与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子谈笑风生。 “达尔文先生,我可没有制造差分机,我只是解决了一些关于‘运算’的问题。”爱达纠正道。 达尔文有点莫名其妙,他显然对此不太了解:“运算?” 爱达得意地解释说:“任何改变了两种或者多种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过程,都可以叫做运算。” 达尔文还是摸不着头脑。 马哨这时说道:“尊敬的夫人,我其实了解过你的工作。” “真的吗?”爱达听了,顿时两眼放光。 马哨点头:“我还有一点自己的看法,或者说我找到了一个词,或许可以更好地描述你的工作。” 爱达迫不及待地问道:“是什么?” “算法。”马哨说出了这个对计算机科学来说无比重要的概念,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算法一词直到一个世纪之后才被赋予这样的内涵,“我认为这个词更合适一些,你觉得呢?” 爱达重复了几遍这个词,随即连连点头,不禁地赞叹:“太棒了,马哨爵士,难怪人们都说你是个天才!” 马哨微笑,准备与这位美丽而又聪明的女士再聊些计算机的知识。 不料这时,两个油腻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严格来说应该是一个老年一个中年。 爱达主动介绍起来:“这位是查尔斯·巴贝奇,我的合作伙伴。” “这位是查尔斯·狄更斯,一位大作家。”她又介绍了那个年轻些的男子,不过看上去也颇油腻,有点不修边幅。 “久仰大名。”马哨说的显然是实话,没想到眼前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狄更斯。 一番客套之后,巴贝奇忽然对马哨说道:“关于计算机器,我有了一个更棒的设计,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合作?” 马哨礼貌微笑,然后拒绝了巴贝奇的邀请。 “很抱歉,巴贝奇先生,虽然我对你的工作很感兴趣,但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你知道,我还是一个部族的大酋长,族人们需要我。”这个理由无懈可击。 但事实上,马哨拒绝巴贝奇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项目没前途。 机械计算机本来就不会发挥出太大的作用,何况是与巴贝奇合作。 巴贝奇的能力很出色,这点毋庸置疑,但此人的性格和工作方式实在是一言难尽。 年轻的时候,巴贝奇就以嘴臭而闻名,怼天怼地,曾公开亵渎神明导致自己遭受大量批评,还抱怨父亲思想闭塞且吝啬到每年只给自己三百英镑,以及宣称牛顿的微积分符号是老年痴呆…… 制造差分机的时候,巴贝奇也极不安分,隔三差五地修改设计,和为他制造零件的工匠激情对喷。 甚至对为他提供资金支持的英国政府,巴贝奇都时而态度不恭。 可以说,他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自己作的。 跟这样的人合作,马哨实在是吃饱了撑的。 实际上他有更好的选择——开尔文。开尔文也对机械计算机充满兴趣,与巴贝奇相比,开尔文显然是个更合适的合作对象。 而即便是开尔文的方案,马哨也不是很感冒。 对于见识过电子计算机的人来说,这些玩具似的机器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巴贝奇却不肯轻易放弃,继续劝说道:“我敢保证,新的机器会比那个失败品强百倍,也更容易制造出来……” 爱达也希望马哨能加入:“马哨爵士,难道你不想亲手让这个伟大的计划成为现实吗?” 最终马哨只好说道:“这样吧,我有一位朋友乔治·布尔,他在林肯郡当老师,你们如果有空,可以与他交流一下,我想你们和布尔都会因此受到启发。” “好吧。”巴贝奇叹了口气。 “狄更斯先生,我读过你的很多作品。”马哨准备与狄更斯多交流一番。 狄更斯问:“在美国吗?” 马哨笑着说:“是的,不过我想应该是盗版,所以我总觉得欠你一笔钱。” 狄更斯也无奈地笑了笑:“我知道,几年前去美国的时候我就明白,那里的盗版太猖獗了,简直超乎我的想象。实际上,我甚至都不指望在美国遇到正版读者。” 马哨:“狄更斯先生,能和我说说你正在创作什么新的伟大作品吗?” “仪式就要开始了。”就在这时,王室的仆人过来提醒。 205 【受封骑士】 在众多社会名流的注视下,马哨的册封仪式正式开始了。 仪式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意义的礼节。 直到点肩。 所谓点肩,就是女王手持一把剑,用剑身在单膝跪地的受封者的肩膀上轻轻点两下。 这个过程很短很轻,但却是马哨情绪起伏最大的一个阶段。 点肩的时候,维多利亚女王手里的剑距离他的脖子只有几公分。 单膝跪地,心甘情愿地让一个人把利刃放到自己的脖子上——世上大概没有比这更鲜明的臣服姿态了。 因此,尽管这只是英国册封仪式上司空见惯的一道礼仪,但马哨的心里仍然产生了一种夹杂着屈辱的感觉。 他当然不会把内心的这种情绪表现出来,但他可能永远也忘不了这短短的一瞬。 伴随着维多利亚女王的称赞、勉励话语,马哨从她手中接过荣誉骑士的勋章,正式成为了一名骑士。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大英帝国的爵爷了。 虽然只是最低等的爵爷。 册封结束之后,马哨还需要参加一系列社交活动,和大英的名流贵族们客套客套,多结交几个朋友。 首先结交的重点是狄更斯。 狄更斯的影响力非常巨大,不仅在后世,在当前也是如此。 在二十一世纪,狄更斯是文坛上的丰碑,在十九世纪,他则是数一数二的畅销作家,粉丝遍布英文世界乃至全球。 这一点从美国横行的盗版书就可以窥见。 狄更斯显然是个头等的聪明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广泛的见解,他很快就发现,马哨能给他带来的乐趣,比他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多得多。 他虽然不是科学家,但他对科学技术充满兴趣,特别着迷于像机械计算机这样的新鲜玩意,这也是他和巴贝奇交好的原因。 因此马哨与狄更斯交流得相当愉快。 马哨和狄更斯讲了很多印第安的故事和现实,并邀请他以后到阿帕奇参观,狄更斯也欣然答应。 不那么愉快的事情也是有的。 一次宴会上,在推杯换盏中,人们讨论的话题渐渐引向了电报,马哨作为跨英吉利海峡电报工程的总设计师,自然也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跨海电报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但我还是要说,通用电气的跨大西洋计划根本不可能……英吉利海峡和大西洋,这两个完全不一样。”一位学者模样的中年男人说道。 他的言论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马哨当然不认同这种观点,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利益的角度——他可是要借着跨洋电报的名头筹集资金的。 从美国带来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他必须尽快筹集一大笔钱,才能继续下一步的计划。 他端着半杯酒,缓缓说道:“曾经有人认为一公里的电报通信都不可能,然而现实是,电报已经遍布英国的大城市,并且正在向全世界的每个角落渗透。” “的确,电报扩张很快,但它总有个尽头。”有人说,“跨越大西洋,需要几千英里的水下电缆——我们甚至不清楚大西洋究竟有多深。” 马哨看向此人:“先生,所以你认为这项工程永远无法实现吗?” 对方迟疑片刻:“那倒也不是,但我想,实现它应该要等很久,比如……一百年。” 马哨笑了笑:“我得说,这个估计太悲观了。在我看来,五年左右,最多不超过十年,欧洲和美洲的电报就可以接通。” “五年!”人们纷纷惊呼。 “空口无凭,马哨爵士,尽管你是一个很厉害的科学家,但这句话我想是没有根据的。” 马哨说:“那不妨来打个赌,我赌十年之内绝对可以实现。” “赌注是什么?”许多人问道。 马哨环视四周,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徐徐说道:“全部的财产,终身的荣誉,以及只有一次的生命。” “嘶——” 众人倒吸了口冷气。 旁边的狄更斯也是一愣,然后不禁小声问了句:“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马哨的回复则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又问道,“怎么样,有人愿意跟我赌吗?我们可以签下书面协议。” 在坐的众人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敢赌。 毕竟出现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财富、荣誉一大堆,身家高贵,自是不敢这样豪赌。 而即便真有人敢赌,马哨也不怕。 五年实现跨洋电报可能还有些困难,但十年是绝对足够的,甚至都不需要他出手,其他人都可能在十年内完成这个目标。 于是此言一出,再没有人敢质疑跨洋电报的可行性了。 人们纷纷惊叹于马哨一往无前的魄力。 当然也有一些人低声咒骂着:“这个疯子!” 此事过后,马哨正式对外放出了出售通用电气公司部分股票的消息,让贪婪的人们趋之若鹜。 但并不是谁都有资格购买股票,毕竟马哨知道自己公司的价值,如果不是出于眼前资金和政治方面的考虑,他可不愿意卖这些股票。 真正买到通用电气股票的,全都是英国的权贵名流,甚至包括女王。 通过和这些权贵进行利益捆绑,马哨得到了更加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以及大约三十万英镑的资金。 这笔钱让他的经济瞬间无比宽裕。 随后马哨又成立了一家公司:通用动力公司。 公司一成立,他就把所有能拿出来的发明都拿了出来——诸如新式缝纫机、詹氏车钩、留声机……统统注册专利,然后雇佣了一群人到其他国家抢注专利。 过去在美国,马哨几乎无法享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勉强拿到牛仔裤的专利差不多就是极限了,至于更有价值的发明,不用想,只要拿出来就是给美国人做嫁衣。 刚到英国的时候,类似缝纫机这样的发明他也不太敢拿出来,毕竟这玩意赚钱太容易了,万一有人眼红可就麻烦了。 现在他成为女王册封的爵士,又与一些权贵完成了利益捆绑,至少在大英帝国的势力范围内,这些问题都不复存在了。 而在其他地方,包括美国,以英国公司的名义第一时间抢注专利,只要注册成功,多少也是有作用的。 通用动力公司,就是用来容纳和应用马哨的各种实用发明的。 有了专利当然还不够,马哨还需要招募大量工程师和工人,完善、生产他的诸多发明。 经过一番打听,他听说了一位叫做约瑟夫·克莱门特的杰出机械工程师,便准备找个时间登门拜访。 不料他还没去找克莱门特,就有另一个人先来找他了。 “巴贝奇先生?”马哨惊讶地看着行色匆匆的查尔斯·巴贝奇,几乎以为他是来通知自己世界末日的消息。 “我听说,你准备雇佣克莱门特作为工程师?”巴贝奇盯着他。 马哨点点头:“是的,据我所知,他是个卓越的机械专家。” “也许吧。”巴贝奇深吸一口气,然后语气有些激动地说道,“但更确定的一点是,约瑟夫·克莱门特是个混蛋,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彻头彻尾的骗子!如果不是他,我的差分机根本不会失败!” 206 【通用动力公司】 “他就是帮你制造差分机零件的人?”马哨问。 巴贝奇点头:“没错。你知道差分机花费了很多钱,但我不知道有多少被这家伙中饱私囊。他还试图藏匿机器和图纸,处心积虑地想要占有一些设备……如果让这样的人帮你干活,那你就等着上当吧!” 马哨沉默片刻:“那你觉得我应该找谁呢?” 巴贝奇咳了两声:“你觉得我怎么样?” 马哨愣住:“你?” 巴贝奇紧接着又道:“我也很擅长机械,而且我可以不要工资。” “……那你要什么?”马哨其实大概能猜到。 果不其然,巴贝奇说道:“只要你愿意帮助我制造计算机器。” 马哨叹了口气:“恕我直言,巴贝奇先生,我并不是很看好机械计算机,而且我认为你的设计也不是很务实——虽然确实很精彩,难以实现预想中的效果。” 巴贝奇辩解道:“你说的这些可能是差分机的缺点,但我的新设计已经大大改进了。” 马哨:“你和布尔交流过了吗?” “还没有,不过我看了一些他的文章。” 马哨:“这是我很认真的建议,布尔的数学研究对于计算机器意义重大,如果你真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最好和布尔多聊一聊。” 巴贝奇一阵思索。 马哨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实际上我很看好计算机器,在我看来,它甚至比电报更有前途,但也比电报更遥远,五十年内都很难有大的进展。因此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布尔、爱达那样的数学研究,而不是绞尽脑汁地堆砌齿轮……说得难听些,巴贝奇先生,我认为你的工作有点像是牛顿时代以前的那些苦算圆周率的数学家,当然也很伟大,但……”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巴贝奇是一个杰出的数学家,肯定能明白他想说什么。 古代的数学家,依靠割圆术之类的方法计算圆周率,非常辛苦。鲁道夫皓首穷经,耗费毕生精力,也不过算出35位。 而到了牛顿时代,利用更深刻的数学方法,只需要几天时间,就可以轻松超过鲁道夫的成果。 巴贝奇想要制造的纯机械计算机,重达数吨,堆砌数以千计的机械零件,而且还不好用。 在马哨看来,这就像鲁道夫当年爆肝的圆周率一样。 巴贝奇听了,脸上顿时有些不自然。 实际上,在经历众多的挫折之后,对于马哨讲的这些道理,他当然不会完全没有意识到。 但机械计算机已经成为他心中的执念,若不造出来,实在是难以甘心。 差分机失败之后,全英国的人都在笑话他,他现在只想要证明自己! 空气安静了一会。 巴贝奇似乎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又说道:“也许你是对的,但我还是要警告你,克莱门特不值得信任。” 马哨摸了摸下巴,沉思良久。 他必须承认一点,巴贝奇此人虽然因臭脾气而广受批评,但在原则问题上倒是没听说过什么恶名。 如果克莱门特真像巴贝奇所说,是个卑劣的家伙,那他肯定是不会雇佣的。 与背信弃义相比,脾气暴躁倒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而抛开性格问题,巴贝奇其实也不错,能力出众,而且好像…… 可以白嫖。 “你刚才说,你可以不要工资对吧?”马哨问。 “当然,我不需要工资,甚至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能把机器造出来。”巴贝奇眼前一亮。 他是个富二代,虽然老爹的十万英镑遗产已经被他败了不少,但仍然可以过着普通人梦想中的优裕生活,工资确实没那么紧要。 马哨斟酌道:“这样吧,我可以让你在我的公司里研究计算机器,为你提供资金、理论、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但有几个条件。” “第一,你可以获得你应有的荣誉,比如将你研发的机器命名为‘巴贝奇一号’或者其它你喜欢的名字,让人们永远铭记你的贡献,但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任何机器都完全是公司的财产。” “第二,你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先完成我给你的任务,然后才能去研究计算机器,研究也必须按照规划进行。而且你不能像以前那样任性,研发过程中要虚心听取同事们的意见,而不是天天与人争吵。” “第三,你自己说的,你不要工资。” “巴贝奇先生,如果你答应这些条件,那么你就是通用动力公司的首席技术官了,我也就不必去雇佣克莱门特了。”马哨看着巴贝奇。 巴贝奇问:“你的规划是什么?” 马哨:“简单来说,通用公司的机械计算机,将会服务于理论研究,以及务实的应用,并且它会尽可能与电力结合,而非纯机械。” “比如?” “比如布尔和爱达的研究,比如预测潮汐。”马哨说。 虽然机械计算机前途黯淡,但也不能说一无是处,除了学术方面的意义,在实用层面也是有成功案例的。 潮汐机算就是比较成功的一个,他的发明者不是别人,正是马哨的老朋友——开尔文。 相比于差分机、分析机什么的,开尔文方案无疑是值得推进的。 当然,开尔文设计第一台能够预测潮汐的机械计算机是二十几年后的事情,现在还没影。 不知不觉,又要剽窃开尔文了。 想到这里,马哨不禁对开尔文产生了几分愧疚之情…… 巴贝奇纠结了很久。 他可以不在乎工资之类的东西,他也不太介意花费时间去忙一些其它工作,但问题是,马哨想研发的计算机器和他的理想并不完全一致。 可是如果不答应,他又该去哪里再找一个像马哨这样强有力的支持者呢? 除了爱达之外,已经没有人愿意支持他了,而爱达也只是为他提供一些数学上的支持。 可以预见,在这种情况下,他这辈子多半已经没有希望造出理想的机械计算机了。 相比之下,马哨可以为他提供一切支持,充裕的资金,完善的理论,先进的技术…… 基于此,他几乎可以肯定,潮汐机绝非空想,而是一个近在眼前的现实,用不了太久就可以造出来。 但这和他的梦想有所偏差。 一个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一个是可以实现但却有偏差的梦想,要怎么选? 一番思想斗争之后,巴贝奇做出了他的选择:“我答应你。” 马哨露出微笑:“欢迎加入通用动力公司,首席技术官巴贝奇先生。” 207 【天气预报】 注册专利,招兵买马,组织生产……通用动力公司的运转逐渐步入正轨。 马哨的各种发明也相继变成现实。 新式缝纫机、詹氏车钩、留声机等最重要的发明一经推出,就在英国引发了热烈的反响。 人们最关注的无疑是留声机,由于技术还未成熟,这东西几乎没什么实用价值,但保存声音的神奇特性却让每个人都对它充满好奇,让它成为了“高科技”的代表。 普通人不会购买,但会在各种展览活动上被它吸引。 而一些不差钱的土豪,则会出于收藏、送礼或者装逼的需求,愿意购买这种价格不菲却没什么卵用的留声机,为通用动力公司贡献了还算可观的收益。 所以事实上,留声机成为了一种奢侈品,这对于科技立身的通用公司来说似乎有点黑色幽默。 但赚钱嘛,不寒碜。 不仅如此,通用动力还顺水推舟,真推出了一批包装豪华的限量版留声机。 对马哨来说,这玩意目前最大的价值是用来取悦维多利亚女王。 不过,没人怀疑留声机未来的实用价值,完善留声机也是通用动力公司的重要计划之一。 詹氏车钩引发的反响最小,不过普及得却最快,任何人都能看出它对火车的意义,因此订单源源不断。 新式缝纫机则是争议性发明的典型代表。 从科技和生产的角度来说,这项发明自然很有价值,但就社会层面而言,它却颇引发了一番混乱。 高效的缝纫机导致许多裁缝失去了工作。 一部分工人因此憎恨它,甚至试图破坏它,这些工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卢德主义者。 这给马哨带来了一些麻烦,比如类似“害人的发明家”之类的称号。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英国政府失职的表现。 一个优秀的政府,理应缓解科技进步带来的社会阵痛,帮助被淘汰的劳动者转型,让他们重新加入和适应新的社会生产。 当然,这些话说得轻巧,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二十一世纪的美帝、中特等国,也没有很好地缓解这种阵痛,遑论十九世纪的带英了。 现在的英国,这个君主仍然掌握巨大权力的国家,甚至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无论上下。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生活在这里,甚至可以肉眼察觉到国家意志的蒙昧,它就像浑浊的雾霾一样笼罩着这个庞大帝国的天空。 马哨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去帮助英国政府履行如此艰巨的职责。 于是他当然选择法律了,把这些破坏私人财产的家伙都送去审判,该赔的赔,该罚的罚。 第二次工业革命刚刚萌芽,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有很多。 但历史无数次证明,在工业革命的洪流面前,任何人的阻拦都显得可笑,无论他是国王、资本家,还是工人、农民……每一颗自以为是的脑袋,最终都会被螺旋上升的齿轮无情地碾碎。 …… 剑桥大学。 马哨正跟在剑桥大学校长阿尔伯特亲王身后,两人散着步,一边交谈些什么。 “天气预报?”阿尔伯特亲王有些惊讶地看向马哨,“你的意思是,你发明了一种可以预测天气的机器?” “不,这怎么可能呢。”马哨连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利用电报系统,人们可以快速交换各地的气象信息,从而为即将到来的天气变化作出预报。” “比如一团雨云出现在剑桥,并且向南移动,那么通过电报,我们就可以在雨云到达伦敦之前通知那里的人,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这种操作其实几年前就有了,但主要是一些商人会这么干。 比如谷物投机商,他们时常利用电报来传递天气信息,从而抢占商机。 阿尔伯特听了,啧啧称道:“没想到电报还有这种用途。” 马哨想了下,又说道:“另外,关于预测的机器,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事实上我构思过一种可以预测潮汐的机器,并且正在由巴贝奇组织研究。” “巴贝奇?”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那你可有得受了。不过他确实是个挺厉害的家伙,剑桥近些年的数学发展,不得不承认有他的一份功劳。” 马哨:“我会约束好他的。” “我相信你。”阿尔伯特亲王点点头,“天气预报是个好主意,我会把罗伯特·费兹罗伊将军介绍给你,他是个见多识广的气象专家,你可以与他合作,组建一个专门负责天气的部门,部门的名字可以叫气象办公室。” 两人又交谈了一会。 马哨这时提出来:“尊敬的亲王,我有一个请求,或者说这正是我来英国的初衷……我挑选了一些来自阿帕奇的年轻学员,他们都受过一定的数学和物理教育,我希望他们能在英国的大学进修,并且已经为他们找了一所中学以进行适应性的学习。” 阿尔伯特亲王:“你自己不就是一位卓越的教师和最杰出的科学家吗?” 马哨:“我研究的领域太偏理论,对于阿帕奇的发展来说,工程类的人才更为紧缺。英国作为科学技术的世界中心,我想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能获得先进的工程学知识了。” 阿尔伯特亲王又问:“你的学生有多少人?” “目前是三十人,我计划每年都送一些学生到英国。”马哨说。 阿尔伯特亲王想了想:“剑桥大学可以接收你的学生,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 他看向马哨:“你要担任剑桥大学的教授。” 马哨一愣,随即说道:“当然,我也很向往剑桥这样的学术殿堂……但您也知道,我身负族人的期望,族内很多事情都需要我来处理,恐怕没有时间到剑桥讲课。” 阿尔伯特笑了下:“我不会让你像真正的教授那样给学生授课的,你只需要定期来剑桥做个学术报告就可以了,顺便给学生讲几节课。每三年来一次,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1840印第安重生最新6章节 207 【天气预报】 注册专利,招兵买马,组织生产……通用动力公司的运转逐渐步入正轨。 马哨的各种发明也相继变成现实。 新式缝纫机、詹氏车钩、留声机等最重要的发明一经推出,就在英国引发了热烈的反响。 人们最关注的无疑是留声机,由于技术还未成熟,这东西几乎没什么实用价值,但保存声音的神奇特性却让每个人都对它充满好奇,让它成为了“高科技”的代表。 普通人不会购买,但会在各种展览活动上被它吸引。 而一些不差钱的土豪,则会出于收藏、送礼或者装逼的需求,愿意购买这种价格不菲却没什么卵用的留声机,为通用动力公司贡献了还算可观的收益。 所以事实上,留声机成为了一种奢侈品,这对于科技立身的通用公司来说似乎有点黑色幽默。 但赚钱嘛,不寒碜。 不仅如此,通用动力还顺水推舟,真推出了一批包装豪华的限量版留声机。 对马哨来说,这玩意目前最大的价值是用来取悦维多利亚女王。 不过,没人怀疑留声机未来的实用价值,完善留声机也是通用动力公司的重要计划之一。 詹氏车钩引发的反响最小,不过普及得却最快,任何人都能看出它对火车的意义,因此订单源源不断。 新式缝纫机则是争议性发明的典型代表。 从科技和生产的角度来说,这项发明自然很有价值,但就社会层面而言,它却颇引发了一番混乱。 高效的缝纫机导致许多裁缝失去了工作。 一部分工人因此憎恨它,甚至试图破坏它,这些工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卢德主义者。 这给马哨带来了一些麻烦,比如类似“害人的发明家”之类的称号。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英国政府失职的表现。 一个优秀的政府,理应缓解科技进步带来的社会阵痛,帮助被淘汰的劳动者转型,让他们重新加入和适应新的社会生产。 当然,这些话说得轻巧,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二十一世纪的美帝、中特等国,也没有很好地缓解这种阵痛,遑论十九世纪的带英了。 现在的英国,这个君主仍然掌握巨大权力的国家,甚至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无论上下。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生活在这里,甚至可以肉眼察觉到国家意志的蒙昧,它就像浑浊的雾霾一样笼罩着这个庞大帝国的天空。 马哨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去帮助英国政府履行如此艰巨的职责。 于是他当然选择法律了,把这些破坏私人财产的家伙都送去审判,该赔的赔,该罚的罚。 第二次工业革命刚刚萌芽,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有很多。 但历史无数次证明,在工业革命的洪流面前,任何人的阻拦都显得可笑,无论他是国王、资本家,还是工人、农民……每一颗自以为是的脑袋,最终都会被螺旋上升的齿轮无情地碾碎。 …… 剑桥大学。 马哨正跟在剑桥大学校长阿尔伯特亲王身后,两人散着步,一边交谈些什么。 “天气预报?”阿尔伯特亲王有些惊讶地看向马哨,“你的意思是,你发明了一种可以预测天气的机器?” “不,这怎么可能呢。”马哨连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利用电报系统,人们可以快速交换各地的气象信息,从而为即将到来的天气变化作出预报。” “比如一团雨云出现在剑桥,并且向南移动,那么通过电报,我们就可以在雨云到达伦敦之前通知那里的人,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这种操作其实几年前就有了,但主要是一些商人会这么干。 比如谷物投机商,他们时常利用电报来传递天气信息,从而抢占商机。 阿尔伯特听了,啧啧称道:“没想到电报还有这种用途。” 马哨想了下,又说道:“另外,关于预测的机器,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事实上我构思过一种可以预测潮汐的机器,并且正在由巴贝奇组织研究。” “巴贝奇?”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那你可有得受了。不过他确实是个挺厉害的家伙,剑桥近些年的数学发展,不得不承认有他的一份功劳。” 马哨:“我会约束好他的。” “我相信你。”阿尔伯特亲王点点头,“天气预报是个好主意,我会把罗伯特·费兹罗伊将军介绍给你,他是个见多识广的气象专家,你可以与他合作,组建一个专门负责天气的部门,部门的名字可以叫气象办公室。” 两人又交谈了一会。 马哨这时提出来:“尊敬的亲王,我有一个请求,或者说这正是我来英国的初衷……我挑选了一些来自阿帕奇的年轻学员,他们都受过一定的数学和物理教育,我希望他们能在英国的大学进修,并且已经为他们找了一所中学以进行适应性的学习。” 阿尔伯特亲王:“你自己不就是一位卓越的教师和最杰出的科学家吗?” 马哨:“我研究的领域太偏理论,对于阿帕奇的发展来说,工程类的人才更为紧缺。英国作为科学技术的世界中心,我想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能获得先进的工程学知识了。” 阿尔伯特亲王又问:“你的学生有多少人?” “目前是三十人,我计划每年都送一些学生到英国。”马哨说。 阿尔伯特亲王想了想:“剑桥大学可以接收你的学生,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 他看向马哨:“你要担任剑桥大学的教授。” 马哨一愣,随即说道:“当然,我也很向往剑桥这样的学术殿堂……但您也知道,我身负族人的期望,族内很多事情都需要我来处理,恐怕没有时间到剑桥讲课。” 阿尔伯特笑了下:“我不会让你像真正的教授那样给学生授课的,你只需要定期来剑桥做个学术报告就可以了,顺便给学生讲几节课。每三年来一次,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08 【海军中将】 三年只需要讲几节课,这个工作时间确实很轻松,唯一让马哨犹豫的是通勤时间有点长——几千个小时。 现在又没有飞机,从北美内陆往返英国着实不易,大量的时间都要耗在赶路上,尽管乘车坐船时也可以干很多事情,比如看书写书什么的,但终究还是会有不小的浪费。 所以在答应之前,马哨稍微讨价还价了一下,然后才成为剑桥大学的物理教授。 剑桥大学物理系对他的到来表示欢迎,还专门搞了个入职仪式。 马哨在仪式上发表了一段演讲,内容主要是一些概括性的论述,当然也有比较具体的。 比如对洛希极限的计算。 他前几天刚看了法国科学家爱德华·洛希写的一些文章,意识到洛希可能正在尝试计算洛希极限,但还没有算出来,于是果断截胡,直接在这场演讲中给出了计算过程和结果。 尽管这一成果不能与热力学两大定律相提并论,但其精妙的物理思想与深厚的数学功底,再加上马哨的讲台发挥能力,还是让在场的物理学家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马哨也给了洛希一个安慰奖,表示自己是“受他启发”、“做了一点微小的后续工作”。 洛希人在家中坐,“奖”从天上来,不知是何感想。 再比如,马哨提议剑桥大学建设一座实验室。 这个时代的大学普遍缺少像样的实验室,剑桥大学也不例外。 马哨知道这是个问题,以后的物理学对实验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故而有此一提。 但也只是随口一提,毕竟短时间建不成,想出成果就更远了。 入职仪式结束之后,马哨就去拜访了阿尔伯特亲王向他推荐的气象专家——海军中将罗伯特·费兹罗伊。 跟他同行的还有达尔文。 之所以叫上达尔文,是因为他和费兹罗伊将军是多年的朋友。 当年达尔文乘坐贝格尔号在世界各地进行科学考察的时候,船长就是费兹罗伊。 三人会面之后,一番交流。 在短暂的接触中,马哨很快发现了一个事实,即费兹罗伊将军虽然是个气象专家,但却也是个堪称狂热的基督徒。 当达尔文稍稍提及他正在创作的《物种起源》时,费兹罗伊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老朋友,让达尔文识趣地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未来当达尔文出版这本书的时候,费兹罗伊竟精神崩溃,直接自杀了。 撇去宗教话题之后,聊得还算愉快。 费兹罗伊将军:“我已经了解过你的天气预报计划,不得不说,这是个非常棒的设想,能够便利人们的生活,也很有军事意义。” 天气和军事本就有紧密相关,对海军来说尤其如此。 费兹罗伊作为高层军官兼气象专家,由他主持气象办公室确实再合适不过。 他话锋一转:“不过也有一些问题,比如气象仪器,我认为目前的气象仪器还不能满足天气预报的需求。” 马哨笑了笑:“费兹罗伊将军,可能有点冒犯,但我还是要说,您的消息稍微落后了一点,气象仪器现在已经不再是问题,更先进的气压计、湿度计、风速计、雨量计……都被发明出来了。” 费兹罗伊一怔:“谁发明的?什么时候?” “我,上个月。”马哨说,然后从提箱里拿出带来的几个仪器,“我带了一部分,费兹罗伊将军,你可以看一下。” 费兹罗伊接过仪器,稍一检查,身为气象专家的眼光就让他意识到马哨所言不虚,这些气象仪器都不是他过去使用的类型,变得更先进、更高效了。 看了看手中的仪器,又看了看坐在面前的马哨,费兹罗伊将军感到深深的震惊,半晌说不出话来。 马哨有点不好意思:“其实就是对过去的仪器做了点微小的改进,但有了这些,再配合电报以及必要的人员,天气预报的需求应该可以满足了。” 达尔文笑着说:“船长,马哨爵士就是这样的天才,不可思议的创造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简单,我想你以后慢慢会适应的。” 费兹罗伊仍感到惊叹,看着马哨说道:“坦白说,我此前对你在其它领域的成就颇感怀疑……直到现在,你来到了我熟悉的领域。” 诚如马哨所言,天气预报的条件已经具备,气象办公室的成立也是顺理成章。 费兹罗伊担任气象办公室的主任,开始组织发布天气预报。军事相关的自是由他全权操办,而面向民众的天气信息,则由马哨这边负责发布。 气象仪器当然不是白出的,这些先进仪器换来的是气象办公室的独家报道权。 马哨为此专门收购了伦敦一家成立不到两年的便士报,这家跟风成立的便士报经营不善,已经濒临倒闭,收购花不了几个钱,但该有的配置都有,人员、设备一应俱全。 买下这家报纸之后,马哨将其改名为《每日邮报》,调整了其经营策略,并将独家的天气预报信息作为报纸特色。 许多人为了获悉天气信息,纷纷开始长期订购《每日邮报》,让这家奄奄一息的报纸起死回生。 随后马哨更是邀来狄更斯,请他在《每日邮报》上连载——以阿帕奇为背景的。 作为顶流中的顶流,狄更斯的稿费相当昂贵,事实上马哨一次性支付了两千英镑给他,后续预计还要再支付八千英镑左右。 但与带来的收益相比,这一万英镑完全可以忽略。 这部让《每日邮报》直接起飞,迅速火爆起来,并且使英国人对阿帕奇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好感。 可以预见的是,借助狄更斯的巨大影响力,由此产生的舆论与政治导向,会逐渐传导至整个世界…… 或许未来有一天,人们会像同情犹太人那样深深地同情印第安人,哪怕彼时的印第安人早已摆脱了可怜的处境。 天气预报项目的成功,让马哨收获了费兹罗伊将军的友谊,和英国军方正式搭上了线。 如绝大多数人一样,费兹罗伊佩服马哨超凡的创造力,希望他能为自己搞出点牛逼的东西。 对于一个将军来说,这样的东西是什么,不言而喻。 “马哨爵士,不知道你有没有办法改进一下我们的武器——就像改进气象仪器那样?”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08 【海军中将】 三年只需要讲几节课,这个工作时间确实很轻松,唯一让马哨犹豫的是通勤时间有点长——几千个小时。 现在又没有飞机,从北美内陆往返英国着实不易,大量的时间都要耗在赶路上,尽管乘车坐船时也可以干很多事情,比如看书写书什么的,但终究还是会有不小的浪费。 所以在答应之前,马哨稍微讨价还价了一下,然后才成为剑桥大学的物理教授。 剑桥大学物理系对他的到来表示欢迎,还专门搞了个入职仪式。 马哨在仪式上发表了一段演讲,内容主要是一些概括性的论述,当然也有比较具体的。 比如对洛希极限的计算。 他前几天刚看了法国科学家爱德华·洛希写的一些文章,意识到洛希可能正在尝试计算洛希极限,但还没有算出来,于是果断截胡,直接在这场演讲中给出了计算过程和结果。 尽管这一成果不能与热力学两大定律相提并论,但其精妙的物理思想与深厚的数学功底,再加上马哨的讲台发挥能力,还是让在场的物理学家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马哨也给了洛希一个安慰奖,表示自己是“受他启发”、“做了一点微小的后续工作”。 洛希人在家中坐,“奖”从天上来,不知是何感想。 再比如,马哨提议剑桥大学建设一座实验室。 这个时代的大学普遍缺少像样的实验室,剑桥大学也不例外。 马哨知道这是个问题,以后的物理学对实验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故而有此一提。 但也只是随口一提,毕竟短时间建不成,想出成果就更远了。 入职仪式结束之后,马哨就去拜访了阿尔伯特亲王向他推荐的气象专家——海军中将罗伯特·费兹罗伊。 跟他同行的还有达尔文。 之所以叫上达尔文,是因为他和费兹罗伊将军是多年的朋友。 当年达尔文乘坐贝格尔号在世界各地进行科学考察的时候,船长就是费兹罗伊。 三人会面之后,一番交流。 在短暂的接触中,马哨很快发现了一个事实,即费兹罗伊将军虽然是个气象专家,但却也是个堪称狂热的基督徒。 当达尔文稍稍提及他正在创作的《物种起源》时,费兹罗伊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老朋友,让达尔文识趣地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未来当达尔文出版这本书的时候,费兹罗伊竟精神崩溃,直接自杀了。 撇去宗教话题之后,聊得还算愉快。 费兹罗伊将军:“我已经了解过你的天气预报计划,不得不说,这是个非常棒的设想,能够便利人们的生活,也很有军事意义。” 天气和军事本就有紧密相关,对海军来说尤其如此。 费兹罗伊作为高层军官兼气象专家,由他主持气象办公室确实再合适不过。 他话锋一转:“不过也有一些问题,比如气象仪器,我认为目前的气象仪器还不能满足天气预报的需求。” 马哨笑了笑:“费兹罗伊将军,可能有点冒犯,但我还是要说,您的消息稍微落后了一点,气象仪器现在已经不再是问题,更先进的气压计、湿度计、风速计、雨量计……都被发明出来了。” 费兹罗伊一怔:“谁发明的?什么时候?” “我,上个月。”马哨说,然后从提箱里拿出带来的几个仪器,“我带了一部分,费兹罗伊将军,你可以看一下。” 费兹罗伊接过仪器,稍一检查,身为气象专家的眼光就让他意识到马哨所言不虚,这些气象仪器都不是他过去使用的类型,变得更先进、更高效了。 看了看手中的仪器,又看了看坐在面前的马哨,费兹罗伊将军感到深深的震惊,半晌说不出话来。 马哨有点不好意思:“其实就是对过去的仪器做了点微小的改进,但有了这些,再配合电报以及必要的人员,天气预报的需求应该可以满足了。” 达尔文笑着说:“船长,马哨爵士就是这样的天才,不可思议的创造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简单,我想你以后慢慢会适应的。” 费兹罗伊仍感到惊叹,看着马哨说道:“坦白说,我此前对你在其它领域的成就颇感怀疑……直到现在,你来到了我熟悉的领域。” 诚如马哨所言,天气预报的条件已经具备,气象办公室的成立也是顺理成章。 费兹罗伊担任气象办公室的主任,开始组织发布天气预报。军事相关的自是由他全权操办,而面向民众的天气信息,则由马哨这边负责发布。 气象仪器当然不是白出的,这些先进仪器换来的是气象办公室的独家报道权。 马哨为此专门收购了伦敦一家成立不到两年的便士报,这家跟风成立的便士报经营不善,已经濒临倒闭,收购花不了几个钱,但该有的配置都有,人员、设备一应俱全。 买下这家报纸之后,马哨将其改名为《每日邮报》,调整了其经营策略,并将独家的天气预报信息作为报纸特色。 许多人为了获悉天气信息,纷纷开始长期订购《每日邮报》,让这家奄奄一息的报纸起死回生。 随后马哨更是邀来狄更斯,请他在《每日邮报》上连载——以阿帕奇为背景的。 作为顶流中的顶流,狄更斯的稿费相当昂贵,事实上马哨一次性支付了两千英镑给他,后续预计还要再支付八千英镑左右。 但与带来的收益相比,这一万英镑完全可以忽略。 这部让《每日邮报》直接起飞,迅速火爆起来,并且使英国人对阿帕奇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好感。 可以预见的是,借助狄更斯的巨大影响力,由此产生的舆论与政治导向,会逐渐传导至整个世界…… 或许未来有一天,人们会像同情犹太人那样深深地同情印第安人,哪怕彼时的印第安人早已摆脱了可怜的处境。 天气预报项目的成功,让马哨收获了费兹罗伊将军的友谊,和英国军方正式搭上了线。 如绝大多数人一样,费兹罗伊佩服马哨超凡的创造力,希望他能为自己搞出点牛逼的东西。 对于一个将军来说,这样的东西是什么,不言而喻。 “马哨爵士,不知道你有没有办法改进一下我们的武器——就像改进气象仪器那样?”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09 【大炮、军舰和人口】 “我得提醒你,我可不是什么武器专家。我可以试着给你们的武器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但你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马哨想了想。 费兹罗伊将军哈哈一笑:“没问题,其实我也不是武器专家,但我相信你和工匠们一定相谈甚欢。” 马哨来到费兹罗伊的部队中,和士兵、武器工匠交流了一段时间,按照后世的见解,对英军正在使用的武器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他提的意见保守而又务实,他既不想让不受自己掌控的武器进化过快,也不能满嘴空炮,一点好处都不给英军,那样生意就没得做了。 只依靠轻武器,阿帕奇的军事力量远远不足。 墨西哥自顾不暇,只能提供给阿帕奇几门火炮,这显然不能满足马哨的胃口。 他需要更多、更大。 火炮其实已经不是问题,现在的马哨掏钱就行了,英国人生产的火炮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让他感到满意。 如今的问题是船。 更准确地说,军舰。 马哨想买些二手的军舰,二手军舰的好处是价格便宜、到货快,船老点无所谓,对阿帕奇来说已经足够了。当然,最好再顺便带点专业的海军和技术人员回去。 他希望,经过几年的努力,阿帕奇可以在美洲西海岸拉起一支能够顶住美方压力的海军,进而和东亚建立较稳定的联系。 这一步顺利的话,阿帕奇后面需要做的就是在继续发育之余,疯狂拱火南北方,让南北战争比历史上更加惨烈,破坏得更加纯粹,彻底撕碎星条旗。 在合适的时候,马哨向费兹罗伊将军询问了相关的消息。 “你想购买二手的军舰?”费兹罗伊将军有点惊讶,看着一脸诚恳地马哨,“可是我记得你说过,你们在美洲的内陆生活。” 马哨说:“主要在内陆,但并非完全在内陆。我非常清楚海洋的富庶,探索海洋必不可少。” “真是雄心勃勃。”费兹罗伊将军笑了笑,“好吧,你想买什么样的军舰?有几艘快退役的船确实可以卖给你,但价格也不会很便宜的。” 马哨:“最便宜的要多少钱?” “最便宜的……有一艘轻型护卫舰,属于六级军舰,配备二十门火炮,三千英镑可以卖给你。”费兹罗伊回想着,“还有一艘差不多的,四千英镑左右。” “比这两艘更好的,是一艘四十四门火炮的护卫舰,买下这艘你可能要花一万英镑。” “至于更大的船,坦白说,我不建议你购买。”费兹罗伊最后说道。 马哨沉思片刻:“带我去看看这三艘船吧。” “可以。” 事实证明,马哨帮助英军改进武器确实收获了不菲的友谊,三艘其实不算太老的护卫舰,他最终只花了一万五千英镑就买到手了。 而且除了军舰之外,他还得到了一批军事顾问。某种程度上,这些军事顾问比船还重要。 马哨还买了几艘二手商船。 船有了,但却是空的,于是他紧接着就开始忙于填充这些空荡荡的军舰和商船。 凡是在美国不容易买到的重要物资,他都收购了许多,然后又招揽了一批高水平的工匠。 这些工匠真心不便宜,马哨为了让他们愿意跟自己去美洲,都开出了明显高于英国水平的薪资,还答应给一笔不菲的安家费。 所以他肯定不能招太多,求精不求多,主要是把一些紧要的技术和经验带到阿帕奇。 招收完这些工匠,马哨又收购了一些粮食,以慈善的名义,开往爱尔兰,赈济灾民去了。 他当然不是真的为了慈善,事实上船上的粮食根本赈济不了几个灾民,现在粮食价格可不便宜。 他只是想收点人罢了。 灾荒地区,最不值钱的就是人,正是进口的好时候。 当然,马哨不会像后世某些国家接收难民那样,什么人都收,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接收的难民主要是儿童,并且是发育正常的,至少脑子不能有问题,平均年龄则是八岁左右——太大的,教育成本高,不要;太小的,养育成本高,也不要。 这些孩子,可以带自己的亲属一起上船,但也不是什么亲属都行,具体来说是仅限育龄女性。 如果要带父兄叔伯、祖父母之类的亲属,那肯定是不行的。 遇到这种情况也好办,给亲属一些粮食就是了,很多家长都愿意这样做,毕竟又不是让孩子去做奴隶,能各自活命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马哨大约招收了一千名学龄儿童,外加几百名育龄女性,算是贯彻了妇孺优先的原则。 至于成年男性,也不是完全没收,但数量极少——只有几十个。 毕竟以爱尔兰现在的环境,有点本事的青壮年男性平民基本早就润出去了,谁还在这挨饿,因此留下来的绝大部分都不适合接收。 收的几十个成年男性,要么是有特殊本领,要么是有特殊身份,要么就是有一个聪明到可以和马哨谈条件的孩子。 其中两个男人,让马哨印象极其深刻,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 “肯尼迪先生?”马哨盯着眼前一个腼腆的青年,“你会做什么?” 肯尼迪似乎有些慌张:“我……我会制桶。” 马哨点点头:“没什么,你去休息吧。” 一个制桶匠显然没资格让他接收,但能收到这个家伙,马哨感到非常愉悦。 因为他有九分把握,断定这个叫做帕特里克·肯尼迪的爱尔兰青年就是美乐帝的祖先,不仅是姓氏,两人的长相也有几分神似。 乐。 除了肯尼迪,马哨的船上还有一位“熟人”——拜deng。 不过与十拿九稳的肯尼迪相比,这个拜deng让马哨不太确定是不是稀宗的祖先。 但他记得稀宗也是爱尔兰裔,而且貌似也是这个时代润出爱尔兰的,所以概率应该也不小。 其实是不是都没关系,时间线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扭曲,这两人的人生轨迹势必都与原本的历史大不相同。 对马哨来说,这就是个娱乐。 离开爱尔兰之后,几艘船带着物资和人直接往西去了,他们将绕过合恩角,然后北上,前往加利福尼亚。 马哨则前往利物浦,将留在那里的族人接到林肯——布尔学校已经修缮得差不多了。 然而,当他们乘坐的火车经过曼彻斯特,一大群正在集会的工人导致火车不得不停下。 “普选权!”工人们呐喊着。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09 【大炮、军舰和人口】 “我得提醒你,我可不是什么武器专家。我可以试着给你们的武器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但你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马哨想了想。 费兹罗伊将军哈哈一笑:“没问题,其实我也不是武器专家,但我相信你和工匠们一定相谈甚欢。” 马哨来到费兹罗伊的部队中,和士兵、武器工匠交流了一段时间,按照后世的见解,对英军正在使用的武器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他提的意见保守而又务实,他既不想让不受自己掌控的武器进化过快,也不能满嘴空炮,一点好处都不给英军,那样生意就没得做了。 只依靠轻武器,阿帕奇的军事力量远远不足。 墨西哥自顾不暇,只能提供给阿帕奇几门火炮,这显然不能满足马哨的胃口。 他需要更多、更大。 火炮其实已经不是问题,现在的马哨掏钱就行了,英国人生产的火炮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让他感到满意。 如今的问题是船。 更准确地说,军舰。 马哨想买些二手的军舰,二手军舰的好处是价格便宜、到货快,船老点无所谓,对阿帕奇来说已经足够了。当然,最好再顺便带点专业的海军和技术人员回去。 他希望,经过几年的努力,阿帕奇可以在美洲西海岸拉起一支能够顶住美方压力的海军,进而和东亚建立较稳定的联系。 这一步顺利的话,阿帕奇后面需要做的就是在继续发育之余,疯狂拱火南北方,让南北战争比历史上更加惨烈,破坏得更加纯粹,彻底撕碎星条旗。 在合适的时候,马哨向费兹罗伊将军询问了相关的消息。 “你想购买二手的军舰?”费兹罗伊将军有点惊讶,看着一脸诚恳地马哨,“可是我记得你说过,你们在美洲的内陆生活。” 马哨说:“主要在内陆,但并非完全在内陆。我非常清楚海洋的富庶,探索海洋必不可少。” “真是雄心勃勃。”费兹罗伊将军笑了笑,“好吧,你想买什么样的军舰?有几艘快退役的船确实可以卖给你,但价格也不会很便宜的。” 马哨:“最便宜的要多少钱?” “最便宜的……有一艘轻型护卫舰,属于六级军舰,配备二十门火炮,三千英镑可以卖给你。”费兹罗伊回想着,“还有一艘差不多的,四千英镑左右。” “比这两艘更好的,是一艘四十四门火炮的护卫舰,买下这艘你可能要花一万英镑。” “至于更大的船,坦白说,我不建议你购买。”费兹罗伊最后说道。 马哨沉思片刻:“带我去看看这三艘船吧。” “可以。” 事实证明,马哨帮助英军改进武器确实收获了不菲的友谊,三艘其实不算太老的护卫舰,他最终只花了一万五千英镑就买到手了。 而且除了军舰之外,他还得到了一批军事顾问。某种程度上,这些军事顾问比船还重要。 马哨还买了几艘二手商船。 船有了,但却是空的,于是他紧接着就开始忙于填充这些空荡荡的军舰和商船。 凡是在美国不容易买到的重要物资,他都收购了许多,然后又招揽了一批高水平的工匠。 这些工匠真心不便宜,马哨为了让他们愿意跟自己去美洲,都开出了明显高于英国水平的薪资,还答应给一笔不菲的安家费。 所以他肯定不能招太多,求精不求多,主要是把一些紧要的技术和经验带到阿帕奇。 招收完这些工匠,马哨又收购了一些粮食,以慈善的名义,开往爱尔兰,赈济灾民去了。 他当然不是真的为了慈善,事实上船上的粮食根本赈济不了几个灾民,现在粮食价格可不便宜。 他只是想收点人罢了。 灾荒地区,最不值钱的就是人,正是进口的好时候。 当然,马哨不会像后世某些国家接收难民那样,什么人都收,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接收的难民主要是儿童,并且是发育正常的,至少脑子不能有问题,平均年龄则是八岁左右——太大的,教育成本高,不要;太小的,养育成本高,也不要。 这些孩子,可以带自己的亲属一起上船,但也不是什么亲属都行,具体来说是仅限育龄女性。 如果要带父兄叔伯、祖父母之类的亲属,那肯定是不行的。 遇到这种情况也好办,给亲属一些粮食就是了,很多家长都愿意这样做,毕竟又不是让孩子去做奴隶,能各自活命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马哨大约招收了一千名学龄儿童,外加几百名育龄女性,算是贯彻了妇孺优先的原则。 至于成年男性,也不是完全没收,但数量极少——只有几十个。 毕竟以爱尔兰现在的环境,有点本事的青壮年男性平民基本早就润出去了,谁还在这挨饿,因此留下来的绝大部分都不适合接收。 收的几十个成年男性,要么是有特殊本领,要么是有特殊身份,要么就是有一个聪明到可以和马哨谈条件的孩子。 其中两个男人,让马哨印象极其深刻,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 “肯尼迪先生?”马哨盯着眼前一个腼腆的青年,“你会做什么?” 肯尼迪似乎有些慌张:“我……我会制桶。” 马哨点点头:“没什么,你去休息吧。” 一个制桶匠显然没资格让他接收,但能收到这个家伙,马哨感到非常愉悦。 因为他有九分把握,断定这个叫做帕特里克·肯尼迪的爱尔兰青年就是美乐帝的祖先,不仅是姓氏,两人的长相也有几分神似。 乐。 除了肯尼迪,马哨的船上还有一位“熟人”——拜deng。 不过与十拿九稳的肯尼迪相比,这个拜deng让马哨不太确定是不是稀宗的祖先。 但他记得稀宗也是爱尔兰裔,而且貌似也是这个时代润出爱尔兰的,所以概率应该也不小。 其实是不是都没关系,时间线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扭曲,这两人的人生轨迹势必都与原本的历史大不相同。 对马哨来说,这就是个娱乐。 离开爱尔兰之后,几艘船带着物资和人直接往西去了,他们将绕过合恩角,然后北上,前往加利福尼亚。 马哨则前往利物浦,将留在那里的族人接到林肯——布尔学校已经修缮得差不多了。 然而,当他们乘坐的火车经过曼彻斯特,一大群正在集会的工人导致火车不得不停下。 “普选权!”工人们呐喊着。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0 【拿破仑三世】 “《人民宪章》!” 鼎沸的人声嘈杂混乱,绝大部分声音都被彼此破坏,成了噪音,但仍有一些汇聚融合,成为了共同的声音。 马哨意识到这是宪章运动。 这场运动在英国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十多年,工人们的核心诉求便是争取权利,希望获得普选权。 不出意外的话, 眼前这场声势浩大的集会,用不了多久就会自然消散,并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就像过去那样。 “大酋长,他们在干什么?”年轻的族人疑问道。 “他们在为自己争取权利。”望着不远处的人群,马哨说道。 “他们会成功吗?” “暂时不会。” “那以后呢?” “以后当然会成功,英国的工人最终会获得普选权以及其它的权利。”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很多, 比如工作条件的改善, 比如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马哨停顿了一会,然后才继续说道,“比如,参与帝国的分赃。” 他不想与这场集会有什么瓜葛,所以只是带着学生们远远地观望着,一边就地取材,向学生们讲些英国的政治和经济,特别是工人运动相关的。 然而事与愿违,很快他就无法置身事外。 “砰——砰!”几声枪响传来。 集会的工人瞬间乱作一团,这几颗子弹也许并没有击毙谁,但却有不少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死于人群的踩踏。 “警察开枪了!” “反抗到底!” “快跑啊!” 有人要反抗,有人要逃命,混乱的人群就像是被突然打烂的木桶里的水, 肆意地宣泄出来, 涌向四面八方。 马哨等人猝不及防, 只能躲到火车后面,看着工人们从身旁呼啸而过。 待人群散去,场面一片狼藉, 连车厢都翻了两节,好在他和族人都没有大碍。 看着侧翻的车厢,马哨不确定这列火车还能不能开下去,心中不禁一阵腹诽。 真是晦气。 就在这时,几个骑马的警察朝这边过来,显然就是他们驱散了工人。 “你们是什么人?”为首的是个八字胡的中年男人,他盯着马哨片刻,似乎想到什么。 “阿帕奇的酋长?”他动了动嘴上的胡子,用有些蹩脚的英语试着问道。他说话的风格很独特,英语的词汇里透着法语的口音,法语的口音里又透着德语的神韵。 马哨的特征很好辨认,又有媒体的频繁报道,被认出来很正常。 但这个警察的态度却颇为奇怪,既不像崇拜,也不像鄙视,也不是漠不关心,反而是好奇中带着几分玩味,像是某种与生俱来的傲慢。 近来见惯了贵族的马哨,直觉地意识到这个警察的身份不简单。 只有真正的大贵族,才会怀揣着这种天然的、再周到的礼仪也无法完全掩盖的傲慢。 “是的, 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 警察忽然哈哈一笑, 翻身下马,走上前来。 “你好,我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他与马哨握手,骄傲地说出了自己的姓名。 “拿破仑三世?”马哨闻言一愣。 拿破仑三世是拿破仑的侄子兼外孙,在英国并非无名之辈,报纸早就以这个名字称呼他。 马哨当然知道拿破仑三世,不仅如此,狄更斯还说过一段时间准备把这位法兰西的大名人介绍给他认识。 但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家伙会以英国警察的身份出现在曼彻斯特,而且还在镇压工人运动。 原本的历史就是这样吗? 还是说,是他的蝴蝶效应改变了拿破仑三世的人生轨迹? 马哨无从考证,毕竟他对拿破仑三世的人生轨迹也谈不上多了解,只是知道最重要的那几件事罢了。 这是个关键人物。 用不了多久,作为拿破仑事实上的唯一继承人,拿破仑三世会回到他忠实的巴黎,然后加冕为王。 后来,他还成为了德国的国父…… 拿破仑三世解释道:“是的,正是我没错。你可能会奇怪我为什么在这里,事实上,自从越狱之后,我就几乎一直待在英国。当然,几个月前我试图回到法国,但那些混蛋把我又赶回了英国,然后我在曼彻斯特找了这份差事——特别警察。” “很荣幸,尊敬的拿破仑先生。”马哨笑着说道,“拿破仑是我仰慕的偶像,他是军事史上最耀眼的天才,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英雄,可惜我没有机会见到他,现在能见到您,我想多少能弥补一些遗憾。” 马哨说的也不能算假话,他初中的时候确实很崇拜拿破仑。 崇拜的起因可能是历史老师给他讲了希特勒和拿破仑的区别——他小学时候的崇拜对象是希特勒。 “哈哈哈。”拿破仑三世笑得颇为开心,这样的说法显然让他非常受用。 拿破仑的光环正是他最珍视的东西,也是他未来登顶法国权力巅峰的保证。 拿破仑三世说:“我也知道你,马哨爵士,狄更斯跟我提起过你,他还说你就像是阿帕奇的拿破仑。” “不敢当不敢当。”马哨微汗,拿破仑虽然一世英雄,但结局却令人唏嘘,他可不希望自己是阿帕奇的拿破仑。 两人一阵交谈。 很快,拿破仑三世就开始向马哨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 他不止一次地试图重振波拿巴荣光,像伯父那样回归法兰西之巅,尽管屡战屡败,但他从未放弃。 现在欧洲风起云涌,他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所以总是不遗余力地争取支持者。 他来镇压工人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迎合英国的权贵,以换取支持。 马哨知道拿破仑三世很快就会成功,所以也是顺水推舟,当即表示了对他的支持:“我看过您的《消除贫困》一书,我认为它深刻而有现实意义,法兰西需要它的指导,它甚至会像《拿破仑法典》一样在整个欧洲散播荣光。” 明里暗里地把拿破仑三世和拿破仑相对应,这一波彩虹屁把拿破仑三世拍得很是舒服。 然后,马哨提出了他的建议:“虽然法国现在的政府以不可理喻的理由将您赶走,但它毕竟承诺了普选的权利,我认为您只要振臂一呼,向人民高喊‘让法兰西再次伟大’,就可以通过选举的途径回归法国的政坛,甚至成为总统。” “让法兰西再次伟大!”这句话似乎触动了拿破仑三世。 (本章完)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1 【阿帕奇战争】 拿破仑三世选上总统几乎是必然。 此时的法国处境并不好,苦难的人民日益怀念伟人拿破仑,对他的崇拜热烈地弥漫在社会底层之中。 历史一再证明,这种对故去领袖的缅怀,时常会引发巨大的政治变动。 一个幽灵,一个古代领袖的幽灵,永恒地游荡在人类文明的天空,不幸的人民啜泣着祈求他仁慈的庇护,而贪婪的投机者们则时刻窥伺着他那强大而又无主的力量…… 基于法国人民这种近乎狂热的拿破仑崇拜,不要说拿破仑三世写过那本流传甚广的《消除贫困》,就是单凭他拿破仑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都很有可能被选上总统。 不过,拿破仑三世对此却并不清楚。 原本,对于拿破仑光环的威力他是十分笃信的,但在经历过一些挫折之后,他的信心萎靡了许多。 比如几年前他想cosplay拿破仑,试图用三言两语把法国军队策反,结果军队根本不鸟他,反而把他逮捕了。 这让他狼狈得像个小丑,丢人丢到家。 但马哨知道,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在选举的舞台上。 历史上的拿破仑三世来到选举的讲台,只振臂一呼,选票便如潮水般涌来,在拿破仑煌煌光环的照耀下,所有竞选对手的挑战都灰飞烟灭。 马哨现在要做的,其实是尽可能把这种历史必然性粉饰成自己的功劳,从而获得拿破仑三世的信赖。 未来的拿破仑三世将担任大约二十年的法国皇帝,这绝对是一笔回报极高的投资。 拿破仑三世当上总统以后,马哨还要帮助他完成政变,以便让其从总统顺利变成皇帝,真正掌握军政大权,成为阿帕奇的强力盟友。 于是马哨开始跟着拿破仑三世一顿侃,直接把后世懂王竞选总统的很多套路塞给了他。 不得不说,拿破仑三世和后世的懂王确实有很多共同点。 两人都出身富贵,但却都得到了大量下层人民的支持,以及官僚群体的抵制。 两人也都是热衷于搞舆论,懂王喜欢发推,拿破仑三世则喜欢写亲民小册子…… 在马哨的指引下,两个懂王的灵魂来了一场互不知情的超时空接触,这让拿破仑三世很受鼓舞,仿佛遇到了一场妙不可言的缘分。 除此之外,马哨还和拿破仑三世交流了很多政治理念。 事实上,抛开马哨的主动迎合,两人也并非无话可谈。比如对教育的重视,两人就颇有共识。 拿破仑三世在《消除贫困》里认为,消除贫困,首先应从教育入手,马哨对此深以为然。 拿破仑三世有很多缺点,在军事方面更是拉胯到可以抵消拿破仑对家族平均水平的贡献,但不得不承认,他在内政、经济方面还是跟有见地的。 两人相谈甚欢,最后马哨表示:“我很乐意和您做进一步交流,甚至可以与您一起登上前往法国的船,帮助您的竞选工作。不过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 “是什么?”拿破仑三世热情地问道,显然他已经将马哨当做一个至关重要的支持者,“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只是把我的族人送到林肯郡的学校而已。”马哨微微一笑,“如您所言,消除贫困要从教育开始,我正在践行这一理念。” 拿破仑三世大笑:“哈哈,很好。我相信在你的带领下,阿帕奇一定可以脱胎换骨。” 他又道:“这样吧,我到伦敦等你,你忙完之后,我们一起去法国!” …… 马哨将三十名留学生送到了布尔中学,他们将在这里度过至少一年的预科时光,以适应英国的环境和语言。 然后他们将前往剑桥大学进修工程学,直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兼“西方通”,报效部落。 这次在布尔中学,马哨还见到了巴贝奇和爱达。 他们总算听从马哨的建议,来找布尔交流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三人都是计算机科学的古早先驱,他们有很多可聊的话题。 马哨毫不意外,他的这所中学将在不久的未来诞生出一些世界级的科研成果,至少布尔代数是肯定的。 或许,一百多年后,当人们回顾计算机发展的历程,会惊奇地发现,一所中学居然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 当然,在这之前,教学工作还是要优先保证的。 “很多老师反映,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制定得有些过于严格了,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布尔告诉马哨。 “严格吗?我看是他们过去太轻松了。”马哨说了句。 这个时代的基础教育十分拉胯,硬件设施的简陋且不说,办学理念与教师素质更加堪忧。 基本上只要识点字,是个人都能给中小学生当老师,政府也不怎么管,开学校几乎像摆地摊一般,以宣扬宗教思想为主要目的的教会学校都算是好的。 这种情况在英国尤为突出,带英虽然是毫无疑问的一流国家,但基础教育却是二流,和国家实力很不相称,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马哨:“布尔中学要严格落实教师的考核标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的立身之本。” “首先是教学成绩,教学成绩决定老师的薪水,高者高薪,低者低薪,特别低的直接辞退。” “学生评价同样重要,差评多的老师也辞退处理。” 布尔:“考察教学成绩倒没什么,但关于学生评价……很多老师认为,这会导致老师不敢批评、督促学生。” 马哨:“这里的学生都是十几岁的人了,不至于连‘师长的严格’和‘上位者的恶意’都分不清。收获一两个学生的差评,可能说明不了什么,但如果收获大量的差评,老师多半是有问题的。” 布尔:“万一老师并没有问题呢?” “当然,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不能因噎废食。”马哨接着说道,“运行良好的淘汰机制很有必要,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评价体系往往会成为寄生虫的温床。” 前世的时候,他对教师职称可谓是深恶痛绝。 一些老师,评上了高级教师,就开始摆烂,教课各种划水,甚至主动要求调去没有教学任务的闲人岗位。 更有甚者,一门心思钻营职称以及各种虚名,在教学上从头烂到尾,从入职烂到退休,误人子弟,毁人不倦。 “评上高级教师就轻松了”,类似的想法和“考上大学就轻松了”可谓师出同门。 其背后是同一种思维,马哨称之为“门槛内卷”——只卷门槛,不比业务。 卷赢了就开摆,如有机会,还要给后来者设置更高的门槛,以便自己可以更长久、更彻底地摆烂,坐享其成,尸位素餐。 而这些水平最烂的老师,往往也是最喜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那批——实干能力越差,越倾向于玩虚的,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教师。 跟这些虫豸在一起,怎么能搞好教育呢!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到职称头上,优秀的教育者本来就稀缺,那些滥竽充数的家伙就算不去钻营虚名,也不见得能把本职工作做好。 马哨希望,布尔中学能给族人提供最优质的教学。 所以,他搞出了一套即使放在后世也足以令很多教师为之色变的考核制度。 不过他并不担心会缺老师,毕竟这里虽然考核严格,但薪水也高,整个英国愿意来布尔中学当老师的人多得是,可挖掘的内卷潜力还有很大。 布尔中学也不会缺钱,短时间内,通用公司随便给点补贴就够用了,实现盈利也不会太久。 毕竟同时代的中小学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这种行业衬托之下,布尔中学何愁不兴。 再表里兼修,整点媒体攻势,把布尔中学吹得玄乎些——类似后世营销号吹捧深泉学院那样,到时候拿出一部分录取资格公开拍卖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在离开布尔中学之前,马哨将阿帕奇留学生们叫来,又嘱咐了些话。 “你们将留在英国学习,可能要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回到阿帕奇。在此期间,你们将不得不远离父母亲人,我也无法陪在你们身边……”他缓缓说着。 学生们闻言,纷纷生出离别的伤感,一些人甚至忍不住流下泪水。 “我做你们老师时,从不主动要求你们给予我超出平等的尊重,但我得说,这在现实世界不是常态。”马哨叹了口气,“会有很多人向你们贪婪地索求额外的尊重,因此你们必须遵守有些苛刻的礼仪,对老师甚至每个人显露出恭敬的态度。” “我为你们谋得这样一处地方,但这里终究是英国,而不是部落,我只是这里的一个小小骑士,而不是言出法随的大酋长……总而言之,谨慎做人,低调行事,学好本领,然后回来,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世界。” “我走了。” 马哨离开了布尔中学,离开了林肯郡,离开了英国。 …… …… 风帆在英吉利海峡驶过。 拿破仑三世站在甲板上,望着前方的英吉利海峡,感到意气风发,仿佛连胡须都更加繁荣了许多。 当初他被狼狈地赶到英国,如今他即将带着一个团队返回法兰西。 在拿破仑三世的左右两侧,分别是他最重要的两个支持者,一个是他的情妇哈丽特·霍华德夫人,另一个自然就是马哨了。 在遇到马哨之前,哈丽特是他最重要的支持者,既愿意给他钱,还愿意跟他摔跤,让他感激涕零。 他不止一次地发誓,只要当上了皇帝,一定让哈丽特成为皇后。 不过在遇到马哨之后,拿破仑三世再看哈丽特,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毕竟无论各方面实力,马哨都更加强大,简直不知比哈丽特高到哪里去了。 就连他身后的这支带有私人武装性质的“竞选团队”,都是马哨一手帮他拉起来的,给他接下来的竞选工作做足了准备,很多细节甚至让他感到惊叹,新奇得闻所未闻。 与哈丽特相比,马哨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能摔跤了。 拿破仑三世打量了一下马哨可怕的体型,又想到报纸上描述的这家伙的非人战斗力,不禁暗暗摇头,打消了某些独特的念头…… 看着船上的专业团队,拿破仑三世由衷地相信,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将回到忠实的巴黎了。 不过他多少还是有些担心。 “万一他们再把我赶走甚至抓起来怎么办?”拿破仑三世迟疑道。 马哨:“您可以先不露面,让我们帮您竞选,等您成为万众支持的议员,政府就不能拿您怎么样了。” “然后您再公开现身,参加接下来的大选,在人民的拥护下,成为他们不得不接受的总统……那时候需要担心被抓的就不是您了。” 拿破仑三世点点头:“很好,我有些等不及了。” 一船人登上法国的领土,开始了这场注定胜利的竞选。 随着“让法兰西再次伟大”的口号逐渐流传开来,本人甚至没有露面的拿破仑三世,轻而易举地选上了议员。 成为议员之后,拿破仑三世紧接着便闪亮登场,活跃在公众视野中,发表演说,与竞争对手卡芬雅克隔空互怼,像懂王那样优雅地演奏手风琴。 卡芬雅克刚刚血腥镇压了工人起义,在法国民间本就臭名昭着,眼下更是被拿破仑三世的竞选团队利用各种媒体花活喷成了狗,完全无力抗衡。 马哨除了偶尔指导一下竞选团队的工作,就是在和拿破仑三世会见法国的各路名人。 一切都按照比历史更顺利的节奏发展着。 直到这天。 “大酋长,英王的电报!”一个阿帕奇人拿着抄写的报文,火急火燎地找到了马哨。 看着他慌张的神色,马哨也不由紧张起来,连忙接过报文。 这封跨海电报内容不长,是阿尔伯特亲王发来的: “美国政府不久前进攻了眠熊城,尽管阿帕奇人成功抵御住第一波攻击,但美国人似乎没有就此罢手的打算,我已通过外交途径发出谴责。”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1 【阿帕奇战争】 拿破仑三世选上总统几乎是必然。 此时的法国处境并不好,苦难的人民日益怀念伟人拿破仑,对他的崇拜热烈地弥漫在社会底层之中。 历史一再证明,这种对故去领袖的缅怀,时常会引发巨大的政治变动。 一个幽灵,一个古代领袖的幽灵,永恒地游荡在人类文明的天空,不幸的人民啜泣着祈求他仁慈的庇护,而贪婪的投机者们则时刻窥伺着他那强大而又无主的力量…… 基于法国人民这种近乎狂热的拿破仑崇拜,不要说拿破仑三世写过那本流传甚广的《消除贫困》,就是单凭他拿破仑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都很有可能被选上总统。 不过,拿破仑三世对此却并不清楚。 原本,对于拿破仑光环的威力他是十分笃信的,但在经历过一些挫折之后,他的信心萎靡了许多。 比如几年前他想cosplay拿破仑,试图用三言两语把法国军队策反,结果军队根本不鸟他,反而把他逮捕了。 这让他狼狈得像个小丑,丢人丢到家。 但马哨知道,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在选举的舞台上。 历史上的拿破仑三世来到选举的讲台,只振臂一呼,选票便如潮水般涌来,在拿破仑煌煌光环的照耀下,所有竞选对手的挑战都灰飞烟灭。 马哨现在要做的,其实是尽可能把这种历史必然性粉饰成自己的功劳,从而获得拿破仑三世的信赖。 未来的拿破仑三世将担任大约二十年的法国皇帝,这绝对是一笔回报极高的投资。 拿破仑三世当上总统以后,马哨还要帮助他完成政变,以便让其从总统顺利变成皇帝,真正掌握军政大权,成为阿帕奇的强力盟友。 于是马哨开始跟着拿破仑三世一顿侃,直接把后世懂王竞选总统的很多套路塞给了他。 不得不说,拿破仑三世和后世的懂王确实有很多共同点。 两人都出身富贵,但却都得到了大量下层人民的支持,以及官僚群体的抵制。 两人也都是热衷于搞舆论,懂王喜欢发推,拿破仑三世则喜欢写亲民小册子…… 在马哨的指引下,两个懂王的灵魂来了一场互不知情的超时空接触,这让拿破仑三世很受鼓舞,仿佛遇到了一场妙不可言的缘分。 除此之外,马哨还和拿破仑三世交流了很多政治理念。 事实上,抛开马哨的主动迎合,两人也并非无话可谈。比如对教育的重视,两人就颇有共识。 拿破仑三世在《消除贫困》里认为,消除贫困,首先应从教育入手,马哨对此深以为然。 拿破仑三世有很多缺点,在军事方面更是拉胯到可以抵消拿破仑对家族平均水平的贡献,但不得不承认,他在内政、经济方面还是跟有见地的。 两人相谈甚欢,最后马哨表示:“我很乐意和您做进一步交流,甚至可以与您一起登上前往法国的船,帮助您的竞选工作。不过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 “是什么?”拿破仑三世热情地问道,显然他已经将马哨当做一个至关重要的支持者,“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只是把我的族人送到林肯郡的学校而已。”马哨微微一笑,“如您所言,消除贫困要从教育开始,我正在践行这一理念。” 拿破仑三世大笑:“哈哈,很好。我相信在你的带领下,阿帕奇一定可以脱胎换骨。” 他又道:“这样吧,我到伦敦等你,你忙完之后,我们一起去法国!” …… 马哨将三十名留学生送到了布尔中学,他们将在这里度过至少一年的预科时光,以适应英国的环境和语言。 然后他们将前往剑桥大学进修工程学,直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兼“西方通”,报效部落。 这次在布尔中学,马哨还见到了巴贝奇和爱达。 他们总算听从马哨的建议,来找布尔交流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三人都是计算机科学的古早先驱,他们有很多可聊的话题。 马哨毫不意外,他的这所中学将在不久的未来诞生出一些世界级的科研成果,至少布尔代数是肯定的。 或许,一百多年后,当人们回顾计算机发展的历程,会惊奇地发现,一所中学居然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 当然,在这之前,教学工作还是要优先保证的。 “很多老师反映,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制定得有些过于严格了,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布尔告诉马哨。 “严格吗?我看是他们过去太轻松了。”马哨说了句。 这个时代的基础教育十分拉胯,硬件设施的简陋且不说,办学理念与教师素质更加堪忧。 基本上只要识点字,是个人都能给中小学生当老师,政府也不怎么管,开学校几乎像摆地摊一般,以宣扬宗教思想为主要目的的教会学校都算是好的。 这种情况在英国尤为突出,带英虽然是毫无疑问的一流国家,但基础教育却是二流,和国家实力很不相称,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马哨:“布尔中学要严格落实教师的考核标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的立身之本。” “首先是教学成绩,教学成绩决定老师的薪水,高者高薪,低者低薪,特别低的直接辞退。” “学生评价同样重要,差评多的老师也辞退处理。” 布尔:“考察教学成绩倒没什么,但关于学生评价……很多老师认为,这会导致老师不敢批评、督促学生。” 马哨:“这里的学生都是十几岁的人了,不至于连‘师长的严格’和‘上位者的恶意’都分不清。收获一两个学生的差评,可能说明不了什么,但如果收获大量的差评,老师多半是有问题的。” 布尔:“万一老师并没有问题呢?” “当然,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不能因噎废食。”马哨接着说道,“运行良好的淘汰机制很有必要,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评价体系往往会成为寄生虫的温床。” 前世的时候,他对教师职称可谓是深恶痛绝。 一些老师,评上了高级教师,就开始摆烂,教课各种划水,甚至主动要求调去没有教学任务的闲人岗位。 更有甚者,一门心思钻营职称以及各种虚名,在教学上从头烂到尾,从入职烂到退休,误人子弟,毁人不倦。 “评上高级教师就轻松了”,类似的想法和“考上大学就轻松了”可谓师出同门。 其背后是同一种思维,马哨称之为“门槛内卷”——只卷门槛,不比业务。 卷赢了就开摆,如有机会,还要给后来者设置更高的门槛,以便自己可以更长久、更彻底地摆烂,坐享其成,尸位素餐。 而这些水平最烂的老师,往往也是最喜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那批——实干能力越差,越倾向于玩虚的,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教师。 跟这些虫豸在一起,怎么能搞好教育呢!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到职称头上,优秀的教育者本来就稀缺,那些滥竽充数的家伙就算不去钻营虚名,也不见得能把本职工作做好。 马哨希望,布尔中学能给族人提供最优质的教学。 所以,他搞出了一套即使放在后世也足以令很多教师为之色变的考核制度。 不过他并不担心会缺老师,毕竟这里虽然考核严格,但薪水也高,整个英国愿意来布尔中学当老师的人多得是,可挖掘的内卷潜力还有很大。 布尔中学也不会缺钱,短时间内,通用公司随便给点补贴就够用了,实现盈利也不会太久。 毕竟同时代的中小学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这种行业衬托之下,布尔中学何愁不兴。 再表里兼修,整点媒体攻势,把布尔中学吹得玄乎些——类似后世营销号吹捧深泉学院那样,到时候拿出一部分录取资格公开拍卖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在离开布尔中学之前,马哨将阿帕奇留学生们叫来,又嘱咐了些话。 “你们将留在英国学习,可能要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回到阿帕奇。在此期间,你们将不得不远离父母亲人,我也无法陪在你们身边……”他缓缓说着。 学生们闻言,纷纷生出离别的伤感,一些人甚至忍不住流下泪水。 “我做你们老师时,从不主动要求你们给予我超出平等的尊重,但我得说,这在现实世界不是常态。”马哨叹了口气,“会有很多人向你们贪婪地索求额外的尊重,因此你们必须遵守有些苛刻的礼仪,对老师甚至每个人显露出恭敬的态度。” “我为你们谋得这样一处地方,但这里终究是英国,而不是部落,我只是这里的一个小小骑士,而不是言出法随的大酋长……总而言之,谨慎做人,低调行事,学好本领,然后回来,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世界。” “我走了。” 马哨离开了布尔中学,离开了林肯郡,离开了英国。 …… …… 风帆在英吉利海峡驶过。 拿破仑三世站在甲板上,望着前方的英吉利海峡,感到意气风发,仿佛连胡须都更加繁荣了许多。 当初他被狼狈地赶到英国,如今他即将带着一个团队返回法兰西。 在拿破仑三世的左右两侧,分别是他最重要的两个支持者,一个是他的情妇哈丽特·霍华德夫人,另一个自然就是马哨了。 在遇到马哨之前,哈丽特是他最重要的支持者,既愿意给他钱,还愿意跟他摔跤,让他感激涕零。 他不止一次地发誓,只要当上了皇帝,一定让哈丽特成为皇后。 不过在遇到马哨之后,拿破仑三世再看哈丽特,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毕竟无论各方面实力,马哨都更加强大,简直不知比哈丽特高到哪里去了。 就连他身后的这支带有私人武装性质的“竞选团队”,都是马哨一手帮他拉起来的,给他接下来的竞选工作做足了准备,很多细节甚至让他感到惊叹,新奇得闻所未闻。 与哈丽特相比,马哨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能摔跤了。 拿破仑三世打量了一下马哨可怕的体型,又想到报纸上描述的这家伙的非人战斗力,不禁暗暗摇头,打消了某些独特的念头…… 看着船上的专业团队,拿破仑三世由衷地相信,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将回到忠实的巴黎了。 不过他多少还是有些担心。 “万一他们再把我赶走甚至抓起来怎么办?”拿破仑三世迟疑道。 马哨:“您可以先不露面,让我们帮您竞选,等您成为万众支持的议员,政府就不能拿您怎么样了。” “然后您再公开现身,参加接下来的大选,在人民的拥护下,成为他们不得不接受的总统……那时候需要担心被抓的就不是您了。” 拿破仑三世点点头:“很好,我有些等不及了。” 一船人登上法国的领土,开始了这场注定胜利的竞选。 随着“让法兰西再次伟大”的口号逐渐流传开来,本人甚至没有露面的拿破仑三世,轻而易举地选上了议员。 成为议员之后,拿破仑三世紧接着便闪亮登场,活跃在公众视野中,发表演说,与竞争对手卡芬雅克隔空互怼,像懂王那样优雅地演奏手风琴。 卡芬雅克刚刚血腥镇压了工人起义,在法国民间本就臭名昭着,眼下更是被拿破仑三世的竞选团队利用各种媒体花活喷成了狗,完全无力抗衡。 马哨除了偶尔指导一下竞选团队的工作,就是在和拿破仑三世会见法国的各路名人。 一切都按照比历史更顺利的节奏发展着。 直到这天。 “大酋长,英王的电报!”一个阿帕奇人拿着抄写的报文,火急火燎地找到了马哨。 看着他慌张的神色,马哨也不由紧张起来,连忙接过报文。 这封跨海电报内容不长,是阿尔伯特亲王发来的: “美国政府不久前进攻了眠熊城,尽管阿帕奇人成功抵御住第一波攻击,但美国人似乎没有就此罢手的打算,我已通过外交途径发出谴责。”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1 【阿帕奇战争】 拿破仑三世选上总统几乎是必然。 此时的法国处境并不好,苦难的人民日益怀念伟人拿破仑,对他的崇拜热烈地弥漫在社会底层之中。 历史一再证明,这种对故去领袖的缅怀,时常会引发巨大的政治变动。 一个幽灵,一个古代领袖的幽灵,永恒地游荡在人类文明的天空,不幸的人民啜泣着祈求他仁慈的庇护,而贪婪的投机者们则时刻窥伺着他那强大而又无主的力量…… 基于法国人民这种近乎狂热的拿破仑崇拜,不要说拿破仑三世写过那本流传甚广的《消除贫困》,就是单凭他拿破仑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都很有可能被选上总统。 不过,拿破仑三世对此却并不清楚。 原本,对于拿破仑光环的威力他是十分笃信的,但在经历过一些挫折之后,他的信心萎靡了许多。 比如几年前他想cosplay拿破仑,试图用三言两语把法国军队策反,结果军队根本不鸟他,反而把他逮捕了。 这让他狼狈得像个小丑,丢人丢到家。 但马哨知道,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在选举的舞台上。 历史上的拿破仑三世来到选举的讲台,只振臂一呼,选票便如潮水般涌来,在拿破仑煌煌光环的照耀下,所有竞选对手的挑战都灰飞烟灭。 马哨现在要做的,其实是尽可能把这种历史必然性粉饰成自己的功劳,从而获得拿破仑三世的信赖。 未来的拿破仑三世将担任大约二十年的法国皇帝,这绝对是一笔回报极高的投资。 拿破仑三世当上总统以后,马哨还要帮助他完成政变,以便让其从总统顺利变成皇帝,真正掌握军政大权,成为阿帕奇的强力盟友。 于是马哨开始跟着拿破仑三世一顿侃,直接把后世懂王竞选总统的很多套路塞给了他。 不得不说,拿破仑三世和后世的懂王确实有很多共同点。 两人都出身富贵,但却都得到了大量下层人民的支持,以及官僚群体的抵制。 两人也都是热衷于搞舆论,懂王喜欢发推,拿破仑三世则喜欢写亲民小册子…… 在马哨的指引下,两个懂王的灵魂来了一场互不知情的超时空接触,这让拿破仑三世很受鼓舞,仿佛遇到了一场妙不可言的缘分。 除此之外,马哨还和拿破仑三世交流了很多政治理念。 事实上,抛开马哨的主动迎合,两人也并非无话可谈。比如对教育的重视,两人就颇有共识。 拿破仑三世在《消除贫困》里认为,消除贫困,首先应从教育入手,马哨对此深以为然。 拿破仑三世有很多缺点,在军事方面更是拉胯到可以抵消拿破仑对家族平均水平的贡献,但不得不承认,他在内政、经济方面还是跟有见地的。 两人相谈甚欢,最后马哨表示:“我很乐意和您做进一步交流,甚至可以与您一起登上前往法国的船,帮助您的竞选工作。不过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 “是什么?”拿破仑三世热情地问道,显然他已经将马哨当做一个至关重要的支持者,“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只是把我的族人送到林肯郡的学校而已。”马哨微微一笑,“如您所言,消除贫困要从教育开始,我正在践行这一理念。” 拿破仑三世大笑:“哈哈,很好。我相信在你的带领下,阿帕奇一定可以脱胎换骨。” 他又道:“这样吧,我到伦敦等你,你忙完之后,我们一起去法国!” …… 马哨将三十名留学生送到了布尔中学,他们将在这里度过至少一年的预科时光,以适应英国的环境和语言。 然后他们将前往剑桥大学进修工程学,直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兼“西方通”,报效部落。 这次在布尔中学,马哨还见到了巴贝奇和爱达。 他们总算听从马哨的建议,来找布尔交流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三人都是计算机科学的古早先驱,他们有很多可聊的话题。 马哨毫不意外,他的这所中学将在不久的未来诞生出一些世界级的科研成果,至少布尔代数是肯定的。 或许,一百多年后,当人们回顾计算机发展的历程,会惊奇地发现,一所中学居然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 当然,在这之前,教学工作还是要优先保证的。 “很多老师反映,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制定得有些过于严格了,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布尔告诉马哨。 “严格吗?我看是他们过去太轻松了。”马哨说了句。 这个时代的基础教育十分拉胯,硬件设施的简陋且不说,办学理念与教师素质更加堪忧。 基本上只要识点字,是个人都能给中小学生当老师,政府也不怎么管,开学校几乎像摆地摊一般,以宣扬宗教思想为主要目的的教会学校都算是好的。 这种情况在英国尤为突出,带英虽然是毫无疑问的一流国家,但基础教育却是二流,和国家实力很不相称,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马哨:“布尔中学要严格落实教师的考核标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的立身之本。” “首先是教学成绩,教学成绩决定老师的薪水,高者高薪,低者低薪,特别低的直接辞退。” “学生评价同样重要,差评多的老师也辞退处理。” 布尔:“考察教学成绩倒没什么,但关于学生评价……很多老师认为,这会导致老师不敢批评、督促学生。” 马哨:“这里的学生都是十几岁的人了,不至于连‘师长的严格’和‘上位者的恶意’都分不清。收获一两个学生的差评,可能说明不了什么,但如果收获大量的差评,老师多半是有问题的。” 布尔:“万一老师并没有问题呢?” “当然,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不能因噎废食。”马哨接着说道,“运行良好的淘汰机制很有必要,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评价体系往往会成为寄生虫的温床。” 前世的时候,他对教师职称可谓是深恶痛绝。 一些老师,评上了高级教师,就开始摆烂,教课各种划水,甚至主动要求调去没有教学任务的闲人岗位。 更有甚者,一门心思钻营职称以及各种虚名,在教学上从头烂到尾,从入职烂到退休,误人子弟,毁人不倦。 “评上高级教师就轻松了”,类似的想法和“考上大学就轻松了”可谓师出同门。 其背后是同一种思维,马哨称之为“门槛内卷”——只卷门槛,不比业务。 卷赢了就开摆,如有机会,还要给后来者设置更高的门槛,以便自己可以更长久、更彻底地摆烂,坐享其成,尸位素餐。 而这些水平最烂的老师,往往也是最喜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那批——实干能力越差,越倾向于玩虚的,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教师。 跟这些虫豸在一起,怎么能搞好教育呢!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到职称头上,优秀的教育者本来就稀缺,那些滥竽充数的家伙就算不去钻营虚名,也不见得能把本职工作做好。 马哨希望,布尔中学能给族人提供最优质的教学。 所以,他搞出了一套即使放在后世也足以令很多教师为之色变的考核制度。 不过他并不担心会缺老师,毕竟这里虽然考核严格,但薪水也高,整个英国愿意来布尔中学当老师的人多得是,可挖掘的内卷潜力还有很大。 布尔中学也不会缺钱,短时间内,通用公司随便给点补贴就够用了,实现盈利也不会太久。 毕竟同时代的中小学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这种行业衬托之下,布尔中学何愁不兴。 再表里兼修,整点媒体攻势,把布尔中学吹得玄乎些——类似后世营销号吹捧深泉学院那样,到时候拿出一部分录取资格公开拍卖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在离开布尔中学之前,马哨将阿帕奇留学生们叫来,又嘱咐了些话。 “你们将留在英国学习,可能要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回到阿帕奇。在此期间,你们将不得不远离父母亲人,我也无法陪在你们身边……”他缓缓说着。 学生们闻言,纷纷生出离别的伤感,一些人甚至忍不住流下泪水。 “我做你们老师时,从不主动要求你们给予我超出平等的尊重,但我得说,这在现实世界不是常态。”马哨叹了口气,“会有很多人向你们贪婪地索求额外的尊重,因此你们必须遵守有些苛刻的礼仪,对老师甚至每个人显露出恭敬的态度。” “我为你们谋得这样一处地方,但这里终究是英国,而不是部落,我只是这里的一个小小骑士,而不是言出法随的大酋长……总而言之,谨慎做人,低调行事,学好本领,然后回来,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世界。” “我走了。” 马哨离开了布尔中学,离开了林肯郡,离开了英国。 …… …… 风帆在英吉利海峡驶过。 拿破仑三世站在甲板上,望着前方的英吉利海峡,感到意气风发,仿佛连胡须都更加繁荣了许多。 当初他被狼狈地赶到英国,如今他即将带着一个团队返回法兰西。 在拿破仑三世的左右两侧,分别是他最重要的两个支持者,一个是他的情妇哈丽特·霍华德夫人,另一个自然就是马哨了。 在遇到马哨之前,哈丽特是他最重要的支持者,既愿意给他钱,还愿意跟他摔跤,让他感激涕零。 他不止一次地发誓,只要当上了皇帝,一定让哈丽特成为皇后。 不过在遇到马哨之后,拿破仑三世再看哈丽特,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毕竟无论各方面实力,马哨都更加强大,简直不知比哈丽特高到哪里去了。 就连他身后的这支带有私人武装性质的“竞选团队”,都是马哨一手帮他拉起来的,给他接下来的竞选工作做足了准备,很多细节甚至让他感到惊叹,新奇得闻所未闻。 与哈丽特相比,马哨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能摔跤了。 拿破仑三世打量了一下马哨可怕的体型,又想到报纸上描述的这家伙的非人战斗力,不禁暗暗摇头,打消了某些独特的念头…… 看着船上的专业团队,拿破仑三世由衷地相信,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将回到忠实的巴黎了。 不过他多少还是有些担心。 “万一他们再把我赶走甚至抓起来怎么办?”拿破仑三世迟疑道。 马哨:“您可以先不露面,让我们帮您竞选,等您成为万众支持的议员,政府就不能拿您怎么样了。” “然后您再公开现身,参加接下来的大选,在人民的拥护下,成为他们不得不接受的总统……那时候需要担心被抓的就不是您了。” 拿破仑三世点点头:“很好,我有些等不及了。” 一船人登上法国的领土,开始了这场注定胜利的竞选。 随着“让法兰西再次伟大”的口号逐渐流传开来,本人甚至没有露面的拿破仑三世,轻而易举地选上了议员。 成为议员之后,拿破仑三世紧接着便闪亮登场,活跃在公众视野中,发表演说,与竞争对手卡芬雅克隔空互怼,像懂王那样优雅地演奏手风琴。 卡芬雅克刚刚血腥镇压了工人起义,在法国民间本就臭名昭着,眼下更是被拿破仑三世的竞选团队利用各种媒体花活喷成了狗,完全无力抗衡。 马哨除了偶尔指导一下竞选团队的工作,就是在和拿破仑三世会见法国的各路名人。 一切都按照比历史更顺利的节奏发展着。 直到这天。 “大酋长,英王的电报!”一个阿帕奇人拿着抄写的报文,火急火燎地找到了马哨。 看着他慌张的神色,马哨也不由紧张起来,连忙接过报文。 这封跨海电报内容不长,是阿尔伯特亲王发来的: “美国政府不久前进攻了眠熊城,尽管阿帕奇人成功抵御住第一波攻击,但美国人似乎没有就此罢手的打算,我已通过外交途径发出谴责。”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2 【天空与海洋】大结局 “发生了什么?”拿破仑三世注意到马哨似乎第一次流露出紧张的神色,不禁问道。 马哨深吸一口气,将报文递给拿破仑三世:“很抱歉,我恐怕不能亲眼见证您成为法兰西的总统了。” 拿破仑三世看过报文,沉默片刻,然后点头:“我明白了。”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等我成为总统,法兰西会第一时间谴责美国人的无耻行径,并为阿帕奇提供必要的援助。” “祝你好运,我的朋友。”他与马哨握手道别。 随后马哨就匆匆离去,带着部下踏上返回阿帕奇的路。 当然,在正式返回美洲之前,他必须再去伦敦觐见一次英王。 在白金汉宫,马哨得知了更多关于阿帕奇战争的消息,其中有些让他相当意外。 比如严格来说,在美国人的第一波进攻中,阿帕奇做到的不仅是成功抵御,而且还完成了一场漂亮的反击。 美军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最后还失败了,阿帕奇战争由此成为美国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场印第安战争,比塞米诺尔战争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国人有些大意了,他们的进攻以完败收场,连指挥官都被你们活捉,令人心情愉悦。”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不过也必须承认,眠熊城的力量和成长速度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特别是那些火炮,美国人恐怕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头顶会迎来阿帕奇的炮弹。” 他停顿了一下:“事实上,我觉得你甚至没必要急着回去,通过英国的外交途径也许就可以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马哨思索了片刻:“我还是无法放心,波尔克是个侵略性很强的美国总统,一次失败恐怕只会让他组织更多的军队进行下一次进攻。” “确实,波尔克是个难缠的家伙。”阿尔伯特亲王点头,“所以你准备立刻返回阿帕奇?” “不,我准备去华盛顿。”马哨语出惊人。 “华盛顿?”阿尔伯特亲王微微一怔,“你想亲自与波尔克谈判?” “是。”马哨低头。 阿尔伯特亲王盯着他看了一会:“说说你的计划吧。” 马哨:“如果谈判顺利的话,我的部落将以阿帕奇州的身份加入美国,获得长期和平发展的机会。” “对你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阿尔伯特亲王点点头,又问,“然后呢?” 马哨沉默片刻:“然后,我希望美洲能回到他真正的主人手中。” 阿尔伯特亲王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阿尔伯特亲王再次开口:“如果你真的决定去华盛顿的话,我会要求美国政府保证你出访时的人身安全。” 马哨:“我已经决定了。” 阿尔伯特亲王点头:“那么好吧,不列颠最勇敢的骑士,祝你一帆风顺。” 次日。 以维多利亚女王的名义,马哨即将登上驶向大西洋的船。 船上大多是英国人,包括英国政府的数名外交官员。 与马哨同行的阿帕奇人只有两个,其他阿帕奇人不是留在了英国,就是随军舰先一步去加利福尼亚了。 登船之际,许多人在码头为他送行,费兹罗尹将军、达尔文、狄更斯、开尔文…… 马哨与朋友们一一道别,与开尔文分别时,他忽然说道:“汤姆森,我建议你到剑桥任教。” “为什么?”开尔文一愣。 马哨:“我知道你对格拉斯哥大学情有独钟,不过剑桥的天地更加广阔,而且物理系正在筹划建立实验室,你可能会喜欢这项工作。” 开尔文笑了笑:“我知道,这是你的提议,建立一座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不过除了你外,大多数人恐怕根本不知道什么算是‘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而你又不愿意亲自去做,这显然是项麻烦的工作。” 马哨:“如果你没有头绪,可以去了解一下卡文迪许的遗产,据我所知,他的后人保留了大量他的手稿。而且卡文迪许家族出手阔绰,你也许还能得到他们的赞助。” 卡文迪许是一位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不过由于生性孤僻且不缺名利,所以他生前的很多研究都没有发表,以手稿的形式在角落里吃了几十年的灰。 虽然这些被遗忘的手稿有些年头了,但如果能发掘出来,对物理学的进展也不无裨益。 开尔文作为被马哨剽窃最严重的科学家,马哨多少想弥补一下他,便将这份宝藏告诉了他。 “好吧,有时间我会去拜访他们的。”开尔文点头。 “对了,马哨,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他像是想起了什么。 “什么问题?” 开尔文脸上写满了困惑:“为什么你有几次称呼我为‘开尔文’?虽然我挺喜欢那条河的,但这听上去还是很奇怪。” 马哨有点尴尬:“嗯……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你和那条河很像。” “?”开尔文更加莫名其妙。 “你跟那条河一样brilliant。”马哨补充道,“你知道,人的联想记忆有时候很奇怪,就是会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开尔文耸了耸肩:“好吧,谢谢你的称赞,虽然我仍感到奇怪……但听你这么一说,‘开尔文’这个绰号听上去还不赖。” “再见,开尔文。”马哨终于可以公然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再见,我的朋友。”两人拥抱分别。 随后在众人的注视下,帆船缓缓驶离港口,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 马哨乘坐的船竟就此失联,迟迟没有再传来音讯,一个月没有,两个月没有,三个月没有…… 一年没有…… 两年也没有…… 三年依旧没有…… 显然,这艘船在大西洋上遭遇了意外——失事了。 对航海来说,这样的意外并不罕见,许多人遗憾悲痛之余,也只能祈祷马哨还活着了。 毕竟大西洋茫茫八千万平方公里,最深逾九公里,船只倾覆,落在其中的人,与一根芦苇又有什么区别。 对于十九世纪的人而言,除了祈祷,确实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起船只失联事故不仅没有被人们澹忘,反而产生了日益广泛且深刻的影响。 失联六个月后。 开尔文发现了卡文迪许被遗忘的手稿,并得到了卡文迪许家族的资助,为剑桥大学筹建物理实验室。 为了纪念马哨和卡文迪许,这座实验室被命名为“卡文迪许实验室”,实验室主任的职位则称为“马哨物理学教授”。 凡是获此职位的人,都将继承马哨在剑桥大学的办公室,虽然马哨总共也没在这个办公室待过几次。 …… 已经成为法兰西总统的拿破仑三世对美国政府发表了强烈的谴责,并认为是美国人策划了沉船事故。 在英法两国的共同施压之下,再加上《眠熊协议》的烂账,以及阿帕奇超出所有人预料的强大实力,美国总统波尔克不得不草草结束这场战争,接受了阿帕奇的条件。 由此,阿帕奇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31个州,并在事实上有着更高程度的自治,几乎只在名义上是美国的一部分。 尽管阿帕奇和联邦的关系依然颇为紧张,被称为“最不安分的州”,但阿帕奇还是获得了难得的和平环境。 下雨天成为了阿帕奇州的州长,开始进一步神化马哨,《灵谕》大量印刷散发,以此团结全体印第安人。 对于马哨,印第安各部族本就多有仰慕,而在蒙上了一层“殉道者”的色彩之后,马哨的地位和名誉得以地被迅速而无限地拔高,真正达到了比肩神明的地步。 因此,美洲各地特别是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共同认知:天空之子马哨是所有印第安人的英雄和领袖。 第一次,全体印第安人被团结了起来,尽管只是在一个观念上…… …… 失联一年后。 哥廷根大学。 最伟大的在世数学家,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在这里出席了为他举行的庆祝活动——庆祝他取得博士学位50周年。 这场活动聚集了许多着名科学家,他们群星拱月似的围绕着高斯,欧洲最聪明的一群人在这里谈笑风生。 “各位,我有个好东西要与你们分享。”年逾古稀的高斯用苍老的声音微笑着说道,同时拿起一本书,“当然,我想你们中的一些人已经读过它了。” “这书是什么?高斯教授。”人们议论着。 “《灵谕》?” 高斯笑了笑:“没错,就是《灵谕》,一本来自阿帕奇的宗教典籍——我觉得不用怀疑,马哨就是它的主要创作者。” “这本书的宗教理论非常有趣,当然这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其中名为《圣问》的一篇。”他将书翻到所说的章节,递给周围的科学家。 科学家们好奇地围上来。 高斯继续说道:“《圣问》里有许多猜想和疑问,其中一些看上去就很难,我敢断定一百年内都不会有结果。也有一些看起来不是那么难,但尝试之后,你同样会感受到寸步难行。” “比如‘四色猜想’,这个看上去通俗易懂的猜想,我很努力地尝试了一段时间,却发现完全无力解决。” “我认为这些难解之谜很有价值,甚至可以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指明方向,所以借着这个机会推荐给各位。” 说着,高斯不禁叹了口气:“可惜我们没有机会见到马哨了,他是一位如此天才的自然哲学家。如果他能活下去,也许会取得比牛顿更耀眼的成就……” 作为学术界的天王级人物,高斯这波带货,效果可谓惊人。 本来,《灵谕》作为一本宗教典籍,在学术界是不受关注的,但经此一事,科学家们纷纷意识到了它的价值,至少是《圣问》的价值。 科学家的集体关注,进一步扩大了《灵谕》的影响力,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其产生兴趣,想要一睹为快。 一时间欧洲纸贵,《灵谕》迅速脱销,正版脱销完了盗版脱销。 而不看不要紧,许多人一看此书,特别是那些头脑灵光、文化水平高的人,立刻就被马哨精心设计的神学理论和宗教传说所吸引。 与之相比,大多数宗教的理论都显得粗陋不堪,既不够真实严谨,也不够深刻,还缺乏趣味性,简直高下立判。 于是灵谕教逐渐开始在欧洲流传开来,并在高知群体中呈现出强烈的扩张性。 事实上,由于顾忌欧洲的宗教氛围,马哨是不太敢主动传教的,这个看似无意的结果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 失联两年后。 这两年时间里,英国皇家海军断断续续地又卖了些二手军舰给阿帕奇,使阿帕奇在美国西海岸建立了可观的海洋力量。 在军舰的护卫下,阿帕奇的船队通过水运,与东亚等地区展开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同时引进移民,开发加利福尼亚。 尽管阿帕奇在这里发展得如火如荼,但鞭长莫及的美国联邦对这边的情况却不甚清楚,并没有意识到加利福尼亚事实上也是由阿帕奇控制。 …… 失联三年后。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署。 一个两腮蓄须、西装革履的英国男子左手摊开一本书,右手则在草稿纸上写着各种字母的组合,目光闪烁,若有所思。 “你在忙什么呢,威妥玛?”他的同事随口问道。 威妥玛头也不抬:“你知道阿帕奇语吗?” “阿帕奇人的语言?” “是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很年轻,毕竟它的书写系统是马哨在生前创造的。”威妥玛缓缓说道,“我最近了解了一下阿帕奇的语言文字,然后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 “什么?” “阿帕奇的拼音规则,似乎也很适合中文,甚至就像是为中文量身打造的一般。”威妥玛似乎有点兴奋,拿起手里的草稿纸。 “利用阿帕奇的拼音规则,我们可以很方便地用英文字母拼写中文的字词。” …… 随着阿帕奇势力以及马哨个人影响力的扩张,由马哨创建的意识形态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也得以广泛传播。 这些思想与风起云涌的时代背景相耦合,既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于种族、阶级等各种矛盾的发展中显露身影,在世界各地都掀起波澜。 曼彻斯特。 两位目光深邃、留着大胡子的智者坐在一起,谈论着什么。 “我想我们应该为他写点什么。”其中较年长的一位提议道。 “没错。” 话音刚落,年长的那位便提笔写下:“可以肯定的是,马哨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哪怕他辉煌的生命像流星那样短暂…… 人们无从知晓,这位不败的阿帕奇勇士究竟是已长眠于深海,还是像鲁滨逊那样受困于一隅的孤岛,直到在未来的某一天归来。 但我们确信,他的精神将如同天空一样高悬在每个人的头顶,他的遗产则同海洋一起环绕着整个世界,直至永远。 他属于的时代或许已经结束,但属于他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2 【天空与海洋】大结局 “发生了什么?”拿破仑三世注意到马哨似乎第一次流露出紧张的神色,不禁问道。 马哨深吸一口气,将报文递给拿破仑三世:“很抱歉,我恐怕不能亲眼见证您成为法兰西的总统了。” 拿破仑三世看过报文,沉默片刻,然后点头:“我明白了。”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等我成为总统,法兰西会第一时间谴责美国人的无耻行径,并为阿帕奇提供必要的援助。” “祝你好运,我的朋友。”他与马哨握手道别。 随后马哨就匆匆离去,带着部下踏上返回阿帕奇的路。 当然,在正式返回美洲之前,他必须再去伦敦觐见一次英王。 在白金汉宫,马哨得知了更多关于阿帕奇战争的消息,其中有些让他相当意外。 比如严格来说,在美国人的第一波进攻中,阿帕奇做到的不仅是成功抵御,而且还完成了一场漂亮的反击。 美军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最后还失败了,阿帕奇战争由此成为美国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场印第安战争,比塞米诺尔战争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国人有些大意了,他们的进攻以完败收场,连指挥官都被你们活捉,令人心情愉悦。”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不过也必须承认,眠熊城的力量和成长速度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特别是那些火炮,美国人恐怕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头顶会迎来阿帕奇的炮弹。” 他停顿了一下:“事实上,我觉得你甚至没必要急着回去,通过英国的外交途径也许就可以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马哨思索了片刻:“我还是无法放心,波尔克是个侵略性很强的美国总统,一次失败恐怕只会让他组织更多的军队进行下一次进攻。” “确实,波尔克是个难缠的家伙。”阿尔伯特亲王点头,“所以你准备立刻返回阿帕奇?” “不,我准备去华盛顿。”马哨语出惊人。 “华盛顿?”阿尔伯特亲王微微一怔,“你想亲自与波尔克谈判?” “是。”马哨低头。 阿尔伯特亲王盯着他看了一会:“说说你的计划吧。” 马哨:“如果谈判顺利的话,我的部落将以阿帕奇州的身份加入美国,获得长期和平发展的机会。” “对你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阿尔伯特亲王点点头,又问,“然后呢?” 马哨沉默片刻:“然后,我希望美洲能回到他真正的主人手中。” 阿尔伯特亲王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阿尔伯特亲王再次开口:“如果你真的决定去华盛顿的话,我会要求美国政府保证你出访时的人身安全。” 马哨:“我已经决定了。” 阿尔伯特亲王点头:“那么好吧,不列颠最勇敢的骑士,祝你一帆风顺。” 次日。 以维多利亚女王的名义,马哨即将登上驶向大西洋的船。 船上大多是英国人,包括英国政府的数名外交官员。 与马哨同行的阿帕奇人只有两个,其他阿帕奇人不是留在了英国,就是随军舰先一步去加利福尼亚了。 登船之际,许多人在码头为他送行,费兹罗尹将军、达尔文、狄更斯、开尔文…… 马哨与朋友们一一道别,与开尔文分别时,他忽然说道:“汤姆森,我建议你到剑桥任教。” “为什么?”开尔文一愣。 马哨:“我知道你对格拉斯哥大学情有独钟,不过剑桥的天地更加广阔,而且物理系正在筹划建立实验室,你可能会喜欢这项工作。” 开尔文笑了笑:“我知道,这是你的提议,建立一座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不过除了你外,大多数人恐怕根本不知道什么算是‘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而你又不愿意亲自去做,这显然是项麻烦的工作。” 马哨:“如果你没有头绪,可以去了解一下卡文迪许的遗产,据我所知,他的后人保留了大量他的手稿。而且卡文迪许家族出手阔绰,你也许还能得到他们的赞助。” 卡文迪许是一位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不过由于生性孤僻且不缺名利,所以他生前的很多研究都没有发表,以手稿的形式在角落里吃了几十年的灰。 虽然这些被遗忘的手稿有些年头了,但如果能发掘出来,对物理学的进展也不无裨益。 开尔文作为被马哨剽窃最严重的科学家,马哨多少想弥补一下他,便将这份宝藏告诉了他。 “好吧,有时间我会去拜访他们的。”开尔文点头。 “对了,马哨,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他像是想起了什么。 “什么问题?” 开尔文脸上写满了困惑:“为什么你有几次称呼我为‘开尔文’?虽然我挺喜欢那条河的,但这听上去还是很奇怪。” 马哨有点尴尬:“嗯……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你和那条河很像。” “?”开尔文更加莫名其妙。 “你跟那条河一样brilliant。”马哨补充道,“你知道,人的联想记忆有时候很奇怪,就是会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开尔文耸了耸肩:“好吧,谢谢你的称赞,虽然我仍感到奇怪……但听你这么一说,‘开尔文’这个绰号听上去还不赖。” “再见,开尔文。”马哨终于可以公然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再见,我的朋友。”两人拥抱分别。 随后在众人的注视下,帆船缓缓驶离港口,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 马哨乘坐的船竟就此失联,迟迟没有再传来音讯,一个月没有,两个月没有,三个月没有…… 一年没有…… 两年也没有…… 三年依旧没有…… 显然,这艘船在大西洋上遭遇了意外——失事了。 对航海来说,这样的意外并不罕见,许多人遗憾悲痛之余,也只能祈祷马哨还活着了。 毕竟大西洋茫茫八千万平方公里,最深逾九公里,船只倾覆,落在其中的人,与一根芦苇又有什么区别。 对于十九世纪的人而言,除了祈祷,确实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起船只失联事故不仅没有被人们澹忘,反而产生了日益广泛且深刻的影响。 失联六个月后。 开尔文发现了卡文迪许被遗忘的手稿,并得到了卡文迪许家族的资助,为剑桥大学筹建物理实验室。 为了纪念马哨和卡文迪许,这座实验室被命名为“卡文迪许实验室”,实验室主任的职位则称为“马哨物理学教授”。 凡是获此职位的人,都将继承马哨在剑桥大学的办公室,虽然马哨总共也没在这个办公室待过几次。 …… 已经成为法兰西总统的拿破仑三世对美国政府发表了强烈的谴责,并认为是美国人策划了沉船事故。 在英法两国的共同施压之下,再加上《眠熊协议》的烂账,以及阿帕奇超出所有人预料的强大实力,美国总统波尔克不得不草草结束这场战争,接受了阿帕奇的条件。 由此,阿帕奇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31个州,并在事实上有着更高程度的自治,几乎只在名义上是美国的一部分。 尽管阿帕奇和联邦的关系依然颇为紧张,被称为“最不安分的州”,但阿帕奇还是获得了难得的和平环境。 下雨天成为了阿帕奇州的州长,开始进一步神化马哨,《灵谕》大量印刷散发,以此团结全体印第安人。 对于马哨,印第安各部族本就多有仰慕,而在蒙上了一层“殉道者”的色彩之后,马哨的地位和名誉得以地被迅速而无限地拔高,真正达到了比肩神明的地步。 因此,美洲各地特别是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共同认知:天空之子马哨是所有印第安人的英雄和领袖。 第一次,全体印第安人被团结了起来,尽管只是在一个观念上…… …… 失联一年后。 哥廷根大学。 最伟大的在世数学家,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在这里出席了为他举行的庆祝活动——庆祝他取得博士学位50周年。 这场活动聚集了许多着名科学家,他们群星拱月似的围绕着高斯,欧洲最聪明的一群人在这里谈笑风生。 “各位,我有个好东西要与你们分享。”年逾古稀的高斯用苍老的声音微笑着说道,同时拿起一本书,“当然,我想你们中的一些人已经读过它了。” “这书是什么?高斯教授。”人们议论着。 “《灵谕》?” 高斯笑了笑:“没错,就是《灵谕》,一本来自阿帕奇的宗教典籍——我觉得不用怀疑,马哨就是它的主要创作者。” “这本书的宗教理论非常有趣,当然这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其中名为《圣问》的一篇。”他将书翻到所说的章节,递给周围的科学家。 科学家们好奇地围上来。 高斯继续说道:“《圣问》里有许多猜想和疑问,其中一些看上去就很难,我敢断定一百年内都不会有结果。也有一些看起来不是那么难,但尝试之后,你同样会感受到寸步难行。” “比如‘四色猜想’,这个看上去通俗易懂的猜想,我很努力地尝试了一段时间,却发现完全无力解决。” “我认为这些难解之谜很有价值,甚至可以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指明方向,所以借着这个机会推荐给各位。” 说着,高斯不禁叹了口气:“可惜我们没有机会见到马哨了,他是一位如此天才的自然哲学家。如果他能活下去,也许会取得比牛顿更耀眼的成就……” 作为学术界的天王级人物,高斯这波带货,效果可谓惊人。 本来,《灵谕》作为一本宗教典籍,在学术界是不受关注的,但经此一事,科学家们纷纷意识到了它的价值,至少是《圣问》的价值。 科学家的集体关注,进一步扩大了《灵谕》的影响力,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其产生兴趣,想要一睹为快。 一时间欧洲纸贵,《灵谕》迅速脱销,正版脱销完了盗版脱销。 而不看不要紧,许多人一看此书,特别是那些头脑灵光、文化水平高的人,立刻就被马哨精心设计的神学理论和宗教传说所吸引。 与之相比,大多数宗教的理论都显得粗陋不堪,既不够真实严谨,也不够深刻,还缺乏趣味性,简直高下立判。 于是灵谕教逐渐开始在欧洲流传开来,并在高知群体中呈现出强烈的扩张性。 事实上,由于顾忌欧洲的宗教氛围,马哨是不太敢主动传教的,这个看似无意的结果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 失联两年后。 这两年时间里,英国皇家海军断断续续地又卖了些二手军舰给阿帕奇,使阿帕奇在美国西海岸建立了可观的海洋力量。 在军舰的护卫下,阿帕奇的船队通过水运,与东亚等地区展开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同时引进移民,开发加利福尼亚。 尽管阿帕奇在这里发展得如火如荼,但鞭长莫及的美国联邦对这边的情况却不甚清楚,并没有意识到加利福尼亚事实上也是由阿帕奇控制。 …… 失联三年后。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署。 一个两腮蓄须、西装革履的英国男子左手摊开一本书,右手则在草稿纸上写着各种字母的组合,目光闪烁,若有所思。 “你在忙什么呢,威妥玛?”他的同事随口问道。 威妥玛头也不抬:“你知道阿帕奇语吗?” “阿帕奇人的语言?” “是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很年轻,毕竟它的书写系统是马哨在生前创造的。”威妥玛缓缓说道,“我最近了解了一下阿帕奇的语言文字,然后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 “什么?” “阿帕奇的拼音规则,似乎也很适合中文,甚至就像是为中文量身打造的一般。”威妥玛似乎有点兴奋,拿起手里的草稿纸。 “利用阿帕奇的拼音规则,我们可以很方便地用英文字母拼写中文的字词。” …… 随着阿帕奇势力以及马哨个人影响力的扩张,由马哨创建的意识形态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也得以广泛传播。 这些思想与风起云涌的时代背景相耦合,既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于种族、阶级等各种矛盾的发展中显露身影,在世界各地都掀起波澜。 曼彻斯特。 两位目光深邃、留着大胡子的智者坐在一起,谈论着什么。 “我想我们应该为他写点什么。”其中较年长的一位提议道。 “没错。” 话音刚落,年长的那位便提笔写下:“可以肯定的是,马哨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哪怕他辉煌的生命像流星那样短暂…… 人们无从知晓,这位不败的阿帕奇勇士究竟是已长眠于深海,还是像鲁滨逊那样受困于一隅的孤岛,直到在未来的某一天归来。 但我们确信,他的精神将如同天空一样高悬在每个人的头顶,他的遗产则同海洋一起环绕着整个世界,直至永远。 他属于的时代或许已经结束,但属于他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 《1840印第安重生》正文卷 212 【天空与海洋】大结局 “发生了什么?”拿破仑三世注意到马哨似乎第一次流露出紧张的神色,不禁问道。 马哨深吸一口气,将报文递给拿破仑三世:“很抱歉,我恐怕不能亲眼见证您成为法兰西的总统了。” 拿破仑三世看过报文,沉默片刻,然后点头:“我明白了。”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等我成为总统,法兰西会第一时间谴责美国人的无耻行径,并为阿帕奇提供必要的援助。” “祝你好运,我的朋友。”他与马哨握手道别。 随后马哨就匆匆离去,带着部下踏上返回阿帕奇的路。 当然,在正式返回美洲之前,他必须再去伦敦觐见一次英王。 在白金汉宫,马哨得知了更多关于阿帕奇战争的消息,其中有些让他相当意外。 比如严格来说,在美国人的第一波进攻中,阿帕奇做到的不仅是成功抵御,而且还完成了一场漂亮的反击。 美军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最后还失败了,阿帕奇战争由此成为美国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场印第安战争,比塞米诺尔战争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国人有些大意了,他们的进攻以完败收场,连指挥官都被你们活捉,令人心情愉悦。”阿尔伯特亲王笑了笑,“不过也必须承认,眠熊城的力量和成长速度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特别是那些火炮,美国人恐怕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头顶会迎来阿帕奇的炮弹。” 他停顿了一下:“事实上,我觉得你甚至没必要急着回去,通过英国的外交途径也许就可以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马哨思索了片刻:“我还是无法放心,波尔克是个侵略性很强的美国总统,一次失败恐怕只会让他组织更多的军队进行下一次进攻。” “确实,波尔克是个难缠的家伙。”阿尔伯特亲王点头,“所以你准备立刻返回阿帕奇?” “不,我准备去华盛顿。”马哨语出惊人。 “华盛顿?”阿尔伯特亲王微微一怔,“你想亲自与波尔克谈判?” “是。”马哨低头。 阿尔伯特亲王盯着他看了一会:“说说你的计划吧。” 马哨:“如果谈判顺利的话,我的部落将以阿帕奇州的身份加入美国,获得长期和平发展的机会。” “对你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阿尔伯特亲王点点头,又问,“然后呢?” 马哨沉默片刻:“然后,我希望美洲能回到他真正的主人手中。” 阿尔伯特亲王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阿尔伯特亲王再次开口:“如果你真的决定去华盛顿的话,我会要求美国政府保证你出访时的人身安全。” 马哨:“我已经决定了。” 阿尔伯特亲王点头:“那么好吧,不列颠最勇敢的骑士,祝你一帆风顺。” 次日。 以维多利亚女王的名义,马哨即将登上驶向大西洋的船。 船上大多是英国人,包括英国政府的数名外交官员。 与马哨同行的阿帕奇人只有两个,其他阿帕奇人不是留在了英国,就是随军舰先一步去加利福尼亚了。 登船之际,许多人在码头为他送行,费兹罗尹将军、达尔文、狄更斯、开尔文…… 马哨与朋友们一一道别,与开尔文分别时,他忽然说道:“汤姆森,我建议你到剑桥任教。” “为什么?”开尔文一愣。 马哨:“我知道你对格拉斯哥大学情有独钟,不过剑桥的天地更加广阔,而且物理系正在筹划建立实验室,你可能会喜欢这项工作。” 开尔文笑了笑:“我知道,这是你的提议,建立一座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不过除了你外,大多数人恐怕根本不知道什么算是‘高标准的物理实验室’,而你又不愿意亲自去做,这显然是项麻烦的工作。” 马哨:“如果你没有头绪,可以去了解一下卡文迪许的遗产,据我所知,他的后人保留了大量他的手稿。而且卡文迪许家族出手阔绰,你也许还能得到他们的赞助。” 卡文迪许是一位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不过由于生性孤僻且不缺名利,所以他生前的很多研究都没有发表,以手稿的形式在角落里吃了几十年的灰。 虽然这些被遗忘的手稿有些年头了,但如果能发掘出来,对物理学的进展也不无裨益。 开尔文作为被马哨剽窃最严重的科学家,马哨多少想弥补一下他,便将这份宝藏告诉了他。 “好吧,有时间我会去拜访他们的。”开尔文点头。 “对了,马哨,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他像是想起了什么。 “什么问题?” 开尔文脸上写满了困惑:“为什么你有几次称呼我为‘开尔文’?虽然我挺喜欢那条河的,但这听上去还是很奇怪。” 马哨有点尴尬:“嗯……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你和那条河很像。” “?”开尔文更加莫名其妙。 “你跟那条河一样brilliant。”马哨补充道,“你知道,人的联想记忆有时候很奇怪,就是会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开尔文耸了耸肩:“好吧,谢谢你的称赞,虽然我仍感到奇怪……但听你这么一说,‘开尔文’这个绰号听上去还不赖。” “再见,开尔文。”马哨终于可以公然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再见,我的朋友。”两人拥抱分别。 随后在众人的注视下,帆船缓缓驶离港口,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 马哨乘坐的船竟就此失联,迟迟没有再传来音讯,一个月没有,两个月没有,三个月没有…… 一年没有…… 两年也没有…… 三年依旧没有…… 显然,这艘船在大西洋上遭遇了意外——失事了。 对航海来说,这样的意外并不罕见,许多人遗憾悲痛之余,也只能祈祷马哨还活着了。 毕竟大西洋茫茫八千万平方公里,最深逾九公里,船只倾覆,落在其中的人,与一根芦苇又有什么区别。 对于十九世纪的人而言,除了祈祷,确实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起船只失联事故不仅没有被人们澹忘,反而产生了日益广泛且深刻的影响。 失联六个月后。 开尔文发现了卡文迪许被遗忘的手稿,并得到了卡文迪许家族的资助,为剑桥大学筹建物理实验室。 为了纪念马哨和卡文迪许,这座实验室被命名为“卡文迪许实验室”,实验室主任的职位则称为“马哨物理学教授”。 凡是获此职位的人,都将继承马哨在剑桥大学的办公室,虽然马哨总共也没在这个办公室待过几次。 …… 已经成为法兰西总统的拿破仑三世对美国政府发表了强烈的谴责,并认为是美国人策划了沉船事故。 在英法两国的共同施压之下,再加上《眠熊协议》的烂账,以及阿帕奇超出所有人预料的强大实力,美国总统波尔克不得不草草结束这场战争,接受了阿帕奇的条件。 由此,阿帕奇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31个州,并在事实上有着更高程度的自治,几乎只在名义上是美国的一部分。 尽管阿帕奇和联邦的关系依然颇为紧张,被称为“最不安分的州”,但阿帕奇还是获得了难得的和平环境。 下雨天成为了阿帕奇州的州长,开始进一步神化马哨,《灵谕》大量印刷散发,以此团结全体印第安人。 对于马哨,印第安各部族本就多有仰慕,而在蒙上了一层“殉道者”的色彩之后,马哨的地位和名誉得以地被迅速而无限地拔高,真正达到了比肩神明的地步。 因此,美洲各地特别是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共同认知:天空之子马哨是所有印第安人的英雄和领袖。 第一次,全体印第安人被团结了起来,尽管只是在一个观念上…… …… 失联一年后。 哥廷根大学。 最伟大的在世数学家,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在这里出席了为他举行的庆祝活动——庆祝他取得博士学位50周年。 这场活动聚集了许多着名科学家,他们群星拱月似的围绕着高斯,欧洲最聪明的一群人在这里谈笑风生。 “各位,我有个好东西要与你们分享。”年逾古稀的高斯用苍老的声音微笑着说道,同时拿起一本书,“当然,我想你们中的一些人已经读过它了。” “这书是什么?高斯教授。”人们议论着。 “《灵谕》?” 高斯笑了笑:“没错,就是《灵谕》,一本来自阿帕奇的宗教典籍——我觉得不用怀疑,马哨就是它的主要创作者。” “这本书的宗教理论非常有趣,当然这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其中名为《圣问》的一篇。”他将书翻到所说的章节,递给周围的科学家。 科学家们好奇地围上来。 高斯继续说道:“《圣问》里有许多猜想和疑问,其中一些看上去就很难,我敢断定一百年内都不会有结果。也有一些看起来不是那么难,但尝试之后,你同样会感受到寸步难行。” “比如‘四色猜想’,这个看上去通俗易懂的猜想,我很努力地尝试了一段时间,却发现完全无力解决。” “我认为这些难解之谜很有价值,甚至可以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指明方向,所以借着这个机会推荐给各位。” 说着,高斯不禁叹了口气:“可惜我们没有机会见到马哨了,他是一位如此天才的自然哲学家。如果他能活下去,也许会取得比牛顿更耀眼的成就……” 作为学术界的天王级人物,高斯这波带货,效果可谓惊人。 本来,《灵谕》作为一本宗教典籍,在学术界是不受关注的,但经此一事,科学家们纷纷意识到了它的价值,至少是《圣问》的价值。 科学家的集体关注,进一步扩大了《灵谕》的影响力,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其产生兴趣,想要一睹为快。 一时间欧洲纸贵,《灵谕》迅速脱销,正版脱销完了盗版脱销。 而不看不要紧,许多人一看此书,特别是那些头脑灵光、文化水平高的人,立刻就被马哨精心设计的神学理论和宗教传说所吸引。 与之相比,大多数宗教的理论都显得粗陋不堪,既不够真实严谨,也不够深刻,还缺乏趣味性,简直高下立判。 于是灵谕教逐渐开始在欧洲流传开来,并在高知群体中呈现出强烈的扩张性。 事实上,由于顾忌欧洲的宗教氛围,马哨是不太敢主动传教的,这个看似无意的结果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 失联两年后。 这两年时间里,英国皇家海军断断续续地又卖了些二手军舰给阿帕奇,使阿帕奇在美国西海岸建立了可观的海洋力量。 在军舰的护卫下,阿帕奇的船队通过水运,与东亚等地区展开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同时引进移民,开发加利福尼亚。 尽管阿帕奇在这里发展得如火如荼,但鞭长莫及的美国联邦对这边的情况却不甚清楚,并没有意识到加利福尼亚事实上也是由阿帕奇控制。 …… 失联三年后。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署。 一个两腮蓄须、西装革履的英国男子左手摊开一本书,右手则在草稿纸上写着各种字母的组合,目光闪烁,若有所思。 “你在忙什么呢,威妥玛?”他的同事随口问道。 威妥玛头也不抬:“你知道阿帕奇语吗?” “阿帕奇人的语言?” “是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很年轻,毕竟它的书写系统是马哨在生前创造的。”威妥玛缓缓说道,“我最近了解了一下阿帕奇的语言文字,然后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 “什么?” “阿帕奇的拼音规则,似乎也很适合中文,甚至就像是为中文量身打造的一般。”威妥玛似乎有点兴奋,拿起手里的草稿纸。 “利用阿帕奇的拼音规则,我们可以很方便地用英文字母拼写中文的字词。” …… 随着阿帕奇势力以及马哨个人影响力的扩张,由马哨创建的意识形态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也得以广泛传播。 这些思想与风起云涌的时代背景相耦合,既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于种族、阶级等各种矛盾的发展中显露身影,在世界各地都掀起波澜。 曼彻斯特。 两位目光深邃、留着大胡子的智者坐在一起,谈论着什么。 “我想我们应该为他写点什么。”其中较年长的一位提议道。 “没错。” 话音刚落,年长的那位便提笔写下:“可以肯定的是,马哨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哪怕他辉煌的生命像流星那样短暂…… 人们无从知晓,这位不败的阿帕奇勇士究竟是已长眠于深海,还是像鲁滨逊那样受困于一隅的孤岛,直到在未来的某一天归来。 但我们确信,他的精神将如同天空一样高悬在每个人的头顶,他的遗产则同海洋一起环绕着整个世界,直至永远。 他属于的时代或许已经结束,但属于他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